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 下基金调整交易所 固定收益品种估值 方法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以下简 称“估值处理标准” ) ,经与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3 月25 日起, 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 (除上证企债 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外) 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 的固定收益品种 (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 采用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于 2015 年3 月25 日, 相关调整对前一 日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 0.5%。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 五年 三月二十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