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天弘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基 金 调 整交 易所 固定 收益 品种 估值 方法 的 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 年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 简称 “估值处理标准” ) , 经与相关托管 人、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 自2015 年 3 月26日起, 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估 值方法进行调整,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于2015 年3 月 26 日,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敬请投资者予 以关注。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 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