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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F环保A(150190)

NCF环保A: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新 华 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基 金 托 管 人: 中 国 建 设银 行 股 份 有限 公 司 
报 告 送 出 日期 : 二 〇 一五 年 三 月 二十 七 日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共 37 页 
§ 1


重 要 提示 1.1 重 要 提示 基 金 管 理 人的 董 事 会 、董 事 保 证 本报 告 所 载 资料 不 存 在 虚假 记 载 、 误导 性 陈 述 或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真 实 性 、 准确 性 和 完 整性 承 担 个 别及 连 带 的 法律 责 任 。 本年 度 报 告 已经 全部独 立董 事 签 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复核了本报 告 中 的 财 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 、 利 润分 配 情 况 、财 务 会 计 报告 、 投 资 组合 报 告 等 内容 , 保 证 复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 过 往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现 。 投 资 有风 险 , 投 资者 在 作 出 投资 决 策 前 应仔 细 阅 读 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 9 月 1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共 37 页 § 2


基 金 简介 2.1 基 金 基本情 况 基金名称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新华环保 基金主代码 164304 交易代码 1643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性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87,606,196.4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 年 10 月 16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新华环保 A 新华环保 B 新华环保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NCF 环保 A NCF 环保 B 新华环保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190 150191 16430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74,602,429.00 份 674,602,429.00 份 338,401,338.40 份 2.2 基 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 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 险管理手段, 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 力 争 控 制 本 基 金 的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之 间 的 日 均 跟 踪 误 差 不 超 过 0.35% ,年跟 踪误差不超过 4%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 按照成份股在中证环保产 业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 组合, 并根 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 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 当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 增发、 分 红等行为时, 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 带来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会对实际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 以便实现对跟 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业绩比较基准 95%× 中证环 保产业指数收益率 +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指数型基金, 具有较高预期收益、 较高预期风险的特征。 预 期 收 益和预期风险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同时本基金 为指数基金, 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 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来看,新华环保 A 份额为 稳健收益类份额,具有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共 37 页 预期风险且 预期收益相 对较低的特 征;新华环 保 B 份额为积极收益类 份 额,具有高预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益特征 低 预 期 风 险 且 预 期 收 益相对较低。 高 预 期 风 险 且 预 期 收 益相对较高的。 较高预期收益、 较高预 期风险。 2.3 基 金 管理人 和 基 金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齐岩 田青 联系电话 010-88423386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qiyan@ncfund.com.cn tianqing.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8866 010-67595096 传真 010-88423310 010-66275865 2.4 信 息 披露方 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网址 www.nc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 § 3


主 要 财务 指 标 、基金 净 值 表现及 利 润 分配情 况 3.1 主 要 会计数 据 和 财务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 标


2014 年 9 月 11 日 ( 基 金合 同 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2,603,665.44 本期利润 59,160,491.5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55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40%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 标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17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779,570,747.80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共 37 页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4 注:1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以上所述 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 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 对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 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 、 本基金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基金合 同生效, 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不按整个自然 年度进行折算。 3.2 基 金 净值表 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 值 增长率 及 其 与同期 业 绩 比较基 准 收 益率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23% 1.48% 4.62% 1.49% -1.39% -0.01%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5.40% 1.35% 6.64% 1.45% -1.24% -0.10% 注:1 、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95%× 中证环保 产业指数收益率 +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 。 由于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为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且本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之内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因此本基 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中证环保产业指数收益率 +5%× 商业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2 、本基金对 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 年 9 月 1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共 37 页 注:1 、本基 金合同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 、本基金的 建仓期为六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基金尚未完成建仓。 3.2.3 自基 金合 同 生 效以来 基 金 每年净 值 增 长率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的比 较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本基金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基金 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 然年度进行折算。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共 37 页 3.3 过 去 三年基 金 的 利润分 配 情 况 本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生效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 进行过利润分配。 § 4


管 理 人报 告 4.1 基 金 管理人 及 基 金经理 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 及 其管理 基 金 的经验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于 2004 年 12 月 9 日注册成立。注册 地为重庆市,是我国西部首家基金管理公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着二十三只开放式基金, 即新华优选 分 红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新 华 优选 成 长 股 票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新 华泛 资 源 优 势灵 活 配 置 混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新 华 钻 石品 质 企 业 股票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新华 行 业 周 期轮 换 股 票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新 华 中 小 市 值优 选 股 票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新 华 灵活 主 题 股 票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新 华优 选 消 费 股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新 华 纯 债添 利 债 券 型发 起 式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新 华 行 业 轮换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 新 华 趋势 领 航 股 票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新 华安 享 惠 金 定期 开 放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新 华壹 诺 宝 货 币 市 场 基金 、 新 华 信用 增 益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新 华惠 鑫 分 级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新华 鑫 益 灵 活 配 置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新华 鑫 利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新 华 阿里 一 号 保 本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新 华 鑫安 保 本 一 号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新 华 中 证 环保 产 业 指 数分 级 证 券 投资 金 、 新华财富金 30 天理财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阿鑫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华活期添利 货币市场基金。 4.1.2 基金 经理 ( 或 基金经 理 小 组)及 基 金 经理助 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会忠 本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金融工程部副 总监、新华鑫 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鑫利 2014-09-1 5 - 7 经济学硕士,7 年证券从 业经验。 2007 年 9 月 加入新华基金管理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新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行 业 研 究 员 、 策 略 分 析 师 、 新 华 钻 石 品 质 企 业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现 任 新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金 融 工 程 部 副 总 监 、 新 华 鑫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新 华 鑫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共 37 页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利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新 华 中 证 环 保 产 业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昱 本基金基金经 理、新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部副 总监、新华优 选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4-09-11 - 17 管 理 学 硕 士 , 历 任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环 市 东 营 业 部 大 户 主 管 , 广 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管 理 部 投 资 经 理 。 李 昱 女 士 于 2010 年 3 月 加入新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历任专户管理部负责人。 现 任 新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部 副 总 监 、 新 华 优 选 成 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新 华 中 证 环 保 产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1 、此处 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为准。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运 作遵规 守 信 情况的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新 华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作 为 新 华 中证 环 保 产 业指 数 分 级 证券 投 资 基 金的 管 理 人 按照 《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法 》 、 《 新 华 中 证环 保 产 业 指数 分 级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基金 合 同 》 以及 其 它 有 关 法 律法 规 的 规 定, 本 着 诚 实信 用 、 勤 勉尽 责 的 原 则管 理 和 运 用基 金 资 产 ,在 严 格 控 制风 险 的 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公平 交 易 情况的 专 项 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 度 和控制 方 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2011 年 修订) , 公司 制定了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 制度 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 债券的一级市 场 申 购 、 二级 市 场 交 易等 所 有 投 资管 理 活 动 ,同 时 包 括 授权 、 研 究 分析 、 投 资 决策 、 交 易 执行 等 投 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 内 交 易 ,投 资 指 令 统一 由 交 易 部下 达 , 并 且启 动 交 易 系统 公 平 交 易模 块 。 根 据公 司 制 度 ,严 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 外 交 易 中, 对 于 部 分债 券 一 级 市场 申 购 、 非公 开 发 行 股票 申 购 等 交易 , 交 易 部根 据 各 投 资组 合 经 理 申 报的 满 足 价 格条 件 的 数 量进 行 比 例 分配 。 如 有 异 议 , 由 交 易部 报 投 资 总监 、 督 察 长、 金 融 工 程 部 和 监察 稽 核 部 ,再 次 进 行 审核 并 确 定 最终 分 配 结 果。 如 果 督 察长 认 为 有 必要 , 可 以 召开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对 公 平 交易 的 结 果 进行 评 估 和 审议 。 对 于 银行 间 市 场 交易 、 固 定 收益 平 台 、 交易 所 大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共 37 页 宗 交 易 , 投资 组 合 经 理以 该 投 资 组合 的 名 义 向交 易 部 下 达投 资 指 令 ,交 易 部 向 银行 间 市 场 或交 易 对 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 时间优 先、价格优先” 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公平 交易 制 度 的执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管 理 人严 格 执 行 了《 新 华 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公 平 交 易制 度 》 的 规定 。 基 金 管理 人对旗下所有 投资组合间连续 4 个季度的日内、3 日内以及 5 日内股票和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分 析 及 相 应 情景 分 析 表 明: 债 券 同 向交 易 频 率 偏低 ; 股 票 同向 交 易 溢 价率 较 高 的 因素 主 要 是 受到 市 场 因素影 响 造 成 个 股当 日 价 格 振幅 较 大 或 者是 组 合 经 理个 人 对 交 易时 机 的 判 断, 即 成 交 价格 的 日 内 变化 较 大 以 及 投资 组 合 的 成交 时 间 不 一致 而 导 致 个别 组 合 间 的交 易 价 差 较大 , 结 合 通过 对 平 均 溢价 率 、 买入/ 卖 出 溢 价 率 以 及 利 益 输 送 金 额 等 不 同 组 合 不 同 时 间 段 的 同 向 交 易 价 差 分 析 表 明 投 资 组 合 间 不 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3.3 异常 交易 行 为 的专项 说 明 基 金 管 理 人原 则 上 不 允许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行 为 的发 生 , 本 报告 期 内 , 未发 生 有 投 资组 合 参 与 的交 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 情况。 4.4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的 投 资策略 和 业 绩表现 的 说 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 金 投资策 略 和 运作分 析 本基金成立于 2014 年年 内,该年度不参与排名。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是完全复制中证环保指数, 从复制效果上看,偏离度很小,明显优于同类别的指数基金。 4.4.2 报告 期内 基 金 的业绩 表 现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54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5.40% ,同 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 6.64% 。 4.5 管 理 人对宏 观 经 济、证 券 市 场及行 业 走 势的简 要 展 望 预计 2015 年 是牛市的中场休息年份, 市场将呈现宽幅震荡、 小幅上涨格局, 为之后更大幅度的 上涨积蓄力量, 预计市场交投依然活跃, 震荡整理中依然有较多结构性投资机会。 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 是 前 期 股市 上 涨 幅 度较 大 而 经 济依 旧 疲 弱 ,股 市 在 此 基础 上 短 期 内缺 乏 大 幅 上涨 的 基 本 面支 撑 , 二 是 股 市 增量 资 金 开 始减 缓 , 融 资融 券 业 务 被监 管 层 进 一步 规 范 , 注册 制 和 新 三板 改 革 等 将进 一 步 提 升 股 市 供给 增 加 速 度, 对 市 场 的上 涨 形 成 压制 , 三 是 尽管 短 期 不 利因 素 较 多 ,但 着 眼 长 期, 改 革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共 37 页 和转型将带动市场走出长期牛市。 短期和长期因素在 2015 年 向着两个相反的方向角逐力量, 势必让 市场振幅较大并且结构性机会频现。 我 们 长 期 看好 环 保 行 业的 发 展 潜 力和 相 关 公 司做 大 做 强 的发 展 前 景 ,本 基 金 将 坚守 完 全 复 制中 证环保指数的投资策略,努力降低基金净值走势和中证环保指数走势之间的偏离度。 4.6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估 值 程序等 事 项 的说明 4.6.1 有关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4.6.1.1 估值 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 司 建 立 估值 工 作 小 组对 证 券 估 值负 责 。 估 值工 作 小 组 由运 作 保 障 部负 责 人 、 基金 会 计 、 投资 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人员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① 制定估值 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② 确保估值 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③ 批准证券 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④ 对异常情 况做出决策。 运 作 保 障 部负 责 人 是 估值 工 作 小 组的 组 长 , 运作 保 障 部 负责 人 在 基 金会 计 或 者 其他 两 个 估 值小 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 2/3 或以上 多数票通过。 4.6.1.2 基金 会计的职责分工 基 金 会 计 负责 日 常 证 券资 产 估 值 。基 金 会 计 和公 司 投 资 管理 部 相 互 独立 。 在 按 照本 估 值 制 度和 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会计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会计职责: ① 获得独立 、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② 每日证券 估值; ③ 检查价格 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④ 向交易员 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⑤ 对每日证 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⑥ 对估值调 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⑦ 向估值工 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共 37 页 基金会计认为必要,可以提议召开估 值工作小组会议。 4.6.1.3 投资 管理部的职责分工 ① 接受监察 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讯; ② 对停牌证 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③ 评价并确 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④ 向估值工 作小组报告任何他/ 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6.1.4 交易 部的职责分工 ① 对基金会 计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② 通知基金 会计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③ 评价并确 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4.6.1.5 监察 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① 监督证券 的整个估值过程; ② 确保估值 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③ 确保公司 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④ 评价现行 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格的风险; ⑤ 对于估值 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⑥ 对于认为 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7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利 润 分配情 况 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 期内管 理 人 对本基 金 持 有人数 或 基 金资产 净 值 预警情 形 的 说明 本 报 告 期 本基 金 未 出 现连 续 二 十 个工 作 日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数 量 不 满 二百 人 或 者 基金 资 产 净 值低 于五千万元的情况。 § 5


托 管 人报 告 5.1 报 告 期内本 基 金 托管人 遵 规 守信情 况 声 明 本报告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共 37 页 基 金 合 同 、托 管 协 议 和其 他 有 关 规定 , 不 存 在损 害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利益 的 行 为 ,完 全 尽 职 尽责 地 履 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投 资运作 遵 规 守信、 净 值 计算、 利 润 分配等 情 况 的说明 本 报 告 期 ,本 托 管 人 按照 国 家 有 关规 定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 和 其 他有 关 规 定 ,对 本 基 金 的基 金 资 产 净 值计 算 、 基 金费 用 开 支 等方 面 进 行 了认 真 的 复 核, 对 本 基 金的 投 资 运 作方 面 进 行 了监 督 ,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对本 年 度 报告中 财 务 信息等 内 容 的真实 、 准 确和完 整 发 表意见 本 托 管 人 复核 审 查 了 本报 告 中 的 财务 指 标 、 净值 表 现 、 利润 分 配 情 况、 财 务 会 计报 告 、 投 资组 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6


审 计 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注册会计师李荣坤 、


张吉范签字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 7


年 度 财务 报 表 7.1 资 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230,862,191.45 结算备付金 1,533,787.40 存出保证金 365,419.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11,953,420.64 其中:股票投资 1,511,953,420.64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共 37 页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22,541.8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90,145,575.3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934,882,936.18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47,587,038.14 应付赎回款 4,298,772.9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136,611.98 应付托管费 250,054.6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771,271.37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共 37 页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268,439.31 负债合计 155,312,188.38 所 有 者 权益: - 实收基金 1,687,606,196.40 未分配利润 91,964,551.40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1,779,570,747.80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总计 1,934,882,936.18 注: 1 、 报告 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054 元 , 基金份额总额 1,687,606,196.40 份。 2 、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新 华环保份额净值 1.054 元 , 新华环保 A 份额参考净值 1.021 元, 新华环保 B 份额参 考净值 1.087 元; 基金份额总额 1,687,606,196.40 份 , 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 额分别为:新华环保份额总额 338,401,338.40 份 ,新华环保 A 份额总额 674,602,429.00 份,新华环 保 B 份额总 额 674,602,429.00 份。 3 、本基金合 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9 月 11 日,报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满一年。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9 月 11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9 月 11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一、收入 66,407,556.70 1. 利息收入 949,405.9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38,756.65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10,649.28 其他利息收入 -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共 37 页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 列) 28,430,815.1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8,291,730.8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39,084.30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36,556,826.15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 填列) 470,509.52 减 : 二 、费用 7,247,065.11 1 .管理人报 酬 3,352,707.10 2 .托管费 737,595.57 3 .销售服务 费 - 4 .交易费用 2,841,922.04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其他费用 314,840.40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 填列 ) 59,160,491.5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 ” 号 填 列) 59,160,491.59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9 月 11 日,报 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满一年。 7.3 所 有 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 变 动表 会计主体: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9 月 11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9 月 11 日( 基 金合 同 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共 37 页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983,952,960.83 - 983,952,960.83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59,160,491.59 59,160,491.59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703,653,235.57 32,804,059.81 736,457,295.38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066,721,342.25 43,513,642.33 1,110,234,984.58 2. 基金赎回款 -363,068,106.68 -10,709,582.52 -373,777,689.20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687,606,196.40 91,964,551.40 1,779,570,747.80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9 月 11 日,报 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满一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 至 7.4 ,财 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陈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宗友,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端骞 7.4 报 表 附注 7.4.1 基金 基本 情 况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4]513 号 《关于 核准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 集的批复》 的批准, 由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 于 2014 年 8 月 11 日至 2014 年 9 月 5 日 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募集资金总额 983,956,241.31 元, 其中 募集净认购资金金额 983,784,772.57 元,募集期银行利息折算基金金额为 171,468.74 元,并经 瑞华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共 37 页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4]37100030 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4 年 9 月 11 日 办 理 基 金 备案 手 续 , 基金 合 同 正 式生 效 。 本 基金 为 契 约 型开 放 式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存 续 期 为 不限 定 , 本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 据 《 新 华中 证 环 保 产业 指 数 分 级证 券 投 资 基金 基 金 合 同》 的 有 关 规定 , 新 华 中证 环 保 产 业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包 括 新 华 中 证 环 保 产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之 基 础 份 额 ( 即“ 新 华 环 保 份 额” ) 、 新华中 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 (即“ 新华环保 A 份额” ) 与新华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份额 (即“ 新华环保 B 份额” ) 。 其中 新华环保 A 份 额、新华环保 B 份 额 配比 始 终 保 持 1:1 的 比 例 不变 。 基 金 发 售 结 束 后 , 本 基 金 将 投 资 人 在 场 内 认 购的全部新华环保份额按照 1:1 的 比例自动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新 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 新华环保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 只可以进 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 但不上市交易。 新华环保 A 份额与新华环保 B 份额 交易代码不同, 只 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进行申购或赎 回。 在新华环保 A 份额、 新华环保份额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 (除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会计年度 外) 第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将进行定期份额折算。 对于新华环保 A 份额的约定收益, 即新华环保 A 份额每个会计年度 12 月 31 日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 1.000 元部分 ,将折算为场内新华环保份 额分配给新华环保 A 份额持有人。 新华环保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新 华环保份额将按 1 份新 华 环保 A 份额获得新增新华环保份额的分配。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 环保 B 份额 的份额配比保持 1 :1 的 比例。 除 以 上 定 期份 额 折 算 外, 本 基 金 还将 在 以 下 两种 情 况 进 行不 定 期 份 额折 算 , 即 :当 新 华 环 保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 1.500 元或以上;当新华环保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至 0.250 元或 以 下 。 份 额 折 算 后 本 基 金 将 确 保 新 华 环 保 A 份 额 和 新 华 环 保 B 份 额 的 比 例 为 1 :1 , 份 额 折 算 后 新华环保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新华环保 B 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新华环保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下 简 称“ 深交所”) 深证上[2014]358 号 核 准 , 本 基 金 NCF 环保 A : 355,223,540.00 份、NCF 环保 B :355,223,540.00 份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在深 交所 上市交 易, 未 上 市 交 易的 新 华 环 保办 理 跨 系 统转 托 管 到 场内 ( 证 券 登记 结 算 系 统) 后 , 根 据基 金 合 同 配对 转 换 的规定申请将份额分拆成 NCF 环保 A 和 NCF 环保 B , 分拆后的 NCF 环保 A 和 NCF 环保 B 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上市流通。 根 据 《 新 华中 证 环 保 产业 指 数 分 级证 券 投 资 基金 招 募 说 明书 》 及 《 新华 中 证 环 保产 业 指 数 分级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基 金 合 同》 的 有 关 规定 , 本 基 金可 投 资 于 具有 良 好 流 动性 的 金 融 工具 , 包 括 标的 指 数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共 37 页 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等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此 外 , 如 法 律法 规 或 监 管机 构 以 后 允许 基 金 投 资其 他 品 种 ,基 金 管 理 人在 履 行 适 当程 序 后 , 可以 将 其 纳入投资范 围。基金的 投资组合比 例为:本基 金股票投资 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范围 为 90%—95%,其 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 1 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批准 报出。 7.4.2 会计 报表 的 编 制基础 本 基 金 财 务报 表 以 持 续经 营 假 设 为基 础 编 制 ,根 据 实 际 发生 的 交 易 和事 项 , 按 照财 政 部 发 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财 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 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 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的《证 券 投 资 基 金会 计 核 算 业务 指 引 》 , 《 新 华 中 证 环保 产 业 指 数分 级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合 同 》 和 中国 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和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 企业 会 计 准则及 其 他 有关规 定 的 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 会计 政 策 和会计 估 计 7.4.4.1 会 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4 年 9 月 11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 位 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7.4.4.3 金融资 产 和 金融负 债 的 分类 金 融 资 产 于初 始 确 认 时分 类 为 :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 资产 、 贷 款 和应 收 款 项 、 可供 出 售 金 融资 产 及 持 有至 到 期 投 资。 金 融 资 产的 分 类 取 决于 本 基 金 对金 融 资 产 的持 有 意 图 和 持 有 能力 。 本 基 金目 前 持 有 的股 票 投 资 、债 券 投 资 和衍 生 工 具 (主 要 为 权 证投 资 ) 划 分为 以 公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共 37 页 允 价 值 计 量且 其 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资 产, 其 他 金 融资 产 划 分 为贷 款 和 应 收款 项 , 暂 无金 融 资 产 划 分 为 可供 出 售 金 融资 产 或 持 有至 到 期 投 资。 除 衍 生 工具 所 产 生 的金 融 资 产 外,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且 其 公 允 价值 变 动 计 入损 益 的 金 融资 产 在 资 产负 债 表 中 以交 易 性 金 融资 产 列 示 。衍 生 工 具 所产 生 的 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金 融 负 债 于初 始 确 认 时分 类 为 :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 负债 及 其 他 金融 负 债 。 本 基金 目 前 暂 无划 分 为 以 公允 价 值 计 量且 其 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负 债。 除 衍 生 工具 所 产 生 的 金 融 负债 外 , 以 公允 价 值 计 量且 其 公 允 价值 变 动 计 入损 益 的 金 融负 债 在 资 产负 债 表 中 以交 易 性 金融负债列示。 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7.4.4.4 金融资 产 和 金融负 债 的 初始确 认 、 后续计 量 和 终止确 认 (1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和终止确认(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 股票投资 买 入 股 票 于交 易 日 确 认为 股 票 投 资。 股 票 投 资成 本 按 交 易日 股 票 的 公允 价 值 确 认, 取 得 时 发生 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 损失) 。 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B. 债券投资 买 入 债 券 于交 易 日 确 认为 债 券 投 资。 债 券 投 资成 本 按 交 易日 债 券 的 公允 价 值 确 认, 取 得 时 发生 的 相 关 交 易费 用 直 接 记入 当 期 损 益, 上 述 公 允价 值 不 包 含债 券 起 息 日或 上 次 除 息日 至 购 买 日止 的 利 息( 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 认 购 新 发 行的 分 离 交 易可 转 债 于 交易 日 按 支 付的 全 部 价 款确 认 为 债 券投 资 , 后 于权 证 实 际 取得 日按附注四、4 (1 ) 、① 、C 所示的 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损失) 。 卖 出 银 行 间 同 业 市 场 交 易 的 债 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损失) 。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C 权证投资 买 入 权 证 于交 易 日 确 认为 权 证 投 资, 权 证 投 资成 本 按 交 易日 权 证 的 公允 价 值 确 认, 取 得 时 发生 的 相 关 交 易费 用 直 接 记入 当 期 损 益。 因 认 购 新发 行 的 分 离交 易 可 转 债而 取 得 的 权证 在 实 际 取得 日 , 按 权 证 公 允价 值 占 分 离交 易 可 转 债全 部 公 允 价值 的 比 例 将购 买 分 离 交易 可 转 债 实际 支 付 全 部价 款 的 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衍生工具收益/( 损失) 。 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共 37 页 ②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 款 和 应 收款 项 以 公 允价 值 作 为 初始 确 认 金 额, 采 用 实 际利 率 法 以 摊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终 止 确 认 或 摊销 时 的 收 入或 支 出 计 入当 期 损 益 ,直 线 法 与 实际 利 率 法 确定 的 金 额 差异 较 小 的 可采 用 直 线法,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融出资金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③其他金融负债 其 他 金 融 负债 以 公 允 价值 作 为 初 始确 认 金 额 ,采 用 实 际 利率 法 以 摊 余成 本 进 行 后续 计 量 , 终止 确 认 或 摊 销时 的 收 入 或支 出 计 入 当期 损 益 , 直线 法 与 实 际利 率 法 确 定的 金 额 差 异较 小 的 可 采用 直 线 法,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融入资金应收或实际收到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2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本 基 金 持 有的 金 融 资 产和 金 融 负 债的 后 续 计 量与 其 分 类 相关 联 。 对 于以 公 允 价 值计 量 且 其 变动 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 资产 或 金 融 负债 , 按 照 公允 价 值 后 续计 量 , 公 允价 值 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7.4.4.5 金融资 产 和 金融负 债 的 估值原 则 (1 )估值原 则 公 允 价 值 是指 在 公 平 交易 中 熟 悉 情况 的 交 易 双方 自 愿 进 行资 产 交 换 或者 债 务 清 偿的 金 额 。 存在 活 跃 市 场 的金 融 资 产 或金 融 负 债 以活 跃 市 场 中的 报 价 确 定公 允 价 值 。不 存 在 活 跃市 场 的 金 融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采用 估 值 技 术确 定 公 允 价值 。 采 用 估值 技 术 得 出的 结 果 反 映估 值 日 在 公平 交 易 中 可能 采 用 的交易 价 格。 估 值 技 术包 括 参 考 熟悉 情 况 并 自愿 交 易 的 各方 最 近 进 行的 市 场 交 易中 使 用 的 价格 、 参 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① 对 存 在 活跃 市 场 的 投资 品 种 , 如估 值 日 有 市价 的 , 采 用市 价 确 定 公允 价 值 ; 估值 日 无 市 价, 但 最 近 交 易日 后 经 济 环境 未 发 生 重大 变 化 且 证券 发 行 机 构未 发 生 影 响证 券 价 格 的重 大 事 件 的, 采 用 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② 对 存 在 活跃 市 场 的 投资 品 种 , 如估 值 日 无 市价 , 且 最 近交 易 日 后 经济 环 境 发 生了 重 大 变 化或 证 券 发 行 机构 发 生 了 影响 证 券 价 格的 重 大 事 件, 使 潜 在 估值 调 整 对 前一 估 值 日 的基 金 资 产 净值 的 影 响在 0.25 % 以上的,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 允价值。 ③ 当 投 资 品 种 不 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 且 其 潜 在 估 值 调 整 对 前 一 估 值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影 响 在 0.25 % 以上 的, 采 用 市 场参与 者 普 遍 认同 , 且 被 以往 市 场 实 际交 易 价 格 验证 具 有 可 靠性 的 估 值 技术 , 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共 37 页 (2 )主要资 产的估值方法 ①股票投资 上 市 交 易 的股 票 按 其 估值 日 在 证 券交 易 所 挂 牌的 市 场 交 易收 盘 价 估 值; 估 值 日 无交 易 且 最 近交 易 日 后 经 济环 境 未 发 生重 大 变 化 的, 按 最 近 交易 日 的 市 场交 易 收 盘 价估 值 ; 估 值日 无 交 易 且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环 境 发 生 了重 大 变 化 的, 参 考 类 似投 资 品 种 的现 行 市 价 及重 大 变 化 因素 , 调 整 最近 交 易 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并估值。 首 次 公 开 发行 但 未 上 市的 股 票 按 采用 估 值 技 术确 定 的 公 允价 值 估 值 ,在 估 值 技 术难 以 可 靠 计量 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首 次 公 开 发行 有 明 确 锁定 期 的 股 票, 在 同 一 股票 上 市 交 易后 , 在 锁 定期 内 按 估 值日 证 券 交 易所 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由 于 送 股 、转 增 股 、 配股 和 公 开 增发 形 成 的 暂时 流 通 受 限制 的 股 票 ,按 估 值 日 在证 券 交 易 所挂 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非 公 开 发 行股 票 在 锁 定期 内 的 估 值方 法 为 : 若在 证 券 交 易所 挂 牌 的 同一 股 票 的 市场 交 易 收 盘价 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估值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 在 证 券 交易 所 挂 牌 的同 一 股 票 的市 场 交 易 收盘 价 高 于 非公 开 发 行 股票 的 初 始 投资 成 本 , 按锁 定 期 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②债券投资 交 易 所 上 市实 行 净 价 交易 的 债 券 按估 值 日 证 券交 易 所 上 市的 收 盘 价 为公 允 价 值 。交 易 所 上 市但 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后的净价为公允价 值 。 估 值 日无 交 易 且 最近 交 易 日 后经 济 环 境 未发 生 重 大 变化 的 , 采 用最 近 交 易 日收 盘 价 确 定公 允 价 值 。 估 值 日无 交 易 但 最近 交 易 日 后经 济 环 境 发生 了 重 大 变化 的 , 参 考类 似 投 资 品种 的 现 行 市价 及 重 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未 上 市 流 通的 债 券 按 采用 估 值 技 术确 定 的 公 允价 值 估 值 ,如 估 值 技 术难 以 可 靠 计量 , 则 以 成本 计量。 交 易 所 以 大宗 交 易 方 式转 让 的 资 产支 持 证 券 ,采 用 估 值 技术 确 定 公 允价 值 , 在 估值 技 术 难 以 可 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全 国 银 行 间同 业 市 场 交易 的 债 券 、资 产 支 持 证券 等 固 定 收益 品 种 采 用估 值 技 术 确定 公 允 价 值。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确定公允价值。 ③权证投资 因 认 购 新 发行 分 离 交 易可 转 债 而 取得 的 权 证 从实 际 取 得 日起 到 卖 出 交易 日 或 行 权日 止 , 上 市交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共 37 页 易 的 权 证 投资 按 估 值 日在 证 券 交 易所 挂 牌 的 该权 证 投 资 的市 场 交 易 收盘 价 估 值 ;估 值 日 无 交易 且 最 近 交 易 日 后经 济 环 境 未发 生 重 大 变化 的 , 按 最近 交 易 日 的市 场 交 易 收盘 价 估 值 ;估 值 日 无 交易 且 最 近 交 易 日 后经 济 环 境 发生 了 重 大 变化 的 , 参 考 类 似 投 资 品种 的 现 行 市价 及 重 大 变化 因 素 , 调整 最 近 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并估值。 首 次 发 行 未上 市 交 易 的权 证 投 资 按采 用 估 值 技术 确 定 的 公允 价 值 估 值; 在 估 值 技术 难 以 可 靠计 量 公 允 价 值的 情 况 下 按成 本 估 值 ;因 持 有 股 票而 享 有 的 配股 权 证 以 及停 止 交 易 但未 行 权 的 权证 按 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估值。 ④ 如 有 确 凿证 据 表 明 按上 述 方 法 进行 估 值 不 能客 观 反 映 其公 允 价 值 ,本 基 金 的 管理 人 应 根 据具 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4.4.6 金融资 产 和 金融负 债 的 抵销 本 基 金 持 有的 资 产 和 承担 的 负 债 基本 为 金 融 资产 和 金 融 负债 。 当 本 基金 依 法 有 权抵 销 债 权 债务 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 金 实 收 基 金 为对 外 发 行 基金 份 额 所 募集 的 总 金 额在 扣 除 损 益平 准 金 分 摊部 分 后 的 余额 。 申 购 、赎 回、转换及分红再投资等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交易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 准 金 损 益 平 准 金包 括 已 实 现平 准 金 和 未实 现 平 准 金。 已 实 现 平准 金 指 在 申购 或 赎 回 基金 份 额 时 ,申 购 或 赎 回 款项 中 包 含 的按 累 计 未 分配 的 已 实 现损 益 占 基 金净 值 比 例 计算 的 金 额 。未 实 现 平 准金 指 在 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 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 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 损) 。 7.4.4.9 收入/(损失) 的 确 认和 计 量 股票投资收益/( 损失) 于交易日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 损失) 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额确认。 衍生工具收益于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 利 收 益 于除 息 日 按 上市 公 司 宣 告的 分 红 派 息比 例 计 算 的金 额 扣 除 由上 市 公 司 代扣 代 缴 的 个人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共 37 页 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债 券 利 息 收入 按 债 券 票面 价 值 与 票面 利 率 计 算的 金 额 扣 除适 用 情 况 下应 由 债 券 发行 企 业 代 扣代 缴 的 个 人 所得 税 后 的 净额 , 在 债 券实 际 持 有 期内 逐 日 确 认。 贴 息 债 视同 到 期 一 次性 还 本 付 息的 附 息 债 , 根 据 其发 行 价 、 到期 价 和 发 行期 限 按 直 线法 推 算 内 含票 面 利 率 后确 认 利 息 收入 。 若 票 面利 率 与 实际利率出现重大差异则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 入 返 售 金融 资 产 收 入按 到 期 应 收或 实 际 收 到的 金 额 与 初始 确 认 金 额的 差 额 , 在回 购 期 内 按实 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于 估 值 日 按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 7.4.4.10 费 用的 确 认 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2% 的 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2% 的年费率 计提。 卖 出 回 购 金融 资 产 支 出按 到 期 应 付或 实 际 支 付的 金 额 与 初始 确 认 金 额的 差 额 , 在回 购 期 内 以实 际利率法逐日确认,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7.4.4.11 基 金的 收 益 分配政 策 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新华环保份额、新华环保 A 份额、新华环保 B 份额)不进行收益 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5 会计 政策 和 会 计估计 变 更 以及差 错 更 正的说 明 7.4.5.1 会计政 策 变 更的说 明 本基金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 计 变 更的说 明 本基金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 正 的 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未发生差错更正。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共 37 页 7.4.6 税项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 税[2002]128 号 文 《 关 于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税[2004]78 号文 《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5]11 号文 《关 于调整证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5]102 号 文《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 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财税字[2005]107 号文 《 关 于利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执行 的《关于调整证券(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 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 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 对基金 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暂 不 征 收企 业 所 得 税。 对 基 金 取得 的 股 票 的股 息 、 红 利收 入 , 由 上市 公 司 在 向基 金 派 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 50% 计入个人 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 征收企业所得税。 (4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交易印花税按单边征收方式, 卖出股票按 1‰ 征收,买入股票不征收。 (5 )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对价, 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 方关 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股东 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7.4.8 本报 告期 及 上 年度可 比 期 间的关 联 方 交易 7.4.8.1 通过关 联 方 交易单 元 进 行的交 易 7.4.8.1.1 股票 交 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9 月 11 日,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 满一年, 均无通过关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共 37 页 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 权证 交 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9 月 11 日,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 满一年, 均无通过关 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债券 交 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9 月 11 日,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 满一年, 均无通过关 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证券交易。 7.4.8.1.4 债券 回 购 交易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9 月 11 日,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 满一年, 均无通过关 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7.4.8.1.5 应支 付 关 联方的 佣 金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9 月 11 日,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 满一年, 均无支付关 联方佣金。 7.4.8.2 关联方 报 酬 7.4.8.2.1 基金 管 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9 月1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352,707.1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74,042.99 注:1 、基金 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按季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 当年 天数


2 、本报告期 列示的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为本期计提金额,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9 月 11 日,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满一 年。 7.4.8.2.2 基金 托 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共 37 页 项目 本期 2014 年9 月1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37,595.57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0.22%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季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人报酬=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2%/ 当 年天数。 7.4.8.3 与关联 方 进 行银行 间 同 业市场 的 债 券( 含回 购)交易 本报告期未进行银行债券( 含回购) 交 易。 7.4.8.4 各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 的 情况 7.4.8.4.1 报告 期 内 基金管 理 人 运用固 有 资 金投资 本 基 金的情 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告 期 末 除基金 管 理 人之外 的 其 他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 的 情况 报告期内,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新华环保 报告期内,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 方 保 管的银 行 存 款余额 及 当 期产生 的 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9 月1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30,862,191.45 410,693.42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4 年 9 月 11 日,报 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未满一年 。 7.4.8.6 本基金 在 承 销期内 参 与 关联方 承 销 证券的 情 况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 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 金 持 有的流 通 受 限证券 7.4.9.1 因认购 新 发/ 增 发证 券 而 于期末 持 有 的流通 受 限 证券 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流通受限证券。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共 37 页 7.4.9.2 期末持 有 的 暂时停 牌 等 流通受 限 股 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 盘单 价 数量 (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266 3 普邦园 林 2014-12 -09 重大事 项 14.40 2015-0 3-17 15.84 677,822.00 9,378,442.42 9,760,636.80 - 60058 4 长电科 技 2014-11 -03 重大事 项 11.13 2015-0 1-14 12.24 904,074.00 9,987,352.41 10,062,343.6 2 - 7.4.9.3 期末债 券 正 回购交 易 中 作为抵 押 的 债券 7.4.9.3.1 银行 间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7.4.9.3.2 交易 所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 券款余额为 0 ,无抵押债券。 § 8


投 资 组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金资 产 组 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 1 权益投资 1,511,953,420.64 78.14 其中:股票 1,511,953,420.64 78.14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共 37 页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 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32,395,978.85 12.01 7 其他各项资产 190,533,536.69 9.85 8 合计 1,934,882,936.18 100.00 8.2 期 末 按行业 分 类 的股票 投 资 组合 8.2.1 指数投 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5,223,410.00 0.86 C 制造业 987,149,475.84 55.4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04,509,966.94 11.49 E 建筑业 105,205,158.07 5.91 F 批发和零售业 14,526,978.10 0.8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3,570,301.07 2.45 J 金融业 13,103,736.00 0.74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5,147,106.59 0.85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3,517,288.03 6.38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共 37 页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511,953,420.64 84.96 8.2.2 积极投 资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3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十名股 票 投 资明细 8.3.1 期末 指数 投 资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十名股 票 投 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000920 南方汇通 1,173,280 21,036,910.40 1.18 2 601012 隆基股份 949,863 19,795,144.92 1.11 3 600388 龙净环保 561,546 19,654,110.00 1.10 4 600970 中材国际 1,412,399 18,940,270.59 1.06 5 000786 北新建材 739,116 18,684,852.48 1.05 6 600008 首创股份 1,579,119 18,633,604.20 1.05 7 000598 兴蓉投资 2,429,254 18,559,500.56 1.04 8 002573 国电清新 669,317 18,526,694.56 1.04 9 600168 武汉控股 1,367,591 18,489,830.32 1.04 10 002202 金风科技 1,304,372 18,430,776.36 1.04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 http://www.ncfund.com.cn 网 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3.2 期末 积极 投 资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五名股 票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4 报 告 期内股 票 投 资组合 的 重 大变动 8.4.1 累计 买入 金 额 超出期末基 金资产 净 值 2 %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共 37 页 (%) 1 300187 永清环保 28,877,711.37 1.62 2 600537 亿晶光电 22,430,711.07 1.26 3 600526 菲达环保 21,983,484.73 1.24 4 600187 国中水务 21,838,495.50 1.23 5 601012 隆基股份 21,771,838.55 1.22 6 600674 川投能源 21,557,151.27 1.21 7 002665 首航节能 21,369,208.21 1.20 8 000920 南方汇通 21,155,942.43 1.19 9 000939 凯迪电力 20,879,872.22 1.17 10 600168 武汉控股 20,746,725.71 1.17 11 600184 光电股份 20,657,896.34 1.16 12 000685 中山公用 20,534,967.39 1.15 13 600651 飞乐音响 20,484,794.94 1.15 14 002384 东山精密 20,117,167.71 1.13 15 600478 科力远 19,927,861.05 1.12 16 601179 中国西电 19,807,871.51 1.11 17 002080 中材科技 19,792,134.31 1.11 18 000652 泰达股份 19,732,342.23 1.11 19 300105 龙源技术 19,620,881.07 1.10 20 600008 首创股份 19,603,048.60 1.10 注:本项“ 买 入金额”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 卖出 金 额 超出期末基 金资产 净 值 2 %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600979 广安爱众 16,688,827.86 0.94 2 002430 杭氧股份 16,356,014.66 0.92 3 002372 伟星新材 15,514,971.03 0.87 4 002469 三维工程 15,319,655.44 0.86 5 002641 永高股份 14,787,366.17 0.83 6 002123 荣信股份 13,764,928.30 0.77 7 000685 中山公用 12,824,813.78 0.72 8 300187 永清环保 12,664,115.49 0.71 9 601727 上海电气 11,696,204.79 0.66 10 601179 中国西电 10,173,221.98 0.57 11 000652 泰达股份 9,786,237.39 0.55 12 000712 锦龙股份 9,077,369.51 0.51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共 37 页 13 600674 川投能源 8,563,487.44 0.48 14 600526 菲达环保 7,375,369.75 0.41 15 300055 万邦达 7,253,194.51 0.41 16 600537 亿晶光电 6,945,078.06 0.39 17 600875 东方电气 6,931,949.69 0.39 18 600651 飞乐音响 6,767,221.85 0.38 19 600970 中材国际 6,760,730.76 0.38 20 600184 光电股份 6,720,824.07 0.38 注:本项“ 卖 出金额”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 股票 的 成 本总额 及 卖 出股票 的 收 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1,910,541,531.35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463,436,667.66 8.5 期 末 按债券 品 种 分类的 债 券 投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十名资 产 支 持证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7 报 告 期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贵 金属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8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五名权 证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报 告 期末本 基 金 投资的 股 指 期货交 易 情 况说明 8.9.1 报告 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股 指期货 持 仓 和损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9.2 本基 金投 资 股 指期货 的 投 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尚无股指期货投资政策。 8.10 报 告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国 债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8.10.1 本 期国 债 期 货投资 政 策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共 37 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8.10.2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国债期 货 持 仓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 投资 组合 报 告 附注 8.11.1 2014 年 5 月 10 日 ,龙净环保(600388.SH )首席执行官吴京荣先生因内幕交易行为被没收违 法所得 107492.53 元,并 被处以 107492.53 元的罚 款;2014 年 12 月 3 日, 隆基股份(601012.SH ) 发 布 了 关 于最 近 五 年 被证 券 监 管 部门 和 交 易 所处 罚 或 采 取监 管 措 施 及整 改 情 况 的公 告 , 对 最近 五 年 受到处罚情况予以说明,并公告相应整改措施。 8.11.2 本报告 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 8.11.3 期 末其 他 各 项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365,419.4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2,541.86 5 应收申购款 190,145,575.3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0,533,536.69 8.11.4 期 末持 有 的 处于转 股 期 的可转 换 债 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8.11.5 期 末前 十 名 股票中 存 在 流通受 限 情 况的说 明 8.11.5.1 期末指 数 投 资前十 名 股 票中存 在 流 通受限 情 况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1.5.2 期末积 极 投 资前五 名 股 票中存 在 流 通受限 情 况 的说明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共 37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11.6 投 资组 合 报 告附注 的 其 他文字 描 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9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信息 9.1 期 末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户 数 及 持有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新华环保 A 1,291 522,542.55 526,917,084.00 78.11% 147,685,345.00 21.89% 新华环保 B 11,684 57,737.28 144,415,414.00 21.41% 530,187,015.00 78.59% 新华环保 5,053 66,970.38 49,970,129.52 14.77% 288,431,208.88 85.23% 合计 18,028 93,610.28 721,302,627.52 42.74% 966,303,568.88 57.26% 9.2 期 末 上市基 金 前 十名持 有 人 新华环保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产品 214,025,099.00 31.73% 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 人分红 61,057,239.00 9.05% 3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传统保险产品 32,470,065.00 4.81% 4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13C-CT001 深 30,000,000.00 4.45% 5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 29,341,450.00 4.35%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共 37 页 品 6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万能 23,472,964.00 3.48% 7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 行-平安大华固定收益 增强三号特定客户资 15,607,344.00 2.31% 8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本级-集团自有 资金-012G-ZY001 15,150,000.00 2.25% 9 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 公司 11,500,007.00 1.70% 10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一组 合 10,000,000.00 1.48% 新华环保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长信基金-宁波银行- 长信-稳盈 4 号资产管 理计划 22,240,518.00 3.30% 2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 有限公司-睿远景林 1 期证券投资集合资 16,700,000.00 2.48% 3 李怡名 9,425,000.00 1.40% 4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分红 7,999,926.00 1.19% 5 长城证券-华夏银行- 长城 1 号集 合资产管理 计划 7,549,902.00 1.12%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 业银行 6,936,451.00 1.03% 7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中信· 稳健分 层型证券 投资集合资金信 6,028,047.00 0.89% 8 刘同良 5,551,626.00 0.82% 9 江良梧 4,712,064.00 0.70% 10 马云根 4,618,284.00 0.68% 9.3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基 金 的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共 37 页 9.4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开 放 式基金 份 额 总量区 间 的 情况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份。 § 10


开 放式基 金 份 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新华环保 A 新华环保 B 新华环保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9 月 11 日)基金份额总额 356,621,249.00 356,621,249.00 270,710,462.83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 - 1,066,721,342.25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 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 363,068,106.68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317,981,180.00 317,981,180.00 -635,962,360.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74,602,429.00 674,602,429.00 338,401,338.40 § 11


重 大事件 揭 示 11.1 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大会 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 管理 人 、 基金托 管 人 的专门 基 金 托管部 门 的 重大人 事 变 动 1 、2014 年 6 月 11 日,晏 益民先生担任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一职。 2 、本基金托 管人 2014 年 2 月 7 日发布任免通知,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 理助理职务。 本基金托管人 2014 年 11 月 03 日发 布公告, 聘任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 部总经理。 11.3 涉及 基金 管 理 人、基 金 财 产、基 金 托 管业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 投资 策 略 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1.5 为 基金进 行 审 计的会 计 师 事务所 情 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未 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14 年, 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 审计服务。 报告年度应支付给其报酬 80000 元 人民币。 审 计年限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 1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共 37 页 11.6 管理 人、 托 管 人及其 高 级 管理人 员 受 稽查或 处 罚 等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 租用 证 券 公司交 易 单 元的有 关 情 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 券 公司交 易 单 元进行 股 票 投资及 佣 金 支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太平洋证券 1 - - - - - 渤海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657,253,406.92 27.69% 598,364.10 28.44% - 中投证券 1 489,168,799.66 20.61% 445,339.67 21.17% - 申银万国 1 348,286,402.56 14.67% 317,079.68 15.07% - 国信证券 1 338,986,289.77 14.28% 308,612.95 14.67% - 国金证券 1 201,491,443.88 8.49% 183,437.93 8.72% - 中信建投证券 1 164,179,024.92 6.92% 116,632.23 5.54% - 华创证券 1 122,781,885.41 5.17% 87,224.44 4.15% - 新时代证券 1 51,830,945.89 2.18% 47,186.88 2.24% -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 监基字[1998]29 号)以及 《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 [2007]48 号 )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报告期内新成立基金,共租用 10 个 交易席位。 一、交易席位的分配依据 交易席位的分配以券商实力及其所提供的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 1 、经营行为 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 2 、具备基金 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 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交易席位的选择流程 1 、研究部根 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券商。 2 、与被选中 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三、交易量的分配 交易量的分配以券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 1 、 券商提供 独立的或第三方研究报告及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 行业分析、 公司研发、 市场数据、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共 37 页 财经信息、行业期刊、组合分析软件、绩效评估、研讨会、统计信息、交易评估等,用以支持投资 决策。 2 、以季度为 单位对经纪商通过评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基金经理、研究员和交易员分别打分, 根据经纪商给投资带来的增值确定经纪商的排名。 考核的内容包括上一季度经纪交易执行情况、提供研究报告数量、研究报告质量和及时性、受 邀讲解次数及效果、主动推介次数及效果等。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期交易量分配的依据,交易量大小 和评分高低成正比。 3 、交易部负 责落实交易量的实际分配工作。 11.7.2 基 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其 他证券 投 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申银万国 - - 860,000,0 00.00 40.76% - - 国信证券 - - 1,250,000 ,000.00 59.24% - - 新 华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司 二 〇 一 五年三 月 二 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