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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惠利(000316)

中海惠利: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中 海 惠 利 纯债 分 级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4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中海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3 月27 日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9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 ”)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复 核了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 配情 况、 财务会 计报 告、 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1 月1 日起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9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31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1 月 21 日 基金管 理人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34,301,632.0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 A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317 000318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91,176,917.76 份 743,124,714.33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力争 实现 基金 资产 的长 期稳健 增值 。 投资策 略 1、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配置 策 略 (1) 久期 配置


本基金 基于 对宏 观经 济指 标和宏 观经 济政 策的 分析 , 判断宏 观经 济所 处 的 经 济 周期 , 由 此预 测利 率变 动 的方向 和趋 势 。 根 据不 同 大类资 产在 宏观 经济 周期 的 属性 , 确 定债 券资 产配 置 的基本 方向 和特 征 ; 同 时 结合债 券市 场资 金供 求分 析, 最终确 定投 资组 合的 久期 配置。 (2) 期限 结构 配置


在确定 组合 久期 后, 通过 研究收 益率 曲线 形态 , 采 用统计 和数 量分 析技 术 , 对 各期限 段的 风险 收益 情况 进行评 估, 对收 益率 曲线 各个期 限的 收益 进行 分 析 , 在子弹 组合 、杠 铃组 合和 梯形组 合中 选择 风险 收益 比最佳 的配 置方 案。 (3) 债券 类别 配置 主 要 依 据 信 用利 差 分 析,自 上 而 下 的 资 产配置。 在宏 观 分 析 和 久期 及 期 限结 构配置 的基 础上 ,本 基金 对不同 类型 固定 收益 品种 的信用 风险 、市 场流 动 性 、 市场风 险等 因素 进行 分析 , 同 时兼 顾其 基本 面分 析 , 综 合分 析各 品种 的利 差 和 变化趋 势。 2、个 券的 投资 策略 (可 转 换债券 除外 ) 个券的 选择 应遵 循如 下原 则: 相对价 值原 则: 同等 风险 中收益 率较 高的 品种 ,同 等收益 率风 险较 低的 品 种 。 流动性 原则 :其 它条 件类 似,选 择流 动性 较好 的品 种。 (1) 利率 品种 的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对国 债、 央行 票据 、 政策 性金 融债 等利 率品 种的投 资, 是在 久期 配 置 策 略与期 限结 构配 置策 略基 础上 , 在 合理 控制 风险 的 前提下 , 综合 考虑 组合 的 流 动性, 通过 采取 利差 套利 策略、 相对 价值 策略 等决 定投资 品种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9 页


(2) 信用 品种 的投 资策 略(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除外 ) 本基金 对企 业债、 公司 债 和资产 支持 证券 等信 用品 种采取 自上 而下 和自 下 而 上 相结合 的投 资策 略。 自 上 而下投 资策 略指 本基 金在 久期配 置策 略与 期限 结 构 配 置策略 基础 上 , 对 信用 品 种的系 统性 因素 进行 分析 , 对 利差 走势 及其 收益 和 风 险进行 判断。 自下 而上 投 资策略 指本 基金 运用 行业 和公司 基本 面研 究方 法 对 债 券发行 人信 用风 险进 行分 析和度 量, 选 择风 险与 收 益相匹 配的 更优 品种 进 行 配 置。 (3)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投 资 策略 本基金 对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的投资 策略 主要 基于 信用 品种投 资略, 在此 基 础 上 重 点分析 私募 债的 信用 风险 及流动 性风 险。 首先 , 确 定经济 周期 所处 阶段 , 规 避 具有潜 在风 险的 行业 ; 其 次, 对 私募 债发 行人 公司 治理、 财务 状况 及偿 债 能 力 综合分 析; 最后, 结合 私 募债的 票面 利率 、 剩 余期 限、 担 保情 况及 发行 规模 等 因素, 选择 风险 与收 益相 匹配的 品种 进行 配置 。 3、可 转换 债券 投资 策略 可转换 债券 兼具 债券 和股 票的相 关特 性, 其 投资 风 险和收 益介 于债 券和 股 票 之 间。 在进 行可 转换 债券 筛 选时 , 本 基金 将首 先对 可 转换债 券自 身的 内在 债券 价 值 (如票 面利 息、 利 息补 偿及无 条件 回售 价格) 、 保 护条 款的 适用 范 围 、 流 动 性等方 面进 行研 究 ; 然 后 对可转 换债 券的 基础 股票 的基本 面进 行分 析 , 形 成 对 基础股 票的 价值 评估; 最 后将可 转换 债券 自身 的基 本面评 分和 其基 础股 票 的 基 本面评 分结 合在 一起 以确 定投资 的可 转换 债券 品种 。 4、其 它交 易策 略 杠杆放 大策 略: 即以 组合 现有债 券为 基础 ,利 用回 购等方 式融 入低 成本 资 金 , 并购买 剩余 年限 相对 较长 并具有 较高 收益 的债 券, 以期获 取超 额收 益的 操 作 方 式。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全 债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较 低风 险的基 金品 种 , 其 风险 收 益 预期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 A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B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惠利 A 份 额为 较低 预期 风 险、 收益相 对稳 定的 基金 份额 。 惠利 B 份额 为中 等预 期风 险、 中 等预 期收 益的基 金份 额。 若在 分级 运作周 期内 惠利 B 份额 设置 保本 保障 机制 的, 则惠 利 B 份 额为较 低预 期风 险、 中等 预期收 益的 基金 份额。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王莉 张燕 联系电 话 021-38429808 0755-8319 9084 电子邮 箱 wangl@zhfund.com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9788 、 021-38789788 95555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9 页


传真 021-68419525 0755-8319 5201


2.4 信息 披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证 券报 、上 海证 券报 、证券 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zh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68 号2905-2908 室及 30 层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 2013 年 11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2013 年12 月31 日 2012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12,697,667.27 12,721,796.85 - 本期利 润 140,523,440.38 6,575,649.74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908 0.0028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2.85% 0.30%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972 0.0028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934,686,311.56 2,334,175,711.40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20 1.003 - 注1 : 本基 金合 同于2013 年 11 月21 日生 效。 注 2:以上所 述基金业 绩 指标不包括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认购或交易 基金的各 项 费用(例如 ,申购、 赎回费 等) ,计 入费 用后 实 际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注 3:本期已 实现收益 指 基金本期利息 收入、投 资 收益、其他收 入(不含 公 允价值变动 收益)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9 页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5.95% 0.54% 3.25% 0.15% 2.70% 0.39% 过去六 个月 8.51% 0.38% 4.86% 0.11% 3.65% 0.27% 过去一 年 12.85% 0.28% 10.82% 0.09% 2.03% 0.19%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3.19% 0.27% 11.33% 0.09% 1.86% 0.18% 注: “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起 至 今” 指2013 年11 月 21 日(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 按相 关法 规规 定, 本 基金自 基金 合 同2013 年11 月 21 日 生效 日起6 个 月 内为建 仓期 , 建仓 期 结束时 各项 资产 配置 比例 符合合 同约 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9 页


注: 备注 : 上 图 中2014 年 度是 指 2013 年11 月 21 日(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相 关数据 未按 自然 年度 进行 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注:本 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日起 至本 报告 期末 未发 生利润 分配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基金管 理人 自 2004 年 3 月 18 日 成立 以来 ,始 终坚 持 “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 严格 履行基金管理 人的责任 和 义务,依靠强 大的投研 团 队、规范的业 务管理模 式 、严密科学 的风险管 理和内 部控 制体 系, 为广 大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提 供规 范、专 业的 资产 管理 服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共 管理 证券 投资 基 金 22 只。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9 页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陆成来 投 资 副 总 监 兼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中 海 惠 裕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中 海 惠 丰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2013 年11 月 21 日 - 13 年 陆成来 先生 , 上海 财 经 大 学 统 计 学 专 业 博士 。 历 任安 徽省 巢 湖 市 钓 鱼 初 级 中 学 教师 , 安 徽省 淮北 市 朔里矿 中学 教师 ,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所 策 略 部 经 理、 资 深研 究员、 固 定收益 部投 资经 理 、 董事副 总经 理 、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分 公 司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部 副 总 监兼投 资主 办 。2012 年9 月进 入本 公司 工 作 , 曾 任 投 资 副 总 监, 现 任 投 资 副 总 监 兼固定 收益 部总 监 。 2013 年 1 月 至今 任 中 海 惠 裕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2013 年 9 月 至今 任 中 海 惠 丰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 11 月 至今 任中 海 惠 利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注1 : 上述 任职 日期 、离 任日期 根据 本基 金管 理人 对外披 露的 任免 日期 填写 。 注2 :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业 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资 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定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 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的规定, 勤 勉尽责地为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谋求利益, 不存在损 害 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不 存在 违法 违规 或未履 行基 金合 同承 诺。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9 页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 公司 2011 年修 订了 《中海 基金 公 平 交易管 理办 法》 , 从投 研决 策内部 控制 、 交易 执行 内 部控制 、 行为 监控 和分 析 评估 、 监 察稽 核和 信 息披露等方面 对股票、 债 券、可转债的 一级市场 申 购、 二级市场 交易等投 资 管理活动进 行全程公 平交易 管理 。


投研决 策内 部控 制方 面: (1 ) 公 司研 究平 台共 享,基 金经理 和专 户投 资经 理通 过研究 平台 平等 获取研究信 息。 (2)公 司 建立投资组 合投资信 息的 管理及保密 制度,除 分管 投资副总及 投资总 监 因业务 管理 的需 要外 ,不 同投资 组合 经理 之间 的持 仓和交 易等 重大 非公 开投 资信 息 相互 隔离 。


交易执 行内 部控 制方 面:(1) 对于 债券 一级 市场 申购 、 非公 开发 行股 票申 购等 以公司 名义 进行 的交易,各投 资组合经 理 根据研究报告 独立确定 申 购价格和数量 ,在获配 额 度确定后, 根据公司 制度规定应遵 循公平原 则 对获配额度进 行 分配, 按 照价格优先的 原则进行 分 配,如果申 购价格相 同,则根据该价位 各投资 组合的申购数量进 行比例 分配,如有特殊情 况,制 度规定需书面留痕 。 (2 ) 投 资交 易指 令统 一通 过交易 室下 达 , 通 过启 用 公平交 易模 块 , 力 求保 证 时间优 先 、 价 格优 先、 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 交易 原则得以落 实。 (3)根 据 公司制度, 通过系统 禁止 公 司组合之 间(除 指 数被动投资 组合外) 的同 日反向交易。 (4)债券 场 外交易,交 易部在银 行间 市场上公平 公正地 进 行询价,并 由风险管 理部 对询价收益 率偏离、 交易 对手及交易 方式进行 事前 审核。 (5 )在 特殊情 况下,投资组 合因合规 性 或应对大额赎 回等原因 需 要进行特定交 易时,由 投 资组合经理 发起暂停 投资风控阀值 的流程, 在 获得相关审批 后,由风 险 管理部暂时关 闭投资风 控 系统的特定 阀值。完 成该交 易后 ,风 险管 理部 立即启 动暂 停的 投资 风控 阀值。


行为监 控和 分析 评估 方面 : (1) 公 司每 季度 和每 年度 对所有 投资 组合 进行 同向 交易价 差分 析、 反向及 异常 交易 分 析 。 (2 )公司 对所 有组 合在 2014 年全年 日内 ,3 日,5 日 同 向交易 数据 进行 了 采集, 并进 行两 两比 对, 对于相 关采 集样 本进 行 了95%置 信区 间, 假设 溢价 率 为 0 的 T 分 布检 验。 (3 ) 对于 不同 时间 期间 的 同组合 反向 交易 及公 司制 度规定 的异 常交 易 , 公 司 根据交 易价 格 、 交 易 频率、 交易 数量 、交 易时 机等进 行综 合分 析。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2014 年全 年, 公 司遵 循 《 中海基 金公 平交 易管 理办 法》 相 关要 求, 整体 上贯 彻 执行制 度约 定, 加强了 对投 资组 合公 平交 易的事 后分 析, (1) 对 于两 两组 合的 同向 交易, 我们 从日 内、3 日、5 日三 个时 间区 间进 行假 设价差 为零 ,T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9 页


分布的检验, 对于未通 过 假设检验的情 况,公司 结 合比较两两组 合间的交 易 占优比、采 集的样本 数量是否达到 一定水平 从 而具有统计学 意义、模 拟 利益输送金额 的绝对值 、 模拟利益输 送金额占 组合资产平均 净值的比 例 、模拟利益的 贡献率占 组 合收益率的比 例、两两 组 合的持仓相 似度及两 两组合 收益 率差 的比 较等 多方面 进行 综合 比较 。 (2) 对于 两两 组合 的反 向 交易 , 公 司采 集同 一组 合 对同一 投资 品 种3 日 内反 向交易 ; 两两 组 合对同 一投 资品 种3 日内 反向交 易; 并结 合市 场该 投资品 种的 总成 交量 进行 综合分 析。 (3) 对于 公司 制度 规定 的 异常交 易, 相关 组合 经理 均根据 制度 要求 提交 审批 单并书 面留 痕 。 综合而言,本 公司通过 事 前的制度规范 、事中的 监 控和事后的分 析评估, 执 行了公平交易 制 度,公平对待 了旗下各 投 资组合。本报 告期内, 未 发现组合存在 有可能导 致 重大不公平 交易和利 益输送 的情 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公开竞 价 同日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 的 单边交易量不 存 在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 况, 对于 一级市 场证券 申购 、 二 级市 场证 券交易 中出 现的 可 能 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益 输 送的重大异常 交易情况 , 风险管理部均 根据制度 规 定要求组合 经理提供 相关情 况说 明予 以留 痕。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 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3 年年 中的 “钱荒 ” 事 件后, 债市 经历 了长 达半 年的熊 市。 进 入 2014 年 ,债券 市场 开始 了一波波澜壮阔的单边牛市,各期限各品种债券收益率均有大幅下行。10Y 国债下行幅度达到 110BP , 年 内最 低点 已达 到2013 年的 最低 水平 ;10Y 国开债 下行 幅度 达 到 200BP , 最 低点 低于 “ 钱 荒” 前 的水 平。 全年来看,银 行理财规 模 激增债券需求 增强、资 金 面宽松、经济 数据预期 低 都是债市走牛 的 基础。 但上 下半 年的 驱动 因素依 然有 所区 别, 从 10Y 国开 走势 与 14 年 政策 面 重要事 件的 时间 轴, 不难发 现上 半年 多为 一行 三会为 修复 “钱荒 ” 负面 影响在 监管 方 面 的发 文, 下半年 则是 由 “ 定向 ” 到“全面”的 货币政策 放 松和指导利率 下行的过 程 。因而我们更 愿意把上 半 年归为“钱 荒”后的 修复行 情, 把下 半年 归为 “钱来 了” 行情 。 6 、7 月份 是前 后两 段行 情 的切换 阶段 , 收 益率 出现 了一波 回调 。 期 间7 月1 日新发 的 10Y 国 开险些 流标 ,PMI 也 有所 回升。 但 7 月 14 日 , 正 回 购利率 开始 了 “ 价格 型宽 松 ”的 序幕 , 配 合中 央降低 实体 经济 融资 成本 的基调 ,下 半年 行情 开启 。各项 措施 陆续 而至 ,直 至 11 月 22 日的 全 面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9 页


降息。之所以 把这段时 间 的 行情归为货 币政策的 宽 松,一个重要 依据就是 股 债双牛的行 情。就历 史数据 来看 ,股 债双 牛、 双熊分 别出 现在 货币 宽松 的时间 段。 临近年 末中 证登 一纸 文件 却改变 了城 投的 命运 。中 证登 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 发文, 企业 债 主 要是城投债的 质押资格 被 剥夺(地方政 府性债务 甄 别清理完成后 ,对于未 纳 入地方政府 一般债务 与专项 债务 预算 范围 的企 业债不 得质 押入 库) , 造 成 债市恐 慌性 的抛 盘 。 面 对 赎回压 力 , 抛 压传 导 至流动 性好 的利 率债 和可 转债,12 月9 日出 现债 市 大跌, 影响 延续 至今 , 中 低评级 信用 债上 行幅 度超 过100BP 。 基金操作上, 基于绝对 收 益的考量,组 合 仓位和 久 期都较为保守 ,并配置 部 分债性较强的 转 债品种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 1.120 元(累 计净值 1.131 元)。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净值增 长率 为12.85% , 高 于业绩 比较 基 准 2.03 个 百 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很多人认为目 前国内的 无 风险利率过高 ,中国将 逐 步发展到发达 国家“低 增 长、低通胀、 低 利率”的情况 。对于这 一 论断并不持否 定态度, 但 若以此为明年 的判断基 础 ,却也不现 实。我们 认为, 中期 内 (大 致3-12 个月) , 短端 价格 围绕 锚定 价格 ( 资金 利率) 、 跟随 指 导价格 (正 回购 价 格)变 动的 趋势 是很 明显 的。目 前来 看央 行关 于 14 天和 28 天 的公 开市 场操 作 利率对 资金 价格 起 到很重 要的 指导 作用 ,特 别是在 引导 资金 价格 下行 时。 1Y 国 债与 短期 资金 利率 的 正相关 关系 很清 晰, 长端 利率在 理论 上是 跟随 经济 形势的 。 期 限利 差的存在往往 是长期的 平 均结果,在资 金特 别吃 紧 或经济预期特 别差的时 候 ,利率结构 倒挂是完 全可能的。当 然一般这 种 情形都不会持 续太久, 因 为两种情况下 政府都会 积 极干预,改 变市场情 况。 在经济预期一 致向下的 时 候,当长端下 行阻力消 除 ,长期利率债 涨幅非常 大 ,幅度可以超 越 短端, 出现 “ 牛平 ” 。 正 如9 、10 月份 下调 正回 购利 率 指导短 端利 率下 行, 消除 了平坦 利率 曲线 带 来的担 忧 。 如 果正 回购 、SLF 、MLF 等指 导利 率还 能 继续下 行 , 那 么长 端下 行 依然可 以期 待 , 达 到 前期低 点3.8% 问题 应当 不 大。 而信用方面, 明年产业 债 风险与价值并 存,个券 投 资价值远大于 风险。明 年 高收益债可能 出 现实质性违约 ,且出现 时 间早于城投, 但并不妨 碍 产业债的价值 。首先产 业 债违约的识 别度高于 城投:1) 从行 业基 本面 和 现金流 状况 来判 断产 业债 违约可 靠性 高, 考察 城投 的三张 表意 义不 大;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9 页


2) 产 业债 违约 前会 有各 种 前兆 , 如 超日 , 华 锐等 ( 最 后尚未 违约 ) , 而城 投可 能 出现 “ 突然 死亡 ”。 其次,产业债 收益率高 于 城投,特别 是 AA-和 民企 债,其中必然 不乏价值 洼 地。最后,在 未来质 押资格 不确 定的 情况 下, 丧失抵 押资 质和 信用 背书 的城投 相较 于低 评级 产业 债没有 优势 。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监察稽核工作 情况 报告期内,管 理人在内 部 监察工作中一 切从合规 运 作、保障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利益出发,由 监 察稽核部门遵 守独立、 客 观、公正的原 则,通过 常 规稽核、专项 检查和系 统 监控等方法 对公司经 营、基金运作 及员工行 为 的合规性进行 检查,推 动 内部控制机制 的完善与 优 化,保 证各 项法规和 管理制 度的 落实 ,发 现问 题及时 提出 建议 并督 促有 关部门 改进 。


管理人各项业 务能遵循 国 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 会 规章制度、管 理人内部 的 规章制度以及 各 项业务 规范 流程 ,运 行符 合合法 性、 合规 性的 要求 ,主要 内控 制度 基本 有效 。


在本报 告期 内, 管理 人内 部监察 工作 重点 集中 于以 下几个 方面 :


(1) 根据 基金 监管 法律 法 规的不 断更 新与 完善 , 推 动各部 门加 强内 部制 度建 设, 确保 制度 对 各项业 务和 管理 环节 的全 覆盖、 提高 制度 和流 程的 合规性 、合 理性 和可 操作 性。 (2) 开展 基金 法律 法规 和 管理人 内部 各项 基本 制度 的培训 学习 工作 , 树立 员 工规范 意识 、 合 规意识和风险 意识,形 成 员工主动、自 觉进行内 部 控制的风险管 理文化, 构 建主动进行 管理人内 部风险 控制 和自 觉接 受监 察稽核 的平 台。 (3) 全 面开 展基 金运 作监 察稽核 工作 , 确 保基 金销 售、 投 资的 合法 合规。 通 过电脑 监控 、 现 场检查、人员 询问、重 点 抽查等方法开 展工作, 不 断提高全体员 工的 风险 意 识,保证了 基金的合 法合规 运作 。 (4) 按照 中国 证监 会的 要 求, 在管 理内 部严 格推 行 风险控 制自 我评 估制 度 。 通过各 部门 的参 与和自 我评 估, 明确 了各 部门的 风险 点, 对控 制不 足的风 险点 ,制 订了 进一 步的控 制措 施。 (5) 根据 监管 部门 的要 求 , 完 成与 基金 投资 业务 相 关的定 期监 察报 告 , 报 送 中国证 监会 和董 事会。


管理人 自成 立以 来, 各项 业务运 作正 常, 内部 控制 和风险 防范 措施 逐步 完善 并积极 发挥 作用 。 基金运 作合 法合 规, 保障 了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利益 。2015 年 我们 将继续 紧紧 抓住风 险控 制和 合 规 性两条主线, 构建一个 制 度修订规范化 、风险责 任 岗 位化、风险 检测细致 化 、风险评估 科学化的 长效风 险控 制机 制, 提高 内部监 察工 作的 计划 性、 科学性 和有 效性 ,实 现基 金合法 合规 运作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9 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按照企业 会 计准则、中国 证监会相 关 规定和基金合 同关 于估 值 的约定,对基 金 所持有 的投 资品 种进 行估 值。本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法 律法规 要求 履行 估值 及净 值计算 的复 核责 任。 本基金管理人 设有估值 委 员会,公司分 管运营副 总 担任估值委员 会主任委 员 ,其他委员有 风 险控制总监、 监察稽核 负 责人、基金会 计负责人 、 相关基金经理 等。估值 委 员会负责组 织制定和 适时修订基金 估值政策 和 程序,指导和 监督整个 估 值流程。估值 委员会成 员 具有多年的 证券、基 金从业经验, 熟悉相关 法 律法规,具备 行业研究 、 风险管理、法 律合规或 基 金估值运作 等方面的 专业胜任能力 。基金经 理 作为公司估值 委员会的 成 员,不介入基 金日常估 值 业务,但 应 参加估值 委员会 会议 , 提 出基 金估 值流程 及估 值技 术中 存在 的潜在 问题 , 参 与估 值程 序和估 值技 术的 决 策 。 本报告 期内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本基金管理人 已与中央 国 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 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按 约 定提供银行间 同 业市场 交易 的债 券品 种的 估值数 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法 律法 规以 及本 基金 合同的 相关 规定 ,本 基金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利 润分 配。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托管人声明, 在本报告 期 内,基金托管 人 ——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利润 分配、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 格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 等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 格 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 进行。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9 页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 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财 务会计报 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真实 、 准确和 完整 ,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普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5) 第 21430 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中海惠 利纯 债分 级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引言段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中 海 惠 利 纯 债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 下简称 “中 海惠 利分 级基 金 ”) 的财 务报 表, 包括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12 月31 日的资 产负 债表 、2014 年 度和 2013 年 11 月 21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 的利 润表和 所有 者权 益( 基金 净 值)变 动表 以及 财务 报表 附 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 是中海惠利分级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中 海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管 理 层的责 任。 这种 责任 包括 :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 下 简 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发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 编制财 务报 表, 并使 其实 现公允 反映 ; (2)设 计、 执 行和 维护 必要 的内部 控制 , 以使 财务 报 表不存 在由 于舞弊 或错 误导 致的 重大 错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评 估 。 在 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9 页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 选用会计政 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 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 务报表的总 体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中海惠利 分级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 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 国证监会发 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 允反映了中 海惠利 分级 基 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 务状况 以及 2014 年 度和 2013 年 11 月 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止 期 间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情 况 。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薛竞


赵钰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上海市 黄浦 区湖 滨 路202 号企业 天 地2 号楼 普华 永 道中 心11 楼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5 年3 月26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中海 惠利 纯债 分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9,197,552.02 1,601,059,356.93 结算备 付金


27,793,957.08 6,535,915.68 存出保 证金


265,393.81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965,105,082.38 487,150,891.15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965,105,082.38 487,150,891.15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000,135.00 371,5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99,109.01 7,573,025.14 应收利 息


54,709,343.79 13,522,200.9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9 页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2,067,570,573.09 2,487,341,389.88 负债和所有者 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1,130,559,419.80 150,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401,400.59 783,313.77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589,865.71 1,485,048.85 应付托 管费


157,297.55 396,013.01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9,420.05 344,410.78 应付交 易费 用


91,983.65 56,500.78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974,874.18 100,391.29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90,000.00 - 负债合 计


1,132,884,261.53 153,165,678.4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845,550,644.44 2,327,600,061.66 未分配 利润


89,135,667.12 6,575,649.74 所有者 权 益 合计


934,686,311.56 2,334,175,711.40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067,570,573.09 2,487,341,389.88 注: 报告 截止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份 额净 值1.120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834,301,632.09 份, 其中A 类基 金份 额参 考净 值 1.005 元 , 份 额总 额91,176,917.76 份,B 类 基金 份额参 考净 值 1.134 元,份 额总 额743,124,714.33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中海 惠利 纯债 分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1 月21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187,564,001.02 9,702,089.76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9 页


1.利息 收入


126,081,511.63 15,814,942.63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1,641,265.48 12,913,953.79 债券利 息收 入


90,316,743.52 1,346,641.79 资产支 持 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123,502.63 1,554,347.05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32,049,443.27 33,294.24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32,049,443.27 33,294.2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27,825,773.11 -6,146,147.11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1,607,273.01 - 减: 二、费用


47,040,560.64 3,126,440.02 1.管 理人 报酬


12,109,456.80 1,915,665.29 2.托 管费


3,229,188.54 510,844.05 3.销 售服 务费


2,046,430.39 477,194.14 4.交 易费 用


379,260.53 57,693.89 5.利 息支 出


28,812,039.11 143,951.23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8,812,039.11 143,951.23 6.其 他费 用


464,185.27 21,091.42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140,523,440.38 6,575,649.74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140,523,440.38 6,575,649.74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中海 惠利 纯债 分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9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327,600,061.66 6,575,649.74 2,334,175,711.40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净 利润) - 140,523,440.38 140,523,440.38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1,482,049,417.22 -57,963,423.00 -1,540,012,840.2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235,476,266.13 22,176,420.59 257,652,686.72 2. 基金 赎回 款 -1,717,525,683.35 -80,139,843.59 -1,797,665,526.94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845,550,644.44 89,135,667.12 934,686,311.5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1 月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327,600,061.66 - 2,327,600,061.66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本 期净 利润) - 6,575,649.74 6,575,649.74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327,600,061.66 6,575,649.74 2,334,175,711.40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9 页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黄鹏______














______ 宋宇______














____ 周琳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中海惠利纯债 分级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本基金”)由 中海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依 照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 券投 资基金法》 、 《 证券投资 基 金运作管理 办法》及 有关 法规规定, 经中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 可[2013] 1083 号((关 于 核准中海惠利 纯债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募 集的批 复》 核准 , 于 2013 年 10 月17 日至2013 年 11 月 18 日向 社会 公开 募集 。募集 期结 束并 经 江苏公 证天 业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苏公 W[2013]B122 号验 资报 告予 以验证 ,首 次发 行募 集的实 收基 金 为 人民 币2,327,183,138.07 元, 有效 认购金 额产 生的 利息 为人 民币416,923.59 元, 共计人 民 币2,327,600,061.66 元。 本基金为契约 型,存续 期 限不定,基金 管理人为 中 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管人为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基金募集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基金合同于 2013 年11 月 21 日 生效 , 该日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2,327,600,061.66 份。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 每 2 年为 一分 级运 作周 期 。 分 级运 作周 期内 , 本 基 金的基 金份 额按 照不同流动 性、预期 收益 和预期风险 特 征划分 为惠 利 A 份额和 惠利 B 份额两 级份额, 所募集 的 基金资 产合 并运 作 , 惠 利 A 份额 和惠 利 B 份 额的 份 额配比 原则 上不 超过 7 :3 。 每 个分 级运 作周 期内, 惠 利 A 份 额、 惠 利 B 份 额自 分级 运作 周期 起 始日起 每 6 个月 开放 一次 赎回和(或) 申购 ,但 分级运 作周 期内 第 4 个 开 放期不 开放 惠利 A 份额 的 申购, 第 4 个 开放 日不 开 放惠利 B 份额 的申 购 和赎回 。 除开 放日( 或开 放 期)外 , 两 级份 额在 分级 运 作周期 内封 闭运 作 。 在 第 一个分 级运 作周 期, 基金管理人 仅针对惠 利 B 份额提供保 本,中国 投资 担保有限公 司仅针对 惠利 B 份额的保 本提供 保本保 障。 投资 人 投 资于 惠利 B 份 额并 不等 于将 资 金作 为 存款 存放 在银 行或 存款类 金融 机构 , 惠 利 B 份额 在极 端情 况下 仍 然存在 本金 损失 的风 险。


本基金主要投 资于具有 良 好流动性的固 定收益类 金 融工具,包括 政府债券 、 金融债券、企 业 债券、公司债 券、可转 换 债券、中小企 业私募债 、 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 、 地方政府债 、资产支 持证券、债券 回购、银 行 存款、货币市 场工具等 固 定收益类金融 工具以及 经 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 金 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 证 监会的相关规 定。本基 金 不直接从二 级市场买 入股票、权证 等,也不 参 与一级市场的 新股申购 或 增发新股,但 可持有因 所 持可转换债 券转股形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9 页


成的股票、因 投资于可 分 离交易可转债 等金融工 具 而产生的权证 。本基金 投 资于债券的 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 的 80%, 现金 或到期日在 1 年以内 的政 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 产净 值的 5% 。本 基金的 业绩比 较基 准为 :中 证全 债指数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 布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 会计核 算业 务指 引》 、 本基 金合同 和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的如财 务报 表附 注 7.4.4 所列示 的基 金行 业 实 务操作 的有 关规 定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的会 计报表 遵循 了企 业会 计准 则及其 他有 关规 定。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比较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3 年1 月7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以人民 币为 记账 本位 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7.4.4.3.1 金融 资产 的分 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目前 暂无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资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股票 投 资、债券投资 和衍生工 具( 主要为权证投 资)分类为 以 公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除 衍生工具 所 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 产列示外,以 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公允价 值变动计 入 损益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 中以交 易性金融 资产列 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各类应 收 款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 活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 收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金 融资 产。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9 页


7.4.4.3.2 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7.4.4.4.1 金 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于本基金 成为金融 工具合同的一方 时,于交 易日按公允价 值 在资产负债表 内确认。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 支 付的价款中包 含已宣告 但 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 债 券起息日或 上次除息 日至购买日止 的利息, 应 当单独确认为 应收项目 。 应收款项和其 他金融负 债 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 初始确 认金 额。 7.4.4.4.2 以 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按照 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 ,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法 ,以 摊余 成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7.4.4.4.3 当 收取某项金 融资 产现金流量 的合同权 利已终止或该金 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 的风险和报酬 已转移时 , 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 终 止确认的金融 资产的成 本 按移动加权 平均法于 交易日 结转 。 7.4.4.4.4 本基 金金 融工 具的成 本计 价方 法具 体如 下: 7.4.4.4.4.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资,股 票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 因股权分置改 革而获得 非 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现金 对 价,于股权分 置改革方 案 实施后的股票 复 牌日, 冲减 股票 投资 成本 ;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出 售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7.4.4.4.4.2 债 券投 资 买入证券交易 所交易的 债 券于成交日确 认为债券 投 资。债券投资 成本,按 成 交日应支付的 全 部价款 扣除 交易 费用 入账 ,其中 所包 含的 债券 应收 利息单 独核 算, 不构 成债 券投资 成本 ; 买入未上市债 券和银行 间 同业市场交易 的债券, 于 成交日确认为 债券投资 。 债券投资成本 , 按实际成交价 款入账, 应 支付的相关交 易费用直 接 计入当期损益 。其中所 包 含的债券应 收利息单 独核算 ,不 构成 债券 投资 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性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到期 价 和发行期限计 算 应收利 息, 并按 上述 会计 处理方 法核 算;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9 页


卖 出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和银 行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 均于成 交日 确认 债券 投资 收益; 卖出债 券的 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均 法结 转。 7.4.4.4.4.3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 交日确认 为 权证投资。权 证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后入 账; 配股权证及由 股权分置 改 革而被动获得 的权证, 在 确认日记录所 获分配的 权 证数量,该等 权 证初始 成本 为零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出 售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 7.4.4.4.4.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 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 7.4.4.4.4.2 和 7.4.4.4.4.3 中 的相关 方法 进行 计算。 7.4.4.4.4.5 回 购协 议 基金持有的回 购协议( 封 闭式回购)以 成本列示 , 按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 与合同利率差 异 较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在 回购 期间 内逐 日计 提利息 。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衍 生工具(主 要 为权证 投资)按 如下原则 确 定公允价值 并 进行估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按其估值日的 市场交易 价 格确定公允价 值;估值 日 无交易,但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 生 重大变化且证 券发行机 构 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 易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价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如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 了 重大变化,参 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 最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 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 存在活跃 市 场,采用市场 参与者普 遍 认同且被以往 市场实际 交 易价格验证具 有 可靠性的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估值 技术 包括 参 考熟悉情况并 自愿交易 的 各方最近进 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 价格、参 照 实质上相同的 其他金融 工 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 金 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 价模型 等 。 采 用估 值技 术 时, 尽可 能最 大程 度使 用 市场参 数 , 减 少使 用与 本 基金特 定相 关的 参数 。 本基金 以上 述原 则确 定的 公允价 值进 行估 值, 本基 金主要 金融 工具 的估 值方 法如下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9 页


7.4.4.5.1 上市 证券 的估 值 7.4.4.5.1.1 交 易所 上市 的有价 证券 (包 括股 票、 权证等 ) , 以其 估值 日在 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 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 交 易的,且最近 交 易日后 经 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 , 以最近交易 日的收盘 价估值; 如最 近交易日 后 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 化 的,可参考类 似投资品 种 的现行市价 及重大变 化因素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7.4.4.5.1.2 交易所上 市 实行净价交易的 债券按估 值日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 没有交易的, 且 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未 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 交 易日的收盘价 估值。如 最 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 发生了重大变 化的,可 参 考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行 市 价及重大变化 因素,调 整 最近交易市 价,确定 公允价 值;


7.4.4.5.1.3 交易所上 市 未实行净价交易 的债券按 估值日收盘 价减 去债券收 盘价中所含的 债 券应收 利息 得到 的净 价进 行估值 ; 估 值日 没有 交易 的, 且 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未 发生 重大 变化 , 按最近交易日 债券收盘 价 减去债券收盘 价中所含 的 债券应收利息 得到的净 价 进行估值。 如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 重 大变化的,可 参考类似 投 资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 大 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 交易市 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7.4.4.5.1.4 交易所上 市 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有价证 券,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 允价值,在估 值 技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 允价 值的情 况下 ,按 成本 估值 。 7.4.4.5.2 未上 市证 券的 估值 7.4.4.5.2.1 送股、转 增 股、公开增发新 股或配股 的股票,以其在 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同一 证 券估值 日的 估值 方法 估值 ,即依 照上 述7.4.4.5.1.1 和7.4.4.5.1.4 的 相关 方法进 行估 值 ; 7.4.4.5.2.2 首次公开 发 行未上市的股票 、债券和 权证,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在 估 值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允 价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估 值; 7.4.4.5.2.3 首次公开 发 行有明确锁定期 的股票, 同一股票在交易 所上市后 ,以其在证券 交 易所挂 牌的 同一 证券 估值 日的估 值方 法估 值, 即依 照上述 7.4.4.5.1.1 和 7.4.4.5.1.4 的 相关 方 法进行 估值 ; 7.4.4.5.2.4 非 公开 发行 有明确 锁定 期的 股票 的估 值 估 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 交易的同一股 票的市价 低 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 取得成本时, 应 采用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同一 股票的 市价 作为 估值 日该 非公开 发行 股票 的价 值; 估值日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 交易的同一股 票的市价 高 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初 始 取得成本时, 应 按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处 理; 7.4.4.5.3 因持 有股 票而 享有的 配股 权证 ,采 用估 值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进行 估值;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9 页


7.4.4.5.4 全 国银行间债 券市场交易的债 券等固定 收益品种,采用 估值技术 确定公允价值 , 在估值 技术 难以 可靠 计量 公 允价 值的 情况 下, 按成 本估值 ; 7.4.4.5.5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分离交易可转 债,上市 日 前,采用估值 技术分别 对 债券和权证进 行估值; 自 上市日起,上 市 流通的 债券 和权 证分 别按 上述 7.4.4.5.1 中的 相关 方法进 行估 值; 7.4.4.5.6 同一 债券 同时 在两个 或两 个以 上市 场交 易的, 按债 券所 处的 市场 分别估 值; 7.4.4.5.7 如 有确凿证据 表明按上述方法 进行估值 不能客观反映其 公允价值 的,基金管理 人 可根据 具体 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商 定后 ,按 最能 反映 公允价 值的 价格 估值 ; 7.4.4.5.8 相 关法律法规 以及监管部门有 强制规定 的,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 事项,按国家 最 新规定 估值 。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依 法 有权抵销债权 债 务且交 易双 方准 备按 净额 结算时 ,金 融资 产与 金融 负债按 抵销 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债 表列 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基 金份额拆分引 起的实收 基 金份额变动于 基金份额 拆 分日根据拆分 前的基金 份 额数及确定 的拆分比 例计算 认列 。 由 于申 购和 赎 回引起 的实 收基 金变 动分 别于基 金申 购确 认日 及基 金赎回 确认 日认 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 减 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申 购或 赎回 款项 中包 含 的按累 计未 实现 利得/(损失)占 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 金 于基金申购确 认日或基 金 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 期 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 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率计算的利 息扣除在 适 用情况下由 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为利 息收 入。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9 页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处置时其 公 允价值与初始 确认金额 之 间的差额确认 为投资收 益 ,其中包括 从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 值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也 可按直 线法 计算 。 7.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则可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每 个分级 运作 周期 内, 基金 收 益分配 原则: 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 每个分 级运 作周 期内 ,本 基金不 进行 收益 分配 ; 2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7.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 告分 部并 披露 分部 信息。 经营 分部 是指 本基 金内同 时满 足下 列条 件的 组成部 分:(1) 该组 成 部分能 够在 日常 活动 中产 生收入 、 发 生费 用;(2)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能 够定 期评价 该组 成部 分 的 经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其 配 置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基金 能够 取得 该组 成部 分的财 务状 况 、 经 营 成果和现金流 量等有关 会 计信息。如果 两个或多 个 经营分部具有 相似的经 济 特征,并且 满足一定 条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 营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1) 对于证券 交易所上 市的 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 大 事项停牌或交 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 的 交易不活跃)等 情况,本基 金根据中国证 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 一步规 范证券投资基 金估 值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根 据 具体情 况采 用《 关于 发布 中基协(AMAC) 基 金行 业股 票估值 指数 的通 知》 提供的 指数 收益 法、 现金 流量折 现法 等估 值技 术进 行估值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9 页


(2)对 于在 锁定 期内 的非 公开发 行股 票, 根据 中 国 证监会 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 关于 证券 投资基金执 行<企业会 计准 则>估值业务 及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之附 件《非公开 发行有 明确锁 定期 股票 的公 允价 值的确 定方 法》 , 若在 证券 交易所 挂牌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场交 易收 盘价 低 于 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初始 投 资成本,按估 值日证券 交 易所挂牌的同 一股票的 市 场交易收盘 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 同 一股票的市场 交易收盘 价 高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 初 始投资成本 ,按锁定 期内已 经过 交易 天数 占锁 定期内 总交 易天 数的 比例 将两者 之间 差价 的一 部分 确认为 估值 增值 。 (3)在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债 券品 种, 根据 中国 证监会 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 关于 证券 投资基金执 行<企业会 计准 则>估值业务 及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事项 的通知》 采用 估值技术确 定公允 价值。本基金 持有的银 行 间同业市场债 券按现金 流 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估 值 模型、参数 及结果由 中央国 债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独立 提供 。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财政部 于2014 年颁 布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39 号 —— 公 允价值 计量 》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40 号 —— 合营安 排》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1 号 —— 在其 他主 体 中权益 的披 露 》 和 修订 后 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 权投 资》 、 《 企业会 计准 则 第 9 号 —— 职工薪 酬》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列 报》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3 号 —— 合并 财务 报 表》以 及《 企业 会 计 准则 第 37 号—— 金 融工 具列报 》 , 要 求除 《 企业 会 计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 具列报 》 自 2014 年度 财务 报表起 施行 外 , 其 他准则 自2014 年7 月1 日 起施行 。上 述准 则对 本基 金本报 告期 无重 大 影 响。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估 计变 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生重大 会计 差错 。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 人 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法 规 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1)以发行 基金方式 募集 资金不属于营 业税征收 范 围,不征收营 业税。基 金 买卖股票、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9 页


(2)对基金 从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 股 票、债券的差 价收入, 股 权的股息、红 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3) 对 基 金 取 得 的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 应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利 息 时 代 扣 代 缴 20% 的 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对基 金 从上市 公司 取得 的股 息红 利所得 ,持 股期 限在 1 个月 以内(含 1 个月)的 ,其股 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 上至 1 年( 含1 年) 的 , 暂 减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 持 股 期限超 过 1 年的 , 暂减 按25%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 额。对基金持 有的上市 公 司限售股,解 禁后取得 的 股息、红利收 入,按照 上 述规定计算 纳税,持 股时间自解禁 日起计算 ; 解禁前取得的 股息、红 利 收入继 续暂减 按 50%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 所得统 一适 用20% 的 税率 计征个 人所 得税 。 (4)基 金卖 出股 票 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中海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海基 金”) 基金管 理人 、直 销机 构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代 销机 构 中海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海信 托”)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国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联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代销 机构 法国爱德蒙得洛希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 国洛 希尔 银行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海恒信资产管理( 上海) 有限公司(“ 中 海恒信 ”) 基金管 理人 的控 股子 公司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本报 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本基 金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交易 。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本基 金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股票 交易 。 债 券交 易 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本基 金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 交易 。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本基 金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 回购 交易。 7.4.8.1.2 权 证交 易 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本基 金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权证 交易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9 页


7.4.8.1.3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本基 金均 未有 应支 付关联 方的 佣金 。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1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2,109,456.80 1,915,665.29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3,016,316.55 463,312.89 注:基金管理 费按前一 日 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 0.75% 的年费率计提 ,逐日 累 计 至每月月底, 按月支 付。其 计算 方法 如下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75% / 当 年天数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1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 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3,229,188.54 510,844.05 注: 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广发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0.2% 的 年费 率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托管 费= 前 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2% / 当 年天 数。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 A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B 合计 中海基 金 1,192,680.46 - 1,192,680.46 招商银 行 783,301.35 - 783,301.35 国联证 券 - - - 合计 1,975,981.81 - 1,975,981.81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9 页


各关联 方名 称 2013 年 11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至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中 海 惠 利 分 级 债 券 A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B 合计 中海基 金 282,529.80 - 282,529.80 招商银 行 174,203.53 - 174,203.53 国联证 券 - - - 合计 456,733.33 - 456,733.33 注:B 类基金 份额不支 付 销售服务费,A 类基金 份 额支付基金销 售机构的 销 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 A 类基金资产净 值的约定 年 费率计提,逐 日累计至 每 月月底, 按月 支付给中 海 基金,再由 中海基金 计算并 支付 给各 基金 销售 机构。A 类 基金 份额 的销 售 服务费 年费 率 为0.25%。 销 售服务 费的 计算 公 式为: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A 类份额 基金 资产 净值 X 约 定年费/当 年天 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未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基金 管理 人未运 用 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末 及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末 除基 金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未投 资本 基金 。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1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行 9,197,552.02 200,899.63 1,059,356.93 135,924.38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保管 ,并按 银行 间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9 页


数量( 单位 :份 ) 总金额 招商银 行 011479001 14 浙 交投 SCP001 簿记建 档 集中配 售 200,000 19,985,150.00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1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单位 :份 ) 总金额 招商银 行 - - - - -


7.4.9 期 末(2014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7.4.9.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110030 格力 转债 2014 年 12 月30 日 2015 年 1 月 13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8,540 854,000.00 854,000.00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本 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末 未持有 暂时 停牌 等流 通受 限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基金 从 事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形 成的 卖出 回购证 券款 余 额79,999,560.00 元, 是以 如下 债券 作 为抵 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 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40204 14 国开04 2015 年1 月 14 日 100.02 500,000 50,010,000.00 1380117 13 阿 城投 债 2015 年1 月 5 日 101.89 100,000 10,189,000.00 1480513 14 宣 建债 2015 年1 月 5 日 101.61 200,000 20,322,000.00 合计





800,000 80,521,000.00 -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9 页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 额1,050,559,859.80 元, 于2014 年1 月5 日、 2014 年1 月6 日、 2014 年 1 月 7 日、 2014 年1 月19 日及2014 年1 月 20 日(先后) 到期。 该类 交易要 求本 基金 在回 购期 内持有 的证 券交 易 所 交易的债券和/ 或 在新 质 押式 回 购 下 转 入 质 押库 的 债券 , 按 证 券 交 易 所规 定 的比 例 折 算 成 标 准券 后,不 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 允价 值 (a)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的方 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2014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次 的余 额为 1,517,115,570.06 元 ,属 于第 二层次 的余 额为 447,989,512.32 元, 无属 于 第三层 次的 余额(2013 年12 月 31 日 : 第一 层次487,150,891.15 元 , 无属 于第 二层次 、 第三 层次 余额) 。 (ii) 公允 价值 所属 层次 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 将相关股 票 和债券的公允 价值列入 第 一层次;并根 据估值调 整 中采用的不 可观察输 入值对 于公 允价 值的 影响 程度, 确定 相关 股票 和债 券公允 价 值 应属 第二 层次 还是第 三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额和 本期 变动 金额 无。 (c)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于 2014 年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同)。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9 页


(d)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产负 债表 日本 基金 无需 要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965,105,082.38 95.04 其中: 债券 1,965,105,082.38 95.04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000,135.00 0.48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6,991,509.10 1.79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5,473,846.61 2.68 8 合计 2,067,570,573.09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注:本 基金 为债 券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为债 券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9 页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注:本 基金 为纯 债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8,793,659.00 0.94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27,057,500.00 13.5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27,057,500.00 13.59 4 企业债 券 1,694,779,591.68 181.3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59,913,000.00 6.41 7 可转债 74,561,331.70 7.98 8 其他 - - 9 合计 1,965,105,082.38 210.2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22954 PR 武 进债 1,293,700 104,052,291.00 11.13 2 122984 09 六 城投 808,130 83,568,723.30 8.94 3 018001 国开 1301 750,000 77,047,500.00 8.24 4 122944 09 株 城投 754,490 76,429,837.00 8.18 5 122086 11 正 泰债 740,000 74,814,000.00 8.00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9 页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股 指期 货合 约。 8.10.2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根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基 金不参 与股 指期 货交 易。 8.1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8.11.1 本 期 国债 期货投资 政策 根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基 金不参 与国 债期 货交 易。 8.11.2 报 告 期末 本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国 债期 货合 约。 8.11.3 本 期 国债 期货投资 评价 根据基 金合 同规 定, 本基 金不参 与国 债期 货交 易。 8.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8.12.1


报 告期 内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前十 名 证券 的 发 行 主体 除 石 化转 债 债券 发 行 主 体中 国 石 油化 工 股份 有 限公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9 页


司 受到 国 务 院调 查 并 处罚 以 外 ,其 他 发 行主 体 未 出现 被 监 管部 门 立 案调 查 , 或在 报 告 编制 日 前 一年 内 受到公开 谴责、 处罚的 情形 。 中国石油 化工股 份有限 公司 董事会秘 书于 2014 年 1 月 12 日发布《中国 石油化 工 股份有限 公司公 告》 , 称国 务 院 对 山东 省 青 岛 市 “1 1 . 2 2 ” 中 石化 东 黄 输 油管 道 泄 漏 爆炸 特 别 重 大 事 故调 查 处 理 报告 作 出 批复 , 同 意国 务 院 事故 调 查 组的 调 查 处理 结 果 ,认 定 是 一起 特 别 重大 责 任 事故 ; 同 意对 事 故 有关 责 任 单位 和 责 任人 的 处 理建 议 , 对中 国 石 化及 当 地 政府 的 48 名责 任 人分 别 给 予纪 律 处 分, 对 涉 嫌犯 罪 的 15 名责任人移送 司法机 关依法追 究法律 责任 。 本次 事故造成 直接经 济损失 人民 币 75,172 万元, 中 国 石油 化 工 股份 有 限 公司 将 承 担其 相 应 赔偿 责 任 。相 关 资 金主 要 来 自中 国 石 化在 以 前 年度 积 累 的安 全 生 产保 险 基 金( 指 经 国家 有 关 部门 批 准 由中 国 石 油化 工 集 团公 司 面 向公 司 所 属企 事 业 单位 设 立 的企 业 安全生产 保险基 金)和 公司 向商业保 险公司 投保的 商业 巨灾保险 的保险 理赔资 金。 本 基金 投 资 石 化转 债 的 决策 流 程符 合 本 基 金管 理 人 投资 管 理制 度 的 相 关规 定 。 本基 金 管理 人 的投 研 团队 对 石 化转 债 债 券发 行 主 体中 国 石 油化 工 股 份有 限 公 司此 次 特 别重 大 责 任事 故 进 行了 及 时 分析 和 跟踪研究 ,认为 该事件 对该 公司投资 价值未 产生实 质性 影响。





8.12.2


本基金为 纯债基 金,不 进行 股票投资 。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65,393.81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499,109.01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4,709,343.7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5,473,846.61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3001 中行转 债 23,488,500.00 2.51 2 110023 民生转 债 13,827,000.00 1.48 3 110015 石化转 债 11,872,960.00 1.27 4 110011 歌华转 债 7,364,511.70 0.79 5 110020 南山转 债 5,584,400.00 0.60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9 页


注:本 基金 为债 券基 金, 不进行 股票 投资 。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本基金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项之 间可能 存在 尾差 。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中海 惠利 分级 债券 A 671 135,882.14 0.00 0.00% 91,176,917.76 100.00% 中海 惠利 分级 债券 B 736 1,009,680.32 552,808,172.18 74.39% 190,316,542.15 25.61% 合计 1,407 592,964.91 552,808,172.18 66.26% 281,493,459.91 33.7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中海惠 利 分级债 券 A 1,048.72 0.0012% 中海惠 利 分级债 券 B 43,780.38 0.0059% 合计 44,829.10 0.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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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A 0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B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A 0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B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 A 中海惠 利分 级债 券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1 月 21 日 )基 金 份额总 额 1,537,576,037.09 790,024,024.57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537,576,037.09 790,024,024.57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46,540,878.38 186,329,927.93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1,503,455,629.29 233,229,238.17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10,515,631.58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1,176,917.76 743,124,714.33 注:报 告期 间基 金总 申购 份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 份额, 总赎 回份 额含 转换 出份额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 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免去 朱冰 峰先 生督 察长 职务; 聘请 王莉 女士 担任 督察长 职务 。 2014 年 11 月 14 日,本 基 金托管 人发 布《 关于 招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姜 然基 金托管 人高 级 管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39 页


理 人 员任 职资 格及 吴晓 辉离 职 的公 告》 ,吴 晓辉 同志不 再 担任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总 行资 产托 管部总 经理 职务 ;聘 任姜 然同志 为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总行 资产 托管 部总 经理。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11.4 基 金投资策略 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的 投资 策略未 有重 大变 化。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改 聘了 为基 金进行 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为基 金进 行审 计的 会 计师事 务所 由 江 苏公证 天业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变 更为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 本报告 期内 已预 提审 计 费90,000 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暂未 支付 , 目 前 该会计 师事 务所 已 为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的 连续年 限 为1 年。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 托管人 的托 管业 务部 门 及其相 关高 级管 理人 员未 受监管 部门 稽 查 或处罚 。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东方证券 1 - - 59,538.22 16.53% - 兴业证券 1 - - 300,723.66 83.47% - 注 1:本基金 以券商研 究 服务质量作为 交易单元 的 选择标 准,具 体评分指 标 分为研究支 持和服务 支持,研究支 持包括券 商 研究报告质量 、投资建 议 、委托课题、 业务培训 、 数据提供等 ;服务支中海惠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39 页


持包括券商组 织上门路 演 ,联合调研和 各类投资 研 讨会。根据我 公司及基 金 法律文件中 对券商交 易单元的选择 标准,并 参 照我公司券商 研究服务 质 量评分标准, 确定拟租 用 交易单元的 所属券商 名单;由我公 司相关部 门 分别与券商对 应部门进 行 商务谈判,草 拟证券交 易 单元租用协 议并汇总 修改意 见完 成协 议初 稿; 报监察 稽核 部审 核后 确定 租用交 易单 元。 注2 : 本报 告期 内所 有交 易单元 均 为 新增 。 注 3:上述佣 金按市场 佣 金率计算,已 扣除由中 国 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 司收取,并 由券商承 担的证 券结 算风 险基 金后 的净额 列示 。 注4 : 由于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项之 间可能 存在 尾差 。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东方证 券 687,815,797.10 18.46% 2,157,485,000.00 4.27% - - 兴业证 券 3,038,139,640.50 81.54% 48,391,800,000.00 95.73% - -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