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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300(160615)

鹏华300: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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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 沪深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3 月 26 日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4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 “标准 无保留意见 ”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1 月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4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 场内简称 鹏华 300 基金主代码 160615 交易代码 16061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4 月3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8,588,451.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9-05-08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之间的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平均 跟踪误差控制在 0.35% 以 内, 以实现对沪深 300 指 数的 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沪深 300 指数中的 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 并根据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 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 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 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 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 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并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 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 数收益率 ×95% +银行同 业存款利 率×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 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 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4 页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蒋松云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95588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105798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中 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 17,529,435.75 -52,362,893.57 -66,964,971.71 本期利润 211,492,804.66 -39,827,031.82 54,626,438.9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148 -0.0359 0.066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51.87% -5.64% 8.38%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2012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936 -0.1462 -0.094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659,705,322.74 720,677,871.22 844,521,091.9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97 0.854 0.905 注:(1) 本期 已实 现收益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价 值变动 收 益 )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不 包括 持有人 认购 或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例如 ,开 放式基 金的申 购 赎 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表中的“ 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 即 12 月 31 日, 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 日。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4 页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9.46% 1.55% 41.63% 1.56% -2.17% -0.01% 过去六个月 61.92% 1.23% 59.38% 1.26% 2.54% -0.03% 过去一年 51.87% 1.18% 48.71% 1.15% 3.16% 0.03% 过去三年 55.33% 1.25% 48.17% 1.23% 7.16% 0.02% 过去五年 3.68% 1.31% -0.41% 1.29% 4.09%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5.93% 1.37% 36.24% 1.38% -0.31% -0.01%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95% +银行 同业存款利率 ×5% 。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合同于 2009 年4 月3 日 生效。 2 、截至本基 金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4 页


3.2.3 过 去 五 年 基金 每 年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注:过去三年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 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 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 币, 后于 2001 年9 月完 成增资扩股, 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 币。 截止本报告期末, 公司管理 57 只开放式基金和 9 只社 保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4 页


组合,经过 16 年投资管理 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靖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09 年4 月3 日 2014 年 12 月 6 日 14 杨靖先生, 国籍中国, 理学硕士, 14 年证券 从业经验。 曾在长城 证券公司 从事证券 研究工作, 先后任研 究员、 行业 研究小组 组长; 2001 年 6 月加 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从 事行业研 究工作, 2005 年开 始先后任 鹏华中国 50 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金、 鹏华 行业成长 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经理助理, 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 原鹏华普 润基金 (2007 年 4 月已转 型为鹏华 优质治理 股票型证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4 页


券投资基 金(LOF)) 基金经理, 2007 年 4 月至 2009 年 10 月担 任鹏华优 质治理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基 金经理, 2009 年 4 月起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鹏 华沪深 300 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经理, 2012 年 9 月起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鹏 华中证 A 股资源产 业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 3 月起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鹏 华中证 500 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经理。 杨靖先生 具备基金 从业资格。 本报告期 内本基金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4 页


基金经理 发生变动, 杨靖不再 担任本基 金基金经 理。 王咏辉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4 年12 月 6 日 - 16 王咏辉先 生, 国籍英 国, 英国牛 津大学工 程和计算 机专业硕 士,16 年 证券基金 从业经验。 曾担任伦 敦摩根大 通(JP Morgan)投 资基金管 理公司分 析员、 高级 分析师, 汇 丰投资基 金管理公 司(HSBC) 高级分析 师, 伦敦巴 克莱国际 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 基金经理、 部门负责 人, 巴克莱 资本公司 (Barclays Capital) 部门负责 人, 泰达宏 利基金公 司国际投 资部副总 监、 产品与 金融工程 部副总经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4 页


理等职, 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8 月担 任泰达宏 利中证财 富大盘指 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8 月担 任泰达宏 利全球新 格局证券 投资 QDII 基金基金 经理, 201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8 月担任泰 达宏利中 证 500 指 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2012 年 11 月加 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起担任 鹏华中证 500 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经理, 2014 年 9 月起兼任 鹏华中证 800 地产 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4 页


基金基金 经理, 2014 年 12 月起 兼任鹏华 沪深 3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LOF )基 金经理, 现 同时担任 量化投资 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 委员会成 员。 王咏辉 先生具备 基金从业 资格, 英国 基金经理 从业资格 (IMC ) 。 本 报告期内 本基金基 金经理发 生变动, 杨 靖不再担 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 变更由王 咏辉担任 本基金基 金经理。 注:1. 任职 日期 和离任 日期 均指公 司作 出决定 后正 式对外 公告 之日; 担任 新成立 基金基 金 经 理 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 以及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在 严 格 控 制 风险的 基础 上,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作 合法 合规, 不 存 在 违 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4 页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定了 《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社保组 合、 特定客户 资产管 理组 合等不 同资 产组合 的授 权、研 究分 析、投 资决 策、交 易执 行、业 绩评 估等投 资 管 理 活 动均纳 入公 平交易 管理 ,在业 务流 程和岗 位职 责中制 定公 平交易 的控 制规则 和控 制活动 , 建 立 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 监督及审核流程, 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 1 、 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 “研究报告管理平台” , 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 研究 支持、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 、 公司严格按照 《股票库管理规定》 、 《 信 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 , 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 确保相关 证券入库以内容严 谨、 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 、 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 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 自的投 资目 标、投 资风 格、投 资范 围和防 范关 联交易 的原 则分别 建立 资产组 合股 票库, 基 金 经 理 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4 、 严格执行投资授权 制度, 明确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分管 投资副 总裁 、基金 经理 等各主 体的 职责和 权限 划分, 合 理 确 定 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 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交易执行环节:1 、 所 有 公 司管理 的资 产组合 的交 易必须 通过 集中交 易室 完成, 集中 交易室 负责 建立和 执行 交易分 配 制 度 ,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2 、 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集中交 易室应严格启用 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 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 由系统按照 “未委托 数量 ” 的比例 对不 同资产 组合 进行委 托量 的公平 分配 ;如果 相关 基金经 理坚 持以不 同的 价格进 行 交 易 , 且当前 市场 价格不 能同 时满足 多个 资产组 合的 指令价 格要 求时, 交易 系统自 动按 照“价 格 优 先 ” 原则进 行委 托;当 市场 价格同 时满 足多个 资产 组合的 指令 价格要 求时 ,则交 易系 统自动 按 照 “ 同 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 模式, 进 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 、 银行间市场交易 、 交易所大 宗 交易等 非集 中竞价 交易 需依据 公司 《股票 投资 交易流 程》 和《固 定收 益投资 管理 流程》 的 规 定 执 行;银 行间 市场交 易、 交易所 大宗 交易等 以公 司名义 进行 的交易 ,各 投资组 合经 理应在 交 易 前 独 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 公司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 、 新股、 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 《新股申购流程》 、 《 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 公开 定向增 发流 程》的 规定 执行, 对新 股和新 债申 购方案 和分 配过程 进行 审核和 监 控 。 在 交易监控、 分析与评估环节:1 、 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 杜绝 利益输送、 不 公 平交易 等违 规交易 行为 ,防范 日常 交易风 险, 公司明 确了 关注类 交易 的界定 及对 应的监 控 和 评 估 措施机 制; 所监控 的交 易包括 但不 限于: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交易中 同日 同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 和 交 易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4 页


价差、 不同 投资组 合临 近交易 日的 同向交 易和 反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和 交易价 差、 关联交 易 、 债 券 交易收益率偏离度、 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 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 、 将公平交易作为投 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 发现 的异常情况由 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 3 、 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 《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 内容包括 关注类交易监控 执行情况、 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 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对 待。 同时,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的 要 求 , 公 司对所 管理 组合的 不同 时间窗 的同 向交易 进行 了价差 专项 分析, 未发 现存在 违反 公平交 易 原 则 的 现象。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 交易 所公 开 竞价 同日 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次数为 5 次 , 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及采用量化策略的基金调仓导致。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沪深 300 指数 2014 年前 两个季度趋势下行, 但三季度趋势上行, 并且伴随着成交量的明显放 大。主 要原 因如下 :以 深化经 济结 构改革 、稳 增长的 定向 刺激政 策不 断出台 ,国 企改革 等 主 题 投 资概念不断涌现,场外及海外资金持续流入等。但究其根本,以沪深 300 指数成分 股为代表的蓝 筹股整体估值较低是市场上行重要的支撑因素。


本 基 金全 年大 额 申赎 较多 , 但经 过精 心 操作 ,具 备 一定 超额 收 益, 本基 金 跟踪 误差 仍控制在 较低的水平。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97 元, 累 计净值 1.357 元; 本报告 期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51.87% ,同期沪 深 300 指数 为+51.66% 。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4 页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党 的 十八 大、 十 八届 三中 全 会及 十八 届 四中 全会 的 胜利 召开 , 展 示 了管 理 层坚 定改 革的决心 和必胜 信心 。但转 换经 济增长 方式 是一个 长期 的努力 过程 ,必然 伴随 着改革 阵痛 。由于 结 构 调 整 的需要 和环 保的压 力, 经济增 长中 枢有下 移的 压力, 但政 府持续 出台 定向微 调的 稳增长 措 施 以 及 出口市 场持 续好转 ,总 体来看 ,市 场由估 值推 动的上 升空 间打开 ,投 资者将 更多 关注改 革 红 利 、 企业机制和产品技术创新带来的行业和个股的投资机会。 沪深300 指数 在2014 年整 体估值创历史新低的背景后, 未来市 场震荡上行的可能性比较确定, 通过未来一年精心操作具备一定超额收益的 可能性比较高。 我们建议投资者在 2015 年可考虑逢低 增持鹏华 沪深 300 基金 。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4.6.1 有关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6.1.1 日 常估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金 会计核 算采 用基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 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 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债 券不活 跃市 场报价 等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成员 由基金 经 理 、 行 业研究员、债券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 4.6.2 基金经 理参与或 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4 页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组 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 本公司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本公司 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4.7.1 截止本 报告期末, 本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 47,625,380.92 元,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97 元。 4.7.2 本基金 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7.3 根 据相 关 法律 法规 及 本基 金合 同 的规 定, 本 基金 管理 人 将会 综合 考 虑各 方面 因 素,在 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2014 年,本 基金托管人在对鹏华沪深 3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 托管过程中,严格遵 守《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及其他 法律 法规和 基金 合同的 有关 规定, 不存 在任何 损害 基金份 额 持 有 人 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2014 年,鹏 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的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鹏 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 算、基 金费 用开支 等问 题上, 不存 在任何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在各 重要方 面 的 运 作 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报告期内, 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未进行利润 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鹏华沪深 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2014 年年度 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4 页


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8,960,495.01 127,680,143.44 结算备付金


1,424,071.42 92,027.91 存出保证金


115,417.38 381,123.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624,138,406.35 684,458,570.61 其中:股票投资


624,138,406.35 681,376,057.41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3,082,513.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1,591,726.69 - 应收利息


9,042.89 10,918.4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356,225.52 144,769.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669,595,385.26 812,767,553.70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4 页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1,888,953.09 72,725.78 应付赎回款


6,722,213.15 90,013,703.74 应付管理人报酬


382,940.99 540,812.05 应付托管费


76,588.20 108,162.4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29,059.02 725,833.4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90,308.07 628,444.99 负债合计


9,890,062.52 92,089,682.48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508,588,451.00 844,038,231.03 未分配利润


151,116,871.74 -123,360,359.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659,705,322.74 720,677,871.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69,595,385.26 812,767,553.70 注: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12 月 31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297 元 , 基金份额 总额 508,588,451.00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23,267,158.96 -25,911,805.80 1. 利息收入


281,019.86 416,859.9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80,559.31 412,543.93 债券利息收入


460.55 4,315.9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28,328,184.55 -39,703,110.5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7,598,267.75 -63,661,808.87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20,811.09 282,583.5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4 页


股利收益


10,609,105.71 23,676,114.83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193,963,368.91 12,535,861.75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694,585.64 838,583.05 减: 二 、费用


11,774,354.30 13,915,226.02 1 .管理人报 酬 7.4.8.2.1 4,367,581.67 7,286,898.55 2 .托管费 7.4.8.2.2 873,516.35 1,457,379.75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6,097,635.28 4,720,226.72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435,621.00 450,721.00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以 “- ” 号填列) 211,492,804.66 -39,827,031.8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211,492,804.66 -39,827,031.82


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844,038,231.03 -123,360,359.81 720,677,871.22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211,492,804.66 211,492,804.66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335,449,780.03 62,984,426.89 -272,465,353.14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568,487,718.10 -47,585,414.98 520,902,303.12 2. 基金赎回 款 -903,937,498.13 110,569,841.87 -793,367,656.26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 - -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4 页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508,588,451.00 151,116,871.74 659,705,322.74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933,009,194.77 -88,488,102.82 844,521,091.95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39,827,031.82 -39,827,031.82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 列) -88,970,963.74 4,954,774.83 -84,016,188.91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885,253,850.29 -124,720,826.45 760,533,023.84 2. 基金赎回 款 -974,224,814.03 129,675,601.28 -844,549,212.7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844,038,231.03 -123,360,359.81 720,677,871.2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刘慧红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以下简称“本基金”) , 系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9]41 号文 《关 于核准鹏华沪深 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 募 集的批复》 的核准, 由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 券 投资基金法》 和 《鹏华 沪深 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同》 的约定募集设立。 本基金为 上 市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 为 不 定 期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1,994,133,345.09 元, 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 普华永道中天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4 页


验字 (2009)第 051 号验 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华沪深 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 ) 基 金 合 同 》 于 2009 年 4 月 3 日 正 式 生 效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994,428,997.48 份基 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95,652.39 份 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下 简 称 “ 深 交 所 ”) 深 证 上[2009] 第 32 号 文 审 核 同 意 , 本 基 金 394,502,086.00 份基金份 额于 2009 年 5 月 8 日 在深交 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 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鹏 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沪深 300 指数的成份 股 及其备 选成 份股( 投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90 %) ,现金 或者 到期日 在一 年以内 的 政 府 债 券 不低 于基金 资产 净值的 5 % 。此外 ,为 更好的 实现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将少 量投资于非 沪深 300 成份股 、新 股(首 次发 行或增 发等 )以及 法 律 法规及 中国 证 监会 允许 基金投 资的 其它金 融 工 具 。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95% +银行 同业存款利率 ×5% 。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 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 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 表附注 7.4.4 所列示的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变 更 的说 明 、 所 采用 的 会 计 估计 与 最 近 一期 年 度 报 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7.4.4.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财政部于2014 年颁布 《企 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 计准则第40 号—— 合营安排》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和修订后的 《 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 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 、 《企业 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4 页


具列报》 , 要求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 自 2014 年度 财务报表起施行外, 其 他准则自 2014 年7 月1 日 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 影响。 7.4.4.2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本报告期税项未发生变化。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工 商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 、本报 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 、下述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信证券 3,340,988,308.40 85.13% 3,065,941,935.18 100.00%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4 页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信证券 3,593,674.45 99.33% 7,516,173.70 100.00%


7.4.8.1.3 债 券 回 购 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债券回购交易。 7.4.8.1.4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权证交易。 7.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3,002,908.78 85.47% 158,339.60 36.9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2,765,831.32 100.00% 725,833.49 100.00% 注:1 、佣金 的计算公式 上 海证 券交易 所的 交易佣 金=股票 买( 卖) 成交金 额 × 1‰- 买 (卖 )经手 费- 买 (卖)证管 费 等 由 券商承当的费用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的 交易佣 金=股票 买( 卖) 成交金 额 × 1‰- 买 (卖 )经手 费- 买 (卖)证管 费 等 由 券商承当的费用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 2 、 本 基 金 与 关 联 方 已 按 同 业 统 一 的 基 金 佣 金 计 算 方 式 和 佣 金 比 例 签 订 了 《 证 券 交 易 单 元 租 用 协 议》 。根据协 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4 页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4,367,581.67 7,286,898.5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714,495.85 834,993.33 注 : (1 ) 支付 基金 管理人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的管 理人报 酬年 费率为 0.75% ,逐 日计提 , 按 月 支付。日管理费= 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 ×0.75%÷ 当年天数。 (2 )根 据《 开放式 证券 投资基 金销 售费用 管理 规定》 , 基金 管理人 依据 销售机 构销 售基金 的 保 有 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 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 年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873,516.35 1,457,379.75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15% , 逐日计 提, 按月支付。 日托管费= 前 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 当年天 数。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 本基金本 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较期间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2014 年及 2013 年, 本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12 月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1 月1 日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38,960,495.01 236,015.37 127,680,143.44 385,413.89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4 页





7.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没有 持有因 认购 新发或 增发 而流通 受限 的股票 ,也 没有持 有 因 认 购 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停牌日期 停牌原 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000413 东旭光 电 2014 年11 月25 日 重大事 项 7.67 2015 年1 月28 日 8.44 442,920 3,350,814.86 3,397,196.40 - 000009 中国宝 安 2014 年12 月29 日 重大事 项 12.95 2015 年1 月7 日 13.88 110,883 1,201,765.57 1,435,934.85 - 600332 白云山 2014 年12 月4 日 重大事 项 27.11 2015 年1 月13 日 29.82 38,235 1,087,096.85 1,036,550.85 - 000883 湖北能 源 2014 年11 月18 日 重大事 项 6.43 - - 98,405 283,849.31 632,744.15 - 600664 哈药股 份 2014 年12 月31 日 重大事 项 8.68 2015 年2 月17 日 9.45 70,505 502,031.90 611,983.40 - 600649 城投控 股 2014 年11 月3 日 重大资 产重组 7.23 - - 66,323 459,080.00 479,515.29 - 601216 内蒙君 正 2014 年12 月1 日 重大事 项 10.44 2015 年1 月7 日 11.10 44,946 356,023.30 469,236.24 - 000562 宏源证 券 2014 年12 月10 日 重大事 项 36.38 2015 年1 月26 日 17.77 113,368 1,406,709.38 4,124,327.84


注:宏源证券于 2015 年1 月23 日收 市后,按 1 :2.049382716 的换股比例转换成申万宏源股票, 并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申万宏源于 2015 年 1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及挂牌交易 。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4 页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624,138,406.35 93.21 其中:股票 624,138,406.35 93.21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0,384,566.43 6.03 7 其他各项资产 5,072,412.48 0.76 8 合计 669,595,385.26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8.2.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831,282.14 0.28 B 采矿业 29,043,879.39 4.40 C 制造业 199,041,422.91 30.1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22,192,373.14 3.36 E 建筑业 27,186,288.73 4.12 F 批发和零售业 14,019,893.90 2.1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586,194.44 2.5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28,559.72 3.07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4 页


业 J 金融业 240,975,189.13 36.53 K 房地产业 30,144,410.64 4.5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160,262.10 0.9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050,983.03 1.07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530,199.75 0.08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249,473.56 1.10 S 综合 1,897,993.77 0.29 合计 624,138,406.35 94.61


8.2.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指 数 投 资前 十 名 和 积极 投 资 前 五 名 股 票 投资 明 细 8.3.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 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352,536 26,337,964.56 3.99 2 600016 民生银行 1,996,862 21,725,858.56 3.29 3 600036 招商银行 1,215,800 20,170,122.00 3.06 4 600030 中信证券 579,901 19,658,643.90 2.98 5 600837 海通证券 596,012 14,340,048.72 2.17 6 601166 兴业银行 841,840 13,890,360.00 2.11 7 600000 浦发银行 824,402 12,934,867.38 1.96 8 000002 万


科A 714,533 9,932,008.70 1.51 9 601668 中国建筑 1,105,091 8,045,062.48 1.22 10 601328 交通银行 1,156,651 7,865,226.80 1.19 注: 投 资者 欲了解 本报 告期末 基金 投资的 所有 股票明 细, 应阅读 登载 于鹏华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网 站 http://www.phfund.com 的年度报告 正文 。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4 页


8.3.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五名 股 票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8.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5,481,768.78 3.54 2 600016 民生银行 24,589,461.64 3.41 3 601800 中国交建 21,315,916.11 2.96 4 002129 中环股份 20,497,502.08 2.84 5 600048 保利地产 19,441,244.25 2.70 6 601166 兴业银行 19,407,582.79 2.69 7 601668 中国建筑 19,270,772.31 2.67 8 600000 浦发银行 19,151,168.78 2.66 9 000581 威孚高科 17,802,423.25 2.47 10 000651 格力电器 17,602,887.27 2.44 11 600036 招商银行 17,127,802.83 2.38 12 002673 西部证券 16,929,328.48 2.35 13 600585 海螺水泥 16,687,370.45 2.32 14 600633 浙报传媒 16,344,520.99 2.27 15 002415 海康威视 16,280,544.97 2.26 16 000024 招商地产 16,030,278.93 2.22 17 000776 广发证券 15,427,580.62 2.14 18 601901 方正证券 15,137,951.57 2.10 19 002294 信立泰 14,842,921.59 2.06 20 600027 华电国际 14,754,215.94 2.05 21 601688 华泰证券 14,578,844.00 2.02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 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4 页


1 600016 民生银行 36,482,372.34 5.06 2 601318 中国平安 31,203,406.96 4.33 3 601166 兴业银行 26,053,643.40 3.62 4 600000 浦发银行 25,291,076.58 3.51 5 600048 保利地产 24,464,951.04 3.39 6 601668 中国建筑 24,219,583.78 3.36 7 600036 招商银行 22,845,843.50 3.17 8 600340 华夏幸福 21,512,312.32 2.99 9 000024 招商地产 21,421,429.05 2.97 10 002129 中环股份 21,309,490.90 2.96 11 601800 中国交建 20,098,821.47 2.79 12 600027 华电国际 19,896,140.07 2.76 13 000651 格力电器 19,455,821.85 2.70 14 600633 浙报传媒 18,728,291.74 2.60 15 601901 方正证券 18,668,919.77 2.59 16 600585 海螺水泥 18,495,385.59 2.57 17 000581 威孚高科 18,374,172.40 2.55 18 600999 招商证券 17,742,292.55 2.46 19 601688 华泰证券 17,685,330.87 2.45 20 000002 万


科A 17,605,525.84 2.44 21 002415 海康威视 17,592,314.63 2.44 22 000725 京东方A 16,961,447.65 2.35 23 002673 西部证券 16,732,648.17 2.32 24 601336 新华保险 16,681,107.13 2.31 25 000069 华侨城A 16,402,298.01 2.28 26 600804 鹏博士 16,338,958.40 2.27 27 601009 南京银行 16,134,971.23 2.24 28 600252 中恒集团 15,661,064.98 2.17 29 600352 浙江龙盛 15,579,707.06 2.16 30 600089 特变电工 15,226,115.17 2.11 31 002294 信立泰 15,206,043.29 2.11 32 601998 中信银行 15,080,337.22 2.09 33 000776 广发证券 15,027,772.03 2.09 34 601238 广汽集团 14,997,874.41 2.08 35 000400 许继电气 14,967,176.18 2.08 36 000538 云南白药 14,949,735.13 2.07 37 002007 华兰生物 14,683,764.14 2.04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4 页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828,512,552.4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2,097,500,853.41 注:买 入股 票成本 、卖 出股票 收入 均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不 考 虑 相 关交易费用。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8.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8.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4 页


8.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2.1


根 据 中国 证监 会[2014]103 号文 ,本基 金 投资 的前 十 名证 券之 一 的中 国平 安 的发 行主 体 中 国 平安保险( 集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简称 “ 中国平安”)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热 公 司( 简称 “ 平安证券”) 于 2014 年 12 月 08 日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 称平安证券在深圳海联 讯科技 股份 有限公 司( 简称 “ 海联 讯 ”) 首次 公开发 行股 票并在 创业 板上市 项目 中作为 海 联 讯 的 保荐机 构和 主承销 商, 因未勤 勉尽 责,未 能发 现海联 讯在 会计期 末虚 构收回 应收 账款, 同 时 在 相 关会计 期间 虚增营 业收 入的事 实, 致使其 所出 具的保 荐书 中关于 海联 讯应收 账款 项目的 财 务 数 据 和财务 指 标 的陈述 、海 联讯最 近三 年财务 会计 文件无 虚假 记载的 陈述 、海联 讯符 合发行 上 市 条 件 的结论意见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400 万 元, 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 2,867 万元, 并处以 440 万元罚款。 对 该 股票 的投 资 决策 程序 的 说明 :本 基 金管 理人 长 期跟 踪研 究 该股 票, 认 为中 国平 安作为国 内最大 的保 险机构 之一 将长期 受益 于我国 保险 行业的 发展 ,平安 证券 投行业 务对 中国平 安 的 财 务 状况及 经营 成果并 不产 生实质 性影 响。本 次行 政处罚 对该 股票的 投资 价值不 产生 重大影 响 。 该 证 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的其 他证 券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8.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15,417.3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591,726.6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042.89 5 应收申购款 3,356,225.5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072,412.48


8.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4 页


8.12.5 期末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12.6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12.7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9,144 26,566.47 96,556,689.53 18.99% 412,031,761.47 81.01%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宁波航发贸易有限公司 869,380.00 4.28% 2 徐志林 605,300.00 2.98% 3 杨锋 551,803.00 2.71% 4 赵凡 500,400.00 2.46% 5 马贵谆 500,000.00 2.46% 6 赵崑 400,000.00 1.97% 7 闫昊 364,446.00 1.79% 8 梁玛丽 305,039.00 1.50% 9 唐万军 300,000.00 1.48% 10 潮州市恒信医药有限公司 297,000.00 1.46%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351,199.75 0.0691%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管理 人从业 人员 投资、 持有 本基金 符合 相关法 律法 规、中 国 证 监 会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4 页


规定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注:本 公司 高级管 理人 员、基 金投 资和研 究部 门负责 人及 本基金 的基 金经理 本报 告期末 未 持 有 本 基金份额。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 年 4 月3 日 )基金份额总额 1,994,428,997.48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44,038,231.0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68,487,718.10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903,937,498.13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8,588,451.00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1.2.1 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毕国强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提出辞职,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 意毕国强先生提出的辞职申请, 并同意其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正式离任。 毕国强先生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正式离任。 报告期内因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14 年 12 月 25 日起,高鹏 先生转 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在新任督察长任职之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2015]217 号文核准, 公司 聘任高永杰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任职日期自 2015 年2 月6 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 11.2.2 报告 期内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 报 告 期 内 , 因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本 行 ” ) 工 作 需 要 , 周 月 秋 同 志 不 再担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在新任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李勇同志完成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手续前, 由副总经理王立波同志代为行使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部分业务授 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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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 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 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费用 75,000.00 元,该 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6 年。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信证券 2 3,340,988,308.40 85.13% 3,002,908.78 85.47% - 西南证券 1 583,486,609.24 14.87% 510,565.04 14.53% 本报告期新 增 注: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 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易 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 根据 上述标 准, 选定符 合条 件的证 券公 司作为 租用 交易单 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34 页


对所选 定证 券公司 的服 务进行 综合 评比, 评比 内容包 括: 提供研 究报 告质量 、数 量、及 时 性 及 提 供研究 服务 主动性 和质 量等情 况, 并依据 评比 结果确 定交 易单元 交易 的具体 情况 。我公 司 在 比 较 了多家 证券 经营机 构的 财务状 况、 经营状 况、 研究水 平后 ,向券 商租 用交易 单元 作为基 金 专 用 交 易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信证券 3,593,674.45 99.33% - - - - 西南证券 24,200.00 0.67% - -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