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国富恒久债A(450018)

国富恒久债: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富兰克 林国海恒久信 用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4 年12月31 日 
 
 
 
 
 
 
 
 
 
 
 
 
 
 
 
 
 
 
 
 
 
 
 
基金管理 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5 年03 月30日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要 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3月27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 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 文。 本报告期自2014 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1 基金基本 情况 基金简称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基金主代码 4500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09月11日 基金管理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571,064.7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类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450018 45001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14,219,736.80 份 5,351,327.93份 2.2 基金产品 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 极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 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 利率走势、 资金供求关系、证券市场走势、流动性风险、信用风 险和有关政策法规等因素,研判各类属固定收益类资 产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确定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 比例。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灵活运用利率预期策略、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套利交易策略、相对价值判断等多重投资策略,构建 以信用债券为主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60%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40% × 中债国 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预期 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储丽莉 林葛 联系电话 021-3855 5555 010-6606 0069 电子邮箱 service@fts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4518、9510-5680 和021-38789555 95599 传真 021-6888 3050 010-6812 1816 2.4 信息披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 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ts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 财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类 2014年 2013 年 2012年09 月11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2 年 12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4,261,216.11 4,892,451.65 6,682,524.43 本期利润 4,390,925.07 2,897,102.69 8,844,646.1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739 0.0190 0.016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6.84% 1.85% 1.6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2.89% -2.95% 1.70%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2,913,290.72 -731,608.46 5,213,243.26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049 -0.0193 0.013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133,027.52 37,355,993.95 396,543,747.5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05 0.987 1.017 3.1.3 累计期末 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0.50% -1.30% 1.70% 3.1.4 期间数据 和指标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类 2014年 2013 年 2012年09 月11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2 年 12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937,217.06 1,221,176.27 2,406,313.84 本期利润 3,957,822.88 -876,212.07 3,332,590.7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588 -0.0118 0.0149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5.46% -1.15% 1.4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1.87% -3.25% 1.60% 3.1.5 期末数据 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059,558.71 -298,501.94 1,384,070.3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980 -0.0233 0.012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410,886.64 12,573,631.17 112,310,470.3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98 0.983 1.016 3.1.6 累计期末 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9.80% -1.70% 1.60% 注:1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2012 年9 月11 日, 本基 金2012 年 度主 要财 务指 标的 计算期 间为2012 年9 月11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12 月31 日。 2 .上 述财 务指 标采 用的 计 算公式 ,详 见证 监会 发布 的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1 号《 主 要财务 指标 的计 算及 披露 》。 3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 费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 为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4 . 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采 用期末 资产 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润 与未 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部 分的 孰低 数 ( 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5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例如, 开放 式基 金 的申购 赎回 费等 , 计 入 费用后 实际 收益 要低 于所 列数字 。


3.2 基金净值 表现 3.2.1 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 比较 阶段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类)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13.89% 0.63% 1.26% 0.20% 12.63% 0.43% 过去六个月 16.76% 0.47% 2.22% 0.15% 14.54% 0.32% 过去一年 22.09% 0.35% 6.34% 0.12% 15.75% 0.23%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 20.50% 0.27% 1.30% 0.11% 19.20% 0.16% 阶段 (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类)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13.88% 0.62% 1.26% 0.20% 12.62% 0.42% 过去六个月 16.76% 0.46% 2.22% 0.15% 14.54% 0.31% 过去一年 21.87% 0.34% 6.34% 0.12% 15.53% 0.2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 19.80% 0.27% 1.30% 0.11% 18.50% 0.16% 注:根 据基 金合 同中 投资 策略及 投资 限制 的有 关规 定,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60% × 中债 企业 债 总全价 指数+40% × 中债 国 债总全 价指 数。 中债 企业 债总全 价指 数、 中债 国债 总全价 指数 是由 中央 国 债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简称 “中 债公 司” )编 制的、 分别 反映 我国 国债 市场和 企业 债市 场整 体 价格和 投资 回报 情况 的指 数。 本基金 每个 交易 日对 业绩 比较基 准进 行再 平衡 处理 ,1日 收益 率(Benchmarkt )按下 列公 式计 算: Benchmark t =60% × ( 中债 企业债 总全 价指 数 t / 中债 企 业债总 全价 指数 t-1 -1)+40% ×( 中债 国债 总全 价 指数 t / 中债 国债 总全 价指 数 t-1 -1) 其中,t=1,2,3, ?, T ,T 表 示时间 截止 日。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3.2.2 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 比较 国富恒久 信用债 券A 类 累计净值 增长率 与业绩 比 较基准收 益率历 史走势 对 比图 (2012年09 月11 日-2014 年12月31 日)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类 基金基准 2012-09-10 2013-01-09 2013-05-14 2013-09-05 2014-01-07 2014-05-09 2014-09-01 2014-12-31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2% -4% 国富恒久 信用债 券C 类 累计净值 增长率 与业绩 比 较基准收 益率历 史走势 对 比图 (2012年09 月11 日-2014 年12月31 日)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类 基金基准 2012-09-10 2013-01-09 2013-05-14 2013-09-05 2014-01-07 2014-05-09 2014-09-01 2014-12-31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2% -4% 注: 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生 效日为2012 年9 月11 日。 本 基金在 建仓 期结 束时 , 各 项投资 比例 符合 基金 合 同约定 。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3.2.3 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基金 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类 基准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2%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2% -4%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类 基准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2% -4% 注:本 基金 成立 于2012 年9 月11日 ,故2012 年的 业绩 为成立 日至 年底 的业 绩而 非全年 的业 绩。 3.3 过去三年 基金的利润分配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 国富恒 久信用 债券A) 每10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4 年 - - - -


2013 年 - - - -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2012 年 - - - -


合计 - - - -


年度 ( 国富恒 久信用 债券C) 每10份基金份 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备注 2014 年 - - - -


2013 年 - - - -


2012 年 - - - -


合计 - - - - §4


管理 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 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 由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富 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目前公司注 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1% 的股份,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持有49% 的股份。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A 股市场第16家上市券商,是拥有全业务牌照,营业 网点遍布中国主要城市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 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是世界知名 基金管理公司, 在全球市场上有超过65 年的投资管理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引进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享誉全球的投资机制、 研究平台和风险控制体系,借 助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业务优势,力争成为国内一流的基金管理公司。 本公司具有丰富的管理基金经验。自2005年6月第一只基金成立开始,截至本报告 期末,本公司已经成功管理了17只基金产品(包含A 、B 、C 类债券基 金,A 、B 类货币 市场基金)。 4.1.2 基金经理 (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刁晖宇 公司固 定收益 2012年09月 11日 - 16年 刁晖宇先生,CFA ,美 国 堪萨斯大学工商管理硕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投资总 监, QDII 投 资总监, 国富恒 久信用 债券基 金和国 富恒利 分级债 券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士、美国南方卫理公会大 学工程学硕士。历任美国 景顺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 理,美国Security Benefit Group资深投资分析师 , Federal Home Loan Bank 资深金融风险及金融衍生 产品分析师,湖南中期广 州营业部负责人。截至本 报告期末担任国海富兰克 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 收益投资总监,QDII 投资 总监,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基金和国富恒利分级债券 基金的基金经理。 刘怡敏 国富中 国收益 混合基 金、 国富 强化收 益债券 基金和 国富恒 久信用 债券基 金的基 金经理 2012年09月 11日 - 11年 刘怡敏女士,CFA ,四 川 大学金融学硕士。历任西 南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债券 研究员,并曾在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投 资及研究工作。截至本报 告期末担任国海富兰克林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富中 国收益混合基金、国富强 化收益债券基金和国富恒 久信用债券基金的基金经 理。 注: 1. 表 中 “任 职日 期” 和 “ 离任日 期” 分别 指根 据公 司决定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 解聘日 期, 其中 , 首 任 基金经 理的 “任 职日 期” 为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 表 中 “ 证券 从业 年限 ” 的计算 标准 为该 名员 工从 事过的 所有 诸如 基金 、 证 券、 投资 等相 关金 融领 域的工 作年 限的 总和 。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法律、 法规和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 本着诚 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 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建立了 《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 确保公司 旗下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避 免各种投资组合之间的利益输送行为。我们主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公平交易进行控制: 1. 在研究信息共享方面,投资研究等部门通过定期的例会沟通机制,就相关议题进 行讨论;公司建立了统一的研究平台,研究报告信息通过研究平台进行发布。 2. 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股票及债券的入库需要由研究报告支持作为依据,并经过 相关领导审批;建立研究报告的定期更新机制。 3. 在投资决策方面,公司 在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之间建立防火墙,确保业务隔离及人 员隔离,同时各投资组合经理投资决策保持独立。 4. 公司对所有投资组合的交易指令实行集中交易,公司在交易系统中设置公平交易 功能,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各账户所有指令; 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对债券 一级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分配制度, 以确保相关投资组合能够得到公 平对待。 5. 公司建立了《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通过事前审批来对反向交易进行事前控 制。公司每季度对不同时间窗下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 析。 6. 公司定期对公平交易执行 情况进行监察稽核,并在监察稽核定期报告中做专项说 明。 公司也会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 披露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异常交易行为 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 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 《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 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目标, 制 订了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 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 配。 报告期末, 公司共管理了十七只公募基金及四只专户产品。 统计所有投资组合分投 资类别(股票、债券)过去连续4个季度内在不同时间窗口(T=1、T=3和T=5)存在同 向交易价差的样本, 并 对差价率 均值、 交易价 格占优比率、 t 值、 贡献 率等指标进行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不同投资组合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4.3.3 异常交易 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按照 《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 , 系统 划分了异常交易的类型、 异常交易的 界定标准、 异常交易的识别程序, 制订了异常交易的监控办法, 并规范了异常交易的分 析、报告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 《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 和 《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 对异常交 易进行监控。 报告期内, 公司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的情况发生一次,为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投资策略不 同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经公司检查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 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2014 年中国的经济面临了比较大的下行压力。 一方面是受到外围一些经济体的不 利影响,另一方面是我国经济在经历了多年持续的高增长后, 传统推动经济前行的投 资, 进出口和消费面临动力不足的问题。 为了应对经济逐步加大的下行压力, 央行在 2014年采取了总体宽松的货币政策。 通过定向降准、 再贷款以及在二级 市场进行净投 放和将同业存款纳入存贷比考核但不收准备金等多种形式对市场注入流动性, 希望通过 资本市场资金成本的下降带动实体企业融资成本的下降。 同时政府也在大力促进银行 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放贷。 但实体经济的下行导致银行风险厌恶加大, 中小企业仍面临非常大的融资难和融资 成本高的问题, 短时间内这种状况难有很大的改善。 由于经济不振同时国际大宗商品价 格的大幅下跌,全年通货膨胀较低。 市场流动性的大幅改善推动了债券市场在2014 年 走牛。 中债国债总全价指数全年的涨幅为6.95%。中债金融债总全价指数全年上涨 7.73%。在12月中证登出台暂停部分企业债在交易所的质押回购对信用债造成一定冲击 导致信用债表现不及利率债,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全年涨幅为5.92%。由于权益市场 在2014 年下半年表现强劲, 导致可转债在2014年有非常不错的收益, 上证转债指数全年 上涨57.4 %。本基金由于受限于流动性,信用债仓位不高,久期也相对较短,对业绩有 一些拖累,但可转债的高仓位对基金业绩有非常大的贡献。





4.4.2 报告期内 基金的业绩表现 国富恒久信用债 A 2014 年净值上涨22.09% , 同期比较基准的收益率为6.34% , 表现 优于基准1575个基点。国富恒久信用债C 2014 年净值上升21.87% ,同期比较基准为 6.34% , 表现优于基准1553 个基点。 基金在可转债上的配置是其表现大幅超越基准的主 要原因。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4.5 管理人对 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展望2015, 我们认为中国经济仍然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 但有望逐步企稳。 较低迷 的经济要求央行保持宽松的货币政策,同时低通胀的环境也给了央行降息和降准的空 间。 创新和结构调整以及简政放权是推动中国持续经济活力的动力,其效果将在未来 逐步体现。基于上述,我们对债市在2015 的表现还是比较乐观。 但债市走强的幅度取 决于央行能将无风险利率压低的程度。 债市全年是慢牛行情。我们将会适时调整久期 和债券品种的组合,结合流动性的考虑,在适当的时机增加中低等级信用债的配置。 4.6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 估值委员会 (简称 “估 值委员会” ) , 并已制 订了 《公允估值管理办 法》 。 估值委员会 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值的相关事务,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 合理, 保证估值未被歪曲 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 行复核。 公 司估值委员会由总经理或其任命者负责,成员包括投研、风险控制、监察稽核、交易、 基金核算方面的部门主管,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 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 应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 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A 类基金和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类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分配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 管理人对本基金持 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从2014年8月21日至2014 年10月23日以及从2014年10月30日至2014 年 12月31 日,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 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 《证券 投资基金法》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约定, 对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年12月31 日基金的投 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 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 不存在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在报告期内,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等有关 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 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 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 告 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 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 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 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566,515.08 1,778,198.01 结算备付金 296,352.14 954,183.74 存出保证金 13,055.79 34,760.5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955,234.70 43,683,729.0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债券投资 18,955,234.70 43,683,729.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 11,8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719,058.70 应收利息 383,121.30 659,153.03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1,541.15 298.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33,225,820.16 59,629,381.27 负债和所 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日 上年度末 201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000,000.00 7,999,994.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2,997,476.39 795,557.53 应付赎回款 354,896.06 596,191.5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174.61 43,464.93 应付托管费 4,335.60 12,418.5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959.09 8,267.00 应付交易费用 9,459.78 1,000.00 应交税费 2,000.00 2,000.00 应付利息 1,533.10 5,799.92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95,071.37 235,062.72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负债合计 9,681,906.00 9,699,756.15 所有者权 益:


实收基金 19,571,064.73 50,647,915.24 未分配利润 3,972,849.43 -718,290.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543,914.16 49,929,625.1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3,225,820.16 59,629,381.27 注: 报 告截 止日2014 年12 月31日 , 国 富恒 久信 用债 券基金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1.205元, 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1.198 元 ,基 金份 额总 额19,571,064.73 份 ,其 中A 类 基金份 额14,219,736.80份,C 类基 金份 额 5,351,327.9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3 年 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 31日 一、收入 9,722,317.84 6,046,112.93 1.利息收入 2,534,946.44 9,285,676.8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1,803.26 109,155.43








债券利息收入 2,455,513.45 8,859,720.0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57,629.73 316,801.40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列) 6,000,764.98 742,659.2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66,925.92 528,719.28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367,690.90 213,939.9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1,150,314.78 -4,092,737.30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填 列) 36,291.64 110,514.17 减:二、 费用 1,373,569.89 4,025,222.31 1.管理人报酬 360,978.15 1,657,752.55 2.托管费 103,136.54 473,643.60 3.销售服务费 76,086.75 230,621.82 4.交易费用 24,135.87 100,452.35 5.利息支出 475,293.89 1,199,138.50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75,293.89 1,199,138.50 6.其他费用 333,938.69 363,613.49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8,348,747.95 2,020,890.6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8,348,747.95 2,020,890.62 7.3 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 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50,647,915.24 -718,290.12 49,929,625.12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8,348,747.9 5 8,348,747.95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31,076,850.51 -3,657,608. 40 -34,734,458.9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40,625,983.43 4,175,749.7 8 144,801,733.21








2.基金赎回款 -171,702,833.94 -7,833,358. 18 -179,536,192.12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19,571,064.73 3,972,849.4 3 23,543,914.16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3年01 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500,423,593.20 8,430,624.6 5 508,854,217.85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2,020,890.6 2 2,020,890.62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449,775,677.96 -11,169,805 .39 -460,945,483.3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38,850,572.98 4,539,167.5 4 143,389,740.52








2.基金赎回款 -588,626,250.94 -15,708,972 .93 -604,335,223.87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50,647,915.24 -718,290.12 49,929,625.1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毕国强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胡昕彦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黄宇虹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 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2] 第916号《关于核准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 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 资金利息共募集806,681,055.49 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12) 第307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 中国证监会备案, 《富 兰克林国海恒久信 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 年9月1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 的基金 份额总额为806,949,553.68 份,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折合268,498.19份基金份额。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根据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本基金根据费用收 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 称 为A 类;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本 基金A 类、C 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 由选择申购某一类 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 公司债、 企业债、 可转 换债券、 分离交易可转债、 短期融资券、 中期 票据、 资产支持证 券、 国债、 金融债、 央行票据、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 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工具, 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为: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 其中投资于 信用债券的比例不 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 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准为:60%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40% ×中债国 债总全价指数收益 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 年3月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25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 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 则") 、中国证监会 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 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4年度的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 金2014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 年度的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 信息。 7.4.4本报告期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 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一致。 7.4.5 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变更 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 策变更的说明 财政部于2014 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 合营安排》 、 《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和修订后的 《企 业会计准则第2号-- 长期 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 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 表》以及《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 具列报》 , 要求除 《企 业会计准则第37 号-- 金 融工具列报》 自2014 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 其他准则自2014 年7月1日起施行。 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 无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 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 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 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 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 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 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 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自2013年1月1 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 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暂减按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 减按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 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 入继续暂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 税。 7.4.7 关联方关 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 业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 销售机构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海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 销售机构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International, Inc.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 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 联方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7.4.8.1.1 股票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国海证券 10,390,782.73 100.00% 44,706,584.99 100.00% 7.4.8.1.2 权证交 易 无。 7.4.8.1.3 应支付 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 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海证券 9,459.78 100.00% 9,459.78 100.0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当期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 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海证券 40,552.06 100.00%


- 注:1. 上 述佣 金参 考市 场 价格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与对 方协 商确 定 , 以 扣 除由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 有限责 任公 司收 取的 证管 费和经 手费 的净 额列 示。 权证交 易不 计佣 金。 2. 该 类佣 金协 议的 服务 范 围还包 括佣 金收 取方 为本 基金提 供的 证券 投资 研究 成果和 市场 信息 服务 等。 7.4.8.2 关联方 报酬 7.4.8.2.1 基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项目 本期 2014年01月01 日至2014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01月01日至2013 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费 360,978.15 1,657,752.5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144,484.50 726,222.54 注: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国海 富兰克 林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管 理人 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0.7%的年 费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管 理人 报酬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0.7% / 当年 天数 。 7.4.8.2.2 基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01月01 日至2014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01月01日至2013 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103,136.54 473,643.60 注: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银 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0.2% 的年 费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日 托管 费=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2% / 当年 天数 。 7.4.8.2.3 销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A 类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C 类 合计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 13,019.40 13,019.40 中国农业银行 - 35,809.92 35,809.92 国海证券 - 1,015.10 1,015.10 合计


49,844.42 49,844.42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3年01月01 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各关联方名称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A 类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C 类 合计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52,501.84 52,501.84 中国农业银行 - 149,910.47 149,910.47 国海证券 - 13,294.60 13,294.60 合计


215,706.91 215,706.91 注: 支付 基金 销售 机构 的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C 类 份额对 应的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年费 率0.3% 计 提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给 国海 富兰 克林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再由 国海 富兰克 林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计 算并 支付 给各 基金 销售机 构。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销 售服 务费 =前 一日C 类份 额对 应的 基金 资 产净值 × 0.3 % / 当年 天 数。 7.4.8.3 与关联 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 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7.4.8.4.1 报告期 内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01 月01日至2014年 12月31日 2013年01月01日至2013 年 12月31日 国富恒久信 用债券A 类 国富恒久信 用债券C 类 国富恒久信 用债券A 类 国富恒久信 用债券C 类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6,730,050.93 - - -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 6,730,050.93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6,730,050.93 - 6,730,050.93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47.33% - 17.78% - 注:1.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固 有资金 投资 本基 金费 率按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公布 的费 率执行 。 7.4.8.4.2 报告期 末除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 本基金的情况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1.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 费率执行。 2. 本报告期末和上年度末(2013年12月31日)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 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 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5,566,515.08 13,658.44 1,778,198.01 79,559.97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基金 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7.4.8.7 其他关 联交易事项的说 明 无。 7.4.9 期末(2014年12 月31 日)本 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 新发/ 增发证券而 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无。 7.4.9.2 期末持 有的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 期末债 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 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7.4.9.3.2 交易所 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6,000,000元, 于2015 年1月5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 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 理解和分析会计报 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 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 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年12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8,955,234.70 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2013 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43,683,729.00元,无属于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 跃日期 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 并根据估 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 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4 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3 年12 月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 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其账面价值与 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 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 组合报告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8.1 期末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8,955,234.70 57.05 其中:债券 18,955,234.70 57.05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000,000.00 24.0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862,867.22 17.65 7 其他各项资产 407,718.24 1.23 8 合计 33,225,820.16 100.00 8.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 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 股票投资组合的重 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 金额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净值2% 或前20 名的 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1988 中国银行 7,950,372.85 15.92 2 601398 工商银行 2,807,335.80 5.62 注: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8.4.2 累计卖出 金额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净值2% 或前20 名的 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1988 中国银行 7,677,087.13 15.38 2 601398 工商银行 2,713,695.60 5.44 注: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4.3 买入股票 的成本总额及卖 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0,757,708.6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0,390,782.73 注:买 入股 票成 本、 卖出 股票收 入均 按买 卖成 交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 交易费 用。 8.5 期末按债 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228,540.00 5.2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08,190.00 1.3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08,190.00 1.31 4 企业债券 17,418,504.70 73.98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18,955,234.70 80.51 8.6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2276 13魏桥01 22,990 2,375,556.70 10.09 2 122102 11广汇01 22,380 2,329,758.00 9.90 3 122925 09沈国资 20,000 2,100,000.00 8.92 4 112059 11联化债 15,000 1,545,000.00 6.56 5 122185 12力帆01 15,000 1,502,400.00 6.38 8.7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本 期投资的前十名 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 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的, 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处罚的证券。 8.12.2 本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股票 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 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之外的股 票。 8.12.3 期末其 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1 存出保证金 13,055.7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83,121.30 5 应收申购款 11,541.1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07,718.24 8.12.4 期末持 有的处于转股期的 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间的可转债。 8.12.5 期末前 十名股票中存在流 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 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国富恒 久信用 债券A 类 367 38,745.88 6,779,756.72 47.68% 7,439,980.08 52.32% 国富恒 久信用 债券C 173 30,932.53 - - 5,351,327.93 100.00 %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类 合计 540 36,242.71 6,779,756.72 34.64% 12,791,308.01 65.36% 9.2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 有本基金 国富恒久信 用债券A 类 - - 国富恒久信 用债券C 类 - - 合计 - - 9.3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 开放式基金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A 类 0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C 类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A 类 0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 C 类 0 合计 0 §10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A 类 国富恒久信用债券C 类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09月11日) 基金份额总额 558,856,457.23 248,093,096.4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7,854,034.33 12,793,880.91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4 页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845,713.38 139,780,270.0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4,480,010.91 147,222,823.0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4,219,736.80 5,351,327.93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一)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 1 、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任 命毕国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公司董事长吴显玲女士不再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相关 公告已于2014年11 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 站披露; 2 、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任 命胡昕彦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相关公告已于2014年6月5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3 、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张晓东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相关公告已于2014年12月23日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二)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 因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行" ) 工作需要 , 任命 余晓晨先生主持 本行托管业务部/ 养老金管理中心工作。


余晓晨先生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 11.3 涉及基金 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 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 行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4 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人民币55000.00 元,本 基金自成立以来对其进行审计的均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未曾改聘其他会计师 事务所。 11.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 等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稽查或处罚。 (二)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稽查或处罚。 11.7 基金租用 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 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 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股票 成交总额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海证券 2 10,390,782.73 100.00% 9,459.78 100.00%


中信建投 1 - - - -


注:1. 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1 )选 择代 理基 金证 券买 卖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的标 准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代理 本基金 证券 买卖 的证 券经 营机构 ,并 租用 其交 易单 元作为 基金 的专 用交 易 单元。 选择 的标 准是 : ? 资历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资 本不 少于3亿 元人 民 币; ? 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营 行 为规范 ,最 近一 年未 发生 重大违 规行 为而 受到 有关 管理机 关的 处罚 ; ? 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 能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 的要求 ; ?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 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并 能为本 基金 提供 全面 的信 息服务 ; ? 研究 实力 较强 ,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研 究人 员,能 及时 、定 期、 全面 地为本 基金 提供 宏观 经 济、 行 业情 况、 市 场走 向 、 个股 分析 的研 究报 告及 周到的 信息 服务 , 并 能根 据基金 投资 的特 定要 求, 提供专 题研 究报 告。 2 )租 用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 的程序


?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标 准考察 证券 经营 机构 ,考 察结果 经公 司领 导审 批后 ,我司 与被 选中 的证 券 经营机 构签 订 《券 商交 易 单元租 用协 议 》 和 《 研究 服务协 议 》 , 并 办理 基金 专用交 易单 元租 用手 续。 ? 之 后, 基金 管理 人将 根 据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研究 报告、 信息 服务 质量 等情 况, 根 据如 下选 择标 准 细化的 评价 体系 ,每 季度 对签约 证券 经营 机构 的服 务进行 一次 综合 评价 :


富兰克 林国 海恒 久信 用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 A 提供 的研 究报 告质 量和 数量;


B 由 基金 管理 人提 出课 题 ,证券 经营 机构 提供 的研 究论文 质量 ; C 证 券经 营机 构协 助我 公 司研究 员调 研情 况;


D 与证 券经 营机 构研 究员 交流和 共享 研究 资料 情况 ;


E 其 他可 评价 的量 化标 准 。


经过评 价, 对于 达到 有关 标准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将继 续保留 ,并 对排 名靠 前的 证券经 营机 构在 交易 量 的分配 上采 取适 当的 倾斜 政策。 若本 公司 认为 签约 机构的 服务 不能 满足 要求 ,或签 约机 构违 规受 到 国家有 关部 门的 处罚 ,本 公司有 权终 止签 署的 协议 ,并撤 销租 用的 交易 单元 ;基金 管理 人将 重新 选 择其它 经营 稳健 、研 究能 力强、 信息 服务 质量 高的 证券经 营机 构, 租用 其交 易单元 。 ? 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期 限 为一年 ,到 期后 若双 方没 有异议 可自 动延 期一 年。 2 、报 告期 内证 券公 司基 金 专用交 易单 元的 租用 与变 更情况


报告期 内 , 根 据上 述基 金 专用交 易单 元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 本 基金 逐步 租用 证 券公司 的交 易单 元合 计3 个:其 中国 海证 券2 个, 中 信建投1个。 11.7.2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债券 成交总额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券回 购 成交总额 比例 成交金额 占权证 成交总额比例 国海证券 385,960,931.81 88.69% 727,245,000.00 100.00% - - 中信建投 49,231,411.35 11.31% - - - - 国海富兰 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 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