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年3 月28日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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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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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永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28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 1月 22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34,737,722.3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永利债券 A 银华永利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287 00028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64,835,559.75 份 69,902,162.60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利率走势、资金供求、通货膨胀和证券市场走势等方
面的分析和预测,确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投资标的价值与风险的潜在影响。在
严格的风险控制基础上,构建以固定收益类品种为主的投资组合,力求实现基
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同时, 本基金将适当参与股票一级与二级市场的投资,
增强基金收益。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对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
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凌宇翔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66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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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10)58163027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年1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 12 月31 日
银华永利债券 A 银华永利债券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52,792,333.27 8,859,002.22
本期利润 58,305,848.99 8,428,929.3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572 0.110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14.46% 10.6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4.10% 13.6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59,882,836.51 8,634,542.38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288 0.123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30,413,073.64 79,387,386.3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41 1.136
3.1.3 累计期末指标 2014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14.10% 13.6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本报告中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于2014年 1月 22 日成立,截止到本报告期末未满一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实际计算期间
为2014年1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 31日。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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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华永利债券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5.06% 0.46% 2.58% 0.18% 2.48% 0.28%
过去六个月 7.54% 0.33% 4.27% 0.13% 3.27% 0.2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4.10% 0.25% 9.83% 0.11% 4.27% 0.14%
银华永利债券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99% 0.47% 2.58% 0.18% 2.41% 0.29%
过去六个月 7.37% 0.33% 4.27% 0.13% 3.10% 0.2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3.60% 0.26% 9.83% 0.11% 3.77% 0.1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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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4 年 1 月 22 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
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
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持有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对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
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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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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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于2014年1月 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 31 日止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 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 44 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
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 100 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银华中证等权重 9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上证 50 等权重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上证5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银华中
证中票50指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 30/7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华中证 8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
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多利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活钱宝货币市场基金、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高端制造业灵活配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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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及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同时,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
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
期
邹维娜女
士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4 年 1 月
22 日
- 8年
硕士学位。历任国家信息中
心下属中经网公司宏观经济
分析人员;中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投资
经理助理、自有账户投资经
理。 2012年 10 月加入银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基
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3年
8月7日起担任银华信用四季
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 2013 年 9 月 18 日
起兼任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 2014 年 5 月 22 日起兼任
银华永益分级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
10 月 8 日起兼任银华纯债信
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具有从业
资格。国籍:中国。
翟灿女士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
2014年7月8
日
- 4年
硕士学位; 2011 年至 2013年
任职于安信证券研究所;
2013 年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担任研究员职务。
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 《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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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
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层面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对投资部、固定收益部、量化投资部、
研究部、交易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相关所有业务部门进行了制度上的约束。该制度适用于本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组合、企业年金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规范的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了规范本基金管理人各投资组合的证券投资指令的执行过程,完善公平交易制度,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
导意见》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
行制度 》 ,规定了公平交易的执行流程及特殊情况的审批机制;明确了交易执行环节的集中交易
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外,为了加强对异常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本基金管理人还制定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 ,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说明、报备
流程。
对照 2011 年 8 月份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本基金管理
人又对上述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修订了公平交易的范围,修订了对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反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具体控制方法为:1、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易均通过恒生交易系统实现,不掺杂任何的人为判断,所有交易均通过恒生投资系统公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一般情况下,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执行交易员以组合的名义进行一级市场申购投标及二级市场交易,并确保非集中竞价交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基金管理人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O3.2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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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事前构建控制环境、事中强化落实执行、事后进行双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4.3.2.1整体执行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在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研究分析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投资决策环节,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同向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 日内、3 日内及 5日内)同
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置信度为 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两个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分析
过程及分析结果如下:
报告期内,纳入分析范围的投资组合共有 104 个。本基金管理人首先对上述投资组合进行两
两任意组合,共产生5356对组合,然后统计任意一对投资组合在同一时间窗内同向交易过同一股
票的情况,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
当时间窗为1日时,共有1099对投资组合存在同向交易的情况,其中有178对投资组合未通
过T 检验,进一步计算溢价率为正的概率,结果显示有 51 对组合的正溢价率占比大于 55%,其中
有25对均属于指数基金或量化专户与其他基金的同日同向交易, 由于我公司的指数基金或量化专
户的交易均采取组合指令的交易方式进行成交,因此这 25 对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剩下
26对组合的基金经理均承诺相互间不存在利益输送;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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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间窗为3日时,共有1581对投资组合存在同向交易的情况,其中有315对投资组合未通
过T 检验,进一步计算溢价率为正的概率,结果显示有 99 对组合的正溢价率占比大于 55%,其中
有69对均属于指数基金或量化专户与其他基金的同日或相邻日同向交易, 由于我公司的指数基金
或量化专户的交易均采取组合指令的交易方式进行成交, 因此这 69对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
为;剩下 30 对组合的基金经理均承诺相互间不存在利益输送;
当时间窗为5日时,共有1989对投资组合存在同向交易的情况,其中有433对投资组合未通
过 T 检验,进一步计算溢价率为正的概率,结果显示有 153 对组合的正溢价率占比大于 55%,其
中有 116 对均属于指数基金或量化专户与其他基金的同日或相邻日同向交易,由于我公司的指数
基金或量化专户的交易均采取组合指令的交易方式进行成交,因此这 116 对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
送的行为;剩下37对组合的基金经理均承诺相互间不存在利益输送。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有 13 次,原因是指数型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
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4年经济增长经历了持续放缓,上半年工业增速维持在 8-9%的平台,年中之后显著掉落至
7%左右的平台,11月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7.2%,再度弱于市场预期。固定资产投资出现萎缩,
其中房地产投资趋弱最为显著,连续三个季度持续下滑,11 月房地产投资累计同比已降至 11.9%
的低位。通胀方面,物价水平节节回落,11月 CPI 创下 1.4%的新低,PPI环比负增趋势再度扩大,
通缩风险进一步加剧。市场流动性方面,进入2014年之后,货币政策进入了持续宽松的通道,央
行先后采取了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再贷款额度、创设常备借贷便利和中期借贷
便利、降低存贷款基准利率等多项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输送流动性,R007 中枢从 13 年的 4%以
上回落至3.5%附近,整体资金面维持宽松局面。
债市方面,各类债券品种收益率在2014年均经历了显著下行,从收益率曲线形变来看,呈现
平坦化下行特征。相同信用等级的信用债内部,中票表现略逊于城投债。今年年内地方政府关于
存量债务的甄别和处置办法频繁出台,强化了城投债的政府背书,叠加城投债发行缩量,是城投
债品种表现突出的主因。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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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本基金根据市场状况积极调整组合结构和组合久期,整体上维持了信用债的高仓位,
并积极参与了利率债、转债和股票的波段投资机会,在收益率快速下行的环境中获得了合意的资
本利得,并维持了合理的静态收益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级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1 元,本报告期 A 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4.1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9.83%;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C 级基金份额净值为 1.136
元,本报告期C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6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8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海外经济复苏进程较为波折且存在明显分化,美国经济复苏进程较为稳定,但
欧盟及日本经济则表现乏力。国内经济方面,基本面疲软的局面可能仍将持续,其中房地产投资
趋势下滑仍将对经济增长形成掣肘。与此同时,明年地方政府财政预算进一步透明化,城投平台
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基建投资资金来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通胀方面,近期通缩风险加大,在实
体需求疲软局面扭转之前,CPI大概率处于较低水平。资金面方面,经济增长乏力叠加物价低迷,
都为央行货币政策维持宽松格局奠定基础,但需要关注近期央行政策从宽货币向宽信用转变的趋
势。考虑到经济增速下滑可能难以避免,社会融资总量及M2增速仍处于下行通道,信用扩张不力
局面未有明显改善,明年爆发局部信用风险事件概率增强,因而在操作上我们仍将严格规避低评
级品种,严密关注行业及个券信用状况。
基于以上对基本面状况的分析,本基金认为未来一年内债券市场走势可能呈现慢牛格局,市
场波动性加大。同时,由于 2015年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都可能出现较大变数,需要紧密跟踪政策
及市场变化,进行及时有效操作。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积极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纯债类资产将
维持适度杠杆水平,采取中性久期,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对组合配置进行优化调整。
权益类品种方面将维持一定转债和股票仓位,精选个券,分享股市上涨的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
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
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 ,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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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
价服务。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 )在对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称“本基金” )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
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
核对无误。 (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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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4年1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财务会计报告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334,703.27
结算备付金 71,086,802.91
存出保证金 147,699.90
交易性金融资产 915,233,480.31
其中:股票投资 27,989,318.1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887,244,162.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542,688.97
应收利息 18,758,756.3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594.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010,107,725.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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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99,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498,285.34
应付管理人报酬 402,064.73
应付托管费 114,875.63
应付销售服务费 24,934.84
应付交易费用 85,985.83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41,117.78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40,001.57
负债合计 400,307,265.7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534,737,722.35
未分配利润 75,062,737.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9,800,460.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10,107,725.73
注:(1) 报告截止日2014年 12月 31日,银华永利债券 A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1.141元,银华
永利债券C类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136元;基金份额总额 534,737,722.35份,其中银华永利债
券A 类基金份额总额464,835,559.75 份,银华永利债券 C类基金份额总额69,902,162.60 份。
(2)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4 年 1 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84,544,194.48
1.利息收入 43,605,817.6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070,208.56
债券利息收入 39,516,797.3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811.79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35,635,818.24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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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284,810.19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32,351,008.0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5,083,442.8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219,115.74
减:二、费用 17,809,416.17
1.管理人报酬 3,192,058.30
2.托管费 912,016.57
3.销售服务费 273,239.74
4.交易费用 138,803.93
5.利息支出 12,918,583.7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2,918,583.71
6.其他费用 374,713.92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66,734,778.3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66,734,778.31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1 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72,191,232.13 - 572,191,232.1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66,734,778.31 66,734,778.31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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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37,453,509.78 8,327,959.35 -29,125,550.43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113,330,863.36 92,485,097.97 1,205,815,961.33
2.基金赎回款 -1,150,784,373.14 -84,157,138.62 -1,234,941,511.7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534,737,722.35 75,062,737.66 609,800,460.0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王立新______
______杨清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3]967号文《关于核准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
复》 的核准, 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3年 12月 23日至2014年1月 17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
60468687_A07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4年1 月22日生
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银华永利债券 A 类基金份额已收到首
次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92,299,914.32 元,折合 192,299,914.32 份银
华永利债券 A 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22,190.97 元,折合
22,190.97份银华永利债券 A类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192,322,105.29 元,
折合192,322,105.29份银华永利债券 A 类基金份额。 银华永利债券 C类基金份额已收到首次募集
扣除认购费后的有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379,838,842.63 元,折合 379,838,842.63 份银华永利债
券 C 类基金份额;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30,284.21 元,折合 30,284.21
份银华永利债券 C 类基金份额;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共计人民币 379,869,126.84 元,折合
379,869,126.84份银华永利债券 C类基金份额。银华永利债券A 类及银华永利债券C 类收到的实
收基金合计人民币572,191,232.13元, 分别折合银华永利债券A类及银华永利债券C类基金份额,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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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折合572,191,232.13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银华永利债券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
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
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权证、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
交易可转换债券) 、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对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本基金通过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含首次公开发行及
股票增发) ,以及因所持股票进行股票配售及派发所形成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
通过二级市场直接买入股票或权证,所占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同时,对于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采用若干修订后/新会计准则
2014 年 1 至 3 月,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计准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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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修订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号——财务报表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上述7 项会计准则均自
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 年6月, 财政部修订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
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4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4年1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 12月 31 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
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
制期间系2014年1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
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
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
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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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
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
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
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
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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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
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
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
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
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 ,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
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
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
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
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
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
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市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
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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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
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
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
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
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
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
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
利得/ (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
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 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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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
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
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 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
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C类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
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
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三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红利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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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
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但由于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可参见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年4 月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7.4.6.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2 页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
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
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 月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2 页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 1月 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 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西南证券 24,747,584.20 33.98%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 1月 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 12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西南证券 1,691,502,455.15 53.44%
东北证券 128,354,336.05 4.05%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 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西南证券 1,295,600,000.00 1.60%
东北证券 3,624,000,000.00 4.46%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于2014年 1月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月 31日止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
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2 页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西南证券 22,530.19 33.98% 22,530.19 33.98%
东北证券 - - -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证管费和经手费
后的净额列示。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
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 1月 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3,192,058.30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44,187.70
注: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年 1月 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912,016.57
注: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2 页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银华永利债券A 银华永利债券 C 合计
中国银行 - 134,093.88 134,093.88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01,277.70 101,277.70
东北证券 - 15,643.60 15,643.60
合计 - 251,015.18 251,015.18
注: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基金销售服务费可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以及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本基金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本
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5%。本基金C 类基金
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5%/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年 1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年12月 31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31,246,056.16 - - - - -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于2014 年1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 12月 31 日止期间未运用
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2 页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年1月 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12月 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34,703.27 165,689.94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自2014 年1月 2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 12月 31 日止均未在承销
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止期间均无需
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 399,000,000.00 元,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
购期内持有的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
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 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2 页
334,184,588.97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581,048,891.34 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政策为以报告期初作为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
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换。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
况。
7.4.14.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 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5年3月25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27,989,318.16 2.77
其中:股票 27,989,318.16 2.77
2 固定收益投资 887,244,162.15 87.84
其中:债券 887,244,162.15 87.8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5,421,506.18 7.47
7 其他各项资产 19,452,739.24 1.93
8 合计 1,010,107,725.73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2 页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10,912,560.00 1.79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6,535,476.00 1.07
J
金融业 10,541,282.16 1.73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7,989,318.16 4.5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859 王府井 492,000 10,912,560.00 1.79
2 601318 中国平安 141,096 10,541,282.16 1.73
3 300050 世纪鼎利 431,100 6,535,476.00 1.07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仅持有上述股票。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2 页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14,806,622.08 2.43
2 600859 王府井 9,994,111.98 1.64
3 300050 世纪鼎利 9,034,418.20 1.48
4 002241 歌尔声学 8,104,450.74 1.33
5 600000 浦发银行 7,917,205.00 1.30
6 601328 交通银行 4,440,000.00 0.73
注:(1)“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2)本基金本报告期仅持有以上股票买入交易。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00 浦发银行 9,172,846.30 1.50
2 002241 歌尔声学 7,608,715.26 1.25
3 601318 中国平安 6,219,680.10 1.02
4 601328 交通银行 5,536,852.27 0.91
注: (1)“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2)本基金本报告期仅持有以上股票卖出交易。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54,296,808.00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8,538,093.93
注: (1)“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
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2 页
1 国家债券 23,151,398.00 3.80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40,204,000.00 6.5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0,204,000.00 6.59
4 企业债券 697,710,927.54 114.4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49,837,000.00 8.17
7 可转债 76,340,836.61 12.52
8 其他 - -
9 合计 887,244,162.15 145.5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4593 14 相城投 400,000 43,000,000.00 7.05
2 122304 13 兴业 03 349,000 35,598,000.00 5.84
3 124763 14 昆交发 300,000 31,320,000.00 5.14
4 122593 12 衡城投 298,970 30,674,322.00 5.03
5 1380118 13 烟台债 300,000 30,669,000.00 5.0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2 页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包括石化转债(债券代码:110015)
根据石化转债债券发行主体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4 年 1 月12
日发布的公告,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 11? 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
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
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
建议,对中国石化及当地政府的 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
的 15 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人民币 75,172 万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承担其相应赔偿责任。相
关资金主要来自中国石化在以前年度积累的安全生产保险基金(指经国家有关
部门批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面向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企业安全生
产保险基金)和公司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的商业巨灾保险的保险理赔资金。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
为上述处罚不会对石化转债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
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7,699.9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42,688.9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8,758,756.33
5 应收申购款 3,594.0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452,739.24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3002 工行转债 22,378,500.00 3.67
2 110015 石化转债 21,960,928.40 3.60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2 页
3 110023 民生转债 19,357,800.00 3.17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银 华 永
利债券A
198 2,347,654.34 459,923,487.99 98.94% 4,912,071.76 1.06%
银 华 永
利债券C
145 482,083.88 64,064,509.37 91.65% 5,837,653.23 8.35%
合计 343 1,559,002.11 523,987,997.36 97.99% 10,749,724.99 2.01%
注:分级基金机构/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对下属分级基金,比例的分母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银华永利债券A - -
银华永利债券C 282.52 0.00%
合计
282.52 0.00%
注:对于分级基金,下属分级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期末
基金份额总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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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银华永利债券 A 银华永利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1 月 22 日)基金份
额总额
192,322,105.29 379,869,126.8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1,005,111,314.86 108,219,548.50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
回份额
732,597,860.40 418,186,512.74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4,835,559.75 69,902,162.60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4 年 2 月 14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 2014 年 2 月 13 日起,陈四清先生担
任本行行长。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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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
金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共计人民币50,000.00元。目前的审
计机构首次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
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24,747,584.20 33.98% 22,530.19 33.98% -
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17,148,833.00 23.55% 15,612.30 23.55%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16,213,792.08 22.27% 14,761.20 22.27% -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14,709,698.57 20.20% 13,391.61 20.20%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 - - -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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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公司 2 - - -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注:1、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
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批准
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 年1月22日,以上交易单元均为本报告期新增交易单元。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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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691,502,455.15 53.44% 1,295,600,000.00 1.60% - -
航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201,936,544.46 6.38% 14,514,100,000.00 17.88% - -
宏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14,605,957.74 3.62% 3,784,900,000.00 4.66% - -
联讯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24,608,537.42 3.94% 2,652,500,000.00 3.27% - -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28,354,336.05 4.05% 3,624,000,000.00 4.46%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6,907,087.15 0.85% 6,644,800,000.00 8.19% - -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22,923,839.40 3.88% 12,444,800,000.00 15.33%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2,568,813.07 0.71% 3,483,500,000.00 4.29% - -
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68,959,627.03 2.18% 5,887,500,000.00 7.25% - -
恒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21,916,977.76 3.85% 1,229,000,000.00 1.51% - -
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03,413,772.63 9.59% 8,705,600,000.00 10.72% - -
财达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中航证券有限
公司
- - - - - -
广州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西部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上海华信证券
有限公司
- - - - - -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首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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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175,871.36 0.07% 264,000,000.00 0.33%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2,694,669.18 0.72% 2,348,600,000.00 2.89%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8,123,154.53 0.26% 616,000,000.00 0.76% - -
德邦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4,727,979.97 6.47% 13,677,500,000.00 16.85% - -
大同证券经纪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华鑫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山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天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4年 12 月11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自 2014年 12 月 12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
各类基金份额10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名称由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银华永利债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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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 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