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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岁岁A(519662)

银河岁岁: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银 河 岁 岁 回报 定 期 开 放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3 月28 日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9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 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复 核了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 配情 况、 财务会 计报 告、 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财务 资料 已经 审计 ,请投 资者 注意 阅读 。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9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银河回 报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51966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8 月 9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05,505,060.31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银河回 报债 券 A 银河回 报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519662 519663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50,822,133.73 份 54,682,926.58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债 券等 固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通 过严谨 的风 险管 理与 主 动 管 理,力 求实 现基 金资 产持 续稳定 增值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为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基金 , 主 要投 资于 债券 等 固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 不 参 与权益 类资 产。 基金 以自 上而下 的分 析方 法为 基础 , 依据 国内 外宏 观经 济 、 物 价、 利率 、 汇率 、 流动 性 、风 险偏 好等 变化 趋势 , 拟定债 券资 产配 置策 略 。 具 体的债 券投 资策 略包 括流 动性控 制、 信用 分析、 回 购杠杆 、 含 权债 投资、 资 产 支持证 券投 资等 策略 。 在 通常情 况下 , 本基 金债 券 的投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 的 80% , 投资 于非 固定 收 益类资 产的 比例 不高 于基 金资产 的 20% ;可 转债 投 资 比例不 高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30% 。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每个封 闭期 起始 日的 三 年期银 行定 期存 款税 后 收 益 率+1.5%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 是 以 债 券 等 固 定 收 益 类 资 产 投 资 为 主 的 债 券 型 投 资 基 金 , 属 于 中 低 风 险、 中 低收 益预 期的 基金 品种, 其风 险收 益预 期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 低 于 混 合 型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董伯儒 胡涛 联系电 话 021-38568988 010-68858112 电子邮 箱 dongboru@galaxyasset.com hutao@psbcoa.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20-0860 95580 传真 021-38568769 010-68858120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9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http://www.galaxyasset.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1、上 海市 世纪 大道1568 号中建 大 厦 15 楼


2、北 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3 号 A 座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 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8 月 9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2013 年 12 月31 日 2012 年 银河回 报债 券A 银河回 报债 券 C 银河回 报债 券 A 银河回 报债 券 C 银河 回报 债券 A 银河 回报 债券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4,030,488.00 17,338,955.26 2,082,132.21 2,717,782.25 - - 本期利 润 21,094,349.94 26,003,375.38 1,645,632.51 2,073,440.55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期 利润 0.2219 0.1937 0.0120 0.0103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 32.81% 32.28% 1.20% 1.00% -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额 利润 0.2607 0.2534 0.0122 0.0104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68,289,402.44 73,051,330.06 131,137,363.72 194,748,608.97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344 1.336 1.012 1.010 - - 注:1. 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上述基金业 绩指标不 包 括持有人认购 或交易基 金 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 后 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 所列数 字。 3. 对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采用期 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利 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现 部分 的孰 低 数 (为期 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数 ) 。 4.本期已实现 收益指基 金 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 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 价 值变动收益 )扣除费 用后的 余额 。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9 页


5.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3 年8 月9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银河回 报债 券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7.48% 0.72% 1.42% 0.02% 16.06% 0.70% 过去六 个月 26.43% 0.57% 2.87% 0.02% 23.56% 0.55% 过去一 年 32.81% 0.44% 5.72% 0.02% 27.09% 0.4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4.40% 0.38% 8.01% 0.02% 26.39% 0.36%








银河回 报债 券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7.40% 0.73% 1.42% 0.02% 15.98% 0.71% 过去六 个月 26.04% 0.57% 2.87% 0.02% 23.17% 0.55% 过去一 年 32.28% 0.43% 5.72% 0.02% 26.56% 0.4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3.60% 0.38% 8.01% 0.02% 25.59% 0.36%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每个 封闭 期起 始日 的三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税 后收益 率+1.5%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9 页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9 页


注: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3 年8 月9 日 , 根据 《银 河岁岁 回报 定期 开放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 应 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六 个 月内使基金的 投资组合 比 例符合基金 合同的有 关规定 。截 止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各 项资 产配 置比 例符合 合同 约定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9 页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9 页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注:本 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2013 年 08 月 09 日) 至报告 期末 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设 立于 2002 年 6 月 14 日, 公司的 股东 分别 为中 国银 河金融 控股 有 限 责任公 司 (控 股股 东) 、 中 国石油 天然 气集 团公 司 、 首都机 场集 团公 司 、 上 海 市城市 建设 投资 开发 总公司 、湖 南电 广传 媒股 份有限 公司 。


目前, 除本 基金 外, 银河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另管 理 1 只封闭 式基 金 与20 只开 放 式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本情 况如 下: 1 、银 丰证 券投 资基 金 类型: 契约 型封 闭式 成立日 :2002 年8 月15 日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9 页


投资目标:为 平衡型基 金 ,力求有机融 合稳健型 和 进取型两种投 资风格, 在 控制风险的前 提 下追求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 定增值 。 2 、银 河银 联系 列 证 券投 资 基金 本系列基金为 契约型开 放 式基金,由两 只基金构 成 ,包括银河稳 健证券投 资 基金和银河收 益 证券投 资基 金, 每只 基金 彼此独 立运 作, 并通 过基 金间相 互转 换构 成一 个统 一的基 金体 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3 年8 月4 日 (1) 银河 稳健 证券 投资 基 金 投资目标:以 稳健的投 资 风格,构造资 本增值与 收 益水平适度匹 配的投资 组 合,在控制风 险 的前提 下, 追求 基金 资产 的长期 稳定 增值 。 (2) 银河 收益 证券 投资 基 金 投资目标:以 债券投资 为 主,兼顾股票 投资,在 充 分控制风险和 保持较高 流 动性的前提下 , 实现基 金资 产的 安全 及长 期稳定 增值 。 3 、银 河银 泰理 财分 红证 券 投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4 年3 月 30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追求 资产 的安全 性和 流动 性, 为投 资者创 造长 期稳 定的 投资 回报 4 、银 河银 富货 币市 场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4 年12 月 20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在确 保基 金资产 安全 和高 流动 性的 基础上 ,追 求高 于业 绩比 较基准 的回 报 5 、银 河银 信添 利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7 年3 月14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在满 足本 金稳妥 与良 好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追求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健 增值 。 6 、银 河竞 争优 势成 长股 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8 年5 月 26 日 基金投资目标 :在有效 控 制风险、保持 良好流动 性 的前提下,通 过主动式 管 理,追求基金 中 长期资 本增 值。 7 、银 河行 业优 选股 票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9 页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4 月 24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本基 金将 “自上 而下 ”的 资产 配置 以及动 态行 业配 置策 略与 “自下 而上 ” 的 个股优选策略 相结合, 优 选景气行业或 预期景气 行 业中的优势企 业进行投 资 ,在有效控 制风险、 保持良 好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通 过 主动 式管 理, 追求 基金中 长期 资本 增值 。 8 、银 河沪 深300 价 值指 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09 年12 月 28 日 基金投资目标 :通过严 格 的投资程序约 束、数学 模 型优化和跟踪 误差控制 模 型等数量化风 险 管理手 段, 追求 指数 投资 相对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跟 踪误差 的最 小化 。 9 、银 河蓝 筹精 选股 票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 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0 年7 月 16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投 资于中国经济 中具有代 表 性和竞争力的 蓝筹公司 , 在有效控制风 险 的前提下,通 过积极主 动 的投资管理, 追求基金 资 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力 争 使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 享中国 经济 持续 成长 的成 果。 10 、银 河创 新成 长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0 年12 月 29 日 基金投 资目 标: 本基 金投 资于具 有良 好成 长性 的创 新类上 市公 司, 在有 效控 制风险 的前 提下 , 追求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11 、银 河强 化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5 月 31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主 要投资于固定 收益类品 种 ,在控制风险 ,保持资 产 良好流动性的 前 提下, 追求 一定 的当 期收 入和基 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健 增值。 12 、银 河消 费驱 动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7 月 29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通 过深入研究, 重点投资 与 居民消费密切 相关的行 业 中具有竞争优 势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9 页


的上市公司, 分享由于 中 国巨大的人口 基数、收 入 增长和消费结 构变革所 带 来的投资机 会,在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追 求基金 资产 长期 稳定 增值 。 13 、银 河通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4 月 25 日 基金投资目标 :在合理 控 制风险的前提 下,力求 为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创造高 于 业绩比较基准 的 投资收 益。 14 、银 河主 题策 略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9 月 21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 在 严格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 , 采用主题投资 策略和精 选 个股策略的方 法 进行投 资, 力争 实现 基金 资产的 长期 稳健 增值 。 15 、银 河领 先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11 月 29 日 基金投资目标 :在合理 控 制风险的前提 下,力求 为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创造高 于 业绩比较基准 的 投资收 益。 16 、银 河沪 深300 成 长增 强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3 月 29 日 投资目 标: 本基 金为 增强 型股票 指数 基金 ,力 求对 沪深 300 成 长指 数进 行有 效跟踪 ,在 严 格 控制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 误 差的前提下进 行相对增 强 的组合管理。 力争控制 本 基金的净值 增长率与 业绩比 较基 准之 间的 日均 跟踪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不超 过0.5% , 年跟 踪误 差不 超 过7.75% 。 17 、银 河增 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7 月 17 日 投资目标:本 基金主要 投 资于债券等固 定收益类 金 融工具,辅助 投资于精 选 的具有投资价 值 的股票 ,通 过灵 活的 资产 配置与 严谨 的风 险管 理, 力求实 现基 金资 产持 续稳 定增值 。 18 、银 河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9 页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2 月 11 日 投资目标:本 基金主要 投 资于股票等权 益类资产 和 债券等固定收 益类金融 工 具,通过灵活 的 资产配置与严 谨的风险 管 理,在确保超 越业绩比 较 基准、实现基 金资产持 续 稳定增值的 前提下, 力求获 取超 额收 益。 19 、银 河定 投宝 中证 腾安 价值 100 指 数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3 月 14 日 投资目 标: 本基 金为 股票 型指数 基金 ,力 求对 中证 腾安价 值 100 指 数进 行有 效跟踪 ,在 严 格 控制跟踪偏离 和跟踪误 差 的前提下追求 跟踪误差 的 最小化。力争 控制本基 金 的净值增长 率与业绩 比较基 准之 间的 日均 跟踪 偏离度 的绝 对值 不超 过0.35% , 年跟 踪误 差不 超过4% 。 20 、银 河美 丽优 萃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05-29 投资目标:本 基金主要 投 资于具有竞争 优势的本 基 金定义的美丽 主题相关 股 票,在严格控 制 风险的 前提 下, 力争 实现 基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健 增值 。 21 、银 河润 利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 型开 放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08-06 投资目标:本 基金应用 优 化的恒定比例 投资保险 策 略,并引入保 证人,在 保 证本金安全的 基 础上,本基金 在严格控 制 风险和追求本 金安全的 前 提下,力争实 现基金资 产 在保本周期 内的稳定 增值。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索峰 银 河 岁 岁 回 报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银 河 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2013 年8 月9 日 - 20 本科学 历 , 曾 就 职 于 润 庆 期货公 司 、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公 司 、 原 君 安 证 券 和 中 国 银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9 页


资基金 (LOF)的 基金经 理 、 银 河 润 利 保 本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总 经理助 理 、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河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期 间 主 要 从 事 国 际 商 品 期货交 易 , 营 业 部 债 券 自 营 业 务 和 证 券 投 资 咨询工 作。2004 年 6 月加 入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 固 定 收 益 产 品 投资工 作 , 历 任 银 河 银 富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收 益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2011 年 5 月至 2014 年 7 月担 任 银 河 强 化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2 年 4 月起 担 任 银 河 通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LOF)的 基金经 理,2014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9 页


年 8 月起 担 任 银 河 润 利 保 本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现 任 总 经 理 助理、固 定 收 益 部 总监。 孙伟仓


银 河 岁 岁 回 报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银 河 增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银 河 强 化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银 河 润 利 保 本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3 年8 月9 日 - 7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 2008 年 5 月 加 入 银 河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数 量 研 究 员 、 债 券 经 理 , 期 间 主 要 从 事 数 量 研 究 和 债 券 投资工 作。2012 年12 月起 担 任 银 河 强 化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3 年 7 月 起 担 任 银 河 增 利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4 年 8 月起 担 任 银 河 润 利 保 本 债 券 型 证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9 页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 注:1 、上 表中 任职 日期 为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证 券从 业年 限按 其从 事 证券相 关行 业的 从业 经历 累计年 限计 算。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严格 遵守 《证 券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 其各 项管理 办法 、 《基 金合同》和其 他有关法 律 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 实 信用、勤奋律 己、创新 图 强”的原则 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 在合法合 规 的前提下谋求 基金资产 的 保值和增值, 努力实现 基 金持有人的 利益,无 损害基金持有 人利益的 行 为,基金投资 范围、投 资 比例及投资组 合符合有 关 法规及基金 合同的规 定。 随 业务的发展 和规模的 扩 大,本基金管 理人将继 续 秉承“诚信稳 健、勤奋 律 己、创新图强 ” 的理念,严 格遵守《 证券 法》 、 《证券投 资基金法 》 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 进一 步加强风险 管理和 完 善内部 控制 体系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长期 稳健 的风险 回报 。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 通过制定 严 格的公平交易 管理制度 、 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权 限 管理制度、投 资 备选库管理制 度和集中 交 易制度等一系 列制度, 从 授权管理、研 究分析、 投 资决策、交 易执行、 行为监 控和 分析 评估 等各 个环节 予以 落实 ,确 保公 平对待 不同 投资 组合 ,切 实防范 利益 输送 。 在投资 决策 环节 , 公 司实 行统一 研究 平台 和统 一的 授权管 理 , 所 有投 资组 合 经理在 获取 研究 成果及投资建 议等方面 享 有均等机会。 公司分不 同 投资组合类别 分别建立 了 投资备选库 ,不同投 资组合 经理 之间 的持 仓和 交易等 重大 非公 开投 资信 息相互 隔离 。 在交易 执行 方面 , 本 基金 管理人 旗下 管理 的所 有投 资组合 指令 均执 行集 中交 易制度 , 遵 循 “ 时 间优先、价格 优先”的 原 则,在满足系 统公平交 易 的条件时自动 进入公平 交 易程序,最 大程度上 确保公平对待 各投资组 合 。在同日反向 交易方面 , 除法规规定的 特殊情况 外 ,公司原则 上禁止不 同投资 组合 (完 全按 照有 关指数 的构 成比 例进 行投 资的组 合除 外) 之间 的同 日反向 交易 。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公 司旗 下管 理的所 有投 资组 合严 格执 行相关 法律 法规 及公 司制 度, 在 授权 管理 、 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 交 易执行、行为 监控等方 面 对公平交易制 度予以落 实 ,确保公平 对待不同 投资组合。同 时,公司 针 对不同投资组 合的整体 收 益率差异以及 分投资类 别 (股票、债 券)的收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9 页


益率差 异进 行了 分析 。 针对同向交易 部分,本 报 告期内,公司 对旗下管 理 的所有投资组 合(完全 复 制的指数基金 除 外) , 连续 四个 季度 期间 内 、不同 时间 窗下 (日 内、3 日内 、5 日内 )公 开竞 价 交易的 证券 进行 了 价差分析,并 针对溢价 金 额、占优比情 况及显著 性 检验结果进行 了梳理和 分 析,未 发现 重大异常 情况。 针对反向交易 部分,公 司 对旗下不同投 资组合临 近 日的反向交易 (包括股 票 和债券)的交 易 时间、交易价 格进行了 梳 理和分析,未 发现重大 异 常情况。本报 告期内, 不 存在所有投 资组合参 与的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交 易成 交较 少的 单边 成交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5% 的情 况 ( 完 全复制 的指 数基 金除 外) 。 对于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 一 级市场申购等 交易,由 各 投资组合经理 均严格按 照 制度规定,事 前 确定好 申购 价格 和数 量, 按照价 格优 先、 比例 分配 的原则 对获 配额 度进 行分 配。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未发现本 基 金与其它投资 组合之间 有 可能导致不公 平交易和 利 益输送的异常 交 易。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 中 国宏 观经 济继 续艰 难 转型 , 全 年GDP 增速 7.4% ,4 季度 GDP 环 比 增速低 于 3 季度 , 显示经 济下 行压 力继 续存 在;投 资方 面,2014 年 全 年固定 资产 投资 增 长 15.7% ,其 中房 地产 开发 投资增 长10.5% ; 消费 方面 ,2014 年全 年社 会消费 品 零售总 额名 义增 长12% , 实 际增 长 10.9%。整 体来看 , 经 济继 续转 型, 全年保 持平 稳。 价格 指数 方面,CPI 维 持低 位,PPI 同比持 续为 负, 通货 紧缩压力愈发 明显。货 币 政策方面,央 行整体政 策 松紧适度,全 年流动保 持 稳定,资金 面除个别 时点略 紧张 外, 整体 无忧 。 债券市场方面 ,从基本 面 来看,平稳的 经济面和 较 低的通胀都有 利于债市 , 全年债市涨幅 明 显,收益率从 年初高位 一 路震荡下行, 收益率曲 线 整体下移,各 期限利率 债 和各评级、 期限信用 债均有较大涨 幅。可转 债 方面,上半年 存在结构 性 行情,下半年 随着股市 的 上涨,可转 债也出现 了一波 普涨 行情 。 岁岁回报一季 度采取在 一 二级市场缓慢 配置的策 略 ,一级市场申 购了部分 资 质较好、收益 率 较高的品种, 在交易所 二 级市场配置了 少量中等 资 质城投。二季 度初在市 场 调整的过程 中加快了 配置节奏,整 体信用债 仓 位进一步提升 。三季度 岁 岁回报运作满 一年,第 一 次无受限打 开,因基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9 页


金赎回较多, 我们减持 了 大量债券。开 放期满后 , 基金仓位大 幅 下降,后 续 我们在一级 市场增持 少量中等资质 城投,并 在 二级市场配置 了部分短 久 期品种。四季 度基金主 要 操作为加仓 可转债, 减持信用债; 基金分散 配 置了流行性较 好的大盘 转 债,并维持较 高转债仓 位 ,期间因中 登政策事 件影响 小幅 减仓 ,事 件短 期影响 过后 又恢 复了 仓位 配置。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2014 年 银 河 岁 岁 回 报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A 类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32.81% ,C 类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32.28% ,同 期比 较基 准 为5.72%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后续经济 面,中国 经 济将继续转型 。短期来 看 ,经济将维持 平稳态势 , 长期仍处于下 降 通道。 价格 指数 方面,12 月 CPI 为1.50% , 通 胀持 续 位于低 位, 通缩 风险 进一 步加大 。 后 续来 看, 原油价 格的 持续 下跌 会进 一步带 动生 产、 生活 资料 的继续 下跌 ,后 续 CPI 环 比继续 下降 ,通 缩 风 险将持 续增 加 。 货 币政 策 方面 , 去 年 11 月 央行 超预 期降息 , 整体 货币 政策 维 持宽松 状态 。 后续 经 济增长乏力, 外汇占款 较 低,社会面临 通缩风险 , 在这种情况下 ,货币政 策 整体宽松的 态势料将 持续, 资金 面预 计将 维持 平稳态 势。 市场方面,经 济转型, 通 胀维持低位, 央行政策 较 为宽松,长期 均对债市 有 利。后续来看 , 若央行 继续 放松 货币 政策 , 则 利率 品种 收益 率仍 有 下行动 力 。 信 用债 方面 , 中登质 押政 策出 台后 , 信用债收益率 大幅上行 , 吸引了一部分 资金进入 , 目前信用债收 益率较去 年 底有明显下 行。以城 投债为代表的 中高等级 信 用债虽无违约 风险,但 在 平台债务类型 划定、地 方 债务责任明 晰之前, 新债不可质押 仍困扰着 市 场;且股市行 情较好, 股 债跷跷板效应 显现,股 市 对资金的分 流也将持 续影响债市。 预计后续 收 益率将维持震 荡走势。 可 转债方面,随 着股市行 情 的演绎,很 大一部分 转债强 赎, 存量 债券 大幅 减少, 后续 要更 多的 关注 一级市 场机 会。 4.6 管 理人 内部 有关本基 金的 监察稽 核工 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 为了保证 公 司合规运作、 加强内部 控 制、防范经营 风险、保 障 基金份额持有 人 的利益,监察 稽核人员 按 照独立、客观 、公正的 原 则,依据国家 相关法律 法 规、基金合 同和管理 制度,采用例 行检查与 专 项检查、定期 检查和不 定 期检查有机结 合的方式 , 对公司内控 制度的合 法性和合规性 、执行的 有 效性和完整性 、风险的 防 范和控制等进 行了持续 的 监察稽核, 对发现的 问题进 行提 示和 追踪 落实 ,定期 制作 监察 稽核 报告 ,及时 呈报 公司 领导 层和 上级监 管部 门。


本基金 管理 人采 取的 主要 措施包 括:


(1) 积极 响应 中国 证监 会 关于加 强市 场监 管的 号召 , 采取 外部 法 律 顾问 授课 和内部 监察 部门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9 页


培训相结合 的方式, 多次 组织全体员 工开展《 证券 投资基金销 售管理办 法》 、 《证券投资 基金管 理 公司公平交易 制度指导 意 见》及其配套 法规、公 司 内控制度等的 学习。通 过 上述学习宣 传活动, 使员工加深了 对法律法 规 的认识,并进 一步将法 律 法规与内控制 度落实到 日 常工作中, 确保其行 为守法 合规 、严 格自 律, 恪守诚 实信 用原 则, 以充 分维护 基金 持有 人的 利益 。


(2 ) 继 续完 善公 司治 理结 构, 严格 按照 现代 企业 制 度的要 求 , 以 规范 经营 运 作、 保护 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为目标, 建 立 、健全了组 织结构和 运 行机制,明确 界定董事 会 、监事会职 责 范围, 认真贯彻了独 立董事制 度 ,重大经营决 策的制定 都 征得了所有独 立董事的 同 意,保证了 独立董事 在公司 法人 治理 结构 中作 用的切 实发 挥, 保证 了各 项重大 决策 的客 观公 正。


(3) 不断 完善 规章 制度 体 系, 根据 国家 的有 关法 律 法规和 基金 管理 公司 实际 运作的 要求 , 对 现有的规章制 度体系不 断 进行完善,对 经营管理 活 动的决策、执 行和监督 程 序进行规范 ,明确不 同决策层和执 行层的权 利 与责任,细化 研究、投 资 、交易等各项 工作流程 , 为杜绝人为 偏差、合 法合规 运作 、强 化风 险控 制提供 了制 度保 证。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 制订了健 全 、有效的估值 政策和程 序 ,基金会计部 按照管理 层 批准后的估值 政 策进行 估值 。 对于在交易所 上市的证 券 ,采用交易所 发布的行 情 信息来估值。 对于固定 收 益品种,采用 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 工作 小组 免费提 供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的估值 处理 标准 。 除了投资总监 外,其他 基 金经理不参与 估值政策 的 决策。但是对 于非活跃 投 资品种,基金 经 理可以 提供 估值 建议 。 上述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无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8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 于2013 年8 月 9 日 成立 , 根 据 《基 金合 同 》 有关规 定 , “ 在符 合有 关 基金分 红条 件的 前提下 , 本 基金 每年 收益 分配次 数最 多 为12 次, 每 次收益 分配 比例 不得 低于 该次可 供分 配利 润的 20% , 在运 作周 期期 满之 前 进行基 金分 红, 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 满3 个 月可 不进行 收益 分配 ”。 截止2014 年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 A 级 份额 可供 分配 利润 为 13,249,286.50 元 , 本基 金 C 级份 额可 供分配 利润 为13,855,496.96 元 ,自 合同 生效 日至 本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未 进行 利润分 配。 4.9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注:无 。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9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严 格遵守《证券 投资基金 法 》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 、 基金合同和托 管 协议的 规定 ,诚 信、 尽责 地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 义务 ,不存 在损 害本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 净 值计算 、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依 据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 基 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 定 ,对基金管理 人 在本基金的投 资运作、 基 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基 金 收益的计算、 基金费用 开 支等方面进 行了必要 的监督 、复 核和 审查 ,未 发现其 存在 任何 损害 本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真 复核了本 年 度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利润 分配情况 、 财务会计报告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认 为其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6 审计报 告 本报告 期 内 本基 金由 安永 华明会 计师 事务 所出 具标 准无保 留意 义审 计报 告, 投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告 正文 查看 审计 报告 全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岁岁 回报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975,514.50 26,409.37 结算备 付金


9,892,108.98 3,576,154.76 存出保 证金


121,563.53 18,792.91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61,457,136.60 294,987,343.5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261,457,136.60 294,987,343.5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9 页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25,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68,425.20 95,837.77 应收利 息


5,322,548.55 2,695,106.75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278,837,297.36 326,399,645.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37,000,000.00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79,845.59 192,765.49 应付托 管费


22,813.04 55,075.8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23,583.59 65,831.03 应付交 易费 用


13,793.16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26,529.48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30,000.00 200,000.00 负债合 计


137,496,564.86 513,672.3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05,505,060.31 322,297,793.34 未分配 利润


35,835,672.19 3,588,179.3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41,340,732.50 325,885,972.69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78,837,297.36 326,399,645.06 注: (1 ) 报 告截 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340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105,505,060.31 份,其 中银 河岁 岁回 报 A 基金份 额净 值 1.344 元, 份额总 额 50,822,133.73 份;银 河岁 岁回 报 C 基金份 额净 值1.336 元, 份额总 额 54,682,926.58 份。 (2 ) 本基 金合 同于 2013 年 8 月 9 日 生效 ,上年 度 可比期 间自 2013 年 8 月 9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9 页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岁岁 回报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8 月 9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55,044,636.67 5,443,606.72 1.利息 收入


19,900,603.95 6,230,409.6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67,345.79 2,317,674.91 债券利 息收 入


19,546,353.25 3,139,015.04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86,904.91 773,719.74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9,200,031.08 173,000.89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34,894.12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9,334,925.20 173,000.89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15,728,282.06 -1,080,841.40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215,719.58 121,037.54 减: 二、费用


7,946,911.35 1,724,533.66 1.管 理人 报酬


1,705,522.30 937,414.74 2.托 管费


487,292.09 267,832.77 3.销 售服 务费


568,337.16 318,266.97 4.交 易费 用


34,190.15 119.18 5.利 息支 出


4,800,569.65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800,569.65 - 6.其 他费 用


351,000.00 200,900.0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47,097,725.32 3,719,073.06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47,097,725.32 3,719,073.06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9 页





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银河 岁岁 回报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322,297,793.34 3,588,179.35 325,885,972.69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47,097,725.32 47,097,725.32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216,792,733.03 -14,850,232.48 -231,642,965.51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78,273,420.03 10,157,230.76 88,430,650.79 2. 基金 赎回 款 -295,066,153.06 -25,007,463.24 -320,073,616.30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05,505,060.31 35,835,672.19 141,340,732.50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8 月 9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346,272,572.08 - 346,272,572.08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3,719,073.06 3,719,073.06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23,974,778.74 -130,893.71 -24,105,672.45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9 页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01,341.60 523.48 101,865.08 2. 基金 赎回 款 -24,076,120.34 -131,417.19 -24,207,537.53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322,297,793.34 3,588,179.35 325,885,972.69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尤象 都______














______ 尤 象都______














____ 刘晓 彬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银河岁 岁回 报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 本基 金”) , 系 经中 国证券 监督 管 理 委员会(以下 简称 “中国 证监会 ”)证 监许可[2013]786 号《 关于核准 银河岁 岁回报定期开 放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集 的 批复》的核准 ,由基金 管 理人银河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募 集,基 金合 同于2013 年 8 月 9 日正 式生 效, 首次 设 立募集 规模 为 346,272,572.08 份 基金 份额 。 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 放式 ,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 的 基金管理人为 银河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 记机构 为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为 中国 邮政 储蓄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根据 所收 取费 用的 差异, 将基 金份 额分 为不 同的类 别。 在投 资人 认购/ 申购基 金时 收取 认购/ 申购 费用 , 在 赎回 时 根据持 有期 限收 取赎 回费 用, 并 不再 从本 类别 基金 资产中 计提 销售 服务 费的基 金份 额, 称 为 A 类 基金份 额。 在投 资人 认购/ 申购时 不收 取认 购/ 申购 费 ,而是 从本 类别 基 金资产 中计 提销 售服 务费 , 在赎 回时 根据 持有 期限 收取赎 回费 用的 基金 份额 , 称为C 类 基金 份 额 。 本基金 以定 期开 放的 方 式 运作, 即本 基金 以运 作周 期和自 由开 放期 相结 合的 方式运 作。 本基 金以 1 年为 一个 运作 周期 ,每个 运作 周期 为自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包 括基 金合 同生 效 日) 或每 个 自 由开放 期结 束之 日次 日起 (包括 该日 ) 至 1 年 后的 年度对 日的 前一 日止 。在 每个运 作周 期结 束 后 进入自 由开 放期 。 本 基金 的每个 自由 开放 期 为5 至20 个 工作 日。 在 自由 开放 期间本 基金 采取 开放 运作模式,投 资人可办 理 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或 其 他业务。本基 金的每个 运 作周期以封 闭期和受 限开放 期相 交替 的方 式运 作,每 个运 作周 期共 包含 为 4 个封闭 期和 3 个 受限 开放期 。在 每个 受 限 开放期,本基 金将对净 赎 回数量 进行控 制,确保 净 赎回数量占该 受限开放 期 前一日基金 份额总数 的比例在 0-10% ( 含)的 特定区间内。 如净赎回 数 量占比超过特 定比例, 则 对当 日的申购 申请进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9 页


行全部确认, 对赎回申 请 的确认按照该 日净赎回 额 度加计当日的 申购申请 占 该日实际赎 回申请的 比例进行部分 确认。如 净 赎回数量小于 零,即发 生 净申购时,则 对当日的 赎 回申请全部 确认,按 照赎回申请占 申购申请 的 比例对当日的 申购申请 进 行部分确认。 在每个运 作 周期内,除 受限开放 期以外 ,均 为封 闭期 。在 封闭期 内, 本基 金不 接受 基金份 额的 申购 和赎 回。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主要 投资于固 定收益类 品 种,包括国债 、 央行票据、金 融债、企 业 债、公司债、 短期融资 券 、可转债、中 期票据、 分 离交易可转 债、中小 企业集合债、 资产支持 证 券、债券回购 、银行定 期 存款等,以及 法律法规 或 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 投资的 其他 固定 收益 证券 品种 ( 但须 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相关 规定 ) 。 本基 金不 直 接从二 级市 场买 入股 票、权 证等 权益 类资 产, 也不参 与一 级市 场的 新股 申购 或增发新股, 仅可持有 因 可转债形成的 股票、因 所 持股票所派发 的权证以 及 因投资可分离 债 券而产 生的 权证 等。 因上 述原因 持有 的股 票和 权证 等资产 , 本 基金 应在 其可 交易之 日起 的 30 个交 易日内 卖出 。 如 法律 法规 或监管 机构 以后 允许 基金 投资其 他品 种, 基金 管理 人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为 : 本基金债券的 投资比例 不 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 ,投 资于非固定收 益 类资产 的比 例不 高于 基金 资产 的 20% ; 可 转债 投资 比 例不高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30%; 但在 每个 受限 开放期 的前10 个 工作 日和 后 10 个 工作 日、 自由 开放 期的前 3 个月 和后 3 个月 以及开 放期 期间 不 受前述投资组 合比例的 限 制;本基金在 封闭期内 持 有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 年 以内的政府 债券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 比例不受 限 制,但在开放 期本基金 持 有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 年 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每个 封闭 期起 始日 的三 年期银 行定 期存 款税 后收 益率+1.5%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 务报表系 按照中国 财 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 准 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 后 颁布及修订的 具 体会计 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以 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合 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编制 , 同 时, 对 于 在具体会计核 算和信息 披 露方面,也参 考了中国 证 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修订 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业 务指 引》 、 中 国证 监 会制定 的 《关 于进 一步 规 范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导 意见 》 、 《关 于 证券投资基 金执行<企 业会 计准则>估值 业务及份 额净 值计价有关 事项的通 知》 、 《证券投资 基金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内 容与 格式准 则》 第 2 号《 年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 关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9 页


采用若 干修 订后/新 会计 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 制定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9 号—— 公 允价 值计量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和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1 号 —— 在 其他 主体 中权 益的 披露》 ; 修订 了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权 投资 》 、 《 企业 会计 准则第 9 号 —— 职工 薪酬 》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 表 列报 》 和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财 务报 表》 ; 上 述7 项 会计 准则 均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 施行。 2014 年6 月 , 财 政部 修订 了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具 列报 》 , 在2014 年 年度 及以 后期 间 的财务 报告 中施 行。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基金的 财务 报表 无重 大影 响。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4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4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会计 政策 有所变 更, 变更 的说 明 在 7.4.2 会计 报表 的编 制基 础中披 露。 本基 金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 更。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会计 政策 变更的 说明 在7.4.2 会计 报表的 编制 基础 中披 露。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7.4.6.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9 页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过程 中因非流 通 股股东向流通 股股东支 付 对价而发生 的股权转 让,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 7.4.6.2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差 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7.4.6.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对基 金 取得的股票的 股息、红 利 收入,债券的 利息收入 、 储蓄存款利 息收入, 由上市 公司 、发 行债 券的 企业和 银行 在向 基金 支付 上述收 入时 代扣 代 缴20% 的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 关于储蓄存款 利 息所得 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 蓄存款 利息 所得 暂免 征收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9 页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中国银 河金 融控 股有 限责 任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第 一大 股东 中国石 油天 然气 集团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首都机 场集 团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市 城市 建设 投资 开发 总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湖南电 广传 媒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同受基 金管 理人 第一 大股 东控制 、基 金代 销机 构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交易 。 债 券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债 券交易 。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债 券回购 交易 。 7.4.8.1.2 权 证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易 。 7.4.8.1.3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无 需要支 付给 关联 方的 佣金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8 月 9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705,522.30 937,414.74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847,257.63 455,333.49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7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70% / 当 年天 数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9 页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 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 休 息日或 不可 抗力 致使 无法 按时支 付的 ,支 付日 期顺 延。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8 月 9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487,292.09 267,832.77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 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支 取。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休 息日 或不 可 抗 力致使 无法 按时 支付 的, 支付日 期顺 延。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银河回 报债 券A 银河回 报债 券 C 合计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1,161.54 1,161.54 银河证 券 - 285.65 285.65 邮储银 行 - 558,919.62 558,919.62 合计 - 560,366.81 560,366.81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8 月 9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9 页


银河回 报债 券A 银河回 报债 券 C 合计 银河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93.72 93.72 银河证 券 - 134.82 134.82 邮储银 行 - 309,959.85 309,959.85 合计 - 310,188.39 310,188.39 注:基金销售 服务费可 用 于本基金的市 场推广、 销 售以及基金份 额持有人 服 务等各项费 用。本基 金分为 不同 的类 别 , 适 用 不同的 销售 服务 费率 。 其 中,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销 售服务 费 ,C 类基 金 份额销 售服 务费 年费 率 为0.40% 。本 基金C 类 基金 份 额销售 服务 费计 提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E×0 .40% / 当 年天 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销 售 服务费划款 指令,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划出 ,由 基金 管理 人 按 照相关 合同 规定 支付 给基金 销售 机构 。若 遇法 定节假 日、 休息 日或 不可 抗力致 使无 法按 时支 付的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本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未 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注:基 金除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其 他关 联方 于本 报告 期末及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投资 本基 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8 月 9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邮储银行 1,975,514.50 32,656.74 26,409.37 188,357.46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9 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直 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 的证券 。 7.4.9 期 末(2014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10.1.2 受限 证券 类别 :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127046 14 海 控02 2014 年 12 月8 日 2015 年 1 月 12 日 未上市 100.00 100.00 1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暂 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无因 从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购 证券 款余 额。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 额137,000,000.00,于 2015 年1 月5 日和 2015 年1 月6 日 (先 后 ) 到期 。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基 金在 回购 期内 持有 的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的 债券 和/或 在新 质押 式回 购下 转 入质押 库的 债券 , 按 证券交 易所 规定 的比 例折 算为标 准券 后, 不低 于债 券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 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0.1 公允 价值


7.4.10.1.1 不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贷 款 和应收款项以 及其他金 融 负债,其因剩 余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7.4.10.1.2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7.4.10.1.2.1 各层 次金 融 工具公 允价 值 于2014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9 页


于第一 层次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116,903,605.30 元 , 属于第 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币 144,553,531.30 元,属于第 三层 次余额为 人民币 0.00 元(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 层次的余额为人 民币 121,237,343.50 元 ,属 于 第二层 次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 173,750,000.00 元 ,属 于 第三层 次余 额为 人 民币0.00 元) 。 7.4.10.1.2.2 公允 价值 所 属层次 间的 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本 基金 分别 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 不将相关 股 票和债券的公 允价值列 入 第一层次;并 根据估值 调 整中采用的 不可 观察 输入值 对于 公 允 价值 的影 响程度 ,确 定相 关股 票和 债券公 允价 值应 属第 二层 次或第 三层 次。 7.4.10.1.2. 3 第三 层次 公允价 值余 额和 本期 变动 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工具 第三层次 公 允价值本期未 发 生变动 。 7.4.10.2 承诺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承诺 事项 。 7.4.10.3 其他 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4.10.4 财务 报表 的批 准


本财务 报表 已 于2015 年3 月27 日经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批 准。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61,457,136.60 93.77 其中: 债券 261,457,136.60 93.77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9 页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1,867,623.48 4.26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512,537.28 1.98 8 合计 278,837,297.36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票。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988 中国银 行 8,381,678.16 2.57 2 600109 国金证 券 4,724,720.00 1.45 3 600795 国电电 力 1,986,781.28 0.61 注:1. 买入 金额 不包 括相 关交易 费用 。 2.根据本基金 基金合同 相 关规定,本基 金不直接 从 二级市场买入 股票、权 证 等权益类资 产,也不 参与一 级市 场的 新股 申购 或增发 新股 , 仅 可持 有因 可转债 形成 的股 票, 且需 要在 30 个 交易 日内 卖 出。本 项中 列示 的买 入股 票明细 均通 过可 转债 转股 获得。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988 中国银 行 8,187,800.20 2.51 2 600109 国金证 券 4,876,779.00 1.50 3 600795 国电电 力 1,893,706.12 0.58 注:卖 出金 额不 包括 相关 交易费 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15,093,179.44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4,958,285.32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39 页


注:买 入股 票成 本及 卖出 股票收 入均 不包 括相 关交 易费用 。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210,111,971.30 148.66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0,076,000.00 7.13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41,269,165.30 29.20 8 其他 - - 9 合计 261,457,136.60 184.98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24543 14 临 港控 200,020 21,782,178.00 15.41 2 124429 13 亭 公投 120,010 13,028,285.60 9.22 3 124435 13 邯 城投 121,000 13,007,500.00 9.20 4 122965 09 潍 投债 116,020 12,298,120.00 8.70 5 124761 14 深 业团 102,900 10,855,950.00 7.68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39 页


8.11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注:国 债期 货不 在本 基金 投资范 围之 内, 报告 期间 本基金 没有 参与 国债 期货 投资, 也没 有持 有相 关头寸 。 8.11.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国 债期 货不 在本 基金 投资范 围之 内, 报告 期间 本基金 没有 参与 国债 期货 投资, 也没 有持 有相 关头寸 。 8.11.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注:国 债期 货不 在本 基金 投资范 围之 内, 报告 期间 本基金 没有 参与 国债 期货 投资, 也没 有持 有相 关头寸 。 8.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12.1 报告期内本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没 有 出现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 查 ,或在报告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8.12.2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股 票中 没有 在基 金合 同规定 备选 库之 外的 股票 。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21,563.5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68,425.20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322,548.55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512,537.28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3005 平安转 债 9,652,470.00 6.83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 共 39 页


2 110023 民生转 债 5,530,800.00 3.91 3 110020 南山转 债 4,538,721.10 3.21 4 110015 石化转 债 4,047,600.00 2.86 5 113002 工行转 债 2,983,800.00 2.11 6 127002 徐工转 债 1,788,060.00 1.27 7 113001 中行转 债 1,565,900.00 1.11 8 110018 国电转 债 1,030,750.00 0.73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的情 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银河 回报 债券A 1,527 33,282.34 0.00 0.00% 50,822,133.73 100.00% 银河 回报 债券C 1,713 31,922.32 0.00 0.00% 54,682,926.58 100.00% 合计 3,240 32,563.29 0.00 0.00% 105,505,060.31 100.00%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银河回 报 债券 A 16,276.68 0.0320% 银河回 报 债券 C - - 合计 16,276.68 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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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银河回 报债 券A 0 银河回 报债 券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银河回 报债 券A 0~10 银河回 报债 券C 0 合计 0~1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银河回 报债 券 A 银河回 报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8 月 9 日) 基金 份 额总额 141,080,884.10 205,191,687.98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29,560,851.43 192,736,941.91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37,711,118.15 40,562,301.88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16,449,835.85 178,616,317.21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0,822,133.73 54,682,926.58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转 换入 份额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未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11.2 基 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一、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发生以 下重 大人 事变 动: 1 、2014 年1 月21 日在 法 定报刊 上刊 登了 《 银河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董事 长离职 及总 经理 代行董 事长 职务 的公 告》 , 徐旭女 士不 再担 任本 公司 董事长 ,尤 象都 先生 代任 本公司 董事 长。 2 、2014 年 5 月 9 日在 法 定报刊 上刊 登了 《银 河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设立 银河资 本资 产 管 理 有 限公 司的 公告 》 , 根据中 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关 于核 准银 河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设立 子公 司的批 复》 (证 监许 可[2014 ]356 号 ) , 核准 银河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设立 子公 司。


3 、2014 年 5 月 9 日在 法 定报刊 上刊 登了 《 银 河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公司 董事、 监事 、 高 级管理 人员 及其 他从 业人 员在子 公司 兼职 及领 薪情 况的公 告》 。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8 页 共 39 页


4 、2014 年6 月10 日在 法 定报刊 上刊 登了 《 银河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关于 董事 长任职 的公 告》 , 许国平 先生 任本 公司 董事 长。 5 、 2014 年8 月13 日在 法定 报刊上 刊登 了 《 银河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督察 长任 职及 变更的 公告 》 , 董伯儒 先生 任本 公司 督察 长。 二、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人 发生如 下重 大变 动: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 金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报告期 内基 金投 资策 略未 改变。





11.5 为 基 金进 行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报告期 内基 金未 改聘 会计 师事务 所 , 本 基金 本报 告 期应支 付给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 普通合 伙 ) 的 酬金 为50,000.00 元人 民币 。 目 前该 会 计师事 务所 已向 本基 金提 供2 年 的审 计服 务 。





11.6 管 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管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受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 罚的 情况。








11.7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海证券 2 14,958,285.32 100.00% 13,618.16 100.00% - 注:专 用席 位的 选择 标准 和程序 选择证 券公 司专 用席 位的 标准 (1 ) 实力 雄厚 ; (2 ) 信誉 良好 ,经 营行 为 规范; 银河回报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9 页 共 39 页


(3 ) 具有 健全 的内 部控 制 制度, 内部 管理 规范 ,能 满足本 基金 安全 运作 的要 求; (4 )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效 、 安 全 、 便 捷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 施符 合代 理 本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 之需要 ,并 能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5 ) 研究 实力 强 , 有 固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职的 高素 质研究 人员 , 能及 时提 供 高质量 的研 究支 持和 咨询服务,包 括宏观经 济 报告、行业分 析报告、 市 场分析报告、 证券分析 报 告及其他报 告等,并 能根据 基金 投资 的特 定要 求,提 供专 题研 究 报 告; (6 ) 本基 金管 理人 要求 的 其他条 件。 选择证 券公 司专 用席 位的 程序: (1 ) 资格 考察 ; (2 ) 初步 确定 ; (3 ) 签订 协议 。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国海证券 798,135,602.33 100.00% 20,975,300,000.00 100.00% -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