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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证券(163113)

申万证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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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1 重要提示 及目 录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 本 年 度 报 告 已 经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独 立 董
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 复核了本报告 中 的 财 务 指 标 、 净 值 表 现 、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等 内 容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 不 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 3 月 13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情况 基金简称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 场内简称 申万证券 基金主代码 1631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3 月13 日 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4,192,573,169.8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 年 3 月31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申万证券 证券 A 证券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3113 150171 150172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5,769,489,807.87 份 9,211,541,681.00 份 9,211,541,681.00 份 2.2 基 金 产 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 指数化投资 方式,通过 严格的投资 程序约束和 数量化风险 管理手段, 力 争控制本基 金的净值增 长率与业绩 比较基准之 间的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 绝对值不超 过 0.35% ,年跟 踪误差不超过 4%,实现 对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 投资策略主 要采用完全 复制的方法 进行投资, 即按照标的 指数成份股 及 其权重构建 基金的股票 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的 指数成份股 及其权重的 变动对股票 投 资组合进行 相应地调整 。本基金股 指期货投资 策略为在股 指期货投资 中将根据风 险 管理的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 95%× 申银万 国证券行业指数收益率 +5%× 银行同 业存款利率。 下属三级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 征 申 万 证 券 份 额 为 常 规 指 数 基 金 份 额 , 具 有预期风险较高、 预期收益较高的特征, 其 预 期 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 水 平 均 高 于 货 币 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证券 A 份额, 具有 预期风险低, 预期 收益低的特征。 证券 B 份额由于利用 杠 杆 投 资 ,具 有 预 期 风 险 高 、 预期 收 益 高 的特征。 2.3 基 金 管 理人和 基 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姓名 王菲萍 蒋松云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1-232611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service@swsmu.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 电话 4008808588 95588 传真 021-23261199 010-66105798 2.4 信 息 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 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swsmu.com 基金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3 主 要 财 务指标 、 基 金净值 表 现 及利润 分 配 情况 3.1 主要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 和 指标 2014 年 3 月13 日 ( 基 金合 同 生 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6,011,413.77 本期利润 8,153,079,451.3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2.557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58.97% 3.1.2 期 末数 据 和 指标 2014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20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6,998,169,556.6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160 注:1 、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 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 但不包括持有人认/ 申购或 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申购费、 赎回费等) , 计入认/ 申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 实际收益水 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自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2 基 金 净 值表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 值 增长率 及 其 与同期 业 绩 比较基 准 收 益率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过去三个月 120.25% 3.61% 128.13% 3.68% -7.88% -0.07% 过去六个月 158.24% 2.74% 175.49% 2.81% -17.25% -0.07%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58.97% 2.29% 187.36% 2.41% -28.39% -0.12% 注: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benchmark(0) =1000 ; %benchmark(t)= 95%*(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t)/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t-1)-1)+5%* 银 行 同 业 存 款利率(税后)/365 ; benchmark(t)=(1+%benchmark(t))* benchmark(t-1) ; 其中 t=1,2,3, ? 。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 年 3 月 13 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 注:1 )自基 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未满一年。 2 ) 本基金基 金合同约定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 月。 本基金已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 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 金合 同 生 效以来 基 金 每年净 值 增 长率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的比 较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5 合同生效日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注:本年数据按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未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三 年基 金 的 利润分 配 情 况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包括申万证券份额、证券 A 份额、证券 B 份 额)不进行收益 分配。 §4 管 理 人 报告 4.1 基 金 管 理人及 基 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 及 其管理 基 金 的经验 申 万 菱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原 名 申 万 巴 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是 由 国 内 大 型 综 合 类 券 商 申 银 万 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三菱 UFJ 信托 银行株式会社共同设立的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 月 15 日, 注册 地在中国上海, 注册资本金为 1.5 亿 元人民币。 其中,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 限 公司持有 67% 的股份,三菱 UFJ 信托银行株式会社持有 33% 的股份。


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增长迅速, 在北京、 广州先后建立了分公司。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旗 下管理了包括股票型、 混合型、 债券型和货币型在内的 18 只开 放式基金, 形成了完整而丰富的产品线 。 公司旗下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超过 486 亿元,客户 数超过 277 万户。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6 4.1.2 基金 经理 ( 或 基金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助 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张少华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4-03-13 - 15 年 张少华先生, 复旦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 曾任职于申银 万国证券,2003 年 1 月 加入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现名申万 菱信) 筹备组 , 后正式加入申万菱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曾任风险管理总部总监, 投资管理总部副 总 监 , 申 万 菱 信 量 化 小 盘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基 金经理等, 现任基金投资管理总部总监,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值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深证成指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申 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 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袁英杰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助 理 2014-06-09 - 8 年 袁英杰先生, 上海交通大学应用数学硕士, 曾任职于兴 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等,2013 年 5 月 加入本 公司, 现任高级数量研究员, 申万菱信沪深 300 价 值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申 万 菱 信 深 证 成 指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 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中 证 环 保 产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申 万 菱 信 中 证军 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注: 1. 任职日 期和离任日期一般情况下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 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 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 报告 期 内 本基金 运 作 遵规守 信 情 况的说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严 格 遵 守 《 证 券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及 其 配 套 法 规 的 规 定 , 严 格 遵 守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 本 着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等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在 严 格 控 制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规 定 , 信 息 披 露 及 时 、 准 确 、 完 整 ; 本 基 金 资 产 与 本 基金管理人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 没有发生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 在 基 金 资 产 的 管 理 运 作 中 , 无 任 何 损 害 基 金 持 有 人 利 益 的 行 为 , 并 通 过 稳 健 经 营 、 规 范 运 作 、 规 避 风 险,保护了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7 4.3 管 理 人 对报告 期 内 公平交 易 情 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 度 和控制 方 法 根 据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指 导 意 见 》 ,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 , 通 过 组 织 结 构 的 设 置 、 工 作 制 度 、 流 程 和 技 术 手 段 全 面 落 实 公 平 交 易 原 则 在 具 体 业 务 ( 包 括 研 究 分 析 、投资 决 策 、 交 易 执 行 等 ) 环 节 中 的 实 现 , 在 保 证 各 投 资 组 合 投 资 决 策 相 对 独 立 性 的 同 时 , 确 保 各 投 资 组 合 在 获 得 投 资 信 息 、 投 资 建 议 和 实 施 投 资 决 策 方 面 享 有 公 平 的 机 会 ; 同 时 , 通 过 对 投 资 交 易 行 为 的 日 常 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在 研 究 分 析 方 面 , 本 公 司 建 立 了 规 范 、 完 善 的 研 究 管 理 平 台 , 规 范 了 研 究 人 员 的 投 资 建 议 、 研 究 报告的发布流程,使各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取投资建议的及时性、准确性及深度等方面得到公平对待。 在 投 资 决 策 方 面 , 首 先 , 公 司 建 立 健 全 投 资 授 权 制 度 , 明 确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 投 资 总 监 、 投 资 组 合 经 理 等 各 投 资 决 策 主 体 的 职 责 和 权 限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和 投 资 总 监 等 管 理 机 构 和 人 员 不 得 对 投 资 经 理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的 投 资 活 动 进 行 干 预 。 投 资 经 理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可 以 自 主 决 策 , 超 过 投 资 权 限 的 操 作 必 须 经 过 严 格 的 审 批 程 序 ; 其 次 , 公 司 建 立 投 资 组 合 投 资 信 息 的 管 理 及 保 密 制 度 , 除 分 管 投 资 副 总 及 投 资 总 监 等 因 业 务 管 理 的 需 要 外 , 不 同 投 资 经 理 之 间 的 持 仓 和 交 易 等 重 大 非 公 开 投 资 信 息 相 互 隔 离 ; 另 外, 公司还建立机制要求公募投资经理与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经理互相隔离, 且不能互相授权投资事宜。 在 交 易 执 行 方 面 , 本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于 投 资 管 理 职 能 的 交 易 总 部 , 通 过 实 行 集 中 交 易 制 度 和 公 平 的 交 易 分 配 制 度 , 确 保 各 投 资 组 合 享 有 公 平 的 交 易 执 行 机 会 ; 此 外 , 本 公 司 对 于 可 能 导 致 涉 嫌 不 公 平 交 易 和 利 益 输 送 的 反 向 交 易 行 为 也 制 定 并 落 实 了 严 格 的 管 理 : (1 ) 对 于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的 同 向 交 易 , 交易总部按照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的原则, 采取 “未委托数量比例法” , 通过系统的公平交易模块 实 现 公 平 交 易 ; (2 ) 对 于 部 分 债 券 一 级 市 场 申 购 、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申 购 等 以 公 司 名 义 进 行 的 交 易 , 各 投 资 经 理 在 交 易 前 独 立 地 确 定 各 投 资 组 合 的 交 易 价 格 和 数 量 , 集 中 交 易 室 按 照 价 格 优 先 、 比 例 分 配 的 原 则 对 交 易 结 果 进 行 分 配 ; (3 ) 对 于 银 行 间 市 场 的 现 券 交 易 , 交 易 总 部 在 银 行 间 市 场 开 展 独 立 、 公 平 的询价, 并由风险管理部对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 、 交易对手和交易方式进 行 事 前 审 核 , 确 保 交 易 得 到 公 平 和 公 允 的 执 行 。 对 于 由 于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参 与 以 上 提 到 的 公 平 交 易 程 序 的 交 易 指 令 , 投 资 经 理 须 提 出 申 请 并 阐 明 具 体 原 因 , 交 由 交 易 总 监 及 风 险 管 理 总 监 进 行 严 格 的 公 平 性 审 核 ; (4 ) 严 格 禁 止 同 一 投 资 组 合 或 不 同 投 资 组 合 之 间 在 同 一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反 向 交 易 ( 除 完 全 按 照 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外) 。 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不同投资组 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相关投资经理须向风险管 理委员会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 在 日 常 监 控 和 事 后 分 析 评 估 方 面 , 本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总 部 开 展 日 内 和 定 期 的 工 作 对 公 平 交 易 执 行 情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8 况 作 整 体 监 控 和 效 果 评 估 。 其 中 日 常 监 控 包 括 了 日 内 不 定 点 对 交 易 系 统 的 抽 查 监 控 ; 对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申 购 、 以 公 司 名 义 进 行 的 债 券 一 级 市 场 申 购 的 申 购 方 案 和 分 配 过 程 进 行 审 核 和 监 控 ; 以 及 对 银 行 间 交 易 过 程 中 投 资 组 合 与 交 易 对 手 之 间 议 价 交 易 的 交 易 方 式 和 交 易 价 格 的 公 允 性 进 行 审 查 。 事 后 分 析 评 估 上 , 风 险 管 理 总 部 在 每 个 季 度 和 每 年 度 的 《 公 平 交 易 执 行 报 告 》 中 , 对 不 同 组 合 间 同 一 投 资 标 的 、 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合理性 开展分析评估。 4.3.2 公平 交易 制 度 的执行 情 况 对于场内同向交易, 我们采集了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两两投资组合在相同时间窗口下 (日内、3 日内和 5 日 内)同买或者同卖场内同一证券时两者买卖均价存在的差异(即价差率)序列,然后按两 两组合归类计算平均价差率。首先,假设两两组合在本报告期的价差率呈正态分布且平均价差率为 0 , 我们进行了 95% 的置信度 、 假设平均价差率为 0 的 T 检验, 若通过该假设检验, 则我们认为该两两组 合的交易得到了公平的执行; 对于未通过假设检验的情况, 我们还计算了两两组合价差占优次数比例、 价差交易模拟 贡献、 组合收益率差异和模拟输送比例占收益率差的比例等指标; 若综合以上各项指标, 认 为 仍 存 在 一 定 的 嫌 疑 , 则 我 们 将 进 一 步 对 该 两 两 组 合 同 向 买 卖 特 定 场 内 证 券 的 时 点 、 价 格 、 数 量 等 作分析,来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对于场外同向交易,我们分析了本报告期内不同时间窗口内(日内、3 日内和 5 日内)两两组合 同向交易的价差率、对比市场公允价格和交易对手,未发现利益输送的情况。 对于反向交易,我们根据交易价格、交易频率、交易数量等进行了综合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综 合 而 言 , 本 公 司 通 过 事 前 的 制 度 规 范 、 事 中 的 监 控 和 事 后 的 分 析 评 估 , 严 格 执 行 了 公 平 交 易 制 度,公平对待了旗下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3 异常 交易 行 为 的专项 说 明 本公司制定了 《异常交易监控报告制度》 , 明确 定义了在投资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可能导致不公 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类型, 并规定且落实了异常交易的日常监控、 识别以及事后的分析流程。 本 报 告 期 , 未 发 生 我 司 旗 下 投 资 组 合 参 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 报告 期 内 基金的 投 资 策略和 业 绩 表现 的 说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 金 投资策 略 和 运作分 析 2014 年, 沪 深 A 股市场在上半年震荡下跌整理, 三季度迎来一波普涨行情, 四季度走出波澜壮阔 的大幅上涨行情,其中以沪深 300 指数为代表大盘蓝筹明显跑赢以中小板、创业板指数为代表的成长 股。2014 年 , 上证综指表现最好上涨 52.87% , 深证成分指数上涨 35.62% , 沪深 300 指数上涨 51.66%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9 中证 500 指 数上涨 39.01% ,而中小板指数上涨 9.67% 、创业板 指数上涨 12.83% 。 操 作 上 , 基 金 主 要 着 眼 于 控 制 净 值 表 现 和 业 绩 基 准 的 偏 差 幅 度 。 从 实 际 运 作 效 果 来 看 , 基 金 收 益 率 和 业 绩 基 准 收 益 率 的 偏 差 控 制 在 较 小 的 区 间 , 平 稳 度 过 基 金 建 仓 期 。 实 际 运 作 结 果 观 察 , 持 续 的 大 额申购、成份股现金分红、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调整等是贡献基金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 本 基 金 产 品 在 申 万 菱 信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基 金 之 基 础 份 额 ( 申 万 证 券 份 额 ) 的 基 础 上 , 设计了证券 A 份额和证券 B 份额。 证券 A 和证券 B 份额之 比为 1:1 。 由 于 申 万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持 续 大 幅 上 涨 , 申 万 菱 信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基 金 基 础 份 额 净 值 分 别于 11 月 24 日和 12 月 5 日达到 1.5000 元以上, 两次触发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 其中第二次不定期折 算距 离第一次不定期折算仅仅 8 个 交易日。份额折算后,申万证券份额的基础份额净值、证券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基准日证券 A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三者相等, 证券 B 份额与证 券 A 份 额的份额数保持 1:1 配 比。 从整体折溢价水平来看,基金本年大部分时间处于溢价状态。在 4 月、8 月和 12 月基金出现 3 次 明显溢价, 特别在 12 月 初, 证券 B 份额的持续多日涨停, 基金整体持续处于大幅溢价状态。 其他时间 溢价率波动幅度在-1% 到 1% 之间。 4.4.2 报告 期内 基 金 的业绩 表 现 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至 2014 年年底, 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 期间表现为 202.71% ,基 金业绩比 较 基准表现为 187.36% , 申 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基金净值期间表现为 158.97% , 和基 金业绩 比较基准的差约 28.39% 。 4.5 管 理 人 对宏观 经 济 、证券 市 场 及行业 走 势 的简要 展 望 2014 年,政 府持续的微刺激政策为经济托底,央行不断采取宽松政策,引导市场利率下行,降低 实体经济的资金成本, 为经济转型保驾护航。 在改革预期和增量资金驱动下,A 股市场在 2014 年下半 年也走出了一波大行情。2015 年是 经济转型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国企改革、土地改革、军工改制等 各 项 改 革 工 作 将 大 力 度 展 开 。 在 中 央 “ 积 极 财 政 政 策 更 有 力 度 , 稳 健 货 币 政 策 宽 松 适 度 ” 宏 观 调 控 政 策基调下, 市场预期未来货币宽松政策将会延续, 市场 “赚钱效应” 会进一步促使居民资产配置方向 战 略 性 转 向 资 本 市 场 , 市 场 上 涨 不 缺 新 增 资 金 。 从 估 值 水 平 看 , 市 场 估 值 离 历 史 长 期 均 值 还 有 一 定 空 间, 风险不大。 展望 2015 年, 预计市 场波动将会加大, 大小盘风格轮动将会加快; 改革主题是 A 股市 场的重要投资机会, 相关投资标的大多集中在大盘蓝筹, 其估值水平有望提升, 建议配置相关价值股 ; 成 长 股 表 现 将 呈 现 分 化 , 建 议 关 注 盈 利 真 实 增 长 、 估 值 不 高 的 白 马 成 长 股 , 回 避 炒 作 概 念 、 没 有 盈 利 的 伪 成 长 股 。 行 业 方 面 , 国 内 券 商 未 来 将 向 现 代 投 资 银 行 转 型 , 成 为 直 接 融 资 服 务 提 供 者 、 资 产 管 理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0 和 财 富 管 理 者 、 交 易 和 流 动 性 提 供 者 、 市 场 重 要 投 资 者 和 有 效 的 风 险 管 理 者 , 在 国 家 经 济 转 型 、 资 本 市 场 大 发 展 中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 行 业 基 本 面 长 期 看 好 ; 经 纪 业 务 收 入 由 于 成 交 量 放 大 抵 消 佣 金 费 率 下 滑 而 保 持 稳定, 再 融 资将促 使 融 资融券 业 务 收入继 续 快 速增长 ,ETF 期权 、 个 股期权 等 创 新产品 不 断 推 出 , 证 券 公 司 未 来 收 入 有 望 继 续 高 速 增 长 ; 监 管 不 断 放 松 , 打 开 行 业 杠 杆 上 限 , 从 而 增 强 证 券 公 司 的 盈利能力,提升行业估值水平,建议长期配置证券行业。 4.6 管 理 人 对报告 期 内 基金估 值 程 序等事 项 的 说明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和 本 基 金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参 与 本 基 金 的 估 值 流 程 , 上 述 各 方 不 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法规确定的原则进行估值, 将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 以上的, 即 就 拟 采 用 的 相 关 估 值 模 型 、 假 设 及 参 数 的 适 当 性 征 求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和 本 基 金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意 见。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设 立 资 产 估 值 委 员 会 , 负 责 根 据 法 规 要 求 , 尽 可 能 科 学 、 合 理 地 制 定 估 值 政 策 , 审 议 批 准 估 值 程 序 , 并 在 特 定 状 态 下 就 拟 采 用 的 相 关 估 值 模 型 、 假 设 及 参 数 的 适 当 性 进 行 确 认 , 以 保 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资 产 估 值 委 员 会 由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总 经 理 , 分 管 基 金 运 营 的 副 总 经 理 , 基 金 运 营 总 部 、 监 察 稽 核 总部、 基金投资管理总部、 风险管理总部等各总部总监组成。 其中, 总经理过振华先生, 拥有 10 年基 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经验;副总经理来肖贤先生,拥有 9 年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经验;基金运营总 部总监李濮君女士, 拥有 13 年的基 金会计经验; 监察稽核总部副总监牛锐女士( 主持工作) , 拥有 10 年 的证券基金行业合规管理经验; 基金投资管理总部总监张少华先生, 拥有 11 年的 基金行业研究、 投资 和风险管理相关经验;风险管理总部总监王瑾怡女士,拥有 9 年的基 金行业风险管理经验。 基 金 经 理 不 参 与 决 定 本 基 金 估 值 的 程 序 。 本 公 司 已 与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签 订 协 议 , 采用其提供的估值数据对银行间债券进行估值。 4.7 管 理 人 对报告 期 内 基金利 润 分 配情况 的 说 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申万证券份额、证券 A 份额、证券 B 份 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基 金 持 有人数 或 资 产净值 预 警 情形的 说 明 无。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1 §5 托 管 人 报告 5.1 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托 管人遵 规 守 信情况 声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在对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 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 格 遵 守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及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和 基 金 合 同 的 有 关 规 定 , 不 存 在 任 何 损 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报告 期 内 本基金 运 作 遵规守 信 、 净值计 算 、 利润分 配 等 情况的 说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 申 万 菱 信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管 理 人 ——申 万 菱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在 申 万 菱 信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投 资 运 作 、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赎 回 价 格 计 算 、 基 金 费 用 开 支 等 问 题 上 , 不 存 在 任 何 损 害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利 益 的 行 为 , 在 各 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本 年 度 报 告中财 务 信 息等内 容 的 真实、 准 确 和完整 发 表 意见 本 托 管 人 依 法 对 申 万 菱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和 披 露 的 申 万 菱 信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 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 等 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 第 21304 号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全体基 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 申万 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 以下简称 “申万菱信申银万 国证券行业指数基金” ) 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负债表、 2014 年 3 月 13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 的利润表 和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6.1 管 理 层 对财务 报 表 的责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申 万 菱 信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申 万 菱 信 基 金 管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2 理有限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并使 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6.2 注 册 会 计师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审计意见 我 们 认 为 , 上 述 申 万 菱 信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基 金 的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在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中 所 列 示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 编 制 , 公 允 反映了申万菱信申银 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 3 月 13 日( 基金 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 计师 薛竞 注册会计师 赵钰 上海市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层 2015-03-26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3 §7 年 度 财 务报 表 7.1 资 产 负 债表


会计主体: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505,984,849.64 结算备付金 15,187,000.80 存出保证金 1,910,745.60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907,849,323.08 其中:股票投资 24,907,849,323.0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5,453,208.21 应收利息 508,847.60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37,895,312.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7,764,789,287.32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730,088,944.84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640,914.02 应付托管费 3,441,001.0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13,034,349.99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4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4,414,520.71 负债合计 766,619,730.63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10,425,675,139.31 未分配利润 16,572,494,417.3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998,169,556.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7,764,789,287.32 注:1 、报告 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之基础 (以下简称 “申万证券” ) 份 额净值 1.1160 元, 申万菱 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之稳健收益类(以下简称“证券 A ” )份额净值 1.0483 元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以下简称“证券 B ” )份额净值 1.1837 元; 申万证券份额 5,769,489,807.87 份,证券 A 份额 9,211,541,681.00 份, 证券 B 份额 9,211,541,681.00 份。 2 、本基金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无上年度末对比数据。本报告期为 2014 年 3 月 1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4 年 3 月 13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 :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4 年3 月13 日 ( 基金 合 同生 效 日) 至2014 年1 2 月31 日 一、收入 8,207,488,734.20 1.利息收入 2,571,408.6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706,272.77 债券利息收入 114.6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65,021.31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157,848,938.8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47,935,666.1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37,235.39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9,876,037.32 3.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8,047,068,037.59 4.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349.04 减 : 二 、费用 54,409,282.84 1 .管理人报 酬 28,610,809.83 2 .托管费 6,294,378.26 3 .销售服务 费 - 4 .交易费用 18,578,609.94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其他费用 925,484.81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 列 ) 8,153,079,451.36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 列 8,153,079,451.36 注: 本基金为本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的基金, 无上年度可比期 间金额。 本报告期为 2014 年 3 月 13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3 所 有 者 权益( 基 金 净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 3 月 13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3 月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20,108,864.50 - 620,108,864.50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本期利润) - 8,153,079,451.36 8,153,079,451.36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9,805,566,274.81 8,419,414,966.02 18,224,981,240.83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12,871,731,993.53 11,252,461,306.16 24,124,193,299.69 2.基金赎回 款 -3,066,165,718.72 -2,833,046,340.14 -5,899,212,058.86 四、本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 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425,675,139.31 16,572,494,417.38 26,998,169,556.69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6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过振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来肖贤,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濮君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 基本 情 况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 简称 “中国 证监 会”) 证 监基 金字[2014]141 号《关于 核准申 万菱 信申银 万国 证券行 业指 数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募 集 的 批 复 》 核 准 , 由 申 万 菱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依 照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和 《 申 万 菱 信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负 责 公 开 募 集 。 本 基 金 为 契 约 型开放式,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619,927,009.03 元, 业经普 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 第 135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 《申 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正式 生效 ,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620,108,864.50 份基金份额 ,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81,855.47 份基 金 份 额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 人 为 申 万 菱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基 金 托 管 人 为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 申 万 菱 信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和 《 申 万 菱 信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 的 规 定 , 本 基 金 的 基 金 份 额 包 括 申 万 菱 信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以下简称 “申万证券份额”) 、 申万菱信申银 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份额( 以下简称 “证券 A 份额” ) 及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之积极进取类份额( 以下简称“证券 B 份 额”) 。申万证券份额只接受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 但不上市交易。证券 A 份额与证券 B 份额只可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投资者可选择将 其在场内申购的申万证券份额按 1:1 的比例分拆 成证券 A 份额和证券 B 份额,但不得申请将其场外申 购 的 申 万 证 券 份 额 进 行 分 拆 。 投 资 者 可 将 其 持 有 的 场 外 申 万 证 券 份 额 跨 系 统 转 托 管 至 场 内 并 申 请 将 其 分拆成证券 A 份额和证券 B 份额后 上市交易, 也 可按 1:1 的 配比将其持有的证券 A 份额和证券 B 份额 申请合并为场内的申万证券份额。 证券 A 份额与证券 B 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如下原则计算: 一份证券 A 份额的参考净值与一份证 券 B 份额的 参考净值之和等于两份申万证券份额的净值; 证券 A 份额每日获得日基准收益, 证券 A 份 额实际的投资盈亏都由证券 B 份额 分享与承担。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7 本基金定期进行份额折算。在每个运作周年的结束日,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证券 A 份额 和申万证券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将证券 A 份额在运作周年结束日的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 1.0000 元部分, 折算为场内申万证券份额分配给 证券 A 份额持有人。 申万证券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申万 证券份额将按 1 份证 券 A 份额获得新增申万证券份额的分配。 经过上述份额折算, 证券 A 份 额和申万 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本 基 金 还 进 行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分 以 下 两 种 情 况 : 当 申 万 证 券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大于或等于人民币 1.5000 元时, 基 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申万证券份额和证券 B 份额进 行份额折算, 份额折算后证券 B 份 额与证券 A 份额保持 1:1 配比, 将证券 B 份额的 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超过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部分,折算成场内的申万证券 份额,折算后申万证券份额的基 金份额净值、证券 B 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与折算基准日证券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三者相等;当证券 B 份额的基 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或跌破 0.2500 元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申万证券份 额、 证券 A 份额和证券 B 份额进行 份额折算, 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证券 A 份额和证券 B 份 额的份 额数比例为 1:1 , 份额折算 后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证券 A 份额和证券 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 净值均调整为 1.0000 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4]113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证券 A 份额 50,956,126.00 份和证券 B 份额 50,956,126.00 份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上市交 易。 根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和 《 申 万 菱 信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的 有 关 规 定 ,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 股 票 、 债 券 、 权 证 、 股 指 期 货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以 及 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其 他 金 融 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 在 履 行 适 当 程 序 后 , 可 以 将 其 纳 入 投 资 范 围 。 本 基 金 所 持 有 的 股 票 市 值 和 买 入 、 卖 出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价 值,合计( 轧差计算)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5% -95% ,其中投 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5% , 投资于 标的 指数成 份股 和备选 成份 股的资 产不 低于非 现金 基金资 产的 80% ;每个交 易日日 终在 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收益率×95% +银行同 业存款利率×5% 。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 批准报出。 7.4.2 会计 报表 的 编 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 《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8 核算业务指引》 、 《申万菱 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循 企业 会 计 准则及 其 他 有关规 定 的 声明 本基金 2014 年 3 月 13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期间 财务 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 3 月 13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期 间 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 会计 政 策 和会计 估 计 7.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4 年 3 月 13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 账本 位 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 融资 产 和 金融负 债 的 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 融 资 产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应 收 款 项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取 决 于 本 基 金 对 金 融 资 产 的 持 有 意 图 和 持 有 能 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 基 金 目 前 以 交 易 目 的 持 有 的 股 票 投 资 和 债 券 投 资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以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列示。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分 类 为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银 行 存 款 和 其 他 各 类 应 收 款 项 等 。 应 收 款 项 是 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 融 负 债 于 初 始 确 认 时 分 类 为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 本 基 金 目 前 暂 无 金 融 负 债 分 类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 融资 产 和 金融负 债 的 初始确 认 、 后续计 量 和 终止确 认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于 本 基 金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 按 公 允 价 值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确 认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取 得 时 发 生 的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支 付 的 价 款 中 包 含 的 债 券 起 息 日 或 上 次 除 息 日 至 购 买 日 止 的 利 息 , 单 独 确 认 为 应 收 项 目 。 应 收 款 项 和 其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19 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 对 于 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予以终止确认: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 虽 然 本 基 金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 但 是 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时 ,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义 务 已 解 除 的 部 分 。 终 止 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 融资 产 和 金融负 债 的 估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且 证 券 发 行 机 构 未 发 生 影 响 证 券 价 格 的 重 大 事 件 的 , 按 最 近 交 易 日 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 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 可 靠 性 的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公 允 价 值 。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使用的价格、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 融资 产 和 金融负 债 的 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当本基金 1) 具有抵 销已确认金额的 法定权 利且 该种法 定权 利现在 是可 执行的 ;且 2) 交易双 方准 备按净 额结 算时, 金融 资产与 金融 负债按 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 收基 金 实 收 基 金 为 对 外 发 行 基 金 份 额 所 募 集 的 总 金 额 在 扣 除 损 益 平 准 金 分 摊 部 分 后 的 余 额 。 由 于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引 起 的 实 收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于 基 金 份 额 折 算 日 根 据 折 算 前 的 基 金 份 额 数 及 确 定 的 折 算 比 例 计 算 认 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 益平 准 金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 损 益 平 准 金 包 括 已 实 现 平 准 金 和 未 实 现 平 准 金 。 已 实 现 平 准 金 指 在 申 购 或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时 , 申 购 或 赎 回 款 项 中 包 含 的 按 累 计 未 分 配 的 已 实 现 损 益 占 基 金 净 值 比 例 计 算 的 金 额 。 未 实 现 平 准 金 指 在 申 购 或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时 , 申 购 或 赎 回 款 项 中 包 含 的 按 累 计 未 实 现 损 益 占 基 金 净 值 比 例 计 算 的 金 额 。 损 益 平 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累计亏损) 。 7.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 认和 计 量 股 票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应 取 得 的 现 金 股 利 扣 除 由 上 市 公 司 代 扣 代 缴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后 的 净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债 券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应 取 得 的 按 票 面 利 率 或 者 发 行 价 计 算 的 利 息 扣 除 在 适 用 情 况 下 由 债 券 发 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确 认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 于 处 置 时 , 其 处 置 价 值 与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 其 中 包 括 从 公 允 价 值 变 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 收 款 项 在 持 有 期 间 确 认 的 利 息 收 入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 实 际 利 率 法 与 直 线 法 差 异 较 小 的 则 按 直 线法计算。 7.4.4.10 费 用的 确 认 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在 持 有 期 间 确 认 的 利 息 支 出 按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 实 际 利 率 法 与 直 线 法 差 异 较 小 的 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 收 益 分配政 策 本基金( 包括申万证券份额、证券 A 份额、证券 B 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7.4.4.12 分 部报 告 本 基 金 以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 管 理 要 求 、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为 依 据 确 定 经 营 分 部 , 以 经 营 分 部 为 基 础 确 定 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 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 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 以 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有 关 会 计 信 息 。 如 果 两 个 或 多 个 经 营 分 部 具 有 相 似 的 经 济 特 征 , 并 且 满 足 一 定 条 件 的 , 则 合 并 为 一 个 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 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 他重 要 的 会计政 策 和 会计估 计 根 据 本 基 金 的 估 值 原 则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估 值 实 务 操 作 , 本 基 金 确 定 以 下 类 别 股 票 投 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1 对于证 券交 易所上 市的 股票和 债券 ,若出 现重 大事项 停牌 或交易 不活 跃( 包括涨 跌 停时的 交易 不 活 跃) 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 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 见》 , 根据具 体情况采用 《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 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 术进行估值。 7.4.5 会计 政策 和 会 计估计 变 更 以及差 错 更 正的说 明 7.4.5.1 会 计政 策 变 更的说 明 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 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 营安排》 、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和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 —长期股权投资》 、 《企 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 职工薪酬》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 以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 要求 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 自 2014 年度财务 报表起施行外, 其他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 会 计估 计 变 更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更 正 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 《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 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 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 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 取得 的企业 债券 利息收 入, 应由发 行债 券的企 业在 向基金 支付 利息时 代扣 代缴 20% 的 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红 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 得 的 股 息 、 红 利 收 入 , 按 照 上 述 规 定 计 算 纳 税 , 持 股 时 间 自 解 禁 日 起 计 算 ; 解 禁 前 取 得 的 股 息 、 红 利 收入继续暂减按 50% 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 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2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 的 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 方关 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申银万国”)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基金 代销机构 三菱 UFJ 信 托银行株式会社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代销机构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全资子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 告期 及 上 年度可 比 期 间的关 联 方 交易 7.4.8.1 通 过关 联 方 交易单 元 进 行的交 易 7.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3 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申万证券 7,197,786,934.31 40.45% 7.4.8.1.2 应 支付 关 联 方的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3 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申银万国 6,552,862.58 40.73% 5,140,562.23 39.44% 注:1 、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 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 经 手费 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 、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等。 7.4.8.2 关 联方 报 酬 7.4.8.2.1 基 金管 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3 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8,610,809.8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087,124.34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3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 计提, 逐日 累计至每月月 底, 按月支 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 当 年天数。 7.4.8.2.2 基 金托 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3 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 年12 月31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6,294,378.26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22% 的年费率 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 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 当年 天数。 7.4.8.3 与 关联 方 进 行银行 间 同 业市场 的 债 券( 含回 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8.4 各 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 的 情况 7.4.8.4.1 报 告期 内 基 金管理 人 运 用固有 资 金 投资本 基 金 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2 报 告期 末 除 基金管 理 人 之外的 其 他 关联方 投 资 本基金 的 情 况 本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未发生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 由 关联 方 保 管的银 行 存 款余额 及 当 期产生 的 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3 月 13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2,505,984,849.64 1,585,167.89 注:本基金的银行活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 基金 在 承 销期内 参 与 关联方 承 销 证券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7.4.9 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基金 持 有 的流通 受 限 证券 7.4.9.1 因 认购 新 发/ 增 发证 券 而 于期末 持 有 的流通 受 限 证券 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 末持 有 的 暂时停 牌 等 流通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日 期 复牌开 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562 宏源证券 2014-12-10 重大事项 - - 17.77 23,274,049 339,378,691.96 846,709,902.62 -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4 注 : 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股 份 吸 收 合 并 宏 源 证 券 , 通 过 证 券 转 换 方 式 对 投 资 者 持 有 的 宏源证券股份进行换股, 并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 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简称为 “申万宏 源” , 证 券代码为 “000166 ” 。 本基 金按照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换股比例转换成的申万宏源数量为 47,697,434 股, 成本总额为 812,031,569.61 元。 7.4.9.3 期 末债 券 正 回购交 易 中 作为抵 押 的 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 本基金无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无 相关抵押债券。 7.4.10 有 助于理 解 和 分析会 计 报 表需要 说 明 的其他 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结 果 所 属 的 层 次 , 由 对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整 体 而 言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的 输 入 值 所 属 的 最 低 层 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 一层次的余额为 24,907,849,323.08 元 ,无属于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 券交 易所上 市的 股票和 债券 ,若出 现重 大事项 停 牌 、交易 不活 跃( 包括涨 跌 停时的 交易 不 活 跃) 、或属 于 非公开 发行 等情况 ,本 基金不 会于 停牌日 至交 易恢复 活跃 日期间 、交 易不活 跃期 间及限售 期 间 将 相 关 股 票 和 债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列 入 第 一 层 次 ; 并 根 据 估 值 调 整 中 采 用 的 不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对 于 公 允 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5 §8 投 资 组 合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资产 组 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24,907,849,323.08 89.71 其中:股票 24,907,849,323.08 89.71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521,171,850.44 9.08 7 其他各项资产 335,768,113.80 1.21 8 合计 27,764,789,287.32 100.00 8.2 期末按 行业分 类 的 股票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0,560.00 0.0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24,907,782,768.08 92.26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995.00 0.00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6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4,907,849,323.08 92.26 8.3 期 末 按 公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 净 值比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0030 中信证券 194,872,583 6,606,180,563.70 24.47 2 600837 海通证券 152,947,065 3,679,906,383.90 13.63 3 000776 广发证券 65,098,296 1,689,300,781.20 6.26 4 601688 华泰证券 64,622,671 1,581,316,759.37 5.86 5 601377 兴业证券 82,505,300 1,247,480,136.00 4.62 6 601901 方正证券 88,460,838 1,246,413,207.42 4.62 7 000783 长江证券 69,786,127 1,173,802,656.14 4.35 8 600999 招商证券 38,019,381 1,074,807,900.87 3.98 9 000562 宏源证券 23,274,049 846,709,902.62 3.14 10 601788 光大证券 28,498,828 813,356,551.12 3.01 注: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投 资 的 所 有 股 票 明 细 , 应 阅 读 登 载 于 申 万 菱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网站的 年度报告正文。 8.4 报 告 期 内股票 投 资 组合的 重 大 变动 8.4.1 累计 买入 金 额 超出期 末 基 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4,177,183,666.11 15.47 2 600837 海通证券 2,508,322,383.46 9.29 3 000776 广发证券 1,245,156,770.30 4.61 4 601688 华泰证券 1,141,906,949.19 4.23 5 601901 方正证券 947,128,903.46 3.51 6 601377 兴业证券 909,856,813.63 3.37 7 000783 长江证券 812,777,552.79 3.01 8 600999 招商证券 791,739,189.11 2.93 9 600109 国金证券 640,784,036.76 2.37 10 601099 太平洋 586,314,490.01 2.17 11 601788 光大证券 553,777,161.52 2.05 12 000728 国元证券 472,112,001.55 1.75 13 601555 东吴证券 448,538,195.35 1.66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7 14 000686 东北证券 419,132,857.59 1.55 15 000750 国海证券 378,441,077.55 1.40 16 600369 西南证券 377,807,335.51 1.40 17 000562 宏源证券 340,293,780.06 1.26 18 002500 山西证券 268,772,540.30 1.00 19 002673 西部证券 214,955,201.03 0.80 20 600739 辽宁成大 11,264,566.33 0.04 8.4.2 累计 卖出 金 额 超出期 末 基 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30 中信证券 88,334,136.04 0.33 2 600837 海通证券 52,906,553.72 0.20 3 000776 广发证券 49,711,919.67 0.18 4 601688 华泰证券 45,079,653.77 0.17 5 601901 方正证券 38,050,555.85 0.14 6 601377 兴业证券 35,830,390.56 0.13 7 000783 长江证券 33,374,146.75 0.12 8 600999 招商证券 31,842,929.33 0.12 9 600109 国金证券 23,628,980.15 0.09 10 601788 光大证券 23,301,430.56 0.09 11 601099 太平洋 22,870,583.78 0.08 12 000728 国元证券 17,776,018.65 0.07 13 601555 东吴证券 15,775,787.36 0.06 14 000686 东北证券 15,251,686.08 0.06 15 600739 辽宁成大 11,537,736.90 0.04 16 002500 山西证券 9,603,125.84 0.04 17 000623 吉林敖东 6,722,757.95 0.02 18 002673 西部证券 6,568,486.42 0.02 19 600369 西南证券 5,737,589.95 0.02 20 000750 国海证券 5,115,930.09 0.02 8.4.3 买入 股票 的 成 本总额 及 卖 出股票 的 收 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392,357,433.61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540,293,099.78 注: “买入金额” 、 “卖出 金额” 均按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 易费用。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8 8.5 期 末 按 债券品 种 分 类的债 券 投 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 末 按 公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 净 值比例 大 小 排名的 前 五 名债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 末 按 公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 净 值比例 大 小 排名的 所有资产支 持 证 券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 期 末按公 允 价 值占基 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大小排 序 的 前五名 贵 金 属投资 明 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贵金属交易。 8.9 期 末 按 公允价 值 占 基金资 产 净 值比例 大 小 排名的 前 五 名权证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 投 资的股 指 期 货交易 情 况 说明 8.10.1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股指期 货 持 仓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 基金 投 资 股指期 货 的 投资政 策 本 基 金 在 股 指 期 货 投 资 中 将 根 据 风 险 管 理 的 原 则 , 在 风 险 可 控 的 前 提 下 , 本 着 谨 慎 原 则 , 参 与 股 指 期 货 的 投 资 。 本 基 金 投 资 股 指 期 货 将 主 要 选 择 流 动 性 好 、 交 易 活 跃 的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 力 争 利 用 股 指 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8.11 报 告 期 末本基 金 投 资的国 债 期 货交易 情 况 说明 8.11.1 本 基金 投 资 国债期 货 的 投资政 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2 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投 资 的 国债期 货 持 仓和损 益 明 细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9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1.3 本 基金 投 资 国债期 货 的 投资评 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8.12 投 资 组 合报告 附 注 8.12.1 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 本基金投资 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光大证券(601788) 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 形。 光大证券于 2014 年 3 月 5 日发布了“ 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经证监会查明,光大证 券在核查天丰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材料以及进行财务自查过程中 未勤勉尽责,导致 2013 年 3 月 27 日 出具的 《发行保荐书》 和 2013 年 3 月 28 日出具 的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财 务 报 告 专 项 检 查 的 自 查 报 告 财 务 核 查 报 告 》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证 监 会 为 此 对 光 大 证 券 给 予 警 告 , 没 收 业 务 收 入 215 万元 , 并处以 430 万元罚款; 对相关保荐代表人李瑞瑜、 水润东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 罚 款 。 光 大 证 券 是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基 准 “ 申 银 万 国 证 券 行 业 指 数 ” 的 成 分 股 之 一 , 因 为 本 基 金 为 采 用 完 全复制方式被动跟踪标的指数的基金产品, 所以光大证券受到的公开处罚不会影响本基金的投资决策。 8.12.2 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股 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 其他各项 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910,745.6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95,453,208.2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08,847.60 5 应收申购款 137,895,312.3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35,768,113.80 8.12.4 期 末持有 的 处 于转股 期 的 可转换 债 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前十 名 股 票中存 在 流 通受限 情 况 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0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0562 宏源证券 846,709,902.62 3.14 重大事项 §9 基 金 份 额持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户数 及 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申万证券 146,525 39,375.46 893,180,473.06 15.48% 4,876,309,334.81 84.52% 证券 A


9,131 1,008,820.69 7,440,746,895.00 80.78% 1,770,794,786.00 19.22% 证券 B


117,216 78,586.04 1,387,864,070.00 15.07% 7,823,677,611.00 84.93% 合计 253,572 95,407.12 9,721,791,438.06 40.19% 14,470,781,731.81 59.81% 注: “持有人户数” 合计数小于各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的总和, 是由于一个持有人同时持有多个级 别基金份额。 9.2 期 末 上 市基金 前 十 名持有 人 证券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份) 占上市总 份额比例 1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50,264,561.00 4.89% 2 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 449,013,576.00 4.87% 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6,131,862.00 4.63% 4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1,124,358.00 4.35% 5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333,747,083.00 3.62% 6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3C-CT001 深 314,713,957.00 3.42% 7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301,246,430.00 3.27% 8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个人分红 297,993,932.00 3.24% 9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85,134,243.00 3.10% 10 陶静威 279,331,163.00 3.03%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证券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 (份) 占上市总 份额比例 1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民生新股自由打资金信托三号 199,266,255.00 2.16%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1 2 胡学红 149,677,395.00 1.62% 3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享 3 号 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135,642,963.00 1.47% 4 郑彩萍 122,409,062.00 1.33% 5 马云根 77,050,659.00 0.84% 6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玖沣 1 号 集合资金信托 75,583,386.00 0.82% 7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沣 3 号 集合资金信托 58,056,800.00 0.63% 8 丁碧霞 49,957,056.00 0.54% 9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稳健分层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 38,413,176.00 0.42% 10 谭君 34,644,708.00 0.38%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9.3 期 末 基 金管理 人 的 从业人 员 持 有本基 金 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 申万证券 93,352.72 0.00% 证券 A - - 证券 B - - 合计 93,352.72 0.00% 注 : 分 级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基 金 总 份 额 比 例 的 计 算 中 , 对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 比 例 的 分 母 采 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分级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9.4 期 末 基 金管理 人 的 从业人 员 持 有本开 放 式 基金份 额 总 量区间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申万证券 0 证券 A 0 证券 B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申万证券 0 证券 A 0 证券 B 0 合计 0 §10


开 放 式基金 份 额 变动

















































































































单位:份 项目 申万证券 证券 A


证券 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3 月13 日) 基金份额总额 518,196,612.50 50,956,126.00 50,956,126.00 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9,127,919,028.73 - -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2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555,454,723.36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本报告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18,321,171,110 9,160,585,555.00 9,160,585,555.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69,489,807.87 9,211,541,681.00 9,211,541,681.0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起生效。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包含基金份额配对 转换及基金份额折算所带来的变动数。 §11 重 大 事 件揭示 11.1 基 金 份 额持有 人 大 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 金 管 理人、 基 金 托管人 的 专 门基金 托 管 部门的 重 大 人事变 动 1 、经本基金 管理人第一届董事会 2014 年 6 月书 面通讯表决通过,解聘来肖贤督察长职务,同时 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请参考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发布的《 申万菱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 2 、经本基金 管理人第一届董事会 2014 年 6 月书 面通讯表决通过,聘任王菲萍担任公司督察长。 具体内容请 参考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发布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人员变更公告》 。 3 、经本基金 管理人第一届董事会 2014 年 6 月书 面通讯表决通过,聘任王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具体内容请参考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发布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 人员变更公告》 。 4 、经本基金 管理人股东会决议,同意外方股东提名的监事由代田秀雄先生变更为杉崎干雄先生。 5 、王菲萍 于 2014 年 7 月辞去职 工监事职务,经本基金管理人职工民主选举,同意牛锐和赵鲜担 任监事会职工监事。 6 、 本 报 告 期 内 , 因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该 行 ” ) 工 作 需 要 , 周 月 秋 同 志 不 再 担 任 该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总 经 理 。 在 新 任 资 产 托 管 部 总 经 理 李 勇 同 志 完 成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行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职资格备案手续前,由副总经理王立波同志代为行使该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部分业务授权职责。 11.3 涉 及 基 金管理 人 、 基金财 产 、 基金托 管 业 务的诉 讼 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3 11.4 基 金 投 资策略 的 改 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投资策略严格遵循本基金 《招募说明书》 中披露的基本投资策略, 未 发生显著的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行审 计 的 会计师 事 务 所情况 报 告 期 内 , 本 基 金 聘 用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负 责 基 金 审 计 事 务 , 未 发 生 改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事 宜 。 自 本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本 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时间为 1 年。本报告期本基金应支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费 92,000 元。 11.6 管 理 人 、托管 人 及 其高级 管 理 人员受 稽 查 或处罚 等 情 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证券 公 司 交易单 元 的 有关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 当期股票 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申银万国 3 7,197,786,934.31 40.45% 6,552,862.58 40.73% 新增 招商证券 2 1,274,815,070.75 7.16% 1,145,837.98 7.12% 新增 中航证券 2 985,182,344.84 5.54% 889,079.01 5.53% 新增 齐鲁证券 2 967,260,927.48 5.44% 880,403.02 5.47% 新增 东海证券 2 905,813,689.60 5.09% 818,953.69 5.09% 新增 海通证券 2 857,127,818.25 4.82% 777,583.08 4.83% 新增 中信建投 2 810,525,748.86 4.56% 737,903.89 4.59% 新增 国金证券 2 598,985,603.06 3.37% 534,363.71 3.32% 新增 西南证券 1 564,518,433.79 3.17% 499,542.86 3.10% 新增 中信证券 1 548,046,464.56 3.08% 484,967.24 3.01% 新增 华泰证券 1 524,833,107.09 2.95% 464,425.35 2.89% 新增 国信证券 2 448,350,282.50 2.52% 408,178.13 2.54% 新增 天风证券 1 439,376,320.32 2.47% 388,804.26 2.42% 新增 光大证券 1 395,154,265.88 2.22% 359,747.97 2.24% 新增 西部证券 2 321,434,573.24 1.81% 286,309.16 1.78% 新增 浙商证券 1 195,415,889.10 1.10% 177,906.65 1.11% 新增 申万菱信申银万国证券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34 安信证券 1 172,436,675.55 0.97% 156,986.57 0.98% 新增 东方证券 1 131,693,206.99 0.74% 116,535.56 0.72% 新增 广发证券 1 119,900,969.10 0.67% 106,100.30 0.66% 新增 华创证券 1 118,573,752.08 0.67% 107,949.45 0.67% 新增 国泰君安 1 61,010,558.51 0.34% 55,543.93 0.35% 新增 长江证券 1 51,527,318.28 0.29% 46,910.43 0.29% 新增 东北证券 1 35,230,691.77 0.20% 31,175.73 0.19% 新增 华鑫证券 1 30,173,774.48 0.17% 27,470.35 0.17% 新增 银河证券 1 21,535,776.06 0.12% 19,057.14 0.12% 新增 广州证券 1 16,553,962.43 0.09% 14,648.53 0.09% 新增 注 : 交 易 单 元 选 择 的 标 准 :1 、 经 营 行 为 规 范 , 在 近 一 年 内 无 重 大 违 规 行 为 ;2 、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良 好;3 、 有 良 好 的 内 控 制 度 , 在 业 内 有 良 好 的 声 誉 ;4 、 有 较 强 的 研 究 能 力 , 能 及 时 、 全 面 、 定 期 提 供 质 量 较 高 的 宏 观 、 行 业 、 公 司 和 证 券 市 场 研 究 报 告 , 并 能 根 据 基 金 投 资 的 特 殊 要 求 , 提 供 专 门 的 研 究 报告;5 、建 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12 影响投资 者决策的 其他重 要 信 息 根 据 本 基 金 《 基 金 合 同 》 的 约 定 , 当 本 基 金 之 基 础 份 额 ( 申 万 证 券 份 额 )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大 于 或 等于 1.5000 元时, 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 2014 年 11 月 24 日, 申万 证券份额的基金份 额 净 值 达 到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的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条 件 。 根 据 基 金 合 同 以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本基金以 2014 年 11 月 25 日为基准 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11 月 25 日、11 月 26 日、11 月 27 日发布的公告。 截至 2014 年 12 月 5 日, 申万证券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第二次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 算条件。本基金以 2014 年 12 月 8 日为基准 日 再次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见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12 月 9 日、12 月 10 日发布 的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