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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利(160622)

鹏华丰利: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 华 丰 利 分级 债 券 型 发起 式 证 券 投资 基 金
2014 年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3 月26 日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0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三 分之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 册 会计师 对本 基金 出具 了 “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 的审计 报告 。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1 月1 日起 至12 月 31 日止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0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鹏华丰 利分 级债 券 场内简 称 鹏华丰 利 基金主 代码 16062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基金 。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后 三年 内 ( 含三 年 ) 为 基金分 级运 作期 , 丰利 债 A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 于丰 利债A 的申 购开 放日 接受 申购申 请 、 丰 利债A 的 赎回 开放日 接受 赎回 申请 , 丰利 债B 封 闭运 作并 在深 圳证 券交易 所上 市交 易。 基 金 分级运 作期 届满, 本基 金 转 为上市 开放 式基 金(LOF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61,192,926.61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7-17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丰利 债A 丰利 债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160623 150129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61,338,287.88 份 899,854,638.73 份 注:本基金在 交易所行 情 系统净值提示 等其他信 息 披露场合下, 上市交易 并 封闭运作的 基金份额 可简称 为“ 丰利 债 B” 。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有 效控 制风 险 、 保持适 当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 通 过积 极主 动的 投资 管 理, 力争取 得超 越基 金业 绩比 较基准 的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债券 投资 将主 要采 取久期 策略 , 同时 辅之 以 信用利 差策 略 、 收 益率 曲 线 策略、 收益 率利 差策 略、 息差策 略、 债券 选择 策略 等积极 投资 策略 , 在 有效 控 制风险 、 保 持适 当流 动性 的前提 下, 通过 积极 主动 的投资 管理 , 力 争取 得 超 越 基金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收益 。 在资产 配置 方面 , 本 基金 通过对 宏观 经济 形势 、 经 济周期 所处 阶段 、 利 率 曲 线 变化趋 势和 信用 利差 变化 趋势的 重点 分析, 比较 未 来一定 时间 内不 同债 券 品 种 和债券 市场 的相 对预 期收 益率 , 在 基金 规定 的投 资 比例范 围内 对不 同久 期 、 信 用特征 的券 种及 债券 与现 金之间 进行 动态 调整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总 指数 收益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属 于具 有中 低风 险 收益特 征的 基金 品种 , 其 长 期平均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率 低于股 票基 金、 混合 基金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丰利 债A 丰利 债B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丰利债 A 份额 表现 出低 风 险、 丰利 债 B 份 额表 现出 高风 险、 高 收益 的显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0 页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低 收 益 的 明 显 特 征 , 其 预 期 收 益 和 预 期 风 险 要 低 于 普 通 的 债 券型基 金份 额。 著特征 , 其 预期 收益 和预 期风险 要高 于普 通的债 券型 基金 份额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张戈 张燕 联系电 话 0755-82825720 0755-83199084 电子邮 箱 zhangge@p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788999 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 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深圳市 福田 区福 华三 路 168 号深 圳国 际商 会中 心 第 43 层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深圳市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厦 招商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 况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 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2013 年 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70,090,338.97 -7,769,602.08 本期利 润 148,147,991.81 -73,853,711.62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348 -0.0295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6.55% -7.14%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181 -0.0828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977,168,269.56 1,216,466,215.4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17 0.910 注: (1)本期 已实现收 益 指基金本期 利息收入 、投 资收益、其 他收入( 不含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0 页


(2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例 如, 开 放式基 金的 申购 赎回 费、基 金转 换费 等) ,计 入 费用后 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列 数字 。 (3 ) 表中 的 “ 期末 ” 均 指 报告期 最后 一日 , 即 12 月31 日 , 无 论该 日是 否为 开 放日或 交易 所的 交 易日。 (4)本 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2013 年4 月 23 日 生效 , 至2013 年12 月 31 日未 满一 年, 故2013 年 的数 据和指 标为 非完 整会 计年 度数据 。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4.25% 0.34% 3.22% 0.23% 1.03% 0.11% 过去六 个月 7.66% 0.26% 4.89% 0.18% 2.77% 0.08% 过去一 年 16.55% 0.24% 11.23% 0.15% 5.32% 0.09%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8.23% 0.23% 7.03% 0.14% 1.20% 0.09% 注:业 绩比 较基 准= 中债 总 指数收 益率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0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4 月23 日 生效 。 2、截 至建 仓期 结束 ,本 基 金的各 项投 资比 例已 达到 基金合 同中 规定 的各 项比 例。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0 页


3.2.3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每 年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 比较 注: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照实 际存续 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其 他指 标


单位: 人民 币元 其他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4 年12 月31 日 ) 丰利 债A 与 丰利 债B 基金 份额配 比 0.068164663:1 期末丰 利 债A 参 考净 值 1.008 期末丰 利 债A 累 计参 考净 值 1.077 丰利 债A 累 计折 算份 额 12,201,507.55 期末丰 利 债B 参 考净 值 1.017 期末丰 利 债B 累 计参 考净 值 1.017 丰利 债A 年 收益 率( 单利 ) 4.4%


3.4 过 去三 年基金 的利 润分配 情况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生 效。 根据 本 基金基 金合 同约 定, 基金 合同生 效之 日起 3 年 内,本 基金 不对 丰利 债A 和丰利 债 B 进行 收益 分配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0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 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 业务 范围 包括 基金 募集 、 基金 销售 、 资 产管理及中国 证监会许 可 的其他业务。 截止本报 告 期末,公司股 东由国信 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意 大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 深圳 市 北融信 投资 发展 有限 公司组 成, 公司 性质 为中 外合资 企业 。 公 司原 注册 资本8,000 万 元人 民币 , 后于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 扩股 , 增 至15,000 万元 人民 币。 截止 本报 告 期末, 公司 管 理57 只开 放 式基金 和 9 只社 保 组合, 经 过16 年投 资 管 理 基金, 在基 金投 资、 风险 控制等 方面 积累 了丰 富经 验。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刘太阳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3 年 4 月 23 日 - 8 刘太阳 先生 , 国 籍中 国, 理学硕 士,8 年金 融证 券从 业经 验。曾 任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金 融 市 场 部 高 级交易 员, 从事 债券 投资 交易工 作; 2011 年5 月 加盟 鹏华 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从 事 债 券 研 究 工 作 ,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研 究 员 。 2012 年 9 月起 至今 担任 鹏华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任 鹏华 理 财 21 天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2014 年3 月 已转型 为 鹏 华 月 月 发 短 期 理 财 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经理 ,2013 年4 月 起兼 任鹏 华丰 利分 级债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5 月 起兼 任鹏 华实业 债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 金经理 , 2014 年3 月 起兼 任鹏 华 月 月 发 短 期 理 财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刘 太阳 先生具 备基金 从业 资格 。 本 报告 期内本 基金基 金经 理未 发生 变动 。 注: 1.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指 公司 作出 决定 后正 式对外 公告 之日 ; 担 任新 成 立基金 基金 经理 的,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0 页


任职日 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关于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 金 法》等法律法 规、中国 证 监会的有关规 定 以及本基金基 金合同的 约 定,本着诚实 信用、勤 勉 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 基 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 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 份 额持有人谋求 最大利益 。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运 作 合法合规, 不存在违 反基金 合同 和损 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和控 制方法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 证券 投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 , 公 司制 定 了 《 鹏华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管理 规定》 , 将公 司所 管理 的封 闭式基 金 、 开 放式 基金 、 社保组 合 、 特 定客 户 资产管理组合 等不同资 产 组合的授权、 研究分析 、 投资决策、交 易执行、 业 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 动均纳入公平 交易管理 , 在业务流程和 岗位职责 中 制定公平交易 的控制规 则 和控制活动 ,建立对 公平交 易的 执行 、 监督 及 审核流 程 , 严 禁在 不同 投 资组合 之间 进行 利益 输送 。 在 投资 研究 环节 : 1 、 公司使 用唯 一的 研究 报告 发布平 台 “研 究报 告管 理 平台” , 确 保各 投资 组合 在 获得投 资信 息 、 研 究 支持、 投资 建议 和实 施投 资决策 方面 享有 公平 的机 会;2 、 公司 严格 按照 《 股 票库管 理规 定》 、 《信 用产品 投资 管理 规定 》 , 执 行股票 及信 用产 品出 入库 及日常 维护 工作 , 确 保相 关 证券 入库 以内 容严 谨、 观点 明确 的研 究报 告 作为依 据 ;3 、 在公 司股 票 库基础 上 , 各 涉及 股票 投 资的资 产组 合根 据各 自的投资目标 、投资风 格 、投资范围和 防范关联 交 易的原则分别 建立资产 组 合股票库, 基金经理 在股票 库基 础上 根据 投资 授权以 及基 金合 同择 股方 式构建 具体 的投 资组 合; 4 、 严格 执行 投资 授权 制度,明确投 资决策委 员 会、分管投资 副总裁、 基 金经理等各主 体的职责 和 权限划分, 合理确定 基金经 理的 投资 权限 , 超 过投资 权限 的操 作, 应严 格履行 审批 程序 。 在 交易 执行环 节:1 、 所 有公 司管理的资产 组合的交 易 必须通过集中 交易室完 成 ,集中交易室 负责建立 和 执行 交易分 配制度, 确保各 投资 组合 享有 公平 的交易 执行 机会 ; 2 、 针对 交易所 公开 竞价 交易 , 集 中交易 室应 严格 启用 恒生交 易系 统中 的公 平交 易程序 , 交易 系统 则自 动 启用公 平交 易功 能 , 由 系 统按照 “ 未委 托数 量” 的比例对不同 资产组合 进 行委托量的公 平分配; 如 果相关基金经 理坚持以 不 同的价格进 行交易, 且当前市场价 格不能同 时 满足多个资产 组合的指 令 价格要求时, 交易系统 自 动按照“价 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 ;当市场 价 格同时满足多 个资产组 合 的指令价格要 求时,则 交 易系统自动 按照“同 一指令 价格 下的 公平 交易 ” 模式, 进行 公平 委托 和 交易量 分配 ;3、 银行 间市 场交易 、 交 易所 大宗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0 页


交易等非集中 竞价交易 需 依据公司《股 票投资交 易 流程》和《固 定收益投 资 管理流程》 的规定执 行;银行间市 场交易、 交 易所大宗交易 等以公司 名 义进行的交易 ,各投资 组 合经理应在 交易前独 立确定 各投 资组 合的 交易 价格和 数量 , 公 司按 照价 格优先 、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 对交易 结果 进行 分配 ; 4、 新股 、 新 债申 购及 非公 开定向 增发 交易 需依 据公 司 《 新股 申购 流程 》 、 《固 定 收益投 资管 理流 程》 和《非公开定 向增发流 程 》的规定执行 ,对新股 和 新债申购方案 和分配过 程 进行审核和 监控。在 交易监 控、 分析 与评 估环 节:1、 为加 强对 日常 投资 交易行 为的 监控 和管 理, 杜绝 利 益输 送、 不公 平交易等违规 交易行为 , 防范日常交易 风险,公 司 明确了关注类 交易的界 定 及对应的监 控和评估 措施机制;所 监控的交 易 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所 公 开竞价交易中 同日同向 交 易的交易时 机和交易 价差、不同投 资组合临 近 交易日的同向 交易和反 向 交易的交易时 机和交易 价 差、关联交 易、债券 交易收 益率 偏离 度 、 成 交 量和成 交价 格异 常 、 银 行 间债券 交易 对手 交易 等 ;2 、 将 公平 交易 作为 投 资组合 业绩 归因 分析 和交 易绩效 评价 的重 要关 注内 容, 发 现的 异常 情况 由 投 资 监察员 进行 分析 ; 3、 监察稽 核部 分别 于每 季度 和每年 度编 写 《 公平 交易 执行情 况检 查报 告》 , 内 容 包括 关 注类 交易 监控 执行情 况、 不同 投资 组合 的整体 收益 率差 异分 析和 同向交 易价 差分 析; 《公 平 交易执 行情 况检 查报 告》需 经公 司基 金经 理、 督察长 和总 经理 签署 。 4.3.2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执行公平 交易制度 , 确保不同投资 组合在研 究 、交易、分配 等 各环节得到公 平对待。 同 时,根据《证 券投资基 金 管理公司公平 交易制度 指 导意见》的 要求,公 司对所管理组 合的不同 时 间窗的同向交 易进行了 价 差专项分析, 未发现存 在 违反公平交 易原则的 现象。 4.3.3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发生 违法违 规且 并对 基金 财产 造成损 失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管 理的所有投资 组合参与 的 交易所公开竞 价同日反 向 交易成交较少 的 单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交 量 的5% 的交 易次 数 为5 次 , 主 要原 因在 于指 数成分 股交 易不 活跃 及采用 量化 策略 的基 金调 仓导致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4 年债 券市 场整 体上 涨 ,走势 呈先 涨后 跌格 局。 期初由 于国 内经 济增 速及 物价继 续回 落, 且央行货币政 策继续保 持 宽松,市场资 金面较为 充 裕,债市收益 率大幅回 落 ; 11 月底 后,受年 末以及 新 股 IPO 集中 申购 缴款等 因素 影响 ,资 金面 逐步趋 紧, 加之 中证 登回 购新规 冲击 债市 , 机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0 页


构去杠杆压力 加大,导 致 债券收益率触 底回升, 但 幅度有限。从 全年来看 , 所有全价及 财富指数 均出现 不同 程度 的上 涨, 其中金 融债 财富 指数 上涨 幅度最 大, 涨幅 达11.86% 。 基于国内经济 增速及物 价 延续回落走势 的判断, 年 初我们对整体 债券市场 持 谨慎乐观 态度 ; 后续在资金面 持续紧张 影 响下,对债市 走势略有 谨 慎,适当减持 了部分品 种 。目前久期 维持中性 略低水 平, 主要 配置 3 至 5 年期的 中期 品种 ,其 中 信用品 种以 中高 评级 为主 。此外 ,我 们还 加大 了可转 债的 配置 力度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的净 值增 长率 为 16.55% ,同 期业 绩 基准增 长率 为 11.23%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2015 年, 受欧 元区 和 日本经 济放 缓拖 累 , 叠 加 新兴市 场面 临外 部冲 击威 胁, 预计 外需 难 有显著改善, 我国出口 增 速仍将维持低 位。内需 方 面,虽然政策 放松短期 内 有利于房地 产投资出 现边际改善, 但从长期 来 看,房地产市 场逐步走 过 高速增长阶段 ,将步入 相 对弱势格局 。在盈利 下滑和产能过 剩影响下 , 私人投资意愿 不足,仅 靠 政府投资难以 拉动经济 回 升。整体而 言,我们 认为2015 年国 内经 济增 速 将保持 较低 水平 。 当前债券收益 率虽有所 回 落,但若考虑 物价水平 , 实际利率仍处 于历史较 高 水平。较高的 实 际利率不仅抑 制居民的 消 费意愿,而且 抬升企业 库 存的机会成本 ,进而制 约 企业库存投 资需求。 因此, 经济 增长 的企 稳需 要利率 水平 的适 当回 落, 债券市 场仍 具有 投资 机会 。 未来债市的风 险在于政 策 的放松程度。 如果未来 经 济增长动能继 续恶化, 宽 松政策有可能 进 一步加码,或 将导致社 会 信用扩张,进 而通过市 场 预期变化或资 金面变化 为 债券市场带 来调整压 力。此外,近 期权益市 场 的大幅上涨, 也可能导 致 投资者进一步 配置债券 动 力减弱,短 期内债券 收益率 继续 大幅 回落 的可 能性也 进一 步下 降。 信用产 品方 面 , 预 计2015 年理财 规模 有望 继续 扩张 , 配 置需 求仍 较强 烈, 可 能使得 信用 利差 维持低位。但 考虑到当 前 国内经济复苏 动能较弱 , 企业盈利短期 内难有明 显 改善,中低 评级信用 利差回 落幅 度有 限。 因此 ,在配 置上 仍须 规避 中低 评级信 用品 种。 综合而言,在 经济增长 较 弱及政策放松 的双重影 响 下,我们对债 券市场持 谨 慎乐观观点。 预 计短期内收益 率可能呈 窄 幅整理格局, 投资收益 将 主要来自于票 息收入。 基 于以上判断 ,组合将 适当降 低久 期, 以中 高评 级信用 债为 主, 并适 当配 置转债 ,力 争为 投资 者创 造更 高 收益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及 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胜 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的 描述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0 页


4.6.1.1 日 常估 值流 程 基金的估值由 基金会计 负 责,基金会计 对公司所 管 理的基金以基 金为会计 核 算主体,独立 建 账、 独 立核 算, 保 证不 同 基金之 间在 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 资 金划 拨、 账 簿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基金会计核算 独立于公 司 会计核算。基 金会计核 算 采用专用的财 务核算软 件 系统进行基 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 日按时接 收 成交数据及权 益数据, 进 行基金估值。 基金会计 核 算采用基金 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 人 同步独 立 核算、相互核 对的方式 , 每日就基金的 会计核算 、 基金估值等 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 每日估值 结 果必须与托管 行核对一 致 后才能对外公 告。基金 会 计除设有专 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 还设有基 金 会计复核岗位 ,负责基 金 会计核算的日 常事后复 核 工作,确保 基金净值 核算无 误。 配备的基金会 计具备会 计 资格和基金从 业资格, 在 基金核算与估 值方面掌 握 了丰富的知识 和 经验, 熟悉 及了 解基 金估 值 法规、 政策 和方 法。 4.6.1.2 特 殊业 务估 值流 程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的 相 关规定,本公 司成 立停 牌 股票、债券不 活跃市场 报 价等投资品种 估值小组 , 成员由基金 经理、行 业研究 员、 债券 研究 员、 监察稽 核部 、金 融工 程师 、登记 结算 部相 关人 员组 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基金经 理不 参与 或决 定基 金日常 估值 。 基金经理参与 估值小组 对 停牌股票估值 的讨论, 发 表相关意见和 建议,与 估 值小组成员共 同 商定估 值原 则和 政策 。 4.6.3 本公 司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4.6.4 本公 司现 没有 进行 任何定 价服 务的 签约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4.7.1 根 据本 基金 基金 合 同约定 ,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3 年 内, 本基 金不 对 丰利债 A 和丰 利 债B 进 行收 益分 配。 4.7.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未 进行利 润分 配。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0 页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托管人声明, 在本报告 期 内,基金托管 人 ——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利润 分配、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 格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 等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 格 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年 度报 告中财 务信 息等内 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整 发表 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 财务指标 、 净值表现、财 务会计报 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真实 、 准确和 完整 ,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6 审计报 告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 务 所(特殊普通 合伙) 注 册 会计 师对本基 金出具了 “ 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 审计报 告。 投资 者可 通过 年度报 告正 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文 。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435,101,417.96 8,998,899.54 结算备 付金


68,366,661.47 246,366,216.08 存出保 证金


200,782.78 405,629.51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380,007,221.44 2,718,416,192.7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0 页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380,007,221.44 2,718,416,192.7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67,551,378.63 应收利 息


42,329,596.06 86,060,731.07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926,005,679.71 3,127,799,047.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517,700,000.00 1,910,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429,970,745.10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586,478.05 744,252.87 应付托 管费


167,565.18 212,643.6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8,352.21 130,654.69 应付交 易费 用


-5,730.39 15,280.90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400,000.00 230,000.00 负债合 计


948,837,410.15 1,911,332,832.1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957,313,031.47 1,327,113,341.07 未分配 利润


19,855,238.09 -110,647,125.65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977,168,269.56 1,216,466,215.42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926,005,679.71 3,127,799,047.53 注: 报告 截止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下 属丰 利分 级 债券型 基 金A 类 的份 额参 考净 值1.008 元 , 下 属丰利 分级 债券 型基 金B 类的份 额参 考净 值 1.017 元, 基 金份 额总 额 961,192,926.61 份 , 下 属丰 利分级 债券 型基 金 A 类的 份额总 额 61,338,287.88 份,下 属丰 利分 级债 券型 基金 B 类的 份额 总额 899,854,638.73 份。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0 页


7.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4 月 23 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200,472,593.61 -11,804,377.44 1.利息 收入


137,219,002.58 129,713,716.65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397,146.02 6,711,849.80 债券利 息收 入


134,314,935.08 121,801,297.50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506,921.48 1,200,569.35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14,804,061.81 -75,434,007.34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4,804,061.81 -75,434,007.3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78,057,652.84 -66,084,109.54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22.79 减: 二、费用


52,324,601.80 62,049,334.18 1.管 理人 报酬 7.4.8.2.1 7,291,776.15 12,237,995.24 2.托 管费 7.4.8.2.2 2,083,364.69 3,496,570.06 3.销 售服 务费 7.4.8.2.3 718,566.20 3,998,955.14 4.交 易费 用


200.00 30,990.00 5.利 息支 出


41,732,305.52 41,907,065.60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1,732,305.52 41,907,065.60 6.其 他费 用


498,389.24 377,758.14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148,147,991.81 -73,853,711.62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148,147,991.81 -73,853,7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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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值) 1,327,113,341.07 -110,647,125.65 1,216,466,215.42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 净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148,147,991.81 148,147,991.81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369,800,309.60 -17,645,628.07 -387,445,937.67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0,364,925.28 486,498.04 10,851,423.32 2.基金 赎回 款 -380,165,234.88 -18,132,126.11 -398,297,360.99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值) 957,313,031.47 19,855,238.09 977,168,269.5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4 月 2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值) 2,999,634,101.44 - 2,999,634,101.4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 净值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73,853,711.62 -73,853,711.62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1,672,520,760.37 -36,793,414.03 -1,709,314,174.40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4,002,300.69 750,099.07 34,752,399.76 2.基金 赎回 款 -1,706,523,061.06 -37,543,513.10 -1,744,066,574.16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 减少 以“- ”号 填列 )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基 金 净 值) 1,327,113,341.07 -110,647,125.65 1,216,466,215.42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0 页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 刘 慧红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 表附 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鹏华丰利分级 债券型发 起 式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 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 券监 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3]154 号 《 关于核准鹏华 丰利分级债 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 资基金募集的 批复》核 准 ,由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 公 司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 国 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公 开募 集。 本基 金为 契 约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存续期 限不 定。 本基 金 自2013 年3 月25 日至 2013 年 4 月 17 日 期间 公开 发售 ,首次 设立 募集 不 包括认购资金利 息共募集 2,999,052,076.34 元,本 基金设立募 集期 内认购资 金产生的利息收 入 582,025.10 元 , 经 普华 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 普 华永 道中 天验字(2013) 第 117 号验资 报告 予以 验证 。 经 向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 《鹏 华丰 利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2013 年4 月23 日正 式 生效,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的 基 金份额 总额 为2,999,634,101.44 份 基金 份额 , 其中认 购资 金利 息折 合582,025.10 份基 金份 额。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招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另 根据 中国 证监会 基金 部通 知[2012]22 号 《 关于 增设 发起 式基金 审核 通道 有关 问题 的通知 》 , 鹏华 丰利 分级 债 券基金 在募 集时 , 使 用发 起资金 认购 的本 基金 份额 为20,003,124.00 份 ,且发 起资 金认 购的 基金 份额持 有期 限不 少 于 3 年。 根据 《鹏 华丰 利分 级债 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同 》 的相 关规 定 , 本 基金 《基 金合 同》 生效之 日 起 3 年 内, 本基 金通过 基金 收益 分配 的安 排,将 基金 份额 分成 预期 收益与 风险 不同 的 两 个级别 ,即 丰利 债 A 基 金 份额( 基金 份额 简称 “丰 利债 A” )和 丰利 债 B 基 金份额 (基 金份 额简 称“丰利债 B” ) 。 除收益 分配、 基金 合同 终止 时的 基金清 算财 产分 配和 基金 转换运 作方 式时 的 基 金份额 折算 外, 每份 丰利 债 A 和每 份丰 利债 B 享有 同等的 权利 和义 务。 丰利 债 A 和丰 利债 B 分别 募集并按照基 金合同约 定 的比例进行初 始配比, 所 募集的两级基 金的基金 资 产合并运作 。其中, 丰利 债A 根 据 《基 金合 同 》 的 规定 获取 约定 收益 , 并自基 金合 同 生 效之 日起 每满6 个月 开放 一次 , 接受申 购与 赎回,在 丰利 债 A 的 每次 申购 开放 日, 基金管 理人 将对 丰利 债A 进行基 金份 额折 算, 丰 利债 A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调 整为 1.000 元,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持有 的丰 利 债 A 份 额数按 折算 比例 相应 增减; 本基 金净 资产 优先 分配予 丰利 债 A 份额 的本 金及约 定应 得收 益, 剩余 净资产 分配 予丰 利 债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0 页


B 基 金合 同份 额; 在分 级 运作期 内每 次开 放时 ,如 本基金 净资 产等 于或 低于 丰利 债 A 份 额的 本金 及约定 应得 收益 的总 额, 本基金 净资 产全 部分 配予 丰利 债 A 份 额后 ,仍 存在 额外未 弥补 的丰 利 债 A 份额 本金 及约 定收 益总 额的差 额, 则不 再进 行弥 补。 丰 利 债B 在 《基 金合 同》 生 效后 封闭 运作 , 封闭期 为3 年。 本基金分级运 作期届满 , 本基金的两级 基金份额 将 按约定的收益 分配规则 进 行净值计算, 并 以各自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为 基准转 换为 同一 上市 开放 式基金 (LOF ) 的份 额, 并 办理基 金的 申购 、 赎 回业务 。 经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深证 上[2013]284 号文 审核同 意, 丰利 债 B 基金 份额 于2013 年7 月19 日在深交所挂 牌交易。 未 上市交易的基 金份额托 管 在场外,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可通过跨系 统转托管 业务将 其转 至深 交所 场内 后即可 上市 流通 。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 的固 定收 益类品 种, 包括 国内 依法 发 行交易 的国 债、 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 债 、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 债 、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 券 、可转换债 券(含分 离交易 可转 债) 、 资产 支持 证券、 次级 债、 中 小企 业 私募债 、 债 券回 购、 银 行 存款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他 金融 工具 (但 须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 规定 ) 。 本基 金不 直接 买入 股票、权证等 权益类金 融 工具,因所持 可转换公 司 债券转股形成 的股票、 因 投资 于分离 交易可转 债而产 生的 权证 , 在 其可 上市交 易后 不超 过 10 个 交 易日的 时间 内卖 出。 如法 律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 资其他品 种 ,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 当 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 投 资范围。 基 金的投资 组合比 例为 : 本 基金 对债 券等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投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现 金或 到期 日在 一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的投 资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5% 。 本基 金整 体的业 绩比较 基准 为: 中 债 总指数 收益 率。 7.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颁布 的 《 证 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鹏华 丰利分级 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合 同》和在财 务报表 附 注7.4.4 所 列示 的中 国证 监会发 布的 有关 规定 及允 许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编 制。 7.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4 年 度财 务报 表 符合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 真实 、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 金 2014 年12 月31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4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0 页


7.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变 更的说 明 、 所采用 的 会 计估计 与最 近一期 年度 报 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7.4.4.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财政部 于2014 年颁 布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39 号 —— 公 允价值 计量 》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40 号 —— 合营安 排》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1 号 —— 在其 他主 体 中权益 的披 露 》 和 修订 后 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 权投 资》 、 《 企业会 计准 则 第 9 号 —— 职工薪 酬》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列 报》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3 号 —— 合并 财务 报 表》以 及《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金 融工 具列报 》 , 要 求除 《 企业 会 计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 具列报 》 自 2014 年度 财务 报表起 施行 外 , 其 他准则 自2014 年7 月1 日 起施行 。上 述准 则对 本基 金本报 告期 无重 大 影 响。 7.4.4.2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 7.4.5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重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7.4.6 税项 本报告 期税 项未 发生 变化 。 7.4.7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鹏 华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信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深圳市 北融 信投 资发 展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鹏华资 产管 理( 深圳 )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注: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没 有发 生变 化。 2、 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 业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 款订立 。 7.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及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元发生 股票交易 、 权证交易、债 券交易、 债 券回购交易, 也没有发 生 应支付关联 方的佣金 业务。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0 页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7,291,776.15 12,237,995.24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784,185.73 2,592,508.47 注:(1)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鹏 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管 理人报 酬年 费率 为 0.70% , 逐日 计提 , 按 月支 付。日 管理 费=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净 值 × 0.70 %÷ 当年 天 数。 (2) 根据《开 放式证券 投资 基金销售费用 管理规定》 , 基金管理人依 据销售机 构 销售基金的 保有量 提取一定比例 的客户维 护 费,用以向基 金销售机 构 支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 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客户维 护费 从基 金管 理费 中列支 。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2,083,364.69 3,496,570.06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的托 管 费年费率为 0.20% ,逐日 计提,按月支 付。日 托管费=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 值 ×0. 20% ÷ 当 年天 数。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丰利 债A 丰利 债 B 合计 鹏华基 金公 司 67,432.39 - 67,432.39 招商银 行 404,760.09 - 404,760.09 国信证 券 1,033.08 - 1,033.08 合计 473,225.56 - 473,225.56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0 页


丰利 债A 丰利 债 B 合计 鹏华基 金公 司 1,363,190.82 - 1,363,190.82 招行 1,777,468.32 - 1,777,468.32 国信证 券 14,357.57 - 14,357.57 合计 3,155,016.71 - 3,155,016.71 注:支 付基 金销 售机 构的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 丰利 债 A 基 金资 产净 值 0.35% 的年费 率计 提, 逐 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日 销售 服务费=前 一日 丰利 债A 基 金资产 净值 ×0. 35% ÷ 当 年 天数。 7.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基金本 报告 期内 及2013 年4 月23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未 与关联 方进 行银 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 券( 含回 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7.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丰利 债A 丰利 债B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4 月 23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222,902.23 10,000,874.00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4,000,000.00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542,996.60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4,765,898.93 10,000,874.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24.0729% 1.1114%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丰利 债A 丰利 债B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4 月 23 日 )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002,250.00 10,000,874.00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0 页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220,652.33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10,222,902.33 10,000,874.00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2.3410% 1.1114% 注:(1) 本 基金 自2013 年3 月 25 日至 2013 年4 月17 日止 期间 公开 发售 , 于 2013 年4 月 23 日基 金合同 正式 生效 。 (2) 本 基金 管理 人在 募集 期间认 购本 基金 份 额20,003,124.00 份,2013 年 10 月 22 日丰 利债A 基 金份额 折算 后本 基金 管理 人持有 本基 金份 额20,223,776.33 份。 (3)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 申购 丰利 债 A 份额 4,000,000 份,2014 年 4 月 22 日 丰利 债A 基 金份 额折 算后 本基 金管理 人持 有本 基金 份 额24,448,064.04 份,2014 年10 月22 日 丰利 债A 基金份 额折 算后 本基 金 管 理人持 有本 基金 份 额 24,766,772.93 份。 (4) 本 基金 管理 人投 资本 基 金的费 率标 准与 其他 相同 条件的 投资 者适 用的 费率 标准相 一致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丰利 债B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 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司 200,010,600.00 22.23% 200,010,600.00 22.23% 注:持有的基 金份额占 基 金总份额的比 例 为国信 证 券股份有限公 司 持有的 “ 丰利债 B ” 基金份额 占“丰 利 债B” 基 金总 份 额 的比 例。 7.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4 月 2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行 435,101,417.96 181,247.03 8,998,899.54 386,793.66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0 页





7.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及上 年度可 比期 间内 未参 与关 联方承 销的 证券 。 7.4.9 期 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7.4.9.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张)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110030 格力 转债 2014 年 12 月30 日 2015 年 1 月 13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22,320 2,232,000.00 2,232,000.00 - 注:截至本报 告期末, 本 基金没有持有 因认购新 发 或增发而流通 受限 的股 票 ,也没有持 有因认购 新发或 增发 而流 通受 限权 证。 7.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没有持 有暂 时停 牌 等 流通 受限的 股票 。 7.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7.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没有从 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7.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 基金 从事 证券交 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517,700,000.00 元 ,于 2015 年1 月5 日到 期。 该类 交易 要求 本基金 转入 质押 库的 债券, 按证 券交 易所 规定 的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 后, 不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0 页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380,007,221.44 71.65 其中: 债券 1,380,007,221.44 71.65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03,468,079.43 26.14 7 其他各 项资 产 42,530,378.84 2.21 8 合计 1,926,005,679.71 100.00


8.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8.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没 有发 生股票 投资 。 8.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 资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没 有发 生股票 投资 。 8.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没 有发 生股票 投资 。 8.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1,321,082,060.30 135.19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0 页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58,925,161.14 6.03 8 其他 - - 9 合计 1,380,007,221.44 141.22


8.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22584 12 松 城开 1,099,000 109,900,000.00 11.25 2 122619 12 迁 安债 1,000,000 101,490,000.00 10.39 3 122665 12 镇 交投 700,000 71,680,000.00 7.34 4 124238 13 通 辽投 700,000 70,532,000.00 7.22 5 124167 13 滇 投债 499,630 51,212,075.00 5.24


8.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8.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8.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8.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 围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 8.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中本期没有发 行主体被 监 管部门立案调 查的、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0 页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证券 。





8.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8.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00,782.7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42,329,596.06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2,530,378.84


8.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丰利 债 A 587 104,494.53 14,765,898.93 24.07% 46,572,388.95 75.93%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0 页


丰利 债 B 368 2,445,257.17 863,758,965.00 95.99% 36,095,673.73 4.01% 合计 955 1,006,484.74 878,524,863.93 91.40% 82,668,062.68 8.60%


9.2 期 末上 市基金 前十 名持有 人 丰利 债B 序号 持有人 名称 持有份 额( 份) 占上市 总份 额 比例 1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200,010,600.00 90.73% 2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10,000,874.00 4.54% 3 王守明 1,992,751.00 0.90% 4 光大证券-光大银 行-光大 阳光 5 号集 合资 产管 理计 划 1,453,296.00 0.66% 5 淮北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 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中国银 行股份 有限 1,214,459.00 0.55% 6 全国社 保基 金一 零零 八组 合 744,217.00 0.34% 7 安徽省电力公司企 业年金计 划-中 国银 行 455,700.00 0.21% 8 陈学臻 420,000.00 0.19% 9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 险-传统 - 普 通 保 险 产 品 -013C-CT001 深 403,366.00 0.18% 10 王勇 299,054.00 0.14% 注:持 有人 为场 内持 有人 。 9.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所有 从业 人员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本 基金。 9.4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所有 从业 人员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本 基金。 9.5 发 起式 基金发 起资 金持有 份额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持有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总 数 发起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 发起份 额承 诺持有 期限 基金管 理人 固有 资 金 24,766,772.93 2.58 20,678,531.85 2.15 三年 基金管 理人 高级 管 理人员 - - - -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0 页


基金经 理等 人员 - - - -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200,010,600.00 20.81 - - - 其他 - - - - - 合计 224,777,372.93 23.39 20,678,531.85 2.15 三年 注: (1 )本 基金 管理 人 于2014 年 4 月 22 日申 购丰 利债 A 份额 4,000,000 份 ,不属 于利 用发 起式 资金认 购的 发起 份额 。 (2 ) 本基 金管 理人 投资 本 基金的 费率 标准 与其 他相 同条件 的投 资者 适用 的费 率标准 相一 致。 (3 ) 截至 本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管 理人 持有 丰利 债 A 份额 14,765,898.93 份 , 持有丰 利 债 B 份额 10,000,874.00 份, 合计 持有数 量 为 24,766,772.93 份。 (4 ) 上表 内基 金管 理公 司 股东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持有 丰利 债 B 份额 200,010,600.00 份, 不 属于利 用发 起资 金认 购的 发起份 额。 §10 开放式 基 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丰利 债 A 丰利 债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4 月 23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2,099,779,462.71 899,854,638.73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36,684,133.80 899,854,638.73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0,851,423.32 - 减: 本报 告期 基金 总赎 回份 额 389,723,444.40 -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3,526,175.16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1,338,287.88 899,854,638.73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份额 。 §11 重大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1.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1.2.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 人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报告期 内公 司原 副总 经理 毕国强 先生 因个 人职 业发 展原因 提出 辞职 , 经公 司 董事会 审议 , 同 意毕国 强先 生提 出的 辞职 申请 , 并 同意 其在 办理 完 工作交 接手 续后 正式 离任 。 毕 国强 先生 于2014 年7 月10 日正 式离 任。 报告期 内因 公司 工作 安排 ,经公 司董 事会 审议 通过 ,自 2014 年 12 月 25 日 起,高 鹏先 生 转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0 页


任公司 副总 经理 ,不 再担 任公司 督察 长职 务。 在新 任督察 长任 职之 前, 代为 履行督 察长 职务 。 经 公 司 董事 会 审议 通 过, 并 经 中 国证 券 监督 管 理 委员 会 证 监许 可[2015]217 号文核准,公司 聘任高 永杰 先生 担任 公司 督察长 ,任 职日 期 自2015 年 2 月6 日 起。 本公司 已将 上述 变更 事项 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深圳 监管 局备 案。 11.2.2 报 告期 内基 金托 管 人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2014 年11 月 14 日 , 本 基 金托管 人发 布 《关 于招 商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姜 然基 金托管 人高 级管 理 人 员任 职资 格及 吴晓 辉离 任 的公 告》 ,吴 晓辉 同志不 再 担任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总 行资 产托 管部总 经理 职务 ;聘 任姜 然同志 为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总行 资产 托管 部总 经理。








11.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对公 司运 营管理 及基 金运 作产 生重 大影响 的, 与本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 基金托 管业 务相 关的 诉讼 事项。





11.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投资 策略未 改变 。








11.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未改 聘为 本基 金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本年度 应支 付给 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 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审计 费用 100,000.00 元 ,该 审 计机构 已提 供审 计服 务的 连续年 限为 两年。





11.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 人涉及 托管 业务 机构 及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在 报告 期内 未受到 任何 稽 查 或处罚 。





11.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1.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齐鲁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1,490.43 100.00% - 注:1 、交 易单 元选 择的 标 准和程 序: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0 页


1) 基 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代 理本基 金证 券买 卖的 证券 经营机 构, 使用 其交 易单 元作为 基金 的专 用交 易单元 ,选 择的 标准 是: (1 )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3 亿元 人民币 ; (2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3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 二年未 发生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受 到中 国证 监会 处罚 ; (4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5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并能为 本基 金 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6 ) 研究 实力 较强 ,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员 ,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 提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2 ) 选择 交易 单元 的程 序 :


我公司根 据上述标 准, 选定符合条件 的证券公 司 作为租用交易 单元的对 象 。我公司投研 部门定 期对所选定证 券公司的 服 务进行综合评 比,评比 内 容包括:提供 研究报告 质 量、数量、 及时性及 提供研究服务 主动性和 质 量等情况,并 依据评比 结 果确定交易单 元交易的 具 体情况。我 公司在比 较了多家证券 经营 机构 的 财务状况、经 营状况、 研 究水平后,向 券商租用 交 易单元作为 基金专用 交易单 元。 11.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齐鲁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1,458,935,061.20 100.00% 292,758,200,000.00 100.00%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