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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可转债A(000080)

天治可转债: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天 治 可 转 债增 强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4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3 月27 日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6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 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6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 称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基金主 代码 000080 交易代 码 00008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6 月 4 日 基金管 理人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2,605,731.1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 C 级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080 000081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40,831,836.26 份 11,773,894.93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重点 投资 于可 转换 债券 ( 含可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 努力 在控 制投 资 组 合 下方风 险的 基础 上实 现基 金资产 的长 期稳 健增 值。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80% 以 上的 基金 资 产投资 于固 定收 益类 金融 工具, 并在 严格 控制 风 险 的 基础上 , 通 过对 全球 经济 形势、 中国 经济 发展 ( 包 括宏观 经济 运行 周期 、 财 政 及货币 政策 、 资 金供 需情 况) 、 证 券市 场估 值水 平 等的研 判, 适度 参与 权益 类 资产配 置, 适度 把握 市场 时机力 争为 基金 资产 获取 稳健回 报。 类属资 产配 置由 本基 金管 理人根 据宏 观经 济分 析 、 债券基 准收 益率 研究 、 不 同 类属债 券利 差水 平研 究 , 判断不 同类 属债 券的 相对 投资价 值 , 并 确定 不同 债 券 类属在 组合 资产 中的 配置 比例。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 合指 数收 益率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较 低预 期风险 、 较低 预期 收益 的 品 种,其 预期 风险 收益 水平 高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型 基金 及股 票型 基 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张丽红 汤嵩彦 联系电 话 021-60371155 95559 电子邮 箱 zhanglh@chinanature.com.cn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098-4800 ( 免长 途通 话费 用) 、021-34064800 95559 传真 021-60374934 021-62701216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6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 址 www.chinanature.com.cn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 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6 月4 日(基 金合 同 生 效日)-2013 年 12 月31 日 2012 年 天治可 转债 增强债 券 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债 券C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 强债 券 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债 券C 级 天治可 转债增 强债券 A 级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 券C 级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7,231,251.31 1,103,653.53 -6,909,727.93 -1,405,622.69 - - 本期利 润 36,982,147.65 7,560,842.28 -22,066,313.48 -5,628,582.08 - -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期 利润 0.2045 0.1982 -0.0456 -0.0401 - -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 38.28% 37.72% -7.00% -7.20% -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额 利润 0.1020 0.0950 -0.0705 -0.0724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2,524,827.09 15,050,409.68 270,481,322.21 58,439,454.30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286 1.278 0.930 0.928 - - 注:1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认 购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 收 益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 润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3、 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 采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 为 期末余 额, 不是 当期 发生 数) 。 4、以 上财 务指 标系 按当 年 实际存 续期 计算 。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6 页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A 级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1.78% 1.23% 1.66% 0.17% 20.12% 1.06% 过去六 个月 32.99% 0.92% 2.37% 0.13% 30.62% 0.79% 过去一 年 38.28% 0.78% 6.54% 0.11% 31.74% 0.6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8.60% 0.67% 1.10% 0.11% 27.50% 0.56%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C 级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21.60% 1.24% 1.66% 0.17% 19.94% 1.07% 过去六 个月 32.71% 0.92% 2.37% 0.13% 30.34% 0.79% 过去一 年 37.72% 0.78% 6.54% 0.11% 31.18% 0.6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7.80% 0.68% 1.10% 0.11% 26.70% 0.57%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6 页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6 页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6 页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6 页


注:本 图所 列基 金合 同生 效当年 的净 值增 长率 ,系 按当年 实际 存续 期计 算。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的利润 分配 情况 本基金 自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止 期间 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 天治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于 2003 年5 月成立 , 注 册资 本1.6 亿 元, 注 册地 为上 海。公 司股 权结 构为 :吉 林省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出 资 9800 万元 ,占 注册 资 本的 61.25% ; 中国 吉 林森林 工业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出 资 6200 万元 ,占 注 册资本 的 38.75% 。 截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管理人 旗下共有 十 只开放式基金 ,除本基 金 外,另外九只 基金 —天 治 财富增长证 券投资基 金、天治品质 优选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核 心 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LOF) 、天 治 天得利 货币市场基金 、天治创 新 先锋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天治稳健双 盈债 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天治趋 势精选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天治成长 精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天治稳定收 益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分别 于 2004 年6 月29 日、2005 年1 月12 日、2006 年 1 月 20 日、2006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6 页


年7 月5 日、2008 年5 月8 日、2008 年11 月5 日、2009 年7 月15 日、2011 年 8 月 4 日、2011 年12 月28 日生 效。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王洋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天 治 天 得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2014 年9 月4 日 - 7 数 量 经 济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 具 有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历 任 天 治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交 易 员 、 研 究 员 、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现 任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天 治 天 得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秦娟 执行总 监 、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天 治 稳 健 双 盈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天 治 稳 定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经理 。 2013 年6 月4 日 - 11 经 济 学 硕 士研究 生 , 具 有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历 任 广 东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债 券分析 师 、 东 莞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债 券 分 析 师 、 长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债 券 研 究 员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6 页


2010 年 4 月14 日至 2012 年 6 月29 日任 天 治 天 得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现 任 本 公 司 执 行 总 监 、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 本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天 治 稳 健 双 盈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天 治 稳 定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理。 1、表 内的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 日期为 公司 作出 决定 之日 。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 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在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 管 理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 资 基金法》和其 他相关法 律 法规的规定以 及 《天治可转 债增强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 同》 、 《天治可转 债增强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 说 明书》的约定 ,本着诚 实 信用、勤勉尽 职的原则 管 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为 基 金份额持有 人谋求利 益。本基金管 理人通过 不 断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和 内 部控制制度, 加强内部 管 理,规范基 金运作。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运 作合 法合规 ,没 有发 生损 害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基金管理人 依据《证 券 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 交 易制度指导意 见》的相 关 规定制定了公 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 。 公 司公 平交易 体系 涵盖 研究 分析 、 授权、 投资 决策 、 交 易 执行、 业绩 评估 等投 资管理 活动 相关 的各 个环 节,各 环节 公平 措施 简要 如下: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6 页


公司的内外部 报告均通 过 统一的研究管 理平台发 布 ,所有的研究 员和投资 组 合经理均有权 通 过该平 台查 看公 司所 有内 外部研 究报 告。 投资组合经理 在授权权 限 范围内做出投 资决策, 并 负责投资决策 的具体实 施 。投资决策委 员 会和投资总监 等管理机 构 和人员不得对 投资组合 经 理在授权范围 内的投资 活 动进行干预 。投资组 合经理在授权 范围内可 以 自主决策,超 过投资权 限 的操作需要经 过严格的 审 批程序。同 时,不同 投资组 合经 理之 间的 持仓 和交易 等重 大非 公开 投资 信息相 互隔 离。 公司将投资管 理职能和 交 易执行职能相 隔离,实 行 集中交易制度 。并在交 易 系统中设置公 平 交易功能并严 格执行, 即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执行所 有指令, 如 果多个投资 组合在同 一时点就同一 证券下达 了 相同方向的投 资指令, 并 且市价在指令 限价以内 , 交易系统将 该证券的 每笔交 易报 单都 自动 按比 例分拆 到各 投资 组合 。 公司对银行间 市场交易 、 交易所大宗交 易等非集 中 竞价交易,保 证各投资 组 合获得公平的 交 易机会。对于 部分债券 一 级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 行 股票申购等以 公司名义 进 行的交易, 各投资组 合经理在交易 前独立地 确 定各投资组合 的交易价 格 和数量,公司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 配的原则 对交易 结果 进行 分配 。 公司对银行间 市场交易 价 格异常的控制 采用事前 审 查的方法。回 购利率异 常 指回购利率偏 离 同期公 允回 购利 率30bp 以 上; 现 券交 易价 格异 常指 根 据交易 价格 推算 出的 收益 率偏离 同期 公允 收 益率30bp 以上 (一 年期 以 上债券 为 50bp ) , 其 中, 货 币基金 的现 券交 易价 格 异 常指根 据交 易价 格 推算出 的收 益率 偏离 同期 公允收 益 率30bp 以 上。 公司风控人员 定期对各 投 资组合进行业 绩归因分 析 ,并于每季度 和每年度 对 公司管理的不 同 投资组合的整 体收益率 差 异、分投资类 别(股票 、 债券)的收益 率差异进 行 分析,对连 续四个季 度期间 内, 不同 时间 窗下 (如日 内、3 日内 、5 日 内 ) 公司 管理 的不 同投 资组 合同向 交易 的交 易价 差进行 分析 。 具体方 法如 下: 1 )对 不同 投资 组合 ,根 据 不同时 间窗 下( 如日 内、3 日内 、5 日内 )的 每个 券 种,计 算其 交 易均价 ; 2 )对 一段 时间 (季 度或 年 度)同 一时 间窗 口的 同个 券种进 行匹 配, 计算 出价 差率; 3 ) 利 用统 计方 法对 多个 价 差率进 行统 计分 析, 分析 价差率 是否 显著 大 于0。 如果某 一资 产类 别观测 期间 样本 数据 太少 , 则不进 行统 计检 验, 仅 检 查对不 同时 间窗 口 (如 日 内、3 日 内、5 日内) 的价差 率是 否超 过阀 值; 4 ) 价差 率不 是显 著大 于 0 的, 则不 能说 明非 公平 交 易; 价差 率显 著大 于0 的 , 则 需要 综合 其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6 页


他因素 做出 判断 ,比 如交 易占优 势的 投资 组合 是否 收益也 显著 大于 交易 占劣 势的投 资组 合。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 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 况良好, 未发现有违背公平 交易的相关情 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未 发生“所 有 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易所 公 开竞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 交 较少的单边交 易 量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 的 情形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未发现 异常 交易 行为 。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4 年可 转债 市场 表现 较 好, 四 季度 出现 加速 情况 , 主要 是股 市大 幅上 涨带 来的正 股协 同效 应。 回顾2014 年 , 货 币政 策的转 向是 一个 重大 的变 化, 较为 明显 的信 号出 现 在4 月 开启 各种 定向 流动性 释放 , 以 及此 后9 月公开 市场 操作 的转 变 及11 月 的本 轮首 次降 息, 这 带来了 资本 市场 的显 著变化,本基 金也从中 获 取了较好的投 资收益。 聚 焦国内,中国 经济正在 以 政府主导和 新兴经济 推动的双重作 用下加速 转 型,中国经济 硬着陆的 风 险正在逐步降 低,转型 带 来生产效率 的大幅提 升和商 业模 式的 转变 。 可转债市场出 现的一个 变 化是随着股市 上涨,部 分 个债将要触发 提前赎回 条 款面临赎回退 市 的情况 ,而 新发 可转 债体 量有限 ,市 场将 出现 供需 缺口。 在这样 一个 市场 环境 和宏 观背景 下, 可转 债市 场2014 年的 投资 运作 基本 根据 市场节 奏不 断调 整资产 配置 ,总 的来 看, 基本踏 准了 市场 节奏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 A 类 份 额净值 为 1.286 元,C 类 份额净 值 为 1.278 元; 报 告期内 本基 金 A 类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为 38.28% ,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 6.54% ,高 于业 绩比 较 基准 31.74% ;基准 C 类份额 净值 增长 率 为37.72% ,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为6.54% , 高于 业绩 比较 基准31.18% 。 4.5 管 理人 对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根据对 2014 年 宏观 经济 、 资本市 场的 回顾 ,站 在 2015 年初 这一 时点 来展 望全 年:市 场面 临 美联储可能进 一步回收 货 币政策及国内 经济不振 的 压力,而货币 政策的传 导 仍然不畅, 央行的货 币政策 操作 难度 加大 , 因 此预 计2015 年 市场 流动 性 将不 如 2014 年 。 展 望2015 年 , 地 方债 务处 理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6 页


的路线 图 , 过 剩产 能化 解 之路及 经济 转型 的思 路将 逐渐清 晰 , 因 此, 经济 硬 着陆的 风险 也在 降低 。 本基金认为, 互联网结 合 传统产业正在 发生化学 变 化,可能带来 的生产效 率 的大幅提升 以及商业 模式的转变酝 酿着惊人 的 力量,可能成 为经济转 型 中一个非常闪 耀的亮点 。 而在可转债 市场上, 由于可转债市 场阶段性 出 现供需缺口, 因此,与 股 市相比,阶段 性表现可 以 期待,全年 来看,仍 将受益 于正 股带 来的 协同 效应。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本 基金管理人 的基金估 值 和会计核算由 基金结算 部 负责,根据相 关的法律 法 规规定、基金 合 同的约定,制 定了内部 控 制措施,对基 金估值和 会 计核算的各个 环节和整 个 流程进行风 险控制。 基金结算部人 员均具备 基 金从业资格和 会计专业 工 作经历。为确 保基金资 产 估值的公平 、合理、 合规,有效维 护投资人 的 利益,本基金 管理人设 立 了天治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估值委员会 (以下简 称" 估 值委 员会" ) , 制定 了 有关议 事规 则 。 估 值委 员 会成员 包括 公司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成员 、 负责 基 金结算的管理 层、监察 稽 核部总监、金 融工程小 组 等,所有相关 成员均具 有 丰富的证券 基金行业 从业经 验。公 司估值委 员 会对于投资管 理部以及 金 融工程小组提 交的估值 模 型和估值结 果进行论 证审核,并签 署最终意 见 。基金经理会 参与估值 , 与金融工程小 组一同根 据 估值模型、 估值程序 计算提 供相 关投 资品 种的 公允价 值以 进行 估值 处理 ,将估 值结 果提 交公 司估 值委员 会。 参与估值流程 的各方还 包 括本基金托管 银行和会 计 师事务所。托 管人根据 法 律法规要求对 基 金估值及净值 计算履行 复 核责任,当存 有异议时 , 托管银行有责 任要求基 金 管理公司作 出合理解 释,通过积极 商讨达成 一 致意见。会计 师事务所 对 估值委员会采 用的相关 估 值模型、假 设及参数 的适当 性发 表审 核意 见并 出具报 告。 上述 参与 估值 流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 任何 重大利 益冲 突。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 报告 期末 未进 行利 润分配 。 4.8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出现 基金资 产净 值低 于5000 万 元或份 额持 有人 人数 少 于200 人 的情 形。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2014 年度 , 基 金托 管人 在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的托 管过 程中 , 严格遵 守了 《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有 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 托管协议,尽 职尽责地 履 行了托管人 应尽的义 务,不 存在 任何 损害 基金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6 页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 净 值计算 、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2014 年度 , 天 治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在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投 资运作 、 基 金 资 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 额 申购赎回价格 的计算、 基 金费用开支等 问题上, 托 管人未发现 损害基金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进行 收益分 配。 5.3 托 管人 对本 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 等内 容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意 见 2014 年度, 由天 治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编制 并经 托管 人复核 审查 的有 关天 治可 转债增 强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的年度报 告 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 计 报告相关内 容、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真实 、准 确、完 整。 §6 审计报 告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了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资 产负 债 表和 2014 年6 月 4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 间 的利润表及所 有者权益 ( 基金净值)变 动表以及 财 务报表附注, 认为上述 财 务报表 已经 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 在 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 了 天治可转债增 强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 及 2014 年度 的经 营成 果 和净值 变动 情况 。 注 册会 计师出 具了 安永 华明 (2015 )审 字第 60467615_B10 号 无保 留意 见的 审计 报告。 投资 者可 通过 年度 报告正 文查 看审 计 报告全 文 。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3,605,757.79 14,849,944.27 结算备 付金 2,909,722.76 15,783,371.09 存出保 证金 23,195.25 57,991.73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02,155,633.76 360,470,968.86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6 页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02,155,633.76 360,470,968.8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499,998.80 4,983,357.06 应收利 息 573,533.11 2,343,369.73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70,441.07 2,996.03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11,038,282.54 398,491,998.7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39,299,998.80 67,9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3,677,130.74 1,164,162.32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54,253.28 212,884.91 应付托 管费 15,500.92 60,824.2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5,026.33 22,603.96 应付交 易费 用 -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28,748.81 39,942.20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382,386.89 170,804.64 负债合 计 43,463,045.77 69,571,222.26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2,605,731.19 353,986,308.96 未分配 利润 14,969,505.58 -25,065,532.4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67,575,236.77 328,920,776.5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11,038,282.54 398,491,998.77 注:1 、报 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285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 52,605,731.19 份, 其 中A 级基 金份 额净 值 1.286 元 , 份 额总 额40,831,836.26 份;C 级基 金 份额净 值 1.278 元, 份额总 额11,773,894.93 份。











2、 本基 金合 同于2013 年6 月4 日 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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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6 月4 日( 基金合 同 生 效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49,102,116.16 -23,305,500.24 1.利息 收入 4,305,169.98 8,594,249.61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335,285.39 594,231.14 债券利 息收 入 3,958,999.86 3,243,839.39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0,884.73 4,756,179.08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8,541,039.99 -12,691,692.43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8,541,039.99 -12,691,692.4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 以 “-”号 填列) 36,208,085.09 -19,379,544.94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47,821.10 171,487.52 减:二、费用 4,559,126.23 4,389,395.32 1.管 理人 报酬 1,485,557.40 2,469,173.76 2.托 管费 424,444.95 705,478.21 3.销 售服 务费 147,509.02 315,358.00 4.交 易费 用 6,476.34 3,075.06 5.利 息支 出 2,095,776.02 661,326.25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095,776.02 661,326.25 6.其 他费 用 399,362.50 234,984.04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号 填列) 44,542,989.93 -27,694,895.56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 ” 号填列) 44,542,989.93 -27,694,89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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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353,986,308.96 -25,065,532.45 328,920,776.51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44,542,989.93 44,542,989.93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301,380,577.77 -4,507,951.90 -305,888,529.67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8,572,303.12 2,019,116.40 20,591,419.52 2. 基金 赎回 款 -319,952,880.89 -6,527,068.30 -326,479,949.19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52,605,731.19 14,969,505.58 67,575,236.7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6 月 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944,438,352.32 - 944,438,352.32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27,694,895.56 -27,694,895.56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590,452,043.36 2,629,363.11 -587,822,680.25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249,455.65 -9,954.51 3,239,501.14 2. 基金 赎回 款 -593,701,499.01 2,639,317.62 -591,062,181.39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6 页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353,986,308.96 -25,065,532.45 328,920,776.51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赵玉 彪______














______ 闫 译文______














____ 尹维 忠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以下 简称 “ 本基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 监督管 理委 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3]226 号文《关于核 准天治可转 债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的 核 准,由天治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作为管理 人向社会 公 开发行募集 ,基金合 同于 2013 年 6 月 4 日 正式 生效, 首次 设立 募集 规模 为 944,438,352.32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 金为 契 约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 不 定。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 人 及注册登记机 构为天治 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基 金托管 人为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债券 ( 包括 国债 、 地方政 府债、 金融债、 央 行票据、企业 债、公司 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 券 、可转换债 券、可分 离交易 可转 债、 资产 支持 证券、 次级 债、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券、 债券 回购 等) 、 货币市 场工 具 ( 现金 、 通知存款、一 年以内( 含 )的银行定期 存款和银 行 协议存款、剩 余期限在 三 百九十七天 以内的债 券、剩余期限 在一年以 内 (含)的债券 回购、期 限 在一年以内( 含)的央 行 票据、中期 票据和短 期融资 券等 ) 以 及法 律法 规 或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但须 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相 关 规定) 。 本基金不直接 从二级市 场 买入股票、权 证等权益 类 金融工具,也 不参与一 级 市场股票首次 公 开发行或增发 。本基金 可 以持有因所持 可转换公 司 债券转股形成 的股票、 因 持有股票被 派发的权 证、因投资于 可分离交 易 可转债而产生 的权证。 但 因上述原因持 有的股票 和 权证资产, 本基金应 在其可 交易 之日 起 的90 个 交易日 内卖 出。 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 以 后允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 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 当 程序后,可以 将 其纳入 投资 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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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为 : 本基金投资于 固定收益 类 (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 债 、金融债、央 行 票据、企业债 、公司债 、 中期票据、短 期融资券 、 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交 易 可转债、资 产支持证 券、次级债、 中小企业 私 募债券、债券 逆回购 等 ) 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基金 资 产的 80% , 其中对 可 转换债券(含 可分离交 易 可转债)的投 资比例不 低 于基金固定收 益类资产 的 80%;固定收 益类资 产以外 的其 他资 产的 比例 合计不 超过 基金 资产 的 20% 。现 金或 到期 日 在 1 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中债综 合指 数收 益率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中国 财 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 准 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 后 颁布及修订的 具 体会计 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以 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合 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编制 , 同 时, 对 于 在具体会计核 算和信息 披 露方面,也参 考了中国 证 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修订 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业 务指 引》 、 中 国证 监 会制定 的 《关 于进 一步 规 范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导 意见 》 、 《关 于 证券投资基 金执行<企 业会 计准则>估值 业务及份 额净 值计价有关 事项的通 知》 、 《证券投资 基金信 息披露 管理 办法 》 、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内 容与 格式准 则》 第 2 号《 年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 关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新 会计 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 制定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9 号—— 公 允价 值计量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和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1 号 —— 在 其他 主体 中权 益的 披露》 ; 修订 了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权 投资 》 、 《 企业 会计 准则第 9 号 —— 职工 薪酬 》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 列报 》 和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财 务报 表》 ; 上 述7 项 会计 准则 均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 施行。 2014 年6 月 , 财 政部 修订 了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具 列报 》 , 在2014 年 年度 及以 后期 间 的财务 报告 中施 行。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基金的 财务 报表 无重 大影 响。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4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4 年 度的 经 营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 况。 7.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6 页


本基金 财务 报表 所载 财 务 信息依 照企 业会 计准 则、 《 证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和 其他 相关规 定所 厘定 的主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 计编 制。 7.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会计 政策 变更的 说明 在7.4.2 会计 报表的 编制 基础 中披 露。 7.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7.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7.4.6 税项 1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过程 中因非流 通 股股东向流通 股股东支 付 对价而发生 的股权转 让,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差 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 人所 得税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6 页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对基 金 取得的股票的 股息、红 利 收入,债券的 利息收入 、 储蓄存款利 息收入, 由上市 公司 、发 行债 券的 企业和 银行 在向 基金 支付 上述收 入时 代扣 代 缴20% 的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 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8]132 号文 《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 关于储蓄存款 利 息所得 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的通 知》 的规 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 蓄存款 利息 所得 暂免 征收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吉林省 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国吉 林森 林工 业集 团有 限责任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天治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控制 的子 公司


7.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无 债 券交 易 无 债 券回 购交易 无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6 页


7.4.8.1.2 权 证交 易 无 7.4.8.1.3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无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6 月 4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1,485,557.40 2,469,173.76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777,744.51 1,225,979.92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70% 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 0.7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性 支付 给基 金 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 公休假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6 月 4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424,444.95 705,478.21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的 年费率 计提 。托 管费 的计 算方法 如下 : H= E× 0.2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性 支取 。若 遇 法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6 页


定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 付日期 顺延 。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C 级 合计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86,615.54 86,615.54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9,208.62 9,208.62 合计 - 95,824.16 95,824.16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6 月 4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天 治 可 转 债 增 强 债 券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 券C 级 合计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127,871.33 127,871.33 天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31,007.61 31,007.61 合计 - 158,878.94 158,878.94 注:1 、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可 用于本 基金 的市 场推 广、 销售以 及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服务等 各项 费用 。 2、 本 基金 A 类 基金 份额 不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C 类基 金份额 的销 售服 务费 按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0.40% 年费率 计算 ,本 基 金C 类 基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 费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 E× 0.4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销 售服 务费 E 为C 类份 额前 一日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在基 金合 同生效 后每 日计 提, 按月 支付, 于次 月首 日 起 5 个 工作日 内从 基金 财 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购) 交 易。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本报 告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 末及上 年度 末均 未投 资本 基金。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6 页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6 月 4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3,605,757.79 71,348.59 14,849,944.27 306,960.50 注:本基金的 银行存款 由 基金托管人交 通银行股 份 有限公司保管 ,按银行 同 业利率计息 。另外, 本基金用于证 券交易结 算 的资金通过“ 交通银行 基 金托管结算资 金专用存 款 账户”转存 于中国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于2014 年12 月31 日的 相 关余额 在资 产负 债表 中的“ 结算 备付 金 ” 科目 中单独 列示 。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在 承销 期内 直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 的证 券。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7.4.9 期 末(2014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因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 通受限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无因 从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额 人民 币39,299,998.80 元 , 于2015 年1 月5 日、2015 年1 月6 日、2015 年1 月7 日、 2015 年 1 月 9 日、2015 年 1 月 12 日( 先后 )到 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基 金在 回购期 内持 有的 证券 交易所 交易 的债 券和/或 在 新质押 式回 购下 转入 质押 库的债 券, 按证 券交 易所 规 定的比 例折 算为 标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6 页


准券后 ,不 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的 余额 。 7.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7.4.14.1 公允 价值


7.4.14.1.1 不 以公 允价 值 计量的 金融 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贷 款 和应收款项以 及其他金 融 负债,其因剩 余 期限不 长, 公允 价值 与账 面价值 相若 。 7.4.14.1.2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7.4.14.1.2.1 各层 次金 融 工具公 允价 值 于2014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一 层级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 93,020,633.76 元 ,属 于第二 层级 的余 额为 人民 币9,135,000.00 元, 属 于 第 三 层 级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0.00 元 ( 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层级的余额为人民币 302,696,968.86 元 , 属于 第二层 级的 余额 为人 民 币57,774,000.00 元, 属于 第 三层级 余额 为人 民 币0.00 元) 。 7.4.14.1.2.2 公允 价值 所 属层次 间的 重大 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若出 现重 大事 项停牌 、 交 易不 活跃(包 括 涨跌停 时的 交易 不活跃)、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本 基金 分别 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售期间 不将相关 股 票和债券的公 允价值列 入 第一层级;并 根据估值 调 整中采用的 不可观察 输入值 对于 公允 价 值 的影 响程度 ,确 定相 关股 票和 债券公 允价 值应 属第 二层 级或第 三层 级。 7.4.14.1.2. 3 第三 层次 公允价 值余 额和 本期 变动 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工具 第三层级 公 允价值本期未 发 生变动 。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02,155,633.76 92.00 其中: 债券 102,155,633.76 92.00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6 页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6,515,480.55 5.87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367,168.23 2.13 8 合计 111,038,282.54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 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 -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6 页


8.3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 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股票。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股票。 8.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股票。 8.5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9,135,000.00 13.52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93,020,633.76 137.65 8 其他 - - 9 合计 102,155,633.76 151.17


8.6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0015 石化转 债 163,200 22,018,944.00 32.58 2 110020 南山转 债 124,030 17,315,828.30 25.62 3 110012 海运转 债 82,860 10,689,768.60 15.82 4 110022 同仁转 债 74,290 10,580,381.80 15.66 5 110011 歌华转 债 77,010 10,216,916.70 15.12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6 页


8.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 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1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8.11.1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1.2 报 告 期 末本 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1.3 本 期 国 债期 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8.12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本 期未出现 被 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形 。 8.12.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投 资于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库 之外 的股 票。 8.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3,195.2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499,998.80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73,533.11 5 应收申 购款 270,441.07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367,168.23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6 页


8.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10015 石化转 债 22,018,944.00 32.58 2 110020 南山转 债 17,315,828.30 25.62 3 110012 海运转 债 10,689,768.60 15.82 4 110022 同仁转 债 10,580,381.80 15.66 5 110011 歌华转 债 10,216,916.70 15.12 6 125089 深机转 债 5,527,338.52 8.18 7 113006 深燃转 债 3,362,328.00 4.98


8.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可能 存在 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 券A 级 530 77,041.20 100.02 0.00% 40,831,736.24 100.00%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 券C 级 361 32,614.67 - - 11,773,894.93 100.00% 合计 891 59,041.22 100.02 0.00% 52,605,631.17 100.00% 注: 分级 基金 机构/ 个人 投 资者持 有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计 算中 , 对下 属分 级 基金 , 比 例的 分母 采 用各自级别的 份额,对 于 合计数,比例 的分母采 用 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的合 计 数(即期末 基金份额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6 页


总额) 。分 级基 金机 构/个 人投资 者持 有份 额占 总份 额比例 计算 中, 计算 结果 保留小 数点 后 4 位, 第5 位 四舍 五入 。 9.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天治可 转 债增强 债 券A 级 0.00 0.00% 天治可 转 债增强 债 券C 级 0.00 0.00% 合计 0.00 0.00% 注:(1) 分 级基 金管 理人 的 从业人 员持 有基 金占 基金 总份额 比例 的计 算中 , 对 于下属 分级 基金 , 比 例的分母采用 各自级别 的 份额,对于合 计数,比 例 的分母采用下 属分级基 金 份额的合计 数(即期 末基金 份额 总额 ) ; (2) 本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金投 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持有 该只 基金 份额 总量 的数量 区间 为 0 ; (3) 该 只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持 有该只 基金 份额 总量 的数 量区间 为0 。 9.4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A 级 0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C 级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A 级 0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C 级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A 级 天治可 转债 增强 债券 C 级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6 月 4 日) 基金 份 额总额 678,960,508.81 265,477,843.51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6 页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90,982,609.71 63,003,699.25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5,588,712.97 12,983,590.15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255,739,486.42 64,213,394.47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0,831,836.26 11,773,894.93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1.2 基 金 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的 重大人 事变 动 1 、 经 天治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 事会 审议 通 过, 聘任赵 玉 彪先 生担 任 公司 董事长 职 务, 同时 同意高 福波 先生 辞去 公司 董事长 职务 , 聘任 常永 涛 先生担 任公 司总 经理 职务 , 同 时同 意赵 玉彪 先 生辞去 公司 总经 理职 务 。 上述事 项已 按有 关规 定报 中国证 券会 核准 、 备案 或 报中国 基金 业协 会备 案, 本基 金管 理人2014 年 1 月28 日在 指定 媒体 及 公司网 站上 刊登 了 《天 治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高 级管理 人员 变更 公告 》 。 2 、 经 天治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 事会 审议 通 过, 同意陈 志 峰先 生辞 去 公司 副总经 理 职务 。上 述事项 已按 有关 规定 报中 国基金 业协 会、 中国 证监 会上海 局备 案, 本基 金管 理人 2014 年 4 月 25 日在指 定媒 体及 公司 网站 上刊登 了《 天治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变 更公告 》 。 3 、 因工 作需 要, 自2014 年 9 月 4 日 起, 聘任 王洋 女士担 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与秦 娟女 士共 同管理 本基 金。 上述 事项 已按有 关规 定报 中国 基金 业协会 、 中 国证 监会 上海 局备案 , 本 基金 管 理 人于 2014 年 9 月 5 日 在 指定媒 体及 公司 网站 上刊 登了《 天治 可转 债增 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 金经理 变更 公告 》 。 4 、 经 天治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 事会 审议 通 过, 同意赵 明 女士 辞去 公 司副 总经理 职 务。 上述 事项已 按有 关规 定报 中国 基金业 协会 、 中国 证监 会 上海局 备案 , 本基 金管 理人 2014 年11 月 7 日 在指定 媒体 及公 司网 站上 刊登了 《天 治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变更 公告》 。 报告期 内,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 动。





11.3 涉 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 报告期 内, 无涉 及本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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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基 金 投资 策略的 改变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的 投资 策略未 发生 改变 。





11.5 为 基 金进 行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本基金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来,未 变更 过会 计师 事务 所。 本报告 年度 支付 给聘 任会 计师事 务所 的报 酬 为5 万 元整。 目 前的 审计 机构 — 安永华 明会 计 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已提供 审计 服务 的连 续年 限为 自 2013 年6 月4 日 至 今。





11.6 管 理 人、 托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或 处罚 等情况 报告期 内 , 基 金管 理人 、 基金托 管人 的托 管业 务部 门及其 相关 高级 管理 人员 未受监 管部 门 处 罚。





11.7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长江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中投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方正证券 1 - - - - - 国金证券 1 - - - - - 海通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新时代证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宏源证券 1 - - - - - 齐鲁证券 2 - - - - - 民生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华泰联合 2 - - - - - 湘财证券 1 - - - - -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6 页


安信证券 1 - - - - - 爱建证券 1 - - - - - 东方证券 1 - - - - - 中信建投 2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国海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华创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1 、 上述 佣金 已扣 除中 国 证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收取 的由 券商 承担 的证 券结算 风险 基金 。 2、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1 ) 经营 行为 规范 ,近 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2 ) 公司 财务 状况 良好 ; (3 ) 有良 好的 内控 制度 , 在业内 有良 好的 声誉 ; (4 ) 有 较强 的研 究能 力, 能及时 、 全 面、 定 期提 供 质量较 高的 宏观 、 行 业、 公司和 证券 市场 研究 报告, 并能 根据 基金 投资 的特殊 要求 ,提 供专 门的 研究报 告; (5 ) 建立 了广 泛的 信息 网 络,能 及时 准确 地提 供信 息资讯 服务 。 基金管理人根 据以上标 准 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 公 司的交易单元 作为本基 金 专用交易单 元,并签 订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 3、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无交 易 单元变 更。 11.7.2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长江证券 124,389,553.96 12.16% 1,500,000.00 0.08% - - 招商证券 - - - - - - 中投证券 - - - - - - 东北证券 - - - - - - 方正证券 - - - - - - 天治可转债增强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6 页


国金证券 - - - - - - 海通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新时代证券 - - - - - - 国联证券 - - - - - - 宏源证券 - - - - - - 齐鲁证券 - - - - - - 民生证券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华泰联合 - - - - - - 湘财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爱建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国海证券 - - - - - - 申银万国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华创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898,627,237.90 87.84% 1,872,000,000.00 99.92%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1、 经天 治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董事 会审 议通 过 , 同 意 时冰先 生辞 去公 司副 总经 理职务 。 上述 事项已 按有 关规 定报 中国 基金业 协会 、中 国证 监会 上海局 备案 ,本 基金 管理 人 2015 年 1 月 23 日在指 定媒 体及 公司 网站 上刊登 了《 天治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变 更公告 》 。





2、 经天 治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研究 决定 , 自 2015 年 2 月17 日起 , 秦娟女 士不 再 担任本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由 王洋 女士 单 独管理 本基 金 。 上 述事 项 已按有 关规 定报 中国 基金 业协会 、 中国 证监 会上海 局备 案, 本基 金管 理人 2015 年 2 月 26 日 在 指定媒 体及 公司 网 站 上刊 登了《 天治 可转 债 增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变 更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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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3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