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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鑫(163003)

长信利鑫: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长 信 利 鑫 分 级 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4 年 年度 报 告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长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2015年3 月28日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 年3月23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值 表现、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 日止。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 基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场内简 称 长信利 鑫 基金主 代码 16300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年6月24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62,234,206.2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1年9月23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长信利 鑫分 级债A 长信利 鑫分 级债B 下属分 级基 金场 内简 称 利鑫A 利鑫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163004 150042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50,136,113.04 份 212,098,093.19 份 2.2 基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的投 资目 标是 在严 格控制 投资 风险 与追 求基 金 资产稳 定增 值的 前提 下 , 力争为 各级 投资 者谋 求与 其风 险公正 匹配 的投 资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根据 对宏 观经 济 、 宏观调 控政 策走 向以 及各 类资 产市场 风险 收益 特征 及其 演变趋 势的 综合 分析 、比 较, 首先采 用类 属配 置策 略进 行大类 资产 的配 置 , 在 此 基础 上,再 根据 对各 类资 产风 险收益 特征 的进 一步 分析 预 测,制 定各 自策 略。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较低 风险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品 种, 其预 期收 益和 预期 风 险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低 于混 合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 金。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长信利 鑫分 级债A 低风险 、收 益稳 定 长信利 鑫分 级债B 较高风 险、 较高 收益 2.3 基金 管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周永刚 胡涛 联系电 话 021-61009999 010-68858112 电子邮 箱 zhouyg@cxfund.com.cn hutao@psbcoa.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7005566 95580 传真 021-61009800 010-68858120 2.4 信息 披露方 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www.cxfund.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银 城中 路68 号时 代金 融中心9 楼、 北 京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3号A 座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


主要财 务指 标、基 金净 值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 会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年 2013年 2012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36,743,216.86 24,391,453.37 45,515,725.04 本期利 润 66,111,254.25 8,277,158.38 50,594,701.89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868 0.0143 0.0827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7.00% 2.74% 9.5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2840 0.0841 0.0656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56,190,992.91 435,849,869.47 542,841,923.83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3583 1.0841 1.0805 注:1、 本期已 实现收 益指基金 本期利 息收入 、投资收 益、其 他收入 (不含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 基金 业绩指 标 不包括持 有人 认购或 交 易基金的 各项 费用( 例 如, 封 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红利再投资费、 基金转换费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 净值表 现 3.2.1 基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9.92% 0.70% 2.58% 0.18% 7.34% 0.52% 过去六 个月 15.21% 0.49% 4.27% 0.13% 10.94% 0.36% 过去一 年 27.00% 0.43% 10.34% 0.11% 16.66% 0.32% 过去三 年 42.91% 0.31% 13.78% 0.09% 29.13% 0.2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至今(2011 年6 月24 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47.01% 0.29% 18.75% 0.09% 28.26% 0.20%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基 准收 益率变 动的 比较 长信利鑫分级债 基金基准 2011-06-24 2011-12-22 2012-06-27 2012-12-20 2013-07-01 2013-12-30 2014-07-03 2014-12-31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注:1、图示日期为2011 年6月24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 按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 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年 净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 率 的比 较 长信利鑫分级债 业绩基准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5% 20% 15% 10% 5% 0% 注: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 效日为2011 年6 月24日,2011年净 值增 长率按 当年实际存 续期计算。 3.3 其他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其他指 标 报告期 末(2014 年12 月31 日) 长信利 鑫分 级债A与 长信 利 鑫分级 债B 基金 份 额配比 0.23638172 :1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期末长 信利 鑫分 级债A份 额 参考净 值 1.0008 期末长 信利 鑫分 级债A份 额 累计参 考净 值 1.1500 期末长 信利 鑫分 级债B份 额 参考净 值 1.4428 期末长 信利 鑫分 级债B份 额 累计参 考净 值 1.4428 长信利 鑫分 级债A约 定年 收 益率( 单利 ) 3.83% 注: 根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 中国人民 银行公 布并执 行的金融 机构人 民币1 年期银行 定期存 款基准 利率设定利 鑫A的首次年收益率; 在利鑫A的每个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重 新 设 定 利 鑫A 的 年收益率 ,且约 定收益 率为单利 。截至 本报告 期期末, 长信利 鑫分级 债A 年收益 率为3.83% , 根据本合同成立后利鑫A的第七个开放日, 即2014年12月23日中国人 民银行公 布并 执行的 金 融机构人 民币1年期 银 行定期存 款基 准利率2.75% 的1.1倍 +0.8% (小数点后2位)进行计算。 3.4 过去 三年基 金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过去三年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 管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63号文 批准, 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发起 设立。 注册资 本1.5亿元 人民币 。目 前股权结 构为: 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占49% 、 上 海 海 欣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34.33% 、 武 汉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 16.67% 。 截至2014年12月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7只开放式基金, 即长信利息收 益货币、 长信银利精选股票、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 长信 双利优选 混合、 长信利 丰债券、 长信恒 利优势 股票、长 信中证 中央企 业100 指数 (LOF) 、 长信 纯债壹号 债券、 长信量化先锋股票、 长信标普100等权重指数 (QDII)、 长信利鑫分级债、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 长信可转债债券、 长信利众分级债 、 长信 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和长信改革红利 混合。 4.1.2 基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张文琍 本基金 、 长信纯 债 壹号债 券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和 长信利 息 收益开 放 式证券 投 资基金 的 基金经 理、公 司 固定收 益 部副总 监 2011 年6月 24日 - 20年 高级工 商管 理硕 士 ,上 海 财 经大学EMBA 毕业 , 具有 基 金 从业资 格 。曾 任湖 北证 券 公 司交易 一部 交易 员 、长 江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事业部 主管 、 债券 事业 总 部 投资部 经理 、 固定 收益 总 部 交易部经理。2004 年9 月加 入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司 ,历 任长 信利 息收 益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 金交 易员 、 基金经 理助 理 、长 信利 息 收 益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职 务 。现 任固 定 收 益部副 总监 、 本基 金、 长 信 纯 债 壹 号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基 金 和 长 信 利 息 收 益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注:1、 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 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证券 从业 年限以 基 金经理进 入证 券业务 相 关机构的 工作 经历为 时 间计 算 标准。 4.2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 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 承诺将一如既往 地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1、所有 投资 对象的 投 资指令必 须经 由交易 部 门总监或 其授 权人审 核 分配 至 交易人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 2、公司使用的交易执行软件系统必须具备如下功能: (1 )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发送委托指令; (2 ) 对于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 并且市价在限价范围内的, 系统能够将交易员针对该证券下达的每笔委托自动按 照指令数量比例分拆为各投资组合的委托指令。 3、交易 人员 对于接 收 到的交易 指令 依照价 格 优先、时 间优 先的顺 序 执行 。 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交易所投资指令 时,除制度规定的例外指令外,必须开启系统的公平交易开关。 4、对于 不同 投资组 合 均进行债 券一 级市场 申 购、非公 开发 行股票 申 购等 非 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交易部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在申购结果产生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令的内容, 包括指令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价格及数量等要素。 5、对于 各投 资组合 以 独立账户 名义 进行申 购 的投资对 象, 除需经 过 公平 性 审核的例外指令外, 申购获配的证 券数量由投资管理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 交易部门根据证券发行人在指定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申购结果对系统内分配数量进行核准, 数量不符的, 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各投资 管理部门的总监及监察稽核部总监。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象, 公司 在获配额度确定后, 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申购价 格相同的投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 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的, 应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 审核通过的, 可以进行相应 分配。 4.3.2 公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 内, 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 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 已建立 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 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 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3 异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 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 其余各投 资组合均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 不涉及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 的情形, 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 未发现异 常情况。 4.4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说 明 4.4.1 报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一季度, 债券市场一改2013年颓势, 在流动性和基本面的双重支撑下, 价格出现较大幅度反弹。2014年二季度, 市场继续一帆风顺, 在基本面和资金面 配合的背景下, 收益率基本呈现趋势下行的态势。 政府决策层对经济增长的底线 不断抬高, 从今年两会 “经济增长目标是7.5%左右 ” , 到李克强总理 访问欧洲时 提出 “将确保底线7.5% ” ; 同时, 进入2014年 二季度政策投放节奏明显加快, 各 项微型和定向刺激计划不断推出, 直接推动了债市明显走牛。2014年三季度, 在 央行加码支农再贷款、 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稳定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 债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平坦化下行。2014 年四季度经济下行压力仍存, 对债券市场形 成支撑,市场处于9月初以来的牛市行情之中,但年末震荡加剧。 2014 年一季度, 我们增持了部分中长期利率债和企业债, 对债券投资采取加 长久期策 略;2014 年二 季度,基 本维持 原有久 期仓位, 只在6 月末配 合基金打开 申购赎回, 卖出了部分债券, 以备基金流动性支持。2014年三季度开始, 增持了 部分长期利率债和可转债, 进行了相应波段操作, 以提升基金收益弹性与流动性 需求。 4.4.2 报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2014年12月31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583元, 累计份额净值为1.3868 元;本基 金之 长信利 鑫 分级债A 份额 参考净 值 为1.0008元, 累计 份额 参考净值为 1.1500元; 本基金 之长 信利鑫 分级债B份额 参 考净值1.4428 元, 累计 份额参 考净 值为1.4428 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7.0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为10.34%。 4.5 管理 人对宏 观经 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2014 年中国政府尽管出台了许多针对经济的微刺激和稳增长措施,且2015 年政府托底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但内外交困的局面不会出现根本性的变化。 一 季度, 经济大概率将延续下行势头, 内需不足、 外需不稳、 传统工业 和房地产产 能出清尚未结束, 经济增长将继续减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2015年经济工 作的 “五项主要任务” , 稳增长成为任务之首, 我们认为政府稳增长底线思维依 然存在, 经济大幅下行的可能性较小,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同时发力, 中央加杠杆 加大基建投资。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通 胀 上 行 潜 在 风 险 较 低 的 背 景 下 ,2015 年的货币政策不管从数量还是价格方面都需要全面放松。 债券市场将在震荡中维 持慢牛。 我们将采取谨慎 的 态度进行投资, 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 密切关注国内外经 济局势变化, 需要重点规避信用风险, 努力抓住市场结构性机会和波段行情。 在 基金的日常投资中,将继续秉承诚信、专业、负责的精神,密切关注政策节奏, 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6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根据中 国证券 监督管 理 委员会2008 年9 月12 日 发布的 【2008】38 号文 《关于 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 长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 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 制订了健全、 有效 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成立了估值工 作小组, 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监、 研究发展部总监、 交易 管理部总监、 金融工程部总监、 基金事务部总监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 干共同组成。 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 熟悉相关法规和估 值方法。 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 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证券有更好的证券 估值方法, 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 估值决策由与会 估值工作 小组成员1/2 以上多数 票通过 。对于 估值政策 ,公司 与基金 托管人充分 沟通, 达成一致意见。 审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 的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 未签订与估值相关 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 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 金合 同生效 之 日起5年 内, 不进行 收 益分配; 法律 法规或 监 管机 关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 符合 有关基 金 分红条件 的前 提下, 本 基金每年 收益 分配次 数 最多 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 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 分红方式, 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则按默认的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场内转入、 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投资者不能 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 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 )分 红权 益登记 日 申请申购 的基 金份额 不 享受当次 分红 ,分红 权 益登 记 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5 )基 金红 利发放 日 距离收益 分配 基准日 ( 即期末可 供分 配利润 计 算截 止 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6 )基 金收 益分配 基 准日的基 金份 额净值 减 去每单位 基金 份额收 益 分配 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8 报告 期内管 理人 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况 的说明 无。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 期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基金托管人依据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与 《长信利 鑫分级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托管 协议》 ,自2011 年6月24 日起 托管长 信利鑫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 “本基金”)的全部资产。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 诚信、 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 不存在损害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 人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 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收益的计算、 基 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复核和审查, 未发现其 存在任何损害本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 人对本 年度 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认为其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 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2014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注册会 计师出具 了无 保留意 见 的审计报 告 ( 毕马威 华 振审字第1500269号) ,投资者可 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7


年度财 务报 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 月31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 末 2013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5,949,606.03 12,129,645.37 结算备 付金 3,954,067.20 4,145,713.60 存出保 证金 89,385.92 53,665.81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32,253,679.99 455,480,629.05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 投资 - -








债券 投资 632,253,679.99 455,480,629.05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 -








贵金 属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000,215.00 158,239,157.36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19,168,096.05 应收利 息 16,647,129.19 12,589,851.9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678,894,083.33 661,806,759.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 末 2013年12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320,918,941.87 224,292,479.74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558,625.02 -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35,025.82 378,589.26 应付托 管费 67,150.24 108,168.40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17,512.94 189,294.64 应付交 易费 用 17,406.87 40,971.72 应交税 费 372,959.00 544,266.92 应付利 息 74,121.40 57,271.81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41,347.26 345,847.26 负债合 计 322,703,090.42 225,956,889.7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62,234,206.23 402,042,852.69 未分配 利润 93,956,786.68 33,807,016.78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56,190,992.91 435,849,869.4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678,894,083.33 661,806,759.22 注 : 报 告 截 止 日2014 年12 月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1.3583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262,234,206.23 份, 其 中长信 利鑫 分级 债A基 金份额 参考 净值1.0008 元,份 额总 额为50,136,113.04 份, 长信利鑫分级债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1.4428元, 份额总 额为212,098,093.19 份。 7.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 31日 一、收入 83,952,513.83 29,794,172.09 1. 利息 收入 36,526,391.84 42,927,688.5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80,731.69 179,505.31








债券 利息 收入 34,396,123.51 37,053,814.98








资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 57,265.80 -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收入 1,892,270.84 5,694,368.21








其他 利息 收入 - -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 投资 收益(损 失以 “-” 填列) 18,058,084.60 2,980,778.58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 投资 收益 - -








债券 投资 收益 18,058,084.60 2,980,778.58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收益 - -








贵金 属投 资收 益 - -








衍生 工具 收益 - -








股利 收益 - -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29,368,037.39 -16,114,294.99 4. 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 号填 列) -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 - 减:二、费用 17,841,259.58 21,517,013.71 1.管 理人 报酬 2,919,532.10 4,383,489.25 2.托 管费 834,152.06 1,252,425.61 3.销 售服 务费 1,459,765.95 2,191,744.63 4.交 易费 用 40,560.49 32,747.91 5.利 息支 出 12,160,748.98 13,230,206.31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2,160,748.98 13,230,206.31 6.其 他费 用 426,500.00 426,400.0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66,111,254.25 8,277,158.38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 填列) 66,111,254.25 8,277,158.38 7.3 所有 者权益 (基 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402,042,852.69 33,807,016.78 435,849,869.4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66,111,254.25 66,111,254.2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 列) -139,808,646.46 - -139,808,646.46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5,398,935.10 - 25,398,935.10








2. 基 金赎 回款 -165,207,581.56 - -165,207,581.5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 填列 ) - -5,961,484.35 -5,961,484.35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62,234,206.23 93,956,786.68 356,190,992.91 项 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502,376,316.26 40,465,607.57 542,841,923.8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 8,277,158.38 8,277,158.3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 列) -100,333,463.57 - -100,333,463.57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43,889,563.52 - 343,889,563.52








2. 基 金赎 回款 -444,223,027.09 - -444,223,027.0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 填列 ) - -14,935,749.17 -14,935,749.17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402,042,852.69 33,807,016.78 435,849,869.47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金额为长信利鑫分级债A开放日折算金额。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田丹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覃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孙红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基 本情 况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的 批复》(证监 许可 【2011 】603号)批 准,由长 信基金 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同 》发售, 基金合 同于2011 年6月24 日生 效。本 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初始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按 照不超过2:1 的份 额配 比,分为 预期收 益和预 期风险不 同的两 级基金 份额,即为 利鑫A和 利鑫B 。本基 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 日起5 年内,利 鑫A和 利鑫B 的 基金资产合 并运作。 利鑫A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 利鑫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换为上 市开放式 基金(LOF) 。 本基金的 基金 管理人 为 长信基金 管理 有限责 任 公司,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邮储银行”)。 本基金于2011 年6 月8 日至2011 年6 月17 日 募 集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636,194,290.75 元 , 利 息 转 份 额 人 民 币 288,734.33 元 , 募 集 规 模 为 636,483,025.08 份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已 由 上 海 众 华 沪 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验 证,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1)第4186号验资报告。 经深圳 证券交 易所( 以 下简称 “深交 所 ”)深 证上字 【2011】 第290 号文审核 同意,利鑫B 81,608,171.00 份 基 金 份 额 于2011 年9 月23 日 在 深 交 所 挂 牌 上 市 交 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 《长信利鑫 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长信利鑫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 依法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 公司债、 企业债、 次级债、 短期融资券、 政府机构债、 央行票据、 银行同业存款、 回购、 可转债、 可 分离债、 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固定收 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以 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因所 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品种。 本 基金投资 组合比 例为: 投资于固 定收益 类资产 的比例不 低于基 金资产 的80% ,投 资于非固 定收益 类资产 的比例不 高于基 金资产 的20%,持 有现金 或者 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二个工作日, 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 。


7.4.2 会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以 持续 经营为 基 础。本财 务报 表符合 中 华人民共 和国 财政部( 以下 简 称 “财政 部 ”) 于2006 年2月15 日颁布 的《企 业会计准 则-基 本准则 》和38 项 具体 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以下合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的 要 求 编 制 , 同 时 亦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告 [2010]5 号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 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编制。 7.4.3 遵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 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7.4.4 本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发生变更, 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会计 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7.4.5 会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的 说明 本基金于2014年7 月1日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i)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2 号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以下简称“ 准则2 号 (2014)”) ; (ii)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准则9号(2014)”) ; (iii)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30 号 ——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 以 下 简 称 “ 准则30 号 (2014)”) ; (iv)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33 号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以 下 简 称 “ 准则33 号 (2014)”) ; (v)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准则39号 ”); (vi)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以下简称“准则40号”) ; (vii)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下简称 “准 则41号”) 。 同时,本 基金 于2014 年3月17日 开始 执行财 政 部颁布的 《金 融负债 与 权益工 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4]13 号文”)以及在2014年度财务报 告中开始 执行财 政部修 订的《企 业会计 准则第37 号——金 融工具 列报 》( 以下简 称 “准则37号(2014)”) 。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过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过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7.4.6.1 本 基金 适用的主 要税 项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根据财税字[1998]55 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 题的通 知》、 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 开 放式证 券投资 基金有 关 税收问 题的 通知》 、 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得税政 策有关 问题的 通 知》、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 权分置 试 点改革 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上证交字[2008]16号 《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 率相关工 作的通 知》及 深圳证券 交易所 于2008 年9月18 日发布 的《深 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做 好证 券交易 印 花税征收 方式 调整工 作 的通知》 、财 税[2008]1 号文《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 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证券投 资基 金管理 人运用基 金买 卖股票 、 债券的差 价收 入暂免 征 收营业 税和企业所得税。 (c) 基金作 为流 通股股 东在股权 分置 改革过 程 中收到由 非流 通股股 东 支付的 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基金 取得 的股票 的股息、 红利 收入, 债 券的利息 收入 ,由上 市 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自2013 年1 月1日起 ,对所 取得的 股息红利 收入根 据持股 期限差别 化计算 个人所 得税的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 暂减按50%计 入应纳税所得 额;持股 期限超 过1年 的,暂减 按25%计 入应 纳税所得 额,上 述所得 统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e) 基金 卖出股 票按0.1% 的税 率缴纳 股票交 易 印花税 , 买入 股票不 征 收股票 交易印花税。 (f) 对投资 者( 包括个 人 和机构投 资者)从基 金 分配中取 得的 收入, 暂 不征 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6.2 应 交税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 末 2013 年12月31 日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应交债 券利 息收 入所 得税 372,959.00 544,266.92 注:该项系基金收到的债券发行人在支付债券利息时未代扣代缴的税费部分。 7.4.7 关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中国邮 储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长江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海 欣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武汉钢 铁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长 江财 富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长信五 矿信 托1 号投 资组 合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特 定客户 资产 管理 计划 长信五 矿信 托2 号投 资组 合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特 定客户 资产 管理 计划 长信五 矿信 托4 号投 资组 合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特 定客户 资产 管理 计划 7.4.8 本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 易。 7.4.8.1.2 债 券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长江证 券 1,124,986,420.76 84.49% 1,380,830,012.58 90.42% 7.4.8.1.3 债 券回购 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 购成交 总额 的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 购成交 总额 的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比例 比例 长江证 券 8,566,200,000.00 90.58% 6,047,000,000.00 79.05% 7.4.8.1.4 权 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 易。 7.4.8.1.5 应 支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 年度可比期间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理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 12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1月1 日至2013 年 12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919,532.10 4,383,489.2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05,196.20 1,038,965.27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 当年天数 7.4.8.2.2 基 金托管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834,152.06 1,252,425.61 注:支付 基金 托管人 中 国邮储银 行的 基金托 管 费按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0.20% 的 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 当年天数 7.4.8.2.3 销 售服务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长信利 鑫分 级债A 长信利 鑫分 级债B 合计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459,225.49 2,376.56 461,602.05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16,893.43 152,863.34 169,756.77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561.32 1,332.42 1,893.74 合计 476,680.24 156,572.32 633,252.56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日 长信利 鑫分 级债A 长信利 鑫分 级债B 合计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1,175,732.04 2,496.80 1,178,228.84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22,390.33 89,908.19 112,298.52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552.44 14,138.60 15,691.04 合计 1,199,674.81 106,543.59 1,306,218.40 注: 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用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逐日计提, 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易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各 关联 方 名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邮 储银 行 - - - - 50,000,000.00 14,580.82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各 关联 方 名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邮 储银 行 - - - - -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一 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 告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 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长信 利鑫 分级 债 A) 持有的 基金 份额占 基金 总份额 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长信 利鑫 分级 债 A) 持有的 基金 份额占 基金 总份额 的比 例 长信五 矿信 托1 号 0.00 0.00 1,735,327.39 0.43%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投资组 合 长信五 矿信 托2 号 投资组 合 0.00 0.00 3,674,810.95 0.91% 长信五 矿信 托4 号 投资组 合 0.00 0.00 3,674,810.95 0.91%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 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长信 利鑫 分级 债 B) 持有的 基金 份额占 基金 总份额 的比 例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长信 利鑫 分级 债 B) 持有的 基金 份额占 基金 总份额 的比 例 长江证 券- 交行 -长江 证券 超越 理财可 转债 集合 资产管 理计 划 0.00 0.00 0.00 0.00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注: 长江证券-交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可转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1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邮 政储 蓄 银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15,949,606.03 110,551.25 12,129,645.37 121,884.52 注: 本基金通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 转存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 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 民币3,954,067.20 元。(2013年:人民币4,145,713.60 元)。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一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由关联方承销 的证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事 项的 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 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 础。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7.4.9 期末(2014 年12 月31 日)本 基金 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 发证 券而于 期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 基金参与网下配售, 可与发行 人、 承销商自主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 持有期自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 日起计算。 在持有期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基金通过网 上申购获配的新股或认购的新发或增发债券, 从新股获配日或债券成功认购日至 该证券上市日期间, 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此外, 基金还可作为 特定投资者, 认购由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规范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于2014年12月31日, 本基金未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 持有受上述规定约束 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期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 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117,418,983.87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011488004 14 豫投 资 SCP004 2015-1-5 99.84 500,000 49,920,000.00 041460091 14闽投 CP002 2015-1-5 100.31 80,000 8,024,800.00 041460091 14闽投 CP002 2015-1-5 100.31 110,000 11,034,100.00 041460091 14闽投 CP002 2015-1-6 100.31 100,000 10,031,000.00 1480046 14 锦开 发 债02 2015-1-6 105.61 100,000 10,561,000.00 1480192 14 宁国 债 2015-1-6 105.28 100,000 10,528,000.00 1480219 14 桐庐 债 2015-1-6 106.17 100,000 10,617,000.00 1480495 14 嘉峪 关 债 2015-1-7 101.52 80,000 8,121,600.00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480498 14 仁寿 债 2015-1-7 103.27 20,000 2,065,400.00 合计





1,190,000 120,902,900.00 7.4.9.3.2 交 易所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 形 成 的 卖 出 回 购 证 券 款 余 额203,499,958.00 元, 于2015 年1 月5 日、2015 年1 月6 日、2015年1月8日、2015年1月9日、2015年1 月12日、2015年1月13 日和2015年1 月14日到 期。 该 类交易 要求本基 金在回 购期内 持有的证 券交易 所交易 的债券和/ 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 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8


投资组 合报 告 8.1 期末 基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632,253,679.99 93.13 其中: 债券 632,253,679.99 93.1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000,215.00 1.4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9,903,673.23 2.93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6,736,515.11 2.47 8 合计 678,894,083.33 100.00 8.2 报告 期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 期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8.5 期末 按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73,438,000.00 20.6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73,438,000.00 20.62 4 企业债 券 379,658,126.09 106.59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25,191,500.00 35.15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53,966,053.90 15.15 8 其他 - - 9 合计 632,253,679.99 177.50 8.6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41460091 14 闽投CP002 500,000 50,155,000.00 14.08 2 011488004 14豫投 资 SCP004 500,000 49,920,000.00 14.01 3 140213 14国开13 300,000 30,000,000.00 8.42 4 140205 14国开05 200,000 22,758,000.00 6.39 5 122762 11吴江 债 200,000 21,400,000.00 6.01 8.7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组合 报告 附注 8.12.1 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本 报告 期未出 现被 监管部 门立 案 调 查, 或在报 告编 制日前 一年 内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形 。 8.12.2 本基 金本 报告期 未投 资股票, 不存 在投 资的 前十名 股票 超出基 金合 同规 定 的备 选股票 库的 情形 。 8.12.3 期末 其他 各项资 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89,385.9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6,647,129.1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736,515.11 8.12.4 期末 持有 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0022 同仁转 债 14,954,100.00 4.20 2 110023 民生转 债 8,918,415.00 2.50 3 113001 中行转 债 1,565,900.00 0.44 4 110015 石化转 债 1,349,200.00 0.38 8.12.5 期末 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8.12.6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9


基金份 额持 有人信 息 9.1 期末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 人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长信利 鑫分级 债A 2,642 18,976.58 0 0 50,136,113.04 100% 长信利 鑫分级 债B 372 570,156.16 199,931,747.85 94.26% 12,166,345.34 5.74% 合计 3,014 87,005.38 199,931,747.85 76.24% 62,302,458.38 23.76% 9.2 期末 上市基 金前 十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中 国 太 平 洋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传统- 普通 保险 产品 46,462,723.00


24.32% 2 中 国 太 平 洋 财 产 保 险 -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产品-013C-CT001 深 38,223,635.00


20.01% 3 中 国 太 保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级 - 集团自 有资 金-012G-ZY001 15,206,592.00


7.96% 4 中国平安 人寿保 险股份 有 限公司-UL 权 益 10,000,450.00


5.23% 5 全国社 保基 金二 零三 组合 9,394,210.00


4.92% 6 海康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7,084,698.00


3.71% 7 光 大 资 管 - 中 行 - 光 大 阳 光 集 结 号 债 券分级1期 集合 资产 管理 计 7,000,000.00


3.66% 8 光 大 证 券 - 光 大 - 光 大 阳 光 避 险 增 值 集合资 产管 理计 划 6,801,200.00


3.56% 9 光大证券 -光大 银行- 光 大阳光5号集 合资产 管理 计划 5,673,289.00


2.97% 10 太 平 洋 资 管 - 农 业 银 行 - 卓 越 财 富 债 基增强 型产 品 5,070,000.00


2.65% 注: 长信利鑫分级债B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长信利鑫分级债A未上市交易。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9.3 期末 基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人 员持 有本 基金 长信利 鑫分 级债A 6,302.93 0.01% 长信利 鑫分 级债B 2,000.09 0.00% 合计 8,303.02 0.00% 9.4 期末 基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 员、基 金投 资和 研 究部门 负责 人持 有 本开放 式基 金 长信利 鑫分 级债A 0-10 长信利 鑫分 级债B 0-10 合计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长信利 鑫分 级债A 0-10 长信利 鑫分 级债B 0-10 合计 0-10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0 开放 式基金 份额变 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1 年6 月24日)基 金份额 总额 长信利 鑫分 级债A 长信利 鑫分 级债B 424,384,931.89 212,098,093.19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89,944,759.50 212,098,093.19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5,398,935.10 -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165,207,581.56 -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0,136,113.04 212,098,093.19 注:1、 本基金 基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5 年内, 长信利鑫 分级债A在基 金合同生 效后 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 长信利鑫分级债B封闭运作, 封 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2、本报 告期 内,长 信 利鑫分级 债A 的开放 日 分别为2014 年6 月23日及2014年 12 月23日。 3、 长信利鑫分级债A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含本报告期基金开放日折算份 额。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1 重大 事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 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11.2.1 报告 期内 本基金 管理 人的重 大人 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 原总经理蒋学杰先生离职, 覃波先生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 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 年12月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相应的 《关于基金 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11.2.2 报告 期内 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本报告期 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没有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没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 基金进 行审 计的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审 计的报 酬为人 民 币60,000.00元 ,该审 计机构 为本基 金提供 的 审计服 务的 连续年限为4年。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 罚的情形。 11.7 基 金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长信利 鑫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 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 佣金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长江 证券 1 1,124,986,420.76 84.49% 8,566,200,000 90.58% - - 广发 证券 1 206,505,824.61 15.51% 890,826,000 9.42% - - 注:1、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没有变更。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字 【1998】29号) 和 《关 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 监基金字 【2007】48号 ) 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 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准: 1)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3)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4)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2 )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 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长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二 〇一 五年三 月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