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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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 抗通 胀主 题证 券投 资基 金(LOF )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3 月 28 日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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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复 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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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 况
基金名称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
场内简称 银华通胀
基金主代码 16181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7,402,612.6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日期 2010-12-20
2.2
基 金 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在 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在全球范围内精
选抗通胀主题的基金,为投资者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为 在 全 球 范 围 内 精 选 跟 踪 综 合 商 品 指 数 的
ETF ,跟踪单 个或大类商品价格的 ETF ,业绩比较基准
90% 以上是商 品指数的共同基金, 以及主要投资于通货
膨胀挂钩债券的 ETF 或 债券型基金的主题投资基金,
主要采用 “ 自上而下” 的多因素分析决策系统,综合
定 性 分 析 和 定 量 分 析 进 行 大 类 资 产 配 置 , 同 时 结 合
“ 自下而上 ” 的精选抗通胀主题的基金的投资策略优
化组合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还将通过投资固定收益类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
有效管理资金头寸, 并 适 时 地 利 用 金 融 衍 生 品 进 行 套
期保值和汇率避险。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
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60% , 其中不低 于 80% 投资于 抗
通胀主题的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抗通胀
主题的基金指跟踪综合商品指数的 ETF , 跟 踪 单 个 或
大类商品价格的 ETF , 业 绩比较基准 90% 以上是商 品指
数的共同基金,以及主要投资于通货膨胀挂钩债券的
ETF 或债券型 基金。 本基金所投资的商品类基金以跟踪
商品指数或商品价格为投资目标,通常情况下不采用
卖空策略,也不使用资金杠杆。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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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标 普 高 盛 商 品 总 指 数 收 益 率 (S&P GSCI Commodity
Total Return Index)。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投资全球抗通胀主题基金的基金中基金,在
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基金
品种。
2.3
基 金 管 理人 和 基 金 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凌宇翔 田青
联系电话 (010)58163000 (010 )67595096
电子邮箱 yhjj@y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 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010 )67595096
传真 (010)58163027 (010 )66275853
2.4 境 外 资 产 托管 人
项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中文 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One Wall Street New York
办公地址 One Wall Street New York
邮政编码 NY10286
2.5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3,375,438.11 -29,195,387.37 -9,751,891.31
本期利润 -38,686,262.54 -21,827,805.01 -3,814,084.27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697 -0.0697 -0.0090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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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2.25% -8.75% -1.0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5.03% -7.56% -1.05%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77,402,115.44 -58,037,830.13 -59,949,563.3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130 -0.2172 -0.152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0,000,497.25 209,166,332.66 332,116,459.4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587 0.783 0.847
3.1.3 累计期 末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41.30% -21.70% -15.30%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 、本报告所 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
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20.24% 0.64% -27.67% 1.41% 7.43% -0.77%
过去六个月 -28.50% 0.54% -36.68% 1.12% 8.18% -0.58%
过去一年 -25.03% 0.49% -33.06% 0.93% 8.03% -0.44%
过去三年 -31.43% 0.54% -33.83% 0.95% 2.40% -0.4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1.30% 0.59% -32.44% 1.10% -8.86% -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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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按 基金 合同规 定, 本基金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起六个 月内 为建仓 期。 截至建 仓期 末本基 金 的 各 项
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三条: 投资于基金的资产合计不低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 60%, 其 中不
低于 80% 投资 于抗 通胀主 题的 基金; 现金 或者到 期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府 债券 投资比 例合计 不 低 于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5%。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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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每 年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注:本基金于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均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 ,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证监基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的 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 民币, 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分别
为: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 第 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 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 及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公 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 44 只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银华优势企业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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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 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 道琼斯 88 精选证券 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核 心价值 优选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优 质增 长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富裕 主题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银华领 先策 略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全球 核心优 选 证 券 投
资基金、 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银华增 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 和 谐
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 300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深证 100 指数 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信用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LOF ) 、银华成 长先 锋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 、 银
华信用双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中证 等权重 9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消费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 证内 地资源 主题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永泰 积极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 中 小 盘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纯债信用主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上证50 等权重交易 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上证 50 等权重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银华中
证中票 50 指 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银 华
交 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银华中证成长股债恒定组合 30/7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四季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中证 转债 指数增 强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信用季 季红 债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银华中证 800 等 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
生中国 企业 指数分 级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多利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银华 永益分 级债 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银 华活 钱宝货 币市 场基金 、银 华双月 定期 理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银 华高 端制造 业 灵 活 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银华 惠增 利货币 市场 基金及 银华 回报灵 活配 置定期 开放 混合型 发 起 式 证
券投 资 基金 。同时 ,本 基金管 理人 管理着 多个 全国社 保基 金、企 业年 金和特 定客 户资产 管 理 投 资
组合。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陈悦先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3 年10 月
17 日
- 9 年
硕士学位。 2006 年至 2009 年
曾 先 后 在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 中
国 人 寿 富 兰 克 林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从 事 行 业 研 究 工 作 。2010
年 7 月加入 银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曾担任行业研究员、
银 华 抗 通 胀 主 题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 基 金经理助理等职
务 。 具 有 从 业 资 格 。 国 籍 :
中国。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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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此处 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基金 管理人 在本 报告期 内严 格遵守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法 》 、 《 中华 人民 共 和 国证券 投 资
基金法》 、 《 证券投 资基 金运作 管理 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理 办法 》及其 各项 实施准 则、 《 银华抗 通胀 主题证 券投 资基金 (LOF)基金 合同 》和其 他 有 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 实信用、 勤勉 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无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
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
了公司 层面 的《银 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公 平交 易制度 》, 对投资 部、 固定收 益部 、量化 投 资 部 、
研究部 、交 易管理 部、 监察稽 核部 等相关 所有 业务部 门进 行了制 度上 的约束 。该 制度适 用 于 本 基
金管理 人所 管 理的 公募 基金、 社保 组合、 企业 年金及 特定 客户资 产管 理组合 等, 规范的 范 围 包 括
但不限 于境 内上市 股票 、债券 的一 级市场 申购 、二级 市场 交易等 投资 管理活 动, 同时包 括 授 权 、
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为 了 规范 本基 金 管理 人各 投 资组 合的 证 券投 资指 令 的执 行过 程 ,完 善公 平 交易 制度 ,确保各
投资组 合享 有公平 的交 易执行 机会 ,本基 金管 理人根 据《 证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交 易 制 度 指
导意见》 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 制定了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执
行制度 》 , 规定了 公平 交易的 执行 流程 及 特殊 情况的 审批 机制; 明确 了交易 执行 环节的 集中 交 易
制度,并对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进行了完善。
此 外 ,为 了加 强 对异 常交 易 行为 的日 常 监控 ,本 基 金管 理人 还 制定 了《 银 华基 金管 理有限公
司异常交易监控实施细则》 , 规定了异常交易监控的范围以及异常交易发生后的分析、 说明、 报备
流程。
对照 2011 年 8 月份新修订 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本基 金管理
人又对 上述 制度进 行了 修改完 善, 进一步 修订 了公平 交易 的范围 ,修 订了对 不同 投资组 合 同 日 反
向交易的监控重点, 并强调了本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要求, 具体控制方法为:1 、 交易所市场的
公平交 易均 通过恒 生交 易系统 实现 ,不掺 杂任 何的人 为判 断,所 有交 易均通 过恒 生投资 系 统 公 平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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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模块电子化强制执行, 公平交易程序自动启动;2 、 一般情况下, 场外交易指令以组合的名义
下达, 执行 交易员 以组 合的名 义进 行一级 市场 申购投 标及 二级市 场交 易,并 确保 非集中 竞 价 交 易
与投资组合一一对应, 且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3 、 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 非公
开发行 股票 申购等 以基 金管理 人名 义进行 的交 易,各 投资 组合经 理在 交易前 独立 地确定 各 投 资 组
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 交易管理部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 分配;4 、 本基
金管理人使用恒生 O3.2 系统的公平交易稽核分析模块, 定期及不定期进行报告分析, 对公平交易
的情况进行检查,以规范操作流程,适应公平交易的需要。
综 上 所述 ,本 基 金管 理人 通 过事 前构 建 控制 环境 、 事中 强化 落 实执 行、 事 后进 行双 重监督,
来确保公平交易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4.3.2.1 整体 执行情况说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根 据《 银华 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公平 交 易制 度》 及 相关 配套 制度,在
研究分 析、 投资决 策、 交易执 行、 业绩评 估等 各个环 节, 建立了 健全 有效的 公平 交易执 行 体 系 ,
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 资组合。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在 研 究分 析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构建 了 统一 的研 究 平台 ,为 旗 下所 有投 资 组合 公平 地提供研
究支持。
在 投 资决 策环 节 ,各 基金 经 理、 投资 经 理严 格遵 守 本基 金管 理 人的 各项 投 资管 理制 度和投资
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按照 “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 事 后监 控环 节 ,本 基金 管 理人 定期 对 股票 交易 情 况进 行分 析 ,并 出具 公 平交 易执 行情况分
析报告 ;另 外,本 基金 管理人 还对 公平交 易制 度的遵 守 和 相关业 务流 程的执 行情 况进行 定 期 和 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本 基 金管 理人 在 本报 告期 内 严格 执行 了 公平 交易 制 度的 相关 规 定, 未出 现 违反 公平 交易制度
的情况。
4.3.2.2 同向 交易价差专项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 (1 日内、3 日内及 5 日内) 同
向交 易的交易价差从 T 检验(置信度为 95% ) 和溢价率占优频率两个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分析
过程及分析结果如下:
报告期内,纳入分析范围的投资组合共有 104 个。本基金管理人首先对上述投资组合进行两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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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任意组合, 共产生 5356 对组合, 然 后统计任意一对投资组合在同一时间窗内同向交易过同一股
票的情况,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
当时间窗为 1 日时, 共有1099 对投资 组合存在同向交易的情况, 其中有 178 对投资组 合未通
过 T 检验, 进一步计算溢价率为正的概率, 结果显示有 51 对组合的正溢价率占比大于 55% , 其 中
有 25 对均属 于指数基金或量化 专户与其他基金的同日同向交易, 由于我 公司的指数基金或量化专
户的交易均采取组合指令的交易方式进行成交, 因此这 25 对 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剩下
26 对组合的 基金经理均承诺相互间不存在利益输送;
当时间窗为 3 日时, 共有1581 对投资 组合存在同向交易的情况, 其中有 315 对投资组 合未通
过 T 检验, 进一步计算溢价率为正的概率, 结果显示有 99 对组合的正溢价率占比大于 55% , 其 中
有 69 对均属 于指数基金或量化专户与其他基金的同日或相邻日同向交易, 由于我公 司的指数基金
或量化专户的交易均采取组合指令的交易方式进行成交, 因 此这 69 对组 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
为;剩下 30 对组合的基金经理均承诺相互间不存在利益输送;
当时间窗为 5 日时, 共有1989 对投资 组合存在同向交易的情况, 其中有 433 对投资组 合未通
过 T 检验,进一步计算溢价率为正的概率,结果显示有 153 对组合的正 溢价率占比大于 55% ,其
中有 116 对 均属于指数基金或量化专户与其他基金的同日或相邻日同向交易,由于我公司的指数
基金或量化专户的交易均采取组合指令的交易方式进行成交,因此这 116 对组合间 不存在利益输
送的行为;剩下 37 对组 合的基金经理均承诺相互间不存在利益输送。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4 年 , 高 盛标普商品指数出现较大下跌, 跌幅达 33.1%,其 中高盛标普能源指数下跌 44.1% ,
高 盛 标 普 工 业 金 属 指 数 下 跌 7.4% , 高 盛 标 普 农 产 品 指 数 下 跌 10.7% , 高 盛 标 普 贵 金 属 指 数 下 跌
4.1% , 原油 价格剧烈调整是高盛标普商品指数下挫的主要原因。2014 年国际原油价格大幅调整的
主要原 因有 以下几 个:1 )欧元 区核 心国家 及新 兴市场 国家 经济增 长趋 缓,打 压原 油需求 ;2 )全
球石油 供应 量增长 大幅 超出需 求增 速,进 而导 致全球 石油 库存高 企, 其中美 国的 页岩油 贡 献 了 绝
大部分 的增 量,另 外伊 拉克原 油供 应并未 受到 战乱影 响以 及利比 亚最 大 石油 出口 港恢复 石 油 出 口
等事件也使得原油供给更加充足;3 ) 石油输出 国组织 11 月27 日会议决 定不减产, 沙特阿拉伯展
开全球 石油 价格战 ,希 望以长 期较 低的石 油价 格来排 挤美 国页岩 油供 给并对 伊朗 及俄罗 斯 施 加 更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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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压力。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587 元, 本 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03%, 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3.06%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望 2015 年 ,虽然石油价格已经经历了剧烈的调整,但至少在 2015 年 上半年里,制约油价
的因素 还将 持续, 因此 石油价 格难 以走出 系统 性反转 趋势 。但是 在经 历剧烈 调整 后,石 油 价 格 的
进一 步下跌空间也已经比较有限。 因此, 在 2015 年上半年, 国际油价可能会先走出低位震荡整理
的格局 ,随 着石油 消费 旺季的 到来 以及原 油投 资的萎 缩, 将有望 迎来 持续性 较好 的反弹 行 情 。 本
基金在 2015 年仍将坚持稳健审慎的投资风格,以均衡的投资组合来应对多变的市场环境。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管理人 严格 遵守《 企业 会计准 则 》 、 《 证券 投资 基金会 计核 算 业 务指引 》 以
及中国 证监 会相关 规定 和基金 合同 的约定 ,日 常估值 由基 金管理 人同 基金托 管人 一同进 行 , 基 金
份额净 值由 基金管 理人 完成估 值后 ,经基 金托 管人复 核无 误 后由 基金 管理人 对外 公布。 月 末 、 年
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 基 金管 理人 设 立估 值委 员 会( 委员 包 括估 值业 务 分管 领导 以 及投 资部 、 研究 部、 监察稽核
部、 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 , 负责研究、 指导基金估值业务。 估值委员会委员
和负责 基金 日常估 值业 务的基 金会 计均具 有专 业胜任 能力 和相关 工作 经历。 基金 经理不 介 入 基 金
日常估 值业 务;估 值委 员会决 议之 前会与 涉及 基金的 基金 经理进 行充 分沟通 。运 作保障 部 负 责 执
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 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之 间不 存 在任 何重 大 利益 冲突 ; 本基 金管 理 人未 签 约 与 估值 相关 的任何定
价服务。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不 存在 连 续二 十个 工 作日 基金 份 额持 有人 数 量不 满二 百 人或 者基 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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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 报 告期 ,中 国 建设 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在本 基金 的 托管 过程 中 ,严 格遵 守 了《 证券 投资基金
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本 托 管人 按照 国 家有 关规 定 、基 金合 同 、托 管协 议 和其 他有 关 规定 ,对 本基金的
基金资 产净 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认真 的复 核,对 本基 金的投 资运 作方面 进 行 了 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托 管人 复核 审 查了 本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 201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注册会计师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8,106,663.47 33,359,508.83
结算备付金 - -
存 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82,042,651.03 178,187,023.54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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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 投资 82,042,651.03 178,187,023.54
债券投资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08,437.82 -
应收利息 2,084.34 4,168.52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82,766.04 12,317.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11,442,602.70 211,563,018.80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038,690.83 1,921,782.4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8,540.79 322,181.28
应付托管费 34,716.26 62,646.3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 -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190,157.57 90,076.07
负债合计 1,442,105.45 2,396,686.14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187,402,612.69 267,204,162.79
未分配利润 -77,402,115.44 -58,037,830.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000,497.25 209,166,332.66
负债和所有者 权益总计 111,442,602.70 211,563,018.80
注: 报告截止 日2014 年12 月31 日 , 基 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587 元, 基金份 额总额187,402,612.69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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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34,398,856.85 -15,679,432.50
1. 利息收入 55,358.97 59,943.4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5,358.97 59,943.49
债券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列) 761,819.96 -21,524,838.1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 投资收益 -57,547.44 -22,115,490.23
债券投资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819,367.40 590,652.05
3.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35,310,824.43 7,367,582.36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
91,658.78 -1,598,144.81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
3,129.87 16,024.64
减: 二 、费用 4,287,405.69 6,148,372.51
1 .管理人报 酬 3,135,533.98 4,512,249.32
2 .托管费 609,687.13 877,381.83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87,467.09 301,932.65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454,717.49 456,808.71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38,686,262.54 -21,827,805.0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列)
-38,686,262.54 -21,827,805.01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8 页
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67,204,162.79 -58,037,830.13 209,166,332.66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净利润)
- -38,686,262.54 -38,686,262.5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79,801,550.10 19,321,977.23 -60,479,572.87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18,323,081.65 -6,649,759.30 11,673,322.35
2.基金赎回 款 -98,124,631.75 25,971,736.53 -72,152,895.22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87,402,612.69 -77,402,115.44 110,000,497.25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92,066,022.79 -59,949,563.39 332,116,459.40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净利润)
- -21,827,805.01 -21,827,805.01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124,861,860.00 23,739,538.27 -101,122,321.73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7,294,736.77 -1,571,814.93 5,722,921.84
2.基金赎回 款 -132,156,596.77 25,311,353.20 -106,845,243.57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67,204,162.79 -58,037,830.13 209,166,332.66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8 页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 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王立 新______
______ 杨清______
____ 龚飒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银 华 抗通 胀主 题 证券 投资 基 金(LOF) ( 以 下简 称 “ 本 基金 ” ) , 系 经中 国证 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873 号 《关于核准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募集的批复》 的批准, 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0 年11 月1 日至2010 年 11 月 30 日向社会
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0 年12 月 6 日正式生效, 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690,933,251.87 份基金
份额。 本基 金为契 约型 开放式 ,存 续期限 不定 。本基 金的 基金管 理人 为银华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
注册登 记机 构为中 国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基 金托 管人为 中国 建设银 行股 份有限 公 司 , 境
外托管人为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Corporation) 。
本 基 金的 投资 范 围包 括法 律 法规 允许 的 、在 已与 中 国证 监会 签 署双 边监 管 合作 谅解 备忘录的
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 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 (包括 ETF )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
允许本 基金 投资的 其他 金融工 具。 如法律 法规 或监管 机构 以后允 许基 金投资 其它 品种, 基 金 管 理
人在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资 范围 。本基 金的 投资组 合比 例为: 投资 于基金 的 资 产 合
计不低于本基金 基金资产的 60% , 其 中不低于 80% 投资于抗通胀主题的基金,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标普高盛
商品总指数收益率(S&P GSCI Commodity Total Return Index)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 财 务报 表系 按 照财 政部 颁 布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 以及 其后 颁 布及 修订 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 具
体会计 核算 和信息 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修订 并发布 的《 证券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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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采用若干修订后/ 新会计 准则
2014 年 1 至 3 月,财政部 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 会计准
则第 40 号—— 合营安排》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 修订了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 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 薪酬》 、 《企 业 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 务报表列报》 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 财务报表》 ; 上述 7 项会 计准则均自
2014 年 7 月1 日起施行。 2014 年 6 月 , 财政部修订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在 2014 年年 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施行。
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对本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4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可参见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文《 关 于开 放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 有关 税收 问 题 的
通知》 、[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2008]1 号 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
干 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境内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取得 的源自境外的差价收入, 其涉及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 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
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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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金取得 的源自境外的股利收益, 其涉及 的境外所得税税收政策, 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税
收法律和法规执行,在境内暂未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第 一 创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第 一 创
业”)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建 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纽 约 梅 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纽 约 梅 隆
银行”)
基金境外托管人
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1 关联方报酬
7.4.8.1.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 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3,135,533.98 4,512,249.32
其中: 支付 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1,425,773.64 2,047,671.23
注 : 基金 管理 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金 管理 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 1.80%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8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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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1.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609,687.13 877,381.83
注 : 基金 托管 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基金 托管 费 按前 一日 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的 0.35% 的年费率计
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7.4.8.2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8.3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3.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的管理人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3.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4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 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 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纽约梅隆银行 20,395,032.32 - 15,311,622.24 -
中国建设银行 7,711,631.15 55,357.78 18,047,886.59 59,942.64
7.4.8.5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 承销证券。
7.4.8.6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与上年度可比期间未有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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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 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7.4.14.1 公允价值
银行存款等,因其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1) 各层次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2,042,651.03 元,无属 于第二层次及第三层次的余额。
(2) 公允价 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 政策 为以报 告期 初作为 确定 金融工 具公 允价值 层次 之间转 换的 时点。 本基 金本报 告 期 持 有
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在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无重大转换。
本基金本报告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未发生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情况。
7.4.14.2 承 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3 其 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4 财 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 2015 年3 月25 日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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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普通股 - -
存托凭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82,042,651.03 73.62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 中 : 买 断 式 回 购 的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8,106,663.47 25.22
8 其他各项资产 1,293,288.20 1.16
9 合计 111,442,602.70 100.00
8.2 期 末 在 各 个国 家 ( 地 区) 证 券 市 场的 权 益 投 资分 布
8.3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权 益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8.4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权益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益投资。
8.5 报 告 期 内 权益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权益投资。
8.6 期 末 按 债 券信 用 等 级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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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所 有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金融 衍 生 品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8.10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十 名 基金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类
型
运作方
式
管理人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
1 GOLDMANSACHS-S&P
GSCI E20 STRATEGE
PROTFOLIO
商品型 开放式 RBS
Luxembourg
SA/Luxembourg
20,699,651.63 18.82
2 FGS-BACKWARDATED
BASKET E-ROLL
COMMODITITES
TRUST
商品型 开放式 Fund logic
Global
Solutions Ltd
19,592,017.05 17.81
3 POWERSHARES QQQ
NASDAQ 100
股票型 开放式 Invesco
PowerShares
Capital Mgmt
7,960,513.05 7.24
4 UNITED STATES
BRENT OIL FUND
商品型 开放式 United States
Commodity
Funds
7,250,647.86 6.59
5 ISHARES RUSSELL
2000 GROWTH
股票型 开放式 Black Rock
Fund Advisors
5,715,224.32 5.20
6 IPATH GOLDMAN
SACHS CRUDE
商品型 开放式 Barclays
Capital Inc
5,524,722.72 5.02
7 NUVEEN GRESHAM
DIV COMM-IUS
商品型 开放式 Nuvven Fund
Advisors
5,055,411.48 4.60
8 FSP DJUBS
DIVERSIFIED
BACKWARDATED
FUND
商品型 开放式 Fundlogic SAS 4,636,742.08 4.22
9 UNITED STATES OIL
FUND LP
商品型 开放式 United States
Commodity
Funds
4,347,941.12 3.95
10 WISDOMTREE EUR
S/C DIVIDEND
股票型 开放式 WisdomTree
Asset
Management
1,259,779.72 1.15
注: 本基金所投资的上述基金以及上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均不是、 亦不得被视为本基金的发起人、
分销商或发行者。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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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 基 金 投 资的 前 十 名 证券 的 发 行 主体 本 期 不 存在 被 监 管 部门 立 案 调 查,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前 一 年 内 受到 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情形 。
8.11.2 本 基 金 本 报告 期 末 未 持有 股 票 , 因此 不 存 在 投资 的 前 十 名股 票 超 出 基金 合 同
规 定 的 备 选股 票 库 之 外的 情形。
8.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108,437.82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084.34
5 应收申购款 182,766.0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93,288.20
8.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资组合报 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5,946 31,517.43 6,000.00 0.00% 187,396,612.69 100%
注: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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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齐 鲁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信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503,400.00 2.94%
2 蒋荣贵 839,795.00 4.90%
3 吴玉昆 560,595.00 3.27%
4 邢华昌 475,500.00 2.78%
5 侯祖斌 379,745.00 2.22%
6 许平 350,000.00 2.04%
7 招 商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客 户 信
用交易担保
295,642.00 1.73%
8 叶丽珍 291,628.00 1.70%
9 萧祖渊 262,400.00 1.53%
10 梁国柱 247,200.00 1.44%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名称及持有份额数量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本基金。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负 责人 持有本 基 金 份 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 年 12 月6 日 )基金份额总额 690,933,251.36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67,204,162.7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8,323,081.65
减: 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98,124,631.7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87,402,612.69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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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1.2.1 基金 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1.2.2 基金 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 2014 年 2 月 7 日发布 任免通知,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
理助理职务。
本基金托管人 2014 年 11 月3 日发布 公告, 聘任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
理。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报告期内本基
金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的报酬共计人民币 90,000.00 元。 目前的审
计机构已连续为本基金提供 4 年的 审计服务。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BOCI SECURITIES - - - - - -
GOLDMAN
SACHS(ASIA)L.L.
- - - 19,621.57 22.93% -
UBS SECURITIES - - - 30,450.29 35.58% -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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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A LTD
J.P.MORGAN
SECURITIES(ASIA
PACIFIC)LTD
- - - 11,651.16 13.61% -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TD
- - - 10,267.71 12.00% -
其他 - - - - - -
CLSA ASIA
PACIFIC MARKETS
- - - 13,590.69 15.88% -
注:1 、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向 基金 管理人 提供 高质量 的咨 询服务 ,包 括宏观 经济 报告、 行业 报告、 市场 走向分 析 报 告 、
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2 、 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 经公司 批准
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 机构签订协议。
3 、本基金本 报告期未进行股票投资,应支付上述券商的佣金是由基金交易产生的。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基金交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基
金
成交总额
的比例
BOCI SECURITIES - - - - - - - -
GOLDMAN
SACHS(ASIA)L.L.
- - - - - - 43,301,317.55 24.60%
UBS SECURITIES
ASIA LTD
- - - - - - 30,450,318.34 17.30%
J.P.MORGAN
SECURITIES(ASIA
PACIFIC)LTD
- - - - - - 22,435,825.22 12.75%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TD
- - - - - - 29,729,155.32 16.89%
其他 - - - - - - 29,030,159.92 16.49%
CLSA ASIA
PACIFIC MARKETS
- - - - - - 21,072,273.25 11.97%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2014 年 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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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无.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