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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改革(519971)

长信改革: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长 信改 革红 利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2014年年 度报 告摘要 
 
2014年12月31 日 
 
 
 
 
 
 
 
 
 
 
基金管理人:长 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 任 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 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 公司 
送出日期:2015 年3 月28 日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1


重 要提示 1.1 重 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 人中 国工商 银 行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 本基金合 同规 定,于2015 年3 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文。 报告期自2014年8 月6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成立日)起至2014年12月31 日止。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长信改 革红 利混 合 场内简 称 长信GGHL 基金主 代码 519971 交易代 码 51997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年8月6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35,241,500.00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通 过积极 灵活 的资 产配 置 , 并精选 受 益 于 全 面 市 场 化 改 革 相 关 证 券 , 在 有 效 控 制 风 险 前 提 下, 力求 超越 业绩 比较 基 准的投 资回 报 , 争 取实 现 基金资 产的长 期稳 健增 值。 投资策 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利 用全 球信 息平 台、 外部 研究 平台 、 行业 信息 平 台以及 自身 的研 究平 台等 信息资 源, 基于 本基 金的 投资 目 标和投 资理 念, 从 宏观 和 微观两 个角 度进 行研 究 , 开展战 略 资 产 配 置 , 之 后 通 过 战 术 资 产 配 置 再 平 衡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实现 组合 内各 类别 资 产的优 化配 置 , 并 对各 类 资产的 配置比 例进 行定 期或 不定 期调整 。 2、股 票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结 合定 性与 定量 分析, 主要 采取 自下 而上 的选 股 策略, 精 选受 益于 全面 市 场化改 革相 关证 券 。 基 金 依据约 定的投 资范 围, 基 于对 上 市公司 的品 质评 估分 析 、 风险因 素分析 和估 值分 析, 筛选 出基本 面良 好的 股票 进行 投资 , 在有效 控制 风险 前提 下, 争取实 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健 增 值。 3、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在债 券资 产的 投资 过程中 , 将 采用 积极 主动 的投 资 策略, 结合 宏观 经济 政策 分析、 经济 周期 分析 、 市 场短 期 和中长 期利 率分 析、 供求 变化等 多种 因素 分析 来配 置债 券 品种 , 在 兼顾 收益 的同 时 , 有效控 制基 金资 产的 整体 风险。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在个券 的选 择上, 本基 金 将综合 运用 估值 策略 、 久 期管理 策略、 利率 预期 策略 等多 种方法 , 结 合债 券的 流动 性、 信 用风险 分析 等多 种因 素, 对个券 进行 积极 的管 理。 4、其 他类 型资 产投 资策 略 在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允 许的情 况下 , 本 基金 将在 严格 控 制投资 风险 的基 础上 适当 参与权 证、 资 产支 持证 券 、 股 指 期货等 金融 工具 的投 资。 业绩比 较基 准 沪深300 指 数收 益率 ×60%+ 中证全 债指 数收 益率 ×40%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属 于较高 风险 、 较高 收益 的 投资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和 预期 收 益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 但 高 于债券 型基金 和货 币市 场基 金。 2.3 基 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周永刚 蒋松云 联系电 话 021-61009999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zhouyg@cx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7005566 95588 传真 021-61009800 010-66105798 2.4 信 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cxfund.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68 号 时 代 金 融 中 心9楼 、北 京市 西城 区复 兴 门内大 街55 号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3


主 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 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和指 标 2014年8月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8,085,166.14 本期利 润 49,512,999.78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224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8.70% 3.1.2 期 末数 据和指 标 2014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155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60,502,310.59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87 注:1、 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日为2014年8月6日,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运作 未满一年。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 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 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 含公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扣 除 相 关 费 用 后 的 余 额 , 本 期 利 润 为 本 期 已 实 现 收 益 加 上 本 期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封 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 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红利再投资费、 基金 转换费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7.18% 1.66% 26.42% 0.99% -9.24% 0.67% 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 起 至今(2014 年8月6 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18.70% 1.30% 29.91% 0.85% -11.21% 0.45%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长信改革红利混合 基金基准 2014-08-06 2014-08-26 2014-09-16 2014-10-13 2014-10-31 2014-11-20 2014-12-10 2014-12-31 30% 25% 20% 15% 10% 5% 0% 注:1、 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为2014年8月6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 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14年8 月6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 、 按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本 基 金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6 个 月 内 为 建 仓 期 , 建 仓 期 结 束 时 , 本 基 金 的 各 项 投 资 比 例 应 符 合 基 金 合 同 的 约 定 : 股 票 资 产 占 基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为0%-95% ; 对 于 受 益 于 全 面 市 场 化 改 革 相 关 证 券 的 投 资 比 例 不 低 于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本 基 金 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应 当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5% 的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 券 。 截 至 本 报 告 期末,本基金建仓期尚未结束。 3.2.3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每 年 净 值 增 长 率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的比较 长信改革红利混合 基金基准 2014 年 25% 20% 15% 10% 5% 0% 注: 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 年8月6日,2014 年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期计算。 3.3 过 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 况 本基金 基金 合 同 生 效 日 为2014 年8 月6 日 ,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本 报 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4


管 理人报告 4.1 基 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是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基 金 字 【2003 】63 号 文 批 准 , 由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海 欣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武 汉 钢 铁 股 份 有 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目前股权结构为: 长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占49%、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34.3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占16.67% 。 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共 管 理17 只 开 放 式 基 金 , 即 长 信 利 息 收 益 货 币 、 长 信 银 利 精 选 股 票 、 长 信 金 利 趋 势 股 票 、 长 信 增 利 动 态 策 略 股 票 、 长信双利优选混合、 长信利丰债券、 长信恒利优势股票、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 指数(LOF ) 、 长 信 纯 债 壹 号 债 券 、 长 信 量 化 先 锋 股 票 、 长 信 标 普100 等 权 重 指 数(QDII)、 长信利鑫分级债、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 长信可转债债券、 长信利众 分级债、长信纯债一年定开债券和长信改革红利 混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安昀 本基金 、 长 信银利 精 选开放 式 证券投 资 基金 、 长 信 内需成 长 股票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的基 金 经理 、 公 司 研究发 展 部总监 2014 年8月6 日 - 8年 经济学 硕士 , 上 海复 旦大 学 数 量经济 学专 业研 究生 毕业 , 具 有基金 从业 资格 。 2006年起就 职于申 银万 国证 券研 究所 , 担 任 策 略 研 究 工 作 , 曾 获2007 年 新 财 富 最 佳 策 略 分 析 师 评 选第一 名, 2008 年新 财富 最 佳 策略分 析师 评选 第二 名。 2008 年11 月 加 入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历 任 策 略 研 究 员, 长 信金 利趋 势股 票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 现 任研究 发展 部总 监、 本基 金、 长 信 银 利 精 选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基金 、 长 信内 需成 长股 票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黄韵 本基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4 年10月 21日 - 8年 金融学 硕士 , 武 汉大 学研 究 生 毕业 , 具 备基 金从 业资 格 。 曾 任 职 于 三 九 企 业 集 团 ;2006 年 加 入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公司 , 历 任公 司产 品设 计 研 究 员 、 研 究 发 展 部 行 业 研 究 员、 长 信金 利趋 势股 票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 现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注:1、 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 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 本基金基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 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 严格遵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 勤 勉 尽 责 地 为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谋 求 利 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 基 金 将 继 续 以 取 信 于 市 场 、 取 信 于 社 会 投 资 公 众 为 宗 旨 , 承 诺 将 一 如 既 往 地 本 着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在 规 范 基 金 运 作 和 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1、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部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分配至 交易人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 2、公司使用的交易执行软件系统必须具备如下功能: (1 )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发送委托指令; (2 )对于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 令 , 并 且 市 价 在 限 价 范 围 内 的 , 系 统 能 够 将 交 易 员 针 对 该 证 券 下 达 的 每 笔 委 托 自动按照指令数量比例分拆为各投资组合的委托指令。 3、交易人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顺序执行。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在 执 行 多 个 投 资 组 合 在 同 一 时 点 就 同 一 证 券 下 达 的 相 同 方 向 的 交 易 所 投 资 指 令 时,除制度规定的例外指令外,必须开启系统的公平交易开关。 4、 对于不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 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 交易部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在 申 购 结 果 产 生 前 , 不 得 以 任 何 形 式 向 任 何 人 泄 露 各 投 资 指 令 的 内 容 , 包 括 指 令价格及数量等要素。 5、 对于各投资组合以独立账户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象, 除需经过公平性 审 核 的 例 外 指 令 外 , 申 购 获 配 的 证 券 数 量 由 投 资 管 理 系 统 接 收 各 类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机 构 发 送 的 数 据 进 行 分 配 。 交 易 部 门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人 在 指 定 公 开 披 露 媒 体 上 披 露 的 申 购 结 果 对 系 统 内 分 配 数 量 进 行 核 准 , 数 量 不 符 的 , 应 当 第 一 时 间 告 知 各 投 资 管 理 部 门 的 总 监 及 监 察 稽 核 部 总 监 。 对 于 以 公 司 名 义 进 行 申 购 的 投 资 对 象 , 公 司 在 获 配 额 度 确 定 后 , 严 格 按 照 价 格 优 先 的 原 则 在 各 投 资 组 合 间 进 行 分 配 。 申 购 价 格 相 同 的 投 资 组 合 则 根 据 投 资 指 令 的 数 量 按 比 例 进 行 分 配 。 确 因 特 殊原因不能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的, 应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 审核通过的, 可以进行相应分配。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 报 告 期 内 , 公 司 已 实 行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 并 建 立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体 系 , 已 建 立 投 资 决 策 体 系 , 加 强 交 易 执 行 环 节 的 内 部 控 制 , 并 通 过 工 作 制 度 、 流 程 和 技 术 手 段 保 证 公 平 交 易 原 则 的 实 现 。 同 时 , 公 司 已 通 过 对 投 资 交 易 行 为 的 监 控 、 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 报 告 期 内 , 除 完 全 按 照 有 关 指 数 的 构 成 比 例 进 行 投 资 的 组 合 外 , 其 余 各 投 资 组 合 均 未 参 与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 不 涉 及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 证 券 当 日 成 交 量5% 的 情 形 , 对 本 年 度 同 向 交 易 价 差 进 行 专 项 分 析 , 未 发现异常情况。 4.4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 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整 体 看 ,2014 年 下 半 年 市 场 出 现 了 趋 势 性 上 涨 的 行 情 , 主 要 源 于 以 下 几 个 方面的原因:1) 政策组合使得无风险利率整体出现下行, 经济出现系统性风险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的 概 率 降 低 ;2 ) 市 场 对 于 经 济 增 长 的 预 期 在 前 期 得 到 了 充 分 的 修 正 ;3 )新一 届 的 政 府 上 任 后 积 极 推 行 了 包 括 结 构 性 减 税 、 人 民 币 国 际 化 、 一 路 一 带 等 多 项 政策;4) 货币政策全年逐季放松,2014年11月的降息明确了货币政策的全面转 向 。 在 以 上 几 个 因 素 的 叠 加 刺 激 下 , 市 场 出 现 了 趋 势 性 的 上 涨 。 在 年 末 的 后 两 个月,大盘蓝筹股的估值得到了快速的修复。 基 金 成 立 初 期 , 股 票 的 持 仓 比 例 较 轻 , 主 要 以 网 下 的 新 股 申 购 为 主 。 后 期 基 于 对 市 场 相 对 乐 观 的 判 断 , 逐 渐 增 加 了 股 票 的 持 仓 比 例 。 主 要 配 置 在 两 个 方 向 , 其 一 是 从 流 动 性 宽 松 和 利 率 下 行 角 度 出 发 , 配 置 了 相 对 较 多 的 金 融 行 业 。 其 二 主 要 是 从 互 联 网 应 用 、 国 企 改 革 、 以 及 新 兴 产 业 的 角 度 进 行 个 股 选 择 进 行 配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87元, 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8.70% ,成立以来的累计净值为1.187元,本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9.91% 。 4.5 管 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展望2015 年 , 我 们 认 为 国 内 外 的 经 济 环 境 相 对2014 年 没 有 发 生 大 的 变 化 。 外 围 市 场 看 , 美 国 经 济 依 然 处 于 复 苏 增 长 的 道 路 上 , 量 化 宽 松 政 策 随 着 经 济 增 长 的 确 定 性 增 加 将 逐 渐 退 出 。 欧 洲 经 济 处 于 振 荡 恢 复 的 状 况 , 可 能 出 现 的 危 机 对 于 全 球 经 济 预 期 的 影 响 在 边 际 减 弱 。 国 内 整 体 还 是 处 于 经 济 疲 弱 叠 加 宽 松 货 币政策的组合的状态。 从驱动2014 年 市 场 上 涨 的 因 素 观 察 , 我 们 认 为 几 个 驱 动 因 素 都 还 在 , 因 此 整 体 对 市 场 保 持 积 极 乐 观 的 态 度 。 首 先 ,2014 年 出 台 了 各 类 新 的 政 策 , 但 其 中 很 多 政 策 还 有 待 在2015 年 进 一 步 深 化 , 另 外 新 一 届 政 府 的 各 项 新 的 改 革 政 策 也 值 得 期 待 。 其 次 , 货 币 政 策 处 于 宽 松 周 期 , 流 动 性 偏 正 面 。 再 次 , 市 场 结 构 发 生了变化, 我们观察到 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QFII 和RQFII扩容、 沪 港通、 深港 通、A股纳入MSCI指数等政策和制度变化引入新的投资者, 国务院鼓励并购重组 积 极 发 展 直 接 融 资 市 场 等 积 极 因 素 。 最 后 , 在 积 极 的 政 策 推 动 下 , 部 分 行 业 企 业 盈 利 增 速 的 提 升 , 也 将 支 撑 市 场 的 上 行 。 整 体 看 , 市 场 上 涨 的 驱 动 因 素 依 然 成立,因此对2015年持积极乐观的态度。 基 于 我 们 对2015 年 整 体 经 济 和 市 场 环 境 的 判 断 , 基 金 组 合 在 股 票 配 置 方 面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将 积 极 寻 找 几 个 方 面 进 行 布 局 , 互 联 网 金 融 、 互 联 网 和 传 统 行 业 相 互 渗 透 和 交 融 的 公 司 。 另 外 , 从 经 济 抓 手 的 角 度 考 虑 , 国 家 政 策 鼓 励 积 极 发 展 的 行 业 也 是 选 股 的 重 点 。 最 后 , 国 企 改 革 预 计 会 贯 穿2015 年 全 年 以 及 在 各 个 行 业 出 现 , 主 要是选择市值增长潜力大的公司进行布局。 4.6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9月12 日发布的[2008]38号文 《关于进 一 步 规 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估 值 业 务 的 指 导 意 见 》 的 规 定 ,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司 ” ) 制 订 了 健 全 、 有 效 的 估 值 政 策 和 程 序 , 成 立 了 估 值 工 作 小 组 , 小 组 成 员 由 投 资 管 理 部 总 监 、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 研 究 发 展 部 总 监 、 交 易 管 理 部 总 监 、 金 融 工 程 部 总 监 、 基 金 事 务 部 总 监 以 及 基 金 事 务 部 至 少 一 名 业 务 骨 干 共 同 组 成 。 相 关 参 与 人 员 都 具 有 丰 富 的 证 券 行 业 工 作 经 验 , 熟 悉 相 关 法 规 和 估 值 方 法 。 基 金 经 理 不 直 接 参 与 估 值 决 策 , 如 果 基 金 经 理 认 为 某 证 券 有 更 好 的 证 券 估 值 方 法 , 可 以 申 请 公 司 估 值 工 作 小 组 对 某 证 券 进 行 专 项 评 估 。 估 值决策由与会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 对于估值政策, 公司与基 金 托 管 人 充 分 沟 通 ,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 审 计 本 基 金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认 可 公 司 基 金 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当性。 参 与 估 值 流 程 各 方 不 存 在 任 何 重 大 利 益 冲 突 。 报 告 期 内 , 未 签 订 与 估 值 相 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 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 未 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 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5


托 管人报告 5.1 报 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本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在 对 长 信 改 革 红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托 管 过 程 中 , 严 格 遵 守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及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有 关 规 定 , 不 存 在 任 何 损 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的 行 为 , 完 全 尽 职 尽 责 地 履 行 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 净 值 计 算 、 利 润 分 配 等 情 况 的说明 本 报 告 期 内 , 长 信 改 革 红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管 理 人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任 公 司 在 长 信 改 革 红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投 资 运 作 、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赎 回 价 格 计 算 、 基 金 费 用 开 支 等 问 题 上, 不 存 在 任 何 损 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的 行 为 , 在 各 重 要 方 面 的 运 作 严 格 按 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 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 托 管 人 依 法 对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和 披 露 的 长 信 改 革 红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指 标 、 净 值 表 现 、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等 内 容 进 行 了 核 查 , 以 上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和完整。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6


审 计报告 本 报 告 期 本 基 金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经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注 册 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500286号) , 投资者 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7


年 度财务报表 7.1 资 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 月31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2,929,902.45 结算备 付金 1,755,172.94 存出保 证金 168,789.6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41,691,924.35 其中: 股票 投资 123,389,002.55








基金 投资 -








债券 投资 18,302,921.8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 属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6,288,717.85 应收利 息 76,045.21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125,167.39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163,035,719.84 负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1,550,812.86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46,213.49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应付托 管费 41,035.5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512,273.33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183,074.00 负债合 计 2,533,409.25 所有者 权益:


实收基 金 135,241,500.00 未分配 利润 25,260,810.59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60,502,310.5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63,035,719.84 注:1 、 报 告 截 止 日2014 年12 月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1.187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35,241,500.00 份。 2、 本基金本报告期为2014年8月6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8 月6 日 起 正 式 生 效 , 为 报 告 期 内 合 同 生 效 的 基 金 , 本 报 告 期 的 财 务 报 表 和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8月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一、收 入 54,007,667.96 1. 利息 收入 2,090,900.02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500,821.07








债券 利息 收入 39,405.27








资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 -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收入 1,550,673.68








其他 利息 收入 - 2. 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28,827,529.0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24,417,520.57








基金 投资 收益 -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债券 投资 收益 4,408,248.50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收益 -








贵金 属投 资收 益 -








衍生 工具 收益 -








股利 收益 1,760.00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列) 21,427,833.64 4. 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1,661,405.23 减:二 、费用 4,494,668.18 1 .管 理人 报酬 2,513,933.70 2 .托 管费 418,988.93 3 .销 售服 务费 - 4 .交 易费 用 1,326,024.32 5 .利 息支 出 55,357.23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55,357.23 6 .其 他费 用 180,364.00 三、利 润总额 (亏 损总额 以“-” 号填 列) 49,512,999.78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号填 列) 49,512,999.78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为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12 月31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 年8 月6 日 起 正 式 生 效 , 为 报 告 期 内 合 同 生 效 的 基 金 , 本 报 告 期 的 财 务 报 表 和 报 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7.3 所 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8月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 净 值) 616,049,891.85 - 616,049,891.85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 净值变 动数(本 期利 润) - 49,512,999.78 49,512,999.78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净 值减 少以 -480,808,391.85 -24,252,189.19 -505,060,581.04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 号填 列)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3,671,594.25 1,987,472.25 15,659,066.50








2. 基 金赎 回款 -494,479,986.10 -26,239,661.44 -520,719,647.54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135,241,500.00 25,260,810.59 160,502,310.59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为2014年8月6日至2014年12 月31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 年8 月6 日 起 正 式 生 效 , 为 报 告 期 内 合 同 生 效 的 基 金 , 本 报 告 期 的 财 务 报 表 和 报 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田 丹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覃波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孙红辉 —————————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 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于 2014 年5月1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长 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481 号文) 批 准 , 由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及 其 配 套 规 则 和 《 长 信 改 革 红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合 同 》 发 售 , 基 金合同于2014 年8 月6 日 正 式 生 效 。 本 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本 基 金 为 混 合 型 基 金 , 通 过 积 极 灵 活 的 资 产 配 置 , 并 精 选 受 益 于 全 面 市 场 化 改 革 相 关 证 券 , 在 有 效 控 制 风 险 前 提 下 , 力 求 超 越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的 投 资 回 报 , 争 取 实 现 基 金 资 产 的 长 期 稳 健 增 值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为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 本 基 金 于2014 年7 月8 日至2014 年7 月31 日 募 集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615,836,592.01 元 , 利 息 转 份 额 人 民 币 213,299.84 元 , 募 集 规 模 为 616,049,891.85 份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已 由 毕 马 威 华 振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伙)验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400669 号验资报告。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及 其 配 套 规 则 、 《 长 信 改 革 红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和 《 长 信 改 革 红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的 有 关 规 定 ,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和其他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 权证、 股指期货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股 票 资 产 占 基 金 资 产 的 比 例 为0%-95% ; 对 于 受 益 于全面市场化改革相关证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持 有 全 部 权 证 的 市 值 不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3% 。 本 基 金 每 个 交 易 日 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应 当 保 持 不 低 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5% 的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40% 。 根 据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 本 基 金 定 期 报 告 在 公 开 披 露 的 第 二 个 工 作 日 ,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基 金 管 理 人 主 要 办 公 场 所 所 在 地 中 国 证 监 会 派 出机构备案。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以持续经营为基础。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 称 “ 财政部 ”)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 号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以及中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于2012 年11 月16 日 颁 布 的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会 计 核 算 业 务 指 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 真 实 、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基金2014 年12 月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2014 年8 月6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的 经 营 成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 基 金 的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1 月1 日 起 至12 月31日 止 。 本 期 会 计 报 表 的 实 际 编 制期间为2014年8月6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 基 金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为 人 民 币 ,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采 用 的 货 币 为 人 民 币 。 本 基 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分类 本 基 金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按 取 得 资 产 或 承 担 负 债 的 目 的 把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分为不同类别: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 基 金 目 前 持 有 的 股 票 投 资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包括交易 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属于此类。 -应收款项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资产。 -其他金融负债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是 指 除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外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 终止确认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本 基 金 成 为 相 关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条 款 的 一 方 时 , 于 交 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相 关 交 易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初 始 确 认 后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应 收 款 项 和其他金融负债以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当 收 取 某 项 金 融 资 产 的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或 将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 本 基 金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结转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 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 额之和。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 本 基 金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其一部分。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估 计公允 价值时, 考虑市场 参与者 在计量 日 对相关资 产或负 债进行 定 价时考虑 的 特征( 包 括资产 状况及 所 在位置 、 对资 产出售 或者 使用的限 制等) , 并采用 在当前情 况下 适用并且 有足够 可利用 数 据和其他 信息支 持的估 值 技术。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 抵销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分 别 列 示 , 没 有 相 互 抵 销 。 但 是 , 同 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 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 收 基 金 为 对 外 发 行 基 金 份 额 所 募 集 的 总 金 额 在 扣 除 损 益 平 准 金 分 摊 部 分 后 的 余 额 。 由 于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引 起 的 实 收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于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日 根 据 折 算 前 的 基 金 份 额 数 及 确 定 的 折 算 比 例 计 算 认 列 。 由 于 申 购 和 赎 回 引 起 的 实 收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分 别 于 基 金 申 购 确 认 日 及 基 金 赎 回 确 认 日 认 列 。 上 述 申 购 和 赎 回 分 别 包 括 基 金 转 换 所 引 起 的 转 入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增 加 和 转 出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减 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 益 平 准 金 核 算 在 基 金 份 额 发 生 变 动 时 , 申 购 、 赎 回 、 转 入 、 转 出 及 红 利 再 投 资 等 款 项 中 包 含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和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包 括 已 实 现 损 益 平 准 金 和 未 实 现 损 益 平 准 金 。 已 实 现 损 益 平 准 金 指 根 据 交 易 申 请 日 申 购 或 赎 回 款 项 中 包 含 的 按 累 计 未 分 配 的 已 实 现 损 益 占 基 金 净 值 比 例 计 算 的 金 额 。 未 实 现 损 益 平 准 金 指 根 据 交 易 申 请 日 申 购 或 赎 回 款 项 中 包 含 的 按 累 计 未 分 配 的 未 实 现 损 益 占 基 金 净 值 比 例 计 算 的 金 额 。 损 益 平 准 金 于 基 金 申 购 确 认 日 或 基 金 赎 回 确 认 日 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 和计量 收 入 是 本 基 金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形 成 的 、 会 导 致 所 有 者 权 益 增 加 且 与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无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总 流 入 。 收 入 在 其 金 额 及 相 关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本 基 金 、 并 且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不 同 类 型 收 入 的 其 他 确 认 条件时,予以确认。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和衍生工具收益/(损失)按相 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 利 收 益 按 上 市 公 司 宣 告 的 分 红 派 息 比 例 计 算 的 金 额 扣 除 应 由 上 市 公 司 代 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按 债 券 投 资 的 票 面 价 值 与 票 面 利 率 计 算 的 金 额 扣 除 应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适 用 于 企 业 债 和 可 转 债 等) 后 的 净 额 确 认 , 在 债 券 实 际 持 有 期 内 逐 日 计 提 。 贴 息 债 视 同 到 期 一 次 性 还 本 付 息 的 附 息 债 , 根 据 其 发 行 价 、 到 期 价 和 发 行 期 限 按 直 线 法 推 算 内 含 票 面 利 率 后 , 逐 日 计 提 利 息 收入。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收 入 按 到 期 应 收 或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与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的 差 额 , 在 回 购 期 内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逐 日 确 认 , 直 线 法 与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的 收 入 差 异 较小 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核 算 基 金 持 有 的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计 量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量 且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变 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根 据 《 长 信 改 革 红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的 规 定 , 本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根 据 《 长 信 改 革 红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的 规 定 , 本 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 基 金 的 交 易 费 用 于 进 行 股 票 、 债 券 、 权 证 等 交 易 发 生 时 按 照 确 定 的 金 额 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利 息 支 出 按 到 期 应 付 或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与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的 差 额 , 在 回 购 期 内 以 实 际 利 率 法 逐 日 确 认 , 直 线 法 与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的 支 出 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本 基 金 的 其 他 费 用 如 不 影 响 估 值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小 数 点 后 第 四 位 , 发 生 时 直 接 计 入 基 金 损 益 ; 如 果 影 响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小 数 点 后 第 四 位 的 , 应 采 用 待 摊 或 预提的方法,待摊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 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 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 红 利 或 将 现 金 红 利 自 动 转 为 基 金 份 额 进 行 再 投 资 ; 若 投 资 者 不 选 择 , 本 基 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分部报告 本 基 金 以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 管 理 要 求 、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为 依 据 确 定 经 营 分 部 , 以 经 营 分 部 为 基 础 确 定 报 告 分 部 。 经 营 分 部 , 是 指 本 基 金 内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的组成部分: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 本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 源、评价其业绩;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 信息。


如 果 两 个 或 多 个 经 营 分 部 具 有 相 似 的 经 济 特 征 , 并 且 满 足 一 定 条 件 的 , 则 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 根 据 本 基 金 的 估 值 原 则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估 值 实 务 操 作 , 本 基 金 确 定 以 下 类 别 股 票 投 资 和 债 券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时 采 用 的 估 值 方 法 及 其 关 键 假 设如下: 对 于 特 殊 事 项 停 牌 股 票 ,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告[2008]38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估 值 业 务 的 指 导 意 见 》 , 本 基 金 参 考 《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基 金 估 值 工 作 小 组 关 于 停 牌 股 票 估 值 的 参 考 方 法 》 对 重 大 影 响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特 殊 事 项停牌股票进行估值。 对 于 在 锁 定 期 内 的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会 计 字[2007]21 号 《 关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估 值 业 务 及 份 额 净 值 计 价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 以 下 简 称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估 值 业 务 及 份 额 净 值 计 价 的 通 知 》 ” ) , 若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的 同 一 股 票 的 市 场 交 易 收 盘 价 低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按 估 值 日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的 同 一 股 票 的 市 场 交 易 收 盘 价 估 值 ; 若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的 同 一 股 票 的 市 场 交 易 收 盘 价 高 于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按 锁 定 期 内 已 经 过 交 易 所 交 易 天 数 占 锁 定 期 内 总 交易所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 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的通知》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 的 银 行 间 同 业 市 场 债 券 按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估 值 , 具 体 估 值 模 型 、 参 数 及 结 果 由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基金拥有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 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本基金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时, 本基金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利(包括本基金自身所享有的 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利)。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于2014年7 月1日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i)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以下简称 “准则2号(2014) ” ); (ii)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准则9号(2014)”) ; (iii)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30 号 ——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 以下简称“ 准则30 号 (2014)”) ; (iv)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33 号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以下简称“ 准则33 号 (2014)”) ; (v)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准则39号 ”); (vi)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以下简称“准则40号”) ; (vii)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以下简称 “准 则41号”) 。 同时, 本基金于2014 年3月17日开始执行财政部颁布的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 具 的 区 分 及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规 定 》 (“财会[2014]13 号文”) 以 及 在2014年度财务 报告中开始执行财政部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 简称 “准则37号(2014)”) 。 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附注7.4.4中列示。 采用上述 企业会计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会计估计无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根 据 财 税 字[1998]55 号 文 《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税 收 问题的通知》 、 财税字[2002]128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 的通知》、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85 号 文 《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 证 监 会 关 于 实 施 上 市 公 司 股 息 红 利 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 改 革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 的 通 知 》 、 上 证 交 字[2008]16 号 《 关 于 做 好 调 整 证 券 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 年9 月18 日 发布的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做 好 证 券 交 易 印 花 税 征 收 方 式 调 整 工 作 的 通 知 》 、 财 税 [2008]1 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及 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 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 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取得的股 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自2013年 1 月1 日 起 , 对 所 取 得 的 股 息 红 利 收 入 按 根 据 持 股 期 限 差 别 化 计 算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持 股 期 限 在1 个 月 以 内 ( 含1 个 月 ) 的 , 其 股 息 红 利 所 得 全 额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持 股 期 限 在1 个 月 以 上 至1 年 ( 含1 年 ) 的 , 暂 减 按50% 计入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持 股 期 限 超 过1 年 的 , 暂 减 按25% 计 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上 述 所 得 统 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5 )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买入股票不征收股 票交易印花税。 (6 )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 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以下简 称 “ 长江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海 欣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武汉钢 铁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长 江财 富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交易。 7.4.8.1.3 债券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 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8月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513,933.70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146,417.15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计算方法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8月6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31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418,988.93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计算方法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 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 除基金管理 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 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8 月6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12,929,902.45 424,144.08 注 : 本 基 金 通 过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基 金 托 管 结 算 资 金 专 用 存 款 账 户 ” 转 存 于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结 算 备 付 金 , 于2014 年12 月31 日 的 相 关 余 额 为 人 民币1,755,172.94 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4年12 月31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 限证券 根 据 《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参 与 网 下 配 售 , 可 与 发 行 人 、 承 销 商 自 主 约 定 网 下 配 售 股 票 的 持 有 期 限 。 持 有 期 自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计 算 。 在 持 有 期 内 的 股 票 为 流 动 受 限 制 而 不 能 自 由 转 让 的 资 产 。 基 金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通 过 网 上 申 购 获 配 的 新 股 或 认 购 的 新 发 或 增 发 债 券 , 从 新 股 获 配 日 或 债 券 成 功 认 购 日 至 该 证 券 上 市 日 期 间 , 为 流 通 受 限 制 而 不 能 自 由 转 让 的 资 产 。 此 外 , 基 金 还 可 作 为 特 定 投 资 者 , 认 购 由 中 国 证 监 会 《 上 市 公 司 证 券 发 行 管 理 办 法 》 规 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基金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 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股票代 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 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 ( 股) 期末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 300183 东软 载波 2014-9-2 9 重大事 项停牌 54.82 2015- 1-5 47.42 340,000 16,930,807.56 18,638,800.00 300196 长海 股份 2014-12- 18 重大资 产重组 停牌 23.17 2015- 2-16 21.33 399,953 7,910,833.01 9,266,911.01 000996 中国 中期 2014-12- 8 重大事 项停牌 28.62 - - 100,000 2,044,676.90 2,862,000.00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债券正回购交易而作为抵押的债券。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8


投 资组合报告 8.1 期 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123,389,002.55 75.68 其中: 股票 123,389,002.55 75.68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8,302,921.80 11.23 其中: 债券 18,302,921.80 11.2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4,685,075.39 9.01 7 其他各 项资 产 6,658,720.10 4.08 8 合计 163,035,719.84 100.00 8.2 报 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 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0,021,199.55 18.70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 供应业 3,241,000.00 2.02 E 建筑业 8,633,400.00 5.38 F 批发和 零售 业 2,862,000.00 1.78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 务业 20,394,800.00 12.71 J 金融业 45,376,603.00 28.27 K 房地产 业 5,885,000.00 3.67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4,207,000.00 2.62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2,768,000.00 1.72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3,389,002.55 76.88 8.3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 股) 公允价 值 (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300183 东软载 波 340,000 18,638,800.00 11.61 2 601318 中国平 安 150,000 11,206,500.00 6.98 3 300196 长海股 份 399,953 9,266,911.01 5.77 4 601377 兴业证 券 530,700 8,024,184.00 5.00 5 601688 华泰证 券 310,700 7,602,829.00 4.74 6 601628 中国人 寿 187,000 6,386,050.00 3.98 7 600068 葛洲坝 680,000 6,344,400.00 3.95 8 600016 民生银 行 450,000 4,896,000.00 3.05 9 600629 棱光实 业 250,000 4,277,500.00 2.67 10 002707 众信旅 游 35,000 4,207,000.00 2.62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 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 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 金资产净值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0887 伊利股 份 29,887,026.20 18.62 2 300183 东软载 波 19,918,597.13 12.41 3 601628 中国人 寿 15,101,832.47 9.41 4 601377 兴业证 券 13,754,288.21 8.57 5 002568 百润股 份 13,633,471.66 8.49 6 600629 棱光实 业 12,343,520.98 7.69 7 601318 中国平 安 12,214,082.36 7.61 8 002580 圣阳股 份 11,952,603.30 7.45 9 002727 一心堂 10,703,452.40 6.67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10 000957 中通客 车 10,590,206.99 6.60 11 600016 民生银 行 10,586,600.00 6.60 12 002640 百圆裤 业 10,572,083.11 6.59 13 000001 平安银 行 10,076,233.94 6.28 14 601688 华泰证 券 9,990,259.79 6.22 15 601336 新华保 险 9,856,561.71 6.14 16 601328 交通银 行 8,820,654.00 5.50 17 600485 信威集 团 8,332,166.40 5.19 18 600406 国电南 瑞 8,229,231.11 5.13 19 300196 长海股 份 7,910,833.01 4.93 20 601038 一拖股 份 7,892,244.84 4.92 21 600998 九州通 7,645,604.55 4.76 22 600048 保利地 产 7,583,500.00 4.72 23 600036 招商银 行 7,093,268.16 4.42 24 002536 西泵股 份 6,879,441.92 4.29 25 002084 海鸥卫 浴 6,533,419.79 4.07 26 300039 上海凯 宝 6,481,981.32 4.04 27 600287 江苏舜 天 6,318,867.00 3.94 28 600373 中文传 媒 6,257,253.75 3.90 29 600495 晋西车 轴 6,194,781.84 3.86 30 002657 中科金 财 6,114,669.52 3.81 31 600446 金证股 份 6,031,487.96 3.76 32 600068 葛洲坝 6,016,640.74 3.75 33 002707 众信旅 游 5,252,776.50 3.27 34 002397 梦洁家 纺 5,185,547.16 3.23 35 002521 齐峰新 材 5,097,367.96 3.18 36 300058 蓝色光 标 5,085,405.65 3.17 37 002445 中南重 工 5,018,291.46 3.13 38 300274 阳光电 源 4,854,029.21 3.02 39 600312 平高电 气 4,706,854.08 2.93 40 002157 正邦科 技 4,643,581.34 2.89 41 600535 天士力 4,542,700.27 2.83 42 600029 南方航 空 4,474,783.85 2.79 43 300015 爱尔眼 科 3,779,649.81 2.35 44 002567 唐人神 3,760,442.00 2.34 45 300162 雷曼光 电 3,664,609.00 2.28 46 600783 鲁信创 投 3,480,093.56 2.17 47 601888 中国国 旅 3,449,920.01 2.15 48 601002 晋亿实 业 3,447,759.69 2.15 49 601166 兴业银 行 3,400,500.00 2.12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50 000776 广发证 券 3,389,100.00 2.11 51 600418 江淮汽 车 3,295,000.00 2.05 52 600021 上海电 力 3,273,857.38 2.04 53 600999 招商证 券 3,235,157.00 2.02 54 300166 东方国 信 3,217,164.54 2.00 注 : 本 项 “ 买 入 金 额 ” 均 按 买 卖 成 交 金 额 ( 成 交 单 价 乘 以 成 交 数 量 ) 填 列 , 不 考虑其它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 金资产净值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600887 伊利股 份 29,338,339.69 18.28 2 002568 百润股 份 15,246,828.98 9.50 3 601628 中国人 寿 12,760,489.26 7.95 4 601377 兴业证 券 12,549,155.94 7.82 5 601688 华泰证 券 11,830,391.89 7.37 6 002580 圣阳股 份 11,810,319.13 7.36 7 600485 信威集 团 10,712,278.48 6.67 8 000001 平安银 行 10,332,701.97 6.44 9 601336 新华保 险 9,987,436.14 6.22 10 002727 一心堂 9,783,772.31 6.10 11 000957 中通客 车 9,367,900.10 5.84 12 601038 一拖股 份 9,360,529.25 5.83 13 002640 百圆裤 业 8,956,986.03 5.58 14 002536 西泵股 份 8,098,846.81 5.05 15 600016 民生银 行 8,092,432.00 5.04 16 600406 国电南 瑞 7,478,752.53 4.66 17 002084 海鸥卫 浴 7,407,105.55 4.61 18 600629 棱光实 业 7,377,652.89 4.60 19 600287 江苏舜 天 6,988,815.49 4.35 20 600036 招商银 行 6,935,603.32 4.32 21 600446 金证股 份 6,930,948.63 4.32 22 600998 九州通 6,845,653.60 4.27 23 600495 晋西车 轴 6,496,583.00 4.05 24 002657 中科金 财 6,495,775.00 4.05 25 600373 中文传 媒 6,296,021.98 3.92 26 300039 上海凯 宝 6,185,132.00 3.85 27 601328 交通银 行 5,961,100.00 3.71 28 600029 南方航 空 5,342,468.00 3.33 29 002521 齐峰新 材 5,225,583.57 3.26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30 601318 中国平 安 5,030,357.01 3.13 31 300058 蓝色光 标 4,949,394.50 3.08 32 002397 梦洁家 纺 4,945,706.95 3.08 33 002445 中南重 工 4,706,392.56 2.93 34 600312 平高电 气 4,630,302.94 2.88 35 300274 阳光电 源 4,587,499.08 2.86 36 600048 保利地 产 4,522,700.00 2.82 37 600535 天士力 4,349,586.80 2.71 38 002157 正邦科 技 4,213,662.32 2.63 39 300162 雷曼光 电 4,047,547.92 2.52 40 002567 唐人神 4,042,480.60 2.52 41 601888 中国国 旅 3,972,610.75 2.48 42 300015 爱尔眼 科 3,662,532.13 2.28 43 600021 上海电 力 3,634,922.40 2.26 44 600783 鲁信创 投 3,448,948.12 2.15 45 600570 恒生电 子 3,370,278.00 2.10 46 300166 东方国 信 3,222,968.70 2.01 注: 本项 “卖出股票的收入 (成交) 总额”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 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 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512,050,320.40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431,128,353.82 注: 本项 “买入股票的 成本 (成交) 总额” 和“卖出股票的收入 (成 交) 总额”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18,302,921.80 11.40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8 其他 - - 9 合计 18,302,921.80 11.40 8.6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0023 民生转 债 93,340 12,906,121.80 8.04 2 110015 石化转 债 40,000 5,396,800.00 3.36 8.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券中,华泰证 券(601688)的发行主 体 于2014 年9 月6 日 发 布 公 告 称 收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对 华 泰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采 取 责 令 改 正 措 施 的 决 定 》 (【2014 】62号 ) , 该 决 定 书 主 要 内 容 为 : 发 行 主 体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管 理 的 华 泰 紫 金 增 强 债 券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华 泰 紫 金 周 期 轮 动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等 多 个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在2013 年1月至2014 年3 月 期 间 , 存 在 同 日 或 隔 日 通 过 交易对手 实现不同计划之间间接 进行债券买卖交易的情 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 第 三 条 、 第 三 十 三 条 的 规 定 。 同 时 , 中 国 人民银行 南京分行于2014 年6 月就此事项对发行主体进 行行政处罚, 但发行主 体 并 未 及 时 向 监 管 部 门 报 告 。 按 照 《 证 券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 第 五 十七条的 规定,责令发行主体予 以改正。 对 该 股 票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的 说 明 : 研 究 发 展 部 按 照 内 部 研 究 工 作 规 范 对 该 股 票 进 行 分 析 后 将 其 列 入 基 金 投 资 对 象 备 选 库 并 跟 踪 研 究 。 在 此 基 础 上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根 据 具 体 市 场 情 况 独 立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 该 责 令 整 改 事 件 发 生 后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对 该 股 票 的 发 行 主 体 进 行 了 进 一 步 了 解 与 分 析 , 认 为 此 事 件 未 对 该 股 票 投 资 价 值 判 断 产 生 重 大 的 实 质 性 影 响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该 股 票 的 投 资 决 策 过 程 符合制度 规定的投资权限范围与 投资决策程序。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中 其 余 九 名 的 发 行 主 体 未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立案调 查或在报告编制期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 8.12.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 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 股 票库的情 形。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68,789.6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6,288,717.85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76,045.21 5 应收申 购款 125,167.39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658,720.10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 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0023 民生转 债 12,906,121.80 8.04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2 110015 石化转 债 5,396,800.00 3.36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 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300183 东软载 波 18,638,800.00 11.61 重大事 项停 牌 2 300196 长海股 份 9,266,911.01 5.77 重大资 产重 组停 牌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 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9


基 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428 94,706.93 50,124,790.29 37.06% 85,116,709.71 62.94% 9.2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2,018.02 0.00% 9.3 期 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责 人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10 开 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4 年8 月6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616,049,891.85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13,671,594.25 减: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期 期末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494,479,986.10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拆分 变动 份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35,241,500.00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11 重 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11.2.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 重大人事变动 本 报 告 期 内 , 原 总 经 理 蒋 学 杰 先 生 离 职 , 覃 波 先 生 担 任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总 经 理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于2014 年12 月20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发 布 相 应 的 《 关 于 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 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 动 本报告期内, 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行” ) 工作需要, 周 月 秋 同 志 不 再 担 任 本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总 经 理 。 在 新 任 资 产 托 管 部 总 经 理 李 勇 同 志 完 成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行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备 案 手 续 前 , 由 副 总 经 理 王 立 波同志代为行使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部分业务授权职责。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 报 告 期 本 基 金 未 改 聘 为 基 金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报 告 期 应 支 付 给 毕 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报酬为人民币6万元, 该审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审计 服务的连续年限为1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 等情况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管 理 人 、 托 管 人 及 其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没 有 受 监 管 部 门 稽 查 或 处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罚的情形。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 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 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 商 名 称 交 易 单 元 数 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国 信 证 券 1 399,047,239.00 42.40% 124,499,806.80 100.00% 2,065,600,000.00 20.33% 323,387.42 40.99%


宏 源 证 券 2 263,143,546.42 27.96% - - 8,093,800,000.00 79.67% 239,566.78 30.37%


华 安 证 券 1 153,644,631.66 16.33% - - - - 124,513.67 15.78%


申 银 万 国 1 125,205,944.94 13.31% - - - - 101,466.63 12.86%


注:1、本报告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单 元 均 为 共 用 公 司 旗 下 基 金 长 信 纯 债 一年定开债券租用的 交易单元 。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加 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监 管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证 监 基 字<1998>29 号) 和 《关 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 监 基 金 字[2007]48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租 用 证 券 公 司 专 用 交 易 单 元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准:


长信 改 革红 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报 告摘要 1)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3)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4)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2 )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 《券商服务评价表》 , 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长信基金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 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