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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债(160621)

中小企债:2014年年度报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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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 中小 企业 纯债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3 月 26 日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2 页 共 57 页


§1 重 要 提 示 及 目 录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 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 华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注册会 计师 对本基 金出 具了 “ 标准 无保留 意 见 ”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3 页 共 57 页


1.2 目录 §1 重要 提 示及 目 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 简 介 ............................................................................................................................................... 5 2.1 基金基本 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 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 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 资料 .............................................................................................................................. 6 §3 主要 财 务指 标 、 基金净 值 表 现及利 润 分 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 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 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 人 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 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 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 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 人 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 报 告 ............................................................................................................................................. 16 6.1 审计报告 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 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 财 务报 表 ..................................................................................................................................... 17 7.1 资产负债 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0 §8 投资 组 合报 告 ..................................................................................................................................... 42 8.1 期末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 ............................................................................................................ 42 8.2 期末按行 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2 8.3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3 8.4 报告期内 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3 8.5 期末按债 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44 8.6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45 8.7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45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4 页 共 57 页


8.8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45 8.9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45 8.10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45 8.11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 .................................................................................................................. 45 §9 基金 份 额持 有 人 信息 ......................................................................................................................... 46 9.1 期末基金 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46 9.2 期末上市 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47 9.3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47 9.4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47 9.5 发起式基 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48 § 10 重 大事件 揭 示 ................................................................................................................................... 48 10.1 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48 10.2 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48 10.3 涉及基 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49 10.4 基金投 资策略的改变 .............................................................................................................. 49 10.5 为基金 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49 10.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49 10.7 基金租 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49 10.8 其他重 大事件 .......................................................................................................................... 50 § 11 备 查 文件 目 录 ................................................................................................................................... 57 11.1 备查文 件目录 .......................................................................................................................... 57 11.2 存放地 点 .................................................................................................................................. 57 11.3 查阅方 式 .................................................................................................................................. 57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5 页 共 57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名称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场内简称 中小企债 基金主代码 160621 交易代码 1606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 约 型 , 本 基 金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三 年 内 ( 含 三 年 ) 封 闭 运 作 ,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 封 闭 期 结 束 后若满足一定条件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本 基 金 为 发 起 式 基 金 , 即 发 起 资 金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1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86,832,699.1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1-09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以中小企业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通过严格的流动性 风险和信用风险控制,力求最大限度获得高于业绩比 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通过信用策略选择收益率较高的中小 企业债券,同时辅之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 骑乘策略、 息差策略、 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利差分析和对 利率曲线变动趋势的判断,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收益率 水平,以最大程度上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 益。 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经济 周期所处阶段、利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利差变化趋 势的重点分析,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同债券品种和 债券市场的相对预期收益率,在基金规定的投资比例 范围内对不同久期、信用特征的券种及债券与现金之 间进行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中小企业债券的债券型基金,是 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等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6 页 共 57 页


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但高于 普通债券型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张燕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 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 深圳深南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行 大厦 邮政编码 518048 518040 法定代表人 何如 李建红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2.5 其 他 相 关 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 普通合伙)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 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7 页 共 57 页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11 月5 日( 基 金合同生效 日)-2012 年12 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91,323,605.10 52,278,646.34 6,258,545.81 本期利润 220,741,451.36 -11,562,027.53 6,201,877.8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2237 -0.0117 0.006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20.89% -1.13% 0.6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2.60% -1.09% 0.60%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134,071,473.93 -5,360,149.70 6,201,877.8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359 -0.0054 0.006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86,424,677.45 981,472,549.41 993,034,576.9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02 0.995 1.006 3.1.3 累计期 末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1.98% -0.50% 0.60% 注: (1 )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指基 金本 期利息 收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 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 “期末 ”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12 月 31 日,无论 该日是否为开 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4)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11 月5 日生效, 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未 满一年, 故 2012 年的数 据和指标为非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9.07% 0.47% 1.04% 0.01% 8.03% 0.46% 过去六个月 13.68% 0.35% 2.12% 0.01% 11.56% 0.34% 过去一年 22.60% 0.29% 4.22% 0.01% 18.38% 0.28%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21.98% 0.23% 9.14% 0.01% 12.84% 0.22%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 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8 页 共 57 页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2 年 11 月5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9 页 共 57 页


3.2.3


自 基 金 合同 生 效 以 来基 金 每 年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每 10 份基金 份 额分红数 现金 形式发放 总额 再投资形式发 放总额 年度利润分配合 计 备注 2014 0.160 15,789,323.32 - 15,789,323.32


2013 - - - -


2012 年 11 月5 日 (基金合 同生效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 - - -


合计 0.160 15,789,323.32 - 15,789,3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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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 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 币, 后于 2001 年9 月完 成增资扩股, 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 币。 截止本报告期末, 公司管理 57 只开放式基金和 9 只社 保 组合,经过 16 年投资管理 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戴钢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2 年11 月 5 日 - 12 戴钢先生, 国籍中国, 厦门大学经济学 硕士,12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验 。 曾 就 职 于 广 东 民 安 证 券 研 究 发 展 部 , 担 任 研 究 员;2005 年 9 月加盟鹏 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从事研究分析工作, 历任债券 研 究 员 、 专 户 投 资 经 理 等 职 ;2011 年 12 月 起 担 任 鹏 华 丰 泽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6 月起 兼 任 鹏 华 金 刚 保 本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2012 年11 月 起兼任鹏华中 小 企 业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起兼任鹏华 丰 实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2013 年 9 月起 兼任鹏华丰泰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 理,2013 年10 月起兼任 鹏华丰信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戴钢先 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报告期内本基 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11 页 共 57 页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 以及本 基金 基金 合 同的 约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在 严 格 控 制 风险的 基础 上,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作 合法 合规, 不 存 在 违 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定了 《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社保组合、 特定客户 资产管 理组 合等不 同资 产组合 的授 权、研 究分 析、投 资决 策、交 易执 行、业 绩评 估等投 资 管 理 活 动均纳 入公 平交易 管理 ,在业 务流 程和岗 位职 责中制 定公 平交易 的控 制规则 和控 制活动 , 建 立 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 监督及审核流程, 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 1 、 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 “研究报告管理平台” , 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 研究 支 持、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 、 公司严格按照 《股票库管理规定》 、 《 信 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 , 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 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 谨、 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 、 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 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 自的投 资目 标、投 资风 格、投 资范 围和防 范关 联交易 的原 则分别 建立 资产组 合股 票库, 基 金 经 理 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 、 严格执行投资授权 制度, 明确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分管 投资副 总裁 、基金 经理 等各主 体的 职责和 权限 划分, 合 理 确 定 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 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交易执行环节:1 、 所 有 公 司管理 的资 产组合 的交 易必须 通过 集中交 易室 完成, 集中 交易室 负责 建立和 执行 交易分 配 制 度 ,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 、 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集中交 易室应严格启用 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 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 由系统按照 “未委托数量” 的比例 对不 同资产 组合 进行委 托量 的公平 分配 ;如果 相关 基金经 理坚 持以不 同的 价格进 行 交 易 , 且当前 市场 价格不 能同 时满足 多个 资产组 合的 指令价 格要 求时, 交易 系统自 动按 照“价 格 优 先 ” 原 则进 行委 托;当 市场 价格同 时满 足多个 资产 组合的 指令 价格要 求时 ,则交 易系 统自动 按 照 “ 同 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 模式, 进 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 、 银行间市场交易、 交易所大 宗 交易等 非集 中竞价 交易 需依据 公司 《股票 投资 交易流 程》 和《固 定收 益投资 管理 流程》 的 规 定 执 行;银 行间 市场交 易、 交易所 大宗 交易等 以公 司名义 进行 的交易 ,各 投资组 合经 理应在 交 易 前 独 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 公司按照 价格优先、 比 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12 页 共 57 页


4 、 新股、 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 《新股申购流程》 、 《固 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 公开 定向增 发流 程》的 规定 执行, 对新 股和新 债申 购方案 和分 配过程 进行 审核和 监 控 。 在 交易监控、 分析与评估环节:1 、 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 杜绝利益输送、 不 公 平交易 等违 规交易 行为 ,防范 日常 交易风 险, 公司明 确了 关注类 交易 的界定 及对 应的监 控 和 评 估 措施机 制; 所监控 的交 易包括 但不 限于: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交易中 同日 同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 和 交 易 价差、 不同 投资组 合临 近交易 日的 同向交 易和 反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和 交易价 差、 关联交 易 、 债 券 交易收益率偏离度、 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 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 、 将公平交易作为投 资组 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 发现 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 3 、 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 《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 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 执行情况、 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 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 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对 待。 同时,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的 要 求 , 公 司对所 管理 组合的 不同 时间 窗 的同 向交易 进行 了价差 专项 分析, 未发 现存在 违反 公平交 易 原 则 的 现象。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 交易 所公 开 竞价 同日 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次数为 5 次 , 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及采用量化策略的基金调仓导致。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4 年债券 市场整体上涨,中债总财富 指数上涨了 11.23%。2014 年的 宏观经济整体走势较 为疲弱 ,这 成为支 持债 市上涨 的基 本面因 素。 受此影 响, 央行保 持了 较为宽 松的 货币政 策 , 定 向 降准、PSL、MLF 乃至降息 等措施使得资金面较为稳定, 市场利率水平从年初逐步回落。 不过进入 12 月, 债券 市场出现了一波幅度较大的调整。 这主要是由于临近年末, 资金面趋于紧张, 加之中 登收紧城投债质押资格的通知也加剧了市场波动。 在组合的资产配置上, 我 们对债券资产仍然维持了以中短期债券品种为主的投资策略, 并保持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13 页 共 57 页


了较高的杠杆水平。对于权益类资 产,我们关注可转债波段性机会,因此进行了 适度配置。 附表


组合 持仓中小企业私募债一览表 代码 名称


持仓数量


票面利率 (% ) 期限(年 ) 125027 12 淹城债 200000 8 3 125029 12 如顾庄 100000 9.8 3 118025 12 长公债 200000 8.35 3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2014 年本基 金的净值增长率为 22.60% ,同期业绩 基准增长率为 4.22%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从 央 行的 降息 , 到调 整贷 存 比的 计算 口 径, 再到 发 改委 加快 项 目审 批力 度 ,这 些举 措体现了 政府稳 定经 济增长 的态 度。就 目前 的情况 而言 ,要维 持宏 观经济 的平 稳增长 ,货 币政策 需 要 进 一 步放松。因此在宏观经济出现企稳的信号之前,预计货币政策将维持较为宽松的局面。 对于债券市场而言, 我们 认为央行在货币政策上仍将会维持偏松的态度, 资金面将保持平稳, 因此短期内债券市场的风险不大, 中 等评级的信用债仍有较好的配置价值。 在债券资 产的配置上, 我们将 以中 短期品 种为 主,维 持组 合的基 本稳 定,并 保持 适度的 杠杆 水平。 对于 转债资 产 , 我 们 仍将关注其中的结构性和波段性机会,积极参与。 4.6 管 理 人 内 部有 关 本 基 金的 监 察 稽 核工 作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 升 风 险 管 理 水 平, 着 重开 展 了 以 下 各 项 工 作 : 1 、继续完善 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不断更新完善业务流程和运营风险数据库, 通过标准化业务流程将业务操作落实到岗, 明 确业务 流程 与控制 活动 的关联 关系 ,确定 关键 控制活 动, 以及各 个业 务操作 所使 用的相 关 文 档 或 表单, 并将 业务操 作与 法律法 规的 相关法 条建 立关联 ,将 控制活 动与 风险建 立关 联,将 法 律 法 规 要求与信息披露报备规则建立关联。 2 、继续优化 内部控制措施 报 告 期内 ,公 司 继续 完善 内 部控 制措 施 ,制 定、 颁 布和 更新 了 一系 列公 司 基本 管理 制 度,通 过信息技术手段陆续实现了部分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的系统化,并不断优化。 3 、持续改进 投资监控的方法与手段,保证基金投资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 告 期内 ,在 投 资日 常合 规 监控 工作 方 面, 公司 根 据产 品特 点 进一 步完 善 了投 资监 控系统以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14 页 共 57 页


提升投 资监 控效率 ;在 实现交 易价 差分析 、银 行间交 易分 析、研 究报 告检查 等专 项检查 工 作 定 期 化、日 常化 的基础 上, 公司加 强了 内幕交 易风 险的检 查和 防范, 明确 了内幕 交易 防范要 求 , 多 次 开展有关内幕交易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投研人员对内幕交易行为和结果的认识。 4 、规范基金 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 性 报 告 期内 ,在 基 金募 集和 持 续营 销活 动 中, 公司 严 格规 范基 金 销售 业务 , 按照 《证 券投资基 金销售 管理 办法》 及相 关法规 规定 审查宣 传推 介材料 ,逐 步落实 反洗 钱法律 法规 各项要 求 , 并 督 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主动违规行为。 5 、开展以风 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 报 告 期内 ,监 察 稽核 部开 展 了对 基金 投 资管 理、 市 场营 销管 理 、财 务费 用 管理 和公 司日常运 作的定 期监 察稽核 与专 项监察 稽核 。监察 稽核 人员开 展了 以风险 为导 向的内 部稽 核,通 过 稽 核 发 现,提 高了 公司标 准化 操作流 程手 册的执 行效 力,优 化了 标准化 操作 流程手 册, 更新了 风 险 控 制 矩阵。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4.7.1 有关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7.1.1 日 常估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金 会计 核 算采 用基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 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7.1.2 特 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 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债 券不活 跃市 场报价 等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 成员 由基金 经 理 、 行 业研究员、债券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4.7.2 基金经 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15 页 共 57 页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组 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7.3 本公司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4 本公司 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8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4.8.1 截止本 报告期末, 本 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为91,323,605.10 元, 期末基 金份额净值1.202 元。 4.8.2 本基金 于 2014 年 8 月 28 日对 2014 年年度已 实现收益进行第一次利润分配, 每 10 份 分配 0.16 元, 分配金额为 15,789,323.32 元 。 (详 见本报告 3.3 以及7.4.11 部分) 本基金于2015 年1 月19 日对2014 年 年度已实现收益进行第二次利润分配, 每10 份 分配0.68 元, 分配金额为 67,104,624.23 元 。 ( 详见本报告 7.4.8 部分) 4.9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托 管 人声 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 ,基 金托 管 人 —— 招 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不 存 在任 何损 害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严格遵 守了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有 关法律 法 规 、 基 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在 投 资运 作、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计 算、 利 润分 配、 基 金份 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严格遵守 了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在 各重 要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金合 同 的 规 定 进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 15,789,323.32 元。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年 度报 告中 财 务指 标、 净 值表 现、 财 务会 计报 告 、利 润分 配 、投 资组 合 报告 等内 容真实、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16 页 共 57 页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 计 报 告 基本 信 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是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5)第 21465 号 6.2 审 计 报 告 的基 本 内 容 审计报告标题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 鹏 华 中 小 企 业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全 体 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 引言段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鹏 华 中 小 企 业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基金 ”) 的 财 务 报 表 , 包 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 产负债表、2014 年度的利 润表和所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鹏 华 中 小 企 业 债 券 基 金 的 基 金 管 理人 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层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下简称 “ 中 国 证 监 会 ”) 发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 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 设计、 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列报。 我 们 相 信 ,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 适 当 的 , 为 发 表 审 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审计意见段 我 们 认 为 , 上 述 鹏 华 中 小 企 业 债 券 基 金 的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17 页 共 57 页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在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中 所 列 示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允 许 的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 编 制 , 公 允 反 映 了鹏华中小企业债券基金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单峰


魏佳亮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中国 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 2015 年 3 月23 日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7.4.7.1 137,997,842.58 5,018,555.03 结算备付金


106,873,429.06 78,825,302.71 存出保证金


174,517.32 405,164.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4.7.2 2,017,789,360.95 1,631,467,600.90 其中:股票投资


11,599,773.44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006,189,587.51 1,631,467,600.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7.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225,888.61 应收利息 7.4.7.5 53,211,236.14 44,017,732.48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7.4.7.6 - - 资产总计


2,316,046,386.05 1,764,960,244.39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18 页 共 57 页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7.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94,799,906.40 779,999,976.6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32,907,344.51 2,007,120.74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91,987.26 673,217.74 应付托管费


197,996.81 168,304.41 应付销售服务费


395,993.61 336,608.85 应付交易费用 7.4.7.7 124,908.01 -1,105.36 应交税费


13,572.00 13,572.00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7.4.7.8 390,000.00 290,000.00 负债合计


1,129,621,708.60 783,487,694.98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7.4.7.9 986,832,699.11 986,832,699.11 未分配利润 7.4.7.10 199,591,978.34 -5,360,149.70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86,424,677.45 981,472,549.4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16,046,386.05 1,764,960,244.39 注: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 12 月31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202 元, 基金份额总额 986,832,699.11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72,149,350.10 31,499,227.64 1. 利息收入


113,668,813.32 87,076,052.3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4.7.11 2,208,321.44 1,228,042.29 债券利息收入


111,364,622.74 85,035,137.5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95,869.14 812,872.48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29,062,690.52 8,263,849.1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7.4.7.12 1,601,488.54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7.4.7.13 27,461,201.98 8,263,849.1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19 页 共 57 页


衍生工具收益 7.4.7.14 - - 股利收益 7.4.7.15 -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7.4.7.16 129,417,846.26 -63,840,673.87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7.4.7.17 - - 减: 二 、费用


51,407,898.74 43,061,255.17 1 .管理人报 酬 7.4.10.2.1 8,441,685.72 8,197,332.36 2 .托管费 7.4.10.2.2 2,110,421.38 2,049,333.13 3 .销售服务 费 7.4.10.2.3 4,220,842.85 4,098,666.19 4 .交易费用 7.4.7.18 296,321.15 7,578.99 5 .利息支出


35,793,348.37 28,202,202.1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5,793,348.37 28,202,202.19 6 .其他费用 7.4.7.19 545,279.27 506,142.31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号 填列) 220,741,451.36 -11,562,027.5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220,741,451.36 -11,562,027.53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986,832,699.11 -5,360,149.70 981,472,549.4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220,741,451.36 220,741,451.3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 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 ” - -15,789,323.32 -15,789,323.32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20 页 共 57 页


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986,832,699.11 199,591,978.34 1,186,424,677.45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986,832,699.11 6,201,877.83 993,034,576.94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 润) - -11,562,027.53 -11,562,027.5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 款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 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金净值) 986,832,699.11 -5,360,149.70 981,472,549.4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刘慧红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 华 中小 企业 纯 债债 券型 发 起式 证券 投 资基 金( 以 下 简称 “本基金”) 经中 国 证券 监督 管理委 员会( 以下简 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 许可[2012]1219 号 《关于 核准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 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募 集的 批复》 核准 ,由鹏 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依 照《 中华人 民共 和国证 券 投 资 基 金法》 和《 鹏华中 小企 业纯债 债券 型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公开募 集。 在基金 合 同 生 效 后三年 内封 闭运作 ,在 深圳证 券交 易所上 市交 易,封 闭期 结束后 ,满 足一定 条件 转为上 市 开 放 式 基金 LOF 。本 基金自 2012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9 日期 间公开发售,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986,412,589.52 元 , 本 基 金 设 立 募 集 期 内 认 购 资 金 产 生 的 利 息 收 入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21 页 共 57 页


420,109.59 元 , 经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 第 423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11 月 5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986,832,699.11 份基金 份 额 ,其 中认 购 资金 利息 折 合 420,109.59 份基金 份 额。 本基 金 的基 金管 理 人为 鹏华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另根据中国证监会 基金部通知[2012]22 号 《关 于 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 ,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基金在募集时, 使用发起资金认购 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0,000.00 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本 基 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定。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鹏华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的有关 规定 ,本基 金的 投资范 围主 要为固 定收 益类品 种, 包括企 业债 、中小 企业 私募债 券 、 公 司 债、国 债、 金融债 、央 行票据 、地 方债、 中期 票据、 短期 融资券 、可 转换债 券( 含分离 交 易 可 转 债) 、 可交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 债券回购、 银 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 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 权证 等权 益类金 融工 具,因 所持 可转换 债券 转股形 成的 股票、 因投 资于分 离交 易可转 债而 产生的 权 证 , 在 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 50 个交易日的 时间内卖出。 因所持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所含附认股权及可转 股条款认股或转股形成的股票,在其流通受限解除后不超过 180 个交 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 法 律法 规或 中 国证 监会 以 后允 许基 金 投资 其他 品 种, 基金 管 理人 在履 行 适当 程序 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基 金 的投 资组 合 比例 为: 本 基金 对债 券 等固 定收 益 品种 的投 资 比例 不低 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对中小 企业 债券、 中小 企业集 合债 券、中 小企 业集合 票据 的投资 比例 不低于 固定 收益品 种 资 产 的 80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2 】461 号文审核 同意,本基金 84,107,961.00 份基 金份额于 2013 年 1 月9 日在深交所 挂牌交易。 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 本基金代销机构赎回或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 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进行上市交易。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 布的 《 证 券投资 基金 会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鹏华中 小企 业纯债 债券 型 发起 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和在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22 页 共 57 页


财务报表附注 7.4.4 所 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 7.4.4 重 要 会 计 政策 和 会 计 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分 类 1. 金融资产 的分类 金 融 资产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资产 、应收款 项、可 供出 售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资 。金 融资产 的分 类取决 于本 基金对 金融 资产的 持 有 意 图 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 基金 目前持 有的 股票投 资、 债券投 资和 衍生工 具( 主 要为权 证投 资) 分类 为以 公允价 值 计 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除衍 生工 具所产 生的 金融资 产在 资产负 债表 中以衍 生 金 融 资 产列示 外, 以公允 价值 计量且 其公 允价值 变动 计入损 益的 金融资 产在 资产负 债表 中以交 易 性 金 融 资产列示。 本 基 金持 有的 其 他金 融资 产 分类 为应 收 款项 ,包 括 银行 存款 、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和 各类应收 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的分类 金 融 负债 于初 始 确认 时分 类 为: 以公 允 价值 计量 且 其变 动计 入 当期 损益 的 金融 负债 及其他金 融负债 。本 基金目 前暂 无金融 负债 分类为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负 债 。 本 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初 始 确 认 、后 续 计 量 和终 止 确 认 (1) 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于交易日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 债表内 确认 。以公 允价 值计量 且其 变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产 ,取 得时发 生的 相关交 易 费 用 计 入当期 损益 ;支付 的价 款中包 含已 宣告但 尚未 发放的 现金 股利或 债券 起息日 或上 次除息 日 至 购 买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23 页 共 57 页


日止的 利息 ,应当 单独 确认为 应收 项目。 应收 款项和 其他 金融负 债的 相关交 易费 用计入 初 始 确 认 金额。 (2) 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应收款项 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作 为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计入 当期 损益; 在资 产持有 期间 所取得 的利 息或现 金股 利以及 处置 时产生 的处 置损益 计 入 当 期 损益。 (4) 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 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 止;(2) 该 金融 资产已 转移 ,且本 基金 将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有 的风 险和报 酬转移 给 转 入 方 ;或 者(3) 该 金融 资产已 转移 ,虽然 本基 金既没 有转 移也没 有保 留金融 资产 所有权上几 乎 所 有 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5) 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6) 当金融负 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 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7.4.4.5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估 值 原 则 本 基金 持有的 股票 投资、 债券 投资和 衍生 工具( 主 要为 权证投 资) 按 如下原 则确 定公允 价 值 并 进行估值: (1) 存 在 活跃 市场 的 金融 工具 按 其估 值日 的 市场 交易 价 格确 定公 允 价值 ;估 值 日无 交易 ,但 最近交 易日 后经济 环境 未发生 重大 变化且 证券 发行机 构未 发生影 响证 券价格 的重 大事件 的 , 按 最 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 在 活跃 市场 的 金融 工具 , 如估 值日 无 交易 且最 近 交易 日后 经 济环 境发 生 了重 大变 化,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 金 融工 具不 存 在活 跃市 场 ,采 用市 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同 且被 以 往市 场实 际 交易 价格 验证 具有可 靠性 的估值 技术 确定公 允价 值。估 值技 术包括 参考 熟悉情 况并 自愿交 易的 各方最 近 进 行 的 市场交 易中 使用的 价格 、参照 实质 上相同 的其 他金融 工具 的当前 公允 价值、 现金 流量折 现 法 和 期 权定价 模型 等。采 用估 值技术 时, 尽可能 最大 程度使 用市 场参数 ,减 少使用 与本 基金特 定 相 关 的 参数 。 7.4.4.6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的抵 销 本 基 金持 有的 资 产和 承担 的 负债 基本 为 金融 资产 和 金融 负债 。 当本 基金 1) 具有抵 销 已确认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24 页 共 57 页


金 额的 法定权 利且 该种法 定权 利现在 是可 执行的 ; 且 2) 交 易双 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 时,金 融 资 产 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 1.00 元。 7.4.4.8 收入/(损失) 的 确 认 和计 量 股 票 投资 在持 有 期间 应取 得 的现 金股 利 扣除 由上 市 公司 代扣 代 缴的 个人 所 得税 后的 净额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债券 投资 在持有 期间 应取得 的按 票面利 率或 者发行 价计 算的利 息扣 除在适 用 情 况 下 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 公 允价 值计 量 且其 变动 计 入当 期损 益 的金 融资 产 在持 有期 间 的公 允价 值 变动 确认 为公允价 值变动 损益 ;于处 置时 ,其处 置价 格与初 始确 认金额 之间 的差额 确认 为投资 收益 ,其中 包 括 从 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 收 款项 在持 有 期间 确认 的 利息 收入 按 实际 利率 法 计算 ,实 际 利率 法与 直 线法 差异 较小的则 按直线法计算 。 7.4.4.9 费 用 的 确 认和 计 量 本 基 金的 管理 人 报酬 、托 管 费和 销售 服 务费 在费 用 涵盖 期间 按 基金 合同 约 定的 费率 和计算方 法逐日确认。 其 他 金融 负债 在 持有 期间 确 认的 利息 支 出按 实际 利 率法 计算 , 实际 利率 法 与直 线法 差异较小 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基 金 的 收 益分 配 政 策 1 、本基金在 封闭期内,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 )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 )基金收 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 (4 )在符合 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 1 次; (5 ) 在符合上述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90 %。基金 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的 ,收益可不分配; 2 、本 基金 转换 为 上市 开放 式 基金 (LOF ) 后, 或者 封 闭期 内经 持 有人 大会 通 过提 前转 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 )后,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25 页 共 57 页


(1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 , 每次收益分 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若 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 者可 选择现 金红利 或将 现金红 利自 动转为 基金 份额进 行再 投资; 若投 资者不 选择 ,本基 金默 认的收 益 分 配 方 式是现金分红; 场内的基 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的分配方式, 投资人不 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 具体收 益分 配程序 等有 关事项 遵循 深圳证 券交 易所及 中国 证券登 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的 相关 规 定 ; (3 )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每一基 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 )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4.11 其 他 重 要 的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根据本 基 金的 估 值原 则和 中 国证 监会 允 许的 基金 行 业估 值实 务 操作 ,本 基 金确 定以 下类别股 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 (包括 涨跌停时的 交易不活跃) 等情况,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于进 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 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 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 于在 锁定 期 内的 非公 开 发行 股票 , 根据 中国 证 监会 计字[2007]21 号 《 关于 证券 投 资基 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 则> 估 值业务 及份 额净值 计价 有关事 项的 通知》 之附 件《非 公开 发行有 明 确 锁 定期股票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 发行股 票的 初始投 资成 本,按 估值 日证券 交易 所挂牌 的同 一股票 的市 场交易 收盘 价估值 ; 若 在 证 券交易 所挂 牌的同 一股 票的市 场交 易收盘 价高 于非公 开发 行股票 的初 始投资 成本 ,按锁 定 期 内 已 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3. 在银行间 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 于证券投 资基金 执行< 企业会 计准 则> 估值 业务 及份额 净值 计价有 关事 项的通 知》 采用估 值技 术确定 公 允 价 值。本 基金 持有的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债券按 现金 流量折 现法 估值, 具体 估值模 型、 参数及 结 果 由 中 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26 页 共 57 页


7.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7.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财政部于2014 年颁布 《企 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 计准则第40 号—— 合营安排》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和修订后的 《 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 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 、 《企业 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 , 要求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 自 2014 年度 财务报表起施行外, 其 他准则自 2014 年7 月1 日 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 影响。 7.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 据 财 政 部 、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财税[1998]55 号 《 关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税 收 问 题 的 通 知 》 、财税 [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 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 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 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 券 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 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 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 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 基金取 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 收入 , 由发 行债 券 的企 业在 向 基金 支付 利 息时 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 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 含 1 年) 的,暂 减按 50%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 的,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 对基金 持有 的上市 公司 限售股 ,解 禁后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收入, 按照 上述规 定计 算纳税 , 持 股 时 间 自解 禁日起 计算 ;解禁 前取 得的股 息、 红利收 入继 续暂减 按 50% 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上 述 所 得 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 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 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27 页 共 57 页


7.4.7 重 要 财 务 报表 项 目 的 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137,997,842.58 5,018,555.03 定期存款 - - 其中:存款期限 1-3 个月 - - 其他存款 - - 合计: 137,997,842.58 5,018,555.03


7.4.7.2 交 易 性 金 融资 产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10,528,451.84 11,599,773.44 1,071,321.60 贵 金 属 投 资- 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741,806,606.35 1,805,512,587.51 63,705,981.16 银行间市场 199,933,798.35 200,677,000.00 743,201.65 合计 1,941,740,404.70 2,006,189,587.51 64,449,182.81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952,268,856.54 2,017,789,360.95 65,520,504.41 项目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股票 - - - 贵 金 属 投 资- 金交所 黄金合约 - - - 债券 交易所市场 1,615,401,919.19 1,552,952,600.90 -62,449,318.29 银行间市场 79,963,023.56 78,515,000.00 -1,448,023.56 合计 1,695,364,942.75 1,631,467,600.90 -63,897,341.85 资产支持证券 - - - 基金 - - - 其他 - - - 合计 1,695,364,942.75 1,631,467,600.90 -63,897,341.85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28 页 共 57 页


7.4.7.3 衍 生 金 融 资产/负债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 7.4.7.4 买 入 返 售 金融 资 产 7.4.7.4.1 各 项 买 入 返售 金 融 资 产期 末 余 额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没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 末 买 断 式逆 回 购 交 易中 取 得 的 债券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7.4.7.5 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7,166.05 1,126.65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52,902.41 39,018.54 应收债券利息 53,151,081.33 43,977,386.76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其他 86.35 200.53 合计 53,211,236.14 44,017,732.48 注:其他为应收结算保证金利息。 7.4.7.6 其他资产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本基金未持有其他资产。 7.4.7.7 应 付 交 易 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23,695.76 -3,522.71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1,212.25 2,417.35 合计 124,908.01 -1,105.36


7.4.7.8 其他负债











单位 :人民币元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29 页 共 57 页


项目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赎回费 - - 预提费用 390,000.00 290,000.00 合计 390,000.00 290,000.00


7.4.7.9 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上年度末 986,832,699.11 986,832,699.11 本期申购 - - 本期赎回( 以"-" 号填列) - - 本期末 986,832,699.11 986,832,699.11 7.4.7.10 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上年度末 58,537,192.15 -63,897,341.85 -5,360,149.70 本期利润 91,323,605.10 129,417,846.26 220,741,451.36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变动数 - - - 其中:基金申购款 - - - 基金赎回款 - - - 本期已分配利润 -15,789,323.32 - -15,789,323.32 本期末 134,071,473.93 65,520,504.41 199,591,978.34


7.4.7.11 存 款 利 息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97,170.06 77,745.94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667,361.11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1,440,603.29 1,143,590.17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30 页 共 57 页


其他 3,186.98 6,706.18 合计 2,208,321.44 1,228,042.29 注:其他为结算保证金利息收入。 7.4.7.12 股 票 投 资 收益 7.4.7.12.1 股 票 投 资 收益 ——买 卖股 票 差 价 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135,870,985.01 - 减: 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134,269,496.47 -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1,601,488.54 -


7.4.7.13 债 券 投 资 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月31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卖出债券 (债转股及债券到 期兑付)成交总额 1,628,810,756.10 2,464,082,759.22 减: 卖出债券 (债转股及债 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1,571,915,688.59 2,363,815,759.88 减:应收利息总额 29,433,865.53 92,003,150.15 债券投资收益 27,461,201.98 8,263,849.19 7.4.7.14 衍 生 工 具 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没有发生衍生工具收益。 7.4.7.15 股利收益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没有发生股利收益。 7.4.7.16 公 允 价 值 变动 收 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交易性金 融资产 129,417,846.26 -63,840,673.87 ——股票投资 1,071,321.60 -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31 页 共 57 页


——债券投资 128,346,524.66 -63,840,673.8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其他 - - 2. 衍生工具 - - ——权证投资 - - 3. 其他 - - 合计 129,417,846.26 -63,840,673.87


7.4.7.17 其他收入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可比期间未发生其他收入。 7.4.7.18 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291,746.15 3,691.49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4,575.00 3,887.50 合计 296,321.15 7,578.99


7.4.7.19 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 31 日 审计费用 90,000.00 90,000.00 信息披露费 300,000.00 300,000.00 数字证书费 400.00 400.00 账户维护费 31,500.00 10,500.00 上市年费 60,000.00 90,000.00 银行汇划费用 16,011.31 14,342.31 分红手续费 47,367.96 - 证券账户开户费 - 900.00 合计 545,279.27 506,142.31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32 页 共 57 页


7.4.8 或 有 事 项 、资 产 负 债 表日 后 事 项 的说 明 7.4.8.1 或有事项 无。 7.4.8.2 资 产 负 债 表日 后 事 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1 月14 日宣告2015 年度第1 次 分红, 向截至 2015 年1 月19 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按每 10 份基 金 份额派发红利 0.68 元。 7.4.9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鹏 华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本报 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 下述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10.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内及 上年 度 可比 期间 未 通过 关联 方 交易 单元 发 生股 票交 易 、权 证交 易、债券 交易、债券回购交易,也没有发生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业务。 7.4.10.2 关联方报酬 7.4.10.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8,441,685.72 8,197,332.36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3,525,681.11 3,535,132.34 注: (1 ) 支 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0.8% , 逐 日计提, 按月支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33 页 共 57 页


付。日管理费= 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0.8% ÷ 当 年天数。


(2 )根 据《 开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费用 管理 规定》 , 基金 管理人 依据 销售机 构销 售基金 的 保 有 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 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10.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2,110,421.38 2,049,333.13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 , 逐日计提, 按月支付。 日托 管费= 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0.2% ÷ 当年天数。 7.4.10.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鹏华基金公司 729,254.73 招商银行 3,446,567.47 国信证券 - 合计 4,175,822.20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鹏华基金公司 596,786.34 招行 3,455,822.10 国信证券 - 合计 4,052,608.44 注 : 支付 基金 销 售机 构的 销 售服 务费 按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 净值 0.40% 的年 费 率计 提, 逐 日计提,按 月支付,日销售服务费=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40%÷ 当年 天数。 7.4.10.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 本基金本 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34 页 共 57 页


7.4.10.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10.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11 月 5 日 ) 持有的基金份 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7,200.00 10,007,200.00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7,200.00 10,007,2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1.0141% 1.0141% 注: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7.4.10.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7.4.10.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137,997,842.58 97,170.06 5,018,555.03 77,745.94


7.4.10.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份) 总金额 国信证券 1480261 14 四平债 网下申购 500,000 50,000,000.00 注:本基金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11 利 润 分 配 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35 页 共 57 页


序 号 权益 登记日 除息日 每 10 份 基金份额分红 数 现金形式 发放总额 再投资形式 发放总额 本期利润分 配 合计 备注 场内 场外 1 2014 年8 月28 日 2014 年8 月 29 日 2014 年8 月28 日 0.160 15,789,323.32 - 15,789,323.32


合 计 - - 0.160 15,789,323.32 - 15,789,323.32


注: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1 月14 日宣 告 2015 年度 第 1 次分红 , 向截至 2015 年1 月19 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按每 10 份基 金 份额派发红利 0.68 元, 分红金额为 67,104,624.23 元,场内除 息日为 2015 年 1 月 20 日 ,场外 除 息日为 2015 年 1 月19 日。 7.4.12 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流 通 受 限 证券 7.4.12.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没有 持有因 认购 新发或 增发 而流通 受限 的股票 ,也 没有持 有 因 认 购 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 7.4.12.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12.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12.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12.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 基金从事证 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994,799,906.40 元,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 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成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3 金 融 工 具 风险 及 管 理 7.4.13.1 风 险 管 理 政策 和 组 织 架构 本 基 金为 债券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本基 金 主要 投资 债 券等 固定 收 益类 金融 工 具。 本基 金在日常 经营活 动中 面临的 与这 些金融 工具 相关的 风险 主要包 括信 用风险 、流 动性风 险及 市场风 险 。 本 基 金的基 金管 理人从 事风 险管理 的主 要目标 是争 取将以 上风 险控制 在限 定的范 围之 内,使 本 基 金 在 风险和 收益 之间取 得最 佳的平 衡以 实现“ 风险 和收益 相匹 配”的 风险 收益目 标。 本基金 的 基 金 管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36 页 共 57 页


理人致 力于 全面 内 部控 制体系 的建 设,建 立了 从董事 会层 面到各 业务 部门的 风险 管理组 织 架 构 。 本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在 董事会 下设 风险控 制和 合规审 计委 员会, 主要 负责制 定基 金管理 人 风 险 控 制战略 和控 制政策 、协 调突发 重大 风险等 事项 ;督察 长负 责对基 金管 理人各 业务 环节合 法 合 规 运 作进行 监督 检查, 组织 、指导 基金 管理人 内部 监察稽 核工 作,并 可向 董事会 和中 国证监 会 直 接 报 告;在 公司 内部设 立独 立的监 察稽 核部, 专职 负责对 基金 管理人 各部 门、各 业务 的风险 控 制 情 况 进行督 促和 检查, 并适 时提出 整改 建议。 本基 金的基 金管 理人对 于金 融工具 的风 险管理 方 法 主 要 是通过 定性 分析和 定量 分 析的 方法 去估测 各种 风险产 生的 可能损 失。 从定性 分析 的角度 出 发 , 判 断风险 损失 的严重 程度 和出现 同类 风险损 失的 频度。 而从 定量分 析的 角度出 发, 根据本 基 金 的 投 资目标 ,结 合基金 资产 所运用 金融 工具特 征通 过特定 的风 险量化 指标 、模型 ,日 常的量 化 报 告 , 确定风 险损 失的限 度和 相应置 信程 度,及 时可 靠地对 各种 风险进 行监 督、检 查和 评估, 并 通 过 相 应决策,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7.4.13.2 信用风险 信 用 风险 是指 基 金在 交易 过 程中 因交 易 对手 未履 行 合约 责任 , 或者 基金 所 投资 证券 的发行人 出现违 约、 拒绝支 付到 期本息 等情 况,导 致基 金资产 损失 和收益 变化 的风险 。本 基金的 基 金 管 理 人在交 易前 对交易 对手 的资信 状况 进行了 充分 的评估 。本 基金的 银行 存款存 放在 本基金 的 托 管 行 招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与该 银行 存款相 关的 信用风 险不 重大。 本基 金在交 易所 进行的 交 易 均 以 中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为 交易对 手完 成证券 交收 和款项 清算 ,违约 风险 可能性 很 小 ; 在 银行间 同业 市场进 行交 易前均 对交 易对手 进行 信用评 估并 对证券 交割 方式进 行限 制以控 制 相 应 的 信用风 险。 本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建 立了信 用风 险管理 流程 ,通过 对投 资品种 信用 等级评 估 来 控 制 证券发 行人 的信用 风险 ,且通 过分 散化投 资以 分散信 用风 险。本 基金 债券投 资的 信用评 级 情 况 按 《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设定的标准统计及汇总。 7.4.13.2.1 按 短 期 信 用评 级 列 示 的债 券 投 资 无。 7.4.13.2.2 按 长 期 信 用评 级 列 示 的债 券 投 资 单位:人民币元 长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AAA 312,751,117.30 60,361,046.00 AAA 以下 1,693,438,470.21 1,571,106,554.90 未评级 0.00 0.00 合计 2,006,189,587.51 1,631,467,600.90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37 页 共 57 页


注:未评级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 7.4.13.3 流动性风险 流 动 性风 险是 指 基金 所持 金 融工 具变 现 的难 易程 度 。本 基金 的 流动 性风 险 来自 于投 资品种所 处的交 易市 场不活 跃而 带来的 变现 困难或 因投 资集中 而无 法在市 场出 现剧烈 波动 的情况 下 以 合 理 的价格 变现 。--针对投 资品种 变现 的流动 性风 险,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通过 独立 的风险 管 理 职 能 部门设 定流 动性比 例要 求,对 流动 性指标 进行 持续的 监测 和分析 ,包 括组合 持仓 集中度 指 标 、 组 合在短 时间 内变现 能力 的综合 指标 、组合 中变 现能力 较差 的投资 品种 比例以 及流 通受限 制 的 投 资 品 种比 例等。 本基 金投资 于一 家 公司 发行 的股票 市值 不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10% , 且本基 金 与 由 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管理 的其 他基金 共同 持有一 家公 司发行 的证 券不得 超过 该证券的 10% 。本基 金所持大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因此除附注 7.4.12 中列 示的部 分基 金资产 流通 暂时受 限制 不能自 由转 让的情 况外 ,其余 金融 资产均 能以 合理价 格 适 时 变 现。此 外, 本基金 可通 过卖出 回购 金融资 产方 式借入 短期 资金应 对流 动性需 求, 其上限 一 般 不 超 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除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994799906.40 元将在 一个月内到 期且计 息外 ,本基 金所 持有的 全部 金融负 债的 合约约 定到 期日均 为一 个月以 内且 不计息 , 可 赎 回 基金份 额净 值(所 有者 权益) 无固 定到期 日且 不计息 ,因 此账面 余额 即 为未 折现 的合约 到 期 现 金 流量。 7.4.13.4 市场风险 市 场 风险 是指 基 金所 持金 融 工具 的公 允 价值 或未 来 现金 流量 因 所处 市场 各 类价 格因 素的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7.4.13.4.1 利率风险 利 率 风险 是指 金 融工 具的 公 允价 值或 现 金流 量受 市 场利 率变 动 而发 生波 动 的风 险。 利率敏感 性金融 工具 均面临 由于 市场利 率上 升而导 致公 允价值 下降 的风险 ,其 中浮动 利率 类金融 工 具 还 面 临每个 付息 期间结 束根 据市场 利率 重新定 价时 对于未 来现 金流影 响的 风险。 本基 金主要 投 资 于 交 易所及 银行 间市场 交易 的固定 收益 品种, 此外 还持有 银行 存款、 结算 备付金 等利 率敏感 性 资 产 , 因此存 在相 应的利 率风 险。本 基金 的基金 管理 人定期 对本 基金面 临的 利率敏 感性 缺口进 行 监 控 , 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7.4.13.4.1.1 利 率 风 险 敞口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38 页 共 57 页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37,997,842.58 - - - 137,997,842.58 结算备付金 106,873,429.06 - - - 106,873,429.06 存出保证金 174,517.32 - - - 174,517.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0,336,687.17


1,223,805,870.21


442,047,030.13


11,599,773.44


2,017,789,360.95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应收利息 - - - 53,211,236.14 53,211,236.14 资产总计


585,382,476.13


1,223,805,870.21


442,047,030.13


64,811,009.58


2,316,046,386.05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94,799,906.40 - - - 994,799,906.4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32,907,344.51 132,907,344.51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791,987.26 791,987.26 应付托管费 - - - 197,996.81 197,996.8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395,993.61 395,993.61 应付交易费用 - - - 124,908.01 124,908.01 应交税费 - - - 13,572.00 13,572.00 其他负债 - - - 390,000.00 390,000.00 负债总计 994,799,906.40 - - 134,821,802.20 1,129,621,708.60 利率敏感度缺口


-409,417,430.27


1,223,805,870.21


442,047,030.13


-70,010,792.62


1,186,424,677.45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5 年 5 年以上 不计息 合计 资产








银行存款 5,018,555.03 - - - 5,018,555.03 结算备付金 78,825,302.71 - - - 78,825,302.71 存出保证金 405,164.66 - - - 405,164.66 交易性金融资产 77,753,208.49 756,810,361.41 796,904,031.00 - 1,631,467,600.9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5,225,888.61 5,225,888.61 应收利息 - - - 44,017,732.48 44,017,732.48 资产总计 162,002,230.89 756,810,361.41 796,904,031.00 49,243,621.09 1,764,960,244.39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779,999,976.60 - - - 779,999,976.6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2,007,120.74 2,007,120.74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 673,217.74 673,217.74 应付托管费 - - - 168,304.41 168,304.4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336,608.85 336,608.85 应付交易费用 - - - -1,105.36 -1,105.36 应交税费 - - - 13,572.00 13,572.00 其他负债 - - - 290,000.00 290,000.00 负债总计 779,999,976.60 - - 3,487,718.38 783,487,694.98 利率敏感度缺口 -617,997,745.71 756,810,361.41 796,904,031.00 45,755,902.71 981,472,549.41 注:表 中所 示为本 基金 资产及 负债 的账面 价值 ,并按 照合 约规定 的利 率重新 定价 日或到 期 日 孰 早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39 页 共 57 页


者予以分类。 7.4.13.4.1.2 利 率 风 险 的敏 感 性 分 析 假设 该利率敏感性分析数据结果为基于本基金报表日组合持有债券资产的利率风险状况测 算的理论变动值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金额。 假定所有期限的利率均以相同幅度变动 25 个基 点,其他市场变量均不发生变化。 此项影响并未考虑基金经理为降低利率风险而可能采取的风险管理活动。 分析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末 ( 2014 年12 月31 日 )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31 日 ) 市 场 利 率 下 降 25 个 基点 9,589,172.68 11,655,659.92 市 场 利 率 上 升 25 个 基点 -9,489,658.35 -11,523,718.44


注: 7.4.13.4.2 外汇风险 外 汇 风险 是指 金 融工 具的 公 允价 值或 未 来现 金流 量 因外 汇汇 率 变动 而发 生 波动 的风 险。本基 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重大外汇风险。 7.4.13.4.3 其 他 价 格 风险 其 他 价格 风险 是 指基 金所 持 金融 工具 的 公允 价值 或 未来 现金 流 量因 除市 场 利率 和外 汇汇率以 外的市 场价 格因素 变动 而发生 波动 的风险 。本 基金主 要投 资于证 券交 易所上 市或 银行间 同 业 市 场 交易的 股票 和债券 ,所 面临的 其他 价格风 险来 源于单 个证 券发行 主体 自身经 营情 况或特 殊 事 项 的 影响, 也可 能来源 于证 券市场 整体 波动的 影响 。本基 金的 基金管 理人 在构建 和管 理投资 组 合 的 过 程中, 采用 “自上 而下 ”的策 略, 通过对 宏观 经济情 况及 政策的 分析 ,结合 证券 市场运 行 情 况 , 做出资 产配 置及组 合构 建的决 定; 通过对 单个 证券的 定性 分析及 定量 分析, 选择 符合基 金 合 同 约 定范围的投资 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定期结合宏观及微观环境的变化, 对投资策略、 资产配 置、 投资组 合进 行修正 ,来 主动应 对可 能发生 的市 场价格 风险 。本基 金通 过投资 组 合 的 分 散化降低其他价格风险。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对中 小企业债券、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品种资产的 80% 。 此外, 本基 金的基 金管 理人每 日对 本基金 所持 有的证 券价 格实施 监控 ,定期 运用 多种定 量 方 法 对 基金进行风险度量,包括 VaR (Value at Risk ) 指标等来测试本基金面临的潜在价格风 险,及时 可靠地对风险进行跟踪和控制。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40 页 共 57 页


7.4.13.4.3.1 其 他 价 格 风险 敞 口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 交易性金融资产- 股票投 资 11,599,773.44 0.9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基金投资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 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其他 - - - - 合计 11,599,773.44 0.98 - -


7.4.13.4.3.2 其 他 价 格 风险 的 敏 感 性分 析 于 2014 年 12 月31 日, 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98%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未持有) 因此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的变动对于本基 金资产净值无重大影响(2013 年 12 月 31 日:同 ) 。 7.4.14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1)








公 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 值计 量结果 所属 的层次 ,由 对公允 价值 计量整 体而 言具有 重要 意义的 输入 值所属 的 最 低 层 次决定 : 第一层 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 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 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4 年12 月31 日 ,本基 金持 有的以 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损 益的 金融资 产中属 于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为1,706,365,123.98 元 ,属 于 第 二 层 次 的余额为265,543,000.00 元 , 属 于第 三 层 次 的 余额 为45,881,236.97 元(2013 年12 月31日: 第一层 次的余额为1,376,769,450.06 元, 属于 第 二 层 次 的余额为149,940,824.00 元,属于 第三层 次的余额104,757,326.84元) 。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 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 跃) 、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 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 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 间将 相关股 票和 债券的 公允 价值列 入第 一层 次 ;并 根据估 值调 整中采 用的 不可观 察 输 入 值 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 次还是 第三层次。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41 页 共 57 页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于 本 期末 ,本 基 金持 有公 允 价值 归属 于 第三 层次 的 金融 工具45,881,236.97 元(2013 年12 月31 日: 104,757,326.84 元) 。本基 金 本 期净转 出 第 三层次58,876,089.87元,计入 损 益 的第三 层 次 金融 工 具 公 允价 值变 动 为零 元(2013 年 度:净 转 出第 三层 次 本基 金本 期 净转 出第 三 层次2,318,382.76 元, 计入损益的第三层 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为零元) 。 上述第三层次资产变动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2014 年 1 月1 日


104,757,326.84


-


104,757,326.84 购买


20,005,158.90


-


20,005,158.90 出售


-79,815,272.32


-


-79,815,272.32 转入第三层次


-


-


- 转出第三层次


934,023.55


-


934,023.55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


-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45,881,236.97


-


45,881,236.97


-


-


- 2014 年 12 月 31 日扔持有的 资产计 入 2014 年度损 益的 未实现利 得 或损失的 变 动 —— 公允 价 值变动损 益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债券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2013 年 1 月1 日


107,075,709.60


-


107,075,709.60 购买


124,758,910.40


-


124,758,910.40 出售


-127,077,293.16


-


-127,077,293.16 转入第三层次


-


-


- 转出第三层次


-


-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


-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


-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04,757,326.84


-


104,757,326.84


-


-


- 于2013 年12 月31日,无 仍持有的第三层次金融资产中计入2013年度损益 的利得。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42 页 共 57 页


使用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信息如下: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


不可观察输入值 名称


范围/ 加权 平均值 与公允价值 之间的关系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债券投资 45,881,236.97


现金流量 折现


折现率


8%~9.8%


反向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3 年 12 月 31 日: 同) 。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 允价 值计量 的金 融资产 和负 债主要 包括 应收款 项和 其他金 融负 债,其 账面 价值与 公 允 价 值 相差很小。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11,599,773.44 0.50 其中:股票 11,599,773.44 0.50 2 固定收益投资 2,006,189,587.51 86.62 其中:债券 2,006,189,587.51 86.62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44,871,271.64 10.57 7 其他各项资产 53,385,753.46 2.31 8 合计 2,316,046,386.05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43 页 共 57 页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11,599,773.44 0.9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1,599,773.44 0.98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所 有 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155,264 11,599,773.44 0.98 注:上述股 票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股票。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44 页 共 57 页


比例(%) 1 601988 中国银行 95,718,932.24 9.75 2 600795 国电电力 28,017,618.96 2.85 3 600820 隧道股份 10,532,945.27 1.07 4 601318 中国平安 10,528,451.84 1.07 注: (1 )买 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 )以上为 本报告期内买入的全部股票明细 。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988 中国银行 96,010,938.41 9.78 2 600795 国电电力 29,014,405.55 2.96 3 600820 隧道股份 10,845,641.05 1.11 注: (1 )卖 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 )以上为 本报告期内卖出的全部股票明细 。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44,797,948.31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35,870,985.01 注:买 入股 票成本 、卖 出股票 收入 均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 虑 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638,884,353.67 138.1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120,580,000.00 10.16 7 可转债 246,725,233.84 20.80 8 其他 - - 9 合计 2,006,189,587.51 169.10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45 页 共 57 页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2912 10 鄂国资 1,490,800 148,692,392.00 12.53 2 122809 11 准国资 1,446,130 146,059,130.00 12.31 3 122070 11 海航 01 1,212,630 121,384,263.00 10.23 4 122613 12 乌海债 1,028,300 106,943,200.00 9.01 5 122805 11 大同债 990,000 99,980,100.00 8.43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所 有 资 产支 持 证 券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46 页 共 57 页


8.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74,517.3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3,211,236.1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3,385,753.46


8.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0023 民生转债 81,796,383.90 6.89 2 113005 平安转债 30,671,400.00 2.59 3 128006 长青转债 14,224,576.99 1.20 4 113002 工行转债 134,271.00 0.01


8.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4,794 205,847.45 135,917,692.00 13.77% 850,915,007.11 86.23%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47 页 共 57 页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03,111.00 16.03% 2 中 意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 分 红-团体年金 20,002,722.00 16.03% 3 中 信 证 券 - 华 夏 银 行 - 中 信 证券贵宾定制 2 号集合 资产 管理计划 14,647,388.00 11.74% 4 中 国 广 核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有限公司 7,414,194.00 5.94% 5 光 大 证 券 - 光 大 银 行 - 光 大 阳光 5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6,926,135.00 5.55% 6 光 大 资 管 - 工 商 银 行 - 光 大 阳 光 稳 债 分 级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划 4,100,000.00 3.29% 7 中 欧 盛 世 资 本 - 广 发 银 行 - 中欧盛世-利可 3 号资 产管 理计划 4,000,000.00 3.21% 8 中 欧 盛 世 资 产 - 广 发 银 行 - 中欧盛世添多利 1 号资 产管 理计划 1,903,410.00 1.53% 9 史济敏 1,621,000.00 1.30% 10 光 大 证 券 - 光 大 - 光 大 阳 光 避险增值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58,648.00 0.93%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2,528,700.55 0.2562%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从业 人员 投资、 持有 本基金 符合 相关法 律法 规、中 国 证 监 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10~50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48 页 共 57 页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注: 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从业 人员 投资、 持有 本基金 符合 相关法 律法 规、中 国 证 监 会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9.5 发 起 式 基 金发 起 资 金 持有 份 额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 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 发起份额总 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 金 10,007,200.00 1.01 10,007,200.00 1.01 自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不低于 三年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 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200,135.00 0.02 - - - 基金管理人 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207,335.00 1.03 10,007,200.00 1.01 - 注:上表内基金经理等人员持有份额不属于利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发起份额。 §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0.2.1 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毕国强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提出辞职,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 意毕国强先生提出的辞职申请, 并同意其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正式离任。 毕国强先生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正式离任。 报告期内因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14 年 12 月 25 日起,高鹏 先生转 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在新任督察长任职之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2015]217 号文核准, 公司 聘任高永杰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任职日期自 2015 年2 月6 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49 页 共 57 页


10.2.2 基金 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4 年 11 月 14 日, 本 基金托管人发布 《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然基金托管人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吴晓辉离任的公告》 ,吴晓辉同志不再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资产托 管部总经理职务;聘任姜然同志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10.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0.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 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通 合伙) 审计费 用 90,000.00 元。该审计 机构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期间为三年。





10.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0.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0.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招商证券 1 135,870,985.01 100.00% 123,695.76 100.00% - 齐鲁证券 1 - - - - -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50 页 共 57 页


(3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 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易 单元的程序:


我 公司 根据 上述 标准, 选定 符合条 件的 证券公 司作 为租用 交易 单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对所 选定 证券公 司的 服务进 行综 合评比 ,评 比内容 包括 :提供 研究 报告质 量、 数量、 及 时 性 及 提供研 究服 务主动 性和 质量 等 情况 ,并依 据评 比结果 确定 交易单 元交 易的具 体情 况。我 公 司 在 比 较了多 家证 券经营 机构 的财务 状况 、经营 状况 、研究 水平 后,向 券商 租用交 易单 元作为 基 金 专 用 交易单元。 10.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1,860,558,894.83 85.86% 197,839,000,000.00 95.58% - - 齐鲁证券 306,380,878.74 14.14% 9,141,452,000.00 4.42% - -


10.8 其 他 重 大 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1 临汾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2 日 2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申华信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2 日 3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2014 年 1 月2 日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51 页 共 57 页


基金持有的“12 潭城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4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沧建投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2 日 5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南高速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2 日 6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温经开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2 日 7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东台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3 日 8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益城投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7 日 9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 金 持 有 的 “12 中水 02” 债券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7 日 10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驻投资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8 日 1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合工投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9 日 12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吉城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9 日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52 页 共 57 页


13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启国投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11 日 14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抚城投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11 日 15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海发控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11 日 16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平发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15 日 17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西经开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15 日 18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渝北飞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17 日 19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营口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17 日 20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津生态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18 日 21 2013 年四季 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21 日 22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皋投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22 日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53 页 共 57 页


23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弘湘资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22 日 24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荣经开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22 日 25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新郑投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22 日 26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渝北飞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23 日 27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合川投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24 日 28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驻投资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28 日 29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晋煤运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 月30 日 30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德清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2 月12 日 3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津滨投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2 月13 日 32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2014 年 2 月25 日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54 页 共 57 页


基金持有的“10 沈煤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33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1 华泰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3 月4 日 34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0 沈煤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3 月8 日 35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1 泰矿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3 月14 日 36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绍新城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3 月26 日 37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渝南发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3 月27 日 38 2013 年年度 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3 月27 日 39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乐清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4 月3 日 40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平煤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4 月10 日 4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平发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4 月18 日 42 2014 年一季 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2014 年 4 月22 日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55 页 共 57 页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43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溧城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4 月26 日 44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西经开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5 月10 日 45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乐清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5 月23 日 46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1 联化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5 月28 日 47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乐清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5 月29 日 48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乐清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6 月12 日 49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其 他 从 业 人 员 在 子 公 司 兼 职 及 领 薪情况的公告 《证券时报》 2014 年 6 月14 日 50 鹏 华 中 小 企 业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摘要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6 月17 日 5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蒙高新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6 月17 日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56 页 共 57 页


52 关 于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部 分 开 放 式 基 金 参 与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网 上 交 易 和 柜 台 系 统 申 购 及 定 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6 月23 日 53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员变更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7 月12 日 54 2014 年二季 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7 月19 日 55 2014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8 月26 日 56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鹏 华 中 小 企 业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金2014 年第1 次分 红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8 月26 日 57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3 海发控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8 月30 日 58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2 东胜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9 月20 日 59 2014 年第三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0 月 24 日 60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增 加 华 鑫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我 司 旗 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0 月 29 日 61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 金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方 案 的 公 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0 月 31 日 62 关 于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部 分 基 金 投 资 长 兴 县 公 路 工 程 有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1 月 7 日 鹏华中小企业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第 57 页 共 57 页


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中 小 企 业 私 募债券的公告 63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1 华泰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2 月 10 日 64 鹏 华 中 小 企 业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 新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摘要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2 月 16 日 65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金持有的“11 宗申债 ”债券估 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 《上海 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2014 年 12 月 26 日 66 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证券时报》 2014 年 12 月 27 日


§11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1.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一) 《鹏华 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二) 《鹏华 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三) 《鹏华 中小企业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年度报告》 (原文) 。 11.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3 查阅方式 投 资 者可 在基 金 管理 人营 业 时间 内免 费 查阅 ,也 可 按工 本费 购 买复 印件 , 或通 过本 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 ) 查阅。 投 资 者对 本报 告 书如 有疑 问 ,可 咨询 本 基金 管理 人 鹏华 基金 管 理有 限公 司 ,本 公司 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