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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优信A(000616)

上投优信: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 董 事 保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 在虚假 记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 重大遗 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 准 确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 连带的 法律 责任 。 本 年度 报告已 经三 分之 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 复核了 本报 告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 利 润分 配情 况、 财 务 会计报 告、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容 , 保 证复 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 资有 风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读 本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 2014 年 6 月 1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交易代 码


00061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6 月 11 日 基金管 理人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36,373,905.1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A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000616 000617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份 额 总额 124,285,769.26 份 12,088,135.93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信用债 和可转债,在严格控制风 险的前提 下,力 争实 现基 金资 产的 长期稳 定增 值。 投资策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遵 循自 上而 下的 配置原 则, 综合 分析 宏观 经济运 行 趋势、 国家 财政 政策 与货 币政策 、市 场流 动性 水平 、债券 市 场和股 票市 场估 值水 平等 因素, 确定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和权 益 类资产 的配 置比 例, 并进 行动态 优化 管理 。本 基金 的债券 类 资产将 重点 配置 信用 债和 可转债 。本 基金 将对 不同 债券板 块 之间的 相对 投资 价值 进行 分析, 确定 债券 类属 配置 策略, 并 根据市 场变 化及 时进 行调 整。 2、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将综 合采 用信 用策 略、久 期调 整策 略、 期限 结构配 置 策略、 息差 策略 等策 略, 进行积 极主 动的 债券 投资 ,在合 理 控制风 险和 保持 适当 流动 性的基 础上 ,以 企业 债和 可转债 为 主要投 资标 的, 力争 取得 超越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的 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信标 普全 债指 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 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 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胡迪 王永民 联系电 话 021-38794888 010-66594896 电子邮 箱 services@cifm.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89-4888 95566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传真 021-20628400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cifm.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托 管人 住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单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 年 6 月 11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A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C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5,856,602.46











2,610,854.29


本期利 润








34,014,547.49











3,353,067.99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914


0.0611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3.40% 13.2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A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C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1001 0.0972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40,994,393.06 13,677,868.6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34 1.132 注:1.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资 收 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 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 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益 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收 益。 对期 末 可供分 配利 润, 采用 期末 资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 与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 分的孰 低数 。 2.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例 如, 开放 式基金 的申 购 赎回费 、红 利再 投资 费、 基金转 换费 等) ,计 入费 用 后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字 。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 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A : 阶段 份额 净 值增 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 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1.29% 0.64% 3.62% 0.17% 7.67% 0.47% 过去六 个月 13.17% 0.46% 5.33% 0.21% 7.84% 0.25% 过去一 年 - - - - - - 过去三 年 - - - - - -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过去五 年 - - - - - -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今 13.40% 0.43% 5.73% 0.20% 7.67% 0.23%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C :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 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三 个月 11.31% 0.64% 3.62% 0.17% 7.69% 0.47% 过去六 个月 12.97% 0.46% 5.33% 0.21% 7.64% 0.25% 过去一 年 - - - - - - 过去三 年 - - - - - - 过去五 年 - - - - - -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今 13.20% 0.43% 5.73% 0.20% 7.47% 0.23% 注: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中信 标普 全债 指数 。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来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4 年 6 月 1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A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C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注: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4 年 6 月 11 日, 截 至报 告期末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未 满一年, 图 示时间 段 为 2014 年 6 月 1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建仓 期 自 2014 年 6 月 1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0 日, 建仓 期结 束时资 产配 置比 例符 合本 基金基 金合 同规 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图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A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C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注:1 、图 示 2014 年 是指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14 年 6 月 1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合 同生 效当 年按 实际 存 续期计 算, 不按 整个 自然 年度进 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 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 过去 三年 未进 行利 润分配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批 准 , 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 正式 成 立。 公司 由上 海国 际信 托 投资有 限公 司 (2007 年 10 月 8 日 更名 为 “上 海国 际 信托有 限公 司” ) 与摩根 资产 管理 ( 英国 ) 有限公 司合 资设 立 , 注 册 资本 为 2.5 亿元 人民 币 , 注册地 上海 。 截至 2014 年 12 月底 , 公司 管理 的基金 共有 三十 七只 , 均 为开放 式基 金 , 分 别是 : 上投摩 根中 国优 势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货币 市场 基金 、 上 投摩 根阿尔 法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双 息平衡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 投摩 根成 长先 锋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内 需动 力股 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亚太 优势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上 投摩 根双 核平 衡混合 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中小 盘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行 业轮动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 投摩 根大 盘蓝 筹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全 球新 兴市 场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根 新兴 动力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强 化回报 债券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健康 品质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投 摩根 全球 天然 资源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上 投摩 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中 证消 费服 务领 先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投摩 根核 心优 选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轮动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智 选 30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成长 动力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上 证 180 高贝 塔交 易 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投 摩根 天颐 年丰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岁岁 盈定 期开 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根 红利 回报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转 型动力 灵活 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双 债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核心 成长股 票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上 投摩 根民 生需 求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上 投摩根 现金 管理 货币 市场 基金、 上投 摩根 纯债 丰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根 天添 盈货 币 市场基 金、 上投 摩根 天添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和上 投摩 根纯债 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王亚南 本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4-6-11 - 12年 复 旦 大学 金 融工 程 专业 硕 士 。2003 年至2007 年 , 就职 于 海通 证 券股 份 有 限公 司 研究 所 ,任 固 定 收 益 研 究员 。2007 年6 月 加 入 国 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 司 ,任 国 泰金 鹿 保 本基 金 基金 经 理助 理。 2008 年6 月加 入上 投 摩 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自2008年11 月 起任 上 投 摩根 货 币市 场 基金 基 金 经 理 , 自2009 年6 月至2014 年9 月 任 上 投 摩 根 纯债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 2014 年6 月 起 任 上 投 摩 根 优 信增 利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 基金 基 金经 理 ,自 2014 年8 月 起 同 时 担 任 上 投 摩根 现 金管 理 货币 市 场 基金 基 金经 理 ,自 2014 年11 月起 同 时 担任 上 投 摩根 天 添盈 货 币市 场 基 金和 上 投摩 根 天添 宝 货 币市 场 基金 基 金经 理。 赵峰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债 券 投资部 总监 2014-6-11 - 12 年 上 海 财经 大 学金 融 学硕 士。 2003 年 4 月至 2006 年 5 月 在申 银万 国证 券 研 究 所担 任 研究 员 负责 债 券 研究 方 面的 工 作; 2006 年 6 月至 2011 年 3 月 在 富国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担任 投 资经 理 负责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债 券 投资 方 面的 工 作; 2011 年 4 月 加入 上投 摩 根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 担 任 上 投 摩 根 强 化 回 报债 券 型证 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2012 年 6 月 起任 上 投摩 根 分红 添 利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 任 上 投 摩根 天 颐年 丰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 金经 理, 2013 年 8 月 起担 任 上 投 摩根 岁 岁盈 定 期开 放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自 2014 年 6 月 起 任上 投 摩根 优 信增 利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金经理,自 2014 年 12 月 起 同 时 担 任 上 投 摩 根 纯债 添 利债 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注:1. 任 职日 期和 离任 日 期均指 根据 公司 决定 确定 的聘任 日期 和解 聘日 期。 2. 王 亚南 先生 、赵 峰 先 生 为本基 金首 任基 金经 理, 其任职 日期 指本 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之 日。


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在本报 告期 内 , 基 金管 理 人不存 在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勤勉 尽 责地为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谋 求利 益。 本基 金管理 人遵 守了 《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法规 、 《 上投 摩 根优信 增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的 规定 。 基金经 理对 个股 和投 资组 合的比 例遵 循了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的授 权限 制,基 金投 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同 和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 平交 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 和控制 方法 本公司 按照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等 相关 法律 法 规的要 求 , 制 订了 《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 , 规范了 公司 所管 理的 所有 投资组 合的 股票 、 债券等 投资 品种 的投 资管 理活动 , 同 时涵 盖了 授权 、 研究 分析、 投资 决策 、 交易执 行、 业绩 评 估等投 资管 理活 动相 关的 各个环 节, 以确 保本 公司 管理的 不同 投资 组合 均得 到公平 对待 。 公司执 行自 上而 下的 三级 授权体 系 , 依 次为 投资 决 策委员 会 、 投 资总 监、 经 理人 , 经 理人 在其授 权范 围内 自主 决策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和 投资 总监均 不得 干预 其授 权范 围内的 投资 活动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已 建立 客观 的研 究方 法, 严 禁利 用内 幕信 息作 为投资 依据 , 各 投资 组合 享有公 平的 投资 决 策机会 。 公 司建 立集 中交 易制度 , 执 行公 平交 易分 配。 对 于交 易所 市场 投资 活动 , 不同 投资 组 合在买 卖同 一证 券时 , 按 照时间 优先 、 比 例分 配的 原则在 各投 资组 合间 公平 分配交 易机 会; 对 于银行 间市 场投 资活 动, 通过交 易对 手库 控制 和交 易室询 价机 制, 严格 防范 交易对 手风 险并 抽 检价格 公允 性; 对于 一级 市场申 购投 资行 为, 遵循 价格优 先、 比例 分配 的原 则, 根 据事 前独 立 申报的 价格 和数 量对 交易 结果进 行公 平分 配。 公司制 订了《 异常 交易监 控与报 告制度 》 ,通 过系 统 和人工 相结合 的方 式进行 投资交 易行 为的监 控分 析, 并执 行异 常交易 行为 监控 分析 记录 工作机 制, 确保 公平 交易 可稽核 。 公 司分 别 于 每 季 度和 每年 度 对公 司管 理 的 不同 投资 组 合的 收益 率 差 异 及 不同 时 间窗 下同 向 交 易的 交易 价差进 行分 析, 并留 存报 告备查 。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报告期 内 , 公 司严 格执 行 上述公 平交 易制 度和 控制 方法 , 开 展公 平交 易工 作 。 通过对 不同 投资组 合之 间的 收益 率差 异、 以 及不 同投 资组 合之 间 同向交 易和 反向 交易 的交 易时机 和交 易价 差等方 面的 监控 分析 ,公 司未发 现整 体公 平交 易执 行出现 异常 的情 况。 其中 , 在 同向 交易 的监 控 和分析 方面 , 根据 法规 要 求, 公司 对不 同投 资组 合 的同日 和临 近 交易日 的同 向交 易行 为进 行监控 , 通 过定 期抽 查前 述的同 向交 易行 为, 定性 分析交 易时 机、 对 比不同 投资 组合 长期 的交 易趋势 , 重 点关 注任 何可 能导致 不公 平交 易的 情形 。 对于 识别 的异 常 情况, 由相 关投 资组 合经 理对异 常交 易情 况进 行合 理解释 。 同 时, 公司 根据 法规的 要求 , 通 过 系统模 块定 期对 连续 四个 季度内 不同 投资 组合 在不 同时间 窗内 (日 内、3 日 内、5 日内 )的 同 向交易 价差 进行 分析 , 采 用概率 统计 方法 , 主 要关 注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 同向 交易价 差均 值为 零 的显著 性检 验, 以及 同向 交 易价 格占 优的 交易 次数 占比分 析。 报告期 内, 通过 前述 分析 方法, 未发 现不 同投 资组 合之间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 的情况 。 4.3.3 异常交易行为 的专项 说明 报告期 内 , 通 过对 交易 价 格、 交易 时间 、 交 易方 向 等的抽 样分 析 , 公 司未 发 现存在 异常 交 易行为 。 报告期 内 , 所 有投 资组 合参 与的交 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交 易成 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量 超 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 5% 的 情形: 无。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4 年债 券市 场整 体走 牛 , 在摆 脱 2013 年的 非基 本 面冲击 后, 债市 重回 基本 面驱动 , 在 宽松资 金面 助推 之下 , 收 益率从 高点 一路 下行 。 全 年来看 , 债 市行 情经 历了 四个阶 段: 开年 牛 市启动 ,债 券估 值修 复, 城投债 表现 尤其 突出 ,利 率债也 从短 端下 行逐 渐蔓 延至中 长期 品种 , 一季度 过后 在定 向降 准等 系列政 策提 振下 , 收 益率 更是步 入快 速下 行通 道;7 月收益 率阶 段性 反弹 , 主 要 受6 月 信贷 超 预期和 利率 供给 高峰 影响 , 市 场获 利回 吐压 力上 升 ;8 月起 , 债券 重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回强势 , 融 资需 求回 暖被 证伪, 经济 下滑 压力 再次 凸显, 加之 央行 主动 下调 正回购 利率 , 引 导 社会融 资成 本下 行, 债券 牛市重 启, 利率 深度 下探 ,11 月底 央行 意外 降息 , 收益率 下降 至年 内低点 ;12 月 债券 遭受 权 益市场 上涨 和政 策层 面的 双重冲 击, 城投 债出 现大 幅调整 ,并 波及 至利率 和转 债品 种, 市场 震荡调 整, 年底 资金 面重 归充裕 ,流 动性 推动 债市 小幅回 暖。 本 基 金 年中 成 立, 在准 确把 握 信 用债 上 涨行 情的 基础 上 , 下半 年 显著 增加 了可 转 债 和股 票的仓 位配 置, 充分 分享 了权益 市场 在下 半年 的行 情收益 。 临 近年 底, 通过 调整组 合结 构, 显 著增强 了组 合流 动性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 A 类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为 13.40%, 本基金 C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为 13.20%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为 5.73% 。 4.5 管理人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展望 2015 年 ,稳 增长 、 调 结构 、促 改革 预计 仍将 是 政府新 一年 的调 控思 路 , 以大规 模投 资拉动 增长 的可 能性 不高 ,实体 融资 需求 确定 性改 善仍待 时日 ,而 物价 压力 将处于 偏低 水平 , 货币政 策仍 有必 要维 持宽 松充裕 。 经 过一 年的 牛市 发酵, 债市 收益 率整 体水 平已经 降至 相对 低 位, 策 略操 作上 更应 加强 对 波段机 会的 把握 。 同 时, 市 场结构 性的 变化 需要 重点 加以关 注, 2015 年地方 政府 债务 管理 工作 将从甄 别进 入实 质性 清理 的阶段 , 部 分城 投债 存在 资 质恶化 和估 值冲 击的风 险, 在经 济下 行压 力依然 突出 的背 景下 , 产 业债爆 发风 险事 件的 概率 同样在 上升 , 随 着 存量可 转债 接连 触 发 赎回 转股, 转债 品种 面临 供不 应求的 阶段 性失 衡局 面, 品种稀 缺性 将进 一 步加剧 。 在 此 背 景下 , 本基 金将 积极 操 作 ,主 动 参与 阶段 性的 市 场 机会 , 同时 继续 加强 组 合 流动 性管理 ,密 切跟 踪市 场变 化,适 当加 大对 可转 债和 权益品 种的 参与 力度 。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 的基 金估 值和 会计 核算由 基金 会计 部负 责, 根据相 关的 法律 法规 规定 、 基金 合同 的 约定, 制定 了内 部控 制措 施, 对 基金 估值 和会 计核 算的各 个环 节和 整个 流程 进行风 险控 制, 目 的 是 保 证基 金估 值 和会 计核 算 的 准确 性。 基 金会 计部 人 员 均具 备基 金 从业 资格 和 相 关工 作经 历。 本 公司 成 立 了估 值委 员会, 并制 订有 关议 事规 则。 估 值委 员会 成员 包括 公司管 理层 、 督 察 长、 基 金会 计、 风 险管 理等 方面的 负责 人以 及相 关基 金经理 , 所 有相 关成 员均 具有丰 富的 证券 基金行 业从 业经 验。 公司 估值委 员会 对估 值事 项发 表意见 ,评 估基 金估 值的 公允性 和合 理性 。 基金经 理是 估值 委员 会的 重要成 员, 参加 估值 委员 会会议 ,参 与估 值程 序和 估值技 术的 讨论 。 估值委 员会 各方 不存 在任 何重大 利益 冲突 。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未实 施利 润分配 。 4.8 基金持有人数或资产 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 报告 期内 , 中国 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以下 称 “ 本托管 人 ” ) 在 对上 投摩 根 优信增 利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称 “ 本 基金 ” ) 的托 管过 程中 , 严 格遵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 托管 协议的 有关 规定 , 不 存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完 全尽 职 尽责地 履行 了应 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 、利润分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 报告 期内 , 本 托管 人根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法 规、 基金合 同和 托管 协 议的规 定, 对本 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运 作进 行了 必要 的监督 , 对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计算 、 基 金份 额 申购赎 回价 格的 计算 以及 基金费 用开 支等 方面 进行 了认真 地复 核, 未发 现本 基 金管理 人存 在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 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值 表现、 收益 分配 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 (注 : 财务会 计报 告中 的 “ 金融 工具 风险 及管 理 ” 部 分未在 托管 人复 核范 围内 ) 、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数 据真 实、 准 确和 完整 。 §6 审计 报告 上投摩 根 优 信增 利债 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2014 年度 财 务会计 报告 已由 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限 公司 审计 、注 册会 计师汪 棣、 王灵 签字 出具 了“无 保留 意见 的审 计报 告” ( 编号 :普华 永道中 天审 字(2015) 第 20486 号)。 投资者 可通 过登 载于 本基 金管理 人网 站的 年度 报告 正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优信 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198,715.93 结算备 付金


3,681,544.00 存出保 证金


133,863.23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219,559,468.60 其中: 股票 投资


28,659,041.00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190,900,427.6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992,258.37 应收利 息 7.4.7.5 3,683,959.29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190,402.29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7.4.7.6 - 资产总 计


233,440,211.7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72,0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5,912,150.05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20,014.60 应付托 管费


34,289.90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6,047.74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459,696.89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21,432.35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7.4.7.8 214,318.51 负债合 计


78,767,950.0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136,373,905.19 未分配 利润 7.4.7.10 18,298,356.48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54,672,261.6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233,440,211.71 注:1. 报告 截止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份 额 总额 136,373,905.19 份, 其中 A 类份 额 124,285,769.26 份, C 类 份额 12,088,135.93 份。 A 类份额 净 值 1.134 元, C 类 份额净 值 1.132 元。 2. 本财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 期间 为 2014 年 6 月 11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优信 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 6 月 1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 民币 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6 月11 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41,945,799.44 1. 利息 收入


11,182,052.62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4,742,712.15 债券利 息收 入


4,986,087.87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453,252.60 其他利 息收 入


- 2. 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21,763,674.76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7,614,073.76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14,149,601.00 基金投 资收 益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4 - 股利收 益 7.4.7.15 -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 “-” 号填 列) 7.4.7.16 8,900,158.73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 填列)


- 5. 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7.4.7.17 99,913.33 减:二、费用


4,578,183.96 1 .管 理人 报酬


1,689,909.28 2 .托 管费


482,831.23 3 .销 售服 务费


121,922.62 4 .交 易费 用 7.4.7.18 892,934.42 5 .利 息支 出


1,158,830.39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158,830.39 6 .其 他费 用 7.4.7.19 231,756.02 三、 利润总额 (亏 损总额以 “-” 号填列)


37,367,615.48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37,367,615.48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优信 增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6 月 1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 年6 月11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560,948,149.26 - 560,948,149.26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37,367,615.48 37,367,615.48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424,574,244.07 -19,069,259.00 -443,643,503.07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35,246,612.04 853,100.20 36,099,712.24 2. 基金 赎回 款 -459,820,856.11 -19,922,359.20 -479,743,215.31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36,373,905.19 18,298,356.48 154,672,261.67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本报 告 7.1 至 7.4 , 财务 报 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章硕 麟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 胡志强 ,会 计机 构负 责 人:张璐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基金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4]216 号《关 于核准 上 投 摩 根 优 信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募 集 的 批 复 》 核 准 , 由 上 投 摩 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和 《 上 投 摩 根 优 信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负 责 公 开 募 集 。 本 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不定,首次募集期间为 2014 年 5 月 12 日至 2014 年 6 月 6 日, 首次设立募集 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560,851,992.51 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14) 第 34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 证。 经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 《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60,948,149.26 份 基金份额, 其 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96,156.75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 上 投 摩 根 优 信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和 《 上 投 摩 根 优 信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公 告 》 的 规 定 , 根 据 认 购 费 、 申 购 费 、 销 售 服务费 收取 方式 的不 同 ,基金 份额 分为 不同 的 类别。 在投 资人 认购/ 申购时 ,收取 认购/ 申购费用的, 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 但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 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 额将分别计算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并 分 别 公 告 , 计 算 公 式 为 计 算 日 各 类 别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除 以 计 算 日 发 售在外 的该 类别 基金 份 额总数 。 投 资人 可自 行 选择认 购/ 申购的 基金 份额类 别。本 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和 《 上 投 摩 根 优 信 增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基 金 合 同 》 的 有 关 规 定 ,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债 、 金 融 债 、 央 行 票 据 、 企 业 债 、 公 司 债 、 中 期 票 据 、 地 方 政 府 债 、 次 级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 可转换债券( 含分离交易可转债) 、 短期融资 券、 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 回购、银 行存 款等固定 收益品种 、股 票( 包 含中小板 、创业 板及其他 经中 国证监会 批准上市 的股 票) 、 权证等权 益类资 产以及法 律法规或 中国 证监会允 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的 80% , 投资于信用债和可转债( 含分离 交易可转债) 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 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 , 现金及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不低于 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 报表 的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 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 、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 计准则 ”) 、 中国 证监会 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 告和半年度报 告> 》 、 中 国 证 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 上 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 企业 会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 2014 年 6 月 1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 财务报 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 况以及 2014 年 6 月 11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 会计 政策和会 计估 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 止。 本 期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为 2014 年 6 月 11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 融 资 产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应 收 款 项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取 决 于 本 基 金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持 有 意 图 和 持 有 能 力 。 本 基 金 现 无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 以 交 易 目 的 持有的债券 投 资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资 产 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为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银 行 存 款 、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和 其他 各 类 应 收 款 项 等 。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 本 基 金 目 前 暂 无 金 融 负 债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和 其他 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于 本 基 金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 按 公 允 价 值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确 认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取 得 时 发 生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于 支 付 的 价 款 中 包 含 的 债 券 起 息 日 或 上 次 除 息 日 至 购 买 日 止 的 利 息 , 单 独 确 认 为 应 收 项 目 。 应 收 款 项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的 相 关 交 易 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量; 对于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本 基金 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虽然本基金 既没有转移也没 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时 ,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义 务 已 解 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 债券投资 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 交 易 , 但 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且 证 券 发 行 机 构 未 发 生 影 响 证 券 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 大 变 化 , 参 考 类 似 投 资 品 种 的 现 行 市 价 及 重 大 变 化 等 因 素 , 调 整 最 近 交 易 市 价 以 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 价 格 验 证 具 有 可 靠 性 的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公 允 价 值 。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时 , 尽 可 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7.4.4.6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当本基金 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 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 收 基 金 为 对 外 发 行 基 金 份 额 所 募 集 的 总 金 额 在 扣 除 损 益 平 准 金 分 摊 部 分 后 的 余 额。 由 于 申 购 和 赎 回 引 起 的 实 收 基 金 变 动 分 别 于 基 金 申 购 确 认 日 及 基 金 赎 回 确 认 日认列。 上 述 申 购 和 赎 回 分 别 包 括 基 金 转 换 所 引 起 的 转 入 基 金 的 实 收 基 金 增 加 和 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 益 平 准 金 包 括 已 实 现 平 准 金 和 未 实 现 平 准 金 。 已 实 现 平 准 金 指 在 申 购 或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时 , 申 购 或 赎 回 款 项 中 包 含 的 按 累 计 未 分 配 的 已 实 现 损 益 占 基 金 净 值 比 例 计 算 的 金 额 。 未 实 现 平 准 金 指 在 申 购 或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时 , 申 购 或 赎 回 款 项 中 包 含 的 按 累 计 未 实 现 损 益 占 基 金 净 值 比 例 计 算 的 金 额 。 损 益 平 准 金 于 基 金 申 购 确 认 日 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确 认和 计量 债 券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应 取 得 的 按 票 面 利 率 或 者 发 行 价 计 算 的 利 息 扣 除 在 适 用 情 况 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确 认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于 处置时 ,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 收 款 项 在 持 有 期 间 确 认 的 利 息 收 入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 实 际 利 率 法 与 直 线 法 差 异较小的 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 的确 认和计 量 本 基 金 的 管 理 人 报 酬 和 托 管 费 在 费 用 涵 盖 期 间 按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费 率 和 计 算 方 法 逐日确认。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在 持 有 期 间 确 认 的 利 息 支 出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 实 际 利 率 法 与 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 收益 分配 政策 每一类别的 基 金 份 额 享 有 同 等 分 配 权 。 本 基 金 收 益 以 现 金 形 式 分 配 , 但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可 选 择 现 金 红 利 或 将 现 金 红 利 按 分 红 除 权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自 动 转 为 基 金 份 额 进 行 再 投 资 。 若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的 未 实 现 部 分 为 正 数 , 包 括 基 金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未 实 现 损 益 以 及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未 实 现 平 准 金 等 为 正 数 , 则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金 额 为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中 的 已 实 现 部 分 ; 若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未 实 现 部 分 为 负 数 , 则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金 额 为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即 已 实 现 部 分 相 抵 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 分部 报告 本 基 金 以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 管 理 要 求 、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为 依 据 确 定 经 营 分 部 , 以 经 营 分 部 为 基 础 确 定 报 告 分 部 并 披 露 分 部 信 息 。 经 营 分 部 是 指 本 基 金 内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1) 该 组 成 部 分 能 够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产 生 收 入 、 发 生 费 用 ;(2) 本 基金的基金 管 理 人 能 够 定 期 评 价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经 营 成 果 , 以 决 定 向 其 配 置 资 源 、 评 价 其业 绩 ;(3) 本 基金 能 够取 得 该组 成 部分的 财 务状 况 、经 营 成果和 现 金流 量 等 有 关 会 计 信 息 。 如 果 两 个 或 多 个 经 营 分 部 具 有 相 似 的 经 济 特 征 , 并 且 满 足 一 定 条 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 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 重要 的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根 据 本 基 金 的 估 值 原 则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估 值 实 务 操 作 , 本 基 金 确 定 以下类别 股票投资和 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 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 跃( 包括 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 关于发布中基 协(AMAC) 基 金 行 业 股 票 估 值 指 数 的 通 知 》 提 供 的 指 数 收 益 法 等 估 值 技 术 进 行 估 值。 (2)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 关 于 证 券 投资 基 金 执行< 企 业 会 计 准则> 估值 业 务 及 份 额净 值 计 价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公 允 价 值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银 行 间 同 业 市 场 债 券 按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估 值 , 具 体 估 值 模 型 、 参 数 及 结 果 由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独 立 提供。 7.4.5 会计 政策 和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的 说明 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计准 则第 40 号——合营安 排》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的披露》 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列报》 ,要求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4 年度财务报表 起施行外,其 他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 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 7.4.6 税项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 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 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 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 票、债券的差价收入 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 支付利息时代 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 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 注册 登记 机 构、 基金 销售 机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上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 “ 上海信 托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摩根资 产管 理(英国) 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信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股 东 上 海 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司控 制的 公司 上海国 利货 币经 纪有 限公 司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股 东 上 海 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司控 制的 公司 J.P. Morgan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股 东 摩 根 资 产 管 理( 英 国) 有限 公司 控制 的公 司 J.P. Morgan 8CS Investments (GP)Limited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股 东 摩 根 资 产 管 理( 英 国) 有限 公司 控制 的公 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 交易 单 元 进行的交易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6 月11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管 理 费 1,689,909.28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574,533.16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费 注: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上 投 摩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 管理人 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0.7% 的 年费率 计提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7% / 当年天数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6 月11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托 管 费 482,831.23 注: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中 国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 0.2% 的年 费率 计提 , 逐 日累 计 至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2% / 当年天 数。 7.4. 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 关联 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6 月1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 12 月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A 类 C 类 合计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20,716.40 20,716.40 中国银 行 - 86,447.22 86,447.22 合计 - 107,163.62 107,163.62 注: 1. 基金销售 服务 费仅 对 C 类基金 份额 收取 。 2. 支付基金 销售 机构 的销 售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C 类 基 金份额 资产 净值 0.4% 的年 费率计 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给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再由 上投 摩根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计算并 支付 给各 基金 销售 机构。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 C 类基金 份额 资产 净值 X 0.4%/ 当年天数 。 7.4. 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6 月 11 日 (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 行 198,715.93 127,798.86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的说明





无。 7.4. 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无。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基 金从 事证 券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证 券款 余 额 72,000,000 元 , 于 2015 年 1 月 12 日(先后) 到 期。 该 类交 易 要求本 基金 转入 质押库 的债 券, 按证 券交 易所规 定的 比例 折算 为标 准券后 ,不 低于 债券 回购 交易的 余额 。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 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1) 公允价 值 (a) 金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方法 公允价 值计 量结 果所 属的 层次, 由对 公允 价值 计量 整 体而言 具有 重要 意义 的输 入值所 属的 最低层 次决 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i) 各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属于 第一 层次 的余 额 为 178,588,868.60 元, 属于 第二层 次余额为 40,970,600.00 ,无属 于 第三层 次的 余额 。 (ii) 公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 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 项停牌、交易不活跃( 包括 涨跌停时的上投摩根优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交易不活跃) 、或属于非公 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 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 跃日期间、交易 不活跃 期间 及限 售期 间将 相关股 票和 债券 的公 允价 值列入 第一 层次 ; 并 根据 估 值调整 中采 用的 不可观 察输 入值 对于 公允 价值的 影响 程度 , 确 定相 关 股票和 债券 公允 价值 应属 第二层 次还 是第 三层次 。 (iii) 第三层 次公 允价 值 余 额和 本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持续 的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融 工具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基金 未持 有非 持续 的以 公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资产 。 (d) 不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工具 不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资产和 负债 主要 包括 应收 款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 其 账 面价值 与公 允价值 相差 很小 。 (2) 除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产 负债表 日本 基金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28,659,041.00 12.28 其中: 股票 28,659,041.00 12.28 2 固定收 益投 资 190,900,427.60 81.78 其中: 债券 190,900,427.60 81.78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880,259.93 1.66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0,000,483.18 4.28 8 合计 233,440,211.71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1,233,000.00 0.80 C 制造业 6,211,260.00 4.02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3,024,420.00 1.96 J 金融业 17,180,861.00 11.11 K 房地产 业 1,009,500.00 0.65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24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8,659,041.00 18.5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 前 十名 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016 民生银 行 900,000 9,792,000.00 6.33 2 600036 招商银 行 249,700 4,142,523.00 2.68 3 601998 中信银 行 390,700 3,180,298.00 2.06 4 300295 三六五 网 39,900 3,024,420.00 1.96 5 300065 海兰信 150,000 2,541,000.00 1.64 6 002390 信邦制 药 70,000 1,415,400.00 0.92 7 000983 西山煤 电 150,000 1,233,000.00 0.80 8 000718 苏宁环 球 150,000 1,009,500.00 0.65 9 601299 中国北 车 90,000 660,600.00 0.43 10 000401 冀东水 泥 50,000 653,500.00 0.42 注 :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投 资 的 所 有 股 票 明 细 , 应 阅 读 登 载 于 http://www.cifm.com


网站的年 度报 告正 文。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 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030 中信证 券 15,994,593.66 10.34 2 600016 民生银 行 8,894,000.00 5.75 3 300065 海兰信 8,861,396.64 5.73 4 000656 金科股 份 6,523,027.93 4.22 5 000776 广发证 券 5,585,728.67 3.61 6 000869 张裕 A 5,566,032.61 3.60 7 601009 南京银 行 5,556,509.18 3.59 8 000671 阳光城 5,372,231.67 3.47









































































































































25 9 601989 中国重 工 5,358,644.35 3.46 10 000686 东北证 券 4,802,469.26 3.10 11 600000 浦发银 行 4,675,800.00 3.02 12 000562 宏源证 券 4,565,214.26 2.95 13 600545 新疆城 建 4,543,507.47 2.94 14 000961 中南建 设 4,369,535.93 2.83 15 000666 经纬纺 机 4,347,815.17 2.81 16 000877 天山股 份 4,345,165.57 2.81 17 000983 西山煤 电 4,192,946.39 2.71 18 600036 招商银 行 4,005,599.00 2.59 19 002100 天康生 物 3,964,900.85 2.56 20 601328 交通银 行 3,956,441.40 2.56 21 000024 招商地 产 3,910,202.00 2.53 22 600422 昆药集 团 3,876,891.62 2.51 23 300295 三六五 网 3,848,785.50 2.49 24 601901 方正证 券 3,605,642.00 2.33 25 002304 洋河股 份 3,484,437.65 2.25 26 601111 中国国 航 3,351,168.00 2.17 27 601939 建设银 行 3,349,476.84 2.17 28 000065 北方国 际 3,162,045.04 2.04 29 601318 中国平 安 3,125,000.00 2.02 30 601998 中信银 行 3,106,065.00 2.01 31 000712 锦龙股 份 3,095,275.80 2.00 注: “买入 金额” ( 或“买 入股票成 本” ) 、 “卖 出金额 ” (或“卖 出股票 收入” ) 均按买 卖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交 易费 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 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030 中信证 券 17,811,023.98 11.52 2 000656 金科股 份 7,463,315.23 4.83 3 000776 广发证 券 6,382,889.55 4.13 4 601009 南京银 行 5,632,414.46 3.64 5 300065 海兰信 5,548,554.08 3.59 6 601989 中国重 工 5,364,837.11 3.47 7 000671 阳光城 5,349,673.35 3.46 8 000686 东北证 券 5,318,954.78 3.44 9 000869 张裕 A 5,198,223.47 3.36 10 000562 宏源证 券 5,155,707.00 3.33









































































































































26 11 000961 中南建 设 5,055,021.72 3.27 12 000024 招商地 产 4,930,389.00 3.19 13 600000 浦发银 行 4,733,376.94 3.06 14 000666 经纬纺 机 4,471,925.22 2.89 15 600545 新疆城 建 4,432,657.43 2.87 16 000877 天山股 份 4,424,130.00 2.86 17 002100 天康生 物 4,135,252.75 2.67 18 600422 昆明制 药 4,097,048.17 2.65 19 601328 交通银 行 3,846,400.00 2.49 20 601318 中国平 安 3,553,210.70 2.30 21 002304 洋河股 份 3,536,276.03 2.29 22 601901 方正证 券 3,520,773.20 2.28 23 601939 建设银 行 3,494,086.00 2.26 24 601111 中国国 航 3,456,324.00 2.23 注: “买入 金额” ( 或“买 入股票成 本” ) 、 “卖 出金额 ” (或“卖 出股票 收入” ) 均按买 卖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交 易费 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265,878,212.61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247,362,546.59 注: “买入 金额” ( 或“买 入股票成 本” ) 、 “卖 出金额 ” (或“卖 出股票 收入” ) 均按买 卖 成交金 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交 易费 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7,248,500.00 4.69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0,303,000.00 19.59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0,303,000.00 19.59 4 企业债 券 109,329,383.90 70.68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44,019,543.70 28.46 8 其他 - - 9 合计 190,900,427.60 123.42









































































































































2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140327 14 进出 27 200,000 20,030,000.00 12.95 2 018001 国开 1301 100,000 10,273,000.00 6.64 3 1480510 14 黄陂 城投 债 100,000 10,147,000.00 6.56 4 1480514 14 鄂州 城投 债 02 100,000 10,133,000.00 6.55 5 122336 13 牡丹 01 80,000 7,828,000.00 5.0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本基 金投 资的 唐山 冀东水 泥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下称: 冀东 水泥 , 证 券代 码 : 000401 ) 于 2014 年 9 月 10 日 发布 公告, 其全 资子 公司 冀东 水 泥吉林 有限 责任 公司 (下 称 : 吉林 公司 ) 收到吉 林省 物价 局《 行政 处罚决 定书 》 ( 吉省 价处[2014]7 号) ,国 家发 展改 革 委员会 同吉 林






































































































































28 省物价 局对 吉林 公司 2011 年与具 有竞 争关 系的 经营 者达成 并实 施价 格垄 断协 议的行 为进 行 了调查; 依据相 关法律法 规,责令 吉林公司 停止与 具有竞争 关系的经 营者达 成并实施 价 格 垄断协 议的 行为 ,对 吉林 公司处 以罚 款 1338 万元 。 对上述 股票 投资 决策 程序 的说明 : 本基 金管 理人 在投 资冀东 水泥 前严 格执 行了 对上 市 公 司的调 研 、 内 部研 究推 荐 、 投 资计 划审 批等 相关 投 资决策 流程 。 上述 股票 根 据股票 池审 批流 程进入 本基 金备 选库 , 由 研究员 跟踪 并分 析 。 上 述 事件发 生后 , 本基 金管 理 人对上 市公 司进 行了进 一步 了解 和分 析 , 认为上 述事 项 对 上市 公司 财务状 况 、 经 营成 果和 现 金流量 未产 生重 大的实 质性 影响 ,因 此, 没有改 变本 基金 管理 人对 上述上 市公 司的 投资 判断 。





除 上述 股票 外 , 本 基金 投资的 其余 前九 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本 期未 出现 被监 管部 门 立 案调查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8.12.2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 超出 基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 股票 库。 8.12.3 期末 其他 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33,863.2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5,992,258.37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3,683,959.29 5 应收申 购款 190,402.29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0,000,483.18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110020 南山转 债 6,980,500.00 4.51 2 110011 歌华转 债 6,633,500.00 4.29 3 110023 民生转 债 5,530,800.00 3.58 4 110015 石化转 债 5,261,880.00 3.40 5 113002 工行转 债 2,983,800.00 1.93 6 128006 长青转 债 2,617,940.00 1.69 7 113005 平安转 债 1,804,200.00 1.17 8 127002 徐工转 债 1,779,119.70 1.15









































































































































29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未 存在 流通 受限 的情 况。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告 中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存 在尾 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上投 摩根 优信 增利 债券A 489 254,163.13 75,002,500.00 60.35% 49,283,269.26 39.65% 上投 摩根 优信 增利 债券C 328 36,854.07 - - 12,088,135.93 100.00% 合计 817 166,920.32 75,002,500.00 55.00% 61,371,405.19 45.0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有本 开放 式基金 上投摩 根优 信 增利债 券 A 112.72 0.0001% 上投摩 根优 信 增利债 券 C - - 合计 112.72 0.000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上投摩 根优 信 增利债 券 A 0









































































































































30 金 上投摩 根优 信 增利债 券 C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上投摩 根优 信 增利债 券 A 0 上投摩 根优 信 增利债 券 C 0 合计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 动




















































































































单位: 份 项目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A 上投摩 根优 信增 利债 券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4 年6 月11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471,719,184.29 89,228,964.97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32,454,748.37 2,791,863.67 减: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期 期末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379,888,163.40 79,932,692.71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基金 拆分 变动 份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4,285,769.26 12,088,135.93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 理人 :本 公司 于 2014 年 4 月 9 日 发布 公告 :因工 作需 要, 胡志 强先 生自 2014 年 4 月 3 日 起不 再担 任本 公司副 总经 理。 基金托 管人 :2014 年 2 月 14 日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公告 , 自 2014 年 2 月 13 日起,






































































































































31 陈四清 先生 担任 本行 行长 。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无 重大 人事变 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 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情况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本年 度第 一次 为本 基金 提供审 计服 务, 报告 年度 应 支付给 聘 任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的 报酬 为 6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 稽查或处 罚 等 情况 报告期 内 , 管 理人 未受 稽 查或处 罚 , 亦 未发 现管 理 人的高 级管 理人 员受 稽查 或处罚 。 本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托 管人 的托管 业务 部门 及其 相关 高级管 理人 员无 受稽 查或 处罚等 情况 。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 易单 元 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 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上海证 券 1 227,695,854.99 44.84% 317,612.45 54.82% - 高华证 券 1 280,132,754.86 55.16% 261,798.64 45.18% - 注:1. 上述佣 金按市 场佣金 率计算, 以扣除由 中国证 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公司 收取的证 管 费、经 手费 和适 用期 间内 由券商 承担 的证 券结 算风 险基金 后的 净额 列示 。









































































































































32 2. 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 1)资 本金 雄厚, 信誉 良好 。 2)财 务状 况良 好,经 营行 为规范 。 3)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 4)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高 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交 易 设施符 合代 理本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需 要,并 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 的信息 服务 。 5) 研 究实 力较 强, 有固 定的 研究机 构和 专门 研究 人员, 能及时 、 定期 、 全 面地 为 本基金 提供 宏 观经济 、行 业情 况、 市场 走向、 个股 分析 的研 究报 告及周 到的 信息 服务 。 3. 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程序 : 1)本基金 管理人 定期召开 会议,组 织相关部 门依据 交易单元 的选择标 准对交 易单元候 选 券 商进行 评估 ,确 定选 用交 易单元 的券 商。 2)本 基金 管理 人与 券商 签 订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并 通知基 金托 管人 。 4. 本 基金 于 2014 年 6 月 11 日正 式成 立, 以上 均为 本期新 增席 位, 无注 销席 位。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其它交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 交 金 额 占当期 基金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上海证 券 547,954,585.88 93.13% 5,186,800,000.00 99.82% - - - - 高华证 券 40,436,642.89 6.87% 9,570,000.00 0.18%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 其他 重要信息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托管 人 中国银 行的 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的 名称 由托 管及 投资 者服务 部 更名为 托管 业务 部。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