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投摩根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
2014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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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 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 、 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 责任 。 本 年度报 告已 经三
分之二 以上 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由 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 资组 合报告 等内 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新 。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 2014 年 8 月 19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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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上投摩 根现 金管 理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000685
交易代 码
000685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8 月 19 日
基金管 理人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35,260,248.05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 严 格控 制 风险 和保 持 较高 流 动性 的 基础 上, 力
争获得 高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稳定 回报 。
投资策 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 基 金根 据 宏观 经济 运 行状 况 、货 币 政策 、信 用
状 况 、利 率 水平 和市 场 预期 、 资金 供 求变 化等 的
综 合 分析 , 并结 合各 类 资产 的 估值 水 平、 流动 性
特征 、 风 险收益 特征 , 决 定各类 资产 的配 置比 例,
并适时 进行 动态 调整 。
2、久 期管 理策 略
本 基 金将 深 入分 析国 家 货币 政 策、 短 期资 金市 场
利 率 波动 、 资本 市场 资 金面 的 情况 和 流动 性的 变
化 , 形成 对 未来 短期 利 率走 势 的研 判 ,结 合基 金
资产流 动性 的要 求动 态调 整组合 久期 。
3、类 属配 置策 略
本 基 金将 通 过对 各类 短 期金 融 工具 的 市场 规模 、
交 易 活跃 程 度、 收益 率 水平 、 供求 关 系、 流动 性
等 因 素的 研 究分 析, 决 定各 类 资产 的 配置 比例 ;
再 通 过评 估 各类 资产 的 流动 性 和收 益 性利 差, 确
定不同 期限 类别 资产 的具 体资产 配置 比例 。
4、个 券选 择策 略
在 具 体的 券 种选 择上 , 本基 金 将在 考 虑安 全性 因
素 的 前提 下 ,积 极发 掘 价格 被 低估 的 且符 合流 动
性要求 的投 资品 种。
5、流 动性 管理 策略
根 据 对市 场 资金 面以 及 本基 金 申购 赎 回的 动态 预
测 , 通过 所 投资 债券 品 种的 期 限结 构 和债 券回 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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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滚 动操 作 ,动 态调 整 并有 效 分配 本 基金 的现 金
流。
业绩比 较基 准 活期存 款利 率( 税后 )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为 货 币市 场基 金 ,是 证 券投 资 基金 中的 低
风 险 品种 。 本基 金的 风 险和 预 期收 益 低于 股票 型
基金、 混合 型基 金和 债券 型基金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胡迪 田青
联系电 话 021-38794888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services@cifm.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89-4888 010-67595096
传真 021-20628400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cifm.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 年 8 月 19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150,231.52
本期利 润 5,150,231.52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1.2764%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235,260,248.05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注:1.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收 益 ) 扣 除相 关费 用 后的余 额 , 本 期利 润为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由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采用摊 余成 本法 核算 , 因 此,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为 零, 本期 已
实现收 益和 本期 利润 的金 额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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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基 金收 益分 配按 月结 转份额 。
3. 上述基 金业绩 指标不 包括 交易基 金的各 项费用 (例 如基金 转换费 等) ,计入费 用
后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字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收
益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 3 个月 0.8758% 0.0032% 0.0894% 0.0000% 0.7864% 0.003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起至 今 1.2764% 0.0029% 0.1313% 0.0000% 1.1451% 0.0029%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4 年 8 月 19 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 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 根现 金管 理货 币市 场基金
累计净 值收 益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 比图
(2014 年 8 月 19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4 年 8 月 19 日, 截至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未满一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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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本 基金建 仓期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 起六 个月 。 本基 金 在本报 告期 尚处
在建仓 期内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收益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上投摩 根现 金管 理货 币市 场基金
合同生 效日 以来 净值 收益 率与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柱形 对比 图
注:1.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4 年 8 月 19 日。
2. 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再 投资 形
式转实 收基 金
直接通 过应 付赎 回
款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分 配
合计
备注
2014 年 3,937,433.24 413,069.40 799,728.88 5,150,231.52 -
合计 3,937,433.24 413,069.40 799,728.88 5,150,231.52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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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批 准, 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正式
成立。 公司 由上 海国 际信 托投资 有限 公司 (2007 年 10 月 8 日 更名 为 “上 海国 际信托 有限 公
司” ) 与摩 根资 产管 理( 英 国)有 限公 司合 资设 立, 注册资 本为 2.5 亿元 人民 币,注 册地 上
海。 截至 2014 年 12 月 底 , 公 司管 理的 基金 共有 三 十七只 , 均为 开放 式基 金 , 分 别是 : 上投
摩根中 国优 势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货币 市场 基金 、 上 投摩 根阿 尔法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上投摩 根双 息平 衡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上 投摩 根 成长先 锋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
内需动 力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亚 太优 势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根 双核 平衡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根 中小 盘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上 投摩 根纯 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行 业轮 动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根 大盘 蓝筹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根 全球 新兴 市场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投 摩 根新兴 动力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上投 摩
根强化 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上投 摩根 健康 品 质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上投摩 根全 球天
然资源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分红 添利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上 投 摩根中 证消 费服
务领先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核 心优 选股 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投 摩 根轮动 添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上 投摩 根智选 30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成长 动力 混合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上证 180 高贝 塔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 上投 摩根 天颐 年 丰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上投 摩根 岁岁 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红 利回 报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转 型动 力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双 债增 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核 心成 长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根 民生 需求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根 优信 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上投 摩根 现 金管理 货 币 市场 基金 、 上 投摩根 纯债 丰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根 天添 盈货 币市 场基 金、 上投 摩根 天添 宝货 币 市场基 金和 上投
摩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王亚南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4-08-19 - 12 年
复旦大学金融工程专业硕士。
2003 年至 2007 年, 就职 于海通
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研究所 ,任固
定收益 研究 员。2007 年 6 月加入
国泰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任国泰
金鹿保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2008 年6 月 加入 上投 摩根 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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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限 公司 ,自2008 年11 月起
任上投 摩根货 币市 场基金 基金经
理,自 2009 年 6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上 投摩根 纯债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自 2014 年 6
月起任 上投摩 根优 信增利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 2014
年 8 月 起同 时担 任上 投摩 根现金
管理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经 理,自
2014 年 11 月起 同时 担任 上投摩
根天添 盈货币 市场 基金和 上投摩
根天添宝货币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孟晨波
本基金
基金经
理、货
币市场
投资部
总监
2014-08-19 - 20 年
经济学 学士, 历任 荷兰银 行上海
分行资 金部高 级交 易员, 星展银
行上海 分行资 金部 经理, 比利时
富通银 行上海 分行 资金部 联席董
事,花 旗银行 (中 国)有 限公司
金融市 场部 副总 监。2009 年 5 月
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担 任固定 收益 部总监 ,2009
年 9 月 起任 上投 摩根 货币 市场基
金基金 经理, 自2014 年 8 月起同
时担任 上投摩 根现 金管理 货币市
场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 2014 年 11
月起同 时担任 上投 摩根天 添盈货
币市场 基金和 上投 摩根天 添宝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鞠婷
本基金
基金经
理助理
2014-12-02 - 9 年
墨尔本 皇家理 工大 学硕士 ,1997
年7 月至2001 年5 月 在中 国建设
银行上 海第一 支行 担任助 理经济
师,2006 年3 月至 2014 年 10 月
在瑞穗 银行( 中国) 股份有 限公司
总行担 任总经 理助 理,负 责 资金
部资金 管理 ;2014 年 10 月加入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1. 任 职日 期和 离任 日 期均指 根据 公司 决定 确定 的聘任 日期 和解 聘日 期。
2. 王亚南先 生、孟 晨波女士 为本基 金首任基 金经理, 其任职 日期指本 基金基金 合同生
效之日 。
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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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在本报 告期 内 , 基 金管 理 人不存 在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勤勉 尽 责地为 基金
份额持有 人谋求利 益。本 基金管理 人遵守了 《证券 投资基金 法》及其 他有关 法律法规、 《 上
投摩根 现金 管理 货币 市场 基金基 金合 同 》 的 规定 。 基 金经理 对个 股和 投资 组合 的比例 遵循 了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的授 权限 制,基 金投 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同 和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 平交 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本公司 按照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等相 关法 律法 规的要 求 ,
制订了《 上投摩根 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公平交 易制度》 ,规范了 公 司所管 理的所 有投资组 合 的
股票 、 债 券等 投资 品种 的 投资管 理活 动 , 同 时涵 盖 了授权 、 研究 分析 、 投 资决 策、 交易 执行、
业绩评 估等 投资 管理 活动 相关的 各个 环节 , 以 确保 本 公司管 理的 不同 投资 组合 均得到 公平 对
待。
公司执 行自 上而 下的 三级 授权体 系 , 依 次为 投资 决 策委员 会 、 投 资总 监、 经 理人 , 经 理
人在其 授权 范围 内自 主决 策,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和投 资 总监均 不得 干预 其授 权范 围内的 投资 活
动。 公司 已建 立客 观的 研 究方法 , 严禁 利用 内幕 信 息作为 投资 依据 , 各投 资 组合享 有公 平的
投资决 策机 会 。 公 司建 立 集中交 易制 度 , 执 行公 平 交易分 配 。 对 于交 易所 市 场投资 活动 , 不
同投 资 组合 在买 卖同 一证 券时 , 按 照时 间优 先 、 比 例 分配的 原则 在各 投资 组合 间公平 分配 交
易机会 ; 对于 银行 间市 场 投资活 动 , 通 过交 易对 手 库控制 和交 易室 询价 机制 , 严 格防 范交 易
对手风 险并 抽检 价格 公允 性; 对 于一 级市 场申 购投 资 行为, 遵循 价格 优先 、 比 例 分配的 原则 ,
根据事 前独 立申 报的 价格 和数量 对交 易结 果进 行公 平分配 。
公司制订 了《异常 交易监 控与报告 制度》 ,通 过系统 和人工相 结合的方 式进行 投资交 易
行为的 监控 分析 , 并执 行 异常交 易行 为监 控分 析记 录工作 机制 , 确保 公平 交 易可稽 核 。 公 司
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 度对 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 组合 的收益率差异及不同 时间 窗下同向交易
的交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并 留存报 告备 查。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报告期 内 , 公 司严 格执 行 上述公 平交 易制 度和 控制 方法 , 开 展公 平交 易工 作 。 通 过对 不
同投资 组合 之间 的收 益率 差异、 以及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 间同向 交易 和反 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和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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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价差 等方 面的 监控 分析 ,公司 未发 现整 体公 平交 易执行 出现 异常 的情 况。
其中 , 在 同向 交易 的监 控 和分析 方面 , 根据 法规 要 求, 公司 对不 同投 资组 合 的同日 和临
近交易 日的 同向 交易 行为 进行监 控 , 通 过定 期抽 查前 述的同 向交 易行 为 , 定 性分 析交易 时机 、
对比不 同投 资组 合长 期的 交易趋 势 , 重 点关 注任 何 可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的情 形。 对于 识别 的
异常情 况, 由相 关投 资组 合 经理对 异常 交易 情况 进行 合理 解 释。 同时 , 公 司根 据 法规的 要求 ,
通过系 统模 块定 期对 连续 四个季 度内 不同 投资 组合 在不同 时间 窗内 ( 日内 、 3 日内 、 5 日内 )
的同向 交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 采 用概 率统 计方 法 , 主 要 关注不 同投 资组 合之 间同 向交易 价差 均
值为零 的显 著性 检验 ,以 及同向 交易 价格 占优 的交 易次数 占比 分析 。
报告期 内, 通过 前述 分析 方法, 未发 现不 同投 资组 合之间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 的情况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 专项 说明
报告期 内 , 通 过对 交易 价 格、 交易 时间 、 交 易方 向 等的抽 样分 析 , 公 司未 发 现存在 异常
交易行 为。
报告期 内, 所有 投资 组合 参 与的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交 易成 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量 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形 :无 。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4 年, 国 内经 济继 续调 结构的 同时 保持 稳定 增长 态势, 四个 季度 GDP 增长 速度几 乎 一
致,工业 增长继续 偏弱;进出口 在经历了 上半年的 弱势后 下半年有 所走稳, 全年增 长不温 不
火; 消费 增速 也有 所下 滑 , 但 仍维 持在 10% 以上 , 全年 GDP 增速 7.4% , 基 本完成 年初 预定
的目标 。相 比传 统经 济的 平缓下 滑, 代表 第三 产业 的汇丰 非制 造业 PMI 指标 则全年 稳定 向
上,一 直稳 居 50 的 荣枯 线 之上, 体现 了传 统工 业和 第三产 业面 临的 不同 发展 形势。
货币政策方 面,为 配合经 济结构调整 和经济 稳定增 长的目标, 央行货 币政策 也在 2013
年的基 础上 有所 调整 , 央 行在使 用降 息降 准等 传统 货币调 控手 段上 态度 比较 谨慎 , 更 多的 是
根据经 济运 行情 况灵 活使 用 SLO 、MLF 、PSL 等各 种定向 货币 政策 工具 进行 预调微 调。 全
年来看 , 货币 市场 流动 性 总量合 理充 裕 , 整 个市 场 利率中 枢下 移 , 特 别是 连 续下调 正回 购利
率以及 宣布 降息 后 , 债 券 市场和 货币 市场 利率 下降 十分明 显 , 债 券收 益率 一 路下探 , 全年 呈
现牛市 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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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 于三 季度 成立 , 适 逢协议 存款 和现 券收 益下 降较多 , 基金 并未 做过 多 配置 , 而 将
资金主 要配 置到 受益 于新 股发行 的交 易所 回购 市场 , 尽 量把 握回 购市 场的 较 高收益 。 在保 持
了合理 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本基金 在存 款业 务和 回购 市场上 操作 积极 ,获 得了 较高回 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净值 收益 率为 和 1.2764% ,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为 0.1313% 。
4.5 管理人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展望 2015 年, 我们 认为 海 外宏观 经济 复杂 ,国 内经 济增速 可能 还将 继续 放缓 ,调结 构
的同时 保持 经济 适度 增长 的压力 仍存 在 , 货 币政 策 仍将维 持较 为宽 松的 态势 , 货 币政 策工 具
定向调 控仍 是常 态 , 降 息 降准的 可能 性仍 然存 在 , 但幅度 可能 有限 , 货币 市 场利率 中枢 水平
较 2014 年 可能 有所 下降 。 受益于 新股 持续 快速 发行 ,回购 市场 仍是 不错 的投 资选择 ,基 金
也将在 回购 市场 、 存款 和 现券中 做出 合理 配置 , 在 保留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 为 持有人 获取 更高
的稳定 回报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 的基 金估 值和 会计 核算由 基金 会计 部负 责 , 根据相 关的 法律 法规 规定 、 基 金合 同
的约定 , 制定 了内 部控 制措 施, 对基 金估 值和 会计 核算 的各个 环节 和整 个流 程进 行风险 控制 ,
目的是 保证 基金 估值 和会 计核算 的准 确性 。 基 金会 计 部人员 均具 备基 金从 业资 格和相 关工 作
经历。 本公 司成 立了 估值 委员会 ,并 制订 有关 议事 规则。 估值 委员 会成 员包 括公司 管理 层 、
督察长 、 基金 会计 、 风 险 管理等 方面 的负 责人 以及 相关基 金经 理 , 所 有相 关 成员均 具有 丰富
的证券 基金 行业 从业 经验 。 公 司估 值委 员会 对估 值 事项发 表意 见 , 评 估基 金 估值的 公允 性和
合理性 。 基金 经理 是估 值 委员会 的重 要成 员 , 参 加 估值委 员会 会议 , 参与 估 值程序 和估 值技
术的讨 论。 估值 委员 会 各 方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 于成 立后 的每 月 25 日进行 收益 分配 ( 如遇 25 日为节 假日 则顺 延至 下个 工作日 ) ,
收益分配采 用红利再 投资 方式,按月结 转份额。2014 年本基金 收益分 配金额 为 5,150,231.5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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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基金持有人数或资产 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 期 , 中 国建 设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在 本基 金的 托管过 程中 , 严格 遵守 了 《证 券投 资
基金法》 、 基金合 同、托管 协议和其 他有关规 定,不 存在损害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利益的行 为 ,
完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管 人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 、利润分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 , 本 托管 人按 照 国家有 关规 定 、 基 金合 同 、 托 管协 议和 其他 有关 规 定, 对本 基
金的基 金资 产净 值计 算 、 基金费 用开 支等 方面 进行 了认真 的复 核 , 对 本基 金 的投资 运作 方面
进行了 监督 ,未 发现 基金 管理人 有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实 施利 润分 配 的金 额 为 5,150,231.52 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 人复 核审 查了 本报 告中的 财务 指标 、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 况、 财务 会计报 告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核 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告
上投摩 根 现 金管 理货 币市 场基金 2014 年 度财 务会 计 报告已 由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事 务
所有限公 司审计、 注册会 计师汪棣 、王灵签 字出具 了“无保 留意见的 审计报 告” (编号 : 普
华永道 中天 审字(2015) 第 20488 号)。
投资者 可通 过登 载于 本基 金管理 人网 站的 年度 报告 正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12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现金 管理货 币市 场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580,501,738.43
结算备 付金
3,060,000.00
存出保 证金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40,052,302.03
其中: 股票 投资
-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40,052,302.03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842,1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2,327,867.12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1,468,041,907.5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231,567,515.51
应付赎 回款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92,855.06
应付托 管费
58,440.97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5,844.11
应付交 易费 用
2,775.00
应交税 费
-
13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799,728.88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154,500.00
负债合 计
232,781,659.5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235,260,248.05
未分配 利润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235,260,248.05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468,041,907.58
注 : 报 告 截 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235,260,248.05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现金 管理货 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 8 月 1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8 月19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5,888,515.01
1. 利息 收入
5,824,699.43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572,420.59
债券利 息收 入
314,480.12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937,798.72
其他利 息收 入
-
2. 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3,585.5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13,585.57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
“-” 号填 列)
-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
填列)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50,230.01
减:二、费用
738,283.49
14
1 .管 理人 报酬
435,164.70
2 .托 管费
131,868.16
3 .销 售服 务费
13,186.82
4 .交 易费 用
-
5 .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 .其 他费 用
158,063.81
三、 利润总额 (亏 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5,150,231.52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5,150,231.52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现金 管理货 币市 场基 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8 月 1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8 月19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627,875,161.59 - 627,875,161.59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5,150,231.52 5,150,231.52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607,385,086.46 - 607,385,086.46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309,298,433.24 - 1,309,298,433.24
2. 基金 赎回 款 -701,913,346.78 - -701,913,346.78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5,150,231.52 -5,150,231.52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235,260,248.05 - 1,235,260,248.05
报告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本报告 页码 (序 号) 从 7.1 至 7.4 , 财务 报表 由下 列 负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章硕 麟,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胡志 强,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张 璐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投摩 根现 金管 理货 币市 场基金( 以下 简称 “ 本基 金 ” ) 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 员会(以下
15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 证 监 基金字[2014] 第 366 号 《关 于同意 上投 摩根 现金 管理 货币市 场基 金
募集的批复》核 准,由上投摩根富林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后更名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 限
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和《上投摩根现金管理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 合
同》 负责 公开 募集 。 本 基 金为契 约型 开放 式 , 存 续 期限不 定 , 首 次设 立募 集 不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共 募集 人民 币 627,836,510.60 元, 业经 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 司普华 永道 中
天验字(2014) 第 443 号验 资报告 予以 验证 。经 向中 国证监 会备 案, 《上 投摩 根 现金管 理货 币
市场基金基 金合同 》于 2014 年 8 月 19 日正式 生 效,基金合 同生效 日的基 金份额总额 为
627,875,161.59 份基 金份 额 , 其 中认 购资 金利 息折 合 38,650.99 份 基金 份额 。 本基 金 的基 金管
理人为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据 《货 币市 场基 金管 理 暂行规 定 》 和 《上 投摩 根 现金管 理货 币市 场基 金基 金合同 》 的
有关规 定,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为 现金 、 通 知存 款、 短期融 资券 、 一 年以 内( 含 一年) 的 银行 定
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中央银行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
债券回 购、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含 397 天) 的债 券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以 内( 含 397 天) 的
中期票 据、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以 内( 含 397 天) 的 资产 支持证 券以 及中 国证 监会 、 中国 人民 银
行认可 的其 他具 有良 好流 动性的 货币 市场 工具 。 本 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活 期 存款利 率( 税
后)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批准
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 企业 会 计准则 -
基 本准 则》 、各 项具体 会计准 则及 相关规 定( 以 下合 称“ 企业 会计准 则”) 、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 、 中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协 会颁 布的 《 证券 投 资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 《 上投 摩根 现金 管理 货 币市场 基金 基
金合同 》和 在财 务报 表附 注 7.4.4 所 列示 的中 国证 监 会发布 的有 关规 定及 允许 的基金 行业 实
务操作 编制 。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 金 2014 年 8 月 19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 的财 务报表 符
16
合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 求, 真 实、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4
年 8 月 19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基 金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关 信息 。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1) 金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 产于 初始 确认 时分 类为 :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产 、 应
收款项 、 可供 出售 金融 资 产及持 有至 到期 投资 。 金 融资产 的分 类取 决于 本基 金对金 融资 产的
持有意 图和 持有 能力 。本 基金现 无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出 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期 投资 。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 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 入当 期 损 益
的金融 资产 。 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且其 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 损益的 金融 资产 在资 产负 债表中 以交 易
性金融 资产 列示 。
本基金 持有 的其 他金 融资 产分类 为应 收款 项 , 包 括 银行存 款 、 买 入返 售金 融 资产和 其他
各类应 收款 项等 。 应收 款 项是指 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 回 收金 额固 定或 可 确定的 非衍 生金
融资产 。
(2) 金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 债于 初始 确认 时分 类为: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 变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负债及 其
他金融 负债 。 本 基金 目前 暂 无金融 负债 分类 为以 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
负债。 本基 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负 债包 括其 他各 类应 付款项 等 。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于 交易 日按 公允 价 值在资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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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表 内确 认。 对于 取得 债 券投资 支付 的价 款中 包含 的债券 起息 日或 上次 除息 日至购 买日 止
的利息 , 单独 确认 为应 收项 目。 应收 款项 和其 他金 融负 债的相 关交 易费 用计 入初 始确认 金 额 。
债券投 资按 票面 利率 或商 定利率 每日 计提 应收 利息 , 按实际 利率 法在 其剩 余期 限内摊 销
其买入 时的 溢价 或折 价 ; 同时于 每一 计价 日计 算影 子价格 , 以避 免债 券投 资 的账面 价值 与公
允价值 的差 异导 致基 金资 产净值 发生 重大 偏离 。 对 于 应收款 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实 际利 率
法,以 摊余 成本 进行 后续 计量。
金融资 产满 足下 列条 件之 一的, 予以 终止 确认:(1) 收取该 金融 资产 现金 流量 的合同 权
利终止 ;(2) 该 金融 资产 已 转移, 且本 基金 将金 融资 产所有 权上 几乎 所有 的风 险和报 酬转 移
给转入 方; 或者(3) 该金 融 资产已 转移 , 虽 然本 基金 既没有 转移 也没 有保 留金 融资产 所有权
上几乎 所有 的风 险和 报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 融资 产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或部 分已 经解 除时 , 终 止 确认该 金融 负债 或义 务已 解除的 部
分。终 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与 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 免债 券投 资的 账面 价值与 公允 价值 的差 异导 致基金 资产 净值 发生 重大 偏离, 从 而
对基金 持有 人的 利益 产生 稀释或 不公 平的 结果 , 基 金 管理人 于每 一计 价日 采用 债券投 资的 公
允价值 计算 影子 价格 。 当 基金资 产净 值与 影子 价格 的偏离 达到 或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0.25%
时, 基金 管理 人应 根据 风 险控制 的需 要调 整组 合 , 使基金 资产 净值 更能 公允 地反映 基金 资产
价值。
计算影 子价 格时 按如 下原 则确定 债券 投资 的公 允价 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
易, 但 最近 交易 日后 经济 环 境未发 生重 大变 化且 证券 发行机 构未 发生 影响 证券 价格的 重大 事
件的, 按最 近交 易日 的市 场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 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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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存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具 , 如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 易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 大变
化,参 考类 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 等因 素,调 整最 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公 允 价 值 。
(3) 当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市 场, 采 用市 场参 与者 普遍 认 同且被 以往 市场 实际 交易 价格
验证具 有可 靠性 的估 值技 术确定 公允 价值 。 估 值技 术 包括参 考熟 悉情 况并 自愿 交易的 各方 最
近进行 的市 场交 易中 使用 的价格 、 参照 实质 上相 同 的其他 金融 工具 的当 前公 允价值 、 现金 流
量折现 法和 期权 定价 模型 等。 采用 估值 技术 时, 尽 可能最 大程 度使 用市 场参 数, 减少 使用 与
本基金 特定 相关 的参 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本基金 持有 的资 产和 承担 的负债 基本 为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 。当 本基 金 1) 具 有抵销 已
确认金 额的 法定 权利 且该 种法定 权利 现在 是可 执行 的; 且 2) 交 易双 方准 备按 净额结 算 时 ,
金融资 产与 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示 。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基金 份额所 募集 的总 金额 。每 份基金 份额 面值 为 1.00 元 。由于 申
购和赎 回引 起的 实收 基金 变动分 别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及基 金赎 回确 认日 认列 。 上述申 购和 赎
回分别 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 起的转 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增加和 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少 。
7.4.4.8 损益平准金
无。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 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 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 行企业代
扣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 后的 净额确 认为 利息 收入 。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 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 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
投资收 益。
应收款 项在 持有 期间 确认 的利息 收入 按实 际利 率法 计算, 实际 利率 法与 直线 法 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9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报酬 、 托 管 费和销 售服 务费 在费 用涵 盖期间 按基 金合 同约 定的 费率和 计
算方法 逐日 确认 。
其他金 融负 债在 持有 期间 确认的 利息 支出 按实 际利 率法计 算, 实际 利率 法与 直 线法差 异
较小的 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 配政 策
本基金每一类别的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申购 的基金份额享有确认当日 的分红权
益,而 赎回 的基 金份 额不 享有确 认当 日的 分红 权益 。本基 金以 份额 面值 1.00 元固定 份额 净
值交易 方式 ,每 日计 算当 日收益 并按 基金 份额 面值 1.00 元分 配后 转入 所有 者 权益, 每月 集
中宣告 收益 分配 并将 当月 收益结 转到 投资 人基 金账 户。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 以内 部组 织结 构 、 管理要 求 、 内 部报 告制 度 为依据 确定 经营 分部 , 以 经营分 部为
基础确 定报 告分 部并 披露 分部信 息。
经营分 部是 指本 基金 内同 时满足 下列 条件 的组 成部 分:(1) 该 组成 部分 能够 在 日常活 动
中产生 收入 、 发生 费用 ;(2)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能 够定期 评价 该组 成部 分的 经营成 果 , 以
决定向 其配 置资 源 、 评 价 其业绩 ;(3) 本 基金 能够 取 得该组 成部 分的 财务 状况 、 经 营成 果和
现金流 量等 有关 会计 信息 。 如 果两 个或 多个 经营 分 部具有 相似 的经 济特 征 , 并且满 足一 定条
件的, 则合 并为 一个 经营 分部。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 基金 的估 值原 则和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的基 金行 业估值 实务 操作 , 本 基金 计 算影子 价
格过程 中确 定债 券投 资的 公允价 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其 关键 假设 如下 :
在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品 种,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
投 资 基金 执行< 企 业会 计准 则> 估值 业 务及 份额 净值 计 价有 关事 项的 通知 》采 用 估值 技术确
定公允 价值 。 本基 金持 有 的银行 间同 业市 场债 券按 现金流 量折 现法 估值 , 具 体估值 模型 、 参
20
数及结 果由 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有 限责 任公 司独 立提 供。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财政部 于 2014 年 颁布 《 企业会 计准 则 第 39 号 —— 公允 价值 计量 》 、 《 企业 会计准 则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41 号 —— 在 其他主 体中 权益 的披 露 》 和 修订后 的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权 投资 》 、 《企 业会 计 准则 第 9 号 —— 职工 薪酬 》 、 《 企 业 会计 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 列 报》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3 号 —— 合并 财务 报表 》 以 及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金 融工 具 列报》 , 要 求除 《企 业会 计 准则 第 37 号—— 金 融工 具 列报 》 自 2014
年度财 务报 表起 施行 外, 其他准 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 行。 上述 准则 对本 基金本 报告 期
无重大 影响 。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7.4.6 税项
根据财 政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 《关 于 开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 税收问 题
的通知 》 、 财 税[2008]1 号 《 关于企 业所 得税 若干 优惠 政策的 通知 》 及 其他 相关 财税法 规和 实
务操作 ,主 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 以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金 不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 不征收 营业 税 。 基 金买 卖 债券的
差价收 入不 予征 收营 业税 。
(2) 对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得 的收入 , 包括 买卖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 , 债 券的 利息 收 入及其
他收入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利 息收入 , 由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 在向基 金支 付利 息时 代扣 代缴
20% 的 个人 所得 税。
7.4.7 关联方关系
21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 建设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上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上海信 托”)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摩根资 产管 理( 英国)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信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管理人 的股东上 海国际 信托有限 公司控 制
的公司
上海国 利货 币经 纪有 限公 司 基 金管理人 的股东上 海国际 信托有限 公司控 制
的公司
J.P. Morgan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基金 管理人的 股东摩根 资产管 理(英国)有 限公
司控制 的公 司
J.P. Morgan 8CS Investments (GP) Limited 基金 管理人的 股东摩根 资产管 理(英国)有 限公
司控制 的公 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 交易 单 元 进行的交易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8 月19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管 理
费
435,164.70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上投 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0.33% 的 年费 率计 提,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 管 理人报 酬= 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X 0.33% / 当年 天数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8 月19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托 管
费
131,868.16
注 : 支 付 基 金 托管 人 中 国建 设 银 行 的 托 管费 按 前 一日 基 金 资 产 净值 0.10% 的年 费 率 计
提 ,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底, 按月支 付。其 计算公式为 :日托 管费=前 一日基金 资产净 值 X
22
0.10% / 当年 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联 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8 月 19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合计 13,186.82
注: 支付 基金 销售机 构的 销售服 务费 分别 按前 一日 该类基 金资 产净 值 0.01% 的年费 率 计
提。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销 售服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约 定年 费率 / 当年天 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8 月 19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建 设银 行 367,501,738.43 130,948.61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无。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1) 公允价 值
(a) 金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方法
公允价 值计 量结 果所 属的 层次, 由对 公允 价值 计量 整 体而言 具有 重要 意义 的输 入值所 属
23
的最低 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i) 各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
产中属 于第 二层 次的 余额 为 40,052,302.03 元 ,无 属 于第一 或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
(ii) 公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 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 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所属层次
未发生 重大 变动 。
(iii) 第三层 次公 允价 值余 额和 本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融 工具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
(d) 不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工具
不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资产和 负债 主要 包括 应收 款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 其 账 面价值 与
公允价 值相 差很 小。
(2) 除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产 负债表 日本 基金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40,052,302.03 2.73
其中: 债券 40,052,302.03 2.7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842,100,000.00 57.36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83,561,738.43 39.75
4 其他各 项资 产 2,327,867.12 0.16
合计 1,468,041,907.58 1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8.3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 额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的 说明
在本报 告期 内本 货币 市场 基金债 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 额未超 过资 产净 值 的 20% 。
8.4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 限
8.4.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52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超过 75 天情况说明
根据基 金合 同约 定, 本基 金投资 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 限不超 过 75 天 。在 本报 告 期内本 基
25
金未出 现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超 过 75 天的 情况 。
8.4.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113.55 18.75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2.67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0.8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1.62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 (含 ) -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 -
合计 118.66 18.7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0,052,302.03 3.24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40,052,302.03 3.24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40,052,302.03 3.24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8.6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26
例(% )
1 140207 14 国开 07 200,000 20,053,578.24 1.62
2 120301 12 进出 01 100,000 10,002,100.64 0.81
3 120403 12 农发 03 100,000 9,996,623.15 0.81
8.7 “影子定价 ” 与“摊 余成 本法 ”确定的基金资 产净 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的 次数 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278%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155%
报告期 内每 个 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068%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 估值 采用 摊余 成本 法, 即估 值对 象以 买入 成 本列示 , 按票 面利 率或 商 定利率 并考
虑其买 入时 的溢 价与 折价 , 在 其剩 余期 限内 按实 际 利率法 摊销 , 每日 计提 收 益。 本基 金不 采
用市场 利率 和上 市交 易的 债券和 票据 的市 价计 算基 金资产 净值 。
8.9.2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存 在剩余期限小于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
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 当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的情况。
8.9.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 名 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 没有 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 ,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 到公 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2,327,867.12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27
8 合计 2,327,867.12
8.9.5 其他需说明的重要事 项标题
因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告 中市 值占 净值 比例 的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存 在尾差 。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如欲 了解 本基金 投资 组合 的其 他相 关信息 ,可 致电 本基 金管 理人 获 取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209 5,910,336.12 1,234,029,378.32 99.90% 1,230,869.73 0.1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开放
式基金
694,944.13 0.056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至 10 万 份( 含)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至 10 万 份( 含)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4 年8 月 19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627,875,161.59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309,298,433.24
28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701,913,346.78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35,260,248.05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 理人 :
本公司 于 2014 年 4 月 9 日 发布公 告 : 因 工作 需要 , 胡 志强先 生 自 2014 年 4 月 3 日起不
再担任 本公 司副 总经 理。
基金托 管人 :
本基金 托管 人 2014 年 2 月 7 日 发布 任免 通知 ,解 聘尹东 中国 建设 银行 投资 托管业 务 部
总经理 助理 职务 。本 基金 托管 人 2014 年 11 月 03 日 发布公 告, 聘任 赵观 甫为 中国建 设银 行
投资托 管业 务部 总经 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情况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本年 度第 一次 为本 基金 提供审 计服 务, 报告 年度 应 支付给 聘
任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的 报酬 为 6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 罚等 情况
报告期 内 , 管 理人 、 托 管 人未受 稽查 或处 罚 , 亦 未 发现管 理人 、 托管 人的 高 级管理 人员
29
受稽查 或处 罚。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 易单 元 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申银万 国 1 - - - - -
招商证 券 1 - - - - -
注:1. 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 准:
1)资 本金 雄厚, 信誉 良好 。
2)财 务状 况良 好,经 营行 为规范 。
3)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
4)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高 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交 易 设施符 合代 理本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需
要,并 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 的信息 服务 。
5) 研 究实 力较 强, 有固 定的 研究机 构和 专门 研究 人员, 能及时 、 定期 、 全 面地 为 本基金 提供 宏
观经济 、行 业情 况、 市场 走向、 个股 分析 的研 究报 告及周 到的 信息 服务 。
2. 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程序 :
1)本基金 管理人 定期召开 会议,组 织相关部 门依据 交易单元 的选择标 准对交 易单元候 选 券
商进行 评估 ,确 定选 用交 易单元 的券 商。
2)本 基金 管理 人与 券商 签 订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并 通知基 金托 管人 。
3.2014 年度 本基 金新 增一 个席位 、无 注销 席位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其它交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基金成
交总额
的比例
申银万 国 - - 6,082,800,000.00 100.00% - - - -
招商证 券 - - 28,000.00 0.00% - - - -
11.8 偏离度绝对值超过 0.5%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存在 偏离度 绝对 值超 过 0.5% 的 情况。
3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 要信息
无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五年 三月 二十 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