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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产业债A(000045)

工银产业债: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产业 债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五年三 月三十日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01 月01 日 起至 12 月31 日止 。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7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工银产 业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04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3 月 29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19,141,194.3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工银产 业债 券 A 工银产 业债 券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045 000046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184,602,067.88 份 234,539,126.45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追 求资 产长 期稳 健增值 的基 础上, 通过 对 产业债 券积 极主 动的 投 资 管 理,力 争创 造超 过业 绩比 较基准 的投 资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依据 经济 周期 与金 融市场 的相 互关 系, 以 固 定收益 类品 种构 筑资 产 组 合 的平稳 收益 , 以积 极的 权 益类资 产投 资追 求资 产组 合的增 强回 报 。 通 过对 股 票 资产与 债券 资产 进行 相对 稳定的 战略 性配 置, 实现 基金的 风险 收益 目标 。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三年 期定 期存 款利 率+1.00%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预 期收益 和风 险水 平高 于货 币市场 基金 , 低于 混合 型 基 金与股 票型 基金 ; 因为 本 基金可 以配 置二 级市 场股 票, 所以 预期 收益 和风 险 水 平高于 投资 范围 不含 二级 市场股 票的 债券 型基 金 。 根据 《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 公 司基金 风险 等级 评价 体系 》,本 基金 的风 险评 级为 中低风 险。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方韡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10-89936330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fangwei@citic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58 传真 010-66583158 010-65550832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7 页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 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 据和指 标 2014 年 2013 年3 月29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工银产 业债 券 A 工银产 业债 券 B 工银产 业债 券 A 工银产 业债 券B 工银 产业 债券 A 工银 产业 债券 B 本期已 实现 收 益 9,389,417.15 7,590,958.88 11,544,014.57 34,247,886.47 - - 本期利 润 51,843,950.85 103,521,113.41 -16,952,092.85 -46,385,781.94 - - 加权平 均基 金 份额本 期利 润 0.1888 0.1676 -0.0204 -0.0171 - - 本期基 金份 额 净值增 长率 22.06% 21.64% -3.00% -3.40% - - 3.1.2 期末 数 据和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 基金份 额利 润 0.0731 0.0642 -0.0305 -0.0335 - - 期末基 金资 产 净值 218,630,336.99 275,514,919.13 492,292,628.04 1,169,162,363.67 - - 期末基 金份 额 净值 1.184 1.175 0.970 0.966 - -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3 年03 月 29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工银产 业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①-③ ②-④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7 页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三 个月 9.63% 0.47% 1.30% 0.02% 8.33% 0.45% 过去六 个月 14.07% 0.34% 2.65% 0.01% 11.42% 0.33% 过去一 年 22.06% 0.26% 5.25% 0.02% 16.81% 0.2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8.40% 0.21% 9.25% 0.02% 9.15% 0.19%








工银产 业债 券B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9.51% 0.47% 1.30% 0.02% 8.21% 0.45% 过去六 个月 13.75% 0.34% 2.65% 0.01% 11.10% 0.33% 过去一 年 21.64% 0.26% 5.25% 0.02% 16.39% 0.2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7.50% 0.21% 9.25% 0.02% 8.25% 0.19%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3 月29 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7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3 月29 日 生效 。


2、 按基 金合 同规 定 , 本 基 金建仓 期为 六个 月 。 截 至 报告期 末 , 本 基金 的各 项 投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 关 于 投 资 范 围 及 投 资 限 制 的 规 定 : 本 基 金 债 券 等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占 基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80%;其中产 业债的投 资 比例不低于固 定收益类 资 产的 80%; 股票等权 益类 资产占基金资 产的比 例不超 过20% ; 现金 及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不低 于5%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7 页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7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为 2013 年3 月29 日; 2、合 同生 效 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 自2013 年3 月29 日成立 以来 未实 施利 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 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 下管 理 52 只开 放式 基金—— 工 银瑞 信核 心价 值股票 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货 币 市场基金、工 银瑞信精 选 平衡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稳健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增强收 益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红 利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7 页


金、工银瑞信 中国机会 全 球配置股票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信 用添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大盘蓝 筹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沪 深 300 指 数证券投 资基金 、上证中央企 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中小 盘 成长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全球精选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双利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深证 红利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深证 红 利 ETF 联 接基 金、 工银 瑞信 四季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消费 服务行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 银瑞 信添颐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主题策略 股票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工 银瑞 信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睿 智中 证 500 指 数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瑞信基本 面量化策 略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纯债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 信 14 天 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信 用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 60 天 理财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 本 2 号 混合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增 利分 级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产 业债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信用 纯 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信用纯债两 年定期开 放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瑞信标普 全球自然 资源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月月薪 定期 支付 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金融地产行 业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双 债增强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添福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信息产业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薪金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绝对收 益 策略混合型 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目 标收益一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新 财富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现金快线货币 市场基金 、 工银瑞信添益 快线货币 市 场 基金、工 银瑞信高 端制造行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研究 精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瑞信医 疗保健行 业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创 新动 力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规 模 逾 2500 亿元人 民币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何秀红 固 定 收 益 部副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3 年 3 月 29 日 - 7 曾 任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债 券 研 究 员;2009 年 加 入 工 银 瑞 信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7 页


现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副 总监; 2011 年 2 月10 日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四 季 收 益 债 券 型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1 年12 月27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保 本 混 合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2 年11 月14 日至 今 担 任 工 银 信 用 纯 债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 3 月 29 日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瑞 信 产 业 债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 5 月 22 日 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信 用 纯 债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基 金 基金经 理;2013 年 6 月 24 日起至 今 , 担 任 工 银 信 用 纯 债 两 年 定 期 开 放 基 金 基 金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7 页


经理。 注:1 、任 职日 期说 明: 何 秀红的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效 的日 期 2、离 任日 期说 明: 无 3、 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标 准: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 行业协 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 员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 相关规 定 4、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1 、公 平交 易原则 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 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为公 平对 待不 同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 公 平对待基金持 有人和其 他 资产委托人, 在投资管 理 活动中公平对 待公司所 管 理的不同基 金财产和 客户资 产, 不得 直接 或通 过与第 三方 的交 易安 排在 不同投 资组 合之 间进 行利 益输送 。 2 、适 用范 围 本制度 适用 于本 公司 所管 理的不 同投 资组 合 , 包 括 封闭式 基金 、 开放 式基 金 , 以 及社 保组 合、 企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 管理组合等其 他受托资 产 。基金经理, 指管理公 募 基金基金经 理,如封 闭式基金、开 放式基金 。 投资经理,指 管理其他 受 托资产的投资 经理,如 企 业年金、特 定客户资 产管理 等专 项受 托资 产。 3 、公 平交 易的 具体 措施 3.1 在 研究 和投 资决 策环 节: 3.1.1 在 公司股票 池的基 础上,研究部 根据不同投 资组合的投资 目标、投资 风格、投资范 围 和关联 交易 限制 等, 参考 公司 《 股票 池管 理办 法》 , 建立股 票池 , 各 基金 基金 经理、 其他 受托 资产 投资经 理在 此基 础上 根据 投资授 权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3.1.2 各 基金基金 经理、 其他受托资产 投资经理投 资决策参照《 投资授权管 理办法》执行 , 在授权 的范 围内 ,独 立、 自主、 审慎 决策 。 3.1.3 基 金经理不 得兼任 投资经理,且 各投资组合 的基金经理、 投资经 理投 资系统权限要 严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7 页


格分离 。 3.1.4 对于 涉及 到关 联交 易的投 资行 为, 参考 公司 《关联 交易 管理 制度 》执 行。 3.2 在 交易 执行 环节 : 3.2.1 交 易人员、 投资交 易系统权限的 适当分离。 在必要的情况 下,对于社 保基金或其他 专 项受托资产组 合配备专 门 的交易员,未 经授权, 其 他交易员不得 参与社保 基 金或其他专 项受托资 产组合 的日 常交 易, 并进 行交易 系统 权限 的屏 蔽。 3.2.2 公 平交易执 行原则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综合平衡、比 例实施,保 证交易在不同 基 金资产 、不 同受 托资 产间 的公正 ,保 证公 司所 管理 的不同 基金 资产 、受 托资 产间的 利益 公平 。 3.2.3 公平 交易 执行 方法 : 3.2.3.1 交易员 必须严格 按照 “价格优 先、时间优 先 ”的交易执 行原则,及 时、迅速、准 确 地执行 。 3.2.3.2 在投资 交易系统 中设置 “公平 交易模块 ” ,对于涉及到 同一证券品 种的交易执行 , 系统自 动通 过公 平交 易模 块完成 。 公平交 易模 块执 行原 理如 下: 1) 同 向交 易指 令: a) 限 价指 令: 交易 员采 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委 托系统 , 按 照各 组合 委托 数量设 置委 托比 例, 按比 例具 体执 行 ;b) 市价指 令 : 对 于市 价同 向 交易指 令 , 交 易员 首先 应 该按照 “ 时 间优 先 ” 的原则执行交 易指令, 并 在接到后到达 指令后按 照 先到指令剩余 数量和新 到 指令数量采 用公平委 托系统执行; 对于同时 同 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应 采 用投资交易系 统中的公 平 委托模块, 按照各基 金委托 数量 设置 委托 比例 , 按 比例 具体 执行 ;c) 部 分限价 指令 与部 分市 价指 令: 对于 不同 基金 经 理下达的不同 类型的同 向 交易指令,交 易员应该 按 照 “价格优先 ”的原则 执 行交易指令 ,在市场 价格未 达到 限价 时, 先执 行市价 指令 、后 执行 限价 指令; 2 )反 向交 易指 令 a) 交 易员 不得 接受 可能 导 致同一 投资 组合 或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对敲 的同 一证 券品种 的指 令, 并由风险中台 在投资系 统 中设置严禁所 有产品在 证 券交易时对敲 。b)根据 证 监会 2011 年修订 的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 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 中相关条款, 公司规定 同 一公募基金 、年金、 专户、社保组 合或前 述 组 合之间不允许 同日针对 同 一证券的反向 投资指令 ;c) 同一公募基 金不允 许两日内针对 同一证券 的 反向投资指令 。d)确因 投 资组合要求的 投资策略 或 流动性等需 求而发生 的同日反向交 易,按要 求 投资组合经理 要填写反 向 交易申请表, 并要求相 关 投资经理提 供决策依 据,并 保留 记录 备查 。e) 以上反 向交 易要 求完 全按 照指数 的构 成进 行投 资的 组合等 除外 。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7 页


3.2.4 对 于银行间 市场交 易、交易所大 宗交易、债 券一 级市场申 购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涉 及 到两个 或以 上基 金或 投资 组合参 与同 一证 券交 易的 情况, 各基 金/投 资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确定 各 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 数 量 ,中央交易室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参 照 《 集中 交易 管理 办法 》 ,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买卖 和回 购交易 , 由交 易员 填写 《 银行间 市场 交易 审批 单》 ,经相关 基金经理/ 投 资经理、交 易主管审 批, 并由交易员 双人复核 后方 可执行。公 司对非 公 开发行股票申 购、以公 司 名义进行的债 券一级市 场 申购的申购方 案和分配 过 程进行审核 和监控, 保证分 配结 果符 合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交 易所 大宗 交 易, 填写 《 大宗 交易 申请 表 》 , 经公 司主 管领 导、 法律合 规部 审批 后执 行。 债券一 级市 场交 易, 填写 《债券 投标 审批 表》 及 《 债券分 销审 批表 》 , 经 公司主 管领 导、 法 律 合规 部审批 后执 行。 其他 非集 中竞价 交易 ,参 考上 述审 批流程 执行 。 3.2.5 对于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购 , 各 基金/投 资经 理 在申购 前参 照 《 投资 流通 受限证 券工 作流 程》 , 独立 确定 申购 价格 和 数量, 中央 交易 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进行分 配。 3.2.6 对 于由于特 殊原因 不能参与公平 交易程序的 交易指令,中 央交易室填 写《公平交易 审 批单》 , 经 公司 主管 领导 、 法律合 规部 及其 公司 主管 领导审 核 批 准后 执行 。 对 于部分 债券 一级 市场 申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 申 购等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 交 易,各投资组 合经理应 在 交易前独立 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 有关申购方 案和分配 方 案应报公司主 管领导、 法 律合规部, 以保证分 配结果 符合 公平 交易 的原 则。 3.2.7 公平 交易 争议 处理 在公平 交易 执行 过程 中若 发生争 议, 或出 现基 金/投 资经理 对交 易员 执行 公平 交易结 果不 满 情 况, 交易 主管 将具 体情 况 报告公 司主 管领 导 , 公 司 主管领 导与 相关 基金/投 资 经理 、 交 易主 管就 争 议内容 进行 协调 处理 。 3.3 公 平交 易的 检查 和价 格监控 3.3.1 法 律合规部 可通过 投资 交易系统 对于公平交 易的执行情况 进行稽核, 并定期向督察 长 报告。如发现 有疑问的 交 易情况,就交 易时间、 交 易价格、交易 数量、交 易 理由等提出 疑问,由 基金/ 投资 经理 作出 合理 解 释。 3.3.2 风 险管理部 根据市 场公认的第三 方信息,对 于投资组合与 交易对手之 间议价交易的 交 易价格 公允 性进 行审 查, 如发现 异常 情况 的,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交 易价 格的 异常情 况进 行合 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规部 应对不 同投资组合在 交易所公开 竞价交易中同 日同向交易 的交易时机和 交 易价差进行监 控,同时 对 不同投资组合 临近交易 日 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 的 交易时机和 交易价差 进行分析, 如发现异 常应 向基金/投资 经理提出 ,相 关基金/投资 经理应对 异常 交易情况进 行合理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7 页


性解释。风险 管理部和 法 律合规部应对 其他可能 导 致不公 平交易 和利益输 送 的异常交易 行为进行 监控, 对于 异常 交易 发生 前后不 同投 资组 合买 卖该 异常交 易证 券的 情况 进行 分析。 相关 基金/投资 经理应 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理 性解 释。 3.4 评 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理部 应分别 于每季度和每 年度对公司 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差异 、 分投资类别( 股票、债 券 )的收益率差 异进行分 析 ,对连续四个 季度期间 内 、不同时间 窗下(如 日内 、3 日内 、5 日内 ) 公 司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 向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 行分 析, 由投 资组 合经 理、 督察长、总经 理签署后 , 妥善保存分析 报告备查 。 如果在上述分 析期间内 , 公司管理的 所有投资 组合同向交易 价差出现 异 常情况,应重 新核查公 司 投资决策和交 易执行环 节 的内部控制 ,针对潜 在问题完善公 平交易制 度 ,进行专项说 明,提交 法 律合规部,法 律合规部 应 将此说明载 入监察稽 核季度 报告 和年 度报 告中 对此做 专项 说明 。 3.4.2 中 央交易室 负责在 各投资组合的 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司整体 公平交易制 度执行情况。 法 律合规部负责 在各投资 组 合的定期报告 中对异常 交 易行为进行专 项说明, 其 中,如果报 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合参 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价同日 反向交易 成 交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当日 成交量的 5%,应说明该 类交易的 次 数及原因。各 投资组合 的 年度报告中, 除上述内 容 外,还应披 露公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 法, 并在 公司整 体公 平交 易制 度执 行情况 中, 对当 年度 同向 交易价 差做 专项 分析 。 其中,中央交 易室负责 公 平交易制度的 披露,法 律 合规部负责公 平交易控 制 方法的披露 ,风险管 理部负 责按 本制 度3.4.1 条的规 定对 公平 交易 制度 执行情 况中 当年 度同 向交 易价差 的专 项分 析。 4. 报告 公司相关部门 如果发现 涉 嫌违背公平交 易原则的 行 为,应及时向 公司管理 层 汇报并采取相 关 控制和 改进 措施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 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未出现清算不 到位的情 况 ,且本基金及 本基金与 本 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 投 资组合之间 未发生法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7 页


律法规 禁止 的反 向交 易及 交叉交 易。 公司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 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 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采用了日内、3 日内、5 日内 的时 间窗 口 ,假设 不同 组合 间价 差为 零,进 行 了 T 分 布检 验。 对于没 有通 过检 验的 交易,公司根 据交易价 格 、交易频率、 交易数量 、 交易时间进行 了具体分 析 。 经分析, 本报告期 未出现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合 间有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的 情况 。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3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全 球经 济复 苏乏 力 , 分化 加大 。 美 国经 济逐 渐走出 衰退 , 欧 洲零 增长 边缘, 新兴 市场 国家经 济下 行压 力增 大。 需 求疲弱 叠加 产能 大量 投放 使得以 原油 为代 表的 大宗 商品价 格大 幅下 跌。 中国经济增长 小幅下行 , 房地产市场萎 缩最为明 显 ,通缩压力开 始显现。 逆 周期政策和 结构调整 政策交替使用 ,政策放 松 幅度较小,未 能扭转经 济 下行趋势,国 债收益率 曲 线整体下行 且维持非 常平坦 的形 状 。 经 济下 行 使得整 体信 用质 量下 降 , 违约担 忧有 所上 升 , 年 末 还受到 中登 事件 冲击 , 信用利差较年 初有所上 升 。受益于无风 险利率下 行 、改革提升风 险溢价, 股 票市场大幅 上涨,可 转债涨 幅可 观。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 内 , 工 银产 业债 券A 净值 增长 率22.06% , 工 银产业 债 券 B 净 值增 长 率21.64% , 业绩 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为5.25%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2015 年全 球经 济复 苏动 力 仍然很 弱。 中国 目前 货币 条件仍 然偏 紧, 较高 的实 际利率 、 快 速升 值的货 币不 利于 经济 复苏 。 尽管 我们 看到 一些 向好 迹象, 比如 房地 产销 售回 升以 及12 月信 贷投 放 增加,但是, 可持续性 仍 然需要进一步 观察。通 缩 风险在上升, 需要政策 进 一步宽松。 基本面和 政策面对上半 年债券市 场 是有利的,预 计收益率 会 进一步下降。 信用债表 现 好于利率债 ,主要原 因在于 去 年12 月份 中登 事 件导致 利差 大幅 走宽 , 随 着流动 性好 转 , 利 差将 得 到修复 。 然而 , 在通 缩期间,违约 风险值得 警 惕,减仓低评 级债。股 票 市场经过去年 上涨,在 经 济复苏没有 接力的情 况下,上涨动 力减弱, 但 是由于政策放 松预期仍 然 存在,结构性 机会还会 有 。可转债的 溢价率比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7 页


较高, 如果 大盘 进入 振荡 ,估值 将会 下降 ,可 逐步 止盈高 价转 债。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4.6.1.1.1 参 与估 值小 组 成员 为 4 人 ,分 别是 公司 运作部 负责 人、 研究 部负 责人、 风险 管理 部负责 人、 法律 合规 部负 责人, 组长 由运 作部 负责 人担任 。 4.6.1.1.2 各 部门负责人 也可推荐代表各 部门参与 估值小组的成员 ,如需更 换,由相应部 门 负责人 提出 。小 组成 员需 经运作 部主 管副 总批 准同 意。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基 金托管人 在 本基金的托管 过程中, 严 格遵守了《证 券投资基 金 法》及其他有 关 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 托 管协议,尽职 尽责地履 行 了托管人应尽 的义务, 不 存在任何损 害基金持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7 页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 净 值计算 、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工 银瑞信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投 资运作、基金 资产净值 的 计算、基金份 额 申购赎 回价 格的 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问 题上 ,托 管人未 发现 损害 基金 持有 人利益 的行 为。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进行 收益分 配, 符合 基金 合同 的规定 。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报告期,由 工银瑞信 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编制并 经 托管人复核审 查的有关 本 基金的年度报 告 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 计 报告相关内容 、投资组 合 报告等内容 真实、准 确、完 整。 §6 审计报 告 本年度报告被 出具了无 保 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且 在 审计报告中无 强调事项 , 投资者欲了解 详 细内容 ,可 阅读 年度 报告 正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产业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2,353,534.63 8,043,473.98 结算备 付金


15,515,997.53 18,042,387.03 存出保 证金


122,722.07 170,203.71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96,866,531.79 2,477,497,559.05 其中: 股票 投资


38,079,449.20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758,787,082.59 2,477,497,559.05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4,644,409.54 10,125,063.41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7 页


应收利 息


20,678,216.35 62,506,313.84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1,662,639.26 4,358.5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871,844,051.17 2,576,389,359.5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373,847,094.63 898,363,520.29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297,691.58 5,279,546.62 应付赎 回款


2,019,065.62 8,131,715.02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94,436.16 916,986.75 应付托 管费


98,145.36 305,662.24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14,239.17 433,465.96 应付交 易费 用


170,347.57 22,379.60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563,553.85 1,080,048.60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94,221.11 401,042.73 负债合 计


377,698,795.05 914,934,367.8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419,141,194.33 1,717,513,757.80 未分配 利润


75,004,061.79 -56,058,766.09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494,145,256.12 1,661,454,991.7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871,844,051.17 2,576,389,359.52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3 月29 日。 报告截 止 日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419,141,194.33 份,其中 A 类 基金份 额净 值为 人 民币1.184 元, 份额 总额 为 184,602,067.88 份;B 类基金 份额 净值 为人 民 币1.175 元, 份额 总额 为234,539,126.45 份。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产业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7 页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2013 年 3 月 29 日( 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一、收入


188,781,696.74 -436,946.37 1.利息 收入


74,331,593.01 145,158,654.6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55,078.86 41,417,798.59 债券利 息收 入


73,899,814.60 100,652,944.51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76,699.55 3,087,911.58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24,361,542.77 -36,632,174.59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8,754,339.69 932,423.67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33,147,832.46 -37,564,598.2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31,950.00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38,384,688.23 -109,129,775.83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426,958.27 166,349.37 减:二、费用


33,416,632.48 62,900,928.42 1.管 理人 报酬


5,536,896.16 16,172,341.46 2.托 管费


1,845,632.10 5,390,780.48 3.销 售服 务费


2,547,080.97 8,254,365.26 4.交 易费 用


428,556.16 68,185.85 5.利 息支 出


22,589,370.97 32,636,884.47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2,589,370.97 32,636,884.47 6.其 他费 用


469,096.12 378,370.90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155,365,064.26 -63,337,874.79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155,365,064.26 -63,337,874.79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3 月29 日。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产业 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7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717,513,757.80 -56,058,766.09 1,661,454,991.71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155,365,064.26 155,365,064.26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1,298,372,563.47 -24,302,236.38 -1,322,674,799.85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648,163,434.17 44,112,810.43 692,276,244.60 2. 基金 赎回 款 -1,946,535,997.64 -68,415,046.81 -2,014,951,044.45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419,141,194.33 75,004,061.79 494,145,256.12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3 月2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5,081,808,535.27 - 5,081,808,535.27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63,337,874.79 -63,337,874.79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3,364,294,777.47 7,279,108.70 -3,357,015,668.77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3,587,960.96 14,329.59 23,602,290.55 2. 基金 赎回 款 -3,387,882,738.43 7,264,779.11 -3,380,617,959.32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7 页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717,513,757.80 -56,058,766.09 1,661,454,991.71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3 年3 月29 日。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毕 万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工银瑞信产业 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 ,系经 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 证监 许可[2013]117 号 文 《关 于核 准工 银瑞 信产 业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募 集的 批复 》 的 核准 , 由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向社 会公 开募 集, 基金合 同 于 2013 年3 月29 日正 式生 效, 首次 设 立募集 规模 为 5,081,808,535.27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 金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 的 基金管理人和 注册 登记 机 构均为工银瑞 信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中 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主要投 资于具有 良 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 包 括企业债、公 司债、短 期 融资券、商业 银 行金融 债与 次级 债 、 混 合 资本债 、 可转 债 、 可 分离 交易的 可转 换债 券的 纯债 部分 、 资 产支 持证 券、 债券回购、国 债、中央 银 行票据、中期 票据、政 策 性金融债、银 行存款等 固 定收益类资 产以及股 票(包括创业 板股票、 中 小板股票以及 其他经中 国 证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 ) 等权益类资 产,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 允 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 工 具。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 构 以后允许基 金投资的 其他品种,基 金管理人 在 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 将 其纳入投资范 围。产业 债 具体包括公 司债、企 业债、短期融 资券、中 期 票据、商业银 行金融债 与 次级债、混合 资本债、 可 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债 券的纯 债部 分等 除国 债、 中央银 行票 据及 政策 性金 融债之 外、 非国 家信 用的 固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 但不包括城投 债。本基 金 投资组合资产 配置比例 : 债券等固定收 益类资产 占 基金资产的 比例不低 于80% ; 其 中产 业债 的投 资 比例不 低于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的 80% ; 股票 等权 益类 资 产占基 金资 产的 比 例不超 过 20% , 现金 及到 期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不低 于 5% 。本 基金 的 业绩比 较基 准为 : 三 年期 定期存 款利 率+1.00%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7 页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 关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新 会计 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 制定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9 号—— 公 允价 值计量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和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1 号 —— 在 其他 主体 中权 益的 披露》 ; 修订 了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权 投资 》 、 《 企业 会计 准则第 9 号 —— 职工 薪酬 》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 列报 》 和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财 务报 表》 ; 上 述7 项 会计 准则 均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 施行。 2014 年6 月 , 财 政部 修订 了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具 列报 》 , 在2014 年 年度 及以 后期 间 的财务 报告 中施 行。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财务报 表无 重大 影响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 2014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4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财政部 于2014 年颁 布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39 号 —— 公 允价值 计量 》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40 号 —— 合营安 排》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1 号 —— 在其 他主 体 中权益 的披 露 》 和 修订 后 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 权投 资》 、 《 企业会 计准 则 第 9 号 —— 职工薪 酬》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列 报》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3 号 —— 合并 财务 报 表》以 及《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金 融工 具列报 》 , 要 求除 《 企业 会 计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 具列报 》 自 2014 年度 财务 报表起 施行 外 , 其 他准则 自2014 年7 月1 日 起施行 。上 述准 则对 本基 金本报 告期 无重 大影 响。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会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可参 见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 基础。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差 错更 正事 项。 7.4.6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 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 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7 页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 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 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瑞士信 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工银瑞 信资 产管 理( 国际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工银瑞 信添 益快 线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管 理人 控制 的结 构化 主体 工银瑞 信新 瑞分 级资 产管 理计划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控 制的 结构化 主体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3 月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5,536,896.16 16,172,341.46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996,704.21 6,888,504.20 注: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6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6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7 页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日累 计至 每月 月末 ,按 月支付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3 月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845,632.10 5,390,780.48 注:1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2、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日累 计至 每月 月末 ,按 月支付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产 业债 券A 工银产 业债 券 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401,546.66 401,546.66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464,656.57 464,656.57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1,676,489.36 1,676,489.36 合计 - 2,542,692.59 2,542,692.59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3 月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工银产 业债 券A 工银产 业债 券 B 合计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 49,044.12 49,044.12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1,464,360.54 1,464,360.54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 6,641,373.69 6,641,373.69 合计 - 8,154,778.35 8,154,778.35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7 页


注:1 、本 基金 A 类 基金 份 额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B 类基金 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年费率 为 0.40%。本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将专 门用 于本基 金的 销售 与基 金份 额持有 人服 务。 销售 服务 费按前 一 日 B 类基金 资产净 值 的0.40%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下: H=E×0 .40% / 当 年天 数 H 为 B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B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2、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支 付。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本报 告期 未及上 年末 与关 联方 进行 银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回购 )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在本 报告 期内与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 2013 年 3 月 29 日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31 日止 均未 运用 固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在 本报 告期 末与上 年度 末均 未持 有本 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3 月 29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2,353,534.63 97,639.34 8,043,473.98 4,237,799.18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 - - 26,416,944.44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 参与上 述各 关联 方及 托管 人股东 承销 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7.4.9 期 末(2014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7 页


无。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 停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人 民 币81,747,166.03 元, 是以 如下 债券作 为质 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 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282370 12 粤电集 MTN1 2015 年1 月5 日 99.80 100,000 9,980,000.00 1382159 13 鞍钢 MTN1 2015 年1 月7 日 99.05 600,000 59,430,000.00 140207 14 国开07 2015 年1 月7 日 100.15 100,000 10,015,000.00 合计





800,000 79,425,000.00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为 人民 币292,099,928.60 元, 分 别于2015 年1 月5 日、 2015 年1 月 6 日 先后 到期 。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 金在回 购期内持有的证券 交易所 交易的债券和/ 或 在新 质 押式 回 购 下 转 入 质押 库的债 券, 按证 券交 易所 规定的 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 后,不 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0.1 公允 价值


银行存款、结 算备付金 、 应收证券清算 款、应收 利 息、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 款 等,因其剩余 期 限不长 ,公 允价 值与 账面 价值相 若。 (1)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301,844,424.22 元 ,属 于 第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 495,022,107.57 元 ,属 于 第三层 次的 余额 为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7 页


人民币 零元 。 (2)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 以报告期 初 作为确定金融 工具公允 价 值层次之间转 换的时点 。 本基金本报告 期 持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由第 一层 次转 入 第二层 次的 金额 为人 民 币77,970,679.76 元, 由第二 层次 转入 第一 层次 的金额 为人 民 币76,191,047.20 元。 本基金本报告 期持有的 以 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工 具 未发生转入或 转出第三 层 次公允价值的 情 况。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38,079,449.20 4.37 其中: 股票 38,079,449.20 4.37 2 固定收 益投 资 758,787,082.59 87.03 其中: 债券 758,787,082.59 87.0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7,869,532.16 4.34 7 其他各 项资 产 37,107,987.22 4.26 8 合计 871,844,051.17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差 。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7 页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448,200.00 1.91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1,534,200.00 0.31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17,910,849.20 3.62 K 房地产 业 9,186,200.00 1.86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8,079,449.20 7.71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98,520 7,360,429.20 1.49 2 600048 保利地 产 200,000 2,164,000.00 0.44 3 000024 招商地 产 80,000 2,111,200.00 0.43 4 000002 万


科A 150,000 2,085,000.00 0.42 5 600837 海通证 券 80,000 1,924,800.00 0.39 6 000712 锦龙股 份 70,000 1,904,000.00 0.39 7 600067 冠城大 通 200,000 1,620,000.00 0.33 8 600109 国金证 券 80,000 1,583,200.00 0.32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7 页


9 601601 中国太 保 40,000 1,292,000.00 0.26 10 000778 新兴铸 管 200,000 1,236,000.00 0.25


投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 基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应阅 读登 载于 公司 网站 的半年 度报 告正 文。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5,272,377.95 0.92 2 000039 中集集 团 5,835,569.84 0.35 3 000002 万


科A 4,731,099.29 0.28 4 002250 联化科 技 4,520,662.06 0.27 5 600016 民生银 行 4,034,500.00 0.24 6 600067 冠城大 通 3,803,254.52 0.23 7 002244 滨江集 团 3,525,168.32 0.21 8 600581 八一钢 铁 3,506,299.00 0.21 9 000671 阳 光 城 2,938,375.56 0.18 10 000001 平安银 行 2,906,500.00 0.17 11 600837 海通证 券 2,817,800.00 0.17 12 000712 锦龙股 份 2,808,666.11 0.17 13 601601 中国太 保 2,805,137.56 0.17 14 600545 新疆城 建 2,791,169.99 0.17 15 000024 招商地 产 2,726,415.86 0.16 16 600801 华新水 泥 2,552,442.80 0.15 17 600606 金丰投 资 2,539,717.58 0.15 18 600109 国金证 券 2,328,654.07 0.14 19 002241 歌尔声 学 2,327,260.76 0.14 20 601166 兴业银 行 2,114,501.36 0.13 注:1 、买 入包 括基 金申 购 新股、 配股 、债 转股 、换 股及行 权等 获得 的股 票;


2、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7 页


值比例 (% ) 1 601318 中国平 安 10,751,667.28 0.65 2 000039 中集集 团 6,702,300.40 0.40 3 600016 民生银 行 5,372,560.00 0.32 4 002250 联化科 技 3,645,862.57 0.22 5 600581 八一钢 铁 3,624,352.41 0.22 6 600837 海通证 券 3,161,313.00 0.19 7 000671 阳 光 城 3,063,371.50 0.18 8 000002 万


科A 2,909,504.62 0.18 9 600545 新疆城 建 2,867,031.00 0.17 10 600606 金丰投 资 2,618,566.09 0.16 11 600067 冠城大 通 2,569,273.46 0.15 12 002244 滨江集 团 2,508,513.98 0.15 13 601166 兴业银 行 2,428,000.00 0.15 14 000042 中洲控 股 2,370,000.00 0.14 15 000001 平安银 行 2,344,550.55 0.14 16 000024 招商地 产 2,334,723.40 0.14 17 000788 北大医 药 2,128,150.32 0.13 18 600801 华新水 泥 2,062,590.37 0.12 19 600109 国金证 券 2,012,666.30 0.12 20 300086 康芝药 业 2,011,049.66 0.12 注:1 、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 场上主 动的 卖出 、换 股、 要约收 购、 发行 人回 购及 行权等 减少 的股 票 ;


2、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164,563,664.70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43,384,371.32 注:买入股票 成本、卖 出 股票收入均按 买卖成交 金 额(成交单价 乘以成交 数 量)填列, 不考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56,796,438.00 11.49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7 页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56,796,438.00 11.49 4 企业债 券 355,976,388.87 72.04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255,857,000.00 51.78 7 可转债 90,157,255.72 18.25 8 其他 - - 9 合计 758,787,082.59 153.56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382159 13 鞍钢 MTN1 600,000 59,430,000.00 12.03 2 1382152 13 魏桥 铝MTN1 600,000 57,564,000.00 11.65 3 1382083 13 西王 MTN2 400,000 39,388,000.00 7.97 4 124161 13 瑞 水泥 300,010 30,151,005.00 6.10 5 1382113 13 斗山 MTN1 300,000 29,799,000.00 6.03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期没 有进 行国 债期 货投 资。 8.10.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8.10.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期没 有进 行国 债期 货投 资。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7 页


8.11 投 资 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本期 未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查 , 或 在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8.11.2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十 名股 票未超 出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8.11.3 期 末 其他 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22,722.07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4,644,409.54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0,678,216.35 5 应收申 购款 1,662,639.26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7,107,987.22


8.11.4 期 末 持有 的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0023 民生转 债 20,740,500.00 4.20 2 110020 南山转 债 11,168,800.00 2.26 3 125089 深机转 债 8,863,190.00 1.79 4 110017 中海转 债 7,548,000.00 1.53 5 110015 石化转 债 6,746,000.00 1.37 6 113001 中行转 债 4,697,700.00 0.95 7 128005 齐翔转 债 2,905,057.72 0.59


8.11.5 期 末 前十 名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未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8.11.6 投 资 组合 报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无。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7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工银 产业 债券A 1,794 102,899.70 98,528,344.91 53.37% 86,073,722.97 46.63% 工银 产业 债券B 2,067 113,468.37 77,220,003.78 32.92% 157,319,122.67 67.08% 合计 3,861 108,557.68 175,748,348.69 41.93% 243,392,845.64 58.0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工银产 业 债券 A 5,142.68 0.00% 工银产 业 债券 B 168,893.84 0.07% 合计 174,036.52 0.0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工银产 业债 券A 0 工银产 业债 券B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工银产 业债 券A 0 工银产 业债 券B 10~50 合计 10~50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7 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工银产 业债 券 A 工银产 业债 券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3 月 29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1,054,871,620.52 4,026,936,914.75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507,774,001.45 1,209,739,756.35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05,246,130.03 442,917,304.14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528,418,063.60 1,418,117,934.04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84,602,067.88 234,539,126.45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召开 持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无重大 人事 变动 。 2 、基 金托 管人 :





2014-2-27 中 信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关 于资 产托 管部负 责人 变更 的公 告 “ 因中信 银行 股 份 有限公 司 ( 以下 简称 “本行 ”) 工作 需要, 刘勇 先 生不再 担任 本行 资产 托管 部总经 理, 任命 刘泽 云先生 为本 行资 产托 管部 副总经 理 , 主 持资 产托 管 部相关 工作 。 刘泽 云先 生 的基金 行业 高级 管理 人员任 职资 格已 在中 国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备 案。 ”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7 页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无。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 内应 支付 给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伙 ) 审 计费 用捌 万元 整, 该 审计 机 构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向本 基金提 供审 计服 务。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管理 人、 托管 人的托 管业 务部 门及 其相 关高级 管理 人员 未受 到任 何稽查 或 处 罚 。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安信证券 2 304,764,922.82 100.00% 213,086.66 100.00% - 注:1. 券 商的 选择 标准 和 程序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服务 能力 a) 券 商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风 险管 理先 进、投 资风 格与 工银 瑞信 有互补 性、 在最近 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b) 券 商具 有较 强的 综合 研 究能力 :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行 业、 资本市场、个 股分析的 报 告及其他丰富 全面的信 息 咨询服务;有 很强的分 析 能力,能根 据工银瑞 信所管理基金 的特定要 求 ,提供专门研 究报告; 具 有开发量化投 资组合模 型 的能力以及 其他综合 服务能 力。 c) 与 其他 券商 相比 ,该 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 ) 选择 程序 a) 确 定券 商数 量: 根据 以 上标准 对不 同券 商进 行考 察、选 择和 确定 。投 资研 究部门 (权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7 页


益投资部,固 定收益部 , 专户投资部, 研究部和 中 央交易室)根 据公司基 金 规模和服务 需求等因 素确定对合作 券商的数 量 ,每年根据公 司经营规 模 变化及券商评 估结果决 定 是否需要新 增 或调整 合作券 商, 选定 的名 单需 经主管 投资 副总 和总 经理 审批同 意。 b) 签 订委 托协 议: 与被 选 择的券 商签 订委 托代 理协 议,明 确签 定协 议双 方的 公司名 称、 委托代理期限 、佣金率 、 双方的权利义 务等,经 签 章有效。委托 代理协议 一 式五份,协 议双方及 证券主 管机 关各 留存 一份 ,工银 瑞信 法律 合规 部留 存备案 ,并 报相 关证 券主 管机关 留存 报备 。 2. 券 商的 评估 ,保 留和 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为一 年, 合同 到 期15 天 内,投 资研 究部 门将 根据 各券商 研究 在 服务期 间的 综合 证券 服务 质量等 情况 ,进 行评 估。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工 银瑞 信将 与其 续约 ;对于 不能 达到 标准 的券 商,不 与其 续 约,并根据券 商选择标 准 和程序,重新 选择其它 经 营稳健、研究 能力强、 综 合服务质量 高的证券 经营机 构, 租用 其交 易席 位。 (3 ) 若券商 提供的综 合 证券服务不 符合要求 ,工 银瑞信有权 按照委托 协议 规定,提前 中止租 用 其交易 席位 。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安信证券 1,787,991,808.78 100.00% 33,418,364,000.00 100.00%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