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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300A(150140)

国金300A: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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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 通用 沪深 3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国 金 通 用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3 月 30 日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43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 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并 不代 表其未 来表 现。投 资有 风险, 投资 者在作 出投 资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 本 基 金 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 报 告中 的财 务 资料 已经 审 计, 安永 华 明会 计师 事 务所 (特 殊 普通 合伙 ) 为本 基金 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1 月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3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金 300 场内简称 国金 300 基金主代码 167601 前端交易代码 - 后端交易代码 -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7 月26 日 基金管理人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2,813,289.13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 金 份 额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 年 8 月2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金 300A 国金 300B 国金 300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国金 300A 国金 300B 国金 300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40 150141 167601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总额 16,387,905.00 份 16,387,905.00 份 10,037,479.13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策略,紧密跟踪沪深 300 指数,在严 格控制 基金的 日均 跟踪误 差偏 离度和 年跟 踪误差 的前 提下, 力争 获取与标 的指数相似的投资受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 采用 指数完 全复 制方法 ,按 照标的 指 数 成份股 及权 重构建基 金的投 资组 合,并 根据 标的指 数成 份股及 其权 重的变 动进 行相应的 调整, 以达 到跟踪 和复 制指数 的目 的,力 争保 持日均 跟踪 偏离度的 绝对值不超过 0.35% ,年 跟踪误差不超过 4% 。如 遇特殊情况(如市 场流动 性不 足、个 别成 份股被 限制 投资、 法律 法规禁 止或 限制投资 等)致 使基 金无法 购得 足够数 量的 股票时 ,基 金管理 人将 对投资组 合管理 进行 适当变 通和 调整, 并运 用股指 期货 等金融 衍生 工具,以 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业绩比较基准 9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 同期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为股 票 型基 金, 属于较 高风 险、较 高预 期收益 的基 金品种, 其风险 和预 期收益 高于 货币市 场基 金、债 券型 基金和 混合 型基金。 国金沪深 300A 份额具有 低风险 、收 益相对 稳定 的特征 ,国 金沪深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3 页


300B 份额具 有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征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 类基金份额来看,国 金沪深 300A 份额具 有低风险、收益相对 稳定的特征。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 类基金份额来看,国 金沪深 300B 份额具 有高风险、高预期收 益的特征。 本 基 金 为 股 票 型 基 金,属于较高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 品种,其风险和预期 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债券型基金和混 合型基金。 注:无。 2.3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徐炜瑜 张建春 联系电话 010-88005601 010-63639180 电子邮箱 xuweiyu@gfund.com zhangjianchun@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000-18 95595 传真 010-88005666 010-6363913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www.g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7 月26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3,287,906.90 14,937,106.39 - 本期利润 6,249,956.76 22,797,308.21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538 0.1004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4.17% 5.50% -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3 页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932 0.0550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5,118,706.61 171,399,573.63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521 1.055 - 注:1.本期 已实现 收益 指基金 本期 利息收 入、 投资收 益、 其他收 入( 不含公 允价 值变动 收 益 )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 分配利 润的 计算方 法: 如果期 末未 分配利 润的 未实现 部分 为正数 ,则 期末可 供 分 配 利 润的金 额为 期末未 分配 利润的 已实 现部分 ;如 果期末 未分 配利润 的未 实现部 分为 负数, 则 期 末 可 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 3. 所述基金 业绩指 标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计入 费用后 实际 收益水 平 要 低 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长 率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8.52% 1.46% 41.63% 1.56% -3.11% -0.10% 过去六个月 56.32% 1.20% 59.36% 1.26% -3.04% -0.06% 过去一年 44.17% 1.12% 48.69% 1.15% -4.52% -0.03%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52.10% 1.11% 54.57% 1.14% -2.47% -0.03%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 收益率 ×95%+同期银行活 期存款利率(税后) ×5% 3.2.2 自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3 页


注:图示日期为 2013 年7 月26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43 页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7 月 26 日,合 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 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 金 的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10份基金 份额 分红数 现金 形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注 : 根据 本基 金 基金 合同 约 定, 在存 续 期内 ,本 基 金( 包括 国 金沪 深 300 份 额、国 金 沪 深 300A 份额、国金沪深 300B 份 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基 金 经 理 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其管 理 基 金 的经 验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1]1661 号) 批准, 于 2011 年 11 月 2 日月成 立,总部设在北京。2012 年 9 月公司 的注册资本由 1.6 亿元 人民币增加至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3 页


2.8 亿元 人民 币。 公司股 东为 国金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苏州 工业 园区兆 润控 股集团 有限公 司 、 广 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通用技术 (集团)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家企业共同出资 2.8 亿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分别为 49% 、19.5% 、19.5% 和12% 。 截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 国金通用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 6 只开放式基 金 ——国金通用国鑫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盈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金通用鑫利 分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国 金通 用金腾 通货 币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 国金通 用鑫 安保本 混 合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4.1.2 基 金 经 理 ( 或 基金 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 助 理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宫雪 基金经理 2013 年 7 月 26 日 - 6 宫雪女 士,中国 科学院数 学与系统 科学研究 院管理科 学与工程 专业博 士,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11 月在博时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股票投资 部工作, 任产业分 析师。 2012 年 2 月加盟国 金通用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历任战略 发展部产 品经理兼 投资研究 部行业分 析师、产 品与金融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3 页


工程部量 化分析 师、产品 与金融工 程部总经 理、指数 投资部副 总经理等 职,自 2014 年11 月起任指 数投资事 业部总经 理。2013 年 7 月 26 日起至今 担任国金 通用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截至 本公告之 日,宫雪 女士同时 担任国金 通用鑫安 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4.2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基金 管理人 在本 报告期 内严 格遵守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法 》 、 《 中华 人民 共 和 国证券 投 资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国 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 严格控制风 险的基 础上, 为基金 份额 持有人 谋求 利益, 无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本基 金无违 法 、 违 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3 页


4.3 管理人对报告 期 内 公 平 交 易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和控 制 方 法 本 基金 管理人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交 易制 度 指 导意见 》 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了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 在 投资管理活动中 公平对 待不 同投资 组合 ,严禁 直接 或者通 过与 第三方 的交 易安排 在不 同投资 组合 之间进 行 利 益 输 送。该 公平 交易管 理方 法规范 的范 围包括 境内 上市股 票、 债券的 一级 市场申 购、 二级市 场 交 易 等 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集中竞价及非集中竞价交易) 、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 的各个环节。 第 一, 明确公 平交 易的原 则 : (1 )信 息获 取公平 原则 ,不同 投资 组合经 理可 公 平 获得研 究 成 果; (2 )交 易机会公平原则,不同投资组合经理可获得公平交易执行的机会。 第 二 ,对 开放 式 基金 和特 定 客户 资产 管 理计 划等 不 同类 型业 务 ,公 司分 别 设立 独立 的投资部 门; 研究团队对所有的投资业务同时提供研究支持; 设立独立的基金交易部, 实 行集中交易制度 , 将投资 管理 职能和 交易 执行职 能相 隔离; 设立 独立的 风险 管理部 ,对 研究、 投资 、交易 业 务 的 公 平交易进行监控、分析、预警、报告等。 第三, 通过岗位设置、 制度约束、 流程规范、 技术手段相结合的 方式, 实现公平 交易的控 制 , 具体如下: (1 ) 总经理、 督察长、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指导建立公平交易制度, 并对公平交易的执行情 况进行 审核。 (2 )产 品开 发:风 险分 析师根 据相 关法律 法规 、公司 规章 制度以 及产 品合同 的 风 险 控制指 标, 在投资 交易 系统中 完成 风控参 数设 置,确 保做 好公平 交易 的事前 控制。 (3 )研 究 与 投 资:投 资人 员负责 在各 自的职 责及 权限范 围内 从事相 应的 投资决 策行 为,其 中, 投资组 合 经 理 需 对有可 能涉 及非公 平交 易的行 为作 出合理 解释 。研究 人员 负责以 客观 的研究 方法 开展研 究 工 作 , 并根据 研究 结果建 立及 维护全 公司 适用的 投资 对象备 选库 和 交易 对手 备选库 。研 究结果 通 过 策 略 会、行 业及 个股报 告会 、投研 平台 、邮件 系统 等共享 机制 统一开 放给 所有的 投资 组合经 理 , 以 确 保各投 资组 合享有 公平 的信息 获取 机会。 (4 ) 交易执 行: 交易人 员负 责建立 并执 行公平 的集 中 交 易制度 和交 易分配 制度 ,风险 管理 部利用 投资 交易系 统等 对交易 执行 进行实 时监 控,确 保 各 投 资 组合享 有公 平的交 易执 行机会。 (5 )事后 分析 :风险 管理 部利用 公平 交易系 统对 不同投 资组 合 之 间的同 向、 反向交 易及 交易时 机和 价差进 行事 后分析。 (6 )报告 备案 :风险 管理 部根据 实时 监 控 及事后 分析 的结果 撰写 定期报 告, 并由投 资组 合经理 、督 察长 、 总经 理签署 后, 妥善保 存 分 析 报 告备查。 (7 )信息 披露 环节 : 信息 披露部 门在 各投资 组合 的定期 报告 中,至 少披 露公司 整体 公 平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3 页


交易制 度执 行情况 、公 平交易 执行 情况及 异常 交易行 为专 项说明 等事 项。 (8 ) 反 馈完善 :根 据 事 后分析 报告 及信息 披露 结果, 公平 交易各 相关 部门对 相关 环节予 以不 断完善 ,以 确保公 平 交 易 的 执行日臻完善。 (9 ) 监督检查: 监察稽核部根据法规规定及公司公平交易制度规定, 监督、 检查、 评价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执行情 况, 并提出 改进 建议。 会计 师事务 所在 公司年 度内 部控制 评 价 报 告 中对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做出专项评价。 4.3.2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的执 行 情 况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 《国 金通用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公平 交易 管理办 法》 的规定 ,通 过制度 、流 程和系 统等 方式在 各 业 务 环 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在 投 资决 策内 部 控制 方面 , 本基 金管 理 人建 立了 统 一的 投资 研 究管 理平 台 和全 公司 适用的投 资对象 备选 库和交 易对 象备选 库, 确保各 投资 报告期 内, 本基金 管理 人严格 执行 了《证 券 投 资 基 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 《国金通 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 定, 通过制度、流程和系统等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 控制交易公平执行。 在 投 资决 策内 部 控制 方面 , 本基 金管 理 人建 立了 统 一的 投资 研 究管 理平 台 和全 公司 适用的投 资对象 备选 库和交 易对 象备选 库, 确保各 投资 组合在 获取 研究信 息、 投资建 议及 实施投 资 决 策 方 面享有 平等 的机会 。健 全投资 授权 制度, 明确 各投资 决策 主体的 职责 和权限 划分 ,投资 组 合 经 理 在授权 范围 内自主 决策 。建立 投资 组合投 资信 息的管 理及 保密制 度, 通过岗 位设 置、制 度 约 束 、 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采取保密措施。 在 交 易执 行控 制 方面 ,本 基 金管 理人 实 行集 中交 易 制度 ,基 金 交易 部运 用 交易 系统 中设置的 公平交 易功 能并按 照时 间优先 、价 格优先 的原 则严格 执行 所有指 令。 对于一 级市 场申购 等 场 外 交 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分配机制。 在本报告期,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有 6 只基金产品 , 分别为 2 只混合型基金、1 只指数 基金、2 只货币基金和 1 只债券 型基金,不存在非公平交易情况。 4.3.3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的专 项 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对异常交易的控制制度,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和 业 绩 表 现 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资 策 略 和 运作 分 析 2014 年, 本 基金采取对标的沪深 300 指数完全复 制的投资策略, 基金持仓仅包括沪深 300 指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3 页


数成份股及现金,其中股票持仓不低于 90% ,现 金类资产不低于 5%。 报告期, 沪深 300 指数 于 2014 年 12 月15 日进 行了 1 次成 份股调整, 增加跟踪误差难度。 指 数管理过程中, 为控制跟踪偏离度, 本基金按照沪深 300 成份股的调整公告, 结 合指数波动特点 , 适时进 行投 资组合 的调 整。报 告期 ,本基 金的 日跟踪 偏离 度和跟 踪误 差均为 正常 水平, 低 于 基 金 合同的规定。 4.4.2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业 绩 表 现 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4.17%,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48.69%;报告 期内 , 相对沪深 300 指数收益,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 0.083% , 年化跟踪误差为 3.056%。 4.5 管 理 人 对 宏 观 经 济 、 证 券 市 场 及 行 业 走 势 的 简 要 展 望 2015 年货币 环境将持续宽松, 推动融资成本的进一步降低, 这将有力促进未来微观企业的盈 利回升, 以及整体经济的良性循环。2015 年上 半年, 降息等货币政策有望逐步落实, 低成本向业 绩的转 化将 逐步实 现, 并增强 市场 信心。 此外 ,改革 将在 不同行 业逐 步实质 性发 展,进 一 步 推 动 经济结 构的 转变, 沿着 改革方 向, 金融、 计算 机、互 联网 、文化 传媒 、环保 等行 业都存 在 较 大 的 增长空间。 从证券市场 层面来看,2015 市场呈现 上升态势是大概率事件, 行业间也会呈现较大的 差异,主要驱动将来自微观盈利的回升。 与此同时,2015 年仍然存 在很多不确定因素, 政府债务风险、 以及改革推进不达预期等, 有 可能会影响经济结构调整的速度,但经济结构的调整方向不会改变。 4.6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估 值 程 序 等 事 项 的 说 明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 监会相 关规 定及基 金合 同关于 估值 的约定 ,严 格执行 内部 估值控 制程 序,对 基金 所持有 的 投 资 品 种进行估值。 公 司 设立 的基 金 估值 委员 会 为公 司基 金 估值 决策 机 构, 由具 备 丰富 专业 知 识、 两年 以上基金 行业相 关领 域工作 经历 、熟悉 基金 投资品 种定 价及基 金估 值法律 法规 、具备 较强 专业胜 任 能 力 的 基金经 理、 数量研 究员 、风险 管理 人员、 监察 稽核人 员及 基金清 算人 员组成 。运 营支持 部 根 据 估 值委员 会的 估值意 见进 行相关 具体 的估值 调整 或处理 ,并 负责与 托管 行进行 估值 结果的 核 对 。 涉 及模型 定价 的,由 数量 研究员 或风 险控制 人员 向运营 支持 部提供 模型 定价的 结果 ,运营 支 持 部 业 务人员 复核 后使用 。基 金经理 作为 估值委 员会 的成员 之一 ,在基 金估 值定价 过程 中,充 分 表 达 对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3 页


相关问 题及 定价方 案的 意见或 建议 ,参与 估值 方案提 议的 制定, 但对 估值政 策和 估值方 案 不 具 备 最终表决权。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公 司 与中 央国 债 登记 结算 有 限责 任公 司 签署 了《 中 债收 益率 曲 线和 中债 估 值最 终用 户服务协 议》 , 并依据 其提供的中债收益率曲线及估值价格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固定收益品种进行 估值。 4.7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的 说 明 根 据 基金 相关 法 律法 规和 基 金合 同, 结 合本 基金 实 际运 作情 况 ,本 报告 期 内, 本基 金未进行 利润分配,不存在应分配而未分配的情况。 4.8 管 理 人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所 涉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无 4.9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人 对 本 基 金 持 有 人 数 或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预 警 情 形 的 说 明 在本报告期内, 自 2014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5 日 止,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 20 个工作日 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并 于 2014 年 12 月8 日高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遵 规 守 信 情 况 声 明 2014 年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 程中, 严格 遵守了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证 券 投资基 金运 作管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信 息披 露 管理办 法》 及其 他 法律 法规、 相关 实施准 则、 基金合 同、 托管协 议等 的规定 ,依 法安全 托 管 了 基 金的全部资产,对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 应有的 监督 ,对发 现的 问题及 时提 出了意 见和 建议。 按规 定如实 、独 立地向 监管 机构提 交 了 本 基 金运作 情况 报告, 没有 发生任 何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行为 ,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 地 履 行 了 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3 页


5.2 托 管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 净 值 计 算 、 利 润 分 配 等 情 况 的 说 明 2014 年度,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 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 法》 、 《证 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及其 他法律 法规 、相关 实施 准则、 基金 合同、 托管 协 议 等的规 定, 对基金 管理 人国金 通用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的投 资运作 、信 息披露 等行 为进行 了 复 核 、 监督, 未发 现基金 管理 人在投 资运 作、基 金资 产净值 的计 算、基 金份 额申购 赎回 价格的 计 算 、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存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该基金 在运 作中遵 守了 《证券 投 资 基 金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 管 人 对 本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信 息 等 内 容 的 真 实 、 准 确 和 完 整 发 表 意 见 中 国 光大 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依法 对基 金 管理 人国 金 通用 基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 编制 的“ 国金通用 沪深 3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进行了复核, 报告中相 关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 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6 审计报告 6.1 审 计 报 告 基 本 信 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安永华明(2015)审字第61004823_A02 号


6.2 审 计 报 告 的 基 本 内 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财 务报表, 包括 2014 年 12 月31 日的 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的 利 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基 金 管 理 人 国 金 通 用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责 任 。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 (1 )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 (2 ) 设 计 、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而 导 致 的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3 页


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基 金 管 理 人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总体列报。 我 们 相 信 ,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 适 当 的 , 为 发 表 审 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 们 认 为 , 上 述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 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汤





王珊珊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安永大楼 16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5 年 3 月26 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601,089.97 9,055,184.71 结算备付金


753.05 4,220.66 存出保证金


9,618.78 180,690.55 交易性金融资产


61,783,185.31 162,791,760.91 其中:股票投资


61,783,185.31 162,791,760.91 基金投资


- -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3 页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833.49 2,085.85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765,370.24 1,386.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6,160,850.84 172,035,329.38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0.73 - 应付赎回款


477,995.93 34,119.21 应付管理人报酬


41,465.38 119,138.36 应付托管费


10,366.34 29,784.6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 用


210,514.38 357,584.9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01,801.47 95,128.58 负债合计


1,042,144.23 635,755.75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42,232,685.64 162,458,257.46 未分配利润


22,886,020.97 8,941,316.1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118,706.61 171,399,573.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6,160,850.84 172,035,329.38 注:报告截止日 2014 年12 月 31 日, 国金沪深 300 份额净值人民币 1.521 元,国金沪深 300A 份 额净值人民币 1.065 元 , 国金沪深 300B 份额净值 人民币 1.977 元; 基金份 额总额 42,813,289.13 份, 其中国金沪深 300 份额 10,037,479.13 份, 国金沪深 300A 份额16,387,905.00 份 , 国金沪 深 300B 份额 16,387,905.00 份。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3 页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 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7 月26 日( 基金 合 同 生 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7,703,325.90 24,814,793.36 1. 利息收入


32,862.54 108,830.6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2,845.38 107,181.99 债券利息收入


17.16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648.61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4,432,950.63 16,621,353.9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3,752,026.80 15,905,955.4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900.34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675,023.49 715,398.46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2,962,049.86 7,860,201.82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275,462.87 224,407.02 减: 二 、费用


1,453,369.14 2,017,485.15 1 .管理人报 酬


338,134.64 847,272.37 2 .托管费


84,533.57 211,818.10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419,800.93 637,268.73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610,900.00 321,125.95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以 “- ” 号填列) 6,249,956.76 22,797,308.2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6,249,956.76 22,797,308.21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3 页


填列)


7.3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 值 )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62,458,257.46 8,941,316.17 171,399,573.6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 净 利润) - 6,249,956.76 6,249,956.7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120,225,571.82 7,694,748.04 -112,530,823.78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88,799,849.73 23,223,751.25 112,023,600.98 2. 基金赎回 款 -209,025,421.55 -15,529,003.21 -224,554,424.76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42,232,685.64 22,886,020.97 65,118,706.61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7 月 26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323,127,755.17 - 323,127,755.1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 净 利润) - 22,797,308.21 22,797,308.21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160,669,497.71 -13,855,992.04 -174,525,489.75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3 页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4,535,106.26 431,968.89 4,967,075.15 2. 基金赎回 款 -165,204,603.97 -14,287,960.93 -179,492,564.90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162,458,257.46 8,941,316.17 171,399,573.63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尹庆 军______














______ 聂武鹏______














____ 于晓 莲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2013]694 号 文《关于核准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核准, 由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3 年7 月1 日至2013 年7 月19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3 年7 月26 日生效。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 首 次 募集 规模 为 323,127,755.17 份基 金 份额 。本 基 金的 基金 管 理人 为国 金 通用 基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金通用沪深300 指数分 级的基础份额 (简称 “ 国 金沪深300 份额 ”)、 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 分级的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 “国金沪深 300A 份额 ”)和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分级 的积极收益类份额 (简称 “ 国金沪深 300B 份额 ”) 。 其中, 国金沪深 300A 份额和国 金沪深 300B 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1:1 的比例不变。 国金通用沪深 3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人在募集期通过场内认购的全部 国金沪深 300 份额将按照 1:1 的比例自 动 分离成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 同的两个份额类别, 即稳健收 益类的国金沪深 300A 份 额和积极收益 类的国金沪深 300B 份额 , 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与基础份额对应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基金成 立并开放申购赎回后,投资人可在场内申购国金沪深 300 份额,并可选择将其申购的每两份国金 沪深 300 份 额按 1:1 的 比例分拆为国金沪深 300A 份额和国金沪深 300B 份 额各一份。投资人在场 外认购和申购的国金沪深 300 份额 不进行分拆,该份额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投资人可选 择将其持有的每两份国金沪深 300 份额按 1:1 的比例分拆为国金沪深 300A 份额和国 金沪深 300B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3 页


份额各一份。 在国金沪深 300A 份额和国 金沪深 300B 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 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折算方式为对国金沪深 300A 份额的应得约定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国金沪 深300 份额 持有人持有的每2 份国 金沪深300 份额将按1 份国金沪深300A 份额获得 应得约定 收 益 的新增折算份额。在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前与折算后,国金沪深 300A 份 额和国金沪深 300B 份额 的 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 例不变。对于国金沪深 300A 份额期末 的约定应得收益,即国 金沪深 300A 份额每个会计年度最后一日份额参考净值超出人民币1.000 元部分, 将 被折算为场内国金沪深300 份额分配给国金沪深 300A 份额持有人 。 国金沪深 300 份额持有 人持有的每 2 份国金沪 深 300 份额 将获得按照 1 份国金沪 深 300A 份额 应得约定收益分配的新增国金沪深 300 份额 。 持 有场外国金沪 深 300 份额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国金沪深 300 份额 ;持有场内国金 沪深 300 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国金沪深 300 份 额;经过上述份 额折算,国金沪深 300A 份额的参考净值和国金沪深 300B 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除此 之外,本基金还将在 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即:当国金沪深 300 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500 元时; 当国 金沪深300B 份额的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人民币0.250 元时。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 300 指 数的成份股、备选成分 股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它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新股 (一级市场初次发行或增发) 、 债券、 债券 回购、 资产 支持证 券、 权证、 股指 期货以 及法 律法规 或中 国证监 会允 许基金 投 资 的 其 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投资于 标的指数成份股 及 其备 选成份 股的 市值加 上买 入、卖 出股 指期货 合约 的扎差 合计 值不低 于基 金资产净值的 90% , 其 中投 资于标 的指 数成份 股及 其备选 成份 股的市 值不 低于非 现金 基金资 产 的 85% ; 每个交 易 日 日 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的现金或到 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为: 95%×沪深 300 指数 收益率 +5%×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基 础 本财 务报 表系 按 照财 政部 颁 布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 以及 其后 颁 布及 修订 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 具 体会计 核算 和信息 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修订 并发布 的《 证券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3 页


于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采用若干修订后/ 新会计 准则 2014 年 1 至 3 月,财政部 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 会计准 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 修订了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 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 薪酬》 、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 财务报表》 ; 上述 7 项会 计准则均自 2014 年 7 月1 日起施行。 2014 年 6 月 , 财政部修订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在 2014 年年 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4.3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及 其 他 有关 规 定 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4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 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 《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5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估 计 变 更 以及 差 错 更 正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的 说 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可参见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印花税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3 页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起 , 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 所得 税 若干 优惠 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对 证券 投资基 金从 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 收入 ,包括 买 卖 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入 ,股权 的 股 息 、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 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文《 关 于开 放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 有关 税收 问 题 的 通知》 的规 定,对 基金 取得的 股票 的股息 、红 利收入 、债 券的利 息收 入、储 蓄存 款利息 收 入 , 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 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1 月 1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1 年 )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 纳的个人所得税;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3 页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32 号文《 财 政部 国家 税 务总 局关 于 储蓄 存款 利 息 所 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上海国金通用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度 可 比 期 间的 关 联 方 交易 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各交易类别成交金额及成交比例如下: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 交易 单 元 进 行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7 月26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3 年12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金证券 29,788,508.11 11.45% 253,129,195.67 49.58%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7 月26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3 年12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3 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7 月 26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债 券 回 购 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7 月26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3 年12月31 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金证券 - - 16,000,000.00 100.00%


7.4.8.1.2 权证交易





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7 月26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 2013 年12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7 月 26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 支 付 关 联 方的 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金证券 21,163.67 10.39% 21,163.67 10.05%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7 月26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金证券 179,823.03 46.55% 179,823.03 50.29% 注:1.上述 佣金按 市场 佣金率 计算 ,以扣 除由 中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收 取证管 费 、 经 手 费和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3 页


2. 该 类 佣 金 协 议 的 服 务 范 围 还 包 括 佣 金 收 取 方 为 本 基 金 提 供 的 证 券 投 资 研 究 成 果 和 市 场 信 息 服 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7 月2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338,134.64 847,272.37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46,026.61 51,688.98 注:1.基金 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80% 的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8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发 送 基 金 管 理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 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 支付日 期顺延。 2. 客户维护 费是指 基金 管理人 与基 金销售 机构 约定的 用以 向基金 销售 机构支 付客 户服务 及 销 售 活 动中产 生的 相关费 用, 该费用 从基 金管理 人收 取的基 金管 理费中 列支 ,不属 于从 基金资 产 中 列 支 的费用项目。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7 月2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84,533.57 211,818.10 注:1.基金 托管费按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计 算,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由基金 管理 人向基 金托 管人发 送 基 金 托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3 页


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 假日、公休日等, 支付日 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合计 -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7 月2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合计 - 注:无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 行银 行 间 同 业市 场 的 债 券(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 币元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 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7 月2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 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7 月 26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7.4.8.4.1 报告 期 内 基 金管 理 人 运 用固 有 资 金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国金 300A 国金 300B 国金 300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2013 年 7 月 26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 -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3 页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减 : 期 间 赎 回/ 卖出总 份额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7 月26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国金 300A 国金 300B 国金 300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2013 年 7 月 26 日 )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 额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减: 期间赎回/ 卖出总 份额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 -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7 月 26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 基金 管 理 人 之外 的 其 他 关联 方 投 资 本基 金 的 情 况 份额单位:份 国金 300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3 页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 管的 银 行 存 款余 额 及 当 期产 生 的 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7 月2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光大银行 3,601,089.97 31,501.83 9,055,184.71 77,157.52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 销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 销 证券 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 (单位: 份) 总金额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7 月26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注:本基金 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7 月 26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 其 他 关 联 交 易事 项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末, 基 金管 理人 的 子公 司北 京 千石 创富 资 本管 理有 限 公司 所管 理 的“ 千石 创富光大 银行鑫瑞 12 号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 “鑫瑞 12 号”) 持有本基金的份额为 1,028.00 份, 鑫 瑞 12 号按照 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申购规则及申 购费率办理申购业务。 本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 投资 了 本基 金基 金 托管 人中 国 光大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的股 票, 中国光大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沪深 300 指 数的成分股,本基金属于复制沪深 300 指数的被 动投资产品, 因此未将该股票排除在投资范围以外。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 金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 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10.1.1 受 限证券类别: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7.4.10.1.2 受 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通 流通受限 认购 期末估值 数量 期末 期末估 备注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3 页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日 类型 价格 单价 (单位:张) 成本总额 值总额 7.4.10.1.3 受 限证券类别:权证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限 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 (单位:份)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 值总额 备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 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 暂时 停 牌 等 流通 受 限 股 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000562 宏源 证券 2014 年 12 月 10 日 换股 吸收 合并 30.50 - - 11,030 214,172.51 336,415.00 - 000009 中国 宝安 2014 年 12 月 29 日 重大 资产 重组 12.95 2015 年 1 月7 日 13.88 11,241 141,071.07 145,570.95 - 600664 哈药 股份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重大 事项 8.68 2015 年 2 月17 日 9.45 7,077 55,074.85 61,428.36 - 600332 白 云 山 2014 年 12 月3 日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 27.11 2015 年 1 月13 日 29.82 1,859 58,406.45 50,397.49 - 000883 湖北 能源 2014 年 11 月 18 日 重大 事项 未公 告 6.43 - - 5,492 15,551.27 35,313.56 - 600649 城投 控股 2014 年 11 月3 日 重大 资产 重组 7.23 - - 4,136 28,342.36 29,903.28 - 601216 内蒙 君正 2014 年 12 月1 日 重大 资产 重组 10.44 2015 年 1 月7 日 11.10 1,565 11,227.71 16,338.60 - 000413 东旭 光电 2014 年 11 月 25 日 重大 事项 7.67 2015 年 1 月28 日 8.44 1,831 14,977.67 14,043.77 -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 回购 交 易 中 作为 抵 押 的 债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3 页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合计





-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 和 分析 会 计 报 表需 要 说 明 的其 他 事 项 7.4.14.1 公 允价值


银 行 存款 、应 收 申购 款、 应 付赎 回款 、 应付 交易 费 用、 其他 负 债等 ,因 其 剩余 期限 不长,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61,093,774.30 元, 属于 第二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689,411.01 元, 属于第 三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零元。 (2)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 基 金政 策为 以 报告 期初 作 为确 认金 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层 次之 间 转移 的时 点 。本 基金 本报告期 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由第一层次转入第二层次的金额为人民币 1,408,668.68 元, 由第二层次转入第一层次的金额为人民币 2,258,804.55 元。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持有 的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 融工 具 未发 生转 入 或转 出第 三 层次 公允 价值的情 况。 7.4.14.2 承 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 其 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 财 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5 年3 月26 日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3 页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61,783,185.31 93.38 其中:股票 61,783,185.31 93.38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601,843.02 5.44 7 其他各项资产 775,822.51 1.17 8 合计 66,160,850.84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8.2.1 期末指 数 投 资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83,970.32 0.28 B 采矿业 2,920,437.87 4.48 C 制造业 18,524,890.17 28.4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2,229,917.60 3.42 E 建筑业 2,890,800.30 4.44 F 批发和零售业 1,408,060.15 2.16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65,618.58 2.56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2,110,951.36 3.24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3 页


J 金融业 24,804,415.44 38.09 K 房地产业 2,825,912.08 4.3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19,327.61 0.9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25,858.16 0.96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52,923.55 0.08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27,787.87 1.12 S 综合 192,314.25 0.30 合计 61,783,185.31 94.88


8.2.2 期末积 极 投 资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3 页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股票。 8.3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8.3.1 指 数 投 资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十 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5,451 2,648,544.21 4.07 2 600016 民生银行 200,665 2,183,235.20 3.35 3 600036 招商银行 122,149 2,026,451.91 3.11 4 600030 中信证券 58,314 1,976,844.60 3.04 5 600837 海通证券 59,912 1,441,482.72 2.21 6 601166 兴业银行 84,608 1,396,032.00 2.14 7 600000 浦发银行 82,890 1,300,544.10 2.00 8 000002 万


科A 71,864 998,909.60 1.53 9 601668 中国建筑 111,117 808,931.76 1.24 10 601328 交通银行 116,234 790,391.20 1.21


8.3.2 积 极 投 资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十 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4 报 告 期 内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113,612.00 1.82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3 页


2 600016 民生银行 2,357,103.00 1.38 3 600036 招商银行 2,314,436.00 1.35 4 600030 中信证券 1,855,817.00 1.08 5 601166 兴业银行 1,585,079.00 0.92 6 600837 海通证券 1,543,737.00 0.90 7 600000 浦发银行 1,506,024.00 0.88 8 000002 万


科A 1,163,602.00 0.68 9 000001 平安银行 1,000,980.00 0.58 10 601328 交通银行 929,803.88 0.54 11 000651 格力电器 882,541.00 0.51 12 600887 伊利股份 863,459.75 0.50 13 600519 贵州茅台 846,363.67 0.49 14 601601 中国太保 842,974.00 0.49 15 601818 光大银行 840,029.00 0.49 16 601288 农业银行 829,348.00 0.48 17 601398 工商银行 763,978.03 0.45 18 601668 中国建筑 757,821.00 0.44 19 600104 上汽集团 728,929.00 0.43 20 000776 广发证券 630,074.00 0.37 注:上述买入金额为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不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7,439,556.48 4.34 2 600036 招商银行 6,266,669.52 3.66 3 600016 民生银行 6,115,978.21 3.57 4 601166 兴业银行 4,055,105.84 2.37 5 600000 浦发银行 3,836,905.24 2.24 6 600030 中信证券 3,368,292.38 1.97 7 600837 海通证券 3,157,402.01 1.84 8 000002 万


科A 2,725,002.51 1.59 9 000651 格力电器 2,466,730.34 1.44 10 601288 农业银行 2,241,912.13 1.31 11 601328 交通银行 2,210,053.54 1.29 12 600519 贵州茅台 2,088,640.98 1.22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3 页


13 601601 中国太保 2,023,346.15 1.18 14 601398 工商银行 2,016,682.16 1.18 15 600887 伊利股份 1,983,576.89 1.16 16 000001 平安银行 1,981,078.71 1.16 17 601668 中国建筑 1,750,977.23 1.02 18 601088 中国神华 1,715,985.87 1.00 19 600104 上汽集团 1,681,573.45 0.98 20 601818 光大银行 1,616,195.77 0.94 注:上述卖出金额为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不包括 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 入 股 票 的 成 本总 额 及 卖 出股 票 的 收 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6,298,335.4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84,020,987.69 注: 上述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为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 不 包括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6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3 页


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 告期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8.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权 证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权证代码 权证名称 数量(份)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股 指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股 指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 基 金 投 资 股 指期 货 的 投 资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 报 告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8.11.1 本期 国 债 期 货投 资 政 策 报告期,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3 页


8.11.2 报告 期 末 本 基金 投 资 的 国债 期 货 持 仓和 损 益 明 细 代码 名称 持仓量(买/ 卖) 合约市值 (元) 公允价值变 动(元) 风险指标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总额合计 (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收益(元) - 国债期货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 国 债 期 货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8.12.1


本期基金 投资 组合前十 名证 券的发行 主体 中, 海通证 券 (600827.SH)于 2015 年1 月 19 日发 布公 告 《海 通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公告》 , 公 司 存在为少 数融 资融券六 个月 到期并提 出逾 期负债暂 缓平 仓申请 的 客 户, 在维持 担 保比 例处于 150 % 以上的 前 提下 暂缓平 仓 的行 为,存 在 违规 为到期 融 资融 券合约 展 期问题, 受到 暂停新开 融资 融券客户 信用 账户3 个 月的 行政监管 措施 ; 中信证 券 (600030.SH)于 2015 年 1 月 18 日 发布公告 《中 信证券股 份有 限公司公 告》 ,中信证 券存 在为到期 融资 融券合约 展期 的问题 (根据相 关规 定, 融 资融券 合约期限 最长 为6 个月 ) , 中信证券 被中 国证监会 采取 暂停新开 融资 融券客 户信用账 户3 个月的行 政监 管措施。 由于海通 证券 (600837.SH )和中信 证券 (600030.SH )是沪深 300 指数 的成份 股,故将 其纳 入本 基金的投 资组 合。 8.12.2


报告期, 本期 基金投资 组合 前十名股 票未 超出基金 合同 规定的备 选股 票库。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 项 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9,618.7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33.49 5 应收申购款 765,370.2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75,822.51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转 股 期 的 可转 换 债 券 明细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3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8.12.5.1 期 末 指 数 投 资前 十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5.2 期 末 积 极 投 资前 五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12.6 投资组 合 报 告 附注 的 其 他 文字 描 述 部 分 无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户 数 及 持 有 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国金 300A 249 65,814.88 2,169,081.00 13.24% 14,218,824.00 86.76% 国金 300B 597 27,450.43 2,456,886.00 14.99% 13,931,019.00 85.01% 国金 300 587 17,099.62 1,029.00 0.01% 10,036,450.13 99.99% 合计 1,433 29,876.68 4,626,996.00 10.81% 38,186,293.13 89.19% 注:对 于分 级基金 ,下 属分级 份额 比例的 分母 采用各 自级 别的份 额, 对合计 数, 比例的 分 母 采 用 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3 页


9.2 期 末 上 市 基 金 前 十 名 持 有 人 国金 300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李鹏楚 3,048,301.00 18.60% 2 银河资本-光大银行-银河资本- 青昀 1 号资 产管理计划 2,169,081.00 13.24% 3 孙思浩 854,635.00 5.22% 4 施翠玉 850,063.00 5.19% 5 金水娟 770,000.00 4.70% 6 周建平 700,000.00 4.27% 7 孙文琴 554,100.00 3.38% 8 李丛 371,769.00 2.27% 9 刘连雄 305,700.00 1.87% 10 华逸生 305,000.00 1.86% 国金 300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银河资本-光大银行-银河资本- 青昀 1 号资 产管理计划 1,519,686.00 9.27% 2 顾智华 996,148.00 6.08% 3 朱发根 792,000.00 4.83% 4 程中星 780,000.00 4.76% 5 银河资本-光大银行-银河资本青 昀套利 2 号 资产管理计划 432,900.00 2.64% 6 董玮文 354,900.00 2.17% 7 何与国 298,333.00 1.82% 8 张丽君 253,500.00 1.55% 9 孙广滨 250,000.00 1.53% 10 沈关林 240,501.00 1.47% 9.3 期 末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国金 300A - - 国金 300B - - 国金 300 165,559.41 1.6494% 合计 165,559.41 0.3867%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3 页


注:对 于分 级基金 ,下 属分级 份额 比例的 分母 采用各 自级 别的份 额, 合计数 比例 的分母 采 用 期 末 基金份额总额。 9.4 期末基金管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总 量 区 间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 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 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金 300A - 国金 300B - 国金 300 10~50 合计 10~5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国金 300A - 国金 300B - 国金 300 - 合计 -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国金 300A 国金 300B 国金 300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7 月26 日 ) 基金份额总额 33,048,181.00 33,048,181.00 257,031,393.1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8,969,453.00 18,969,453.00 124,519,351.4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 92,203,186.79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 211,848,155.12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 以"-" 填列) -2,581,548.00 -2,581,548.00 5,163,096.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387,905.00 16,387,905.00 10,037,479.13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份额折算中调整的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决 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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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专 门 基 金 托 管 部 门 的 重 大 人 事 变 动 2014 年 7 月16 日 , 张丽 女士新任基金管理人督察长、 毛伟先生离任基金管理人督察长职务; 2014 年 12 月 18 日, 李 修辞先生离任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职务。 除上述人事调整以外, 本报告期 内基金管理人无其他重大 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财 产 、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 投 资 策 略 的 改 变 2014 年,本 基金采取对标的沪深 300 指数完全复 制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的 报酬为 50,000.00 元人 民币。 截至本报告期末, 该会计师事务所自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11.6 管 理 人 、 托 管 人 及 其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受 稽 查 或 处 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 金租 用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单 元 的 有 关 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股 票 投资 及 佣 金 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中信证券 2 120,425,465.62 46.27% 104,341.94 51.23% - 方正证券 1 64,667,743.46 24.85% 45,942.27 22.55% - 华创证券 1 36,149,714.39 13.89% 25,681.35 12.61% - 国金证券 1 29,788,508.11 11.45% 21,163.67 10.39% - 国金沪深 300 指数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2 页 共 43 页


东方证券 1 9,235,989.80 3.55% 6,561.50 3.22% - 申银万国 1 612.81 0.00% 0.42 0.00% - 银河证券 1 - - - - - 注:1.本基 金根据 中国 证券监 督管 理委员 会《 关于完 善证 券投资 基金 交易席 位制 度有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证监 基字[2007]48 号 ) 的有 关规 定 要求 ,本 基 金管 理人 在 比较 了多 家 证券 经营 机构的财务 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 (1 ) 基金 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① 经营行为 规范,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规行为; ② 财务状况 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③ 具备基金 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需要; ④ 具有较强 的研究能力, 能及时、 全面地提供 高质量的宏观、 策略、 行业、 上市公司、 证券市场 研究、固定收益研究、数量研究等报告及信息资讯服务; ⑤交易佣金收取标准合理。 (2 )基金专 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① 本基金管 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② 本基金管 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2. 本期新增 方正证券、中信证券(山东)各一个交易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其 他 证券 投 资 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中信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14,917.50 100.00% - - - - 华创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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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无。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3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