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 中证 全 指证 券 公司 指 数 分 级 证券 投 资基 金
基 金 合同 生 效公 告
公告日期:2014 年 3 月 28 日
1. 公 告 基 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富国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10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3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配套法规、 《富
国 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基
金简称
FG 证券 A FG 证券 B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交
易代码
150223 150224
2. 基 金 募 集 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246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5 年 3 月 16 日 至 2015
年 3 月 23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3 月 26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 (单位:户) 10,13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861,129,558.75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 单位:人民币元 ) 66,187.08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861,129,558.75
利息结转的份额 66,187.08
合计 861,195,745.83
其 中 :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认 购
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 中 : 募 集 期 间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认 购 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207,664.44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241%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 理 基 金 备
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5 年 3 月 27 日
注:
(1 ) 按照有 关 规 定,本 基 金 合同生 效 前 的律师 费 、 会计师 费 以 及与本 基 金
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认购本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认购本基金。
(4 )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 )确认为 344,518,718.00 份,场外
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 )确认为 516,677,027.83 份。
3. 其 他 需 要 提示 的 事 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通过场外认购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也可以通过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网 站 (www.fullgoal.com.cn ) 或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888-0688 )
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以后通过上述方式查询认购确认情 况。
本基金富国 证券份额的申购、 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开始办理。 本基金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 赎回
开放日前 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的富国 证券 A 份额、富国 证券 B 份额不接受投资 者的申购与赎回。
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富国 证券 A 份额
与富国证券 B 份额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
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风 险 提 示:本 公 司 承诺以 诚 实 信用、 勤 勉 尽责的 原 则 管理和 运 用 基金资 产 ,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
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