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深红利(159905)

深红利: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 页 共 34 页


深证 红利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 二 〇 一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日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01 月0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深证红利 ETF 场内简称 深红利 基金主代码 159905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1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8,443,951.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 年 1 月11 日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 小化,力争实现与标的指数表现相一致的长期投资收 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即 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 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其权重的变 动进行相应调整。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及备 选成份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 在正常 情况下,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得 基金日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日收益率偏离度的年度 平均值不超过 0.1% ,偏 离度年化标准差不超过 2% 。 业绩比较基准 深证红利价格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 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 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 基金中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林葛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99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传真 010-66583158 010-68121816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8,752,595.72 -162,575,329.76 -136,229,051.68 本期利润 332,733,109.31 -42,355,254.05 51,744,094.3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425 -0.0320 0.0398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133 -0.3062 -0.273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860,410,453.36 795,748,437.84 908,256,639.5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776 0.6938 0.7269 注:1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 、 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0 年11 月 05 日。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6.41% 1.76% 47.19% 1.77% -0.78% -0.01% 过去六个月 64.09% 1.43% 64.55% 1.45% -0.46% -0.02% 过去一年 55.32% 1.34% 52.53% 1.36% 2.79% -0.02% 过去三年 55.95% 1.41% 49.65% 1.42% 6.30% -0.01% 成立以来 7.76% 1.38% -3.06% 1.44% 10.82% -0.06%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0 年 11 月5 日。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11 月5 日生效 。 2 、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建仓期为 3 个月 。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合同关于 投资范 围及 投资限 制的 规定: 本基 金投资 于标 的指数 成份 股票及 备选 成份股 票的 比例不 低 于 基 金 资产净值的 90% 。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3.2.3


自 基 金 合同 生 效 以 来基 金 每 年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率的 比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0 年11 月 5 日; 2 、合同生效 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我国第一家由银 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 前拥有 共同 基金募 集和 管理资 格、 境外证 券投 资管理 业务 资格、 企业 年金基 金投 资管理 人 资 格 、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资格。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旗下管理 52 只开放 式基金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货 币市场 基金 、工银 瑞信 精选平 衡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稳 健 成 长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 增 强收益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 瑞信红 利股 票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工 银瑞 信中国 机会 全球配 置股 票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信 用添 利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工 银 瑞 信大 盘蓝 筹 股票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 瑞信 沪 深 300 指 数 证券 投资 基 金、 上证 中 央企业 50 交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中 小盘成 长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全 球 精 选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双 利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深证 红利 交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 券 投 资 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 ETF 联接 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 服务行 业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添颐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工银瑞 信主 题策略 股 票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睿智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基 本面量 化策 略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纯债定 期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工 银瑞信 7 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14 天理财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60 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 2 号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产 业 债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 信 信用纯 债一 年定期 开 放 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信 用纯 债两年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标普 全 球 自 然 资源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金 融地 产行业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双 债增 强债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添福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信 息产业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 瑞 信 薪金货 币市 场基金 、工 银瑞信 纯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绝 对收益 策略 混合型 发 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目标收 益一 年定 期 开放 债券型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新 财富 灵活配 置 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现金 快线 货币市 场基 金、工 银瑞 信添益 快线 货币市 场基 金、工 银 瑞 信 高 端制造 行业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研 究精选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医 疗 保 健 行 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逾 2500 亿元人民币。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 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日 期 何 江 曾任指数 投资部副 总监, 曾任 2011 年5 月 25 日 2014 年 10 月 21 日 9 先后在北京方速信融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分析 师,金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


2005 年加入 工银瑞信,现任指数投资部副总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曾任风险管理部投资风险管理业务主管;2011 年 5 月 25 日至 2013 年 7 月 22 日担任工 银上证央企 ETF 基金基金 经理;2011 年 5 月 25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1 日担 任工银沪深 300 基金 、 工银 深证红利 ETF 基金、 工银深证红利 ETF 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2 年 1 月 31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1 日担任 工银中证 500 基金的基金 经理;2012 年 10 月 25 日至2014 年10 月21 日担 任工银深证100 指数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赵 栩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2 年 10 月9 日 - 6 2008 年加入 工银瑞信,曾任风险管理部金融工程 分析师,2011 年 10 月 18 日至今担任工银上证央 企 ETF 基金 基金经理; 2012 年 10 月9 日至今担任 工银深证红利 ETF 基金 基金经理;2012 年 10 月9 日至今担任工银深证红利ETF 联接基 金基金经理, 2013 年5 月28 日至今担任 工银标普全球自然指数 基金基金经理。 注:1 、任 职日期说明: 1 )何江的任 职日期为公司执委会决议正式生效日期 2 )赵栩的任 职日期为公司执委 会决议正式生效日期 2 、 离任日期说明: 何江的离任日期为公司执委会决议正式生效日期, 从该日起不再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


























3 、 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 相关规定 4 、本基金无 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 按照 《 证券 投资 基 金法 》等 有 关法 律法 规 及基 金合 同、招募 说明书 等有 关基金 法律 文件的 规定 ,依照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资 产 , 在 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1 、公平交易 原则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为公平对待不同基金份额持有人, 公 平对待 基金 持有人 和其 他资产 委托 人,在 投资 管理活 动中 公平对 待公 司所管 理的 不同基 金 财 产 和 客户资产,不得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2 、适用范围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包括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以 及社保组合 、 企业年 金、 特定客 户资 产管理 组合 等其他 受托 资产。 基 金 经理, 指管 理公募 基金 基金经 理 , 如 封 闭式基 金、 开放式 基金 。投资 经理 ,指管 理其 他受托 资产 的投资 经理 ,如企 业年 金、特 定 客 户 资 产管理等专项受托资产。 3 、公平交易 的具体措施 3.1 在研究 和投资决策环节: 3.1.1 在 公司 股 票池 的基 础 上, 研究 部 根据 不同 投 资组 合的 投 资目 标、 投 资风 格、 投 资范围 和关联交易限制等, 参考公司 《股票池管理办法》 , 建立股票池, 各基金基金经理、 其他受托 资 产 投资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3.1.2 各 基金 基 金经 理、 其 他受 托资 产 投资 经理 投 资决 策参 照 《投 资授 权 管理 办法 》 执行, 在授 权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审慎决策。 3.1.3 基 金经 理 不得 兼任 投 资经 理, 且 各投 资组 合 的基 金经 理 、投 资经 理 投资 系统 权 限要严 格分离。 3.1.4 对于涉 及到关联交易的投资行为,参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 3.2 在交易执 行环节: 3.2.1 交 易人 员 、投 资交 易 系统 权限 的 适当 分离 。 在必 要的 情 况下 ,对 于 社保 基金 或 其他专 项受托 资产 组合配 备专 门的交 易员 ,未经 授权 ,其他 交易 员不得 参与 社保基 金或 其他专 项 受 托 资 产组合的日常交易,并进行交易系统权限的屏蔽。 3.2.2 公 平交 易 执行 原则 : 价格 优先 、 时间 优先 、 综合 平衡 、 比例 实施 , 保证 交易 在 不同基 金资产、不同受托资产间的公正,保证公司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受托资产间的利益公平。 3.2.3 公平交 易执行方法: 3.2.3.1 交易 员 必须 严格 按 照 “ 价格 优 先、 时间 优 先 ” 的交 易 执行 原则 , 及时 、迅 速 、准 确 地执行。 3.2.3.2 在投 资 交易 系统 中 设置 “公 平 交易 模块 ” ,对 于涉 及 到同 一证 券 品种 的交 易 执行 , 系统自动通过公平交易模块完成。 公平交易模块执行原理如下: 1) 同向交易 指令: a) 限价指令 : 交易员采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委托系统, 按照各组合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 例, 按比例具体执行;b) 市价指令 : 对于市价同向交易指令, 交易员首先应该按照 “时间优先” 的原则 执行 交易指 令, 并在接 到后 到达指 令后 按 照先 到指 令剩余 数量 和新到 指令 数量采 用 公 平 委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托系统 执行 ;对于 同时 同向交 易指 令,交 易员 应采用 投资 交易系 统中 的公平 委托 模块, 按 照 各 基 金委托数量设置委托比例, 按比例具体执行;c) 部分限价 指令与部分市价指令: 对于不同基金经 理下达 的不 同类型 的同 向交易 指令 ,交易 员应 该按照 “价 格优先 ”的 原则执 行交 易指令 , 在 市 场 价格未达到限价时,先执行市价指令、后执行限价指令; 2 )反向交易 指令 a) 交易员不 得接受可能导致同一投资组合或不 同投资组合之间对敲的同一证券品种的指令, 并 由 风险 中台 在 投资 系统 中 设置 严禁 所 有产 品在 证 券交 易时 对 敲。b) 根 据 证监 会 2011 年修订的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中 相关 条款, 公司 规定同 一公 募基金 、 年 金 、 专户、 社保 组合或 前述 组合之 间不 允许同 日针 对同一 证券 的反向 投资 指令;c)同 一公募 基 金 不 允 许两日 内针 对同一 证券 的反向 投资 指令。d)确 因投资 组合 要求的 投资 策略或 流动 性等需 求 而 发 生 的同日 反向 交易, 按要 求投资 组合 经理要 填写 反向交 易申 请表, 并要 求相关 投资 经理提 供 决 策 依 据,并保留记录备查。e) 以上反向 交易要求 完全按照指数的构成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3.2.4 对 于银 行 间市 场交 易 、交 易所 大 宗交 易、 债 券一 级市 场 申购 等非 集 中竞 价交 易 ,涉及 到两个或以上基金或投资组合参与同一证券交易的情况, 各 基金/ 投资经 理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 资组合 的交 易价格 和数 量,中 央交 易室按 照价 格优先 、比 例分配 的原 则对交 易结 果进行 分 配 。 参 照 《集中交易管理办法》 , 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 由交易员填写 《银行间市场交易审批 单》 ,经 相关 基金经 理/ 投 资经理 、交 易主管 审批 ,并由 交易 员双人 复核 后方可 执行 。公司 对 非 公 开发行 股票 申购、 以公 司名义 进行 的债券 一级 市 场申 购的 申购方 案和 分配过 程进 行审核 和 监 控 , 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 交易所大宗交易, 填写 《大宗交易申请表》 , 经公司主管领导、 法律合规部审批后执行。 债券一级市场交易, 填写 《债券投标审批表》 及 《债券 分销审批表》 , 经 公司主管领导、法律合规部审批后执行。其他非集中竞价交易,参考上述审批流程执行。 3.2.5 对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 各基金/ 投资经 理在申购前参照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工作流 程》 ,独立确 定申购价格和数量,中央交易室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3.2.6 对 于由 于 特殊 原因 不 能参 与公 平 交易 程序 的 交易 指令 , 中央 交易 室 填写 《公 平 交易审 批单》 , 经公司主管领导、 法律合规部及其公司主管领导审核 批准后执行。 对于部 分债券一级市场 申购、 非公 开发行 股票 申购等 以公 司名义 进行 的交易 ,各 投资组 合经 理应在 交易 前独立 确 定 各 投 资组合 的交 易价格 和数 量,有 关申 购方案 和分 配方案 应报 公司主 管领 导、法 律合 规部, 以 保 证 分 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 3.2.7 公平交 易争议处理 在公平交易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 或出现基金/ 投资经理对交易员执行公平交易结果不满情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况, 交易主管将具体情况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公司主管领导与相关基金/ 投资经理 、 交易主管 就争 议内容进行协调处理。 3.3 公平交易 的检查和价格监控 3.3.1 法 律合 规 部可 通过 投 资 交 易系 统 对于 公平 交 易的 执行 情 况进 行稽 核 ,并 定期 向 督察长 报告。 如发 现有疑 问的 交易情 况, 就交易 时间 、交易 价格 、交易 数量 、交易 理由 等提出 疑 问 , 由 基金/ 投资经 理作出合理解释。 3.3.2 风 险管 理 部根 据市 场 公认 的第 三 方信 息, 对 于投 资组 合 与交 易对 手 之间 议价 交 易的交 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 如发现异常情况的, 基金/ 投资经理应 对交易价格的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 解释。 3.3.3 法 律合 规 部应 对不 同 投资 组合 在 交易 所公 开 竞价 交易 中 同日 同向 交 易的 交易 时 机和交 易价差 进行 监控, 同时 对不同 投资 组合临 近交 易日的 同向 交易和 反向 交易的 交易 时机和 交 易 价 差 进行分 析, 如发现 异常 应向基 金/ 投 资经理 提出 ,相关 基金/ 投资经 理应 对异常 交易 情况进 行 合 理 性解释 。风 险管理 部和 法律合 规部 应对其 他可 能导致 不公 平交易 和利 益输送 的异 常交易 行 为 进 行 监控, 对于异常交易发生前后不同投资组合买卖该异常交易证券的情况进行分析。 相关基金/ 投资 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3.4 评估和 分析 3.4.1 风 险管 理 部应 分别 于 每季 度和 每 年度 对公 司 管理 的不 同 投资 组合 的 整体 收益 率 差异、 分投资 类别 (股票 、 债 券)的 收益 率差异 进行 分析, 对连 续四个 季度 期间内 、不 同时间 窗 下 ( 如 日内、3 日内 、5 日内)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由投资组合经理、 督察长 、总 经理签 署后 ,妥善 保存 分析报 告备 查。如 果在 上述分 析期 间内, 公司 管理的 所 有 投 资 组合同 向交 易价差 出现 异常情 况, 应重新 核查 公司投 资决 策和交 易执 行环节 的内 部控制 , 针 对 潜 在问题 完善 公平交 易制 度,进 行专 项说明 ,提 交法律 合规 部,法 律合 规部应 将此 说明载 入 监 察 稽 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3.4.2 中 央交 易 室负 责在 各 投资 组合 的 定期 报告 中 披露 公司 整 体公 平交 易 制度 执行 情 况。法 律合规 部负 责在各 投资 组合的 定期 报告中 对异 常交易 行为 进行专 项说 明,其 中, 如果报 告 期 内 所 有投资 组合 参与的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反 向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边 交易 量超过 该证 券当日 成 交 量 的 5% ,应说明 该类交 易的 次数及 原因 。各投 资组 合的年 度报 告中, 除上 述内容 外, 还应披 露 公 平 交 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并在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 对当年度同向交易价差做专项分析。 其中, 中央 交易室 负责 公平交 易制 度的披 露, 法律合 规部 负责公 平交 易控制 方法 的披露 , 风 险 管 理部负责按本制度 3.4.1 条的规定对 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中当年度同向交 易价差的专项分析。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4.报告 公 司 相关 部门 如 果发 现涉 嫌 违背 公平 交 易原 则的 行 为, 应及 时 向公 司管 理 层汇 报并 采取相关 控制和改进措施。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为 了 公平 对待 各 类投 资人 , 保护 各类 投 资人 利益 , 避免 出现 不 正当 关联 交 易、 利益 输送等违 法违规行为, 公司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基金管 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等法律 法规 和公司 内部 规章, 拟定 了《公 平 交 易 管 理办法》 、 《 异常交易管理办法》 , 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并 规定 对买卖 股票 、债券 时 候 的价格 和市 场价格 差距 较大, 可能 存在操 纵股 价、利 益输 送等违 法 违 规 情 况进行 监控 。本报 告期 ,按照 时间 优先、 价格 优先的 原则 ,本公 司对 满足限 价条 件且对 同 一 证 券 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 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 实现了公平交易; 未出现 清算 不到位 的情 况,且 本基 金及本 基金 与本基 金管 理人管 理的 其他投 资组 合之间 未 发 生 法 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公 司 于 每 季 度 和 年 度 对 公 司 管 理 的 不 同 投 资 组 合 进 行 了 同 向 交 易 价 差 分 析 , 采 用 了 日 内 、3 日内、5 日 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 T 分布 检验。对于没有通过 检验的 交易, 公司 根据交 易价 格、交 易频 率、交 易数 量、交 易时 间进行 了具 体分析 。经 分析, 本 报 告 期 未出现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内未 出现 异 常交 易的 情 况。 本报 告 期内 ,本 公 司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有 3 次。 投 资组 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跟踪标的指数的日均偏离度为 0.02% , 偏离度年化标准差为 1.22% 。 本基 金跟踪误差产生的主要来源是:1 ) 申购赎回的影响;2 ) 成 份股票的停牌;3 ) 指数 中成份股票的 调整;等。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2014 年,本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5.32% ,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 52.53% 。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本 基 金为 指数 型 基金 ,基 金 管理 人将 继 续按 照基 金 合同 的要 求 ,坚 持指 数 化投 资策 略,通过 运用定 量分 析等技 术, 分析和 应对 导致基 金跟 踪误差 的因 素,继 续努 力将基 金的 跟踪误 差 控 制 在 较低水平。 4.6 管理人对报 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4.6.1 参与估 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 职责 分工 (1 )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 4 人, 分 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 研究部负责人、 风险管理部负责 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2 )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 如需更换, 由相应 部门负责人 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 专业 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 组 由具 有多 年 从事 估值 运 作、 证券 行 业研 究、 风 险管 理及 熟 悉业 内法 律 法规 的专 家型 人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 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 参与 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已签约 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 无 已签 约的 任 何定 价服 务 。本 基金 所 采用 的估 值 流程 及估 值 结果 均已 经 过会 计师 事务所鉴 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自 2010 年11 月 5 日成立以来未实施利润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 2014 年8 月8 日生效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在 托 管本 基金 的 过程 中, 本 基金 托管 人 中国 农业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严格 遵 守《 证券 投资基金 法》相 关法 律法规 的规 定以及 基金 合同、 托管 协议的 约定 ,对本 基金 基金管 理人 —工银 瑞 信 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 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 会计核 算和 必要的 投资 监督, 认真 履行了 托管 人的义 务, 没有从 事任 何损 害 基金 份额持 有 人 利 益 的行为。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托 管人 认为, 工银 瑞信 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在本 基 金的 投资 运 作、 基金 资 产净 值的 计算、基 金份额 申购 赎回价 格的 计算、 基金 费用开 支及 利润分 配等 问题上 ,不 存在损 害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 利 益的行 为; 在报告 期内 ,严格 遵守 了《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等有关 法律 法规, 在各 重要方 面 的 运 作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托 管人 认为 , 工银 瑞信 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的信 息 披露 事务 符 合《 证券 投 资基 金信 息披露管 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收益分 配情 况、财 务会 计报告 、投 资组合 报告 等信息 真实 、准确 、完 整,未 发 现 有 损 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本 年 度报 告被 出 具了 无保 留 意见 的审 计 报告 ,且 在 审计 报告 中 无强 调事 项 ,投 资者 欲了解详 细内容,可阅读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资 产:





银行存款


5,441,131.64 3,842,478.62 结算备付金


111,111.92 - 存出保证金


7,902.73 8,286.37 交易性金融资产


855,686,026.20 792,673,494.97 其中:股票投资


855,686,026.20 792,673,494.97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629.66 851.7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861,247,802.15 796,525,111.67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82,618.25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76,678.31 341,071.11 应付托管费


75,335.65 68,214.24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5,152.40 8,700.95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77,564.18 358,687.53 负债合计


837,348.79 776,673.83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98,443,951.00 1,146,943,951.00 未分配利润


61,966,502.36 -351,195,513.16 所有者权益合计


860,410,453.36 795,748,437.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61,247,802.15 796,525,111.67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0 年 11 月5 日。 报 告 截 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为 人 民 币 1.0776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798,443,951.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37,845,081.20 -35,555,953.61 1. 利息收入


54,808.76 66,767.2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4,808.76 66,767.20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23,108,546.70 -155,700,329.7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408,189.03 -178,995,267.51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20,700,357.67 23,294,937.80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313,980,513.59 120,220,075.71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701,212.15 -142,466.81 减: 二 、费用


5,111,971.89 6,799,300.44 1 .管理人报 酬


3,435,930.62 4,684,474.97 2 .托管费


687,186.13 936,895.08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330,948.89 439,135.95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657,906.25 738,794.44 三 、 利润 总 额 ( 亏 损总 额 以 “- ” 332,733,109.31 -42,355,254.05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332,733,109.31 -42,355,254.05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0 年 11 月5 日。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146,943,951.00 -351,195,513.16 795,748,437.84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332,733,109.31 332,733,109.31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348,500,000.00 80,428,906.21 -268,071,093.79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966,500,000.00 -141,671,012.92 824,828,987.08 2. 基金赎回 款 -1,315,000,000.00 222,099,919.13 -1,092,900,080.87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798,443,951.00 61,966,502.36 860,410,453.36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249,443,951.00 -341,187,311.43 908,256,639.57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42,355,254.05 -42,355,254.0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102,500,000.00 32,347,052.32 -70,152,947.68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118,000,000.00 -316,247,029.69 801,752,970.31 2. 基金赎回 款 -1,220,500,000.00 348,594,082.01 -871,905,917.99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146,943,951.00 -351,195,513.16 795,748,437.84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0 年 11 月5 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毕万英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深 证 红利 交易 型 开放 式指 数 证券 投资 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经 中国证 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 第 808 号《关于核 准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 金及 其联接 基金 募集的 批复 》核准 ,由 工银瑞 信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依 照《 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和《 深证红 利交 易型 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负责 公开募 集 。 本 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607,395,982.00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 275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 证 。 经向 中国 证 监会 备案 , 《 深证 红利 交 易型 开放 式 指数 证券 投 资基 金基 金 合同 》于 2010 年 11 月 5 日正式 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07,443,951.00 份基 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 利息折合 47,969.00 份基 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托管 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中国农业银行”)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 简称 “深交所 ”) 深圳上[2011]1 号文 核准同意,本基金于 2011 年 1 月 11 日在深 交所挂牌交易。 根 据 《中 华人 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 基金 法 》和 《深 证 红利 交易 型 开放 式指 数 证券 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定 ,本 基金的 投资 目标是 紧密 跟踪标 的指 数,追 求跟 踪偏离 度和 跟踪误 差 的 最 小 化,力 争实 现与标 的指 数表现 相一 致的长 期投 资收益 ;本 基金的 投资 范围为 标的 指数成 分 股 票 、 备选成 分股 票、一 级市 场新发 股票 、债券 、权 证以及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金 融 工 具。 其 中, 基金投 资于 标的指 数成 分股票 及备 选成分 股票 的比例 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的 90%。本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深证红利价格指数。 本 基 金 的基金 管 理 人工银 瑞 信 管理有 限 公 司以本 基 金 为目标 Exchange-Traded Fund( 以 下 简 称 ETF) ,募集 成立 了工银 瑞信 深证红 利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金 联接 基金( 以下简 称 “ 工 银深证红利 ETF 联接基金 ”) 。 工银深证红利 ETF 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投资目标与本基 金类似,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 证 券投资 基金 会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深证红 利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和在 财 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 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 计准则第 40 号 — — 合营安排》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和修订后的 《 企业会计准 则 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 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 《企业 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 务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 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 , 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 , 其他准则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可参见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7.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 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得 税政 策有关 问题 的通知 》及 其他相 关财 税法规 和实 务操作 , 主 要 税 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 的 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 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 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 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 减按 25% 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 司限售 股, 解禁后 取得 的股息 、红 利收入 ,按 照上述 规定 计算纳 税, 持股时 间自 解禁日 起 计 算 ; 解禁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 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 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 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工 银 瑞 信 深 证 红 利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 工银瑞信资产管理(国际)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工银瑞信新瑞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 注: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3,435,930.62 4,684,474.97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 - 注:1 、基金 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 的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2 、基金管理 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687,186.13 936,895.08 注:1 、基金 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年费 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2 、基金托管 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工银瑞信深证红 利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 689,166,792.00 86.31% 1,082,169,592.00 94.35%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5,441,131.64 51,831.07 3,842,478.62 57,875.44 注:1 、本年 度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 、上年度期 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及上 年度 可 比期 间均 未 在承 销期 内 参与 上述 各 关联 方及 托 管人 股东 承销的证 券。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须作说 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 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000562 宏源证 2014 年12 月10 日 重大事项 30.50


2015 年1 月 17.77 2,089,884 27,808,884.09 63,741,462.00 -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券 26 日 注:1 、 根据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宏源证券”) 于 2014 年 12 月2 日公布 的 《申银 万 国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换 股吸收 合并 宏源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报告书 》和 《关于 申银 万国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事宜的提示性公告》 , 申银万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向宏源证券全体股 东发行 A 股 股票, 以换股比例 2.049 :1 取得宏源证券股东持有的宏源证券全部股票, 吸收合并 宏 源证券; 宏源 证券自 2014 年 12 月 10 日起连续停牌。 合并后的 申万宏源于 2015 年1 月26 日复牌 , 当日复牌开盘 单价为 17.77 元。宏源 证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15 年 1 月 26 日起终 止上市并摘 牌。 2 、本基金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持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 的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所批准复牌。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在银行间市场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在交易所市场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1) 基金申 购款 于 2014 年度 ,本基金申购基金份额的对价总额为 824,828,987.08 元,其 中包括以股票支付 的申购款 749,676,674.37 元 和 以 现 金 返 还 的 申 购 款 75,152,312.71 元(2013 年 度 : 总 额 为 801,752,970.31 元 , 其 中 包 括 以 股 票 支 付 的 申 购 款 696,297,153.79 元 和 以 现 金 返 还 的 申 购 款 105,455,816.52 元) 。 (2) 公允价 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 允 价值 计量 结 果所 属的 层 次, 由对 公 允价 值计 量 整体 而言 具 有重 要意 义 的输 入值 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31 日 ,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791,944,564.20 元,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63,741,462.00 元, 无 属于第三 层次的余额(201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次 778,077,372.49 元 , 第二 层次 14,596,122.48 元, 无 第三层次) 。 (ii)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 等情 况, 本基金不 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及交易不活跃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 的公允 价值 列入第 一层 次;并 根据 估值调 整中 采用的 不可 观察输 入值 对于公 允价 值的影 响 程 度 , 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 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同) 。 (d) 不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 金融 资 产和 负债 主 要包 括应 收 款项 和其 他 金融 负债 , 其账 面价 值与公允 价值相差很小。 (3) 除基金申购款和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855,686,026.20 99.35 其中:股票 855,686,026.20 99.35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552,243.56 0.64 7 其他各项资产 9,532.39 0.00 8 合计 861,247,802.15 100.00 注:1 、由 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 、股票投资 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 值。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9,432,931.14 1.10 C 制造业 424,439,406.75 49.3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5,991,720.00 0.70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520,020.58 1.6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223,084,921.42 25.93 K 房地产业 178,217,026.31 20.71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55,686,026.20 99.45 注:1 、合计 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2 、由于四舍 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8.2.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无。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8.3.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000002 万


科A 9,045,046 125,726,139.40 14.61 2 000651 格力电器 2,409,734 89,449,326.08 10.40 3 000776 广发证券 3,092,435 80,248,688.25 9.33 4 000562 宏源证券 2,089,884 63,741,462.00 7.41 5 000783 长江证券 3,648,730 61,371,638.60 7.13 6 000333 美的集团 1,937,921 53,176,552.24 6.18 7 000157 中联重科 4,432,132 31,290,851.92 3.64 8 000100 TCL 集团 8,103,900 30,794,820.00 3.58 9 000402 金 融 街 2,182,108 26,905,391.64 3.13 10 000895 双汇发展 664,453 20,963,492.15 2.44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3.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无。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100 TCL 集团 24,283,863.00 3.05 2 000581 威孚高科 20,170,263.67 2.53 3 002236 大华股份 18,937,584.52 2.38 4 002008 大族激光 17,768,831.53 2.23 5 000776 广发证券 7,672,218.00 0.96 6 000562 宏源证券 6,874,946.00 0.86 7 002399 海普瑞 5,110,997.46 0.64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8 000046 泛海控股 4,091,152.00 0.51 9 000333 美的集团 3,279,127.48 0.41 10 000651 格力电器 2,309,659.69 0.29 11 000002 万


科A 2,230,917.88 0.28 12 000783 长江证券 2,064,195.79 0.26 13 002269 美邦服饰 1,422,555.76 0.18 14 000933 神火股份 873,266.11 0.11 15 000157 中联重科 638,364.00 0.08 16 002202 金风科技 413,897.35 0.05 17 000778 新兴铸管 271,750.00 0.03 18 000559 万向钱潮 212,416.00 0.03 19 000568 泸州老窖 201,632.00 0.03 20 000039 中集集团 174,487.00 0.02 注:1 、买入 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 、买入金额 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 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202 金风科技 20,552,937.98 2.58 2 000728 国元证券 11,826,915.85 1.49 3 000983 西山煤电 11,297,148.42 1.42 4 000800 一汽轿车 10,677,167.87 1.34 5 000002 万


科A 7,461,438.44 0.94 6 000651 格力电器 5,456,502.90 0.69 7 000933 神火股份 4,975,546.49 0.63 8 000776 广发证券 3,831,620.01 0.48 9 000402 金 融 街 3,441,201.32 0.43 10 000333 美的集团 3,205,694.66 0.40 11 002142 宁波银行 3,178,749.29 0.40 12 000895 双汇发展 2,469,941.94 0.31 13 000157 中联重科 2,224,434.59 0.28 14 000783 长江证券 1,489,713.87 0.19 15 000559 万向钱潮 993,289.16 0.12 16 000039 中集集团 959,148.41 0.12 17 002001 新 和 成 775,050.25 0.10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18 000562 宏源证券 758,368.00 0.10 19 000425 徐工机械 727,501.47 0.09 20 000568 泸州老窖 720,232.59 0.09 注:1 、卖出 主要指二级 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 、卖出金额 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20,690,977.24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05,126,936.00 注:买 入股 票成本 、卖 出股票 收入 均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 虑 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 例大小排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无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8.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8.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8.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8.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2.1


本 基 金投资 的 前 十 名证 券 的 发 行主 体 本 期 未出 现 被 监 管部 门 立 案 调查 ,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前 一 年 内 受到 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情形 。 8.12.2 本 基 金 投 资的 前 十 名 股票 未 超 出 基金 合 同 规 定的 备 选 股 票库 。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902.7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29.6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532.39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8.12.5.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562 宏源证券 63,741,462.00 7.41 重大事项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8.12.5.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五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无。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9.1.1 本 基 金 的 期末 基 金 份 额持 有 人 户 数及 持 有 人 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135 703,474.85 766,353,533.00 95.98% 32,090,418.00 4.02% 9.1.2 目 标 基 金 的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项目 持有份额(份) 占总份额比例 农行-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689,166,792.00 86.31%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69,483,758.00 8.70% 2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 深 2,325,352.00 0.29% 3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个险万能 2,305,500.00 0.29% 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23,228.00 0.18% 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79,400.00 0.17% 6 黄玉莊 1,314,260.00 0.16% 7 董伟玲 1,000,090.00 0.13% 8 张波 600,017.00 0.08% 9 李志研 600,000.00 0.08% 10 聂菲 500,015.00 0.06%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 -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 年 11 月5 日 )基金份额总额 607,443,951.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146,943,951.0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66,500,000.00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315,000,000.00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798,443,951.00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 、基金管理 人:





报告期 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2 、基金托管 人:





因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本 行 ” ) 工 作 需 要 , 任 命 余 晓 晨 先 生 主 持 本 行 托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4 页


管业务部/ 养老 金 管 理 中心 工 作 。 余晓 晨 先 生 的基 金 行 业 高级 管 理 人 员任 职 资 格 已在 中 国 基 金业 协会备案。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报告期内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费用 玖万元整, 该审计机 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西南证券 1 225,817,913.24 100.00% 199,826.50 100.00% - 中信建投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注:1 、券商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 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 券商财务 状况良 好、 经营行 为规 范、风 险管 理先进 、投 资风格 与工 银瑞信 有互 补性、 在 最 近 一 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 券商具有 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 行业、 资本 市 场 、 个股分 析的 报告及 其他 丰富全 面的 信息咨 询服 务;有 很强 的分析 能力 ,能根 据工 银瑞信 所 管 理 基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4 页


金的特 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 与其他券 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 )选择程 序 a) 确定券商 数量: 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考察、 选择和确定。 投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部, 固定收 益部 ,专户 投资 部,研 究部 和中央 交易 室)根 据公 司基金 规模 和服务 需求 等因素 确 定 对 合 作券商 的数 量,每 年根 据公司 经营 规模变 化及 券商评 估结 果决定 是否 需要新 增或 调整合 作 券 商 , 选定的名单需经主管投资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同意。 b) 签订委托 协议: 与被 选择的 券商 签订委 托代 理协 议 ,明 确签定 协议 双方的 公司 名称、 委 托 代 理 期限、 佣金 率、双 方的 权利义 务等 ,经签 章有 效。委 托代 理协议 一式 五份, 协议 双方及 证 券 主 管 机关各留存一份,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 留存备案,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2 、券商的评 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 )席位的 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 15 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 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 ) 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 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 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 不与其续约, 并 根 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 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 研究能力强、 综合 服务质量 高的证券经营机构 , 租用其交易席位。 (3 ) 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 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 提前中止租用其 交易席位。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西南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12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无。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