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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鑫安保本(519167)

新华鑫安保本: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新 华 鑫安 保 本一 号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2014 年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管 理人: 新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二 〇一五 年三 月二十 七日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 页共 35 页 
§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 告已经 全部 独立董事签 字同意 ,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 复核 了本 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 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 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 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 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财务 材料 已经 审计 。 本报告 期 自 2014 年 6 月 18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 页共 35 页 §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519167 交易代 码 51916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6 月 18 日 基金管 理人 新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40,924,537.45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综合运 用投 资组 合保 险策 略, 严格 控制 风险 , 在 为 投资人 提供 投资 金额 安 全保证 的基 础上 力争 实现 基金资 产的 稳定 增值 。 投资策 略 在 投 资 策 略 方 面 , 本 基 金 将 主 要 采 用 可 变 比 例 组 合 保 本 策 略 (VPPI , Variable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 ) 。 在保 本周 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将严 格 依 据 所 选 择 的 量 化 策 略 模 型 对 固 定 收 益 资 产 和 风 险 资 产 的 配 置 比 例 进 行动态 优化 调整 , 以 达到 保本和 锁定 部分 收益 的目 的。 同 时,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依 据与 担保 人或 保本 义务人 签订 的风 险管 理协 议, 对基 金资 产进 行严 格的风 险控 制并 适时 调整 投资组 合。 业绩比 较基 准 (一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税 后收益 率+1% )× 1.5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积 极配 置的 保本 混合型 基金 , 属于 证券 投 资基金 当中 的低 风险 品 种, 其长 期平 均预 期风 险 与预期 收益 率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 非 保本 的混 合型 基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2.3 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新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姓名 齐岩 林葛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4 页共 35 页 负责人 联系电 话 010-88423386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qiyan@ncfund.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98866 95599 传真 010-88423310 010-63201816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网址 www.ncfund.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地 §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 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 年 6 月 18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77,758,528.44 本期利 润 79,493,166.38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557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5.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1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09,009,712.59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54 注:1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 他收 入(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 动收 益)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2、 以 上所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例如 基金 申购费 赎回 费等 ) , 计入费 用后 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于 所列 数字 。 3、 对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采用期 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利 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现 部分 的孰 低 数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5 页共 35 页 (为期 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数 )。 4、本 基金 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 合 同生效 当年 按实 际存 续期 计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0.96% 0.39% 1.45% 0.02% 9.51% 0.37% 过去六 个月 15.75% 0.30% 2.98% 0.02% 12.77% 0.28%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15.40% 0.30% 3.20% 0.02% 12.20% 0.28% 注: 1、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采 用( 一年 期银 行定 期存 款税 后收益 率+1% )*1.5 。 2、本 基金 对业 绩比 较基 准 采用每 日再 平衡 的计 算方 法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 历史 走势对 比图 (2014 年 6 月 18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6 页共 35 页 注:1 、本 基金 自 2014 年 6 月 18 日 成立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披 露日 未满 一年。 2、 本基 金建 仓期 为 6 个月 , 建仓 结束 时本基 金各 项 资产配 置比 例符 合本 基金 合同规 定的 比例 限 制及投 资组 合比 例范 围。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基金 净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的 对比 图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7 页共 35 页 注:本 基金 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 合 同生效 当年 按实 际存 续期 计算, 不按 整个 自 然年度 进行 折算 。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本基金 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成立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 进行 利润 分配 。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新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批复, 于 2004 年 12 月 9 日注册 成立 。注 册 地为重 庆市 ,是 我国 西部 首家基 金管 理公 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新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旗 下管理 着二 十三 只开 放式 基金, 即新 华优 选 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新华泛资源 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新华钻石品 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 华中小市值优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新华灵活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优选消费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新华纯债添 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新华趋势领航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 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华壹诺宝 货币市场基金、新华 信用 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新华鑫益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8 页共 35 页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新华鑫利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 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新 华鑫 安保 本一号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新华 中证 环保 产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 新华财 富 金 30 天理 财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新华 阿 鑫一号 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新 华活期 添利 货币市 场基 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姚秋 本基金 基金 经 理、新 华阿 里 一号保 本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新华财 富金 30 天 理财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新 华阿 鑫 一号保 本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新华活 期添 利 货币市 场基 金 基金经 理。 2014-08-0 7 - 1 经 济 学 博 士 、 注 册 金 融 分 析 师 , 历 任 于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投 资 银 行 部 从 事 投 资 研 究 工 作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管 理 部 固 定 收 益 投资经 理。2014 年 4 月加 入新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新 华 阿 里 一 号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新 华 鑫 安 保 本 一 号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新 华财富 金 30 天理 财债 券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新 华 阿 鑫 一 号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新 华 活 期 添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金经 理。 贲兴振 本基金 基金 经 理、现 任新 华 壹诺宝 货币 市 场基金 基金 经 理、新 华中 小 市值优 选股 票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新华鑫 益灵 活 配置混 合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新 华 财富 金 30 天 理财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 金经理 。 2014-06-1 8 - 7 经济学 硕士 ,7 年证 券从 业经验 。 历 任 北 京 城 市 系 统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研究员 。贲 兴振 先生 于 2007 年 9 月 加 入 新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先后负 责研 究煤 炭 、 电 力 、 金 融、 通 信 设 备 、 电 子 和 有 色 金 属 等 行 业 , 担 任 过 策 略 分 析 师 、 债 券 分 析 师 。 现 任 新 华 壹 诺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新 华 中 小 市 值 优 选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新 华 鑫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新 华 鑫 安 保 本 一 号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 新 华财 富金 30 天 理财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9 页共 35 页 注:1 、此 处的 任职 日期 和 离任日 期均 指公 司作 出决 定之日 为准 。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 , 新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作为 新华 鑫安 保本 一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的管理 人按 照 《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 《新华鑫安 保本一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 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持有 人谋 求最 大利 益。 运作 整 体合 法合 规, 无损 害基金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 证券投 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指导 意见 》 (2011 年 修订 ) , 公 司 制定了 《新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公平 交易 管理 制度 》 。 制 度的范 围包 括境 内上 市股票 、 债 券的 一级 市 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 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 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 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 资管理 活动 相关 的各 个环 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 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 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 根据公司制度,严 格禁止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 互为对 手方 的交 易, 严格 控制不 同投 资组 合之 间的 同日反 向交 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 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 易部根据各投资组 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 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 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 资总监、督察长、金融 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 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 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 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 管理委员会,对公平交易 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 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 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 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 以 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 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 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 手询价 、成 交确 认, 并根 据 “ 时 间优 先、 价格 优先 ” 的原则 保证 各投 资组 合获 得公平 的交 易机 会。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报告期 内, 基金 管理 人严 格执行 了《 新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 的规定 。 基金管 理人 对旗 下所 有投 资组合 间连 续 4 个季 度的 日内、3 日内 以 及 5 日内 股票和 债券 交易 同 向交易价差分析及相应情 景分析表明:债券同向交 易频率偏低;股票同向交 易溢价率较高的因素主 要是受到市场因素影响造 成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大 或者是组合经理个人对交 易时机的判断,即成交 价格的日内变化较大以及 投资组合的成交时间不一 致而导致个别组合间的交 易价差较大,结合通过 对平均 溢价 率、 买入/ 卖 出 溢价率 以及 利益 输送 金额 等不同 组合 不 同 时间 段的 同向交 易价 差分 析表 明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0 页共 35 页 投资组 合间 不存 在利 益输 送的可 能性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不允许 同日反向交易行为的发生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有 投资组合参与的交 易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交 较少 的单 边成 交量 超过该 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 5% 的情 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4 年初 以来, 经济 数据 维持低 位徘 徊, 通胀 压力 持续消 减, 债券 收益 率经 历的前 期大 幅下 行 后,有企稳态势。我们在 二季度产品成立时,建立 了以纯债为主的固定收 益 类仓位,在第三季度和 四季度 初, 适度 加大 了对 转债和 股票 的投 资力 度。 四季度, 我 们综 合考 虑经 济 基本面 特征 以及 各类 资 产估值 水平 所处 的位 置, 适度降 低了 纯债 仓位, 微 幅 调整了 转债 仓位 , 并 继续 维持股 票投 资力 度。 债 券投资 方面 , 我们 在情 景分 析的基 础上 , 动态 维护 以中 高等级 信用 债券 为主 的低 风险债 券投 资组 合 , 根据经济形势、收益率水 平和资金面状况进行仓位 变化。转债方面,我们维 持前期以大盘转债为主 的风格,并对部分获利较 多的品种进行减仓,力图 控制转债风险对整个组合 的风险贡献度。对于股 票类资产,我们除着重投 资于金融、地产等前期滞 涨的蓝筹品 种外,也在关 注医药、农业、食品饮 料等行 业的 投资 机会 。由 于本基 金于 2014 年 12 月 触发了 提前 终止 第一 个保 本周期 的条 款, 我们 对 投资组 合进 行了 大幅 减仓 。 4.4.2 报告 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1.154 元, 本报 告期 份额 净值 增 长率 为 15.40%,同 期比较 基准 的增 长率 为 3.2%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 的简 要展望 展望 2015 年, 以 第二 产业 指标为 代表 的宏 观数 据显 示经济 增速 仍在 放缓, 微 观数据 显示 出的 向 好迹象也较为有限。未来 通胀仍然受食品价格扰动 影响和大宗商品价格影响 ,目前仍不具备趋势性 走高条件,在美元升值已 达一定幅度、继续升值预 期有所减弱的情况下,货 币政策仍有较大的实施 空间。在内生动力不足的 条件下,经济的走稳需要 政策面的持续配合。我们 预计货币政策继续维持 偏松基调的概率较大。总 体来看,宏观条件对债券 市场的的影响仍偏正面, 但由于收益率水平已经 部分隐 含了 政策 放松 预期 , 预计 债市 的投资 机会 和 获利幅 度均 将逊 于 2014 年 度。 我 们对 债市持 中性 偏乐观的判断,在债券投 资操作中,我们将在防范 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逐步 建立中等久期的债券组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1 页共 35 页 合。转债类资产随着部分 大盘转债的到期,逐步进 入到标的稀缺阶段,存续 标的的行业覆盖更少, 投机性 大幅 提高 , 为 此, 我 们将谨 慎配 置转 债类 资产 。 对于 股票 投资, 我们 将在 控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 逐步建立一定仓位,由于 上季度金融地产类股票涨 幅较大,我们将适时根据 估值水平的变化确定不 同风格 股票 的占 比。 如果 权益市 场出 现较 大幅 度回 调,我 们将 适当 增加 对股 票资产 的配 置比 例。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4.6.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及人 员( 或小 组) 的职 责分工 4.6.1.1 估 值工 作小 组的 职 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 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 小组由运作保障部负责人 、基金会计、投资 管理部 、交 易部 、监 察稽 核部人 员组 成。 每个 成员 都可以 指定 一个 临时 或者 长期的 授权 人员 。 估值工 作小 组职 责: ① 制 定估 值制 度并 在必 要 时修改 ; ② 确 保估 值方 法符 合现 行 法规;


③ 批 准证 券估 值的 步骤 和 方法; ④ 对 异常 情况 做出 决策 。 运作保障部负责人是估值 工作小组的组长,运作保 障部负责人在基金会计或 者其他两个估值小 组成员 的建 议下 ,可 以提 议召集 估值 工作 小组 会议 。 估值决 策由 估值 工作 小 组 2/3 或以 上多 数票 通过 。 4.6.1.2 基 金会 计的 职责 分 工 基金会计负责日常证券资 产估值。基金会计和公司 投资管理部相互独立。在 按照本估值制度和 相关法 规估 值后 ,基 金会 计定期 将证 券估 值表 向估 值工作 小组 报告 ,至 少每 月一次 。 基金会 计职 责: ① 获 得独 立、 完整 的证 券 价格信 息; ② 每 日证 券估 值; ③ 检 查价 格波 动并 进行 一 般准确 性评 估; ④ 向 交易 员或 基金 经理 核 实价格 异常 波动 ,并 在必 要时向 估值 工作 小组 报告 ; ⑤ 对 每日 证券 价格 信息 和 估值结 果进 行记 录; ⑥ 对 估值 调整 和人 工估 值 进行记 录; ⑦ 向 估值 工作 小组 报送 月 度估值 报告 。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2 页共 35 页 基金会 计认 为必 要, 可以 提议召 开估 值工 作小 组会 议。 4.6.1.3 投 资管 理部 的职 责 分工 ① 接 受监 察稽 核部 对所 投 资证券 价格 异常 波动 的问 讯; ② 对 停牌 证券 、价 格异 常 波动证 券、 退市 证券 提出 估值建 议; ③ 评 价并 确认 基金 会计 提 供的估 值报 告; ④ 向 估值 工作 小组 报告 任 何他/ 她 认为 可能 的估 值偏 差。 4.6.1.4 交 易部 的职 责分 工 ① 对 基金 会计 的证 券价 格 信息需 求做 出即 时回 应; ② 通 知基 金会 计关 于证 券 停牌、 价格 突发 性异 常波 动、退 市等 特定 信息 ; ③ 评 价并 确认 基金 会计 提 供的估 值 报 告。 4.6.1.5 监察 稽核 部的 职责 分工 ① 监 督证 券的 整个 估值 过 程; ② 确 保估 值工 作小 组制 定 的估值 政策 得到 遵守 ; ③ 确 保公 司的 估值 制度 和 方法符 合现 行法 律、 法规 的要求 ; ④ 评 价现 行估 值方 法是 否 恰当反 应证 券公 允价 格的 风险; ⑤ 对 于估 值表 中价 格异 常 波动的 证券 向投 资部 问讯 ; ⑥ 对 于认 为不 合适 或者 不 再合适 的估 值方 法提 交估 值工作 小组 讨论 。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 明 本基金 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成立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 进行 利润 分配 。 §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 管本 基金 的过 程中 , 本基金 托管 人中 国农 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严格 遵守 《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 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 2月 31 日基 金的投 资运 作, 进 行了 认 真、 独 立的 会计核 算和 必要的 投资 监督 ,认 真履 行了托 管人 的义 务, 没有 从事任 何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3 页共 35 页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本 托管 人认 为, 新华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 司在 本基 金的投 资运 作、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计算 、基 金份 额 申购赎 回价 格的 计算 、 基金 费用开 支及 利润 分配 等问 题上 , 不 存在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 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 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 合同的 规定 进行 。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 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 见 本托 管人 认为 , 新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的 信息 披露 事务符 合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其他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 基金 管理 人所 编制 和披 露的本 基金 年度 报告 中的 财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 、 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 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未 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 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册会计师


张吉 范


李 荣坤 签字 出具 了标 准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 投资者 可通 过年 度报 告正 文查看 审计 报告 全 文 。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新华 鑫安 保本 一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银行存 款 62,843,590.31 结算备 付金 29,257,650.77 存出保 证金 118,028.4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63,315,992.98 其中: 股票 投资 -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4 页共 35 页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263,315,992.9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67,0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7,372,488.94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34,133,035.64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计 564,040,787.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7,5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47,000,000.00 应付赎 回款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41,903.52 应付托 管费 56,761.3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42,103.07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5,210.64 应付利 润 -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5 页共 35 页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285,095.88 负债合计 55,031,074.50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 金 440,924,537.45 未分配 利润 68,085,175.14 所有者权益合计 509,009,712.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564,040,787.09 注: 本基金 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 成立 , 报 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 满一 年 , 基 金份额 净值 1.154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440,924,537.4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新华 鑫安 保本 一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6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6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96,155,893.25 1.利息 收入 27,631,881.9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51,354.49 债券利 息收 入 26,310,465.01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070,062.49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66,789,373.3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5,744,763.35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61,044,609.97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6 页共 35 页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 号填 列) 1,734,637.94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 减:二、费用 16,662,726.87 1.管 理人 报酬 4,433,943.37 2.托 管费 551,687.29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84,393.22 5.利 息支 出 11,301,617.26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1,301,617.26 6.其 他费 用 291,085.73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79,493,166.38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列) 79,493,166.38 注:本 基金 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成 立, 报告 截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 满 一年。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新华 鑫安 保本 一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6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6 月 18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527,969,641.22 - 527,969,641.22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 79,493,166.38 79,493,166.38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7 页共 35 页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87,045,103.77 -11,407,991.24 -98,453,095.01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01,030,373.67 46,358,681.07 347,389,054.74 2.基金 赎回 款 -388,075,477.44 -57,766,672.31 -445,842,149.75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440,924,537.45 68,085,175.14 509,009,712.59 注:本 基金 于 2014 年 6 月 18 日成 立, 报告 截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 满 一年。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页码 (序 号) 从 7.1 至 7.4 ,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 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陈重 ,主管 会计 工作 负责 人: 张宗友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徐端 骞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 本基金 ”) 系经 中国 证券 监 督管理 委员 会 ( 以下 简称“ 中国 证监 会 ” ) 证监 许可[2014]351 号 文件 《 关 于核准 新华 鑫安 保本 一号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募 集的批 复》 批准 ,由 新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作 为发 起人, 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至 6 月 13 日 向社 会 公开募 集, 首次 募集 资金 总额 527,969,641.22 元, 其中募 集资 金产 生利 息 203,567.11 元 ,并 经瑞 华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瑞华 验字[2014] 37100022 号 验资 报告 予以 验 证。2014 年 6 月 18 日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 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为 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存续期不限定,本 基金管 理人 为新 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 运作,即在基金保本周期 内采取封闭式运作(保本 周期到期日除外) , 期间不开放申购、赎回及 转换转入转出业务;到期 操作期间开放赎回和转换 转出业务,不开放申购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8 页共 35 页 和转换 转入 业务 ;过 渡期 只可进 行过 渡期 申购 ,不 开放赎 回、 转换 转出 业务 。 本基金保本周期最长为十 八个月,在每一保本周期 内均设置该保本周期的目 标收益率,在保本 周期内 , 如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累计 收益 率连 续 5 个 工 作日达 到或 超过 预设 目标 收益率 , 则 基金 管理 人 将在满足条件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公告本基金当 前保本周期提前到期(提 前到期日距离满足条件 之日起 不超 过 20 个 工作 日) , 并 进入 到期操 作期 间 。 到 期操 作期 间截 止日 次 一工作 日 (含 该日 ) 起 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前 一工作日(含该日)的时 间为过渡 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在过渡 期最后 一个 工作 日本 基金 份额净 值折 算 为 1.000 元 。过渡 期结 束后 ,本 基金 将进入 下一 保本 周期 , 同时重 新开 始计 算下 一保 本周期 的目 标收 益率 。 根据《新华鑫安保本一号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新华鑫安保 本一号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如保本周期到期 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 基金存续条件,则本基 金将转 型为 非保 本的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基金 名 称相应 变更 为 “ 新华 精选 低 波动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 根据《新华鑫安保本一号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新华鑫安保 本一号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 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 市的 债券 (包 含国 债、 央 票、 政策性 金融 债 及所有 非国 家信 用的 固定 收益类 金融 工具 ) 、 股 票 (包含 中小 板、 创业 板及 其他经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股 票) 、 货币 市场 工具 、 权证 、 资 产支持 证 券 以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但 须符合 中国 证 监会的 相关 规定 ) 。 本 基 金将依照投资组合保本策 略将基金资产配置于固定 收益资产与风险资产:固 定收益资产为国内依法 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 融债、企业债、中小企业 私募 债券、可转换公司 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 、短 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 等) 、债券回购 、货币 市场工具和银行存款等固 定收益资产;风险资产为 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本基金不参与定向增 发。本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 例为: 股票 、权 证等 风险 资产占 基金 资产 的比 例不 高于 40% ;债 券、 货 币 市场工 具等 固定 收益 资产 占基金 资产 的比 例不 低于 60% 。 在每 个到 期操 作期 间的前 3 个 月、 到期 操 作期间 、过 渡期 及过 渡期 的后 3 个 月不 受前 述投 资 组合比 例的 限制 ;在 到期 操作期 间和 过渡 期, 本 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 ,在保本周期内(保本 周期到期日除外 ) ,本基金 不受该比例的限制。如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 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可以 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新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批准 报出 。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19 页共 35 页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 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 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财 政部 令第 33 号 发布、 财政 部令 第 76 号 修 订)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其 后颁 布和 修订 的 41 项 具体 会计准 则、 企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业会 计准 则解 释及 其 他 相关规 定( 以下 合称 “ 企 业 会计准 则 ”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 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 颁布 的《 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 指引》 、 《新华鑫安 保本一 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发 布的 关于 基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的 有关 规定进 行确 认、 计量 和编 制财务 报表 。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编制 的财 务报 表符 合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 求, 真实、 完整 地反 映了 本基 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4 年 度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 况等 有关 信息 。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 制期间 为 2014 年 6 月 1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以人 民币 为记 账本 位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贷款和应 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 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 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 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 前 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 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 权证投资)划分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 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 应收款项,暂无金融资 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除 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 产外,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 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 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 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 金融资 产在 资产 负债 表中 以衍生 金融 资产 列示 。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及其他金融 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划 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除衍生工具所产 生的金融负债外,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在 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 金融负 债列 示。 衍生 工具 所产生 的金 融负 债在 资产 负债表 中以 衍生 金融 负债 列示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0 页共 35 页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1) 金融 资产 和金 融负 债 的初始 确认 和终 止确 认( 证券投 资基 金成 本计 价方 法) ①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 A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交易日确认为 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 按交易日股票的公允价值 确认,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 交易 费用 直接 记入 当期损 益。 卖出股 票于 交易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损失) 。 出 售股 票的成 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交 易日 结 转 。 B 债 券投 资 买入债券于交易日确认为 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 按交易日债券的公允价值 确认,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 当期损益,上述公允价值 不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 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 息( 作为 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 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 转债于交易日按支付的全 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 后于权证实际取得 日按附 注四 、4 (1)、 ① 、C 所 示的 方法 单独 核算 权 证成本 ,并 相应 调整 债券 投资成 本。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 损失)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 债 券于交 易日 确认 债券 投资 收益/(损失) 。出 售债 券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C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交易日确认为 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 按交易日权证的公允价值 确认,取得时发生 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 当期损益。因认购新发行 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 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 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 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 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 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 一部分 确认 为权 证投 资成 本。 卖出权 证于 交易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收益/( 损失) 。 出 售权 证的成 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交 易日 结 转 。 ② 贷款 和应 收款 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 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 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终 止确认或摊销时的收入或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直线 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 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 线法, 其中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以 融出 资金 应付 或实 际支付 的总 额作 为初 始确 认金额 。 ③ 其他 金融 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 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量,终止 确认或摊销时的收入或支 出计入当期损益,直线法 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 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 法,其 中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以 融入 资金 应收 或实 际收到 的总 额作 为初 始确 认金额 。 (2) 金融 资产 和金 融负 债 的后续 计量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1 页共 35 页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与其 分类相关联。对于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 值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 其他类 别的 金融 资产 或金 融负债 ,采 用实 际利 率法 ,按摊 余成 本计 量。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① 股票 投资 上市交易的股票按其估值 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市 场交易收盘价估值;估值 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的,按最近交易日 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大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 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 市价以 确定 公允 价值 并估 值。 首次公开发行但未上市的 股票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的公允价值估值,在估值 技术难以可靠计量 公允价 值的 情况 下按 成本 估值。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 期的股票,在同一股票上 市交易后,在锁定期内按 估值日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 同一 股票 的市 场交 易收盘 价估 值。 由于送股、转增股、配股 和公开增发形成的暂时流 通受限制的股票,按估值 日在证券交易所挂 牌的同 一股 票的 市场 交易 收盘价 估值 。 非公开发行股票在锁定期 内的估值方法为:若在证 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 的市 场交易收盘价 低于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的初 始投资 成本 , 按估 值日 证券 交易所 挂牌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场交 易收 盘价 估值 ;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 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 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 始投资成本,按锁定期 内已经 过交 易天 数占 锁定 期内总 交易 天数 的比 例将 两者之 间差 价的 一部 分确 认为估 值增 值。 ② 债券 投资 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 的债券按估值日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收盘价为公允价 值。交易所上市但 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 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 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 息后的净价为公允价值 。 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 收盘价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 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 变化的,参考类似投资品 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 化因素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确 定公 允价 值。 未上市流通的债券按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 估值,如估值技术难以可 靠计量,则以成本 计量。 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 让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 靠计量 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按成 本进 行后 续计 量。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2 页共 35 页 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公允价值。 同一债 券同 时在 两个 或两 个以上 市场 交易 的, 按债 券所处 的市 场分 别确 定公 允价值 。 ③ 权证 投资 因认购新发行分离交易可 转债而取得的权证从实际 取得日起到卖出交易日或 行权日止,上市交 易的权证投资按估值日在 证券交易所挂牌的该权证 投资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 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的,按最近交 易日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 值;估值日无交易且 最 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的,参考类似 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 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 交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 价值 并估值 。 首次发行未上市交易的权 证投资按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的公允价值估值;在估 值技术难以可靠计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 本估值;因持有股票而享 有的配股权证以及停止交 易但未行权的权证按采 用估值 技术 确定 的公 允价 值估值 。 ④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 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 反映其公允价值,本基金 的管理人应根据具 体情况 与基 金托 管人 商定 后按最 能反 映公 允价 值的 价格估 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担 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 有权抵销债权债务 且交易 双方 准备 按净 额结 算时 , 金 融资 产与 金融 负债 按抵销 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 债表列 示 。 除 此以 外 ,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在资 产负债 表内 分别 列示 ,不 予相互 抵销 。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 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 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 的余额。申购、赎 回、转 换及 分红 再投 资等 引起的 实收 基金 的变 动分 别于交 易确 认日 认列 。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 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 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 回基金份额时,申 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 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 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 的 金额 。 损 益平 准金 于基 金 申购确 认日 或基 金赎 回确 认日认 列 , 并 于期 末全 额 转入未 分配 利润/( 累 计亏 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3 页共 35 页 股票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交 易日按 卖出 股票 成交 金额 与其成 本的 差额 确认 。 债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按卖 出债券 成交 金额 与 其 成本 和应收 利息 的差 额确 认。 衍生工 具收 益于 交易 日按 卖出权 证成 交金 额与 其成 本的差 额确 认。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按上市 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 计算的金额扣除由上市公 司代扣代缴的个人 所得税 后的 净额 确认 。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 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 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 券发行企业代扣代 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 ,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 日确认。贴息债视同到期 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 债,根据其发行价、到期 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 算内含票面利率后确认利 息收入。若票面利率与 实际利 率出 现重 大差 异则 按实际 利率 计算 利息 收入 。 存款利 息收 入按 存 款 的本 金与适 用利 率逐 日计 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 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 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 ,在回购期内按实 际利率 法逐 日确 认, 直线 法与实 际利 率法 确定 的收 入差异 较小 的可 采用 直线 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 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 允 价值变 动形 成的 利得 或损 失确认 。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 量 本基金管理人采取固定及 浮动相结合的管理费收取 方式。即本基金在保本周 期内收取固定管理 费, 在保 本周 期到 期日 收 取浮动 管理 费 。 本 基金 固 定管理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0.5% 的年 费率 逐 日计提。本基金在保本周 期到期日收取浮动年管理 费,即本基金浮动管理费 的适用费率是根据保本 周期内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的 大小 来决 定的 。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0.2% 的 年费 率逐日 计提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 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 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 ,在回购期内以实 际利率 法逐 日确 认, 直线 法与实 际利 率法 确定 的支 出差异 较小 的可 采用 直线 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 政策 (1) 、 在符 合有 关基 金分 红条件 的前 提下 , 本 基金 每年收 益分 配次 数最 多 为 12 次 , 每 份基 金份 额每次 收益 分配 比例 不得 低于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每份 基金份 额该 次可 供分 配利 润的 20% ,若 《基 金 合 同》生 效不 满 3 个 月可 不 进行收 益分 配;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 式: ① 保本 周期 内仅 采取 现金 分红一 种收 益分 配方 式, 不进行 红利 再投 资; ② 基金 转型为 “ 新华精选低波动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 后,基 金收益分配方 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4 页共 35 页 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 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 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 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 者在不同销售机构可以 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在同一销售机构只能选 择一种收益分配方式, 基 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 最后一 次选 择的 收益 分配 方式为 准; (3)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额净 值不 能低 于面 值, 即基金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基金份 额净 值减 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每一 基金 份额 享受 同 等分配 权。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发 生会 计差错 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 文 《关 于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 税收问 题的 通知 》 、 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 证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 通知》 、 财 税[2005]11 号文 《关于 调整 证券( 股票) 交 易 印 花税 税 率的 通 知 》 、财 税[2005]102 号文 《 关于 股 息 红利 个 人所 得 税 有关 政 策 的通 知 》 、财 税 [2005]103 号文《 关于 股权 分置 试点改 革有 关税收政 策问 题的通 知》 、财 税字[2005]107 号文《 关于 利息红 利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补充 通知 》 、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 起执 行的 《 关 于调整 证券 ( 股票 ) 交 易印花 税税 率的 通知 》及 其他相 关税 务法 规和 实务 操作, 主要 税项 列示 如下 : (1)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 资金, 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2) 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暂免 征营 业税 和企业 所得 税。 (3) 对基 金取 得的 企业 债 券利息 收入 , 由发行 债券 的 企业在 向基 金派 发利 息时 代扣代 缴 20% 的 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 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 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 发股息 、红 利时 暂减 按 50% 计入 个人 应纳 税所 得额 ,依照 现行 税法 规定 代扣 代缴个 人所 得税 ,暂 不 征收企 业所 得税 。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5 页共 35 页 (4)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 金买卖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按单边 征收 方式 , 卖出股 票 按 1‰ 征收 ,买 入股票 不征 收。 (5 ) 基 金作 为流 通股 股东 在股权 分置 改革 过程 中收 到由非 流通 股股 东支 付的 股份 、 现 金等 对价 ,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企 业所 得税和 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新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发 起人 恒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杭州永 原网 络科 技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深圳新 华富 时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全 资子 公司 恒泰长 财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的全 资子 公司 中央汇 金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股东 新华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债券交易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6 月18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 总额 的比 例 恒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45,636,103.13 6.38% 7.4.8.1.2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6 月18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 总额 的比例 恒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6,867,000,000.00 29.16%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6 页共 35 页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6 月18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4,433,943.37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64,025.42 注: 本基 金采 取固 定及 浮动 相结合 的管 理费 收取 方式 。 即本基 金在 保本 周期 内收 取固定 管理 费 , 在保本 周期 到期 日收 取浮 动管理 费。 1、本 基金 的固 定管 理费 按 前一日 资金 资产 净 值 0.5% 年费率 计提 。固 定管 理费 的计算 方法 为: 每日基 金管 理费=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0.5%÷ 当 年天 数. 2、本 报告 期列 示的 支付 销 售机构 的客 户维 护费 为本 期计提 金额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6 月18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551,687.29 注: 本基 金的 托管 费按 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2% 的年费 率计 提 。 托 管费 的 计算方 法如 : 每日 基金托 管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0.2%÷ 当 年天 数. 7.4.8.3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7.4.8.3.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未发 生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3.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报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其 他关 联方 未投 资本 基金。 7.4.8.4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7 页共 35 页 2014 年6 月18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62,843,590.31 102,930.31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 债券 正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7,500,000 元, 于 2015 年 01 月 02 日 到期 。该 类交 易 要求本 基金 在回 购期 内持 有的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券 和或 在新 质押 式回 购下转 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按证券 交易 所规 定的 比例 折算为 标准 券后 ,不 低 于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 的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63,315,992.98 46.68 其中: 债券 263,315,992.98 46.68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67,000,000.00 29.61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2,101,241.08 16.33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1,623,553.03 7.38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8 页共 35 页 8 合计 564,040,787.09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3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8.3.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 产净值 比例 (%) 1 000024 招商地 产 9,822,643.00 1.93 2 000002 万 科A 9,584,390.26 1.88 3 601668 中国建 筑 2,825,900.00 0.56 4 000423 东阿阿 胶 2,084,754.00 0.41 5 000069 华侨城 A 990,070.00 0.19 6 601336 新华保 险 13,538.28 0.00 注: 投资 者欲 了解 本报 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应 阅读 登载 于 http://www.ncfund.com.cn 网 站的年 度报 告正 文。 8.3.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 产净值 比例 (%) 1 000024 招商地 产 13,187,519.75 2.59 2 000002 万 科A 11,260,231.00 2.21 3 601668 中国建 筑 3,267,601.24 0.64 4 000423 东阿阿 胶 2,176,589.55 0.43 5 000069 华侨城 A 1,152,970.00 0.23 6 601336 新华保 险 21,147.35 0.00 8.3.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29 页共 35 页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25,321,295.54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31,066,058.89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163,200,992.98 32.06 5 企业短 期融 资 券 100,115,000.00 19.67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263,315,992.98 51.73 8.5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011474004 14 陕 煤化 SCP004 400,000 40,016,000.00 7.86 2 1480389 14 遵 汇城 投债 300,000 31,059,000.00 6.10 3 124553 14 佳 城投 300,000 30,907,536.98 6.07 4 124715 14 四 平债 300,000 30,690,000.00 6.03 5 011499019 14 阳泉 SCP001 300,000 30,051,000.00 5.90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0 页共 35 页 8.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7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8.7.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8.7.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 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 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 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 险管理的原则,以 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 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 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 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 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 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 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 究,并结合股指期 货的定 价模 型寻 求其 合理 的估值 水平 。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 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 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 配置、品种选择, 谨慎进 行投 资, 以降 低投 资组合 的整 体风 险。 法律法 规对 于基 金投 资股 指期货 的投 资策 略另 有规 定的, 本基 金将 按法 律法 规的规 定执 行。 8.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 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 明 8.8.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 策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本 基金不 能投 资于 国债 期货 。 8.8.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本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 没有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的情 形。 8.9.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无 股 票投资 持仓 。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18,028.45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1 页共 35 页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7,372,488.94 5 应收申 购款 34,133,035.64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1,623,553.0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4,803 91,801.90 7,298,918.55 1.66% 433,625,618.90 98.3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 情况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该 只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区 间 为 0 份; 该只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持有 该只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为 0 份。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该 只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区 间为 0 份; 该只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持有 该只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为 0 份。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2 页共 35 页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4 年 6 月 18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527,969,641.22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301,030,373.67 减: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期 期末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388,075,477.44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拆分 变动 份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40,924,537.45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4 年 6 月 11 日 ,晏 益 民先生 担任 新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副 总经 理一 职。 因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本行” )工作需 要,任命余晓 晨先生主持 本行托管业 务部/ 养 老金管 理中心 工作。 余 晓晨先 生的基 金行业高 级管理 人员任 职资格 已在 中国基 金业协 会备 案。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无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投资 策略 无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未发 生改聘 会计 师事 务所 情况 。2014 年, 瑞华 会计 师事 务所为 本基 金提 供 审计服 务。 报告 年度 应支 付给其 报 酬 80000 元 人民 币。审 计年 限 为 1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无 管理 人、托 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佣金 占当期 佣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3 页共 35 页 数量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金总量 的 比例 新时代 证券 2 - - - - - 民生证 券 2 - - - - - 恒泰证 券 2 - - - - - 华西证 券 1 - - - - - 川财证 券 1 - - - - - 银河证 券 1 - - - - - 中信证 券 2 - - - - - 招商证 券 1 - - - - - 瑞银证 券 1 - - - - - 国海证 券 1 - - - - - 申银万 国 1 - - - - - 东兴证 券 1 - - - - - 光大证 券 1 - - - - - 东方证 券 1 - - - - - 中金证 券 1 - - - - - 中信建 投 1 24,428,448.30 43.32% 17,353.92 42.04% - 华创证 券 1 19,407,033.26 34.42% 13,786.72 33.40% - 兴业证 券 1 3,348,862.00 5.94% 2,379.04 5.76% - 齐鲁证 券 1 3,267,601.24 5.79% 2,974.72 7.21% - 国泰君 安 1 2,839,438.28 5.04% 2,585.03 6.26% - 民族证 券 1 2,084,754.00 3.70% 1,481.04 3.59% - 渤海证 券 1 990,070.00 1.76% 703.34 1.70% - 国金证 券 1 21,147.35 0.04% 19.26 0.05% - 注:本 基金 根据 中国 证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关 于加 强证券 投资 基金 监管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证 监基字[1998]29 号 )以 及 《关于 完善 证券 投资 基金 交易席 位制 度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证 监基 金字 [2007]48 号) 的有 关规 定 ,本基 金报 告期 内新 成立 基金, 共租 用 28 个 交易 席 位。 一、交 易席 位的 分配 依据 交易席 位的 分配 以券 商实 力及其 所提 供的 研究 支持 为基础 ,主 要考 察点 包括 : 1、经 营行 为稳 健规 范, 内 控制度 健全 。 2、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设施 满足 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的 需要 。 3、具 有较 强的 全方 位金 融 服务能 力和 水平 。 二、交 易席 位的 选择 流程 1、研 究部 根据 上述 标准 考 察后确 定选 用交 易席 位的 券商。 2、与 被选 中的 证券 经营 机 构签订 席位 租用 协议 。 三、交 易量 的分 配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4 页共 35 页 交易量 的分 配以 券商 所提 供的服 务及 研究 支持 为基 础,主 要考 察点 包括 : 1、 券 商提 供独 立的 或第 三 方研究 报告 及服 务, 包括 宏观经 济、 行业 分析 、 公 司 研发、 市场 数据 、 财经信 息、 行业 期刊 、组 合分析 软件 、绩 效评 估、 研讨会 、统 计信 息、 交易 评估等 ,用 以支 持投 资 决策。 2、以 季度 为单 位对 经纪 商 通过评 分的 方式 进行 考核 ,由基 金 经理 、研 究员 和交 易 员分 别打 分, 根据经 纪商 给投 资带 来的 增值确 定经 济商 的排 名。 考核的 内容 包括 上一 季度 经纪交 易执 行情 况、 提供 研究报 告数 量、 研究 报告 质量和 及时 性、 受 邀讲解 次数 及效 果、 主动 推介次 数及 效果 等。 考核 结果将 作为 当期 交易 量分 配的依 据, 交易 量大 小 和评分 高低 成正 比。 3、交 易部 负责 落实 交易 量 的实际 分配 工作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民生证 券 149,893,558. 24 6.57% 2,479,100, 000.00 10.53% - - 恒泰证 券 145,636,103. 13 6.38% 6,867,000, 000.00 29.16% - - 华西证 券 3,144,579.00 0.14% - - - - 国海证 券 2,900,316.80 0.13% - - - - 东兴证 券 86,393,497.4 4 3.79% 2,980,200, 000.00 12.65% - - 光大证 券 2,848,961.58 0.12% - - - - 华创证 券 1,205,910.00 0.05% - - - - 兴业证 券 8,296,820.09 0.36% - - - - 齐鲁证 券 244,067,061. 90 10.69% 3,181,300, 000.00 13.51% - - 国泰君 安 1,625,273,49 9.95 71.22% 4,424,600, 000.00 18.79% - - 国金证 券 12,435,114.4 9 0.54% 3,620,700, 000.00 15.37% - - 新华鑫 安保 本一 号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年 度 报告摘要 第 35 页共 35 页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 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