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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通利(161505)

银河通利: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2014
年年度报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河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北京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送出日 期 : 2015 年 3 月 28 日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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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会、 董事 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料不 存在 虚假 记载、误 导性 陈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带 的法 律责 任 。 半年 度报 告已经三 分之 二以 上独
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 金 托 管 人 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据本基 金 合 同 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 6 日 复核了本 报告 中 的
财务 指标 、净 值表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财 务会计报 告 、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 容,保证 复核 内容 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河 通利 分级 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 合同 生效后 2 年 期 届满 即 20 14 年 4 月 25 日, 银河 通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无 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会,自 动转 换为 上市 开放 式基金( LOF ) ,基金
名 称 变 更 为 银河通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LO F) 。 原银 河通利 A 份 额和 原银 河通 利 B 份 额进 行份
额 转 换 。 其 中,原 银河 通 利 A 份 份额按照 1.01955342 : 1 的 比例转换 为 银 河 通 利 C 类 份额,原 银
河 通 利 B 份 额按照 1.087190 3 4 : 1 的 比例转换 为 银 河 通 利 A 类份额 。转 换 成 银 河 通 利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 ( L O F ) 后, 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 、 投资范围 、 投资限制、 投资管理程序等将保 持
不变 。基 金管 理人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但 不保 证基 金一定盈
利。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代 表其 未来 表现 。投 资有风险,投 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 1 日止。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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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前)
基金简称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银河通利
基金主代码 16150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4 月 2 5 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08,094,5 25.5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2-06-08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通利债 A 通利债 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 银河通利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506 150079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8 0,633,05 2.59 份 827,461 , 4 7 3.00 份
2.1 基金基本情况(转型后)
基金简称 银河通利债券(LOF )
场内简称 银河通利
基金主代码 16150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4 月 2 5 日
基金管理人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4,548,508 . 6 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05-23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银河通利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505 161506
下属分级基金的前端交易代码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后端交易代码 - -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8,618,383 . 3 6 份 25,930,1 2 5 . 24 份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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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前)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为基础,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
汇率变化趋势、 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分析研判债券市场利 率走势 , 并对各
固定收益品种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久期和利率敏感性进行综合分析,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
合。
业绩比较基准
(若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
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若有)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
风险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
型基金。
通利债 A 通利债 B
下属分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征
银河通利 A 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银河通利 B 份额则表现出较高风险、 收益
相对较高的特征。
2.2 基金产品说明(转型后)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
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为基础,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
汇率变化趋势、 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分析研判债券市场利率走势, 并对各
固定收益品种收益率、流动性、信用风险、久期和利率敏感性进行综合分析,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
合。
业绩比较基准 本 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
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
风险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
型基金。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下属分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征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董伯儒 刘晔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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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1-3856 8 9 8 8 010- 6 6 2 23586
电子邮箱 dongboru @ g a laxyasset . c o m l i u y e 1@bankofb e i j ing.com.c 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 0 8 6 0 95526
传真 021-385 6 8 7 6 9 010 - 6 6 2 26045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 w w w . galaxyas s e t . 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1、上海市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 15 楼
2、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3 主要财 务指标、 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 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 务指标 (转型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 年 1 月 1 日
-2 01 4 年 4 月 25 日
(转型前)
2 013 年
2 0 1 2年4月2 5日 ( 基
金合同生效
日)-201 2 年 1 2 月 3 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1, 0 4 4 ,790.49 99,378,1 2 1 . 95 59,788,944 . 4 8
本期利润 20,836,3 9 5 . 59 37,327,0 8 9 . 92 80,831,802 . 0 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95 0.02 7 7 0.035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3.14% 3.89% 4.2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4 年
4 月 25 日)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 4 8 0.04 8 0 0.012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08, 0 9 4 ,530.42 1,12 4 , 2 93,222.95 1,569, 0 9 1 ,952.9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 1.048 1.02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 务指标 (转型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 014 年 4 月 26 日 (转型日)-201 4 年 1 2 月 31 日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4,71 3 , 1 66.35 1, 60 7,354.71
本期利润 20,639,2 3 9 . 64 7, 13 7,932.5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 4 2 0 . 1 7 4 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3 3 % 2 3 . 9 1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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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7 2 7 0 . 0 4 1 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8,348,1 7 3 . 87 31,279 , 9 5 3.9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66 1.206
注: 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 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 其他收入 (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已于 2014 年 4 月 2 6 日转换为银河通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 F ) 。
3.2 基金净值表现 (转型前)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转型前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2. 1 - 2 0 14.4.25 3 . 8 3 % 0 .24% 1 .38% 0.09% 2.45% 0.15%
2 0 1 3 . 11.1-201 4 . 4 . 25 1 . 0 2 % 0 .20% 0 .30% 0.10% 0.72% 0.10%
2013.5. 1 - 2 0 14.4.25 3 . 1 3 % 0 .19% -2.73 % 0.10% 5.86% 0.09%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11.69% 0 .15% -1.47% 0.08% 13 .1 6% 0.07%
注: 本基 金的 业绩比较 基准 为中 央国 债登 记结算有 限责 任公 司编 制并 发布的中 债综 合全 价指 数 ,
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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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 银河 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 0 1 2 年 4 月 2 5 日,于 2 0 1 4 年 4 月 26
日正 式转 换为 银河通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LOF ) ,根 据《 银河 通利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规定 ,本基金 应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六个 月内 使基 金的 投资 组合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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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金净值表现 (转型后)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银河通利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8.63% 0. 98 % 1 .66% 0. 17 % 16.97% 0 .81%
过去六个月 22.25% 0. 69 % 2 .37% 0. 13 % 19.88% 0 .5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 4.33% 0 . 6 2 % 4 .26% 0 . 1 2 % 20.07 % 0 .50%
通利债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8.46% 0. 98 % 1 .66% 0. 17 % 16.80% 0 .81%
过去六个月 21.96% 0. 70 % 2 .37% 0. 13 % 19.59% 0 .5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 3.91% 0 . 6 2 % 4 .26% 0 . 1 2 % 19.65 % 0 .50%
注: 本基 金的 业绩比较 基准 为中 央国 债登 记结算有 限责 任公 司编 制并 发布的中 债综 合全 价指 数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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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进行再平衡过程。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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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银河 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 0 1 2 年 4 月 2 5 日,于 2 0 1 4 年 4 月 26
日正 式转 换为 银河通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LOF ) ,根 据《 银河 通利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规定 ,本基金 应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六个 月内 使基 金的 投资 组合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定。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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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 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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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银河通利
年度
每1 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 0 1 4 0.7000 4,121 , 7 1 3 .33 7,514 . 6 4 4,1 2 9 , 2 27.97
合计 0.7000 4,121 , 7 1 3 .33 7,514 . 6 4 4,1 2 9 , 2 27.97
单位:人民币元
通利债 C
年度
每1 0份基金
份额分红数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放
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 0 1 4 0.3000 769,6 9 8 . 2 4 1 0 , 1 2 2.82 779 , 8 2 1 .06
合计 0.3000 769,6 9 8 . 2 4 1 0 , 1 2 2.82 779 , 8 2 1 .06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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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设立 于 2 0 02 年 6 月 1 4 日, 公司 的 股东 分别 为中国 银河 金 融控 股有限
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 公司 、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 开发
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 除本基金外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另管理 1 只封闭式基金与 20 只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
金,基本情况如下:
1、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成立日:20 0 2 年 8 月 15 日
投 资目 标: 为平衡型 基金 ,力 求有 机融 合稳健型 和进 取型 两种 投资 风格,在控制 风险 的前 提
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银河银联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本 系列 基金 为契约型 开放 式基 金, 由两 只基金构 成 , 包括 银河 稳健 证券 投资基金 和银 河收 益
证券投资基金,每只基金彼此独立运作,并通过基金间相互转换构成一个统一的基金体系。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0 3 年 8 月 4 日
(1)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投 资目 标: 以稳健的 投资 风格 ,构 造资 本增值与 收益 水平 适度 匹配 的投资组 合 , 在控 制风 险
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2)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投 资目 标: 以债券投 资为 主, 兼顾 股票 投资,在 充分 控制 风险 和保 持较高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实现基金资产的安全及长期稳定增值。
3、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0 4 年 3 月 30 日
基金投资目标:追求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4、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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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20 0 4 年 12 月 2 0 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5、银河银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0 7 年 3 月 14 日
基金投资目标:在满足本金稳妥与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6、银河竞争优势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0 8 年 5 月 26 日
基 金投 资目 标:在有 效控 制风 险、 保持 良好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 通过 主动 式管理, 追求 基金 中
长期资本增值。
7、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0 9 年 4 月 24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以及动态行业配置策略与“自下而上”的
个股 优选 策略 相结合, 优选 景气 行业 或预 期景气行 业中 的优 势企 业进 行投资,在有 效控 制风 险、
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值。
8、银河沪深 300 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0 9 年 12 月 2 8 日
基 金投 资目 标:通过 严格 的投 资程 序约 束、数学 模型 优化 和跟 踪误 差控制模 型等 数量 化风 险
管理手段,追求指数投资相对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9、银河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1 0 年 7 月 16 日
基 金投 资目 标:本基 金投 资于 中国 经济 中具有代 表性 和竞 争力 的蓝 筹公司,在有 效控 制风 险
的前 提下 ,通 过积极主 动的 投资 管理 ,追 求基金资 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力 争使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分
享中国经济持续成长的成果。
10、银河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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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20 1 0 年 12 月 2 9 日
基金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创新类上市公司 ,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1、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1 1 年 5 月 31 日
基 金投 资目 标:本基 金应 用优 化的 恒定 比例投资 保险 策略,并 引入 保证 人,在保 证本 金安 全
的基 础上 ,通 过保本资 产与 风险 资产 的动 态配置和 组合 管理,谋 求基 金资 产在保本 周期 内的 稳定
增值。
12、银河消费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1 1 年 7 月 29 日
基 金投 资目 标:本基 金通 过深 入研 究, 重点投资 与居 民消 费密 切相 关的行业 中具 有竞 争优 势
的上 市公 司, 分享由于 中国 巨大 的人 口基 数、收入 增长 和消 费结 构变 革所带来 的投 资机 会 , 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13、银河主题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1 2 年 9 月 21 日
基 金投 资目 标:本基 金在 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提下,采 用主 题投 资策 略和 精选个股 策略 的方 法
进行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14、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1 2 年 11 月 2 9 日
基 金投 资目 标:在合 理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力求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创造高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
投资收益。
15、银河沪深 300 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1 3 年 3 月 29 日
投 资 目 标 : 本基金为 增强 型 股 票 指 数 基金,力 求 对 沪 深 300 成长指 数进 行有 效跟 踪, 在严格
控制 跟踪 偏离 度和跟踪 误差 的 前提 下进 行相对增 强的 组合 管理 。 力 争控 制本基金 的净 值增 长率 与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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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 。
16、银河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1 3 年 7 月 17 日
投 资目 标: 本基金主 要投 资于 债券 等固 定收益类 金融 工具,辅 助投 资于 精选的具 有投 资价 值
的股票,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与严谨的风险管理,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17、银河岁岁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
以 1 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共包含为 4 个封闭期和 3 个受限开放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1 3 年 8 月 9 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 通过严谨的风险管理与主动管理 ,
力求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18、银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1 4 年 2 月 11 日
投 资目 标: 本基金主 要投 资于 股票 等权 益类资产 和债 券等 固定 收益 类金融工 具 , 通过 灵活 的
资产 配置 与严 谨的风险 管理 ,在 确保 超越 业绩比较 基准、实 现基 金资 产持 续稳定增 值的 前提 下,
力求获取超额收益。
19、银河定投宝中证腾安价值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1 4 年 3 月 14 日
投 资 目 标 : 本基金为 股票 型 指 数 基 金 ,力求对 中 证 腾 安 价 值 100 指 数 进 行 有 效 跟 踪 , 在严格
控制 跟踪 偏离 和跟踪误 差的 前提 下追 求跟 踪误差的 最小 化 。 力争 控制 本基 金的净值 增长 率与 业绩
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35%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20、银河美丽优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1 4 - 05-29
投 资目 标: 本基金主 要投 资于 具有 竞争 优势的本 基金 定义 的美 丽主 题相关股 票 , 在严 格控 制
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21、银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共 59 页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 1 4 - 08-06
投 资目 标: 本基金应 用优 化的 恒定 比例 投资保险 策略,并 引入 保证 人, 在保证本 金安 全的 基
础上 ,本 基金 在严格控 制风 险和 追求 本金 安全的前 提下,力 争实 现基 金资 产在保本 周期 内的 稳定
增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索峰
银河通利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的基金经
理、 银 河 岁
岁回报定期
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
理、 银河润利
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
理、 总经理助
理、 固定收益
部总监
2 0 1 2年4月2 5
日
-2 0
本科学历, 曾就职于润
庆期货公司、 申银万国
证券公司、 原君安证券
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期间主要从
事国际商品期货交易,
营业部债券自营业务
和证券投资咨询工作。
2 0 0 4 年 6 月加入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
事固定收益产品投资
工作, 历任银河银富货
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20 11 年 5
月 至 2 014 年 7 月 担 任
银河强化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 理 , 2013 年 8 月 起
担任银河岁岁回报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 0 1 4 年 8 月起担任银
河润利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现任总经理助理、
固定收益部总监。
周珊珊
银河通利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的基金经理、
银河银富货
币市场基金
2 014 年 7 月 8
日
-7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
学历。 曾就职于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
债券交易员, 主要从事
债券交易及固定收益
研究等工作。 20 12 年 4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共 59 页
的基金经理 月 起 加 入 银 河 基 金 管
理有限公司, 担任银河
银富货币市场基金的
基金经理助理,2 0 1 2
年 1 2 月起担任银河银
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
金经理。
张矛
银河通利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L OF)
的基金经理、
银河收益证
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
专户投资部
总监助理、 投
资经理
2 0 1 0年1月1 2
日
2014 年 7 月 8 日 9
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
学历。 曾就职于浙商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
要从事策略分析、 债券
投资及交易等工作。
20 08 年 1 0 月加入银河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
任债券交易员、 银河银
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基
金 经 理 , 20 11 年 8 月
至 2 0 1 4 年 7 月担任银
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 4 年 7
月起担任专户投资部
总监助理、投资经理。
注: 1、 上表中索峰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周珊珊任职日期为我 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张矛离
任日期为我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按其从事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经历累计年限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 格遵守 《证券法》 、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及其各项管理办法、 《基
金合 同》 和其 他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规定,本 着 “诚实 信用 、勤 奋律 己、 创新图强 ” 的原 则管理和 运
用基 金资 产, 在合法合 规的 前提 下谋 求基 金资产的 保值 和增 值 , 努力 实现 基金持有 人的 利益 ,无
损害 基金 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 ,基 金投 资范 围、投资 比例 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关法 规及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
随 业务 的发 展和规模 的扩 大, 本基 金管 理人将继 续秉 承 “诚 信稳健、 勤奋 律己 、创 新图 强”
的理 念, 严格 遵守《证 券法 》 、 《证 券投资基 金法 》等 法律 法规 的规定, 进一 步加强 风险 管理 和完
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健的风险回报。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共 59 页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 基金 管理 人通过制 定严 格的 公平 交易 管理制度、投 资管 理制 度, 投资 权限管理 制度 、投 资
备选 库管 理制 度和集中 交易 制度 等一 系列 制度,从 授权 管理、研 究分 析、 投资决策 、交 易执 行、
行为监控和分析评估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在投资决策环节, 公司实行统一研究平台和统一的授权管理 , 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研究
成果 及投 资建 议等方面 享有 均等 机会 。公 司分不同 投资 组合 类别 分别 建立了投 资备 选库,不 同投
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方面,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指令均执行集中交易制度, 遵循 “时
间优 先、 价格 优先”的原 则, 在满 足系 统公 平交易的 条件 时自 动进 入公 平交易程 序 , 最大 程度 上
确保 公平 对待 各投资组 合。 在同 日反 向交 易方面,除法 规规 定的 特殊 情况 外,公司 原则 上禁 止不
同投资组合(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除外)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度, 在授权管理 、
研究 分析 、投 资决策、 交易 执行 、行 为监 控等方面 对公 平交 易制 度予 以落实,确保 公平 对待 不同
投资 组合 。同 时,公司 针对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整体收 益率 差异 以及 分投 资类别(股票 、债 券) 的收
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
针 对同 向交 易部分, 本报 告期 内, 公司 对旗下管 理的 所有 投资 组合(完 全复制的 指数 基金 除
外) ,连续四 个季 度期 间内 、 不 同时 间窗下( 日内 、 3 日内 、 5 日内)公 开竞 价交 易的 证券 进行了
价差 分析 ,并 针对溢价 金额 、占 优比 情况 及显著性 检验 结果 进行 了梳 理和分析 ,未 发现 重大异常
情况。
针 对反 向交 易部分, 公司 对旗 下不 同投 资组合临 近日 的反 向交 易 ( 包括 股票和债 券) 的交 易
时间 、交 易价 格进行了 梳理 和分 析, 未发 现重大异 常情 况 。 本报 告期 内, 不存在所 有投 资组 合参
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 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完
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
对 于以 公司 名义进行 的一 级市 场申 购等 交易,由 各投 资组 合经 理均 严格按照 制度 规定,事 前
确定好申购价格和数量,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获配额度进行分配。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共 59 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 报告 期内 ,未发现 本基 金与 其它 投资 组合之间 有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和利 益输 送的 异常 交
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 14 年中国经济稳中有降, 一季度 GDP 同比增长 7.4%, 二季度增长 7.5% , 三季度增长 7.3%,
四 季 度 增 长 7.3% , 全 年 增 长 7.4% 。 全 年 来 看 物 价 水 平 温 和 可 控 , 全 年 同 比 上 涨 2.0% 。 从 全 年 公
布的各项经济数据看, 投资下降较为明显, 消费和进出口增长弱势企稳 。 2014 年社会融资规模为
16 .4 6 万亿元 , 比上年少 85 98 亿元。 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 9.78 万亿元 , 同比多增 8900 亿元; 信
托贷款增加 5174 亿元, 同比少增 1.32 万亿元; 企业债净融资 2.43 万亿元 , 同比多增 6142 亿元 。
2 0 1 4 年 末 , 广 义 货 币 ( M 2 ) 余 额 122 . 8 3 万 亿元 , 同比增 长 1 2.2% , 增幅比 去年 末 减 少 1.39 个 百
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 34.80 万亿元,同比增长 3.2% ,增幅比去年末减少 6.07 个百分点。
20 14 年内外经济增长动能不足, 经济有较大下行压力 , 通胀低位运行风险整体可控。 信托等
非标 业务 缩量 明显,市 场融 资利 率大 幅下 行,社会 融资 总量 中新 增信 贷占比有 所上 行 。 央行 微刺
激 和 稳 增 长 措施不断 ,公 开市 场操 作 中性偏松,在 关键 时间 点给 予市 场资金 面 MLF、 SL O 、 SLF 等
定 向 宽 松 支 持,同时 以利 率手 段 来 调 控市场,降低 正回 购 利 率 , 并 在 11 月 2 2 日 起下调金 融机 构
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 率 。 货币市场市场利率出现较 大下行 。 全年来看 3Mshibor 下 行 42.1 5 B P ,
国债和金融债收益率下行明显,信用债收益率曲线呈牛市扁平形变。全年沪深 3 0 0 指数上涨
51 .6 6% ,中证转债指数上涨 56.94% 。
本 基金 根据 市场和规 模变 化情 况, 调整 组合结构 和久 期 , 全年 以减 持信 用债,增 持可 转债 为
主。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 14 年本期 (2 0 1 4 年 4 月 2 6 日 - 201 4 年 12 月 3 1 日 ) , 银河通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LOF )
下属两级基金: 银河通利净值增长率为 24.33% , 通利债 C 净值增长率为 23.91% ; 同期比较基准为
4. 26 % 。
2 0 1 4 年 本 期 ( 2014 年 1 月 1 日 - 2014 年 4 月 2 5 日 ) ,银河通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净
值增长率为 3.14% ,同期比较基准为 2. 19 %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共 59 页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15 年, 中国经济面临 较大下行压力, 经济增速可能 继续放缓。 外围市场分化 加剧 , 进
出口增速难以有明显提升, 房地产投资继续低迷, 基建投资是关键需要继续发力, 消费变化不大。
央行 将继 续实 施松紧有 度的 货币 政策 ,平 抑市场流 动性 的波 动 , 促进 结构 转型和信 贷投 放。 但是
随着 通缩 风险 的加剧, 全面 降准 降息 的宽 松政策可 能难 以避 免 。 从具 体品 种上来看 ,城 投债 收益
率容易出现分化, 中等偏上资质的城投债有望取得超额收益 ; 受益于部分行业基本面的局部改善 ,
产业 债会 带来 较好投资 机会 ;受 益于 改革 利好和进 一步 宽松 政策 及稀 缺性原因,可 转债 仍有 波段
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 基金 管理 人制订了 健全 、有 效的 估值 政策和程 序 , 基金 会计 部按 照管 理层批准 后的 估值 政
策进行估值。
对 于在 交易 所上市的 证券 ,采 用交 易所 发布的行 情信 息来 估值。对 于固 定收益品 种, 采用 证
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免费提供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除 了投 资总 监外,其 他基 金经 理不 参与 估值政策 的决 策 。 但是 对于 非活 跃投资品 种, 基金 经
理可以提供估值建议。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2 年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后 2 年期届满, 转换为上市开 放式基金 (LOF ) 后 , 每年收益分配 次
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本基金于 2014 年 4 月 2 6 日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 F ) 。
20 14 年 银河 通 利债券( L O F ) 分红 1 次, 银 河通 利每 10 份 基金 份 额派发 红 利 0 . 70 元, 通 利
债 C 每 1 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30 元 。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 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共 59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 在托 管银 河增利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过 程中,严 格遵 守
了《 中华 人民 共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及 其他有关 法律 法规 和基 金合 同的有关 规定,不 存在 损害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 净值计算 、 利 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 按照 相关 法律法规、基 金合 同、 托管 协议 和其他有 关规 定, 对
本基 金的 基金 资产净值 计算 、基 金费 用开 支等方面 进行 了认 真的 复核,对 本基金的 投资 运作 进行
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 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 托管 人复 核了本年 度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净值 表现、财 务会 计报 告、 利润分配 情况 、投 资
组合 报告 的内 容 ( “ 金融 工具风险 及管 理 ”部分 未在 托管人复 核范 围内 ) ,保 证复 核内 容真实、 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 告(转型 前)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金由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出具 无保 留意 见审 计报 告 , 投资者可 通过 年度 报
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6 审计报 告 (转型 后 )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金由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出具 无保 留意 见审 计报 告 , 投资者可 通过 年度 报
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 务报表( 转型前)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 F )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4 月 2 5 日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共 59 页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 末
201 4 年 4 月 2 5 日
上年 度末
201 3 年 1 2 月 31 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7.4.7.1 157,1 5 7 , 6 98.42 5,694 , 6 3 6 .12
结算备付金 35,928,983 . 1 9 34,263,108 . 1 4
存出保证金 2,604, 1 3 4 .37 221,20 4 . 9 5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824,8 5 2 , 2 36.71 1,659 , 7 3 5 ,619.27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824,8 5 2 , 2 36.71 1,659 , 7 3 5 ,619.2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3 2,000,00 0 . 0 0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7.4.7.5 1 7,053,69 4 . 7 8 4 2,399,46 3 . 8 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1,069, 5 9 6 ,747.47 1,742, 3 1 4 ,032.37
负债和所有者 权益 附注号
本期 末
201 4 年 4 月 2 5 日
上年 度末
201 3 年 1 2 月 31 日
负债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609,99 9 , 7 57.6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54,16 9 , 6 60.75 336,60 0 . 2 7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38,61 7 . 5 6 671,65 0 . 0 6
应付托管费 153,89 0 . 7 1 191,90 0 . 0 4
应付销售服务费 61,312.47 79,860.62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175 . 0 0 1,100 . 0 0
应交税费 6,345, 2 3 1 .08 6,345, 2 3 1 .08
应付利息 256.92 2 0,116.39
应付利润 -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共 59 页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230,0 7 2 . 5 6 374,5 9 3 . 3 6
负债合计 161,50 2 , 2 17.05 618,02 0 , 8 09.4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840,1 8 7 , 4 73.25 1,072 , 8 0 2 ,868.56
未分配利润 7.4.7.10 6 7,907,05 7 . 1 7 5 1,490,35 4 . 3 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08,09 4 , 5 30.42 1,124, 2 9 3 ,222.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069, 5 9 6 ,747.47 1,742, 3 1 4 ,032.37
注:报告 截止日 2014 年 4 月 2 5 日,基金 份额净值 1.00 0 元,基金 份额总额 908,09 4 , 5 25.59 份,
其中银河 通利 B 类基金份额净值 1. 00 0 元 , 基金份额 总额 827,461,47 3 . 0 0 份 ;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 00 0 元 , 基金份额总额 80,633,0 5 2 . 59 份。 合同生 效日 2 年期届满之日 (即 2014 年 4 月 25 日 )
起转型的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 F ) 。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 F )
本报告期:20 1 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4 月 2 5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 0 1 4年1月1日 至2 0 1 4
年4月2 5日
上年 度可比 期 间
20 1 3 年 1 月 1 日 至
20 1 3 年 1 2 月 31 日
一、 收入 3 0 , 0 4 9,385.12 7 3 , 2 5 8,512.77
1. 利息收入 25 ,4 53,811.74 91 ,4 58,334.8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97,4 1 7 . 0 1 603,7 5 7 . 7 8
债券利息收入 2 5 , 1 0 8,853.35 9 0 , 8 5 4,577.0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4 7 , 5 4 1.38 -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 列 ) -27,3 8 5 , 6 12.70 4 3 , 8 4 3,962.9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7,3 8 5 , 6 12.70 4 3 , 8 4 3,962.9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共 59 页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7
3 1 , 8 8 1,186.08 -62,0 5 1 , 0 32.03
4. 汇兑收 益(损失 以 “- ”号 填
列)
--
5. 其他收 入( 损失以 “- ”号 填
列)
7.4.7.18
100,0 0 0 . 0 0 7,247 . 0 3
减: 二、 费 用 9,212 , 9 8 9 .53 3 5 , 9 3 1,422.85
1 .管理人报酬 7.4.10.2.1 2,481 , 3 4 8 .48 1 0 , 0 2 0,222.92
2 .托管费 7.4.10.2.2 708,9 5 6 . 7 0 2,862 , 9 2 0 .93
3 .销售服务费 7.4.10.2.3 294,6 5 8 . 6 0 1,790 , 1 8 8 .09
4 .交易费用 7.4.7.19 6,993 . 4 6 2 1 , 4 7 4.08
5 .利息支出 5,570, 9 9 6 .29 20 ,7 53,597.2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5,570, 9 9 6 .29 20 ,7 53,597.21
6 .其他费用 7.4.7.20 150,0 3 6 . 0 0 483,0 1 9 . 6 2
三、 利润 总额 ( 亏损 总额以 “- ”
号 填列)
2 0 , 8 3 6,395.59 3 7 , 3 2 7,089.9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净 利 润 ( 净亏损 以 “ -” 号
填列 )
2 0 , 8 3 6,395.59 3 7 , 3 2 7,089.9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 F )
本报告期:20 1 4 年 4 月 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 0 1 4 年 12 月 3 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 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 4 年 4 月 2 5 日
实收 基金 未 分配利 润 所 有 者权益 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 , 0 7 2 ,802,868 . 5 6 51,49 0 , 3 5 4.39 1,124,2 9 3 , 2 22.95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20,83 6 , 3 9 5.59 20, 8 3 6 , 395.59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232,6 1 5 , 395.31 -4,419 , 6 9 2.81 -237 , 0 3 5,088.12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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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232,6 1 5 , 395.31 -4,419 , 6 9 2.81 -237 , 0 3 5,088.12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8 4 0 , 1 87,473.2 5 67,90 7 , 0 5 7.17 908,094 , 5 3 0 .42
项目
上年 度可比 期 间
2 0 13 年 1 月 1 日至 20 13 年 1 2 月 31 日
实收 基金 未 分配利 润 所 有 者权益 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 , 5 2 8 ,678,777 . 2 5 40,41 3 , 1 7 5.69 1,569,0 9 1 , 9 52.94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37,32 7 , 0 8 9.92 37, 3 2 7 , 089.92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455, 8 7 5 , 908.69 - -45 5 , 8 7 5,908.6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1 7, 406,079.67 - 317,406, 0 7 9 .67
2.基金赎回款 -773,2 8 1 , 988.36 - -773 , 2 8 1,988.36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26,249,9 1 1 . 2 2 -26,249 , 9 1 1 .22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 , 0 7 2 ,802,868 . 5 6 51,49 0 , 3 5 4.39 1,124,2 9 3 , 2 22.9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 . 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 __ __ 尤象都__ __ __ __ __ __ 尤象都__ __ __ __ __刘晓彬__ _ 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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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2] 1 4 9 号 《 关于核准银河通利分级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
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4
月 2 5 日生效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规模 为 2,5 3 7 , 7 43,563.1 4 份 基金 份 额。本 基金 为 契 约 型 开放式 ,存
续期 限不定。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2 年内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划分为银河通利 A、银河通利 B
两 级份额, 两者的 份 额 配 比原 则上不 超过 7 : 3 。银河 通利 A 根据基 金合同 的规 定获取 约定收 益,
并 自基 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 每满 6 个 月开放一 次, 接受 申购 与赎 回,并进行基 金份 额折 算, 将其 净
值 调整为 1. 00 0 元,基 金份额 持 有人持 有的银 河 通 利 A 份额数 按 折 算 比 例相应 增 减 。银 河通利 B
在 基金 合同 生效后封 闭运 作 , 封闭 期为 2 年 ,在 扣除 银河 通利 A 的 应计 收益 后的 全部 剩余收益 归
银 河通 利 B 享 有,亏损 以银 河通 利 B 的资产 净值 为限 由银 河通 利 B 承 担。 本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 为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注 册登 记机 构为 中国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基金托 管人 为北 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 的规定 ,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2 年期届满之日 (即 2014 年 4 月 25 日) 起 ,
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继续运作, 基金名称变更为
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 F ) 。银河通利 A 转换为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 F ) C
类基金份额,银河通利 B 转换为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A 类基金份额。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围为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工具,包 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国家 债券 、金 融
债券、 次级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短期融资券 、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
可转 换债 券、 可分离债 券和 回购 、银 行存 款等金融 工具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
但 可以 参与 A 股 股票(包 括中 小板 、创 业板 及其它经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股票 )的 新股 申购 或
增发 新股 ,并 可持有因 可转 债转 股所 形成 的股票、因所 持股 票所 派发 的权 证以及因 投资 可分 离债
券而 产生 的权 证,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允许 投资 的其 他权 益类 品种(但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 。 因 上 述 原 因持有的 股票 和权 证等 资产,本 基金应在 其可 交易 之日 起的 30 个 交 易 日
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 其中, 投资于
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 ;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现金
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信用债是指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企业债、 公司债、 金融债 ( 不含政策性金融债) 、 地方政府债、 次级债、 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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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
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
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
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
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3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XB 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于20 14年4月25日转型为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继
续运作,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 财 务 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 准 则 的 要求,真实 、完 整地 反 映 了 本基金 于 2014 年 4 月 2 5 日 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4 月 25 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 4. 6.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 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研究决定 , 自 2008 年 4 月 2 4 日起, 调整证券 (股票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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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印花税税率 ,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 国 务 院 批 准,财 政部 、 国 家 税 务总局研 究 决 定 , 自 2008 年 9 月 1 9 日 起,调整 由 出 让 方 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字 [2005 ] 1 0 3 号 文 《 关 于 股 权 分 置 试 点 改 革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的 通知 》的 规定,股 权分 置改 革过 程中 因非流通 股股 东向 流通 股股 东支付对 价而 发生 的股 权转
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 4. 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 7 8 号 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
定, 自 2 0 0 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 资基金 (封闭式证 券投资基金 , 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 管理
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字 [2005 ] 1 0 3 号 文 《 关 于 股 权 分 置 试 点 改 革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的 通知 》的 规定,股 权分 置改 革中 非流 通股股东 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股东 支付 的股 份 、 现金
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 2008]1 号 文 《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的 规
定, 对证 券投 资基金从 证券 市场 中取 得的 收入,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券 的差 价收入, 股权 的股 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4. 6.3 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字 [2002 ] 1 2 8 号 文 《 关 于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通 知》 的规 定,对基 金取 得的 股票 的股 息、红利 收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储蓄存 款利 息收 入,
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字 [2005 ] 1 0 3 号 文 《 关 于 股 权 分 置 试 点 改 革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的 通知 》的 规定,股 权分 置改 革中 非流 通股股东 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股东 支付 的股 份 、 现金
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字 [2008 ] 1 3 2 号 文 《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储 蓄 存 款 利
息 所 得 有 关 个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 对 储 蓄存款 利息 所得 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 [2 01 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 0 1 3 年 1 月 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
和 转让 市场 取得的上 市公 司股 票 , 持股 期 限在 1 个 月以 内(含 1 个 月) 的, 其股 息红 利所得全 额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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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 在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保证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基金管理人第一大股东控制、基金代销机构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 4 年 4 月 25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 13年1 月 1日至20 13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762,522,273.87 100.00% 1,345,373,773.59 100.00%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 4 年 4 月 25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 13年1 月 1日至20 13年12 月31 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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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证券 27,710,500,000.00 100.00% 63,331,900,000.00 100.00%
7.4.8.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 及 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 014 年 4
月2 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 0 1 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 2 月 3 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2,481,3 4 8 . 4 8 10, 0 2 0 , 222.92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31 2 ,057 .3 6 1,813,9 1 9 . 8 2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0.7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理人向 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管理费 划付 指令,经 基金
托 管人 复核 后于次月 首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基金 管理 人 ,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 014 年 4
月2 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 0 1 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 2 月 3 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7 0 8 , 9 56.70 2 , 8 6 2 ,920.93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共 59 页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托管 费每 日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理人向 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托管费 划付 指经 基金 托管
人 复核 后于 次月首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托管 人 ,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 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4 月 25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通利债 A 通利债 B 合计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79 - 1 26.79
银河证券 355.67 - 355.67
北京银行 222,242.22 - 2 22,242.22
合计 2 22, 72 4 .6 8 - 22 2 , 724. 68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 013 年 12 月 3 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通利债 A 通利债 B 合计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5.98 - 5 0 5 . 9 8
银河证券 1,822.76 - 1, 82 2.76
北京银行 1,336,45 8 . 0 0 - 1, 33 6,458.00
合计 1,338,7 8 6 . 7 4 - 1 , 3 3 8 ,786.74
注: 基金 销售 服务费用 于支 付销 售机 构佣 金、基金 的营 销费 用以 及基 金份额持 有人 服务 费等。银
河 通 利 债 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 LOF) A 类 基金份额 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 基 金 份 额 收取销售 服务
费, 年费 率为 0.3%。在 通 常 情况下,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银河通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的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 3% / 当年天数
H 为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 F )的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 F )的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 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
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共 59 页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 本基 金本 报告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未与关 联方 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场的 债券(含 回购 )交
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通利债 B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 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4 月 2 5 日
上年度末
201 3 年 6 月 30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银河金控 500,156,500.00 55.08% 500,156,500.00 46.62%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 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 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4 月 25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 0 1 3 年 1 2 月 3 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北京银行 157,157,698.42 45,429.28 5,694,636.12 178,059.53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利润分配情况
7.4.9.1 利润分配情况——非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情况。
7.4.10 期末(2014 年 4 月 25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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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2014 年 4 月 2 5 日 止,本基 金无 因 从 事 银 行 间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交 易 形成的卖 出 回
购证券款余额。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2014 年 4 月 2 5 日 止,本基 金无 从 事 证 券 交 易所债 券正 回购 交 易 形 成的卖出 回 购
金融资产款余额。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4. 14.1 公允价值
7. 4. 14.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量的 金融 资产 和负 债主 要包括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以及 其他金融 负债,其 因剩 余
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7. 4. 14.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7. 4. 14.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 1 4 年 4 月 25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以 公允 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计 入 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产 中 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 9 0 , 5 5 4 ,750.00 元 ,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 余额为人民币 6 3 4 , 2 9 7 ,486.7 1
元 , 属 于 第 三 层 次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0.00 元 (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4 4 8 , 0 14,178.8 6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 , 2 1 1 , 7 21,440.4 1 元 , 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
人民币 0.00 元) 。
7. 4. 14.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 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
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
间及 限售 期间 不将相关 股票 和债 券的 公允 价值列入 第一 层次;并 根据 估值 调整中采 用的 不可 观察
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共 59 页
7. 4. 14.1.2. 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 基金 持有 的以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当期 损益 的金 融工 具第 三层次公 允价 值本 期未 发
生变动。
§7 年度财 务报表( 转型后)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 F )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 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 号
本期 末
201 4 年 1 2 月 31 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7.4.7.1 2 6 8 , 7 32.58
结算备付金 2, 24 6,374.60
存出保证金 45,21 8 . 4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1 8 8 , 9 61,529.3 1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18 8, 961,529.3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1 , 5 0 0 ,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27 3, 513.88
应收利息 7.4.7.5 5 , 0 4 0 ,700.3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 8 0 , 6 20.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7.4.7.6 -
资产总计 19 8, 516,689.48
负 债 和所有 者权益 附注 号
本期 末
201 4 年 1 2 月 31 日
负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1,800 , 0 0 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共 59 页
应付赎回款 2 4 2 , 5 88.54
应付管理人报酬 56,575 . 7 0
应付托管费 16,16 4 . 4 9
应付销售服务费 7, 58 8.67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3, 03 7. 3 9
应交税费 6 , 3 4 5 ,231.08
应付利息 42,72 7 . 5 4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7.4.7.8 3 7 4 , 6 48.22
负债合计 98,888 , 5 6 1.63
所有 者权益 :
实收基金 7.4.7.9 79,37 7 , 8 6 9.86
未分配利润 7.4.7.10 20,25 0 , 2 5 7.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9,628 , 1 2 7.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 8, 516,689.48
注: 1、 报告截止 日 2 014 年 1 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 净值 1.178 元 , 基金份额 总额 84,5 4 8 , 508.60 份,
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 . 1 6 6 元,份额总额 5 8 , 6 1 8,383.36 份 ; C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2 0 6 元 , 份
额总额 25,930, 1 2 5 . 24 份。
2、本基金由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期限届满转型而成 ,转型日为 2014 年 4 月 26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 F )
本报告期:20 1 4 年 4 月 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 0 1 4 年 12 月 3 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号
本期
201 4 年 4 月 26 日至 201 4 年 1 2 月
31 日
一、 收入 30,90 5 , 4 6 9.29
1. 利息收入 10,761 , 6 0 4.0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1 3 3 , 3 10.04
债券利息收入 10,398 , 2 9 2.8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3 0, 001.17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333 , 2 7 8.0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209, 6 1 1 . 2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1,12 3 , 6 6 6.7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7.4.7.13.5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共 59 页
贵金属投资收益 7.4.7.14 -
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
股利收益 7.4.7.16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7.4.7.17 21,45 6 , 6 5 1.12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 7.4.7.18 20,49 2 . 1 8
减: 二、 费用 3 , 1 2 8 ,297.11
1 .管理人报酬 7.4.10.2.1 1 , 1 9 9 ,972.46
2 .托管费 7.4.10.2.2 3 4 2 , 8 49.21
3 .销售服务费 7.4.10.2.3 87,59 6 . 2 8
4 .交易费用 7.4.7.19 18,07 2 . 6 5
5 .利息支出 1, 16 0,538.22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 16 0,538.22
6 .其他费用 7.4.7.20 3 1 9 , 2 68.29
三、 利润总 额 (亏 损总额 以 “ - ” 号 填列 ) 27,77 7 , 1 7 2.1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 润(净 亏损 以 “ -” 号 填列) 27,77 7 , 1 7 2.1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 F )
本报告期:20 1 4 年 4 月 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 0 1 4 年 12 月 3 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 4 年 4 月 26 日至 20 14 年 1 2 月 31 日
实收 基金 未 分配利 润 所 有 者权益 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8 4 0 , 1 87,473.2 5 67,90 7 , 0 5 7.17 908,094 , 5 3 0 .42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27,77 7 , 1 7 2.18 27, 7 7 7 , 172.18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760, 8 0 9 , 603.39 - 70,524,9 2 2 . 3 3 -83 1 , 3 3 4,525.7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7,245 , 0 1 6.65 866,326.27 18,1 1 1 , 342.92
2.基金赎回款 -778,0 5 4 , 620.04 -71,391,2 4 8 . 6 0 -849 , 4 4 5,868.64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4,90 9 , 0 4 9.03 -4, 9 0 9 , 049.03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共 59 页
“- ”号填列)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79,37 7 , 8 6 9.86 20,25 0 , 2 5 7.99 99, 6 2 8 , 127.8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 . 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 __ __ 尤象都__ __ __ __ __ __ 尤象都__ __ __ __ __刘晓彬__ _ 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 河 通 利 债 券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LOF ) ( 以 下简称“本 基金 ”)由银河 通利 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期 限届 满转型而 成。 银河 通利 分级 债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系 经中 国证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以
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 0 1 2 ] 1 4 9 号《关于核准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
集的批复》 的核准, 由基金管理人银河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 , 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4
月 2 5 日生效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规模 为 2,5 3 7 , 7 43,563.1 4 份 基金 份 额。根 据银 河 通 利 分 级债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合 同的 约 定 , 基 金 合同生 效后 2 年 期届满之 日(即 2014 年 4 月 25 日 )起,银 河
通利 分级 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无 需召 开基 金份额持 有人 大会 ,转 型为 上市开放 式基 金( LOF ) ,基
金 名 称 变 更 为银河通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 F) 。 银河 通利分级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A 类 基金
份 额转换为 银河通 利债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LO F ) C 类基金 份额( 简称 “银河通 利 C 类 份额 ” ) ,
银河通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B 类基金份额转换为银 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 F ) A 类
基金份额 (简称“银河通利 A 类份额”) 。 其中银河通利 A 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在赎回
时 根据 持有 期限收取 赎回 费用 ;银 河通 利 C 类 份额 从 本类 别基金资 产中 计提 销售 服务 费 、 不收取
申 购费用, 对于持 有 期 限 不少 于 3 0 日的基 金份额 的赎 回亦不 收取赎 回费,但对 持有期 限少于 3 0
日的 基金 份额 的赎回收 取赎 回费 。本 基金 为契约型,存 续期 限不 定。 本基 金的基金 管理 人为 银河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注 册登 记机 构为 中国 证券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基 金托管人 为北 京银 行股
份有限公司。
本 基金 的投 资范围为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工具,包 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国家 债券 、金 融
债券、 次级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短期融资券 、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证券、
可转 换债 券、 可分离债 券和 回购 、银 行存 款等金融 工具 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共 59 页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权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
但 可以 参与 A 股 股票(包 括中 小板 、创 业板 及其它经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股票 )的 新股 申购 或
增发 新股 ,并 可持有因 可转 债转 股所 形成 的股票、因所 持股 票所 派发 的权 证以及因 投资 可分 离债
券而 产生 的权 证,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允许 投资 的其 他权 益类 品种(但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 定 ) 。 因 上 述 原 因持有的 股票 和权 证等 资产,本 基金应在 其可 交易 之 日 起 的 30 个 交 易 日
内卖出。
如 法律 法规 或监管机 构以 后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他 品种,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当程 序后 ,可 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 金的投 资组合 比 例为: 投资于 固定 收益类 资产的 比 例不低 于基金 资 产 的 8 0 % ,其中, 投资
于信用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20% ; 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 于基金资产的 20% , 现
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信用债是指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
企业债、 公司债、 金融债 (不含政策性金融债) 、 地方政府债、 次级债、 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 债和
央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 财务 报表 系按照中 国财 政部 颁布 的《 企业会计 准则 —基 本准则》 以及 其后 颁布 及修 订的具
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以下合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 编制, 同时, 对于
在具 体会 计核 算和信息 披露 方面 ,也 参考 了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修订的《证券 投资 基金 会计
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值 业务及份 额净 值计 价有 关事 项的通知 》 、 《证 券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内容与 格式 准则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披 露编 报规 则》 第 3 号《会计 报表 附注 的编 制及 披露 》 、 《证 券投资基 金信 息
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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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若干修订后/新会计准则
20 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制 定 了 《企 业 会计准 则第 39 号— —公 允 价值计 量 》 、 《企 业会计 准
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 》 和 《企业会计准 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 修订了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 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 上述 7 项会计准则均自
20 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2014 年 6 月, 财政部修订 了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 本基金于 2014 年 1 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4 年 4 月 2 6 日 至 2014 年 1 2 月 31 日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在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中披露。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在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中披露。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 4. 6.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 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研究决定 , 自 2008 年 4 月 2 4 日起, 调整证券 (股票 )
交易印花税税率 ,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 国 务 院 批 准,财 政部 、 国 家 税 务总局研 究 决 定 , 自 2008 年 9 月 1 9 日 起,调整 由 出 让 方 按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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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字 [2005 ] 1 0 3 号 文 《 关 于 股 权 分 置 试 点 改 革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的 通知 》的 规定,股 权分 置改 革过 程中 因非流通 股股 东向 流通 股股 东支付对 价而 发生 的股 权转
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7. 4. 6.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 7 8 号 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
定, 自 2 0 0 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 资基金 (封闭式证 券投资基金 , 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 管理
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字 [2005 ] 1 0 3 号 文 《 关 于 股 权 分 置 试 点 改 革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的 通知 》的 规定,股 权分 置改 革中 非流 通股股东 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股东 支付 的股 份 、 现金
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 2008]1 号 文 《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的 规
定, 对证 券投 资基金从 证券 市场 中取 得的 收入,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券 的差 价收入, 股权 的股 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 4. 6.3 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字 [2002 ] 1 2 8 号 文 《 关 于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通 知》 的规 定,对基 金取 得的 股票 的股 息、红利 收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储蓄存 款利 息收 入,
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字 [2005 ] 1 0 3 号 文 《 关 于 股 权 分 置 试 点 改 革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问
题的 通知 》的 规定,股 权分 置改 革中 非流 通股股东 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股东 支付 的股 份 、 现金
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 字 [2008 ] 1 3 2 号 文 《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储 蓄 存 款 利
息 所 得 有 关 个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 , 对 储 蓄存款 利息 所得 暂免
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 [2 01 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 0 1 3 年 1 月 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 发行
和 转让 市场 取得的上 市公 司股 票 , 持股 期 限在 1 个 月以 内(含 1 个 月) 的, 其股 息红 利所得全 额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 在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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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第一大股东、保证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基金管理人第一大股东控制、基金代销机构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4 月 2 6 日 至 2014 年 1 2 月 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银河证券 3,144,169.05 100.00%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4 月 2 6 日 至 2014 年 1 2 月 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银河证券 436,772,378.44 100.00%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4 月 2 6 日 至 2014 年 1 2 月 31 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银河证券 4,262,100,000.00 100.00%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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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 0 1 4 年 4月26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
佣金总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2,862.39 100.00% 2,862.39 100.00%
注: 上述佣金按市场 佣金率计算, 扣除由证券公司 需承担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买 (卖) 经手费 、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 买 (卖) 证管费等) 。 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 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 为本基
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 014 年 4 月 26 日 至 2 014 年 12 月 3 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 19 9,972.4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1 0, 516.23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0.7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管理 费每 日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理人向 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管理费 划付 指令,经 基金
托 管人 复核 后于次月 首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基金 管理 人 ,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4 月 2 6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 014 年 1 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4 2, 849.21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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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 托管 费每 日计提, 按月 支付 。由 基金 管理人向 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托管费 划付 指经 基金 托管
人 复核 后于 次月首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托管 人 ,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 014 年 4 月 26 日 至 2 014 年 12 月 3 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合计
银河基金管理公司 - 167.91 167.91
银河证券 - 245.20 245.20
北京银行 - 4 5,526.20 45,5 2 6 . 20
合计 - 4 5,939.31 45, 9 3 9 . 31
注: 基金 销售 服务费用 于支 付销 售机 构佣 金、基金 的营 销费 用以 及基 金份额持 有人 服务 费等。银
河 通 利 债 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 LOF) A 类 基金份额 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 基 金 份 额 收取销售 服务
费, 年费 率为 0.3%。在 通 常 情况下, 销售 服务 费按 前一 日银河通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的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3% 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 3% / 当年天数
H 为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 F )的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银河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 F )的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 ,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 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
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5 页共 59 页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 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 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 4 年 4 月 26 日至 201 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北京银行 268,732.58 66,711.10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7.4.9 利润分配情况
7.4.9.1 利润分配情况——非货币市场基金
银河通利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权益
登记日
除息日 每1 0份
基金份额分红
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本期利润分
配
合计
备注
场内 场外
1 2014 年 12
月1 7日
2014 年 12
月1 8日
2014 年 12
月1 7日
0.7000 4,121,713.33 7,514.64 4,129,227.97
合
计
- - 0.7000 4,121,713.33 7,514.64 4,129,227.97
通利债 C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权益
登记日
除息日 每1 0份
基金份额分红
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本期利润
分配
合计
备注
场内 场外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6 页共 59 页
1 2014 年 12
月1 7日
2014 年 12
月1 7日
2014 年 12
月1 7日
0.3000 769,698.24 10,122.82 779,821.06
合
计
- - 0.3000 769,698.24 10,122.82 779,821.06
7.4.10 期末(2014 年 12 月 3 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10.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0.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 2 月 31 日止 , 本基金无因从事银 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 回
购证券款余额。
7.4.10.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 2 月 31 日止 ,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 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人民币 91,800,000 . 0 0 元, 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到期 。 该类交易要 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
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
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1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4. 1 4. 1 公允 价 值
7 . 4 . 14 .1 .1 不 以公允 价值计 量的金 融 工具
不以 公 允价值 计 量的金 融 资产 和负 债主 要包 括贷 款和 应 收款项 以 及其他 金 融负债 ,其因 剩余
期限不 长,公允 价 值 与账面 价值相若 。
7 . 4 . 14 .1 .2 以 公允价 值计量 的金融 工 具
7. 4. 14.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 014 年 4 月 2 5 日,本 基金 持有 的 以 公 允价值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当期损 益的 金 融 资 产 中 属于第
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90, 55 4 ,750.00 元,属于 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634 , 2 9 7 ,486.71 元,
属 于 第 三 层 次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0.00 元 ( 于 2013 年 12 月 3 1 日 ,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4 4 8 , 0 14,178.8 6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 , 2 1 1 , 7 21,440.4 1 元 , 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7 页共 59 页
人民币 0.00 元) 。
7. 4. 14.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 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分别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 期间 不将 相关股票 和债 券的 公允 价值 列入第一 层次;并 根据 估值 调整 中采用的 不可 观察 输入
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7. 4. 14.1.2. 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 金持 有的 以公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期损 益的 金融 工具 第三 层次公允 价值 本期 未发 生变
动。
§8 投资组 合报告( 转型前)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824,85 2 , 2 36.71 77.1 2
其中:债券 824,85 2 , 2 36.71 77.1 2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2 ,0 00,000.00 2.9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3,08 6 , 6 81.61 18.0 5
7 其他资产 19 ,6 57,829.15 1.84
8 合计 1,069 , 5 9 6 ,747.4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8 页共 59 页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80,542, 0 0 0 .00 19.8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0,542, 0 0 0 .00 19.88
4 企业债券 363,245, 4 8 6 .71 40.00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29,472, 0 0 0 .00 14.26
7 可转债 151,592 , 7 5 0 .00 1 6.69
8 其他 - -
9 合计 824,852 , 2 3 6 .71 9 0.83
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40207 14 国开 07 1,000 , 0 0 0 1 00,050,0 0 0 . 0 0 11.02
2 113003 重工转债 700,00 0 74,438 , 0 0 0.00 8. 20
3 122610 1 2 乐清债 600,0 0 0 59,05 2 , 0 0 0.00 6 . 5 0
4 110015 石化转债 550,00 0 57,101 , 0 0 0.00 6. 29
5 122717 1 2 泉矿债 500,0 0 0 51,55 6 , 4 3 5.61 5 . 6 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9 页共 59 页
8.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0.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体没 有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或在本 报告 编制 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0.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 60 4,134.3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053 , 6 9 4.7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65 7 , 8 2 9.15
8.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 1 3 0 0 3 重工转债 74,4 3 8 , 000.00 8. 20
2 1 1 0 0 1 5 石化转债 57,1 0 1 , 000.00 6. 29
3 1 1 3 0 0 2 工行转债 10,1 8 8 , 000.00 1. 12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0 页共 59 页
8.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8 投资组 合报告( 转型后)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88,96 1 , 5 29.31 95.1 9
其中:债券 188,96 1 , 5 29.31 95.1 9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00, 0 0 0 .00 0.7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15, 1 0 7 .18 1.27
7 其他各项资产 5,540, 0 5 2 .99 2.79
8 合计 198,5 1 6 , 6 89.48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 % 或 前 2 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1 页共 59 页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0 2 8 中国石化 3,353,78 0 . 3 2 3 . 3 7
注: 本基 金不 直接从二 级市 场买 入股 票、 权证等权 益类 资产,本 期持 有股 票为可转 债转 股所 形成
的股票,并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 30 个交易日内卖出。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 % 或 前 2 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 00028 中国石化 3,144, 1 6 9 .05 3. 16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3,353, 7 8 0 .32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3,144, 1 6 9 .0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1,0 4 0 , 300.00 11.0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1,0 4 0 , 300.00 11.08
4 企业债券 106,528, 0 0 0 .00 106.9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71, 3 9 3 , 229.31 7 1.66
8 其他 - -
9 合计 188,961 , 5 2 9 .31 189.6 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2 页共 59 页
比例(%)
1 1 22755 1 2 潭城建 300,0 0 0 30,81 0 , 0 0 0.00 30.93
2 1 22701 1 2 余城建 200,0 0 0 20,70 0 , 0 0 0.00 20.78
3 1 22677 1 2 江宁债 200,0 0 0 20,54 0 , 0 0 0.00 20.62
4 128 0 0 3 9 1 2 渝粮债 200,0 0 0 20,47 8 , 0 0 0.00 20.55
5 1 22163 1 2 鄂资债 140,0 0 0 14,00 0 , 0 0 0.00 14.0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体没 有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或在本 报告 编制 日
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45,218 . 4 1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3 页共 59 页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7 3, 513.8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 04 0,700.35
5 应收申购款 18 0, 620.3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 , 5 4 0 ,052.99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 1 3 0 0 5 平安转债 9,021,00 0 . 0 0 9 . 0 5
2 1 1 3 0 0 2 工行转债 8,951,40 0 . 0 0 8 . 9 8
3 1 1 0 0 2 0 南山转债 8,376,60 0 . 0 0 8 . 4 1
4 1 1 0 0 2 3 民生转债 6,222,15 0 . 0 0 6 . 2 5
5 1 2 7 0 0 2 徐工转债 5,362,74 9 . 5 5 5 . 3 8
6 1 1 0 0 1 7 中海转债 4,528,80 0 . 0 0 4 . 5 5
7 1 1 0 0 1 5 石化转债 4,047,60 0 . 0 0 4 . 0 6
8 1 1 3 0 0 1 中行转债 3,914,75 0 . 0 0 3 . 9 3
9 1 1 0 0 1 8 国电转债 2,061,50 0 . 0 0 2 . 0 7
10 12 50 89 深机转债 1,899,25 5 . 0 0 1 . 9 1
11 11 00 12 海运转债 415,412. 2 0 0 . 4 2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 信息(转 型前)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4 页共 59 页
份额级
别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
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通利债 A 3 1 0 8 25,94 3 . 7 1 17,44 6 , 1 8 0.11 2 1 . 6 4 % 63,18 6 , 8 7 4.14 7 8 . 3 6 %
通利债 B 446 1 , 8 5 5 ,294.79 7 8 5 , 0 64,743.3 3 9 4 . 8 8 % 42,39 6 , 7 3 2.84 5.12%
合计 3,554 2 5 5 , 5 13.37 8 0 2 , 5 10,923.4 4 8 8 . 3 7 % 1 0 5 , 5 83,606.9 8 1 1 . 6 3 %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银河通利
序
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
例
1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00,156, 5 0 0 .00 65 .7 1%
2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0 1 0 , 250.00 6.57%
3 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0,0 0 4 , 400.00 3.94%
4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资金) 30,0 0 4 , 400.00 3.94%
5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 0 5 , 300.00 2.63%
6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保万能 20,0 0 2 , 600.00 2.63%
7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5,0 0 1 , 700.00 1.97%
8 天风 证 券-光大 -天象量化套利 1 号限额特定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14, 3 3 5 , 900.00 1.88%
9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 10,0 0 0 , 800.00 1.31%
10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九组合 8,283,38 8 . 0 0 1.0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通利债 A 0 .00 0 .0000%
通利债 B 0 .00 0 .0000%
合计 0 .00 0 .0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通利债 A 0
通利债 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通利债 A 0
通利债 B 0
合计 0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5 页共 59 页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 信息(转 型后)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银河通利 176 333, 0 5 9 .00 54,376,531 . 5 3 92.76% 4,241,85 1 . 8 3 7.24%
通利债 C 1,555 16,675. 3 2 2,529 , 0 9 5 .08 9 . 7 5 % 23, 4 0 1 , 030.16 9 0 . 2 5 %
合计 1,731 48,843. 7 4 5 6,905,62 6 . 6 1 67.31 % 27, 6 4 2 , 881.99 3 2 . 6 9 %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银河通利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4,3 7 6 , 531.53 64 .3 1%
2 黎 勇 281,034 . 4 6 0.33%
3 区瑞光 216,336 . 9 2 0.26%
4 马 利 216,199 . 9 3 0.26%
5 王娟娟 179,548 . 3 9 0.21%
6 雷镇之 162,157 . 2 9 0.19%
7 王丽霞 162,142 . 6 1 0.19%
8 司 磊 108,188 . 0 3 0.13%
9 韩 新 108,168 . 4 6 0.13%
1 0 段伟 108,104 . 8 6 0.1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银河通利 0.00 0.0000%
通利债 C 0 .00 0 .0000%
合计 0 .00 0 .0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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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银河通利 0
通利债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银河通利 0
通利债 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转 型前:
单位:份
项目 通利债 A 通利债 B
基金合 同生效日 (2012 年 4 月 25 日) 基金份
额总额
1,776,6 4 2 , 7 29.85 761,1 0 0 , 8 33.2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11,702, 0 3 5 .27 761,10 0 , 8 33.2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32 , 6 1 5,395.31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1,546,41 2 . 6 3 6 6,360,639 . 7 1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0,6 3 3 , 052.59 827,46 1 , 4 73.00
转 型后:
单位:份
项目 银河通利 通利债 C
转型日(20 1 4 年 4 月 26 日 )基金份额总额
827,461 , 4 7 6 .17 8 0,633,05 4 . 2 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27,461, 4 7 6 .17 80,633,054 . 2 5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659,486 . 1 8 1 6,967,32 0 . 3 8
减: 基金合同 生效日起至报 告期期末基金 总赎
回份额
769,502 , 5 7 8 .99 7 1,670,24 9 . 3 9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8, 6 1 8 , 383.36 2 5,930,12 5 . 2 4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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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 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一、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发生以下重大人事变动:
1、 2014 年 1 月 2 1 日在法定报刊 上刊登了 《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离职及 总经理
代行董事长职务的公告》 ,徐旭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尤象都先生代任本公司董事长。
2、 20 1 4 年 5 月 9 日 在法定报刊上刊登了《银 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关于 设立银河资本 资产管
理有 限公司的公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子公
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4 ]356 号) ,核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
3、 20 1 4 年 5 月 9 日 在法定报刊上刊登了《 银河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关于公司董 事 、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及领薪情况的公告》 。
4、 2014 年 6 月 1 0 日在法定报刊 上刊登了 《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任职的 公告》 ,
许国平先生任本公司董事长。
5、 2014 年 7 月 1 0 日在法定报刊 上刊登了 《银河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银河通利债券 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张矛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 理 , 增聘周珊珊为本基金
的基金经理。
6、 20 14 年 8 月 1 3 日在法定报刊上 刊登了 《 银河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督察长任职及变更的 公告 》 ,
董伯儒先生任本公司督察长。
二、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8 页共 59 页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报酬为 90,000 元人民币 。
目前该会计师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 3 年的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 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银河证券 2 3,144,169.05 100.00% 2,862.39 100.00% -
注:1、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标准
(1)实力雄厚;
(2)信誉良好,经营行为规范;
(3)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规范,能满足本基金安全运作的要求;
(4)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 高效、 安全、 便捷的通讯条件 ,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 基金进行证券交易
之需要,并能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 研究实力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职的高素质研究人员, 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支持和
咨询 服务 ,包 括宏观经 济报 告、 行业 分析 报告、市 场分 析报 告 、 证券 分析 报告及其 他报 告等 ,并
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题研究报告;
(6)本基金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选择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程序:
(1)资格考察;
(2)初步确定;
(3)签订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银河通利债券(LOF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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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银河证券 436,772,378.44 100.00% 4,262,100,000.00 100.00%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重要信息
无。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0 1 5年3月2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