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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消费(370023)

上投消费: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上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摘要 
 
 
 
 
 
上投摩根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2014 年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1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 并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 确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 连带的 法律 责任。 本年 度 报告已 经三 分之 二以 上独立 董事 签字 同意 ,并 由董事 长签 发。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 表现、 利润 分配 情况 、 财 务会计 报告 、 投 资组 合报 告等内 容, 保证 复 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投资 有风 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 前应仔 细阅 读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年度 报告 摘要 摘自 年度 报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 详细内 容, 应阅 读年 度报 告正文 。 本报告 期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上投摩 根中 证消 费服 务指 数 基金主 代码 370023 交易代 码


37002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2 年 9 月25 日 基金管 理人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5,849,476.74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 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 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 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 ,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 以实现对中证消费服务 领先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 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构成及 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组合, 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 权重的变化对股票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但因特殊情况导 致基金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时, 本基金将运用其他方 法建立实际组合, 力求实现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 踪误差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 95% ×中证 消费服 务领 先指数收益 率+5% ×税 后银行活 期存款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 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 为高风险、 高收益产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3 名称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胡迪 田青 联系电 话 021-38794888 010-67595096 电子邮 箱 services@cifm.com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89-4888 010-67595096 传真 021-20628400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cifm.com 基金年 度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办公 场所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 净值 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9 月25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999,845.41 9,805,648.72 -32,338.27 本期利 润 8,323,863.82 8,712,774.26 3,477,010.4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2005 0.1038 0.0122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0.41% 12.15% 2.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 0.0116 0.0368 -0.0027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4,255,772.81 84,104,789.30 192,234,516.01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83 1.066 1.024 注:1.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基 金 本期 利息 收入 、投 资收 益、 其他 收入 (不 含公允 价值 变动 收 益) 扣 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 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益 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收 益。 对期 末可 供分配 利润 ,采 用期 末资 产负债 表中 未分 配利 润与 未分配 利润 中已 实现 部分 的孰低 数。 2 .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例 如, 开放式 基金 的申 购 赎回费 、红 利再 投资 费、 基金转 换费 等) ,计 入费 用 后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字 。


















































































































































4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7.44% 1.16% 19.28% 1.17% -1.84% -0.01% 过去六 个月 29.53% 0.99% 30.16% 1.00% -0.63% -0.01% 过去一 年 20.41% 1.01% 21.01% 1.02% -0.60% -0.01% 过去三 年 - - - - - - 过去五 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 至今 38.28% 1.11% 41.57% 1.14% -3.29% -0.03% 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95% ×中证消费服务领先指数收益率+5% ×税后银行活期 存 款收益 率。 3.2.2 自 基 金合 同生 效 以来基 金 份额 累 计净 值 增长 率变 动 及 其与 同期 业 绩比 较基 准 收 益率 变 动的比较 上投摩 根中 证消 费服 务领 先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2 年9 月 25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注: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2 年9 月 25 日, 图 示 时间段 为 2012 年 9 月 25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建 仓期 自2012 年 9 月25 日至2013 年 3 月 24 日, 建 仓期 结束 时资 产配 置比例 符合 本基 金 基金合 同规 定。


















































































































































5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 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 率的比较 上投摩 根中 证消 费服 务领 先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以来 每年 净值增 长率 图 注:基 金合 同生 效当 年(2012 年 )按 实际 存续 期计 算,未 按自 然年 度进 行折 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每10份 基金 份额分 红数 现金 形 式发 放总额 再投资 形式 发放 总额 年度利 润分 配合计 备注 2014 1.000 3,135,311.96 1,374,387.16 4,509,699.12 - 2013 0.800 2,540,645.47 2,568,656.00 5,109,301.47 - 合计 1.800 5,675,957.43 3,943,043.16 9,619,000.59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批 准, 于 2004 年 5 月 12 日 正式 成立 。 公司由 上海 国际 信托 投资 有限公 司 (2007 年 10 月 8 日更名 为 “ 上海 国际 信托 有限公 司” ) 与 摩根















































































































































6 资产管 理( 英国 )有 限公 司合资 设立 ,注 册资 本为 2.5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 上 海。截 至 2014 年 12 月 底, 公 司管 理的 基金 共有三 十七 只, 均为 开放 式基金 , 分 别是: 上投 摩 根中国 优势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货币 市场 基金、 上投 摩根 阿尔 法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双 息平 衡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上 投摩 根 成长先 锋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 根内 需动 力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投摩 根亚 太优 势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上 投摩 根 双核平 衡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 投摩 根中 小 盘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摩 根纯 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上 投摩 根行 业 轮动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大盘 蓝筹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根 全球 新兴 市场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根 新兴 动力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强 化回报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健康 品 质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摩 根全 球天 然资 源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 投 摩根分 红添 利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上 投摩 根 中证消 费服 务领 先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核 心优选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上 投摩 根轮 动添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摩 根智 选 30 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上 投 摩根成 长动 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上 证 180 高 贝 塔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上 投摩 根 天颐年 丰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 投摩 根岁 岁盈 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 摩根 红利 回 报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摩 根转 型动 力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投摩 根双 债增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上 投 摩根核 心成 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上 投摩 根民 生 需求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上投 摩根 优信 增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投摩根 现金 管理 货币 市场 基金、 上投 摩根 纯债 丰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投摩 根天 添盈 货币 市 场基金、 上投 摩根 天添 宝 货币市 场基 金和 上投 摩根纯 债添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 金经 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黄栋 本基金 基金经 理、量 化投资 部总监 2012-9-25 - 10年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 ; 2005 年至2010 年 先后 在东 方证 券、 工 银 瑞信基 金从 事金 融工 程研 究工作 ; 2010 年7 月 起 加 入 上 投 摩 根 基 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主 要负 责金 融工程 研 究 方 面 的 工 作 。2012 年9 月 起 担 任 上 投 摩 根 中 证 消 费 服 务 领 先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3 年7 月 起 同 时 担 任 上 证180 高 贝 塔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7 经理。 熊志勇 本基金 基金经 理助理 2012-11-13 2014-8-14 7 年 英国考 文垂 大学 博士 , 自 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 在华 安 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高 级 金 融 工 程 师 ; 200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8 月在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量 化 及衍生 品负 责人 ;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7 月 担任 鹏华 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2012 年 7 月起 加入 上投 摩根 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 担任 我司 量化 投 资部总 监 一职。 施虓文 本基金 基金经 理助理 2014-8-18 - 3 年 北京大 学硕 士 , 2012 年7 月起加 入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在研 究部任 助理 研究 员、 研究 员, 主 要 承担量 化支 持方 面的 工作 。 注:1. 任 职日 期和 离任 日 期均指 根据 公司 决定 确定 的聘任 日期 和解 聘日 期。 2. 黄 栋先 生为 本基 金首 任 基金经 理,其 任 职日 期为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 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在本报 告期 内, 基金 管理 人不存 在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勤 勉尽 责地为 基金 份 额 持 有人 谋求 利益 。本 基金管 理人 遵守 了《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及 其他 有关 法律法 规 、 《 上投摩 根中 证消费 服务 领先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 金合 同》 的规 定。 除 以下 情况 外, 基 金 经理对 个股 和投 资组 合的比 例遵 循了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的授 权限 制, 基 金 投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 同和 法律法 规的 要求: 本 基金曾 出现 个别 由于 市场 原因引 起的 投资 组合 的投 资指标 被动 偏离 相关 比例 要求的 情形 , 但 已 在 规定时 间内 调整 完毕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公 平交 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 方法 本公司 按照 《证 券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等相 关法律 法 规的要 求, 制订 了 《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 , 规范 了公 司所 管理 的所 有投资 组合 的股 票、 债















































































































































8 券等投 资品 种的 投资 管理 活动, 同时 涵盖 了授 权、 研究分 析、 投资 决策 、 交 易执行 、 业 绩评 估 等 投资管 理活 动相 关的 各个 环节, 以确 保本 公司 管理 的不同 投资 组合 均得 到公 平对待 。 公司执 行自 上而 下的 三级 授权体 系 ,依 次为 投资 决 策委员 会 、投 资总 监 、经 理人 ,经 理人 在 其授权 范围 内自 主决 策,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和投 资总 监均不 得干 预其 授权 范围 内的投 资活 动。 公 司 已建立 客观 的研 究方 法 , 严禁利 用内 幕信 息作 为投 资依据 , 各投 资组 合享 有 公平的 投资 决策 机会 。 公司建 立集 中交 易制 度, 执行公 平交 易分 配。 对于 交易所 市场 投资 活动 , 不 同投资 组合 在买 卖同 一证券 时, 按照 时间 优先 、 比例 分配 的原 则在 各投 资组合 间公 平分 配交 易机 会; 对 于银 行间 市场 投资活 动, 通过 交易 对手 库控制 和交 易室 询价 机制 ,严格 防范 交易 对手 风险 并抽检 价格 公允 性 ; 对于一 级市 场申 购投 资行 为, 遵 循价 格优 先、 比 例 分配的 原则 , 根 据事 前独 立申报 的价 格和 数量 对交易 结果 进行 公平 分配 。 公 司 制订 了 《异 常交 易监控 与 报告 制 度》 , 通过 系统和 人 工相 结 合的 方式 进行投 资 交易 行为 的监控 分析 , 并 执行 异常 交易行 为监 控分 析记 录工 作机制 , 确 保公 平交 易可 稽核。 公司 分别 于每 季 度 和 每 年 度 对 公 司 管 理 的 不 同 投 资 组 合 的 收 益 率 差 异 及 不 同 时 间 窗 下 同 向 交 易 的 交 易 价 差 进 行分析 ,并 留存 报告 备查 。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报告期 内, 公司 严格执 行 上述公 平交 易制 度和 控制 方法, 开展 公平 交易工 作 。 通过 对不 同投 资组合 之间 的收 益率 差异 、 以及 不同 投资 组合 之间 同向交 易和 反向 交易 的交 易时机 和交 易价 差 等 方面的 监控 分析 ,公 司未 发现整 体公 平交 易执 行出 现异常 的情 况。 其中, 在同 向交 易的监 控 和分析 方面 , 根 据法规 要 求, 公 司对 不同 投资组 合 的 同日 和临 近交 易日的 同向 交易 行为 进行 监控, 通过 定期 抽查 前述 的同向 交易 行为 , 定 性分 析交易 时机 、 对 比不 同投资 组合 长期 的交 易趋 势,重 点关 注任 何可 能导 致不公 平交 易的 情形 。对 于识别 的异 常情 况 , 由相关 投资 组合 经理 对异 常交易 情况 进行 合理 解释 。 同时, 公司 根据 法规 的 要求, 通过 系统 模块 定期对 连续 四个 季度 内不 同投资 组合 在不 同时 间窗 内(日 内、3 日内 、5 日 内)的 同向 交易 价 差 进行分 析 , 采 用概 率统 计 方法 , 主 要关 注不 同投 资 组合之 间同 向交 易价 差均 值为零 的显 著性 检验 , 以及同 向交 易价 格占 优的 交易次 数占 比分 析。 报告期 内, 通过 前述 分析 方法, 未发 现不 同投 资组 合之间 同向 交易 价差 异常 的情况 。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 专项 说明 报告期 内 ,通 过对 交易 价 格、 交易 时间 、 交易 方向 等的抽 样分 析 ,公 司未 发 现存在 异常 交易 行为。 报告期 内, 所有 投资 组合 参与的 交易 所公 开竞 价同 日反向 交易 成交 较少 的单 边交易 量超 过 该















































































































































9 证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 形:无 。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4 年宏 观经 济继 续放 缓 , 景气 度在 低位 徘徊, 与 经济状 况相 对应 ,A 股 指 数上半 年始 终在 低位震 荡 , 但 进入 下半 年, 资本市 场开 放提 速 、 国 企 改革深 化等 一系 列利 好政 策提振 了市 场信 心, 加上货 币政 策维 持宽 松、 居民资 产配 置向 股市 转移 , 市场 预期 大幅 转好, 使 得股指 出现 了较 大幅 度的上 涨。 本基 金持 股主 要是消 费和 服务 行业 股票 , 在资 金推 动的 估值 修复 行情中 弹性 不足 , 未 能跑赢 市场 基准 指数 , 全 年上 涨 20.41% 。 从 主要 配 置板块 来看 , 医药 、 食品 、 传 媒对 基金 净值 的 拖累较 大。 基金全 年的 跟踪 误差 和偏 离度都 达到 了预 定目 标, 较好地 跟踪 住了 业绩 基准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份额 净值 增长率 为 20.41% ,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为 21.01% 。 4.5 管理人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2015 年国 内经 济预 计将 会 延续稳 中有 降的 态势 , 但 相对而 言下 滑速 度将 逐渐 放缓 。 过 去半 年 多的小 牛市 更多 地是 由于 资金推 动带 来的 估值 修复 ,公司 盈利 增长 的基 础并 不稳固 ,因 此 2015 年市场 的风 险和 收益 将更 加均衡, 投资 者应 有面 对 市场震 荡的 准备。 本基 金 所配置 的消 费服 务类 股票基 本都 属于 平稳 增长 的行业 ,且 去年 涨幅 不大 ,预计 未来 仍能 有比 较稳 定的表 现。 在投资 操作 上 基 金仍 采取 按照标 的指 数进 行完 全复 制的策 略, 力争 使跟 踪误 差最小 化。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 的基 金估 值和 会计 核算由 基金 会计 部负 责, 根据相 关的 法律 法规 规定 、 基金合 同的 约 定, 制 定了 内部 控制 措施 , 对基 金估 值和 会计 核算 的各个 环节 和整 个流 程进 行风险 控制 , 目 的是 保证基 金估 值和 会计 核算 的准确 性。 基 金会 计部 人 员均具 备基 金从 业资 格和 相关工 作经 历。 本 公 司成立 了估 值委 员会 , 并 制订有 关议 事规 则 。 估 值 委员会 成员 包括 公司 管理 层、 督察 长、 基金 会 计、 风险 管理 等方 面的 负 责人以 及相 关基 金经 理, 所有相 关成 员均 具有 丰富 的证券 基金 行业 从业 经验。 公司 估值 委员 会对 估值事 项发 表意 见, 评估 基金估 值的 公允 性和 合理 性。 基 金经 理是 估值















































































































































10 委员会 的重 要 成 员, 参加 估值委 员会 会议 , 参 与估 值程序 和估 值技 术的 讨论 。 估值 委员 会各 方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 据基 金实 际运 作情 况,本 基金 以 2014 年 12 月 22 日为 收益 分配 基准 日 ,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 实施 收益 分配 ,每 10 份基 金份 额派 发红 利1.000 元 ,合 计发 放红 利4,509,699.12 元。 4.8 基金持有人数或资产 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存 在连续 二十 个工 作日 基金 资产净 值低 于五 千万 元的 情况, 出现 该情 况 的 时间范 围 为 201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5 日。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 报告 期, 中国 建设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在 本基 金的托 管过 程中 , 严 格遵 守了 《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基金 合同 、 托 管协 议和其 他有 关规 定, 不存 在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完全 尽 职 尽责地 履行 了基 金托 管人 应尽的 义务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 、利润分配等情况的 说明





本报 告 期, 本托 管人 按照国 家有 关规 定、 基金 合同、 托管 协议 和其 他有 关规定 ,对 本基 金的基 金资 产净 值计 算、 基金费 用开 支等 方面 进行 了认真 的复 核, 对 本基 金 的投资 运作 方面 进行 了监督, 发现 个别 监督 指 标不符 合基 金合 同约 定并 及时通 知了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管 理人 在合 理期 限内进 行了 调整 ,对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未造 成损 害。





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实 施利润 分 配 4,509,699.12 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 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 托管 人复 核审 查了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利润 分配 情况 、 财务会 计报 告 、 投 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复 核内容 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6 审计报告 上投摩 根中 证消 费服 务领 先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4 年度财 务会 计报 告已 由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 务所 有限 公司 审计 、注册 会计 师汪 棣、 王灵 签字出 具了 “无 保留 意见 的审计 报告 ” (编号 : 普















































































































































11 华永道 中天 审字(2015) 第 20489 号)。 投资者 可通 过登 载于 本基 金管理 人网 站的 年度 报告 正文查 看审 计报 告全 文。 §7 年度财务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中证 消费服 务领 先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4.7.1 3,700,587.02 5,086,585.67 结算备 付金


9,575.02 25,164.30 存出保 证金


11,765.23 29,653.16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7.4.7.2 51,221,342.07 79,841,705.86 其中: 股票 投资


51,221,342.07 79,841,705.86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7.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7.4.7.4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201,496.45 应收利 息 7.4.7.5 1,714.37 1,960.17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488,143.86 234,777.79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7.4.7.6 - - 资产总 计


55,433,127.57 85,421,343.4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7.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1,006,126.75 924,837.78


















































































































































12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9,960.21 53,441.62 应付托 管费


5,992.03 10,688.32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7.4.7.7 36,848.64 78,834.11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4.7.8 98,427.13 248,752.27 负债合 计


1,177,354.76 1,316,554.1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7.4.7.9 45,849,476.74 78,918,661.84 未分配 利润 7.4.7.10 8,406,296.07 5,186,127.46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54,255,772.81 84,104,789.30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5,433,127.57 85,421,343.40 注: 报 告截 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基 金份 额净 值 1.183 元, 基 金份 额总 额 45,849,476.74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中证 消费服 务领 先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9,222,707.65 10,457,167.82 1.利息 收入


23,833.97 48,904.9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7.4.7.11 23,833.97 48,904.90 债券利 息收 入


-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3,783,684.13 11,231,578.3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4.7.12 3,166,019.73 10,000,173.01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7.13 -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7.4.7.14 - - 股利收 益 7.4.7.15 617,664.40 1,231,405.36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 7.4.7.16 5,324,018.41 -1,092,874.46


















































































































































13 “-” 号填 列) 4. 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 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7.4.7.17 91,171.14 269,559.01 减:二、费用


898,843.83 1,744,393.56 1.管 理人 报酬


331,504.27 683,313.13 2.托 管费


66,300.87 136,662.61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7.4.7.18 207,119.69 483,860.45 5.利 息支 出


-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 6.其 他费 用 7.4.7.19 293,919.00 440,557.37 三、 利润总额 (亏 损总额以 “-” 号填列) 8,323,863.82 8,712,774.26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亏损以 “-”号 填列 8,323,863.82 8,712,774.26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上投 摩根 中证 消费服 务领 先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78,918,661.84 5,186,127.46 84,104,789.30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8,323,863.82 8,323,863.82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33,069,185.10 -593,996.09 -33,663,181.19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61,656,696.84 7,196,060.20 68,852,757.04 2.基金 赎回 款 -94,725,881.94 -7,790,056.29 -102,515,938.23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4,509,699.12 -4,509,699.12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5,849,476.74 8,406,296.07 54,255,772.81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 一、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87,780,309.57 4,454,206.44 192,234,516.01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本期 利润 ) - 8,712,774.26 8,712,774.26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号填 列 ) -108,861,647.73 -2,871,551.77 -111,733,199.50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94,620,695.18 10,578,825.80 105,199,520.98 2.基金 赎回 款 -203,482,342.91 -13,450,377.57 -216,932,720.48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列 ) - -5,109,301.47 -5,109,301.47 五、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78,918,661.84 5,186,127.46 84,104,789.30 报告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本报 告 7.1 至 7.4 , 财务 报 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章硕 麟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 胡志 强 , 会计 机构 负责 人:张璐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上投摩 根中 证消 费服 务领 先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以下 简称 “上 投摩 根中证 消费 服 务领先 指数 基金 ” ) 经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以下 简称 “ 中国 证监 会 ”) 证 监许 可[2012]911 号 《 关于核 准上 投摩 根 中证消 费服 务领 先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核准, 由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依照 《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和 《 上投 摩根 中证 消费服 务领 先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负 责公开 募集 。 本基 金为 契 约型开 放式 , 存续 期限 不 定, 首次 募集 期间 为 2012 年 8 月 27 日至 2012 年 9 月 21 日, 首次 设立 募 集不包 括认 购资 金利 息共 募集 443,742,488.74 元, 业 经普华 永道 中天 会 计师事 务所 有限 公司 普华 永道中 天验 字(2012) 第 376 号验资 报告 予以 验证 。 经 向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上投 摩根 中证 消费 服务 领先指 数证 券投 资 基 金基 金合同 》 于 2012 年 9 月 25 日正 式生 效, 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的基 金份 额总 额为 443,795,763.95 份基 金份额 , 其 中认 购资 金利 息 折合 53,275.21 份基 金份额 。 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为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 有 限公司 。 根据 《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和 《 上投 摩根中 证消 费服 务领 先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基 金 合同》 的有 关规 定, 本基 金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 流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 国内依 法发 行上 市 的 股票(包含 中小板 、创业 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 监会核 准上市的股 票) 、新 股( 一 级市场初次 发行或 增 发) 、 债券 、 货 币市 场工 具 、 资产 支持 证券 以及 法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等, 其中 股票 投资 占基 金净资 产 的 90%-95% , 投 资于中 证消 费服 务领 先指 数成分 股和 备选 成 分 股的资 产不 低于 股票 资产 的 90% 。 本 基金 投资 于现 金或者 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府 债券 不低 于 基 金资产 净 值 5% 。 本基 金的 业绩比 较基 准为 : 95% ×中 证消费 服务 领先 指数 收益 率+5% ×税 后银 行 活期存 款收 益率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批 准报 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15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 准则”) 、 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上投摩根中证 消费服务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4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 真 实 、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基 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 关信息。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的说 明 7.4.4.1 本报告期所采用 的 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 年度 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财 政部 颁布 了《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价 值计 量》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41 号—— 在 其他主 体中 权益 的披 露》 和修订 后的 《企 业 会计准 则 第 2 号 —— 长期 股权投 资》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9 号—— 职 工薪 酬》 、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 列报 》 、 《 企业会 计准 则 第 33 号——合并财 务报 表》 以及 《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 金 融工 具列 报 》 等 准 则, 并要 求除 《企 业会 计 准则 第 37 号—— 金 融工 具 列报 》 自 2014 年度 财务报 表起 施行 外, 其他 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施行 。本 基金 根据 要求 执行上 述企 业会 计 准 则,执 行上 述准 则对 基金 财务报 表无 影响 。 7.4.4.2 本报告期所采用 的 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 年度 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的 会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 报告相 一致 。 7.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计 变更 以及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7.4.5.1 会 计政 策变更的 说明 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计准则 第 40 号——合营安排 》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 权益的披露》和 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 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 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 并财务报表》 以及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要 求除 《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 自 2014 年度 财务报表起施行外, 其他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 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 会 计估 计变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更 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


















































































































































16 7.4.6 税项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总 局 财 税[2002]128 号《 关 于 开 放 式证 券 投 资基 金 有 关 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 、 财税[2008]1 号 《 关 于 企 业 所 得 税 若 干 优 惠 政 策 的 通 知 》 、 财税[2012]85 号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 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 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不予征 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 支付利息时代扣代 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 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 持股期限 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 后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解禁 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 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 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 个人所得税。 (4) 基 金 卖出 股票 按 0.1% 的 税 率缴 纳股 票交 易印花 税 ,买 入股 票不 征收股 票 交易 印 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 管 理 人 、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 基 金 销 售 机构 中国建 设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 国建 设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售 机构 上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 “ 上海信 托”)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摩根资 产管 理(英国) 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信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股 东 上 海 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 司控制 的公 司 上海国 利货 币经 纪有 限公 司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股 东 上 海 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 司控制 的公 司 J.P. Morgan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摩根资产管理( 英国) 有限公 司控 制的 公司 J.P. Morgan 8CS Investments (GP) Limited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摩根资产管理( 英国) 有限公 司控 制的 公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17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 交易 单 元 进行的交易 无。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管 理 费 331,504.27 683,313.13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99,272.90 114,670.42 注: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上 投 摩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 管理人 报酬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0.75%的年 费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75% / 当年天数 。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托 管 费 66,300.87 136,662.61 注: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中 国 建设银 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 值 0.15% 的 年费率 计提 , 逐日 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15% / 当年天 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无。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无。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中国建 设银 行 3,700,587.02 22,204.56 5,086,585.67 45,614.20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18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无。 7.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的说明





无。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 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无。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 牌原因 期 末估 值 单价 复牌 日期 复 牌开 盘 单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 本总额 期末 估 值总额 备 注 600332 白云山 14/12/04 重大 事项 27.11 15/01/13 29.82 14,535 431,238.83 394,043.85 - 300315 掌趣科技 14/07/14 重大事项 19.59 15/02/16 17.41 13,691 251,706.98 268,206.69 - 注: 本 基金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持 有以 上因 公 布的重 大事 项可 能产 生重 大影响 而被 暂时 停 牌的股 票, 该类 股票 将在 所公布 事项 的重 大影 响消 除后, 经交 易所 批准 复牌 。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无。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 析 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 其他 事项 (1) 公允价 值 (a) 金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方法 公允价 值计 量结 果所 属的 层次, 由对 公允 价值 计量 整体而 言具 有重 要意 义的 输入值 所属 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工 具


















































































































































19 (i) 各层 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持有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金 融资 产 中 属于第 一层 次的 余额 为 50,559,091.53 元, 属于 第二 层 次的 余额 为 662,250.54 元, 无 属于 第三 层 次 的余 额(2013 年 12 月 31 日: 第一 层 次 79,841,705.86 元, 无 第二层 次和 第 三层 次)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 金持 有的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计 入当 期损 益的 金融 负债均 属于 第一 层 次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同) 。 (ii) 公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 大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 上市 的股 票和债 券 , 若 出现 重大事 项停牌 、 交易 不活 跃( 包括 涨跌停 时的 交 易 不活跃) 、 或属 于非 公开 发 行等情 况 , 本 基金 不会 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 复活 跃日 期间 、 交 易不 活跃 期 间及限 售期 间将 相关 股票 和债券 的公 允价 值列 入第 一层 次 ; 并 根据 估值 调整 中采用 的不 可观 察 输 入值对 于公 允价 值的 影响 程度, 确定 相关 股票 和债 券公允 价值 应属 第二 层 次 还是 第 三层 次。 (iii) 第三层 次公 允价 值 余 额和 本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持续 的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的金融 工具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 未持 有非 持续 的以 公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资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同) 。 (d) 不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工具 不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融 资产和 负债 主要 包括 应收 款项和 其他 金融 负债 , 其 账面价 值与 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除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产 负债表 日本 基金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8 投资组合报 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2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51,221,342.07 92.40 其中: 股票 51,221,342.07 92.40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5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710,162.04 6.69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01,623.46 0.90 8 合计 55,433,127.57 100.0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8.2.1 指数投资期末按行业 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9,247,012.48 35.47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4,825,642.66 8.89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8,595,941.22 15.84 J 金融业 11,346,729.81 20.91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2,144,734.82 3.95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2,532,468.78 4.67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2,528,812.30 4.66 S 综合 - - 合计 51,221,342.07 94.41


















































































































































21 8.2.2 积极投资期末按行业 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股 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 的股 票投资明细 8.3.1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 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887 伊利股 份 90,205 2,582,569.15 4.76 2 600519 贵州茅 台 13,058 2,476,057.96 4.56 3 601318 中国平 安 20,425 1,525,951.75 2.81 4 600050 中国联 通 252,200 1,248,390.00 2.30 5 600016 民生银 行 113,062 1,230,114.56 2.27 6 002024 苏宁云 商 131,791 1,186,119.00 2.19 7 000858 五粮液 54,844 1,179,146.00 2.17 8 600036 招商银 行 68,962 1,144,079.58 2.11 9 600030 中信证 券 33,537 1,136,904.30 2.10 10 000538 云南白 药 15,211 960,574.65 1.77 注: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应阅 读登 载于 http://www.cifm.com


网站的 年度 报告 正文 。 8.3.2 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 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序的 前五名股 票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股 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 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 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887 伊利股 份 2,101,498.63 2.50 2 600519 贵州茅 台 1,623,928.00 1.93 3 600050 中国联 通 1,136,051.00 1.35 4 002024 苏宁云 商 923,273.00 1.10 5 600570 恒生电 子 909,771.89 1.08 6 600739 辽宁成 大 899,512.04 1.07 7 601318 中国平 安 897,842.47 1.07


















































































































































22 8 000858 五粮液 881,030.00 1.05 9 600016 民生银 行 774,621.00 0.92 10 000503 海虹控 股 766,117.97 0.91 11 600036 招商银 行 752,587.00 0.89 12 601166 兴业银 行 714,890.00 0.85 13 600276 恒瑞医 药 679,411.81 0.81 14 000538 云南白 药 654,355.05 0.78 15 600518 康美药 业 621,582.37 0.74 16 600535 天士力 621,291.07 0.74 17 600030 中信证 券 572,675.00 0.68 18 600196 复星医 药 566,720.00 0.67 19 600153 建发股 份 555,085.00 0.66 20 600406 国电南 瑞 546,775.04 0.65 注 : “买入 金额 ” ( 或“ 买入 股票 成本 ” ) 、 “卖出 金额” ( 或“卖 出股 票收 入” )均 按买 卖成 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 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519 贵州茅 台 2,704,167.40 3.22 2 600887 伊利股 份 2,550,579.60 3.03 3 002024 苏宁云 商 2,435,818.13 2.90 4 601318 中国平 安 2,106,033.93 2.50 5 600036 招商银 行 1,870,787.88 2.22 6 600016 民生银 行 1,839,246.08 2.19 7 300070 碧水源 1,639,873.01 1.95 8 000538 云南白 药 1,621,762.73 1.93 9 600406 国电南 瑞 1,516,439.36 1.80 10 000858 五粮液 1,446,421.24 1.72 11 601166 兴业银 行 1,421,528.36 1.69 12 600535 天士力 1,395,770.15 1.66 13 600276 恒瑞医 药 1,389,776.88 1.65 14 600518 康美药 业 1,367,724.44 1.63 15 300027 华谊兄 弟 1,301,060.83 1.55 16 000069 华侨 城A 1,251,152.83 1.49 17 600637 百视通 1,237,019.51 1.47 18 000895 双汇发 展 1,175,444.66 1.40 19 600196 复星医 药 1,164,970.13 1.39 20 600000 浦发银 行 1,158,394.94 1.38


















































































































































23 注 : “买入 金额 ” ( 或“ 买入 股票 成本 ” ) 、 “卖出 金额” ( 或“卖 出股 票收 入” )均 按买 卖成 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43,262,187.88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80,372,589.81 注 : “买入 金额 ” ( 或“ 买入 股票 成本 ” ) 、 “卖出 金额” ( 或“卖 出股 票收 入” )均 按买 卖成 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 前 十名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 的前 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2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 资的前 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本期 没有 出现 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查 ,或 在报告 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开 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 8.12.2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 超出 基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 股票 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1,765.2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714.37 5 应收申 购款 488,143.86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01,623.46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8.12.5.1 期末 指数投资 前十 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指 数投 资前十 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 8.12.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 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积 极投 资前五 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 8.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投 资组 合 报告中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存在 尾差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25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1,436 31,928.60 15,898,765.53 34.68% 29,950,711.21 65.3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开放 式基金 453,385.14 0.988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万份)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10-5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 动











































































































单 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2 年9 月 25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443,795,763.95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78,918,661.84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61,656,696.84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94,725,881.94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45,849,476.74


















































































































































26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 理人 : 本 公司 于 2014 年 4 月 9 日 发布 公告: 因工作 需要 , 胡 志强 先生 自 2014 年 4 月 3 日起 不再 担任 本公 司副 总经理 。 基金托 管人 :本 基金 托管 人 2014 年 2 月 7 日 发布 任免通 知, 解聘 尹东 中国 建设银 行投 资 托 管业务 部总 经理 助理 职务 。本基 金托 管 人 2014 年 11 月 03 日 发布 公告 ,聘 任 赵观甫 为中 国建 设 银行投 资托 管业 务部 总经 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报告期 内无 涉及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投资 策略 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发 生改聘 为其 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所 情况。 报告 年度 应 支付给 聘任 普华 永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的 报酬 为 55,000 元, 目前 该 审计机 构已 提供 审计 服务 的连 续 年限 为 3 年。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 罚等 情况 报告期 内 , 管 理人 、 托 管 人未受 稽查 或处 罚 , 亦 未 发现管 理人 、 托管 人的 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稽 查或处 罚。


















































































































































27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票 成 交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 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海通证 券 1 73,846,158.76 59.73% 67,230.29 59.73% - 招商证 券 1 49,788,618.93 40.27% 45,327.50 40.27% - 注: 1. 上 述佣 金按 市场 佣 金率计 算 , 以 扣除 由中 国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收取的 证管 费、 经手费 和适 用期 间内 由券 商承担 的证 券结 算风 险基 金后的 净额 列示 。 2. 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 1)资 本金 雄厚, 信誉 良好 。 2)财 务状 况良 好,经 营行 为规范 。 3)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 效、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 证券交易的需 要,并 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 的信息 服务 。 5) 研究 实力 较强, 有固 定 的研究 机构 和专 门研 究人 员,能 及时、 定期、 全面 地 为本基 金提 供宏 观经济 、行 业情 况、 市场 走向、 个股 分析 的研 究报 告及周 到的 信息 服务 。 3. 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程序 : 1 ) 本基 金管 理人 定期 召开会 议 ,组 织相 关部 门依 据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对交易 单元 候选 券 商进行 评估 ,确 定选 用交 易单元 的券 商。 2)本 基金 管理 人与 券商 签 订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并 通知基 金托 管人 。 4. 本 基金 本年 度无 新增 席 位,无 注销 席位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其它交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基金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海通证 券 - - - - - - - - 招商证 券 - - - - - - -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 其他 重要信息 无。


















































































































































28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五年 三月 二十 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