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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利众(163005)

长信利众: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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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信 利 众 分 级 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2014 年年 度 报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长信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2015年3 月28日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 年3月23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值 表现、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 日止。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 基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 场内简 称 长信利 众 基金主 代码 16300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年2月4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76,616,028.27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 市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 期 2013年4月26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下属分 级基 金场 内简 称 利众A 利众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163006 150102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 总额 67,920,813.04 份 208,695,215.23 份 2.2 基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的投资目标是 在严格控制 投资风险与追 求基金 资 产稳定 增值的前提下 ,力争为各 级投资者谋求 与其风 险 公正匹 配的 投资 回报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根据对宏观经 济、宏观调 控政策走向以 及各类 资 产市场 风险收益特征 及其演变趋 势的综合分析 、比较 , 首先采 用类属配置策 略进行大类 资产的配置, 在此基 础 上, 再 根据 对各 类资 产风 险 收益特 征的 进一 步分 析预 测, 制定各 自策 略。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 全价 )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属 于较低 风险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品 种,其 预期 收益 和预 期风 险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低 于混 合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 金。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低风险 、收 益稳 定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较高风 险、 较高 收益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4 2.3 基金 管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周永刚 廖原 联系电 话 021-61009999 021-61618888 电子邮 箱 zhouyg@cxfund.com.cn Liaoy03@spd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7005566 95528 传真 021-61009800 021-63602540 2.4 信息 披露方 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址 www.cxfund.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银 城中 路68 号时 代金 融中心9楼 、上 海市 中山 东一路12号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5 §3


主要财 务指 标、基 金净 值表现 及利 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 会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年 2013年2月4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2013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8,883,353.35 16,935,793.38 本期利 润 73,228,663.55 -9,762,958.99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992 -0.0139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9.95% -1.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600 -0.0138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13,622,843.82 685,945,691.0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338 0.970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 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红利再投资费、 基金转换费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 3.2 基金 净值表 现 3.2.1 基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8.46% 0.44% 1.66% 0.17% 6.80% 0.27% 过去六 个月 13.67% 0.32% 2.37% 0.13% 11.30% 0.19% 过去一 年 19.95% 0.36% 6.54% 0.11% 13.41% 0.25%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 (2013 年2 月4日 至 2014 年12 月31日) 18.28% 0.27% 2.07% 0.10% 16.21% 0.17%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6 基 准收 益率变 动的 比较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 基金基准 2013-02-04 2013-05-20 2013-08-22 2013-12-03 2014-03-13 2014-06-19 2014-09-22 2014-12-31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2% -4% 注: 1、 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日为2013年2月4日, 图示日期为2013年2月4日至2014 年12月31 日; 2、 按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 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每 年 净 值 增 长 率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的比 较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 业绩基准 2013 年 2014 年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2% -4%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 月4日,2013年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 算。 3.3 其他 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其他指 标 报告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7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与 长信 利 众分级 债B 基金 份 额配比 0.32545458 :1 期末长 信利 众分 级债A份 额 参考净 值 1.0192 期末长 信利 众分 级债A份 额 累计参 考净 值 1.0877 期末长 信利 众分 级债B份 额 参考净 值 1.1711 期末长 信利 众分 级债B份 额 累计参 考净 值 1.1711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约 定年 收 益率( 单利 ) 4.60% 注: 根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 在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时 中国人民 银行公 布并执 行的金融 机构人 民币1 年期银行 定期存 款基准 利率设定利 众A的首次年收益率; 在利众A的每个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重 新 设 定 利 众A 的 年收益率 ,且约 定收益 率为单利 。截至 本报告 期期末, 长信利 众分级 债A 年收益 率为4.60% 。 根据本合同成立后利众A的第三个开放日, 即2014年8月1日中国人民 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3.0% 的1.2 倍 +1.0% (小数点后2位)进行计算。 3.4 过去 三年基 金的 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4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 未进行利润分配。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8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 管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63号文 批准, 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发起 设立。 注册资 本1.5亿元 人民币 。目 前股权结 构为: 长江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占49% 、 上 海 海 欣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34.33% 、 武 汉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 16.67% 。 截至2014年12月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17 只开放式基金, 即长信利息收益 货币、 长信银利精选股票、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 长信双 利 优 选 混 合 、 长 信 利 丰 债 券 、 长 信 恒 利 优 势 股 票 、 长 信 中 证 中 央 企 业100 指数 (LOF)、长信纯债壹 号债券 、 长信量化先锋股票、 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 等权重 指数 (QDII) 、 长信利 鑫分级债、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 长信可转债债券、 长信 利 众分级债 、长信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和长信改革红利混合 。 4.1.2 基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刘波 本基金 、长 信可转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及长 信利息 收益 开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2013年2月4 日 - 7年 经济学 硕士 , 上海 财经 大 学 经济学 研究 生毕 业 。 曾 任 太 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 益投 资经 理 。2011 年 2 月 加 入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任公 司 , 担 任固 定收 益 基 金经理 助理 , 从事 投资 研 究 工作, 现任 本基 金、 长 信 可 转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 注:1、 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 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本基金基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9 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 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 承诺将一如既往 地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1、所有 投资 对象的 投 资指令必 须经 由交易 部 门总监或 其授 权人审 核 分配 至 交易人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 2、公司使用的交易执行软件系统必须具备如下功能: (1 )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发送委托指令; (2 ) 对于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 并且市价在限价范围内的, 系统能够将交易员针对该证券下达的每笔委托自动按 照指令数量比例分拆为各投资组合的委托指令。 3、交易 人员 对于接 收 到的交易 指令 依照价 格 优先、时 间优 先的顺 序 执行 。 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交易所投资指令 时,除制度规定的例外指令外,必须开启系统的公平交易开关。 4、对于 不同 投资组 合 均进行债 券一 级市场 申 购、非公 开发 行股票 申 购等 非 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交易部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在申购 结果产生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令的内容, 包括指令 价格及数量等要素。 5、对于 各投 资组合 以 独立账户 名义 进行申 购 的投资对 象, 除需经 过 公平 性 审核的例外指令外, 申购获配的证券数量由投资管理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 交易部门根据证券发行人在指定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申购结果对系统内分配数量进行核准, 数量不符的, 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各投资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0 管理部门的总监及监察稽核部总监。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象, 公司 在获配额度确定后, 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申购价 格相同的投资 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 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的, 应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 审核通过的, 可以进行相应 分配。 4.3.2 公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 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 已建立 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 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 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3 异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 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 组合外, 其余各投 资组合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 不涉及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 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 未发现异常 情况。 4.4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说 明 4.4.1 报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 美国经济持续向好, 失业率趋势性回落,QE退出计划有条不紊的实 施, 货币政策选择逐渐进入加息议题; 欧元区经济企稳复苏, 西班牙、 意大利等 国国债收益率逐渐回落到危机前水平, 但失业率仍处于高位; 日本在安倍刺激计 划下经济状况相对稳定, 通缩局面有所缓和。 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速普遍下行, 长 期国债利率高位震荡, 汇率贬值迹象明显, 经济情况变得复杂。 国内方面,2014 年通胀维持低位, 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政策上通过加大基建投资、 放松房地产相 关政策、 实施中国版 “ 马歇尔计划” 等方式来对冲经济下行风险。 央行公开市场 持续以SLO 、SLF、 逆回购等操作来营造宽松的货币市场环境, 并在年底 通过降息 引导实体经济资金成本下行, 政策维稳意图明显。2014年外汇占款增幅缩窄, 热 钱呈现流出迹象, 人民币汇率区间震荡。 市场方面,2014年资金面整体宽松, 下 半年随着IPO 重启 资金 价格呈现 一定波 动;债 券市场呈 现牛市 行情, 利率债收益 率普遍下行, 受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清理及中 证登质押新规影响, 年底信用债收益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1 率呈现一定波动;2014 年四季度股市大幅上扬,可转债品种涨幅较大。 报告期内, 本基金继续保持杠杆分级的特点, 整体维持了较高的组合杠杆比 例。2014年前三季度, 本基金以配制长久期信用债为主, 以长期金融债为辅, 较 好的获 得了久期收益; 进入2014年四季度, 本基金适度调整了债券配置结构, 降 低了组合久期, 增加了中短期产业债配置比例, 考虑到股市好转迹象明显, 适度 加仓可转债资产,并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 4.4.2 报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2014年12月31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338 元, 本基金之长信利众分级 债A 份额参考净值为1.0192 元,本基金之长信利众分级债B 份额参考净值1.1711 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9.95%,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54%。 4.5 管理 人对宏 观经 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未来, 发达经济体经济复苏的势头不改, 美国在2015年可能加息, 国际 资本流动可能进一步加大新兴经济体经济及汇率波动风险。 国内经济进入改革阵 痛期, 经济面临下行压力, 未来可能继续通过放松性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来缓冲 经济下行风险, 降息、 降准均有一定空间, 但大水漫灌式全面刺激的可能性较小。 随着国际资本流通速度加快, 未来外汇占款波动将继续加大, 人民币汇率波动幅 度会增强。 就市场而言, 当前下行的经济状况和宽松性货币政策对债市形成一定 支撑,未来利率中枢仍有下行空间,投资级信用债及利率债均具有一定吸引力, 经济下行周期中信用风险需要重点关注;可转债品种享受权益溢价及稀缺性溢 价,存 在较好配置价值。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保持审慎严谨的态度, 进一步优化投资组合, 争取为投 资人提供安全、稳健的投资收益。 4.6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根据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2008 年9 月12 日 发布的[2008]38 号文 《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制订了健全、 有效的 估值政策和程序, 成立了估值工作 小组, 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监、 研究发展部总监、 交易管 理部总监、 金融工程部总监、 基金事务部总监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2 共同组成。 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 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 方法。 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 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证券有更好的证券估 值方法, 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 估值决策由与会估 值工作小 组成员1/2 以 上多数票 通过。 对于估 值政策, 公司与 基金托 管人充分沟 通, 达成一致意见。 审 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 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 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 未签订与估值相关 的定价服务。 4.7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 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 金合 同生效 之 日起3年 内, 不进行 收 益分配; 法律 法规或 监 管机 关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在 符合 有关基 金 分红条件 的前 提下, 本 基金每年 收益 分配次 数 最多 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 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 分红方式, 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则按默认的 收 益分配方式处理;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场内转入、 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投资者不能 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 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3 (4 )分 红权 益登记 日 申请申购 的基 金份额 不 享受当次 分红 ,分红 权 益登 记 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5 )基 金红 利发放 日 距离收益 分配 基准日 ( 即期末可 供分 配利润 计 算截 止 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6 )基 金收 益分配 基 准日的基 金份 额净值 减 去每单位 基金 份额收 益 分配 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8 报告 期内管 理人 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无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4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 期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托管人 ” )在 对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中华 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 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 净 值 计 算 、 利 润 分 配 等 情 况 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 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 人对本 年度 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报告期内, 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 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5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2014 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500288 号) ,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6 §7


年度财 务报 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 月31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 末 2013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3,662,079.91 72,244,028.24 结算备 付金 8,752,406.40 14,735,068.13 存出保 证金 80,738.99 57,286.5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531,522,237.70 956,777,376.59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 投资 - -








债券 投资 531,522,237.70 956,777,376.59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 属投 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116,416.40 4,967,704.83 应收利 息 13,041,236.09 27,923,050.09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579,175,115.49 1,076,704,514.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 末 2013年12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262,309,306.23 325,799,224.5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012,506.91 62,810,365.20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83,539.05 410,349.40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7 应付托 管费 52,439.72 117,242.6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91,769.56 205,174.70 应付交 易费 用 8,583.77 19,897.67 应交税 费 1,384,701.30 1,060,749.04 应付利 息 80,425.13 25,820.21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429,000.00 310,000.00 负债合 计 265,552,271.67 390,758,823.3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72,147,981.26 695,708,650.01 未分配 利润 41,474,862.56 -9,762,959.00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13,622,843.82 685,945,691.0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79,175,115.49 1,076,704,514.38 注:1 、 报 告 截 止 日2014 年12 月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1.1338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276,616,028.27 份, 其 中长信 利众 分级 债A基 金份额 参考 净值1.0192 元,份 额总 额为67,920,813.04 份, 长信利众分级债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1.1711元, 份额总 额为208,695,215.23 份。 2、本基 金本 报告期 为2014 年1月1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本 基金基 金 合同于 2013 年2 月4日起正式生效 ,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满一个会计年度。 7.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 12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月31 日 一、收入 89,858,181.17 12,001,403.91 1. 利息 收入 31,865,470.11 39,130,998.2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23,279.62 1,996,546.42








债券 利息 收入 31,183,483.42 35,231,959.26








资产 支持 证券 利息 收入 57,265.80 -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收入 201,441.27 1,902,492.56








其他 利息 收入 - -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8 2. 投资 收益(损 失以 “-” 填列) 13,388,488.61 -789,546.08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 投资 收益 - -








债券 投资 收益 13,388,488.61 -789,546.08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收益 - -








贵金 属投 资收 益 - -








衍生 工具 收益 - -








股利 收益 - -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 填列) 44,345,310.20 -26,698,752.37 4. 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258,912.25 358,704.12 减:二、费用 16,629,517.62 21,764,362.90 1.管 理人 报酬 2,582,187.60 4,420,035.42 2.托 管费 737,767.82 1,262,867.10 3.销 售服 务费 1,291,093.85 2,210,017.74 4.交 易费 用 23,354.44 18,097.99 5.利 息支 出 11,545,791.38 13,421,045.21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1,545,791.38 13,421,045.21 6.其 他费 用 449,322.53 432,299.44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 列) 73,228,663.55 -9,762,958.99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73,228,663.55 -9,762,958.99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起正式生效, 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满一个会计 年度。 7.3 所有 者权益 (基 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695,708,650.01 -9,762,959.00 685,945,691.01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 73,228,663.55 73,228,663.55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19 润)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 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423,560,668.75 -21,990,841.99 -445,551,510.74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088,997.80 204,490.12 3,293,487.92








2.基 金赎 回款 -426,649,666.55 -22,195,332.11 -448,844,998.66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272,147,981.26 41,474,862.56 313,622,843.82 项 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 金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695,708,650.10 - 695,708,650.10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9,762,958.99 -9,762,958.99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 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0.09 -0.01 -0.10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33,827,152.77 5,308,818.56 239,135,971.33








2.基 金赎 回款 -233,827,152.86 -5,308,818.57 -239,135,971.43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净值 ) 695,708,650.01 -9,762,959.00 685,945,691.01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起正式生效, 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满一个会计 年度。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田丹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覃波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孙红辉 ————————— 会计机构负责人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 7.4 报表 附注 7.4.1 基金基 本情 况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08 号)批准, 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发售, 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初始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按照不 超过7:3 的份额配比, 分为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级基金份额, 即为利众A 和利众B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 利众A和利众B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利众A在 基金合 同生效 后每满6 个月开 放一次 ,接受投 资者的 申购与 赎回;利 众B 封闭运作 并上市 交易。 本基金基 金合同 生效后3 年期届 满,本 基金转 换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LOF) 。 本基 金的基金 管理 人为长 信 基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基金托管 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信利众 分级 债券A 级自2013年1 月28 日至2013 年1月29 日 募集, 长信 利众分 级债B 级自2013 年1 月21 日至2013 年1 月25 日 募 集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695,582,194.18 元 , 利 息 转 份 额 人 民 币 126,455.92 元 , 募 集 规 模 为 695,708,650.10 份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已 由 上 海 众 华 沪 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验 证,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3)第1316号验资报告。 经深圳 证券交 易所( 以 下简称 “深交 所 ”) 深 证上字[2013] 第137 号 文审核同 意,利众B40,532,618.00 份基金份额于2013年4 月26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 《长信利众 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长信利众分 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 公司债、 企业债、 次级债、 短期融资券、 政府机构债、 央行票据、 银行同 业存款、 回购、 可转债、 可 分离债、 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固定收 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以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1 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因所 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品种。 本 基金投资 组合比 例为: 投资于固 定收益 类资产 的比例不 低于基 金资产 的80% ,投 资于非固 定收益 类资产 的比例不 高于基 金资产 的20%,持 有现金 或者 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7.4.2 会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以 持续 经营为 基 础。本财 务报 表符合 中 华人民共 和国 财政部( 以下 简 称 “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 号《证券 投资基 金信息 披露XBRL模 板第3 号<年 度报告和 半年度 报告> 》以及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 年11 月16 日 颁 布 的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会 计 核 算 业 务 指 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 映了本 基金2014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 7.4.4 本 报 告 期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 会 计 估 计 与 最 近 一 期 年 度 报 告 相 一 致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 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会计 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7.4.5 会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的 说明 本基金于2014年7 月1日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i)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2 号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以下简称“ 准则2 号 (2014)”) ; (ii)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准则9号(2014)”) ;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2 (iii)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30 号 ——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 以 下 简 称 “ 准则30 号 (2014)”) ; (iv)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33 号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以 下 简 称 “ 准则33 号 (2014)”) ; (v)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准则39号 ”); (vi)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以下简称“准则40号”) ; (vii)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下简称 “准 则41号”) ; 同时,本 基金 于2014 年3月17日 开始 执行财 政 部颁布的 《金 融负债 与 权益工 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14]13 号文”)以及在2014年度财务报 告中开始 执行财 政部修 订的《企 业会计 准则第37 号——金 融工具 列报 》( 以下简 称 “准则37号(2014)”) 。 采用上述 企业 会计准 则 后的主要 会计 政策已 在 附注3中 列示 。采用 上 述企 业 会计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7.4.6.1 主 要税 项说明 根据财税字[1998]55 号文、[2001]61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 知》 、 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字[2005]11 号文 《关于调 整证 券(股票) 交易印花 税税 率的通 知 》、财税[2005]102 号 文《关于股 息红利 个人所 得税有 关 政策的 通知》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 股 权分置 试点 改 革有 关税收 政策问 题 的通知 》、财 税[2005]107 号文 《关于 股息红 利有关 个人 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07]84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 券(股票)交 易印花 税税 率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文《 财政 部、国 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 本基金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3 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和企业所得税。 3)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 的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发 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 自2013 年1 月1日起 ,对所 取得的 股息红利 收入按 根据持 股期限差 别化计 算个人 所得税的应 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 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 年) 的, 暂减按50%计 入应纳税所 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 暂减 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5)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 易印花税。 7.4.6.2 应 交税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度 末 2013年12月31 日 应交债 券利 息收 入所 得 税 1,384,701.30 元 1,060,749.04 注:该项系基金收到的债券发行人在支付债券利息时未代扣代缴的税费部分。 7.4.7 关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长 江证 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海 欣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武汉钢 铁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长 江财 富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7.4.8 本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4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 易。 7.4.8.1.2 债 券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 交总额 的比 例 长江证 券 1,445,229,969.33 75.12% 851,108,938.90 86.28% 7.4.8.1.3 债 券回购 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成 交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成 交总 额的比 例 长江证 券 18,612,600,000.00 89.73% 26,093,000,000.00 82.30% 7.4.8.1.4 权 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 易。 7.4.8.1.5 应 支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理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 金合 同 生 效日) 至2013 年12月31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582,187.60 4,420,035.42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743,858.94 1,922,937.16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5 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 7.4.8.2.2 基 金托管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 金合 同 生 效日) 至2013 年12月31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737,767.82 1,262,867.1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4.8.2.3 销 售服务 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合计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86,742.80 41,286.04 128,028.84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7,784.70 324,973.76 332,758.46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463.04 71,253.08 71,716.12 合计 94,990.54 437,512.88 532,503.42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合计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373,024.49 40,769.42 413,793.91 长信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4,718.78 336,769.73 341,488.51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341.02 86,312.31 87,653.33 合计 379,084.29 463,851.46 842,935.75 注: 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用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逐日计提, 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6 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长信 利众 分级 债B) 本期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 金合 同 生 效日) 至2013 年12月31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2 月4 日)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20,000,900.00 报告 期 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0,000,900.00 - 报告期 间申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报告 期 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 报告 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 份额 - - 报告 期 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0,000,900.00 20,000,900.00 报告 期 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 金总份 额比 例 7.23% 2.87% 注:1、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起正式生效, 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满一个 会计年度。 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 执行。 7.4.8.4.2 报 告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 及上年度末 除基金管理人外无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年2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23,662,079.91 253,973.37 72,244,028.24 538,347.78 注: 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结 算 备 付 金 , 于2014 年12 月31 日 的 相 关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752,406.40 元。(2013 年12月31日:人民币14,735,068.13 元)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购入由关联方承销的证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7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易事 项的 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 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 础。 7.4.9 期末(2014 年12 月31 日)本 基金 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 发证 券而于 期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 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 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85,309,352.03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 期末估 值总 额 101466012 14东方 园 林MTN002 2015-1-8 98.67 100,000 9,867,000.00 1380198 13镜湖 建 投债 2015-1-12 99.99 200,000 19,998,000.00 1382237 13亨通 MTN1 2015-1-12 99.28 70,000 6,949,600.00


1380238 13姜堰 发 展债 2015-1-5 100.49 300,000 30,147,000.00


1180119 11自贡 债 2015-1-5 101.97 100,000 10,197,000.00 1480499 14高安 城 投债 2015-1-5 101.85 100,000 10,185,000.00 合计





870,000 87,343,600.00 7.4.9.3.2 交 易所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 年12月31日止, 基金从事 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76,999,954.20元, 于2015年1月5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 求本基金 在回购 期内持 有的证券 交易所 交易的 债券和/ 或在新 质押式 回购下转入 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8 的余额。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9 §8


投资组 合报 告 8.1 期末 基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31,522,237.70 91.77 其中: 债券 531,522,237.70 91.77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2,414,486.31 5.6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5,238,391.48 2.63 8 合计 579,175,115.49 100.00 8.2 报告 期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 期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4.3 买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0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8.5 期末 按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0,030,000.00 6.3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0,030,000.00 6.39 4 企业债 券 347,825,012.98 110.91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0,120,000.00 9.60 6 中期票 据 50,169,000.00 16.00 7 可转债 83,378,224.72 26.59 8 其他 - - 9 合计 531,522,237.70 169.48 8.6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380238 13 姜堰 发展 债 300,000 30,147,000.00 9.61 2 124589 14海晋 交 200,000 21,978,000.00 7.01 3 124655 13宁海02 200,000 21,400,000.00 6.82 4 101457001 14 传化MTN001 200,000 20,446,000.00 6.52 5 110029 浙能转 债 145,540 20,369,778.40 6.49 8.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1 8.9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组合 报告 附注 8.12.1 报告 期内 基金投 资的 前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没有被 监管 部门立 案调 查, 在 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也 没有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 8.12.2 本基 金本 报告期 未投 资股票, 不存 在投 资的 前十名 股票 超出基 金合 同规 定 的备 选股票 库的 情形。 8.12.3 期末 其他 各项资 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80,738.9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116,416.40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3,041,236.0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238,391.48 8.12.4 期末 持有 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0023 民生转 债 10,370,250.00 3.31 2 110015 石化转 债 6,974,014.80 2.22 3 110020 南山转 债 4,746,740.00 1.51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2 4 110011 歌华转 债 1,954,229.10 0.62 5 113001 中行转 债 156,590.00 0.05 6 128006 长青转 债 130,897.00 0.04 8.12.5 期末 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8.12.6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3 §9


基金份 额持 有人信 息 9.1 期末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长信利 众分级 债A 1,140 67,920,813.04 108,980.79


0.16% 67,811,832.25


99.84% 长信利 众分级 债B 303 208,695,215.23 186,023,124.15 89.14% 22,672,091.08 10.86% 合计 1,443 276,616,028.27


186,132,104.94 67.29% 90,483,923.33 32.71% 9.2 期末 上市基 金前 十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比 例 1 平安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49,300,000.00 41.38% 2 中 国 太 平 洋 财 产 保 险 -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 产品-013C-CT001 深 21,828,519.00 18.32% 3 中 国 太 平 洋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传 统-普 通保 险产 品 21,141,724.00 17.75% 4 光 大 证 券 - 光 大 - 光 大 阳 光 避 险 增 值 集 合资产 管理 计划 5,244,252.00 4.40% 5 太 平 洋 资 管 - 农 业 银 行 - 卓 越 财 富 债 基 增强型 产品 4,357,923.00 3.66% 6 光 大 证 券 - 光 大 银 行 - 光 大 阳 光5 号 集 合 资产管 理计 划 3,998,715.00 3.36% 7 武汉康 普常 青软 件技 术股 份有限 公司 2,158,830.00 1.81% 8 安 信 证 券 - 农 行 - 安 信 理 财1 号 债 券 型 集 合资产 管理 计划 1,764,226.00 1.48% 9 申万菱 信 ( 上海) 资产 - 工商银 行- 国金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100,000.00 0.92% 10 光 大 资 管 - 中 行 - 光 大 阳 光 集 结 号 债 券 分级1 期集 合资 产管 理计 1,000,000.00 0.84% 注: 长信利众分级债B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长信利众分级债A未上市交易。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4 9.3 期末 基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人 员持 有本 基金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3,607,083.85 1.30%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 - 合计 3,607,083.85 1.30% 9.4 期末 基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基金 投 资和 研究 部 门 负责 人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100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0 合计 >100 本 基 金基 金 经理 持有 本开放 式基 金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0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0 合计 0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5 §10 开放 式基金 份额变 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3 年2 月4日) 基金 份额总 额 长信利 众分 级债A 长信利 众分 级债B 487,013,434.87 208,695,215.23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98,061,300.45 208,695,215.23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3,293,487.92 -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448,844,998.66 -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15,411,023.33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7,920,813.04 208,695,215.23 注:1、 本基金 基金合 同于2013年2月4 日起正 式生效, 本报告 期为2014 年1月1日 至2014年12月31日。 2、本基 金基金 合同生 效之日起3年内 ,长信 利众分级 债A在 基金合 同生效后 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2014年1月27日第二次开放申购与赎回 ,2014年8月1 日第三 次开放申购与赎回 ;长信利众分级债B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6 §11 重大 事件揭 示 11.1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11.2.1 报告 期内 本基金 管理 人的重 大人 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 原总经理蒋学杰先生离职, 覃波先生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 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 年12月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相应的 《关于基金 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11.2.2 报告 期内 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定, 其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原总经 理李桦同志自2014年4 月起不再担任其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总经理职务。 11.3 涉 及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没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 基金进 行审 计的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审 计的报 酬为人 民 币50,000.00元 ,该审 计机构 为本基 金提供 的 审计服 务的 连续年限为2年。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 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 形。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7 11.7 基 金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 名称 交 易 单 元 数 量 股票交 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应支付 该券商 的佣金 备 注 成 交 金 额 占 当 期 股 票 成 交 总 额 的 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佣 金 占 当 期 佣 金 总 量 的 比 例 国泰 君安 1 - - 478,637,369.31 24.88% 2,130,807,000 10.27% - -


长江 证券 1 - - 1,445,229,969.33 75.12% 18,612,600,000 89.73% - -


东方 证券 2 - - - - - - - - - 华泰 联合 1 - - - - - - - - - 东吴 证券 1 - - - - - - - - - 中信 建投 1 - - - - - - - - - 平安 证券 1 - - - - - - - - - 川财 证券 2 - - - - - - - - - 中金 公司 1 - - - - - - - - - 中投 证券 1 - - - - - - - - - 宏源 证券 1 - - - - - - - - - 银河 证券 1 - - - - - - - - - 招商 证券 2 - - - - - - - - - 东兴 证券 2 - - - - - - - - -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8 兴业 证券 1 - - - - - - - - - 申银 万国 1 - - - - - - - - - 中信 证券 1 - - - - - - - - - 国信 证券 1 - - - - - - - - - 湘财 证券 1 - - - - - - - - - 光大 证券 1 - - - - - - - - - 国金 证券 1 - - - - - - - - - 华宝 证券 1 - - - - - - - - - 东北 证券 1 - - - - - - - - - 注:1、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了2个川财证券交易单元, 退租3个交易单元, 分别为 西藏证券、国盛证券和日信证券。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字 1998>29 号) 和《关 于 完善证券 投资 基金交 易 席位制度 有关 问题的 通 知》(证监 基金字[2007]48 号) 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 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准: a、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b、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c、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d、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2 )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 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长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责任公 司


长信利 众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39 二 〇一 五年三 月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