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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众B(150102)

利众B: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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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信 利众 分 级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2014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5年3 月28 日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 §1


重 要提 示 1.1 重 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 年3 月23 日复 核 了 本报告 中 的 财务指 标 、 净值表 现 、 利润分 配 情 况、财 务 会 计 报 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3 §2


基 金简 介 2.1 基 金 基本 情 况 基金简称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长信利众 基金主代码 16300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2 月4 日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76,616,028.2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 年4 月26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利众分级债A 长信利众分级债B 下属分级 基金场内简称 利众A 利众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006 15010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总额 67,920,813.04 份 208,695,215.23份 2.2 基 金 产品 说 明 投资目标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是 在 严 格 控 制 投 资 风 险 与 追 求 基 金 资 产 稳 定 增 值 的 前 提 下 , 力 争 为 各 级 投 资 者 谋 求 与 其 风 险 公正匹配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根 据 对 宏 观 经 济 、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走 向 以 及 各 类 资 产 市 场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及 其 演 变 趋 势 的 综 合 分 析 、 比 较 , 首 先 采 用 类 属 配 置 策 略 进 行 大 类 资 产 的 配 置 , 在 此 基 础 上, 再根据对 各类资产风 险收益特征的进一步分析预测, 制定各自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 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长信利众分级债A 低风险、收益稳定 长信利众分级债B 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4 2.3 基 金 管理 人 和 基 金托 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周永刚 廖原 联系电话 021-61009999 021-61618888 电子邮箱 zhouyg@cxfund.com.cn Liaoy03@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566 95528 传真 021-61009800 021-63602540 2.4 信 息 披露 方 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网址 www.cx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 金融中心9 楼 、上海市中山 东一路12号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5 §3


主 要财 务 指 标 、基 金 净 值 表现 及 利 润 分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计 数 据 和 财务 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 和 指标 2014 年 2013 年2 月4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日)-2013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8,883,353.35 16,935,793.38 本期利润 73,228,663.55 -9,762,958.9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992 -0.013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9.95% -1.40% 3.1.2 期 末数 据 和 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600 -0.013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13,622,843.82 685,945,691.0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338 0.970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 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红利再投资费、 基金转换费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 3.2 基 金 净值 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8.46% 0.44% 1.66% 0.17% 6.80% 0.27% 过去六个月 13.67% 0.32% 2.37% 0.13% 11.30% 0.19% 过去一年 19.95% 0.36% 6.54% 0.11% 13.41% 0.25%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今 (2013 年2 月4 日至 2014 年12月31 日) 18.28% 0.27% 2.07% 0.10% 16.21% 0.17%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6 基 准 收 益 率变 动 的 比 较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 基金基准 2013-02-04 2013-05-20 2013-08-22 2013-12-03 2014-03-13 2014-06-19 2014-09-22 2014-12-31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2% -4% 注: 1、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4日, 图示日期为2013年2月4日至2014 年12月31 日; 2、 按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 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每 年 净 值 增 长 率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的比较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 业绩基准 2013 年 2014 年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2% -4%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4日,2013年净值增长率按当年实际存续期计 算。 3.3 其 他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 (2014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7 长信利众分级债A 与长信 利众分级债B 基金份 额配比 0.32545458:1 期末长信利众分级债A 份 额参考净值 1.0192 期末长信利众分级债A 份 额累计参考净值 1.0877 期末长信利众分级债B 份 额参考净值 1.1711 期末长信利众分级债B 份 额累计参考净值 1.1711 长信利众分级债A 约定年 收益率(单利) 4.60% 注: 根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 在 基 金合同生效日当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 时 中 国 人 民银行 公 布 并执行 的 金 融机构 人 民 币1年 期 银 行定期 存 款 基准利 率 设 定 利 众A的首次年收益率; 在利众A的每个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重 新 设 定 利 众A 的 年 收 益 率,且 约 定 收益率 为 单 利。截 至 本 报告期 期 末 ,长信 利 众 分级债A 年 收 益 率为4.60% 。 根据本合同成立后利众A的第三个开放日, 即2014年8月1日中国人民 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3.0% 的1.2 倍 +1.0%(小数点后2位)进行计算。 3.4 过 去 三年 基 金 的 利润 分 配 情 况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4日, 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 未进行利润分配。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8 §4


管 理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理 人 及 基 金经 理 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 人 及 其管 理 基 金 的经 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63号文批准, 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共 同 发 起设立 。 注 册资本1.5 亿 元人 民 币 。目前 股 权 结构为 : 长 江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占49% 、 上 海 海 欣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34.33% 、 武 汉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 16.67%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17只开放式基金, 即长信利息收益 货币、 长信银利精选股票、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 长信双 利优选混合、长信利丰债券、长信恒利优势股票、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 指数 (LOF)、 长信纯债壹号债券、 长信量化先锋股票、 长信美国标准普尔100等权重 指数 (QDII ) 、 长信利鑫分级债、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 长信可转债债券、 长信利 众分级债 、长信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和长信改革红利混合 。 4.1.2 基 金经 理 ( 或 基金 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 助 理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波 本基金、长 信可转债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及长 信利息收益 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3 年2 月4 日 - 7 年 经济学硕士, 上海财经大学 经济学研究生毕业。 曾任太 平 养 老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固定收益投资经理。2011 年 2 月 加 入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任公司, 担任固定收益基 金经理助理, 从事投资研究 工作, 现任本基金、 长信可 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 信 利 息 收 益 开 放 式 证 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 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 新 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本基金基金经理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9 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管 理 人对 报 告 期 内本 基 金 运 作遵 规 守 信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 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 承诺将一如既往 地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 理 人对 报 告 期 内公 平 交 易 情况 的 专 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 制 度 和控 制 方 法 1 、 所 有投资 对 象 的投资 指 令 必须经 由 交 易部门 总 监 或其授 权 人 审核 分 配 至 交易人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 2、公司使用的交易执行软件系统必须具备如下功能: (1 )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发送委托指令; (2 ) 对于多 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 并且市价在限价范围内的, 系统能 够将交易员针对该证券下达的每笔委托自动按 照指令数量 比例分拆为各投资组合的委托指令。 3 、 交 易人员 对 于 接收到 的 交 易指令 依 照 价格优 先 、 时间优 先 的 顺序 执 行 。 在 执 行 多 个 投 资 组 合 在 同 一 时 点 就 同 一 证 券 下 达 的 相 同 方 向 的 交 易 所 投 资 指 令 时,除制度规定的例外指令外,必须开启系统的公平交易开关。 4 、 对 于不同 投 资 组合均 进 行 债券一 级 市 场申购 、 非 公开发 行 股 票申 购 等 非 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交易部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在申购结果产生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令的内容, 包括指令 价格及数量等要素。 5 、 对 于各投 资 组 合以独 立 账 户名义 进 行 申购的 投 资 对象, 除 需 经过 公平性 审核的例外指令外, 申 购获配的证券数量由投资管理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 交易部 门根据证券发行人在指定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申购结果对系统内分配数量进行核准, 数量不符的, 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各投资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0 管理部门的总监及监察稽核部总监。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象, 公司 在获配额度确定后, 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申购价 格相同的投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 确因特殊 原因不能按 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的, 应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 审核通过的, 可以进行相应 分配。 4.3.2 公 平交 易 制 度 的执 行 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 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 已建立 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 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 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3 异 常交 易 行 为 的专 项 说 明 本报告期内, 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 其余各投 资组合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 不涉及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 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 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 析, 未发现异常 情况。 4.4 管 理 人对 报 告 期 内基 金 的 投 资策 略 和 业 绩表 现 说 明 4.4.1 报 告期 内 基 金 投资 策 略 和 运作 分 析 2014 年, 美国经济持续向好, 失业率趋势性回落,QE退出计划有条不紊的实 施, 货币政策选择逐渐进入加息议题; 欧元区经济企稳复苏, 西班牙、 意大利等 国国债收益率逐渐回落到危机前水平, 但失业率仍处于高位; 日本在安倍刺激计 划下经济状况相对稳定, 通缩局面有所缓和。 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速普遍下行, 长 期国债利率高位震荡, 汇率贬值迹象明显, 经济情况变得复杂。 国内方面,2014 年通胀维持低位, 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政策上通过加大基建投资、 放松房地产相 关政策、 实施中国版 “马歇尔计划” 等方式来对冲经济下行风险。 央行公开市场 持续以SLO 、SLF、 逆回购等操作来营造宽松的货币市场环境, 并在年底通过降息 引导实体经济资金成本下行, 政策维稳意图明显。2014 年外汇占款增幅缩窄, 热 钱呈现流出迹象, 人民币汇率区间震荡。 市场方面,2014 年资金面整体宽松, 下 半年随着IPO 重 启 资金价 格 呈 现一定 波 动 ;债券 市 场 呈现牛 市 行 情,利 率 债 收 益 率普遍下行, 受地方融资平台债务清理及中 证登质押新规影响, 年底信用债收益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1 率呈现一定波动;2014年四季度股市大幅 上扬,可转债品种涨幅较大。 报告期内, 本基金继续保持杠杆分级的特点, 整体维持了较高的组合杠杆比 例。2014 年前三季度, 本基金以配制长久期信用债为主, 以长期金融债为辅, 较 好的获得了久期收益; 进入2014 年四季度, 本基金适度调整了债券配置结构, 降 低了组合久期, 增加了中短期产业债配置比例, 考虑到股市好转迹象明显, 适度 加仓可转债资产,并获得了一定投资收益。 4.4.2 报 告期 内 基 金 的业 绩 表 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338元, 本基金之长信利众分级 债A 份额参考净值为1.0192 元,本基金之长信利众分级债B 份额参考净值1.1711 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19.95%,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6.54%。 4.5 管 理 人对 宏 观 经 济、 证 券 市 场及 行 业 走 势的 简 要 展 望 展望未来, 发达经济体经济复苏的势头不改, 美国在2015年可能加息, 国际 资本流动可能进一步加大新兴经济体经济及汇率波动风险。 国内经济 进入改革阵 痛期, 经济面临下行压力, 未来可能继续通过放松性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来缓冲 经济下行风险, 降息、 降准均有一定空间, 但大水漫灌式全面刺激的可能性较小。 随着国际资本流通速度加快, 未来外汇占款波动将继续加 大, 人民币汇率波动幅 度会增强。 就市场而言, 当前下行的经济状况和宽松性货币政策对债市形成一定 支撑,未来利率中枢仍有下行空间,投资级信用债及利率债均具有一定吸引力, 经 济 下 行 周 期 中 信 用 风 险 需 要 重 点 关 注 ; 可 转 债 品 种 享 受 权 益 溢 价 及 稀 缺 性 溢 价,存在较好配置价值。 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保持审慎严谨的态度, 进一步优化投资组合, 争取为投 资人提供安全、稳健的投资收益。 4.6 管 理 人对 报 告 期 内基 金 估 值 程序 等 事 项 的说 明 根 据 中 国 证券 监 督 管 理委 员 会2008年9 月12 日发 布 的[2008]38 号 文 《关 于 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 指导意见》 的规定,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制订了健全、 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成立了估值工作 小组, 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监、 研究发展部总监、 交易管 理部总监、 金融工程部总监、 基金事务部总监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干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2 共同组成。 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券行业工作经验, 熟悉相关法规和估值 方法。 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 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证券有更好的证券估 值方法, 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 估值决策由与会估 值 工 作 小组成 员1/2 以上 多 数 票通过 。 对 于估值 政 策 ,公 司 与 基 金托管 人 充 分 沟 通, 达成一致意见。 审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的 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 未签订与估值相关 的定价服务。 4.7 管 理 人对 报 告 期 内基 金 利 润 分配 情 况 的 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 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 基 金 基金合 同 生 效之日 起3 年内, 不 进 行收益 分 配 ;法律 法 规 或监 管 机 关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 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 在符合 有 关 基金分 红 条 件的前 提 下 ,本基 金 每 年收益 分 配 次数 最 多 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 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投资者 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 分红方式, 如投资 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则按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场内转入、 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投资者不能 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 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3 (4 ) 分红权 益 登 记日申 请 申 购的基 金 份 额不享 受 当 次分红 , 分 红权 益 登 记 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5 ) 基金红 利 发 放日距 离 收 益分配 基 准 日(即 期 末 可供分 配 利 润计 算 截 止 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 ) 基金收 益 分 配基准 日 的 基金份 额 净 值减去 每 单 位基金 份 额 收益 分 配 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8 报 告 期内 管 理 人 对本 基 金 持 有人 数 或 基 金资 产 净 值 预警 情 形 的 说明 无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4 §5


托 管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 托管 人 遵 规 守信 情 况 声 明 本报告期内,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托管人 ” )在 对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 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 净 值 计 算 、 利 润 分 配 等 情 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 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 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未 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对 本 年 度 报告 中 财 务 信息 等 内 容 的真 实 、 准 确和 完 整 发 表意 见 本报告期内, 由长信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 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5 §6


审 计报 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2014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审字第1500288号) ,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6 §7


年 度财 务 报 表 7.1 资 产 负债 表 会计主体: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3,662,079.91 72,244,028.24 结算备付金 8,752,406.40 14,735,068.13 存出保证金 80,738.99 57,286.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31,522,237.70 956,777,376.59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 投资 - -








债券 投资 531,522,237.70 956,777,376.5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 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16,416.40 4,967,704.83 应收利息 13,041,236.09 27,923,050.0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79,175,115.49 1,076,704,514.38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62,309,306.23 325,799,224.5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012,506.91 62,810,365.20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83,539.05 410,349.40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7 应付托管费 52,439.72 117,242.65 应付销售服务费 91,769.56 205,174.70 应付交易 费用 8,583.77 19,897.67 应交税费 1,384,701.30 1,060,749.04 应付利息 80,425.13 25,820.2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29,000.00 310,000.00 负债合计 265,552,271.67 390,758,823.37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72,147,981.26 695,708,650.01 未分配利润 41,474,862.56 -9,762,959.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3,622,843.82 685,945,691.0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79,175,115.49 1,076,704,514.38 注:1 、 报 告 截 止 日2014 年12 月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1.1338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276,616,028.27 份 , 其中 长 信 利 众分 级 债A 基金 份 额 参 考净 值1.0192 元 , 份 额 总 额为67,920,813.04 份, 长信利众分级债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1.1711元, 份额总 额为208,695,215.23 份。 2 、 本 基 金本 报 告 期 为2014 年1 月1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本 基 金 基 金合 同 于 2013年2 月4日起正式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满一个会计年度。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2 月4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89,858,181.17 12,001,403.91 1.利息收入 31,865,470.11 39,130,998.2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23,279.62 1,996,546.42








债券 利息收入 31,183,483.42 35,231,959.26








资产 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57,265.80 -








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201,441.27 1,902,492.56








其他 利息收入 - -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8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填列) 13,388,488.61 -789,546.0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 投资收益 - -








债券 投资收益 13,388,488.61 -789,546.08








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 属投资收益 - -








衍生 工具收益 - -








股利 收益 - -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 填列) 44,345,310.20 -26,698,752.37 4.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258,912.25 358,704.12 减 : 二 、费用 16,629,517.62 21,764,362.90 1 .管理人报 酬 2,582,187.60 4,420,035.42 2 .托管费 737,767.82 1,262,867.10 3 .销售服务 费 1,291,093.85 2,210,017.74 4 .交易费用 23,354.44 18,097.99 5 .利息支出 11,545,791.38 13,421,045.2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1,545,791.38 13,421,045.21 6 .其他费用 449,322.53 432,299.44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 损 总额 以 “- ” 号填 列) 73,228,663.55 -9,762,958.9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 列) 73,228,663.55 -9,762,958.99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起正式生效, 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满一个会计 年度。 7.3 所 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 值 ) 变 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695,708,650.01 -9,762,959.00 685,945,691.01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 73,228,663.55 73,228,663.55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9 润)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 值减少以“- ”号填列) -423,560,668.75 -21,990,841.99 -445,551,510.74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3,088,997.80 204,490.12 3,293,487.92








2.基 金赎回款 -426,649,666.55 -22,195,332.11 -448,844,998.66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72,147,981.26 41,474,862.56 313,622,843.82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2 月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695,708,650.10 - 695,708,650.10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9,762,958.99 -9,762,958.99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 值减少以“- ”号填列) -0.09 -0.01 -0.10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233,827,152.77 5,308,818.56 239,135,971.33








2.基 金赎回款 -233,827,152.86 -5,308,818.57 -239,135,971.43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695,708,650.01 -9,762,959.00 685,945,691.01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起正式生效, 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满一个会计 年度。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田丹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覃波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孙红辉 ————————— 会计机构负责人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0 7.4 报 表 附注 7.4.1 基金 基本情况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08号)批准, 由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 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发售, 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初始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按照不 超过7:3 的份额配比, 分为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级基金份额, 即为利众A 和利众B 。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 利众A和利众B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利众A 在基金 合 同 生效后 每 满6个月 开 放 一次, 接 受 投资者 的 申 购与赎 回 ; 利众B 封 闭 运 作并上 市 交 易。本 基 金 基金合 同 生 效后3 年 期 届满, 本 基 金转换 为 上 市 开 放式基金(LOF) 。 本 基金 的 基 金管理 人 为 长信基 金 管 理有限 责 任 公司, 基 金 托 管 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 信 利 众 分级 债 券A 级自2013 年1月28 日至2013 年1 月29日 募 集 , 长信 利 众 分 级债B 级自2013 年1 月21 日至2013 年1 月25 日 募 集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695,582,194.18 元 , 利 息 转 份 额 人 民 币 126,455.92 元 , 募 集 规 模 为 695,708,650.10 份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已 由 上 海 众 华 沪 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验 证,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3)第1316号验资报告。 经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 以下 简 称 “ 深交 所 ”) 深证 上 字[2013] 第137 号文 审 核 同 意,利众B40,532,618.00份基金份额于2013年4月26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 《长信利众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 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 公司债、 企业债、 次级债、 短期融资券、 政府机构债 、 央行票据、 银行同业存款、 回购、 可转债、 可 分离债、 资 产证券化产品等固定 收 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以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1 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 购或增发新股, 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因所 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品种。 本 基 金 投 资组合 比 例 为:投 资 于 固定收 益 类 资产的 比 例 不低于 基 金 资产的80% ,投 资 于 非 固定收 益 类 资产的 比 例 不高于 基 金 资产的20% , 持有 现 金 或者到 期 日 在 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7.4.2 会 计报 表 的 编 制基 础 本 基 金 以持续 经 营 为 基础 。 本 财务报 表 符 合中华 人 民 共和国 财 政 部(以下简 称 “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 号 《 证 券投资 基 金 信息披 露XBRL 模板 第3 号< 年度 报 告 和半年 度 报 告>》以及中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于2012 年11 月16 日 颁 布 的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会 计 核 算 业 务 指 引》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 循企 业 会 计 准则 及 其 他 有关 规 定 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 基金2014 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 7.4.4 本 报 告 期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 会 计 估 计 与 最 近 一 期 年 度 报 告 相 一 致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 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会计 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7.4.5 会 计政 策 和 会 计估 计 变 更 以及 差 错 更 正的 说 明 7.4.5.1 会计 政 策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颁布/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i)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2 号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以下简称 “ 准则2 号 (2014)”) ; (ii)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以下简称 “准则9号(2014)”);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2 (iii)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第30 号 ——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 以 下 简 称 “ 准则30 号 (2014)”) ; (iv)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 —— 合并财务报表》( 以下简称“ 准则33 号 (2014)”) ; (v)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 “准则39号”); (vi)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以下简称 “准则40号”); (vii)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下简称“准 则41号 ”) ; 同 时 , 本 基金 于2014 年3 月17 日 开始 执 行 财 政部 颁 布 的 《金 融 负 债 与权 益 工 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 财会[2014]13号文”) 以及在2014年度财务报 告 中 开 始执行 财 政 部修订 的 《 企业会 计 准 则第37 号 —— 金融 工 具 列报》( 以 下 简 称“准则37号(2014)”)。 采 用 上 述企业 会 计 准则后 的 主 要会计 政 策 已在附 注3 中列示 。 采 用上 述 企 业 会计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 会计 估 计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 更 正 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7.4.6.1 主要 税 项 说 明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2001]61号文 《关于证券 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 知》 、 财税 字[2002]128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字[2005]11号文 《 关 于 调 整证 券( 股票)交 易 印 花 税税 率 的 通 知》 、 财 税[2005]102 号文 《 关 于 股 息 红 利 个 人所 得 税 有 关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2005]103 号文 《 关 于 股权 分 置 试 点 改 革 有 关 税收 政 策 问 题的 通 知 》 、财 税[2005]107 号 文 《关 于 股 息 红利 有 关 个 人 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 财税[2007]84号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 券( 股票) 交易 印 花 税税率 的 通 知》、 财 税[2008]1 号 文 《财 政 部 、国家 税 务 总 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 本基金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3 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 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和企业所得税。 3)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发 行债券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上 述 收 入 时 代 扣 代 缴20%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对 所 取 得的股 息 红 利收入 按 根 据持股 期 限 差别化 计 算 个人所 得 税 的 应 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 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 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 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5)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 买入 股票不征收股票交 易印花税。 7.4.6.2 应交 税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月31 日 应交债券利息收入所得 税 1,384,701.30元 1,060,749.04 注:该项系基金收到的债券发行人在支付债券利息时未代扣代缴的税费部分。 7.4.7 关 联方 关 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江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7.4.8 本 报告 期 及 上 年度 可 比 期 间的 关 联 方 交易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4 7.4.8.1 通过 关 联 方 交易 单 元 进 行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 易。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2 月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 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 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1,445,229,969.33 75.12% 851,108,938.90 86.28% 7.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2 月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18,612,600,000.00 89.73% 26,093,000,000.00 82.30%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 易。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 关联 方 报 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2 月4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3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582,187.60 4,420,035.42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743,858.94 1,922,937.16 注: 支付基 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5 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2 月4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3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37,767.82 1,262,867.10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长信利众分级债A 长信利众分级债B 合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86,742.80 41,286.04 128,028.8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784.70 324,973.76 332,758.4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3.04 71,253.08 71,716.12 合计 94,990.54 437,512.88 532,503.42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2 月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 年12 月31日 长信利众分级债A 长信利众分级债B 合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373,024.49 40,769.42 413,793.91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718.78 336,769.73 341,488.5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41.02 86,312.31 87,653.33 合计 379,084.29 463,851.46 842,935.75 注: 销售机 构的销售服务费用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逐日计提, 按月支付。 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7.4.8.3 与关 联 方 进 行银 行 间 同 业市 场 的 债 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6 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 长信利众分 级债B)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2 月4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2013年12 月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2 月4 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20,000,900.00 报告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20,000,900.00 - 报告期间 申购/ 买入总份 额 - - 报告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 报告 期间赎回/ 卖出总 份额 - -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0,000,900.00 20,000,900.00 报告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 金总份额比例 7.23% 2.87% 注:1、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4日起正式生效, 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满一个 会计年度。 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费率按本基金基金合同公布的费率 执行。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本报告期末 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外无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 联 方 保 管的 银 行 存 款余 额 及 当 期产 生 的 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2 月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3,662,079.91 253,973.37 72,244,028.24 538,347.78 注: 本基金 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4 年12 月31 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 8,752,406.40元。(2013年12月31 日:人民币14,735,068.13 元) 7.4.8.6 本基 金 在 承 销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 销 证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购入由关联方承销的证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7 券。 7.4.8.7 其他 关 联 交 易事 项 的 说 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 并以一般 交易价格为定价基 础。 7.4.9 期 末(2014 年12 月31日 ) 本基 金 持 有 的流 通 受 限 证券 7.4.9.1 因认 购 新 发/增 发 证 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 持 有 的 暂时 停 牌 等 流通 受 限 股 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9.3 期末 债 券 正 回购 交 易 中 作为 抵 押 的 债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从 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 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85,309,352.03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 (张) 期末估值总额 101466012 14东方园 林MTN002 2015-1-8 98.67 100,000 9,867,000.00 1380198 13镜湖建 投债 2015-1-12 99.99 200,000 19,998,000.00 1382237 13亨通 MTN1 2015-1-12 99.28 70,000 6,949,600.00


1380238 13姜堰发 展债 2015-1-5 100.49 300,000 30,147,000.00


1180119 11自贡债 2015-1-5 101.97 100,000 10,197,000.00 1480499 14高安城 投债 2015-1-5 101.85 100,000 10,185,000.00 合计





870,000 87,343,600.00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 基金从事 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76,999,954.20 元, 于2015年1月5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 求 本 基 金在回 购 期 内持有 的 证 券交易 所 交 易的债 券 和/ 或在 新 质 押式回 购 下 转 入 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8 的余额。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9 §8


投 资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31,522,237.70 91.77 其中:债券 531,522,237.70 91.77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2,414,486.31 5.60 7 其他各项资产 15,238,391.48 2.63 8 合计 579,175,115.49 100.00 8.2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 期内 股 票 投 资组 合 的 重 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2% 或前20名 的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 计卖 出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2% 或前20名 的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 票。 8.4.3 买 入股 票 的 成 本总 额 及 卖 出股 票 的 收 入总 额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30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8.5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0,030,000.00 6.3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0,030,000.00 6.39 4 企业债券 347,825,012.98 110.9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30,120,000.00 9.60 6 中期票据 50,169,000.00 16.00 7 可转债 83,378,224.72 26.59 8 其他 - - 9 合计 531,522,237.70 169.48 8.6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380238 13姜堰发展 债 300,000 30,147,000.00 9.61 2 124589 14海晋交 200,000 21,978,000.00 7.01 3 124655 13宁海02 200,000 21,400,000.00 6.82 4 101457001 14 传化MTN001 200,000 20,446,000.00 6.52 5 110029 浙能转债 145,540 20,369,778.40 6.49 8.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31 8.9 期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股 指期 货 交 易 情况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国 债期 货 交 易 情况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组 合 报 告 附注 8.12.1 报告 期 内 基 金投 资 的 前 十名 证 券 的 发行 主 体 没 有被 监 管 部 门立 案 调 查 , 在 报 告 编 制日 前 一 年 内也 没 有 受 到公 开 谴 责 、处 罚 。 8.12.2 本基 金 本 报 告期 未 投 资 股票 , 不 存 在投 资 的 前 十名 股 票 超 出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 选 股票 库 的 情 形。 8.12.3 期末 其 他 各 项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0,738.99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16,416.4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3,041,236.0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5,238,391.48 8.12.4 期末 持 有 的 处于 转 股 期 的可 转 换 债 券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23 民生转债 10,370,250.00 3.31 2 110015 石化转债 6,974,014.80 2.22 3 110020 南山转债 4,746,740.00 1.51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32 4 110011 歌华转债 1,954,229.10 0.62 5 113001 中行转债 156,590.00 0.05 6 128006 长青转债 130,897.00 0.04 8.12.5 期末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8.12.6 投资 组 合 报 告附 注 的 其 他文 字 描 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 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33 §9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信 息 9.1 期 末 基金 份 额 持 有人 户 数 及 持有 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长信利 众分级 债A 1,140 67,920,813.04 108,980.79


0.16% 67,811,832.25


99.84% 长信利 众分级 债B 303 208,695,215.23 186,023,124.15 89.14% 22,672,091.08 10.86% 合计 1,443 276,616,028.27


186,132,104.94 67.29% 90,483,923.33 32.71% 9.2 期 末 上市 基 金 前 十名 持 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9,300,000.00 41.38% 2 中 国 太 平 洋 财 产 保 险 -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 产品-013C-CT001 深 21,828,519.00 18.32% 3 中 国 太 平 洋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 21,141,724.00 17.75% 4 光 大 证 券 - 光 大 - 光 大 阳 光 避 险 增 值 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5,244,252.00 4.40% 5 太 平 洋 资 管 - 农 业 银 行 - 卓 越 财 富 债 基 增强型产品 4,357,923.00 3.66% 6 光 大 证 券 - 光 大 银 行 - 光 大 阳 光5 号 集 合 资产管理计划 3,998,715.00 3.36% 7 武汉康普常青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158,830.00 1.81% 8 安 信 证 券 - 农 行 - 安 信 理 财1 号 债 券 型 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1,764,226.00 1.48% 9 申万菱信 (上海) 资产-工商银行-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00 0.92% 10 光 大 资 管 - 中 行 - 光 大 阳 光 集 结 号 债 券 分级1 期集合 资产管理计 1,000,000.00 0.84% 注: 长信利众分级债B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长信利众分级债A未上市交易。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34 9.3 期 末 基金 管 理 人 的从 业 人 员 持有 本 基 金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 从业人员持有本 基金 长信利众分级债A 3,607,083.85 1.30% 长信利众分级债B - - 合计 3,607,083.85 1.30% 9.4 期 末 基金 管 理 人 的从 业 人 员 持有 本 开 放 式基 金 份 额 总量 区 间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基 金 投 资 和 研 究 部 门 负 责 人 持 有 本 开 放式基金 长信利众分级债A >100 长信利众分级债B 0 合计 >100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持 有 本开放式基金 长信利众分级债A 0 长信利众分级债B 0 合计 0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35 §10 开 放式 基 金 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2 月4 日) 基金 份额总额 长信利众分级债A 长信利众分级债B 487,013,434.87 208,695,215.2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98,061,300.45 208,695,215.2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293,487.92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48,844,998.66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15,411,023.33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920,813.04 208,695,215.23 注:1 、本基 金 基 金合同 于2013 年2 月4 日起 正式 生 效 ,本报 告 期 为2014 年1 月1 日 至2014 年12月31日。 2 、 本 基金基 金 合 同生效 之 日 起3年 内 , 长信利 众 分 级债A 在 基 金合同 生 效 后 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2014年1月27日第二次开放申购与赎回 ,2014年8月1日第三 次开放申购与赎回 ;长信利众分级债B封闭运作,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36 §11 重 大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大 会 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 人 、 基金 托 管 人 的专 门 基 金 托管 部 门 的 重大 人 事 变 动 11.2.1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管 理 人 的重 大 人 事 变动 本报告期内, 原总经理蒋学杰先生 离职, 覃波先生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 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相应的 《关于基金 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11.2.2 报告 期 内 基 金托 管 人 的 专门 基 金 托 管部 门 的 重 大人 事 变 动 。 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决定, 其资 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原总经 理李桦同志自2014年4月起不再担任其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总经理职务。 11.3 涉 及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财 产、 基 金 托 管业 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没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投 资 策 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本 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 行 审 计的 会 计 师 事务 所 情 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 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 所 审 计 的报 酬 为 人 民币50,000.00 元 , 该 审计 机 构 为 本基 金 提 供 的审 计 服 务 的 连续年限为2年。 11.6 管 理人 、 托 管 人及 其 高 级 管理 人 员 受 稽查 或 处 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 形。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37 11.7 基 金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的 有 关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交 易 单 元 数 量 股票交 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应支付 该券商 的佣金 备 注 成 交 金 额 占 当 期 股 票 成 交 总 额 的 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回 购成交 总额的 比例 佣 金 占 当 期 佣 金 总 量 的 比 例 国泰 君安 1 - - 478,637,369.31 24.88% 2,130,807,000 10.27% - -


长江 证券 1 - - 1,445,229,969.33 75.12% 18,612,600,000 89.73% - -


东方 证券 2 - - - - - - - - - 华泰 联合 1 - - - - - - - - - 东吴 证券 1 - - - - - - - - - 中信 建投 1 - - - - - - - - - 平安 证券 1 - - - - - - - - - 川财 证券 2 - - - - - - - - - 中金 公司 1 - - - - - - - - - 中投 证券 1 - - - - - - - - - 宏源 证券 1 - - - - - - - - - 银河 证券 1 - - - - - - - - - 招商 证券 2 - - - - - - - - - 东兴 证券 2 - - - - - - - - -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38 兴业 证券 1 - - - - - - - - - 申银 万国 1 - - - - - - - - - 中信 证券 1 - - - - - - - - - 国信 证券 1 - - - - - - - - - 湘财 证券 1 - - - - - - - - - 光大 证券 1 - - - - - - - - - 国金 证券 1 - - - - - - - - - 华宝 证券 1 - - - - - - - - - 东北 证券 1 - - - - - - - - - 注:1、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了2个川财证券交易单元, 退租3个交易单元, 分别为 西藏证券、国盛证券和日信证券。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字 1998>29 号) 和 《 关 于完 善 证 券 投资 基 金 交 易席 位 制 度 有关 问 题 的 通知 》 ( 证 监 基金字[2007]48 号) 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 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准: a、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b、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c、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 和有效性); d、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2 )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 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长 信 基 金 管理 有 限 责 任公 司


长信利众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39 二 〇 一 五 年三 月 二 十 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