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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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 中证 中票50 指 数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3 月 28 日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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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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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名称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 券(LOF )
基金主代码 161821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4,701,173.48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 年 01 月 18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 50A 银华 50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1821 16182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490,646,153.03 份 4,055,020.45 份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
手段, 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 力争本基金的净值
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 , 年跟踪误
差不超过2% 。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 采用最优复制法, 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成基
础,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等因素构成组合,并根据本基金资产规模、
日常申赎情况、市场流动性以及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特性、交易惯例等情况,
进行取整和优化, 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为了实 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
的投标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投资于债券 资产,又将其中的
80% 投资于指 数成份券及备选成份券。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中票 50 指数收益率*95%+ 银行活 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
票基金、 混合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 金, 主要采用指数
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中票市
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凌宇翔 王永民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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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66
传真 (010)58163027 (010 )66594942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要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12 月13 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2012 年12 月31 日
银华50A 银华50C 银华50A 银华50C 银华50A 银华50C
本期已实现收
益
4,846,061.09 492,807.84 25,108,869.86 6,212,590.25 4,694,408.19 1,169,176.14
本期利润 5,550,908.11 1,561,198.96 15,912,249.90 5,221,275.90 4,514,041.70 1,120,146.69
加权平均基金
份额本期利润
0.0293 0.0734 0.0213 0.0366 0.0017 0.0015
本期加权平均
净值利润率
2.79% 7.07% 2.10% 3.62% 0.17% 0.15%
本期基金份额
净值增长率
7.97% 7.58% -1.10% -1.30% 0.20% 0.20%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
19,487,676.12 140,813.55 -2,198,669.20 -157,623.45 4,514,041.70 1,120,146.69
期末可供分配
基金份额利润
0.0397 0.0347 -0.0094 -0.0115 0.0017 0.0015
期末基金资产
净值
524,900,246.42 4,316,458.16 230,644,831.16 13,582,600.90 2,668,748,881.57 725,410,378.69
期末基金份额
净值
1.070 1.064 0.991 0.989 1.002 1.002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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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累计期末
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增长率
7.00% 6.40% -0.90% -1.10% 0.20% 0.20%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本报告所 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银华 50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5% 0.29% 1.26% 0.14% -0.51% 0.15%
过去六个月 2.29% 0.21% 2.79% 0.10% -0.50% 0.11%
过去一年 7.97% 0.16% 7.98% 0.09% -0.01% 0.0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7.00% 0.13% 7.72% 0.09% -0.72% 0.04%
银华 50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66% 0.29% 1.26% 0.14% -0.60% 0.15%
过去六个月 2.11% 0.21% 2.79% 0.10% -0.68% 0.11%
过去一年 7.58% 0.16% 7.98% 0.09% -0.40% 0.0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6.40% 0.13% 7.72% 0.09% -1.32% 0.04%
注: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 其 中中证中票 50 债券指数成 份券及其备
选 成份 券的投 资不 低于本 基金 债券资 产 的 80% , 且本 基金持 有 现 金或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的 政 府 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因此 , 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中证中票 50 指数*95%+ 银行活 期
存款利率(税后)*5% 。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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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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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 基金 合同规 定, 本基金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起六个 月为 建仓期 ,建 仓期结 束时 各项资 产 配 置 比
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其 中中证中票 50
债 券指 数成份 券及 其备选 成份 券的投 资不 低于本 基金 债券资 产 的 80% ; 本基 金持有 现金或 到 期 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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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 金 合同 生 效 以 来基 金 每 年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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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注: 本基金于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及 2012 年 12 月13 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2 年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 ,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的 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 民币, 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49% 、 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公 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 44 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 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核 心价值 优选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优 质增 长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富裕 主题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领 先策 略股票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银华 全球 核心优 选 证 券 投
资基金、 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银华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 和 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 100 指数 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信用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 、银华成 长先 锋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中证 等权重 9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 证内 地资源 主题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永泰 积极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 中 小 盘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上证50 等权重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银华中
证中票 50 指 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 华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 30/7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中证 转债 指数增 强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信用季 季红 债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银华中证 800 等 权重指数 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
生中国 企业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多利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银华 永益分 级债 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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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 华活 钱宝货 币市 场基金 、银 华双月 定期 理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高 端制造 业 灵 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惠增 利货币 市场 基金及 银华 回报灵 活配 置定期 开放 混合型 发 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同时 ,本 基金管 理人 管理着 多个 全国社 保基 金、企 业年 金和特 定客 户资产 管 理 投 资
组合。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经惠云女
士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4 年5 月8
日
- 5 年
硕士学位。2009 年 7 月 北京
大 学 毕 业 后 加 盟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类 研 究 员 、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职务, 自 2013 年8 月5 日起
兼 任 银 华 信 用 双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 及 银 华 中 证 成
长股债恒定组合 30/70 指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
2014 年 5 月 8 日起兼任银华
永 兴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具
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葛鹤军先
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4 年10 月
8 日
- 6 年
博士学位。 2008 年至 2011 年
就 职 于 中 诚 信 证 券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 中 诚 信 国 际 信 用 评 级
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加 盟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研 究 员 、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2014 年10 月8 日起任银华 中
证 成 长 股 债 恒 定 组 合 30/7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银 华 信
用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具有从业资格, 国籍:
中国。
赵博文先
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助理
2014 年12 月
11 日
- 3.5 年
硕士学位; 2005 年至 2009 年
任 职 中 国 银 行 北 京 市 分 行 ;
2011 年至2014 年期间任职 于
上 海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研 究 所 ;
2014 年10 月 加盟银华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任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职 务 。 具 有 从 业 资 格 。 国
籍:中国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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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翼女士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2 年12 月
13 日
2014 年 5
月 8 日
7 年
硕士学位; 2006 年至 2010 年
先 后 在 易 方 达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从 事 债 券 交 易 、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及 投 资 等 工 作 , 曾 担 任
过 债 券 交 易 员 、 资 深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员 及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等
职位。2011 年 2 月起任 职于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担 任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职 务 。 自
2012 年 6 月 12 日至 2014 年
5 月8 日期间 担任银华信用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
金经理,自 2013 年 1 月 18
日至2014 年5 月8 日期间 兼
任银华 永 兴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具 有 从 业 资 格 。 国 籍 :
中国。
注:1 、此处 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经惠云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务, 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批准经惠云
女士自 2014 年 10 月 22 日起开始休假。 经惠云女士休假期间, 本基金由另一基金经理葛鹤军先生
单独管理,详情请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基金 管理人 在本 报告 期 内严 格遵守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法 》 、 《 中华 人民 共 和 国证券 投 资
基金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 《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
和其他 有关 法律法 规的 规定, 本 着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 在严格 控 制 风
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无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 基金无违法 、
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 层面 的《银 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公 平交 易制度 》, 对投资 部、 固定收 益部 、量化 投 资 部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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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部 、交 易管理 部、 监察稽 核部 等相关 所有 业务部 门进 行了制 度上 的约束 。该 制度适 用 于 本 基
金管理 人所 管理的 公募 基金、 社保 组合、 企业 年金及 特定 客户资 产管 理组合 等, 规范的 范 围 包 括
但不限 于境 内上市 股票 、债券 的一 级市场 申购 、二级 市场 交易等 投资 管理活 动, 同时包 括 授 权 、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 了 规范 本基 金 管理 人各 投 资组 合的 证 券投 资指 令 的执 行过 程 ,完 善公 平 交易 制度 ,确保各
投资组 合享 有公平 的交 易执行 机会 ,本基 金管 理人根 据《 证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交 易 制 度 指
导意见》 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 制定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
行制度 》 , 规定了 公平 交易的 执行 流程及 特殊 情况的 审批 机制; 明确 了交易 执行 环节的 集中 交 易
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 外 ,为 了加 强 对异 常交 易 行为 的日 常 监控 ,本 基 金管 理人 还 制定 了《 银 华基 金管 理有限公
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 , 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 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 说明、 报备
流程。
对照 2011 年 8 月份新修订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本基 金管理
人又对 上述 制度进 行了 修改完 善, 进一步 修订 了公平 交易 的范围 ,修 订了对 不同 投资组 合 同 日 反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 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 具体控制方法为:1 、 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 易均 通过恒 生交 易系统 实现 ,不掺 杂任 何的人 为判 断,所 有交 易均通 过恒 生投资 系 统 公 平
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 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 、 一般情况下, 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 执行 交易员 以组 合的名 义进 行一级 市 场 申购投 标及 二级市 场交 易,并 确保 非集中 竞 价 交 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 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 、 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 非公
开发行 股票 申购等 以基 金管理 人名 义进行 的交 易,各 投资 组合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地确定 各 投 资 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 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 、 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 O3.2 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 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 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 上 所述 ,本 基 金管 理人 通 过事 前构 建 控制 环境 、 事中 强化 落 实执 行、 事 后进 行双 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4.3.2.1 整体 执行情况说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根 据《 银华 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公平 交 易制 度》 及 相关 配套 制度,在
研究分 析、 投资决 策、 交易执 行、 业绩评 估等 各个环 节, 建立了 健全 有效的 公平 交易执 行 体 系 ,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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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研 究分 析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构建 了 统一 的研 究 平台 ,为 旗 下所 有投 资 组合 公平 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 投 资决 策环 节 ,各 基金 经 理、 投资 经 理严 格遵 守 本基 金管 理 人的 各项 投 资管 理制 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 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按照 “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 事 后监 控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定期 对 股票 交易 情 况进 行分 析 ,并 出具 公 平交 易执 行情况分
析报告 ;另 外,本 基金 管理人 还对 公平交 易制 度的遵 守和 相关业 务流 程的执 行情 况进行 定 期 和 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 基 金管 理人 在 本报 告期 内 严格 执行 了 公平 交易 制 度的 相关 规 定, 未出 现 违反 公平 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 同向 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 (1 日内、3 日内及 5 日内) 同
向交 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置信度为 95% ) 和溢价率占优频率两个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分析
过程及分析结果如下:
报告期内,纳入分析范围的投资组合共有 104 个。本基金管理人首先对上述投资组合进行两
两任意组合, 共产生 5356 对组合, 然后统计任意一对投资组合在同一时间窗内同向交易过同一股
票的情况,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
当时间窗为 1 日时, 共有1099 对投资 组合存在同向交易的情况, 其中有 178 对投资组 合未通
过 T 检验, 进一步计算溢价率为正的概率, 结果显示有 51 对组合的正溢价率占比大于 55% , 其 中
有 25 对均属 于指数基金或量化 专户与其他基金的同日同向交易, 由于我 公司的指数基金或量化专
户的交易均采取组合指令的交易方式进行成交, 因此这 25 对 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剩下
26 对组合的 基金经理均承诺相互间不存在利益输送;
当时间窗为 3 日时, 共有1581 对投资 组合存在同向交易的情况, 其中有 315 对投资组 合未通
过 T 检验, 进一步计算溢价率为正的概率, 结果显示有 99 对组合的正溢价率占比大于 55% , 其 中
有 69 对均属 于指数基金或量化专户与其他基金的同日或相邻日同向交易, 由于我公 司的指 数基金
或量化专户的交易均采取组合指令的交易方式进行成交, 因 此这 69 对组 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
为;剩下 30 对组合的基金经理均承诺相互间不存在利益输送;
当时间窗为 5 日时, 共有1989 对投资 组合存在同向交易的情况, 其中有 433 对投资组 合未通
过 T 检验,进一步计算溢价率为正的概率,结果显示有 153 对组合的正 溢价率占比大于 55% ,其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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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 116 对 均属于指数基金或量化专户与其他基金的同日或相邻日同向交易,由于我公司的指数
基金或量化专户的交易均采取组合指令的交易方式进行成交,因此这 116 对组合间 不存在利益输
送的行为;剩下 37 对组 合的基金经理均承诺相互间不存在利益输送。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所有 投资 组 合参 与的 交 易所 公开 竞 价同 日反 向 交易 成交 较少的单
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有 13 次,原因 是指数型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
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4 年, 各 项改革不断推进, 经济逐渐从 “高速增长”向“中速增长 ”过渡, 宏观经济步入
“ 新常 态 ” ,债券 收益 率从前 期高 点显著 下行 。上半 年, 房地产 市场 出现回 落, 投资增 速 随 之 下
降,工 业增 加值也 降至 个位数 水平 ,市场 对经 济下行 担忧 加剧, 物价 水平以 及银 行间资 金 价 格 整
体维持低位,债券市场逐渐修复 2013 年的影响, 收益率稳步回落。下半年债券市场的波动较大,
随着 7 月初 公布的信贷增速和 M2 数 据超预期, 债券收益率出现了 2 个 月的调整, 但至 9 月份 , 随
着 工业 增加值 、M2 、CPI 等各 项数据 均低 于预期 ,市 场对经 济的 担忧再 度加 剧;在 降低社 会 融资
成本的目标下,央行定向投放基础货币,并在 11 月下调了存 贷款基准利率,货币政策持续放松。
年底 ,受 IPO 发行,交易 所企业债券质押新规影响,债券收益率大幅上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基本复制了指数的风险特征。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 A 级基金份额净值为 1.070 元,本报告期 A 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97% , 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7.98% ; 截至报 告期末, 本基金 C 级基金 份额净值为 1.064 元,
本报告期 C 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58%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7.98% 。 报告期内, 本 基
金日均跟踪误差控制在 0.20% 之内, 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2% 之内。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望 2015 年 , 各项改革有望继续推进, 经济将在新的平台上运行。 首先, 房地产投资放缓后
对经济 增长 的拉动 作用 减弱。 尽管 地方政 府纷 纷调整 了房 地产政 策以 应对地 产销 售减弱 的 压 力 ,
但目前地产销售仍显弱势, 地产投资企稳回升仍需时日。 基建投资方面, 政府在 2014 年底加速 审
批基建投资项目,短期看难有立竿见影之效,政策时滞将导致 2015 年 上半年经济增长压力仍存。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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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商业 银行信 用风 险偏好 不断 降低, 集中 体现于 表外 渠道投 放显 著降温 ,全 社会信 用 扩 张 受
阻。2014 年10 月和 11 月,M2 增速分 别仅为 12.6% 和 12.3% 。
在 通 胀压 力显 著 减弱 以及 降 低企 业融 资 成本 的现 实 需求 下, 预 计货 币政 策 在整 体上 仍将保持
相对宽 松。 因此, 经济 基本面 以及 政策因 素对 债券投 资仍 然相对 有利 ,不过 需要 重点关 注 地 产 销
售的恢 复力 度以及 基建 项目的 投资 进度对 宏观 经济的 影响 ,在信 贷大 幅扩张 之前 ,债券 市 场 的 机
会仍然较大。
本基金将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复制指数基准的风险特征。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管理人 严格 遵守《 企业 会计准 则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会 计核 算 业 务指引 》 以
及中国 证监 会相关 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的约定 ,日 常估值 由基 金管理 人同 基金托 管人 一同进 行 , 基 金
份额净 值由 基金管 理人 完成估 值后 ,经基 金托 管人复 核无 误后由 基金 管理人 对外 公布。 月 末 、 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 基 金管 理人 设 立估 值委 员 会( 委员 包 括估 值业 务 分管 领导 以 及投 资部 、 研究 部、 监察稽核
部、 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 , 负责研究、 指导基金估值业务。 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 基金 日常估 值业 务的基 金会 计均具 有专 业胜任 能力 和相关 工作 经历。 基金 经理不 介 入 基 金
日常估 值业 务;估 值委 员会决 议之 前会与 涉及 基金的 基金 经理进 行充 分沟通 。运 作保障 部 负 责 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 决议。
参 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之 间不 存 在任 何重 大 利益 冲突 ; 本基 金管 理 人未 签约 与 估值 相关 的任何定
价服务。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和基金运作情况,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不 存在 连 续二 十个 工 作日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数 量不 满二 百 人或 者基 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 )在对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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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证券 投资 基 金(LOF) (以下 称 “ 本基金 ”) 的托管 过程 中,严 格遵 守《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及 其
他有关 法律 法规、 基金 合同和 托管 协议的 有关 规定, 不存 在损害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 为 , 完
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托管 人根 据 《证 券投 资 基金 法》 及 其他 有关 法 律法 规、 基 金合 同和 托管协议
的规定 ,对 本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运 作进行 了必 要的监 督, 对基金 资产 净值的 计算 、基金 份 额 申 购
赎回价 格的 计算以 及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认真 地复 核,未 发现 本基金 管理 人存在 损 害 基 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半 年度 报告 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 值表 现 、收 益分 配 情况 、财 务 会计 报告 、 投资 组合 报告等数
据核对无误。 (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注册会计师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 截止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864,788.98 5,378,961.63
结算备付金 6,409,670.39 2,391,450.03
存出保证金 39,946.20 11,296.93
交易性金融资产 785,891,050.00 284,214,278.4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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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投资 785,891,050.00 284,214,278.4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8,509,595.12 6,068,295.2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0,900.00 895.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25.00 -
资产总计 812,735,975.69 298,065,177.81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81,599,339.75 46,476,599.54
应付证券清算款 751,255.81 209,184.50
应付赎回款 53,005.18 6,235,341.87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5,687.06 119,837.46
应付托管费 45,471.92 23,967.49
应付销售服务费 2,317.46 3,580.16
应付交易费用 19,079.55 8,463.21
应交税费 598,719.00 598,719.00
应付利息 64,365.43 22,040.34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40,029.95 140,012.18
负债合计 283,519,271.11 53,837,745.75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494,701,173.48 246,583,724.71
未分配利润 34,515,531.10 -2,356,292.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9,216,704.58 244,227,432.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2,735,975.69 298,065,177.81
注: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华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A 类基金份 额净值人民币 1.070
元, 银华中票50 指数债券(LOF)C 类基金 份额净值人民币 1.064 元; 基金份额 总额 494,701,173.48
份,其中银华中票 50 指 数债券(LOF)A 类基金份额 总额 490,646,153.03 份, 银华中票 50 指数债
券(LOF)C 类 基金份额总额 4,055,020.45 份。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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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12,344,609.25 32,792,165.72
1. 利息收入 15,803,336.22 44,839,244.2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7,659.12 3,914,930.27
债券利息收入 15,685,346.46 39,294,431.4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10,330.64 1,629,882.56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5,257,063.37 -3,380,758.9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257,063.37 -3,380,758.9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1,773,238.14 -10,187,934.31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25,098.26 1,521,614.79
减: 二 、费用 5,232,502.18 11,658,639.92
1 .管理人报 酬 1,006,539.05 4,653,875.12
2 .托管费 217,642.32 930,775.03
3 .销售服务 费 65,736.86 453,033.65
4 .交易费用 17,584.54 43,899.81
5 .利息支出 3,211,709.28 4,789,674.73
其中:卖出 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211,709.28 4,789,674.73
6 .其他费用 713,290.13 787,381.58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以 “- ”
号填列)
7,112,107.07 21,133,525.8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7,112,107.07 21,133,525.80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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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46,583,724.71 -2,356,292.65 244,227,432.06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7,112,107.07 7,112,107.07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248,117,448.77 29,759,716.68 277,877,165.45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548,812,813.35 38,666,221.34 587,479,034.69
2. 基金赎回 款 -300,695,364.58 -8,906,504.66 -309,601,869.24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94,701,173.48 34,515,531.10 529,216,704.58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388,525,071.87 5,634,188.39 3,394,159,260.26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21,133,525.80 21,133,525.80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3,141,941,347.16 -29,124,006.84 -3,171,065,354.00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430,782,066.79 7,453,881.15 438,235,947.94
2. 基金赎回 款 -3,572,723,413.95 -36,577,887.99 -3,609,301,301.94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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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46,583,724.71 -2,356,292.65 244,227,432.0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王立 新______
______ 杨清______
____ 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 ”) ,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2]1358 号《关 于核准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
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募集的 批复》的批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5
日至 2012 年12 月 7 日向 社会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13 日生 效。 本基金为上市契约
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 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
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
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首次募集规模为 2,664,234,839.87 份 A 类基金 份额,724,290,232.00 份 C 类基金 份额,合计
3,388,525,071.87 份基金 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 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 在认购、 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 金份 额类别 的具 体设置 、费 率水平 等由 基金管 理人 确定, 并在 招募说 明书 中公告 。 根 据 基
金销售 情况 ,在符 合法 律法规 且不 损害已 有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权益 的情 况下, 基金 管理人 在 履 行 适
当程序 后可 以增加 新的 基金份 额类 别、或 者在 法律法 规和 基金合 同规 定的范 围内 变更现 有 基 金 份
额类别 的申 购费率 、调 低赎回 费率 或变更 收费 方式、 或 者 停止现 有基 金份额 类别 的销售 等 , 调 整
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主要 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中期
票据、 金融 债、企 业债 、公司 债、 可分离 交易 可转债 的纯 债部分 、短 期融资 券、 回购、 次 级 债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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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 持证 券、期 限在 一年以 内( 含一年 )的 银行存 款, 以及法 律法 规或监 管部 门允许 基 金 投 资
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 (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 权证和 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 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
低于基金资产的 90% , 其 中中证中票 50 债券指数成 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投资不低于本基金债券
资产的 80% ; 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如法 律
法规或 监管 机构以 后允 许基金 投资 其他品 种, 基金管 理人 在履行 适当 程序后 ,可 以将其 纳 入 投 资
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中票 50 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 财 务报 表系 按 照财 政部 颁 布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 以及 其后 颁 布及 修订 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以下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 具
体会计 核算 和信息 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修订 并发布 的《 证券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采用若干修订后/ 新会计 准则
2014 年 1 至 3 月,财政部 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 会计准
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 修订了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 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 薪酬》 、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 务报表列报》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 财务报表》 ; 上述 7 项会 计准则均自
2014 年 7 月1 日起施行。 2014 年 6 月 , 财政部修订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在 2014 年年 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4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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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计政策变 更的说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可参见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7.4.6.1 营业 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 所得 税 若干 优惠 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对 证券 投资基 金从 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 收入 ,包括 买卖 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入 ,股权 的 股 息 、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6.2 个人 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文《 关 于开 放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 有关 税收 问 题 的
通知》 的规 定,对 基金 取得的 股票 的股息 、红 利收入 、债 券的利 息收 入、储 蓄存 款利息 收 入 , 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32 号《财 政 部国 家税 务 总局 关于 储 蓄存 款利 息 所 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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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东北证券 812,603.21 0.66% 3,187,569.62 1.57%
西南证券 106,558,678.92 86.99% 169,165,224.44 83.25%
7.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北证券 229,000,000.00 4.94% 551,400,000.00 4.53%
西南证券 500,000.00 0.01% 5,791,700,000.00 47.57%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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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1,006,539.05 4,653,875.12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77,087.71 1,799,619.05
注: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 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 (自 2014 年12
月 4 日起调 整为 0.30% ) 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 (自 2014 年12 月 4 日起 调整为 0.30%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217,642.32 930,775.03
注 : 基金 托管 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金 托管 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 0.10%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银华 50A 银华 50C 合计
中国银行 - 13,962.73 13,962.73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229.73 25,229.73
合计 - 39,192.46 39,192.46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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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银华 50A 银华 50C 合计
中国银行 - 221,797.45 221,797.45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2,032.12 202,032.12
合计 - 423,829.57 423,829.57
注:基 金销 售服务 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 。基 金销售 服务 费主要 用于 支付销 售机 构佣金 、 以 及 基
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销售服
务费,C 类基 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 。 本基金 C 类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
如下:
H=E×0.30%/ 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 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 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 币元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 - 29,889,598.49 - - 4,998,000.00 419.64
注: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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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1,864,788.98 59,077.57 5,378,961.63 1,714,670.65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需要说明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 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 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 本基金从事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 173,499,339.75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382225 13 陕高 速 MTN2 2015 年 1 月5 日 100.78 400,000 40,312,000.00
1382290 13 玉柴 股 MTN1 2015 年 1 月5 日 99.56 300,000 29,868,000.00
1382132 13 宇通 MTN1 2015 年 1 月5 日 101.63 190,000 19,309,700.00
101460025 14 潍坊滨投
MTN001
2015 年 1 月6 日 103.90 400,000 41,560,000.00
101460015 14 浦东土地
MTN001
2015 年 1 月6 日 102.18 250,000 25,545,000.00
101462015 14 鄂西圈
MTN001
2015 年 1 月6 日 102.81 300,000 30,843,000.00
合计
1,840,000 187,437,700.00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 本基金从事 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 108,100,000.00 元,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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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期内 持有 的质押 式回 购下转 入质 押库的 债券 ,按证 券交 易所规 定的 比例折 算为 标准券 后 , 不 低
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7.4.14.1 公 允价值
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金 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4,463,050.00 元,属于 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771,428,000.00 元,无 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 公允价值 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 基 金政 策为 以 报告 期初 作 为确 定金 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层 次之 间 转换 的时 点 。本 基金 本报告期
持有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融 工具 ,无第 一层 次转入 第二 层次的 金额 ,由第 二层 次转入 第 一 层 次
的金额为人民币 523,050.00 元。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 持有 的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 融工 具 未发 生转 入 或转 出第 三 层次 公允 价值的情
况。
7.4.14.2 承 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 其 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 财 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5 年3 月25 日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785,891,050.00 96.70
其中:债券 785,891,050.00 96.70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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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274,459.37 1.02
7 其他各项资产 18,570,466.32 2.28
8 合计 812,735,975.69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4.3
买 入 股 票的 成 本 总 额及 卖 出 股 票的 收 入 总 额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33,077,700.00 6.25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95,445,350.00 18.0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657,368,000.00 124.22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785,891,050.00 148.50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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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82372 12 水电工MTN1 500,000 50,405,000.00 9.52
2 1382042 13 渝高科MTN2 500,000 49,940,000.00 9.44
3 124435 13 邯城投 400,000 43,000,000.00 8.13
4 101460025 14 潍坊滨投
MTN001
400,000 41,560,000.00 7.85
5 124651 14 杨农发 400,000 41,000,000.00 7.75
8.7 期末按公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所 有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 基 金 投资 的 前 十 名证 券 的 发 行主 体 本 期 不存 在 被 监 管部 门 立 案 调查 ,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前 一 年 内 受到 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情形 。
8.11.2
本 基 金 本报 告 期 末 未持 有 股 票 ,因 此 不 存 在投 资 的 前 十名 股 票 超 出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 选股 票 库 之 外的 情 形 。
8.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9,946.2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8,509,595.12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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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收申购款 20,900.00
6 其他应收款 25.00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570,466.32
8.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 转换债券。
8.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有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银华
50A
323 1,519,028.34 462,499,074.07 94.26% 28,147,078.96 5.74%
银华
50C
57 71,140.71 2,747,252.75 67.75% 1,307,767.70 32.25%
合计 380 1,301,845.19 465,246,326.82 94.05% 29,454,846.66 5.95%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银华 50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陈伟坚 50,000.00 12.50%
2 童炜 46,300.00 11.57%
3 张晓赟 32,823.00 8.20%
4 游通权 30,000.00 7.50%
5 曾青平 30,000.00 7.50%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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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陈锦峰 22,400.00 5.60%
7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20,000.00 5.00%
8 丘小娟 15,800.00 3.95%
9 林思特 14,500.00 3.62%
10 胡葛芳 14,207.00 3.55%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银华 50A 191.39 0.00%
银华 50C 872.49 0.02%
合计
1,063.88 0.00%
注:对 于分 级基金 ,下 属分级 份额 比例的 分母 采用各 自级 别的份 额, 合计数 比例 的分母 采 用 期 末
基金份额总额。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基 金 份 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银华 50A 银华 50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 12 月 13 日)基金
份额总额
2,664,234,839.87 724,290,232.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32,843,500.36 13,740,224.3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08,739,656.89 40,073,156.46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50,937,004.22 49,758,360.36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0,646,153.03 4,055,020.45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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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1.2.1 基金 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2.2 基金 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4 年 2 月 14 日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 2014 年 2 月 13 日起,陈四清先生担
任本行行长。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 基 金 的 审 计 机 构 是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应 支 付 给 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90,000.00 元。 该审计机构已为本基金连续提供了2 年的服务。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 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
情况。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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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新增2 个交
易单元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新增1 个交
易单元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新增2 个交
易单元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1 - - - - -
华鑫证券有限公司 1 - - - - 新增1 个交
易单元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新增1 个交
易单元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 - - -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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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新增1 个交
易单元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注:1 、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向 基金 管理人 提供 高质量 的咨 询服务 ,包 括宏观 经济 报告、 行业 报告、 市场 走向分 析 报 告 、
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 、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 经营机构的选择。 经公司 批准
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45,000,000.00 0.97% - -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31,434.44 4.19% 160,300,000.00 3.46%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11,200,000.00 2.40% -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408,500,000.00 8.81% -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470,600,000.00 10.15% -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831,400,000.00 17.92% -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588,200,000.00 12.68% - - 银华中证中票 50 指数债券(LOF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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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9,300,000.00 0.20% - -
航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123,700,000.00 2.67% - -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华鑫证券有限公司 - - - - -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414,800,000.00 8.94%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91,791.12 4.24% 364,100,000.00 7.85% - -
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64,270.20 0.62% 16,500,000.00 0.36%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13,000,000.00 2.44%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514,678.60 2.87% 409,800,000.00 8.83%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8,911.64 0.42% 13,700,000.00 0.30%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12,603.21 0.66% 229,000,000.00 4.94% -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28,900,000.00 7.09%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6,558,678.92 86.99% 500,000.00 0.01%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12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1 、2014 年 12 月 3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自 2014 年 12 月 4 日起对本基金的管理费
率进行调整,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
2 、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名称由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
更名为托管业务部。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