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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财富宝(000759)

平安财富宝: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平 安 大 华 财富 宝 货 币 市场 基 金2014 年年度
报告 摘要 
 
2014 年12 月31 日 
 
 
 
 
 
 
 
 
 
 
基金管 理人: 平安大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3 月26 日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0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年 度 报告已经全 部独立董 事签字 同意 ,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基金托 管人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期 自2014 年8 月21 日(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12 月 31 日 止。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0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平安大 华财 富宝 货币 基金主 代码 00075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8 月 21 日 基金管 理人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342,378,027.3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投资风险和保持基金资产较高流 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定回 报。 投资策 略 根据对 未来 短期 利率 变动 的预测 , 确 定和 调整 基金 投 资 组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 。 对 各 类投资 品种 进行 定性 分析 和 定量分 析方 法, 确定 和调 整 参与的 投资 品种 和各 类投 资 品种的 配置 比例 。 在 严格 控 制投资 风险 和保 持资 产流 动 性的基 础上 ,力 争获 得稳 定的当 期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同期七 天通 知存 款利 率( 税后)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是 证券投 资基 金中 的低 风险 品 种。 本 基金 的风 险和 预期 收益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 混 合型 基金、 债券 型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肖宇鹏 方琦 联系电 话 0755-22623179 0755-22168073 电子邮 箱 fundservice@pingan.com.cn fangqi275@pingan.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00-4800 95511-3 传真 0755-23997878 0755-82080400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0 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年 度报 告正 文的 管理人 互联 网网 址 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年 度 报 告备 置地 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处


§3 主要财 务指标、基金 净值表现及利润分 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8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1,723,250.51 - - 本期利 润 11,723,250.51 - -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1.8023% - -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 -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342,378,027.39 - -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 - 注:1 、本 基金 无持 有人 认 购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2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 扣 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 益 加上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 益,由于本 基金采用 摊余成 本法 核算 ,因 此, 公允价 值变 动收 益为 零,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和本 期利 润的金 额相 等。





3 、本 基金 按日 结转 份 额。








4 、本 基金 合同 自 2014 年 8 月 21 日起 生效 ,报 告期 为 2014 年 8 月 2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 值收益 率 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1.2309% 0.0057% 0.3450% 0.0000% 0.8859% 0.0057%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8023% 0.0048% 0.4988% 0.0000% 1.3035% 0.0048%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0 页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1、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8 月 21 日 正式 生效 , 截至报 告期 末未 满一 年; 2、 按 照本 基金 的基 金合 同 规定,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自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六个 月内使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比例 符合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截 至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已完成 建仓 。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 较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0 页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 分配情况 单位: 人民 币元 年度 已按 再 投资 形式 转实收 基金 直接通 过应 付 赎回款 转出 金额 应付利 润 本年变 动 年度利 润 分配合计 备注 2014 11,723,250.51 - - 11,723,250.51


合计 11,723,250.51 - - 11,723,250.51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平安 基金" ) 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 【2010 】1917 号 文批准 设立 。平 安基 金总 部位于 深圳 ,注 册资 本金 为 3 亿 元人 民币 ,是 目前 中国内 地基 金业 注 册 资本金最高的 基金公司 之 一。目前公司 股东为平 安 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持 有 股权 60.7% ;新加 坡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0 页


大华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持有股 权 25% ; 三亚 盈湾 旅业有 限公 司, 持有 股 权14.3% 。 平安基 金秉 承 “ 规范、 诚 信、 专 业、 创 新” 企 业管 理理念 , 致 力于 通过 持续 稳定的 投资 业绩 , 不断丰富的客 户服务手 段 及服务内容, 为投资人 提 供多样化的基 金产品和 高 品质的理财 服务,从 而实现 “以 专业 承载 信赖 ”的品 牌承 诺, 成为 深得 投资人 信赖 的基 金管 理公 司。截 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平安 基金 共管 理 七只开 放式 基金 ,资 产管 理总规 模 超 125 亿元 。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孙健 基金经 理 2014 年 8 月 20 日 - 14 自2001 年 起 , 先 后 在 湘 财 证 券 资 产 管 理 部 、 中 国 太 平 人 寿 保 险 公 司 投 资 部 / 太平资 产 管 理 公 司 从 事 投 资 工 作 , 2006 年 起 , 分 别 在 摩 根 士 丹 利 华 鑫 基金公 司 、 银 华 基 金 公 司 担 任 基 金 经理。 2011 年 9 月 加 入 平 安 基 金 , 任 投 资 研 究 部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员 , 现 担 任 平 安 大 华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0 页


理 、 平 安 大 华 添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平 安 大 华 日 增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平 安 大 华 财 富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申俊华 基金经 理 2014 年 9 月 25 日 - 7 申 俊 华 女 士 , 湖 南 大 学 金 融 学博士 ,7 年 证 券 基 金 从 业 经 验 , 曾 在 中 国 中 投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员。2012 年 加 入 平 安 大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员。2014 年 9 月起 担 任 平 安 大 华 财 富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经理 。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0 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 投 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 理办 法》和《证 券投资基 金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及 各项 实施 准则、 《平 安大 华财 富宝 货 币市场 基金 基金 合同 》 和 其他有 关法 律法 规的 规定,本着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 用 基金资产,在 严格控制 风 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 本 报告 期内 , 基 金运 作 整体合 法合 规 , 没 有损 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 基金的 投资 范围 、投 资比 例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 律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和控 制方 法 本报告 期内 , 根据 《证 券 投资基 金管 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度 指导 意见 》 , 本基 金 管理人 制定 并下 发了《平安 大华基金 管理 有限责任公 司公平交 易管 理制度》 、 《平 安大华基 金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异 常交易 监控 及报 告制 度》 , 严格执 行法 律法 规及 制度 要求, 从以 下五 个方 面对 交易行 为进 行严 格控 制:一是搭建 平等的投 资 信息平台,合 理设置各 类 资产管理业务 之间以及 各 类资产管理 业务内部 的组织结构, 在保证各 投 资组合投资决 策相对独 立 性的同时,确 保其在获 得 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 和实施投资决 策等方面 享 有公平的机会 。二是制 定 公平交易规则 ,建立科 学 的投资决策 体系,加 强交易 执行环 节的内部 控 制,并通过工 作制度、 流 程和技术手段 保证公平 交 易原则的实 现。三是 加强对投资交 易行为的 监 察稽核力度, 建立有效 的 异常交易行为 日常监控 和 分析评估制 度,通过 对投资交易行 为的监控 、 分析评估和信 息披露来 加 强对公平交易 过程和结 果 的监督。四 是明确报 告制度和路线 ,根据法 规 及公司内部要 求,分别 于 每季度和每年 度对公司 管 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的 投资业绩进行 分析、评 估 ,形成分析报 告,由投 资 组合经理、督 察长、总 经 理签署后, 妥善保存 备查,如果发 现涉嫌违 背 公平交易原则 的行为, 及 时向公司管理 层汇报并 采 取相关控制 和改进措 施。 五 是建 立投 资组 合投 资 信息的 管理 及保 密制 度, 不 同投资 组合 经理 之间 的持 仓和交 易等 重大 非 公开投 资信 息相 互隔 离。 4.3.2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严格 执行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完 善 相应制度及流 程,通过 系 统和人工等各 种方式在 各 业务环节严格 控制交易 公 平执行,公 平对待旗 下管理 的所 有基 金和 投资 组合。 本基金 管理 人按 日内 、3 日 内、5 日 内三 个不 同的 时间 窗口 , 对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 理的全 部投 资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0 页


组合在本报告 期连续四 个 季度期间内的 交易情况 进 行了同向交易 价差分析 , 各投资组合 交易过程 中不存 在显 著的 交易 价差 ,不存 在不 公平 交易 的情 况。 4.3.3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内 不存 在异常 交易 行为 。 报告期内,所 有投资组 合 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 同 日反向交易成 交较少的 单 边交易量未超 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本基金 在 2014 年 4 季 度仍 处建仓 期 ,4 季度 货币 市 场流动 性较 上季 有所 收紧 ,7 天回 购利 率 季度平 均维 持 在3.79%,较 3 季度 上行30BP, 阶 段性 飙 升来自 于 IPO 冲 击和 季末 银行吸 储对 货币 市 场价格的拉升 。本基金 在 权益市场资金 分流的情 况 下遭遇了较大 规模赎回 , 被动降低了 债券仓位 以获取流动性 ,在规模 稳 定后择机增加 了短期存 款 和交易所回购 的投资比 例 ,使得本基 金年化收 益保持 稳定 增长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 为 1.8023% , 同 期业绩 基准 增长 率为1.4775%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2014 年政 策宽 松贯 穿全 年 , 但并 未使 得实 体经 济有 些许好 转, 内生 需求 依然 薄弱, 工业 产出 持续下滑,企 业利润同 比 降至个位数, 价格指标 下 挫显著,短期 经济弱势 格 局仍将继续 。虽然 4 季度央行重举 降息大旗 , 但得到的市场 反馈是利 好 出尽,利率价 格不降反 升 ,虚拟经济 得到了久 违的繁荣,杠 杆增加后 的 资金套利加剧 ,这与当 局 者最初的政策 调控本意 相 悖,从而制 约了央行 放松政 策的 有效 实施 。 本基金 管理 人认 为 : 对 于 2015 年 而言 , 在市 场已 经适 应并认 可了 经济 偏弱 的背 景下 , 基 本面 变动的 边际 影响 在下 降 , 债 券市场 可能 会产 生审 美 疲 劳, 除非 出现 断崖 式下 跌 ; 市场流 动性 较 2014 年偏紧,时间 表现为前 松 后紧;政策黑 天鹅加剧 市 场波动,地方 政府亲子 鉴 定导致估值 上升;信 用风险 不可 小觑 ,未 来两 年或成 刚性 兑付 分水 岭。 因此, 本基 金管 理人 将把 流动性 风险 和信 用风 险控 制作 为 2015 年 的工 作重 点 , 资产 配置 会兼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0 页


顾交易 所 IPO 致 使的 资金 波动和 银行 存款 的阶 段性 高点, 增加 短期 资金 的投 资比例 ,债 券投 资 为 辅。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 金的监察稽核工作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坚持 一切 从规 范运 作 、 防范风 险 、 保 护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利益 出发 , 严格遵 守国 家有 关法 律法 规和行 业 监 管规 则, 在进 一 步梳理 完善 内部 控制 制度 和业务 流程 的同 时, 确保各项法规 和管理制 度 的落实。公司 监察稽核 部 门按照规定的 权限和程 序 ,通过合规 评审、合 规检视等各项 合规管理 措 施以及实时监 控、定期 检 查、专项检查 等方法, 对 基金的投资 运作、基 金销售 、 基金 运营 、 客 户 服务和 信息 披露 等进 行了 重点监 控与 稽核 , 发现 问 题及时 提出 改进 建议 , 并督促相关部 门进行整 改 ,同时定期向 董事会和 公 司管理层出具 监察稽核 报 告。公司重 视对员工 的合规培训, 开展了多 次 培训活动,加 强对员工 行 为的管理,增 强员工合 规 意识。公司 还通过网 站、邮 件等 多种 形式 进行 了投资 者教 育 工 作。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所管理的基金 运作合法 合 规,基金合同 得到严格 履 行,有效保障 了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 本 基金管理人将 继续以风 险 控制为核心, 提高监察 稽 核工作的科 学性和有 效性, 切实 保障 基金 安全 、合规 运作 。 4.7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按照企业 会 计准则、中国 证监会相 关 规定和基金合 同关于估 值 的约定,对基 金 所持有 的投 资品 种进 行估 值。本 基金 托管 人根 据法 律法规 要求 履行 估值 及净 值计算 的复 核责 任。 本基金管理人 设有估值 工 作组,由投研 部、运营 部 及监察稽核部 相关人员 组 成。估值工作 组 负责公司基 金 估值政策 、 程序及方法的 制定和修 订 ,负责定期审 议公司估 值 政策、程序 及方法的 科学合理性, 保证基金 估 值的公平、合 理,特别 是 应当保证估值 未被歪曲 以 免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 产生不 利影 响。 本报告 期内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本基金管理人 已与中央 国 债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 司 签署服务协议 ,由其按 约 定提供银行间 同 业市场 交易 的债 券品 种的 估值数 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 同及招募 说 明书(更新) 等有关规 定 ,本基金每日 将基金净 收 益分配给基金 份 额持有 人( 该收 益参 与下 一日的 收益 分配 ) , 并按 自 然日结 转至 份额 持有 人的 基金账 户。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0 页


4.9 报 告期内管 理人 对本基金 持有人 数 或基金资 产净值 预 警情形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出现 连续 20 个 工作 日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数量 不 满200 人、 基 金资产 净值 低 于5000 万 的情 形。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本报告 期内 , 平安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以下 称 “本 托管人 ” ) 在 对平 安大 华日 增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以 下称 “本 基金” ) 的 托管过 程中 , 严 格遵 守 《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 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 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有关 规 定,不存在损 害基金份 额 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完 全 尽职尽责地 履行了应 尽的义 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的投 资 运作进行了必 要的监督 , 对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 、 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以及 基金费用 开 支等方面进行 了认真地 复 核,未发现本 基金管理 人 存在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该 基金 本报告 期内 未进 行利 润分 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 由平安大 华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编制 本 托管人复核的 本报告中 的 财务指标、净 值 表现、财务会 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 告中的“ 金 融工具风险及 管理”部 分 未在托管人 复核范围 内) 、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 容 真实、 准确 、完 整。 §6 审计报 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 表是 否经 过审 计 是 审计意 见类 型 标准无 保留 意见 审计报 告编 号 普华永 道中 天审 字(2015 )第 226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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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 告标 题 审计报 告 审计报 告收 件人 平安大 华财 富宝 货币 市场 基金全 体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引言段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平 安大 华财富宝货币市场基 金财 务报表,包 括2014 年12 月 31 日的 资 产负债 表 和 2014 年8 月21 日 (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期 间的 利润 表 及所有 者权 益(基 金净 值) 变动 表以 及财务 报表 附注 管理层 对财 务报 表的 责任 段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 报表 是基金管理人平安大 华基 金管理有限 公 司 的 责 任 。 这种 责 任 包括 : (1) 按 照 企 业会 计 准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 并使 其 实 现公 允 反 映; (2 ) 设计 、 实施 和 维 护 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 误而导致的 重大错 报 注册会 计师 的责 任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 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 报表 发表审计意 见。 我们 按照 中国 注册 会 计师审 计准 则的 规定 执行 了审计 工作 。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 册会 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 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 否不 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 合理 保证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 计程 序,以获取有关财务 报表 金额和披露 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 师的 判断,包括 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 评估。在进 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 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 制和 公允列报相 关的内部控制,以设 计恰 当的审计程序,但目 的并 非对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基 金管 理人选用会 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 出会 计估计的合理性,以 及评 价财务报表 的总体 列报 。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 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 的, 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 供了 基础 。 审计意 见段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 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 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 制 , 公允 反映 了平 安 大华财 富宝 货币 市场 基 金2014 年12 月31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2014 年 度的 经营 成果 和净 值 变动情 况。 注册会 计师 的姓 名 曹银华


边晓红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名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特 殊普 通合 伙)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地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 星辰 银行 大厦6 楼 审计报 告日 期 2015 年3 月20 日


§7 年度财 务报表 7.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平安 大华 财富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0 页


报告截 止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05,005,653.79 - 结算备 付金


6,504,000.00 - 存出保 证金


20,026.26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411,911,604.16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411,911,604.16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00,000,000.00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0,036,944.44 - 应收利 息


9,561,347.17 -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343,039,575.8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26,170.66 - 应付托 管费


79,159.75 -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56,542.70 - 应付交 易费 用


11,853.49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168,821.83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19,000.00 - 负债合 计


661,548.43 - 所有者权益: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0 页


实收基 金


1,342,378,027.39 -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342,378,027.39 -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343,039,575.82 - 注:1 、 报 告截 止日2014 年 12 月31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1.00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1,342,378,027.39 份。








2、 本基 金合 同自2014 年8 月 21 日 起生 效, 本 财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 期间 为2014 年8 月2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平安 大华 财富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4 年8 月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8 月21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 2013 年12 月31 日 一、收入


13,092,040.75 - 1.利息 收入


12,347,543.76 -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5,331,625.55 - 债券利 息收 入


4,114,304.39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901,613.82 -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744,496.99 -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744,496.99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4. 汇 兑收 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减: 二、费用


1,368,790.24 - 1.管 理人 报酬


499,858.86 - 2.托 管费


174,950.61 -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0 页


3.销 售服 务费


124,964.73 -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420,016.04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20,016.04 - 6.其 他费 用


149,00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11,723,250.51 -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11,723,250.51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平安 大华 财富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4 年8 月 21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8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201,527,705.00 - 201,527,705.00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11,723,250.51 11,723,250.51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1,140,850,322.39 - 1,140,850,322.39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4,371,113,454.74 - 4,371,113,454.74 2. 基金 赎回 款 -3,230,263,132.35 - -3,230,263,132.35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11,723,250.51 -11,723,250.51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342,378,027.39 0.00 1,342,378,027.3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0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 - -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净 利润) - - -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 - - 2. 基金 赎回 款 - - -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 -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罗春 风______














______ 林 婉文______














____ 李娟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平安大 华财 富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 经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 员会 (以 下简 称 “中国 证监 会” ) 证 监许 可[2014]788 号 《 关于 核准 平 安大华 策略 先锋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募集 的 批复》核准, 由平安大 华 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依照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和 《平安大 华财富宝货币 市场基金 基 金合同》负责 公开募集 。 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式 , 存续期限不 定,首次 设立募 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共 募 集201,527,705.00 元, 业经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 司验字(2014) 第458 号验 资报告 予以 验证 。 经 向中 国证监 会备 案, 《 平 安大 华 财富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合 同》 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 正式 生效 ,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的基 金份 额总 额为 201,527,705.00 份基金 份额 ( 无利 息折 份 额) 。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 为平安 大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 金托 管人 为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0 页


中国平 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平 安 大华财富宝货 币市场基 金 基金合同》的 有 关规定,本基 金的投资 范 围为现金,通 知存款, 短 期融资债,一 年以内( 含 一年)的银 行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 ,期限在 一 年以内(含一 年)的债 券 回购,期限在 一年以内 ( 含一年)的 中央银行 票据,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 含 397 天 )的 债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中 期票 据,中 国证 监会 、 中 国人民银行认 可的其他 具 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 具 。本基金的业 绩比较基 准 为:同期七 天通知存 款利率 (税 后) 。 7.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中 国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颁布 的《 企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 准则 》和 38 项具 体 会计准则、其 后颁布的 应 用指南、解释 以及其他 相 关规定(以下 合称 “企 业 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对于在 具体会计 核 算和信息披露 方面,也 参 考了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 业 协会制定的 《证券投 资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监 会制 定的 《关 于 进一步 规范 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业 务的 指导 意 见》 、 《关于证 券投资基 金 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估 值 业务及份额 净值计价 有关 事项的通知》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内 容与 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格 式》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编报 规则 》 第 3 号《 会计 报表 附注 的编 制及披 露》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及 其他 中国 证监 会 颁布的 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7.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 真 实、 完整 地 反映了 本基 金 于2014 年12 月 31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及 自2014 年8 月 21 日 (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期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净 值变动 情况 。 7.4.4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7.4.4.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7.4.4.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估计 变更 。 7.4.4.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0 页


7.4.5 税项 1. 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过程 中因非流 通 股股东向流通 股股东支 付 对价而发生 的股权转 让,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4]78 号文 《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政 策的通 知》 的 规 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开 放式 证券投 资基 金) 管理 人运用 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差 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税 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 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对基 金 取得的股票的 股息、红 利 收入、债券的 利息收入 及 储蓄利息收 入,由上 市公司、债券 发行企业 及 金融机构在向 基金派发 股 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 利 息收入及储 蓄利息收 入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 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7 号文 《关于股息红利 有关个人 所得税政策的 补 充通知 》 的规 定, 自2005 年 6 月13 日起 , 对 证券 投 资基金 从上 市公 司分 配取 得的股 息红 利所 得, 按照财 税[2005]102 号文 规定, 扣缴 义务 人在 代扣 代 缴个人 所得 税时 , 减 按 50% 计算应 纳税 所得 额;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 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 问 题的通知》的 规定,股 权 分置改革中非 流通股股 东 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 股 东支付的股 份、现金 等收入 ,暂 免征 收流 通股 股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 得税 。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0 页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 , 自 2008 年10 月9 日 起暂免 征收 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个 人所 得税 。 7.4.6 关 联方 关系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平安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大华资 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三亚盈 湾旅 业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平安大 华汇 通财 富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平安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 平安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的 子公 司 中国平 安保 险( 集团 )股 份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的最 终控 股母 公司 注: 以下 关联 交易 均在 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7.4.7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本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8 月 21 日生 效, 无上 年度 可 比期间 数据 。 7.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于本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均未 通过 关联 方单 元进行 的股 票交 易。 债 券交 易 本基 金于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 比期间 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的债 券交 易。 债 券回 购交易 本基金 于本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均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元 进行 的债 券回 购交 易。 7.4.8.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于本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均未 通过 关联 方单 元进行 权证 交易 。 7.4.8.1.3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 场佣金率 计 算,以扣除由 中国证券 登 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收 取 证管费、经手 费 和由券商承担 的证券结 算 风险基金后的 净额列示 。 该类佣金协议 的服务范 围 还包括佣金 收取方为 本基金 提供 的证 券投 资研 究成果 和市 场信 息服 务。 7.4.8.2 关 联方 报酬 7.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0 页


项目 本期 2014 年8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499,858.86 -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 - 注:1 )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2%/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逐 日 累计至 每个 月月 末, 按月 支 付, 经 基金 管理 人与 基金 托 管人核 对一 致后 , 由基金 托管 人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若遇 法定 节 假 日、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2)本 期末 本基 金未 支付 的 管理费 余 额226,170.66 元。 7.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8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74,950.61 - 注:1 )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07%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07%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提, 逐 日累计至每个 月月末, 按 月支付,经基 金管理人 与 基金托管人 核对一致 后,由 基金 托管 人于 次月 首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托管 人。 若遇 法 定 节假日 、休 息日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2)2011 年 末本 基金 未支 付的托 管费 余 额 79,159.75 元。 7.4.8.2.3 销 售服 务费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4 年8 月 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0 页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124,964.73 合计 -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1)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05%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0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 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 每个月月 末 ,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 理 人与基金托 管人核对 一致后 ,由 基金 托管 人于 次月首 日 起 5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金 托管 人。 若 遇 法定节 假日 、休 息日 等, 支 付日期 顺延 。


2)本 报告 期末 基金 未支 付 的托管 费余 额56,542.70 元。 7.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 7.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7.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管理 人未 运用固 有资 金投 资本 基金 。 7.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基金 除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他 关联 方于 本报 告期 末及上 年度 末均 未投 资本 基金。 7.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8 月21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 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平安银行活期存款 5,005,653.79 239,406.86 - - 注: 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 金托管 人中 国银 行保 管, 按银行 同业 利率 计息 。 本基 金合 同自2014 年8 月 21 日起 生效 ,无 上年 可 比数据 。 7.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参与 关联方 承销 证券 的情 况。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0 页


7.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无其 他关 联交 易事项 。 7.4.9 期 末( 2014 年12 月31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因认 购新发/增 发而 于期 末持 有 的流通 受限 证券 。 7.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因认 购新发/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 票。 7.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未 从 事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无质 押债 券。 7.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2014 年12 月 31 日 止, 本基 金未 从 事证券 交易 所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无质 押债 券。 §8 投资组 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 单位: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411,911,604.16 30.6700 其中: 债券 411,911,604.16 30.6700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00,000,000.00 14.890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11,509,653.79 52.9800 4 其他各项 资产 19,618,317.87 1.4600 5 合计 1,343,039,575.82 100.0000


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2.7600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0 页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债券 正回购 的资 金余 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 值20% 。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 8.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7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37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62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情况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投资 组合平 均剩 余期 限超 过 180 天。 8.3.2 期 末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1 30 天 以内 41.830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26.820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4.4700 - 3 60 天( 含) —90 天 5.980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1.5100 - 4 90 天( 含) —180 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含) —397 天 (含 ) 24.700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9.3400 -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0 页


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80,290,327.41 5.980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80,290,327.41 5.9800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31,621,276.75 24.7000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411,911,604.16 30.6900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80,290,327.41 5.9800


8.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十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1 130213 13 国开 13 600,000 60,066,226.52 4.4700 2 041452043 14 红豆CP002 500,000 50,240,622.54 3.7400 3 041462026 14 法 尔胜 CP001 400,000 40,272,993.10 3.0000 4 041455036 14 鲁 焦化 CP002 400,000 40,249,123.83 3.0000 5 041460082 14 广 汇集 团 CP001 300,000 30,284,464.36 2.2600 6 041454055 14 万达CP003 300,000 30,153,303.66 2.2500 7 041464063 14 华西CP002 300,000 30,061,523.91 2.2400 8 041460101 14 鲁 金茂 CP001 300,000 29,967,444.06 2.2300 9 130242 13 国开 42 200,000 20,224,100.89 1.5100 10 041451049 14 洋丰CP001 200,000 20,154,593.22 1.5000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0 页


8.6 “影子定价”与“摊 余成本法”确定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22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453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1314%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178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 比例大 小排序 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本基金 目前 投资 工具 的估 值方法 如下 : (1) 基 金持 有的 债券 ( 包 括票据) 购买 时采 用实 际 支付价 款 (包 含交 易费 用) 确定初 始成 本, 按实际 利率 计算 其摊 余成 本及各 期利 息收 入, 每日 计提收 益; (2) 基金 持有 的回 购以 成 本列示 , 按实 际利 率在 实 际持有 期间 内逐 日计 提利 息; 合同 利率 与 实际利 率差 异较 小的 ,也 可采用 合同 利率 计算 确定 利息收 入; (3) 基金 持有 的银 行存 款 以成本 列示 ,按 实际 协议 利率逐 日计 提利 息。 如有确凿证据 表明按上 述 方法进行估值 不能客观 反 映其公允价值 的,基金 管 理人可根据具 体 情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 定后 ,按最 能反 映公 允价 值的 方法估 值。 如有新 增事 项, 按国 家最 新规定 估值 。 8.8.2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持有 剩余期 限小 于397 天 但剩 余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券 。 8.8.3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本 期未出现 被 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形 。 8.8.4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0,026.2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0,036,944.44 3 应收利 息 9,561,347.17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0 页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9,618,317.87


8.8.5 投 资组合 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1 、本 报告 期内 没有 需特 别 需要说 明的 证券 投资 决策 程序; 2 、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项之 间可 能存在 尾差 。 §9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 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7,051 190,381.23 180,479,923.92 13.4400% 1,161,898,103.47 86.560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6,204,804.59 0.462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0 页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8 月 21 日) 基金 份额 总 额 201,527,705.0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4,371,113,454.74 减: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起至 报 告期期 末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3,230,263,132.35 基 金 合 同 生效 日 起 至报 告期 期 末 基 金拆 分 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342,378,027.39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报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议 。 11.2 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1 、2014 年 2 月 28 日, 经 基金管 理人 2014 年第 一次 股东会 审议 通过 ,选 举杨 秀丽女 士、 罗 春风先生、 姚波先 生、陈 敬达先生、 聂丹女 士、王 世荣先生、 张文杰 先生、 刘茂山先生 、郑学 定 先生、黄士 林先生 、曹勇 先生为第二 届董事 会董事 ;选举张云 平先生 、林卸 伟先生为第 二届监 事 会监事 。 2 、2014 年 3 月 4 日 ,经 基金管 理人 职工 代表 大会 选举, 郭晶 、毛 晴峰 担任 第二届 监事 会 职 工监事 。 3 、2014 年3 月 19 日, 经 基金管 理人 第二 届董 事会 第二次 会议 审议, 选举 杨 秀丽女 士担 任第 二届董 事会 董事 长。 4 、2014 年3 月 20 日, 经 基金管 理人 第二 届 监 事会 第一次 会议 审议, 选举 张 云平先 生担 任第 二届监 事会 监事 长。 5 、2014 年 9 月 24 日, 经 基金管 理人 2014 年第 七次 股东会 审议 通过 ,同 意由 郑强先 生担 任 第二届 董事 会董 事, 聂丹 女士不 再担 任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6 、2014 年 3 月 21 日, 基 金管理 人发 布公 告, 自 2014 年 3 月 19 日 起 ,李 克 难先生 离任 总 经理。 7 、2014 年8 月21 日 , 基 金管理 人发 布公 告 , 自2014 年8 月 19 日 起 , 罗 春 风先生 就任 公司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0 页


总经理 。 8 、 基金 管理 人发 布公 告, 于 2014 年9 月25 日 增聘 申俊华 女士 为平 安大 华财 富宝货 币市 场 基 金的基 金经 理, 与孙 健共 同 管理 本基 金。 11.3 涉 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无 涉及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事项 。 11.4 基 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策 略未改 变。 11.5 为 基金进行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截止本报告 期末, 根据平 安集团审计 的统一 安排, 平安大华基 金管理 有限公 司第二届董 事会 第八次 会议 决议,2014 年7 月22 日 改聘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 伙)为 本基 金提 供 审计服务, 本次变 更符合 法律法规的 要求, 并履行 了必要的程 序。本 基金本 报告应支付 给普华 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特 殊 普通合 伙) 的报 酬为50,000.00 元。 11.6 管 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未受 监管 部门 稽查 或处罚 。 11.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 金 租用 证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信证券 2 - - - - -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 2014 年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0 页


1、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租 用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无 变更 情况 2、基 金交 易单 元的 选择 标 准如下 : (1 ) 研究 实力 (2 ) 业务 服务 水平 (3 ) 综合 类研 究服 务对 投 资业绩 贡献 度 (4 ) 专题 类服 务 3、 本 基金 管理 人负 责根 据 上述选 择标 准, 考察 后与 确定选 用交 易单 元的 券商 签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国信证券 - - 2,576,000,000.00 100.0000% - -


11.8 偏 离度绝对值超 过 0.5% 的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偏离 度绝对 值超 过0.5% 的情 况 。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