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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地产(160628)

鹏华地产: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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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 中证 800 地产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3 月 26 日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7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复 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 “标准 无保留意见 ”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9 月12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 起至 12 月 31 日止。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地产分级 场内简称 鹏华地产 基金主代码 1606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9 月12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49,141,974.79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4 年 9 月23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鹏华地产 地产 A 地产 B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鹏华地产 地产 A 地产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0628 150192 150193 报 告 期 末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总额 128,913,090.79 份 410,114,442.00 份 410,114,442.00 份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紧 密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 追 求 跟 踪 偏 离 度 和 跟 踪 误 差 最 小 化 , 力 争 将 日 均 跟 踪 偏离度控制在 0.35 %以 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4 %以内。 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采 用 被 动 式 指 数 化 投 资 方 法 , 按 照 成 份 股 在 标 的 指 数 中 的 基 准 权 重 构 建 指 数 化 投 资 组 合 , 并 根 据 标 的 指 数 成 份 股 及 其 权 重 的 变 化 进 行 相 应 调 整。 当 预 期 成 份 股 发 生 调 整 或 成 份 股 发 生 配 股 、 增 发 、 分 红 等 行 为 时 , 或 因 基 金 的 申 购 和 赎 回 等 对 本 基 金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的 效 果 可 能 带 来 影 响 时 , 或 因 某 些 特 殊 情 况 导 致 流 动 性 不 足 时 , 或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无 法 有 效 复 制 和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时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对 投 资 组 合 管 理 进 行 适 当 变 通 和 调 整 , 力 求 降 低 跟踪误差。 本 基 金 力 争 鹏 华 地 产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之 间 的 日 均 跟 踪 偏离度不超过 0.35% , 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 他 因 素 导 致 跟 踪 偏 离 度 和 跟 踪 误 差 超 过 上 述 范 围 ,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采 取 合 理 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地 产指数收益率×9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 基 金 属 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其 预 期 的 风 险 与 收 益 高 于 混 合 型 基 金 、 债 券 型 基 金 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较 高 风 险 、 较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品 种 。 同 时 本 基 金 为 指 数 基 金 , 通 过 跟 踪 标 的 指 数 表 现 , 具 有 与 标 的 指 数 以 及 标 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 其预 鹏华地产A 份额为稳 鹏华地产B 份 额为积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7 页


风险收益特征 期 的 风 险 与 收 益 高 于 混 合 型 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 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 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 通过 跟踪标的指数表现, 具有与标 的 指 数 以 及 标 的 指 数 所 代 表 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健收益类份额, 具有 低 风 险 且 预 期 收 益 相对较低的特征。 极收益类份额, 具有 高 风 险 且 预 期 收 益 相对较高的特征。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 9 月12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2014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3,351,661.86 本期利润 259,447,104.3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606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1.30%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7 页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9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41,059,559.8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13 注: (1 )本 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 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 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 表中的 “期末” 均指 报告期最后一日, 即 12 月 31 日, 无 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4 )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9 月12 日生效, 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未 满一年, 故 2014 年的数 据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3.2 基金净值表 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0.46% 2.09% 44.52% 2.03% -4.06% 0.06%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1.30% 1.92% 45.78% 1.89% -4.48% 0.03%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 地产指数 收益率*9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7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9 月 12 日生效 , 截至本报 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 年 且仍处于建仓期。 2 、 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 于本基金建仓期届满后确保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约定。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7 页


3.2.3


自 基 金 合同 生 效 以 来基 金 每 年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9 月 12 日 生效。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 (包括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 A 份额、鹏华地产 B 份额 ) 不进行收益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7 页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 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 币, 后于 2001 年9 月完 成增资扩股, 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 币 。 截止本报告期末, 公司管理 57 只开放式基金和 9 只社 保 组合,经过 16 年投资管理 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咏辉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4 年 9 月 12 日 - 16 王咏辉先生, 国籍英国, 英国牛津 大 学工程和计算机专业硕士, 16 年证 券 基金从业经验。 曾担任伦敦摩根大通 (JP Morgan )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分 析员、 高级分析师, 汇 丰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 (HSBC ) 高级分析师, 伦敦巴 克 莱 国 际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 部 门 负 责 人 , 巴 克 莱 资 本 公 司 (Barclays Capital) 部 门 负 责 人 ,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公 司 国 际 投 资 部 副 总 监 、 产 品 与 金 融 工 程 部 副 总 经 理 等 职,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8 月担任 泰 达 宏 利 中 证 财 富 大 盘 指 数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8 月 担任泰达宏利全球新 格局 证券投资 QDII 基金基金 经理,2011 年12 月至2012 年8 月担 任泰达宏利 中证5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12 年 11 月加盟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起担任鹏 华中证 5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经理, 2014 年 9 月起 兼任鹏华中 证800 地产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4 年 12 月起 兼任鹏华沪 深 3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 金经理, 现同时担任量化投资部总经 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咏辉 先 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英国基金经理 从业资格 (IMC ) 。 本报告 期内本基金 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7 页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 以及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在 严 格 控 制 风险的 基础 上,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作 合法 合规, 不 存 在 违 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定了 《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 理规定》 , 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社保组合、 特定客户 资产管 理组 合等不 同资 产组合 的授 权、研 究分 析、投 资决 策、交 易执 行、业 绩评 估等投 资 管 理 活 动均纳 入公 平交易 管理 ,在业 务流 程和岗 位职 责中制 定公 平交易 的控 制规则 和控 制活动 , 建 立 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 监督及审核流程, 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1 、 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 “研究报告管理平台” , 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 研究 支持、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 、 公司严格按照 《股票库管理规定》 、 《 信 用产品投资管理规 定》 , 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 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 谨、 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 、 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 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 自的投 资目 标、投 资风 格、投 资范 围和防 范关 联交易 的原 则分别 建立 资产组 合股 票库, 基 金 经 理 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 、 严格执行投资授权 制度, 明确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分管 投资副 总裁 、基金 经理 等各主 体的 职责和 权限 划分, 合 理 确 定 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 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交易执行环节:1 、 所 有 公 司管理 的资 产组合 的交 易必须 通过 集中交 易室 完成, 集中 交易室 负责 建立和 执行 交易分 配 制 度 ,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 、 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集中交 易室应严格启用 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 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 由系统按照 “未委托 数量 ” 的比例 对不 同资产 组合 进行委 托量 的公平 分配 ;如果 相关 基金经 理坚 持以不 同的 价格进 行 交 易 , 且当前 市场 价格不 能同 时满足 多个 资产组 合的 指令价 格要 求时, 交易 系统自 动按 照“价 格 优 先 ” 原则进 行委 托;当 市场 价格同 时满 足多个 资产 组合的 指令 价格要 求时 ,则交 易系 统自动 按 照 “ 同 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 易” 模式, 进 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 、 银行间市场交易、 交易所大 宗 交易等 非集 中竞价 交易 需依据 公司 《股票 投资 交易流 程》 和《固 定收 益投资 管理 流程》 的 规 定 执 行;银 行间 市场交 易、 交易所 大宗 交易等 以公 司名义 进行 的交易 ,各 投资组 合经 理应在 交 易 前 独 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 公司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7 页


4 、 新股、 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 《新股申购流程》 、 《 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 公开 定向增 发流 程》的 规定 执行, 对新 股和新 债申 购方案 和分 配过程 进行 审核和 监 控 。 在 交易监控、 分析与评 估环节:1 、 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 杜绝利益输送、 不 公 平交易 等违 规交易 行为 ,防范 日常 交易风 险, 公司明 确了 关注类 交易 的界定 及对 应的监 控 和 评 估 措施机 制; 所监控 的交 易包括 但不 限于: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交易中 同日 同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 和 交 易 价差、 不同 投资组 合临 近交易 日的 同向交 易和 反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和 交易价 差、 关联交 易 、 债 券 交易收益率偏离度、 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 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 、 将公平交易作为投 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 发现 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 3 、 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 季度和每年度编写 《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 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 执行情况、 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 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对 待。 同时,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的 要 求 , 公 司对所 管理 组合的 不同 时间窗 的同 向交易 进行 了价差 专项 分析, 未发 现存在 违反 公平交 易 原 则 的 现象。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 交易 所公 开 竞价 同日 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次数为 5 次 , 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及采用量化策略的基金调仓导致。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中证 800 地 产行业指数 2014 年一个季 度趋势下行, 但二季度到四季度趋势上行, 并且伴随着 成交量 的明 显放大 。主 要原因 如下 :以稳 增长 的定向 刺激 政策不 断出 台,降 息等 政策不 断 涌 现 , 场外 及海外资金持续流入等。但究其根本,以沪深 300 指 数成分股为代表的蓝筹股整体估值较低 是市场上行重要的支撑因素。


本基金全年大额申赎较多,本基金跟踪误差仍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7 页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413 元, 累 计净值 1.413 元; 本报告 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41.3%,同期中证800 地产行业 指数为+48.58%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党 的 十八 大、 十 八届 三中 全 会及 十八 届 四中 全会 的 胜利 召开 , 展示 了管 理 层坚 定改 革的决心 和必胜 信心 。但转 换经 济增长 方式 是 一个 长期 的努力 过程 ,必然 伴随 着改革 阵痛 。由于 结 构 调 整 的需要 和环 保的压 力, 经济增 长中 枢有下 移的 压力, 但政 府持续 出台 定向微 调的 稳增长 措 施 以 及 出口市 场持 续好转 ,总 体来看 ,市 场由估 值推 动的上 升空 间打开 ,投 资者将 更多 关注降 息 降 准 等 政策红利、养老地产、旅游地产、健康地产等产业升级带来的行业投资机会, 。 中证 800 地 产指数在 2014 年整体估值 创新低的背景后快速反弹, 在地产行 业证券化的大背景 下 , 尤其 是中 国 房地 产信 托 投资 基金 (REITS )和 中 国地 产抵 押 支持 债券 (MBS )等金 融创新给地 产行业带来利好, 地产股不断震荡上行的可能性 比较大。 我们建议投资者在 2015 年可 考虑逢低增 持鹏华中证 800 地产行业 基金。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4.6.1 有关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6.1.1 日 常估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金 会计核 算采 用基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 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 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债 券不活 跃市 场报价 等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成员 由基金 经 理 、 行 业研究员、债券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7 页


4.6.2 基金经 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组 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 本公司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本公司 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4.7.1 根据 本基金 基金合同约定,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 A 份 额、鹏华地产 B 份额) 不进行收益分配。 4.7.2 本基 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报告期,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过 程 中, 严 格 遵 守 了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完 全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 本 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对本 基金的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 本 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托 管人 复核 审 查了 本报 告 中的 财务 指 标、 净值 表 现、 利润 分 配情 况、 财 务会 计报 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7 页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 “标准 无保留意见 ” 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22,819,669.78 结算备付金


1,996,835.74 存出保证金


79,472.0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70,761,089.74 其中:股票投资


1,270,761,089.7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32,461,332.54 应收利息


23,199.28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4,279,999.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432,421,599.06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7 页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86,712,264.7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71,924.46 应付托管费


279,823.3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2,595,730.71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502,295.89 负债合计


91,362,039.23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949,141,974.79 未分配利润


391,917,585.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41,059,559.8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32,421,599.06 注: (1 ) 报告 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鹏华地产分级份额净值 1.413 元, 鹏华地产 A 份额净 值 1.018 元, 鹏 华地产 B 份 额净值 1.808 元; 基金份 额总额 949,141,974.79 份 , 其中鹏华地产分级 份额 128,913,090.79 份, 鹏华地产 A 份额 410,114,442.00 份, 鹏华资源 B 份额 410,114,442.00 份。


(2 )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14 年9 月12 日生效,无 上年度末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9 月12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9 月 12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65,563,458.06 1. 利息收入 150,638.8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50,638.82 债券利息收入 -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7 页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57,545,328.7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57,545,328.7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206,095,442.46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1,772,048.01 减: 二 、费用 6,116,353.74 1 .管理人报 酬 7.4.8.2.1 1,492,375.27 2 .托管费 7.4.8.2.2 328,322.57 3 .销售服务 费 - 4 .交易费用 4,053,647.34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其他费用 242,008.56 三 、 利 润 总额 (亏 损 总额 以 “- ” 号填 列 ) 259,447,104.3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 列) 259,447,104.32 注:(1) 报告 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4 年9 月12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 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4 年9 月12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7 页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9 月12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9 月 12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258,601,782.82 - 258,601,782.82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 润) - 259,447,104.32 259,447,104.32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690,540,191.97 132,470,480.72 823,010,672.69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1,875,563,799.19 360,750,040.92 2,236,313,840.11 2. 基金赎回 款 -1,185,023,607.22 -228,279,560.20 -1,413,303,167.42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949,141,974.79 391,917,585.04 1,341,059,559.83 注:(1) 报告 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4 年9 月12 日( 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 本基金基 金合同于 2014 年9 月12 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 邓召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 刘慧红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4]150 号《关于核准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 数分级证券 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复 》核 准,由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 法 》 和 《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 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基金,存 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58,496,537.63 元, 业 经普华永道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7 页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 490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 会备案, 《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 2014 年 9 月12 日 正式生效, 基 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58,601,782.82 份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5,245.19 份基金 份额 。本基 金的 基金管 理人 为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基 金托 管人为 中国 建设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司。 根据 《鹏华中证800 地产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的 基 金份额包括鹏华中证800 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以下简 称 “基础份额”) 、 鹏华 中 证800 地产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之A 份额( 以 下简称 “A 份额 ”) 、 鹏华 中证800 地 产 指数分级 证 券 投资基 金之B 份额( 以 下简 称 “B 份额”) 。根据 对基 金财产 及收 益分配 的不 同安排 ,本 基金的 基 金 份额具 有不 同的风 险收 益特征 。基 础份额 为可 以申购 、赎 回但不 能上 市交易 的基 金份额 , 具 有 与 标的指 数相 似的风 险收 益特征 。A 份 额与B 份 额为 可以上 市交 易但不 能申 购、赎 回的 基金份 额 , 其 中A 份额 为稳 健收益 类份 额,具 有低 风险且 预期 收益相 对较 低的风 险收 益特征 ,B 份 额为积 极 收 益 类份额 ,具 有高风 险且 预期收 益相 对较高 的风 险收益 特征 。A 份额 与B 份额的 配比 始终保 持1 :1 的 比率不 变。 本基金 份额 初始公 开发 售结束 后, 场外认 购的 全部份 额将 确认为 基础 份额; 场 内 认 购 的份额 将按 照1 :1 的 比 例确认 为A 份 额与B 份 额。 本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后 ,基础 份额 与A 份额 、B 份 额之间 可以 按约定 的规 则进行 场内 份额配 对转 换,包 括基 金份额 的分 拆和合 并两 种转换 行 为 。 基 金份额的分拆, 指基金份 额持有人将其持有 的基础份额按照2 份基础份额对应1 份A 份 额与1 份B份额 的比例 进行 转换的 行为 ;基金 份额 的合并 ,指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将 其持 有的A 份 额与B 份额按 照1 份A 份额与1 份B 份额对应2 份 基础份额的比例进行转换的行为。 基 金 份额 的净 值 按如 下原 则 计算 :基 础 份额 的基 金 份额 净值 为 净值 计算 日 的基 金资 产净值除 以基金份额总数, 其中基金份额总数为基础份额、A 份额、B 份额的份额数之和。A 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A 份额 的本金及约定应得收益之和。 每2 份 基础份额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1 份A 份额 与1 份B 份额所对 应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 本 基金 定期进 行份 额折算 。在A 份额、 基础 份额存 续期 内的每 个会 计年度( 除基 金合同 生 效 日 所在会计年度外) 第一个 工作日, 本基 金将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 在基 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 , A 份额与B 份 额的份 额配 比保持1 :1 的比例 。对 于A 份额 的约 定应得 收益 ,即A 份 额每 个会计 年度12 月31 日 基金份 额参 考净值 超出1.000 元 部分 ,将折 算为 场内基 础份 额分配 给A 份 额持有人。 基 础 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 份基 础份额将按1 份A 份额获得 新增基础份额的分配。 持 有场外基础份额的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将按前 述折 算方式 获得 新增场 外基 础份额 的分 配;持 有场 内基础 份额 的基金 份 额 持 有 人将按前 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基础份额的分配。 经过上述份额折算,A 份额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7 页


值调整为1.000 元,基础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除 定 期份 额折 算 外, 本基 金 还将 在基 础 份额 的基 金 份额 净值 达 到1.500 元时或B 份 额的 基金份 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 元 时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达到不定期折算条件时, 本基金将分别对基础 份额、A 份额 、B 份额 进行 份额折 算, 份额折 算后 本基金 将确 保A 份额 与B 份额的 比例 为1 :1 ,份额 折算后基础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A 份额与B 份额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 元。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下 简 称 “ 深 交 所 ”) 深证上[2014] 第338 号 文 审 核 同 意 , 本 基 金A 份额 5,857,482.00 份基 金 份额和B份额5,857,482.00 份基 金 份 额于2014 年9 月23 日 在 深 交所挂 牌 交 易 。 对 于 托 管 在 场 内 的 基 础 份 额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在 符 合 相 关 办 理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 将 其 分 拆 为 地 产A 份额和地产B 份额即可上市流通; 对于托管在场外的基础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符合相关办理条 件的前提下,将其跨系统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分拆为地产A 份额和地 产B 份额即可 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同》 的有 关规定 ,本 基金的 投资 范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融 工具 ,包括 标的 指数成 份 股 及 其 备选成 份股( 含中小 板、 创业板 股票 及其他 中国 证监会 核准 上市的 股票) 、债券 、股 指期货 、 权 证 以及法 律法 规或 中 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它金融 工具 。本基 金投 资标的 指数 成份股 及 其 备 选 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 且不 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 , 每个交易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 约需 缴纳的 交易 保证金 后, 现金或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政 府债 券的投 资比 例不低 于 基 金 资 产净值的 5%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 地产指 数收益率 ×95% +商业银 行活期存款利 率( 税后)×5%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 鹏华中证 800 地产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 报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4 年 9 月1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 业 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14 年 9 月 12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31 日止 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7 页


7.4.4 重 要 会 计 政策 和 会 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4 年 9 月 1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分 类 (1 )金融资 产的分类 金 融 资产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资产 、应收款 项、可 供出 售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资 。金 融资产 的分 类取决 于本 基金对 金融 资产的 持 有 意 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 基金 目前持 有的 股票投 资、 债券投 资和 衍生工 具( 主 要为权 证投 资) 分类 为以 公允价 值 计 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除衍 生工 具所产 生的 金融资 产在 资产负 债表 中以衍 生 金 融 资 产列示 外,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公 允价值 变动 计入损 益的 金融资 产在 资产负 债表 中以交 易 性 金 融 资产列示。 本 基 金持 有的 其 他金 融资 产 分类 为应 收 款项 ,包 括 银行 存款 、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和 各类应收 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 债的分类 金 融 负债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负债 及其他金 融负债 。本 基金目 前暂 无金融 负债 分类为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负 债 。 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后 续 计 量 和终 止 确 认 (1 )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 负债表 内确 认。以 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损 益的 金融资 产, 取得时 发生 的相关 交 易 费 用 计入当 期损 益;支 付的 价款中 包含 已宣告 但尚 未发放 的现 金股利 或债 券起息 日或 上次除 息 日 至 购 买日止 的利 息,应 当单 独确认 为应 收项目 。应 收款项 和其 他金融 负债 的相关 交易 费用计 入 初 始 确 认金额。 (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应收款 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 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7 页


益计入 当期 损益; 在资 产持有 期间 所取得 的利 息或现 金股 利以及 处置 时产生 的处 置损益 计 入 当 期 损益。 (4 )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 终止 ;(2) 该 金融 资产已 转移 ,且本 基金 将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有 的风 险和报酬转 移 给 转 入 方; 或者(3)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虽 然本 基金既 没有 转移也 没有 保留金 融资 产所有权上 几 乎 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5 )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时,其 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6 )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 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估 值 原 则 本基金 持有 的股票 投资 、债券 投资 和衍生 工具( 主要为 权证 投资) 按 如下 原则确 定公 允价值 并 进行估值: (1) 存在活 跃市 场的金 融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市 场交 易价格 确定 公允价 值; 估值日 无交 易 , 但 最近交 易日 后经济 环境 未发生 重大 变化且 证券 发行机 构未 发生影 响证 券价格 的重 大事件 的, 按 最 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 跃市 场的金 融工 具,如 估值 日无交 易且 最近交 易日 后经济 环境 发生了 重大 变 化 ,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 工具 不存在 活跃 市场, 采用 市场参 与者 普遍认 同且 被以往 市场 实际交 易价 格 验 证 具有可 靠性 的估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估 值技 术包括 参考 熟悉情 况并 自愿交 易的 各方最 近进 行 的 市场交 易中 使用的 价格 、参照 实质 上相同 的其 他金融 工具 的当前 公允 价值、 现金 流量折 现法 和 期 权定价 模型 等。采 用估 值技术 时, 尽可能 最大 程度使 用市 场参数 ,减 少使用 与本 基金特 定相 关 的 参数。 7.4.4.6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抵 销 本基金 持有 的资产 和承 担的负 债基 本为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当 本基 金 1) 具有抵销已 确 认 金额的 法定 权利且 该种 法定权 利现 在是可 执行 的;且 2) 交易双 方准 备按净 额结 算时, 金融 资 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 收 基金 为对 外 发行 基金 份 额所 募集 的 总金 额在 扣 除损 益平 准 金分 摊部 分 后的 余额 。由于基 金份额 拆分 引起的 实收 基金份 额变 动于基 金份 额拆分 日根 据拆分 前的 基金份 额数 及确定 的 拆 分 比 例计算 认列 。 由于 基金 份额折 算引 起的实 收基 金份额 变动 于基金 份额 折算日 根据 折算前 的 基 金 份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7 页


额数及 确定 的折算 比例 计算认 列。 由于申 购和 赎回引 起的 实收基 金变 动分别 于基 金申购 确 认 日 及 基金赎 回确 认日认 列。 上述申 购和 赎回分 别包 括基金 转换 所引起 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基金 增 加 和 转 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 准金 包括已 实现 平准金 和未 实现平 准金 。已实 现平 准金指 在申 购或赎 回基 金份额 时 , 申购或 赎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累 计未 分配的 已实 现 损益 占基 金净值 比例 计算的 金额 。未实 现平 准 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基 金份 额时, 申购 或赎回 款项 中包含 的按 累计未 实现 损益占 基金 净值比 例计 算 的 金额。 损益 平准金 于基 金申购 确认 日或基 金赎 回确认 日认 列,并 于期 末全额 转入 未分配 利润/( 累 计亏损) 。 7.4.4.9 收入/(损失) 的 确 认 和计 量 股票投 资在 持有期 间应 取得的 现金 股利扣 除由 上市公 司代 扣代缴 的个 人所得 税后 的净额 确 认 为投资 收益 。债券 投资 在持有 期间 应取得 的按 票面利 率或 者发行 价计 算的利 息扣 除在适 用情 况 下 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的 金融 资产在 持有 期间的 公允 价值变 动确 认为公 允 价 值变动 损益 ;于处 置时 ,其处 置价 格与初 始确 认金额 之间 的差额 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其中 包括 从 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 项在 持有期 间确 认的利 息收 入按实 际利 率法计 算, 实际利 率法 与直线 法差 异较小 的 则 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 用 的 确 认和 计 量 本 基 金的 管理 人 报酬 、托 管 费和 销售 服 务费 在费 用 涵盖 期间 按 基金 合同 约 定的 费率 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 他 金融 负债 在 持有 期间 确 认的 利息 支 出按 实际 利 率法 计算 , 实际 利率 法 与直 线法 差异较小 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 金 的 收 益分 配 政 策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存续期 内,本基金(包括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产 A 份额、鹏华地产 B 份额 )不进行收 益分配。


2.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7 页


7.4.4.12 其 他 重 要 的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根 据 本基 金的 估 值原 则和 中 国证 监会 允 许的 基金 行 业估 值实 务 操作 ,本 基 金确 定以 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 的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 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 估值业务 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 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 对于 在锁 定 期内 的非 公 开发 行股 票 ,根 据中 国 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 于证 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之 附件《 非公 开发行 有 明 确 锁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若在证券交 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 开发行 股票 的初始 投资 成本, 按估 值日证 券交 易所挂 牌的 同一股 票的 市场交 易收 盘价估 值 ; 若 在 证券交 易所 挂牌的 同一 股票的 市场 交易收 盘价 高于非 公开 发行股 票的 初始投 资成 本,按 锁 定 期 内 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 ) 在银 行间 同 业市 场交 易 的债 券品 种 ,根 据中 国 证监 会证 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 于 证 券投资 基金 执行< 企 业会 计准则> 估值 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 价有 关事项 的通 知》采 用估 值技术 确 定 公 允价值 。本 基金持 有的 银行间 同业 市场债 券按 现金流 量折 现法估 值, 具体估 值模 型、参 数 及 结 果 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财政部于 2014 年颁布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 计准则第 40 号— — 合营安排》 、 《企业会计 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和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 、 《企业会 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 《企业 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 务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 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 , 要求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4 年度财务报表起施行外, 其他准则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影响。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7 页


7.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 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得 税政 策有关 问题 的通知 》及 其他相 关财 税法规 和实 务操作 , 主 要 税 项列示如下: (1 ) 以发行 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 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 对 基 金 取 得 的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收 入 , 应 由 发 行 债 券 的 企 业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利 息 时 代 扣 代 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 入应纳税所得 额。对 基金 持有的 上市 公司限 售股 ,解禁 后取 得 的股 息、 红利收 入, 按照上 述规 定计算 纳税 , 持 股时间 自解 禁日起 计算 ;解禁 前取 得的股 息、 红利收 入继 续暂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 所得额 。上 述 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 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公 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建设 银 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 深圳) 有 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 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 下述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9 月 12 日 生效,截止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无上年度可比期间和 数据。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7 页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 额单位 : 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9 月12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2,888,156,796.92 95.06% 7.4.8.1.2 债券交易 本基金 2014 年 9 月1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 发 生债券交易。 7.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本基金 2014 年 9 月1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 发 生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 2014 年 9 月12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 发 生权证交易。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金额单位 :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9 月12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 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 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 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2,544,152.60 95.04% 2,463,042.27 94.89% 注: (1 )佣 金的计算公式


上海证 券交 易所的 交易 佣金= 股 票买 (卖) 成交 金额×1 ‰- 买(卖 )经 手费- 买 (卖 )证管 费等 由 券商承担的费用


深圳证 券交 易所的 交易 佣金= 股 票买 (卖) 成交 金额×1 ‰- 买(卖 )经 手费- 买 (卖 )证管 费等 由 券商承担的费用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 (2 ) 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 《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7 页


议》 。根据协 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9 月12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492,375.27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73,302.45 注:(1)支付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1.00% , 逐日 计提, 按月支 付。日管理费= 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1.00% ÷当 年天数。 (2) 根据《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 销售 费用管 理规 定》 ,基 金管 理人依 据销 售机构 销售 基金的 保 有 量 提取一 定比 例的客 户维 护费, 用以 向基金 销售 机构支 付客 户服务 及销 售活动 中产 生的相 关 费 用 ,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9 月12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328,322.57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2% , 逐日计提, 按月支付。 日托管费= 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2% ÷当年天 数。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管理 人未 投 资、 持有 本 基金 。本 基 金合 同生 效 日起 至本 报 告期 末未 满一年, 故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7 页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9 月12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建设银行 122,819,669.78 138,877.94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没有 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也没有持有因认购 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因 期末 估值 单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 单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000897 津滨发展 2014 年12 月26 日 重大事项 7.55 2015 年1 月21 日 7.50 3,165,209 22,937,024.02 23,897,327.95 - 600759 洲际油气 2014 年12 月24 日 重大事项 9.90 - - 2,043,692 21,802,273.28 20,232,550.80 - 000616 海航投资 2014 年12 月1 日 重大事项 4.77 - - 754,823 3,183,281.59 3,600,505.71 - 600649 城投控股 2014 年11 月3 日 重大事项 7.23 - - 144,771 1,022,687.46 1,046,694.33 - 600240 华业地产 2014 年10 月16 日 重大事项 7.19 2015 年1 月22 日 7.91 114,056 814,756.15 820,062.64 - 000506 中润资源 2014 年11 月4 日 重大事项 6.97 2015 年2 月16 日 6.27 51,949 318,961.11 362,084.53 -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7 页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1,270,761,089.74 88.71 其中:股票 1,270,761,089.74 88.71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24,816,505.52 8.71 7 其他各项资产 36,844,003.80 2.57 8 合计 1,432,421,599.06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0,394,198.28 1.52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9,675,161.72 0.72 F 批发和零售业 20,232,550.80 1.5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1,188,704,231.50 88.64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7 页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138,822.58 0.4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22,185,672.12 1.65 合计 1,267,330,637.00 94.50


8.2.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3,430,452.74 0.2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7 页


S 综合 - - 合计 3,430,452.74 0.26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指 数 投 资前 十 名 和 积极 投 资 前 五 名 股 票 投 资明 细 8.3.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000002 万


科A 14,312,220 198,939,858.00 14.83 2 600048 保利地产 13,848,603 149,841,884.46 11.17 3 600383 金地集团 9,661,297 110,235,398.77 8.22 4 000402 金 融 街 5,143,584 63,420,390.72 4.73 5 000024 招商地产 2,289,697 60,425,103.83 4.51 6 600340 华夏幸福 1,138,703 49,647,450.80 3.70 7 600208 新湖中宝 5,184,406 37,949,851.92 2.83 8 600663 陆家嘴 876,635 32,873,812.50 2.45 9 600266 北京城建 1,348,432 31,903,901.12 2.38 10 600158 中体产业 1,452,282 25,719,914.22 1.92 注:投 资者 欲了解 本报 告期末 基金 投资的 所有 股票明 细, 应阅读 登载 于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年度报告 正文。 8.3.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五名 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0503 华丽家族 164,539 934,581.52 0.07 2 600322 天房发展 151,638 712,698.60 0.05 3 600094 大名城 62,228 497,201.72 0.04 4 600683 京投银泰 63,696 483,452.64 0.04 5 600724 宁波富达 74,587 445,284.39 0.03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年度报告 正文。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7 页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末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298,851,668.38 22.28 2 600048 保利地产 196,761,723.65 14.67 3 600383 金地集团 173,573,515.96 12.94 4 000402 金 融 街 82,581,139.24 6.16 5 600340 华夏幸福 76,936,623.27 5.74 6 000024 招商地产 75,653,942.18 5.64 7 600663 陆家嘴 51,743,396.21 3.86 8 600208 新湖中宝 49,827,703.06 3.72 9 600158 中体产业 42,064,896.52 3.14 10 000511 烯碳新材 39,949,955.64 2.98 11 600266 北京城建 39,099,126.40 2.92 12 000897 津滨发展 37,975,885.94 2.83 13 600895 张江高科 35,094,954.14 2.62 14 600325 华发股份 33,857,264.35 2.52 15 600675 中华企业 33,679,297.65 2.51 16 600376 首开股份 32,609,860.46 2.43 17 600759 洲际油气 31,828,090.96 2.37 18 002146 荣盛发展 30,513,374.73 2.28 19 000671 阳 光 城 29,786,681.24 2.22 20 600747 大连控股 28,466,773.37 2.12 21 000540 中天城投 28,447,155.84 2.12 22 000656 金科股份 26,870,527.64 2.00 注:买入金 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末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0002 万


科A 140,028,077.88 10.44 2 600048 保利地产 102,066,756.83 7.61 3 600383 金地集团 78,695,466.19 5.87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7 页


4 000402 金 融 街 48,094,885.83 3.59 5 000024 招商地产 37,854,431.77 2.82 6 600340 华夏幸福 36,617,134.79 2.73 7 600663 陆家嘴 27,335,177.02 2.04 8 600266 北京城建 25,576,961.90 1.91 9 600503 华丽家族 25,329,470.29 1.89 10 600158 中体产业 22,448,230.73 1.67 11 000511 烯碳新材 20,892,714.28 1.56 12 600376 首开股份 19,091,806.39 1.42 13 600325 华发股份 17,448,990.77 1.30 14 600895 张江高科 17,378,788.04 1.30 15 000897 津滨发展 17,152,137.59 1.28 16 000540 中天城投 17,023,000.57 1.27 17 600208 新湖中宝 16,270,639.25 1.21 18 600675 中华企业 15,988,119.15 1.19 19 600322 天房发展 15,920,633.21 1.19 20 002146 荣盛发展 15,518,640.61 1.16 注:卖出金 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 入 股 票的 成 本 总 额及 卖 出 股 票的 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2,022,611,679.1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015,491,360.60 注:买 入股 票成本 、卖 出股票 收入 均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 虑 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7 页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 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 合的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8.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 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2.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79,472.0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32,461,332.5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3,199.28 5 应收申购款 4,279,999.96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37 页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36,844,003.80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 末 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7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鹏华地产 2,789 46,221.98 65,844,026.24 51.08% 63,069,064.55 48.92% 地产 A 729 562,571.25 355,288,991.00 86.63% 54,825,451.00 13.37% 地产 B 9,021 45,462.19 106,625,087.00 26.00% 303,489,355.00 74.00% 合计 12,539 75,695.19 527,758,104.24 55.60% 421,383,870.55 44.40%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地产 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7 页


1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团险万能 40,798,709.00 9.95% 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39,656,441.00 9.67% 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3,629,923.00 5.76% 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3,503,992.00 5.73% 5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 资金 22,000,000.00 5.36% 6 广发证券-广发-广发金管家多添 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503,761.00 5.00% 7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 -集团自有资金-012G-ZY001 16,500,767.00 4.02% 8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 个人 分红 15,697,497.00 3.83% 9 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敦和多策 略 1 号B 基金 13,002,021.00 3.17% 10 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敦和多策 略 1 号A 基金 13,000,900.00 3.17% 地产 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946,940.00 7.30% 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8,705,956.00 7.00% 3 长城证券-招商银行-长城 2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7,999,926.00 1.95% 4 长安基金-招商银行-长安安州价 值优选多策略 19 号分级 资产管 7,402,300.00 1.80% 5 荣光 6,619,000.00 1.61% 6 俞培斌 6,000,000.00 1.46% 7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福祥结构 式新股申购 1 号信托 5,936,100.00 1.45% 8 曹盈平 4,586,844.00 1.12% 9 深圳市华银精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凡得幸福轮动基金 2,870,000.00 0.70% 10 李晓燕 2,700,000.00 0.66%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鹏华地产 157,020.03 0.1218% 地产 A - - 地产 B - -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37 页


合计 157,020.03 0.0165%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从业 人员 投 资、 持有 本基金 符合 相关法 律法 规、中 国 证 监 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本 公 司高 级管 理 人员 、基 金 投资 和研 究 部门 负责 人 及本 基金 的 基金 经理 本 报告 期末 未持有本 基金份额。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鹏华地产 地产 A 地产 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9 月 12 日)基金份额总额 246,886,818.82 5,857,482.00 5,857,482.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总申购份额 1,875,563,799.19 - - 减: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1,185,023,607.22 -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拆分变动 份额(份额 减少以"-" 填 列) -808,513,920.00 404,256,960.00 404,256,960.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28,913,090.79 410,114,442.00 410,114,442.00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和基金份额折算中调整的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1.2.1 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37 页


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毕国强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提出辞职,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 意毕国强先生提出的辞职申请, 并同意其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正式离任。 毕国强先生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正式离任。 报告期内因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14 年 12 月 25 日起,高鹏 先生转 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在新任督察长任 职之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2015]217 号文核准, 公司 聘任高永杰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任职日期自 2015 年2 月6 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11.2.2 报告 期内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基金托管人 2014 年 2 月 7 日发布 任免通知,解聘尹东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 理助理职务。本基金托管人 2014 年 11 月 03 日发布公告,聘任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 业务部总经理。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策 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 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 所。 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费用 50,000.00 元。该审 计机构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间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 9 月 12 日) 起到本报告 期 末,不满一年。 11.6 管理人、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地产分级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37 页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信证券 2 2,888,156,796.92 95.06% 2,544,152.60 95.04% 本报告期内 新增 国泰君安 1 149,946,242.79 4.94% 132,688.44 4.96% 本报告期内 新增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易 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 根据 上述标 准, 选定符 合条 件的证 券公 司作为 租用 交易单 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 对所选 定证 券公司 的服 务进行 综合 评比, 评比 内容包 括: 提供研 究报 告质量 、数 量、及 时 性 及 提 供研究 服务 主动性 和质 量等情 况, 并依据 评比 结果确 定交 易单元 交易 的具体 情况 。我公 司 在 比 较 了多家 证券 经营机 构的 财务 状 况、 经营状 况、 研究水 平后 ,向券 商租 用交易 单元 作为基 金 专 用 交 易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券商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债券交易及债券回购交易。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