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融通 基金 管理有 限公司关 于旗下 基金调整 交易所 固定收益 品种估值 方法的 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 估 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 基 金业协 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 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的有关 规定, 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 自 2015 年 3 月 27 日起, 本公 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 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 , 采 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 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 基金资产净 值的影响 均不超过 0.50%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 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