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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鑫B(150042)

利鑫B: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长 信 利鑫 分 级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邮 政 储 蓄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5年3 月28 日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


重 要提 示 1.1 重 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 年3 月23 日复 核 了 本报告 中 的 财务指 标 、 净值表 现 、 利润分 配 情 况、财 务 会 计 报 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 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


基 金简 介 2.1 基 金 基本 情 况 基金简称 长信利鑫分级债 场内简称 长信利鑫 基金主代码 1630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6 月24日 基金管理人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2,234,206.2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 年9 月23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利鑫分级债A 长信利鑫分级债B 下属分级基金 场内简称 利鑫A 利鑫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004 15004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0,136,113.04 份 212,098,093.19份 2.2 基 金 产品 说 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与追求基金 资产稳定增值的前提下, 力争为各级投资者谋求与其风 险公正匹配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 宏观调控政策走向以及各类资 产市场风险收益特征及其演变趋势的综合分析、比较, 首先采用类属配置策略进行大类资产的配置, 在 此基础 上,再根据对各类资产风险收 益特征的进一步分析预 测,制定各自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 于较低风险的证券投资基金品 种,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 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长信利鑫分级债A 低风险、收益稳定 长信利鑫分级债B 较高风险、较高收益 2.3 基 金 管理 人 和 基 金托 管 人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 姓名 周永刚 胡涛 联系电话 021-61009999 010-68858112 电子邮箱 zhouyg@cxfund.com.cn hutao@psbco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5566 95580 传真 021-61009800 010-68858120 2.4 信 息 披露 方 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cx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 金融中心9 楼 、 北 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 号A 座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3


主 要财 务 指 标 、基 金 净 值 表现 及 利 润 分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计 数 据 和 财务 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 和 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36,743,216.86 24,391,453.37 45,515,725.04 本期利润 66,111,254.25 8,277,158.38 50,594,701.8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868 0.0143 0.082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7.00% 2.74% 9.53% 3.1.2 期 末数 据 和 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 金份额利润 0.2840 0.0841 0.065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56,190,992.91 435,849,869.47 542,841,923.8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3583 1.0841 1.0805 注:1 、本期 已 实 现收益 指 基 金本期 利 息 收入、 投 资 收益、 其 他 收入( 不 含 公 允 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所 述基金 业 绩 指标不 包 括 持有人 认 购 或交易 基 金 的各项 费 用 (例 如 , 封 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红利再投资费、 基金 转换费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值 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 值 增长 率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个月 9.92% 0.70% 2.58% 0.18% 7.34% 0.52% 过去六个月 15.21% 0.49% 4.27% 0.13% 10.94% 0.36% 过去一年 27.00% 0.43% 10.34% 0.11% 16.66% 0.32% 过去三年 42.91% 0.31% 13.78% 0.09% 29.13% 0.22%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1年6 月24 日 至2014 年12 月31日) 47.01% 0.29% 18.75% 0.09% 28.26% 0.20%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基 准 收 益 率变 动 的 比 较 长信利鑫分级债 基金基准 2011-06-24 2011-12-22 2012-06-27 2012-12-20 2013-07-01 2013-12-30 2014-07-03 2014-12-31 45% 40% 35% 30% 25% 20% 15% 10% 5% 0% 注:1、图示日期为2011年6月24 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 按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 建仓期结束 时,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已 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自 基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每年 净 值 增 长率 及 其 与 同期 业 绩 比 较基 准 收 益 率的比较 长信利鑫分级债 业绩基准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5% 20% 15% 10% 5% 0% 注 : 本 基金基 金 合 同生效 日 为2011年6 月24日,2011 年 净值 增 长 率按当 年 实 际 存 续期计算。 3.3 其 他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末(2014年12 月31日) 长信利鑫分级债A 与长信 利鑫分级债B 基金份 额配比 0.23638172:1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期末长信利鑫分级债A 份 额参考净值 1.0008 期末长信利鑫分级债A 份 额累计参考净值 1.1500 期末长信利鑫分级债B 份 额参考净值 1.4428 期末长信利鑫分级债B 份 额累计参考净值 1.4428 长信利鑫分级债A 约定年 收益率(单利) 3.83% 注: 根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 在 基金合同生效日当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届 时 中 国 人 民银行 公 布 并执行 的 金 融机构 人 民 币1年 期 银 行定期 存 款 基准利 率 设 定 利 鑫A的首次年收益率; 在利鑫A的每个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 行 公 布 并 执 行 的 金 融 机 构 人 民 币1 年 期 银 行 定 期 存 款 基 准 利 率 重 新 设 定 利 鑫A 的 年 收 益 率,且 约 定 收益率 为 单 利。截 至 本 报告期 期 末 ,长信 利 鑫 分级债A 年 收 益 率为3.83% , 根据本合同成立后利鑫A的第七个开放日, 即2014年12月23日中国人 民 银 行 公布并 执 行 的金融 机 构 人民币1 年 期银行 定 期 存款基 准 利 率2.75% 的1.1 倍 +0.8%(小数点后2位)进行计算。 3.4 过 去 三年 基 金 的 利润 分 配 情 况 过去三年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4


管 理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理 人 及 基 金经 理 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 人 及 其管 理 基 金 的经 验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 63号文批准, 由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共 同 发 起设立 。 注 册资本1.5 亿 元人 民 币 。目前 股 权 结构为 : 长 江证券 股 份 有 限 公司占49% 、 上 海 海 欣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34.33% 、 武 汉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 16.67%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7只开放式基金, 即长信利息收 益货币、 长信银利精选股票、 长信金利趋势股票、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股票、 长信 双 利 优 选混合 、 长 信利丰 债 券 、长信 恒 利 优势股 票 、 长信中 证 中 央企业100 指数 (LOF)、 长 信 纯债壹号债券、 长信 量化先锋股票、 长信标 普100等权重指数 (QDII)、 长信利鑫分级债、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 长信可转债债券、 长信利众分级债 、 长信 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和长信改革红利 混合。 4.1.2 基 金经 理 ( 或 基金 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 助 理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文琍 本基金、 长信纯债 壹号债券 型证券投 资基金和 长信利息 收益开放 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 基金经 理、公司 固定收益 部副总监 2011 年6 月 24日 - 20 年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 上海财 经大学EMBA毕业, 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 曾任湖北证券公 司交易一部交易员、 长江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事业部主管、 债券事业总部 投资部经理、 固定收益总部 交 易 部 经 理 。2004 年9 月加 入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司, 历任长信利息收益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员、 基金经理助理、 长信利息收 益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金经理职务。 现任固定收 益部副总监、本基金、 长信 纯 债 壹 号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基 金 和 长 信 利 息 收 益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注:1、 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 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 、 证 券从业 年 限 以基金 经 理 进入证 券 业 务相关 机 构 的工作 经 历 为时 间 计 算 标准。 4.2 管 理 人对 报 告 期 内本 基 金 运 作遵 规 守 信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规定, 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 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 承诺将一如既往 地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 理 人对 报 告 期 内公 平 交 易 情况 的 专 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 制 度 和控 制 方 法 1 、 所 有投资 对 象 的投资 指 令 必须经 由 交 易部门 总 监 或其授 权 人 审核 分 配 至 交易人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 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 2、公司使用的交易执行软件系统必须具备如下功能: (1 )严格按照时间顺序发送委托指令; (2 ) 对于多 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 并且市价在限价范围内的, 系统能 够将交易员针对该证券下达的每笔委托自动按 照指令数量比例分拆为各投资组合的委托指令。 3 、 交 易人员 对 于 接收到 的 交 易指令 依 照 价格优 先 、 时间优 先 的 顺序 执 行 。 在 执 行 多 个 投 资 组 合 在 同 一 时 点 就 同 一 证 券 下 达 的 相 同 方 向 的 交 易 所 投 资 指 令 时,除制度规定的例外指令外,必须开启系统的公平交易开关。 4 、 对 于不同 投 资 组合均 进 行 债券一 级 市 场申购 、 非 公开发 行 股 票申 购 等 非 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交易部门必须严格独立接收各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在申购结果产生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各投资指令的内容, 包括指令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价格及数量等要素。 5 、 对 于各投 资 组 合以独 立 账 户名义 进 行 申购的 投 资 对象, 除 需 经过 公 平 性 审核的例外指令外, 申 购获配的证券数量由投资管理系统接收各类证券登记结算 机构发送的数据进行分配。 交易部 门根据证券发行人在指定公开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申购结果对系统内分配数量进行核准, 数量不符的, 应当第一时间告知各投资 管理部门的总监及监察稽核 部总监。 对于以公司名义进行申购的投资对象, 公司 在获配额度确定后, 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 申购价 格相同的投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 确因特殊 原因不能按 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的, 应启动异常交易识别流程, 审核通过的, 可以进行相应 分配。 4.3.2 公 平交 易 制 度 的执 行 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 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 已建立 投资决策体系, 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 并通过工作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 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同时, 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 估和信 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3 异 常交 易 行 为 的专 项 说 明 本报告期内, 除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 其余各投 资组合均未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 不涉及成 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 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 未发现异 常情况。 4.4 管 理 人对 报 告 期 内基 金 的 投 资策 略 和 业 绩表 现 说 明 4.4.1 报 告期 内 基 金 投资 策 略 和 运作 分 析 2014 年一季度, 债券市场一改2013年颓势, 在流动性和基本面的双重支撑下, 价格出现较大幅度反弹。2014年 二季度, 市场继续一帆风顺, 在基本面和资金面 配合的背景下, 收益率基本呈现趋势下行的态势。 政府决策层对经济增长的底线 不断抬高, 从今年两会 “经济增长目标是7.5%左右” , 到 李克强总理访问欧洲时 提出 “ 将确保底线7.5%” ; 同时 , 进入2014年二季度政策投放节奏明显加快, 各 项微型和定向刺激计划不断推出, 直接推动了债市明显走牛。2014年三季度, 在 央行加码支农再贷款、 通过公开市场操作稳定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 债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券市场收益率曲线平坦化下行。2014年四季度经济下行压力仍存, 对债券市场形 成支撑,市场处于9月初以来的牛市行情之 中,但年末震荡加剧。 2014 年一季度, 我们增持了部分中长期利率债和企业债, 对债券投资采取加 长 久 期 策略;2014 年 二季 度 , 基本维 持 原 有久期 仓 位 ,只在6 月 末配合 基 金 打 开 申购赎回, 卖出了部分债券, 以备基金流动性支持。2014 年三季度开始, 增持了 部分长期利率债和可转债, 进行了相应波段操作, 以提升基金收益弹性与流动性 需求。 4.4.2 报 告期 内 基 金 的业 绩 表 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583元, 累计份额净值为1.3868 元 ; 本 基金之 长 信 利鑫分 级 债A份额 参 考 净值为1.0008 元, 累 计 份额参 考 净 值为 1.1500 元 ;本 基 金 之 长信 利 鑫 分 级债B 份 额 参考 净 值1.4428 元 , 累 计份 额 参 考 净 值为1.4428 元。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7.00%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为10.34%。 4.5 管 理 人对 宏 观 经 济、 证 券 市 场及 行 业 走 势的 简 要 展 望 2014 年 中 国 政 府 尽 管 出 台 了 许 多 针 对 经 济 的 微 刺 激 和 稳 增 长 措 施 , 且2015 年政府托底的力度会进一步加大, 但内外交困的局面不会出现根本性的变化。 一 季度, 经济大概率将延续下行势头, 内需不足、 外需不稳、 传统工业和房地产产 能出清尚未结束, 经济增长将继续减速。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明确了2015年经济工 作的 “五项主要任务” , 稳增长成为任务之首, 我们认为政府稳增长底线思维依 然存在, 经济大幅下行的可能性较小, 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同时发力, 中央加杠杆 加 大 基 建 投 资 。 在 经 济 下 行 压 力 较 大 和 通 胀 上 行 潜 在 风 险 较 低 的 背 景 下 ,2015 年的货币政策不管从数量还是价格方面都需要全面放松。 债券市场将在震荡中维 持慢牛。 我们将采取谨慎 的态度进行投资, 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 密切关注国内外经 济局势变化, 需要重点规避信用风险, 努力抓住市场结构性机会和波段行情。 在 基金的日常投资中,将继续秉承诚信、专业、负责的精神,密切关注政 策节奏, 更好地把握投资机会,争取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6 管 理 人对 报 告 期 内基 金 估 值 程序 等 事 项 的说 明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根 据 中 国 证券 监 督 管 理委 员 会2008年9 月12 日发 布 的 【2008 】38 号 文《 关 于 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制订了健全、 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成立了估值工 作小组, 小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监、 研究发展部总监、 交易 管理部总监、 金融工程部总监、 基金事务部总监以及基金事务部至少一名业务骨 干共同组成。 相关参与人员都具有丰富的证 券行业工作经验, 熟悉相关法规和估 值方法。 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 如果基金经理认为某证券有更好的证券 估值方法, 可以申请公司估值工作小组对某证券进行专项评估。 估值决策由与会 估 值 工 作小组 成 员1/2以 上 多 数票通 过 。 对于估 值 政 策,公 司 与 基金托 管 人 充 分 沟通, 达成一致意见。 审计本基金的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 的适当性。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报告期内, 未签订与估值相关 的定价服务。 4.7 管 理 人对 报 告 期 内基 金 利 润 分配 情 况 的 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以及基金实 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 基 金 基金合 同 生 效之日 起5 年内, 不 进 行收益 分 配 ;法律 法 规 或监 管 机 关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 在符合 有 关 基金分 红 条 件的前 提 下 ,本基 金 每 年收益 分 配 次数 最 多 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3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 场外转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 投资 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投资者 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 分红方式, 如投资者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则按默认的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 金分红; 场内转入、 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投资者不能 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 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4 ) 分红权 益 登 记日申 请 申 购的基 金 份 额不享 受 当 次分红 , 分 红权 益 登 记 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5 ) 基金红 利 发 放日距 离 收 益分配 基 准 日(即 期 末 可供分 配 利 润计 算 截 止 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 ) 基金收 益 分 配基准 日 的 基金份 额 净 值减去 每 单 位基金 份 额 收益 分 配 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8 报 告 期内 管 理 人 对本 基 金 持 有人 数 或 基 金资 产 净 值 预警 情 况 的 说明 无。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5


托 管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 托管 人 遵 规 守信 情 况 声 明 基金 托管人依据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与 《长信利 鑫 分 级 债券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托 管协议 》 , 自2011 年6 月24 日 起 托 管长信 利 鑫 分 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 “ 本基金”)的全部资产。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 诚信、 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 不存在损害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 人对 报 告 期 内本 基 金 投 资运 作 遵 规 守信 、 净 值 计算 、 利 润 分配 等 情 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 对基金 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收益的计算、 基 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复核和审查, 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本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对 本 年 度 报告 中 财 务 信息 等 内 容 的真 实 、 准 确和 完 整 发 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认为其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6


审 计报 告 本报告期本基金2014年度财务报告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 注册会 计 师 出 具 了无 保 留 意 见的 审 计 报 告 ( 毕 马 威 华振 审 字 第1500269 号) ,投资者可 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7


年 度财 务 报 表 7.1 资 产 负债 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5,949,606.03 12,129,645.37 结算备付金 3,954,067.20 4,145,713.60 存出保证金 89,385.92 53,665.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632,253,679.99 455,480,629.05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 投资 - -








债券 投资 632,253,679.99 455,480,629.05


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 - -








贵金 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215.00 158,239,157.36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9,168,096.05 应收利息 16,647,129.19 12,589,851.9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78,894,083.33 661,806,759.22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20,918,941.87 224,292,479.74 应付证券清算款 558,625.02 -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5,025.82 378,589.26 应付托管费 67,150.24 108,168.40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7,512.94 189,294.64 应付交易费用 17,406.87 40,971.72 应交税费 372,959.00 544,266.92 应付利息 74,121.40 57,271.81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41,347.26 345,847.26 负债合计 322,703,090.42 225,956,889.75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62,234,206.23 402,042,852.69 未分配利润 93,956,786.68 33,807,016.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6,190,992.91 435,849,869.4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78,894,083.33 661,806,759.22 注 : 报 告 截 止 日2014 年12 月31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1.3583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262,234,206.23 份 , 其中 长 信 利 鑫分 级 债A 基金 份 额 参 考净 值1.0008 元 , 份 额 总 额为50,136,113.04 份, 长信利鑫分级债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1.4428元, 份额总 额为212,098,093.19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 31日 一、收入 83,952,513.83 29,794,172.09 1.利息收入 36,526,391.84 42,927,688.5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80,731.69 179,505.31








债券 利息收入 34,396,123.51 37,053,814.98








资产 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57,265.80 -








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892,270.84 5,694,368.21








其他 利息收入 - -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填列) 18,058,084.60 2,980,778.5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 投资收益 - -








债券 投资收益 18,058,084.60 2,980,778.58








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 属投资收益 - -








衍生 工具收益 - -








股利 收益 - -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29,368,037.39 -16,114,294.99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 - 减 : 二 、费用 17,841,259.58 21,517,013.71 1 .管理人报 酬 2,919,532.10 4,383,489.25 2 .托管费 834,152.06 1,252,425.61 3 .销售服务 费 1,459,765.95 2,191,744.63 4 .交易费用 40,560.49 32,747.91 5 .利息支出 12,160,748.98 13,230,206.3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2,160,748.98 13,230,206.31 6 .其他费用 426,500.00 426,400.00 三 、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额 以 “- ” 号填列) 66,111,254.25 8,277,158.3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列) 66,111,254.25 8,277,158.38 7.3 所 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 值 ) 变 动表 会计主体: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年1月1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02,042,852.69 33,807,016.78 435,849,869.47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66,111,254.25 66,111,254.25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139,808,646.46 - -139,808,646.46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25,398,935.10 - 25,398,935.10








2.基 金赎回款 -165,207,581.56 - -165,207,581.56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份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5,961,484.35 -5,961,484.35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62,234,206.23 93,956,786.68 356,190,992.91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502,376,316.26 40,465,607.57 542,841,923.83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基金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8,277,158.38 8,277,158.3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100,333,463.57 - -100,333,463.57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343,889,563.52 - 343,889,563.52








2.基 金赎回款 -444,223,027.09 - -444,223,027.09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14,935,749.17 -14,935,749.17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02,042,852.69 33,807,016.78 435,849,869.47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金额为长信利鑫分级债A开放日折算金额。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 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田丹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覃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孙红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 表 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 情 况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 募 集 的批复 》( 证监许 可 【2011】603 号)批准 , 由 长信基 金 管 理有限 责 任 公 司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 金 合同》 发 售 ,基金 合 同 于2011 年6 月24 日 生 效 。本基 金 为 契 约 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初始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按 照不超过2:1 的 份 额配比 , 分 为预期 收 益 和预期 风 险 不同的 两 级 基金份 额 , 即 为 利鑫A和 利鑫B 。本 基金 基 金合 同生 效 之日 起5 年 内, 利鑫A 和利 鑫B的 基 金资 产合 并运作。 利鑫A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 利鑫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5年期届满, 本基金转换为上 市 开 放 式基金(LOF) 。本 基 金 的基金 管 理 人为长 信 基 金管理 有 限 责任公 司 , 基 金 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邮储银行”)。 本基金于2011 年6 月8 日至2011 年6 月17 日 募 集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636,194,290.75 元 , 利 息 转 份 额 人 民 币 288,734.33 元 , 募 集 规 模 为 636,483,025.08 份 。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已 由 上 海 众 华 沪 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验 证,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1)第4186号验资报告。 经 深 圳 证 券交 易 所( 以下 简 称 “ 深交 所 ”) 深证 上 字 【2011 】 第290号文审核 同 意 , 利 鑫B 81,608,171.00 份 基 金 份 额 于2011 年9 月23 日 在 深 交 所 挂 牌 上 市 交 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 《长信利鑫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 金主要投资于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 公司债、 企业债、 次级债、 短期融资券、 政府机构债 、 央行票据、 银行同业存款、 回购、 可转债、 可 分离债、 资 产证券化产品等固定 收 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以 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因所 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 产生的权证等非固定收益类品种。 本 基 金 投 资组合 比 例 为:投 资 于 固定收 益 类 资产的 比 例 不低于 基 金 资产的80% ,投 资 于 非 固定收 益 类 资产的 比 例 不高于 基 金 资产的20% , 持有 现 金 或者到 期 日 在 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出现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二个工作日, 报中国证 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备案 。


7.4.2 会 计报 表 的 编 制基 础 本 基 金 以持续 经 营 为基础 。 本 财务报 表 符 合 中华 人 民 共和国 财 政 部(以下简 称 “ 财 政部 ”) 于2006年2 月15日颁 布 的 《企业 会 计 准则- 基 本 准则》 和38 项具 体 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以 下 合 称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的 要 求 编 制 , 同 时 亦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告 [2010]5 号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 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 年11月16日颁布的 《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 务指引》编制。 7.4.3 遵循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及 其 他 有关 规 定 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4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7.4.4 本 报告 期 所 采 用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与 最 近 一 期年 度 报 告 相一 致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发生变更, 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会计 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7.4.5 会 计政 策 和 会 计估 计 变 更 以及 差 错 更 正的 说 明 7.4.5.1 会计 政 策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下述财政部新颁布/ 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i)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2 号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以下简称 “ 准则2 号 (2014)”) ; (ii)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 职工薪酬》(以下简称 “准则9号(2014)”); (iii)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30 号 ——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 以 下 简 称 “ 准则30 号 (2014)”) ; (iv) 《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 —— 合并财务报表》( 以下简称“ 准则33 号 (2014)”) ; (v)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 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 “准则39号”); (vi)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 ——合营安排》(以下简称 “准则40号”); (vii)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以下简称“准 则41号 ”) 。 同 时 , 本 基金 于2014 年3 月17 日 开始 执 行 财 政部 颁 布 的 《金 融 负 债 与权 益 工 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 财会[2014]13号文”) 以及在2014年度财务报 告 中 开 始执行 财 政 部修订 的 《 企业会 计 准 则第37 号 —— 金融 工 具 列报》( 以 下 简 称“准则37号(2014)”)。 7.4.5.2 会计 估 计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过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 更 正 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年度未发生过重大会计差错。 7.4.6 税项 7.4.6.1 本基 金 适 用 的主 要 税 项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 题 的 通 知 》、 财 税 字[2002]128 号文 《 关 于 开放 式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有 关税 收 问 题 的 通知》 、 财 税[2004]78号文 《关于 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 得 税 政 策 有关 问 题 的 通知 》 、 财 税[2005]103 号 文 《 关 于股 权 分 置 试点 改 革 有 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上证交字[2008]16号 《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 率 相 关 工作的 通 知 》 及深 圳 证 券交易 所 于2008年9 月18 日发 布 的 《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做 好证 券 交 易 印花 税 征 收 方式 调 整 工 作的 通 知 》 、财 税[2008]1 号文《财 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 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 证 券 投资 基 金 管 理人 运 用 基 金买 卖 股 票 、债 券 的 差 价收 入 暂 免 征收 营 业 税和企业所得税。 (c) 基 金 作为 流 通 股 股东 在 股 权 分置 改 革 过 程中 收 到 由 非流 通 股 股 东支 付 的 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 税和个人所得税。 (d) 对 基 金取 得 的 股 票的 股 息 、 红利 收 入 , 债券 的 利 息 收入 , 由 上 市公 司 、 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 自2013年1 月1 日 起,对 所 取 得的股 息 红 利收入 根 据 持股期 限 差 别化计 算 个 人所得 税 的 应 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 (含1个月) 的, 其股 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 的, 暂 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 ; 持 股期限 超 过1年的 , 暂 减按25% 计 入 应纳 税 所 得额, 上 述 所得统 一 适 用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e) 基 金 卖出 股 票 按0.1% 的 税 率 缴纳 股 票 交 易印 花 税 , 买入 股 票 不 征收 股 票 交易印花税。 (f) 对 投 资者( 包 括个人 和 机 构投资 者) 从基金 分 配 中取得 的 收 入,暂 不 征 收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6.2 应交 税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月31 日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应交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 372,959.00 544,266.92 注:该项系基金收到的债券发行人在支付债券利息时未代扣代缴的税费部分。 7.4.7 关 联方 关 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中国邮储 银行 基金托管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长信五矿信托1 号投资组 合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长信五矿信托2 号投资组 合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长信五矿信托4 号投资组 合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特定 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7.4.8 本 报告 期 及 上 年度 可 比 期 间的 关 联 方 交易 7.4.8.1 通过 关 联 方 交易 单 元 进 行 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 易。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 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 交总额的比例 长江证券 1,124,986,420.76 84.49% 1,380,830,012.58 90.42% 7.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 购成交总额的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 购成交总额的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比例 比例 长江证券 8,566,200,000.00 90.58% 6,047,000,000.00 79.05%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没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 易。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 年度可比 期间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7.4.8.2 关联 方 报 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919,532.10 4,383,489.25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405,196.20 1,038,965.27 注: 支付基 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12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834,152.06 1,252,425.61 注 : 支 付基金 托 管 人中国 邮 储 银行的 基 金 托管费 按 前 一日基 金 资 产净值0.20% 的 年费率确认,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当年天数 7.4.8.2.3 销 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长信利鑫分级债A 长信利鑫分级债B 合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9,225.49 2,376.56 461,602.05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893.43 152,863.34 169,756.77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1.32 1,332.42 1,893.74 合计 476,680.24 156,572.32 633,252.5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长信利鑫分级债A 长信利鑫分级债B 合计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75,732.04 2,496.80 1,178,228.8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2,390.33 89,908.19 112,298.5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52.44 14,138.60 15,691.04 合计 1,199,674.81 106,543.59 1,306,218.40 注: 销售机 构的销售服务费用按前一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逐日计提, 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5%/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 联 方 进 行银 行 间 同 业市 场 的 债 券( 含回购) 交易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各关联方 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邮储银行 - - - - 50,000,000.00 14,580.82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各关联方 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邮储银行 - - - - - - 7.4.8.4 各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一 年度可比 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月31 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长信利鑫分 级债 A) 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 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 长信利鑫分 级债 A) 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 例 长信五矿信托1 号 0.00 0.00 1,735,327.39 0.43%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投资组合 长信五矿信托2 号 投资组合 0.00 0.00 3,674,810.95 0.91% 长信五矿信托4 号 投资组合 0.00 0.00 3,674,810.95 0.91%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月31 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长信利鑫分 级债 B) 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 例 持有的基金份额 ( 长信利鑫分 级债 B) 持有的基金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 例 长江证券-交行 -长江证券超越 理财可转债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 0.00 0.00 0.00 0.00 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注: 长江证 券-交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可转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为基金管理人 的股东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4.8.5 由关 联 方 保 管的 银 行 存 款余 额 及 当 期产 生 的 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15,949,606.03 110,551.25 12,129,645.37 121,884.52 注: 本基金通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 转存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 于2014年12月31日的相关余额为人 民币3,954,067.20 元。(2013年:人民币4,145,713.60 元)。 7.4.8.6 本基 金 在 承 销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 销 证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及上一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由关联方承销 的证券。 7.4.8.7 其他 关 联 交 易事 项 的 说 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 并以一般 交易价格为定价基 础。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7.4.9 期 末(2014 年12 月31日 ) 本基 金 持 有 的流 通 受 限 证券 7.4.9.1 因认 购 新 发/增 发 证 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 券 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网下配售, 可与发行 人、 承销商自主约定网下配售股票的持有期限。 持有期自公开 发行的股票上市之 日起计算。 在持有期内的股票为流动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基金通过网 上申购获配的新股或认购的新发或增发债券, 从新股获配日或债券成功认购日至 该证券上市日期间, 为流通受限制而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 此外, 基金还可作为 特定投资者, 认购由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规范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所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于2014年12月31日, 本 基金未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 持有受上述规定约束 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 持 有 的 暂时 停 牌 等 流通 受 限 股 票 本基金期本报告期 末未持有股票。 7.4.9.3 期末 债 券 正 回购 交 易 中 作为 抵 押 的 债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从 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 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117,418,983.87 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011488004 14豫投资 SCP004 2015-1-5 99.84 500,000 49,920,000.00 041460091 14 闽投 CP002 2015-1-5 100.31 80,000 8,024,800.00 041460091 14 闽投 CP002 2015-1-5 100.31 110,000 11,034,100.00 041460091 14 闽投 CP002 2015-1-6 100.31 100,000 10,031,000.00 1480046 14锦开发 债02 2015-1-6 105.61 100,000 10,561,000.00 1480192 14宁国债 2015-1-6 105.28 100,000 10,528,000.00 1480219 14桐庐债 2015-1-6 106.17 100,000 10,617,000.00 1480495 14嘉峪关 债 2015-1-7 101.52 80,000 8,121,600.00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480498 14仁寿债 2015-1-7 103.27 20,000 2,065,400.00 合计





1,190,000 120,902,900.00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4年12月31日止, 本基金从 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 交易 形 成 的 卖 出 回 购 证 券 款 余 额203,499,958.00 元, 于2015 年1 月5 日、2015 年1 月6 日、2015 年1 月8 日、2015 年1 月9 日、2015 年1月12 日 、2015 年1 月13 日 和2015 年1 月14 日 到期。 该 类 交易要 求 本 基金在 回 购 期内持 有 的 证券交 易 所 交易的 债 券 和/ 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 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8


投 资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632,253,679.99 93.13 其中:债券 632,253,679.99 93.13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215.00 1.4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903,673.23 2.93 7 其他各项资产 16,736,515.11 2.47 8 合计 678,894,083.33 100.00 8.2 报 告 期末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 期内 股 票 投 资组 合 的 重 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2% 或前20名 的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买入股票。 8.4.2 累 计卖 出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2% 或前20名 的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卖出股票。 8.4.3 买 入股 票 的 成 本总 额 及 卖 出股 票 的 收 入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 资股票。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8.5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73,438,000.00 20.6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73,438,000.00 20.62 4 企业债券 379,658,126.09 106.5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25,191,500.00 35.15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53,966,053.90 15.15 8 其他 - - 9 合计 632,253,679.99 177.50 8.6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041460091 14闽投CP002 500,000 50,155,000.00 14.08 2 011488004 14豫投资 SCP004 500,000 49,920,000.00 14.01 3 140213 14国开13 300,000 30,000,000.00 8.42 4 140205 14国开05 200,000 22,758,000.00 6.39 5 122762 11吴江债 200,000 21,400,000.00 6.01 8.7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 期末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前 五 名 贵 金属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 证。 8.10 报 告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股 指期 货 交 易 情况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国 债期 货 交 易 情况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 资组 合 报 告 附注 8.12.1 本基 金 投 资 的前 十 名 证 券的 发 行 主 体本 报 告 期 未出 现 被 监 管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报 告 编 制 日前 一 年 内 受到 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情形 。 8.12.2 本基 金 本 报 告期 未 投 资 股票 , 不 存 在投 资 的 前 十名 股 票 超 出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 选 股票 库 的 情 形 。 8.12.3 期末 其 他 各 项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89,385.9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6,647,129.1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736,515.11 8.12.4 期末 持 有 的 处于 转 股 期 的可 转 换 债 券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22 同仁转债 14,954,100.00 4.20 2 110023 民生转债 8,918,415.00 2.50 3 113001 中行转债 1,565,900.00 0.44 4 110015 石化转债 1,349,200.00 0.38 8.12.5 期末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票。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8.12.6 投资 组 合 报 告附 注 的 其 他文 字 描 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9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信 息 9.1 期 末 基金 份 额 持 有人 户 数 及 持有 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 人户 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长信利 鑫分级 债A 2,642 18,976.58 0 0 50,136,113.04 100% 长信利 鑫分级 债B 372 570,156.16 199,931,747.85 94.26% 12,166,345.34 5.74% 合计 3,014 87,005.38 199,931,747.85 76.24% 62,302,458.38 23.76% 9.2 期 末 上市 基 金 前 十名 持 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中 国 太 平 洋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6,462,723.00


24.32% 2 中 国 太 平 洋 财 产 保 险 -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产品-013C-CT001 深 38,223,635.00


20.01% 3 中 国 太 保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本 级 - 集团自有资金-012G-ZY001 15,206,592.00


7.96% 4 中国平安 人 寿保险股 份 有限公司-UL权 益 10,000,450.00


5.23% 5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三组合 9,394,210.00


4.92% 6 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7,084,698.00


3.71% 7 光 大 资 管 - 中 行 - 光 大 阳 光 集 结 号 债 券分级1 期集 合资产管理计 7,000,000.00


3.66% 8 光 大 证 券 - 光 大 - 光 大 阳 光 避 险 增 值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801,200.00


3.56% 9 光大证券 - 光大银行 - 光大阳光5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5,673,289.00


2.97% 10 太 平 洋 资 管 - 农 业 银 行 - 卓 越 财 富 债 基增强型产品 5,070,000.00


2.65% 注: 长信利鑫分级债B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长信利鑫分级债A未上市交易。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9.3 期 末 基金 管 理 人 的从 业 人 员 持有 本 基 金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 从业人员持有本 基金 长信利鑫分级债A 6,302.93 0.01% 长信利鑫分级债B 2,000.09 0.00% 合计 8,303.02 0.00% 9.4 期 末 基金 管 理 人 的从 业 人 员 持有 本 开 放 式基 金 份 额 总量 区 间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基金投资和研 究部门负责人持有 本开放式基金 长信利鑫分级债A 0-10 长信利鑫分级债B 0-1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长信利鑫分级债A 0-10 长信利鑫分级债B 0-10 合计 0-10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0 开 放式 基 金 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 年6 月24 日) 基 金份额总额 长信利鑫分级债A 长信利鑫分级债B 424,384,931.89 212,098,093.19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89,944,759.50 212,098,093.1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5,398,935.10 - 减:本报告期基 金总赎回份额 165,207,581.56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136,113.04 212,098,093.19 注:1 、本基 金 基 金合同 生 效 之日起5 年 内,长 信 利 鑫分级 债A 在基金 合 同 生效 后 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 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 长信利鑫分级债B封闭运作, 封 闭期内不接受申购与赎回。 2 、 本 报 告期 内 , 长 信利 鑫 分 级 债A 的 开 放 日分 别 为2014年6 月23 日及2014 年 12月23 日。 3、 长信利鑫 分级债A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含本报告期基金开放日折算份 额。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11 重 大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大 会 决 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管 理 人 、 基金 托 管 人 的专 门 基 金 托管 部 门 的 重大 人 事 变 动 11.2.1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管 理 人 的重 大 人 事 变动 本报告期内, 原总经理蒋学杰先生离职, 覃波先生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 理,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相应的 《关于基金 行业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11.2.2 报告 期 内 基 金托 管 人 的 专门 基 金 托 管部 门 的 重 大人 事 变 动 本报告期 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没有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财 产、 基 金 托 管业 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没有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投 资 策 略 的改 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1.5 为 基金 进 行 审 计的 会 计 师 事务 所 情 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 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 所 审 计 的报 酬 为 人 民币60,000.00 元 , 该 审计 机 构 为 本基 金 提 供 的审 计 服 务 的 连续年限为4年。 11.6 管 理人 、 托 管 人及 其 高 级 管理 人 员 受 稽查 或 处 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及 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监管部门 稽查或处 罚的情形。 11.7 基 金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的 有 关 情 况


长信利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 告 摘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 佣金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长江 证券 1 1,124,986,420.76 84.49% 8,566,200,000 90.58% - - 广发 证券 1 206,505,824.61 15.51% 890,826,000 9.42% - - 注:1、本期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没有变更。 2、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基字 【1998 】29号) 和 《关 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 监基金字 【2007】48号) 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准: 1)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 3)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 4)券商协作表现评价 。 (2 )选择程序: 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 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交易单元。 长 信 基 金 管理 有 限 责 任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三 月 二 十 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