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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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 丰利 分级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4 年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3 月 26 日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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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年度 报告 已经三 分 之 二 以
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3 月 24 日复核 了本报 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 “标准 无保留意见 ”
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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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场内简称 鹏华丰利
基金主代码 1606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基金。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 (含三年) 为
基金分级运作期, 丰利债 A 自基金 合同生效日起于丰
利债 A 的申 购开放日接受申购申请、 丰利债 A 的 赎回
开放日接受赎回申请, 丰利债 B 封闭 运作并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 本基金转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3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61,192,926.6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07-17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丰利债 A 丰利债 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0623 150129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61,338,287.88 份 899,854,638.73 份
注:本 基金 在交易 所行 情系统 净值 提示等 其他 信息披 露场 合下, 上市 交易并 封闭 运作的 基 金 份 额
可简称为“丰利债 B” 。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 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久期策略, 同时辅之以信用利差策略、 收 益率曲线
策略、 收益率利差策略、 息差策略、 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
制风险、 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争取得超越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在资产配置方面,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 经济周期所处阶段、 利率曲线
变化趋势和信用利差变化趋势的重点分析, 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不同债券品种
和债券市场的相对预期收 益率, 在基金规定的投资比例范围内对不同久期、 信
用特征的券种及债券与现金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 其长
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丰利债 A 丰利债 B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丰利债 A 份 额表现出低风险、 丰利债 B 份 额表现出高风险、 高收益的显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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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低 收 益 的 明 显 特 征 , 其 预 期 收
益 和 预 期 风 险 要 低 于 普 通 的 债
券型基金份额。
著特征, 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
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张戈 张燕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 载 基 金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的 管 理 人 互 联 网
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
第 43 层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大厦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及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3.1 主要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
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70,090,338.97 -7,769,602.08
本期利润 148,147,991.81 -73,853,711.62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
0.1348 -0.0295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6.55% -7.14%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2014 年末 2013 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
-0.0181 -0.082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77,168,269.56 1,216,466,215.4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17 0.910
注: (1 )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指基 金本 期利息 收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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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 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 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 表中的 “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 即 12 月31 日 , 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
易日。
(4)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4 月23 日生效,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未 满一年, 故 2013 年的数
据和指标为非 完整会计年度数据。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4.25% 0.34% 3.22% 0.23% 1.03% 0.11%
过去六个月 7.66% 0.26% 4.89% 0.18% 2.77% 0.08%
过去一年 16.55% 0.24% 11.23% 0.15% 5.32% 0.09%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8.23% 0.23% 7.03% 0.14% 1.20% 0.09%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 总指数收益率。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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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4 月 23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 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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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自 基 金 合同 生 效 以 来基 金 每 年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其他指标 报告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丰利债 A 与 丰利债 B 基 金份额配比 0.068164663:1
期末丰利债 A 参考净值 1.008
期末丰利债 A 累计参考净 值 1.077
丰利债 A 累 计折算份额 12,201,507.55
期末丰利债 B 参考净值 1.017
期末丰利债 B 累计参考净 值 1.017
丰利债 A 年 收益率(单利) 4.4%
3.4 过 去 三 年 基金 的 利 润 分配 情 况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 生效。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
内,本基金不对丰利债 A 和丰利债B 进行收益分配。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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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截 止本 报告期 末, 公司股 东由 国信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 、 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深 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 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 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 币, 后于 2001 年9 月完
成增资扩股, 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 币。 截止本报告期末, 公司管理 57 只开放式基金和 9 只社 保
组合,经过 16 年投资管理 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 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刘太阳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3 年 4
月 23 日
- 8
刘太阳先生, 国籍中国, 理学硕
士,8 年金融 证券从业经验。曾
任中国农业银行金融市场部高
级交易员, 从事债券投资交易工
作; 2011 年5 月加盟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研究工
作,担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
2012 年 9 月 起至今担任鹏华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担任鹏华理财 21 天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14 年 3 月 已转型
为鹏华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3
年4 月起兼任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2013 年5 月起兼任鹏华实业
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2014 年 3 月起兼 任鹏华
月月发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太阳先生具
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 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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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 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遵 守《 证 券投 资基 金 法》 等法 律 法规 、中 国 证监 会的 有关规定
以及本 基金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本着 诚实信 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在 严 格 控 制
风险的 基础 上,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最 大利 益。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运作 合法 合规, 不 存 在 违
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和 控 制 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 定了 《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 , 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社保组合、 特定客户
资产管 理组 合等不 同资 产组合 的授 权、研 究分 析、投 资决 策、交 易执 行、业 绩评 估等投 资 管 理 活
动均纳 入公 平交易 管理 ,在业 务流 程和岗 位职 责中制 定公 平交易 的控 制规则 和控 制活动 , 建 立 对
公平交易的执行、 监督及审核流程, 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 1 、
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 “研究报告管理平台” , 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 研究
支持、 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 、 公司严格按照 《股 票库管理规定》 、 《 信
用产品投资管理规定》 , 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 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
谨、 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 、 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 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
自的投 资目 标、投 资风 格、投 资范 围和防 范关 联交易 的原 则分别 建立 资产组 合股 票库, 基 金 经 理
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4 、 严格执行投资授权
制度, 明确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分管 投资副 总裁 、基金 经理 等各主 体的 职责和 权限 划分, 合 理 确 定
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 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在交易 执行环节:1 、 所 有 公
司管理 的资 产组合 的交 易必须 通过 集中交 易室 完成, 集中 交易室 负责 建立和 执行 交易分 配 制 度 ,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2 、 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集中交 易室应严格启用
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 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 由系统按照 “未委托 数量 ”
的比例 对不 同资产 组合 进行委 托量 的公平 分配 ;如果 相关 基金经 理坚 持以不 同的 价格进 行 交 易 ,
且当前 市场 价格不 能同 时满足 多个 资产组 合的 指令价 格要 求时, 交易 系统自 动按 照“价 格 优 先 ”
原则进 行委 托;当 市场 价格同 时满 足多个 资产 组合的 指令 价格要 求时 ,则交 易 系 统自动 按 照 “ 同
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 模式, 进 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 、 银行间市场交易、 交易所大 宗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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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等 非集 中竞价 交易 需依据 公司 《股票 投资 交易流 程》 和《固 定收 益投资 管理 流程》 的 规 定 执
行;银 行间 市场交 易、 交易所 大宗 交易等 以公 司名义 进行 的交易 ,各 投资组 合经 理应在 交 易 前 独
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 公司按照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4 、 新股、 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 《新股申购流程》 、 《 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 公开 定向增 发流 程》的 规定 执行, 对新 股和新 债申 购方案 和分 配过程 进行 审核和 监 控 。 在
交易监控、 分析与评估环节:1 、 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 杜绝利益输送、 不 公
平交易 等违 规交易 行为 ,防范 日常 交易风 险, 公司明 确了 关注类 交易 的界定 及对 应的监 控 和 评 估
措施机 制; 所监控 的交 易包括 但不 限于: 交易 所公开 竞价 交易中 同日 同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 和 交 易
价差、 不同 投资组 合临 近交易 日的 同向交 易和 反向交 易的 交易时 机和 交易价 差、 关联交 易 、 债 券
交易收益率偏离度、 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 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 、 将公平交易作为投
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 发现 的异常情况由 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 3 、
监察稽核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 《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 , 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
执行情况、 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
告》需经公司基金经理、督察长和总经理签署。
4.3.2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本 基 金管 理人 严 格执 行公 平 交易 制度 , 确保 不同 投 资组 合在 研 究、 交易 、分配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对 待。 同时,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管 理公 司公平 交易 制度指 导意 见》的 要 求 , 公
司对所 管理 组合的 不同 时间窗 的同 向交易 进行 了价差 专项 分析, 未发 现存在 违反 公平交 易 原 则 的
现象。
4.3.3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管 理 的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 交易 所公 开 竞价 同日 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的
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交易 次数为 5 次 , 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
及采用量化策略的基金调仓导致。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4 年债券 市场整体上涨,走势呈先涨后跌格局。期初由于国内经济增速及物价继续回落,
且央行 货币 政策继 续保 持宽松 ,市 场资金 面较 为充裕 ,债 市收 益 率大 幅回落 ; 11 月底后 , 受 年
末以及新股 IPO 集中申购 缴款等因素影响,资金面逐步趋紧,加之中证登回购新规冲击债市,机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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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去杠 杆压 力加大 ,导 致债券 收益 率触底 回升 ,但幅 度有 限。从 全年 来看, 所有 全价及 财 富 指 数
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其中金融债财富指数上涨幅度最大,涨幅达 11.86% 。
基 于 国内 经济 增 速及 物价 延 续回 落走 势 的判 断, 年 初我 们对 整 体债 券市 场 持谨 慎乐 观 态度;
后续在 资金 面持续 紧张 影响下 ,对 债市走 势略 有谨慎 ,适 当减持 了部 分品种 。目 前久期 维 持 中 性
略低水平,主要配置 3 至 5 年期的 中期品种,其中信用品种以中高评级为主。此 外,我们还加大
了可转债的配置力度。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本报告期内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 16.55%,同期业 绩基准增长率为 11.23%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望 2015 年 , 受欧元区和日本经济放缓拖累, 叠加新兴市场面临外部冲击威胁, 预计外需 难
有显著 改善 ,我国 出口 增速仍 将维 持低位 。内 需方面 ,虽 然政策 放松 短期内 有利 于房地 产 投 资 出
现边际 改善 ,但从 长期 来看, 房地 产市场 逐步 走过高 速增 长阶段 ,将 步入相 对弱 势格局 。 在 盈 利
下滑和 产能 过剩影 响下 ,私人 投资 意愿不 足, 仅靠政 府投 资难以 拉动 经济回 升。 整体 而 言 , 我 们
认为 2015 年 国内经济增速将保持较低水平。
当 前 债券 收益 率 虽有 所回 落 ,但 若考 虑 物价 水平 , 实际 利率 仍 处于 历史 较 高水 平。 较高的实
际利率 不仅 抑制居 民的 消费意 愿, 而且 抬 升企 业库存 的机 会成本 ,进 而制约 企业 库存投 资 需 求 。
因此,经济增长的企稳需要利率水平的适当回落,债券市场仍具有投资机会。
未 来 债市 的风 险 在于 政策 的 放松 程度 。 如果 未来 经 济增 长动 能 继续 恶化 , 宽松 政策 有可能进
一步加 码, 或将导 致社 会信用 扩张 ,进而 通过 市场预 期变 化或资 金面 变化为 债券 市场带 来 调 整 压
力。此 外, 近期权 益市 场的大 幅上 涨,也 可能 导致投 资者 进一步 配置 债券动 力减 弱,短 期 内 债 券
收益率继续大幅回落的可能性也进一步下降。
信用产品方面, 预计 2015 年理财规模 有望继续扩张, 配置需求仍较强烈, 可能使得 信用利差
维持 低 位。 但考虑 到当 前国内 经济 复苏动 能较 弱,企 业盈 利短期 内难 有明显 改善 ,中低 评 级 信 用
利差回落幅度有限。因此,在配置上仍须规避中低评级信用品种。
综 合 而言 ,在 经 济增 长较 弱 及政 策放 松 的双 重影 响 下, 我们 对 债券 市场 持 谨慎 乐观 观点。预
计短期 内收 益率可 能呈 窄幅整 理格 局,投 资收 益将主 要来 自于票 息收 入。基 于以 上判断 , 组 合 将
适当降低久期,以中高评级信用债为主,并适当配置转债,力 争为投资者创造更高收益。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4.6.1 有关参 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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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1 日 常估值流程
基 金 的估 值由 基 金会 计负 责 ,基 金会 计 对公 司所 管 理的 基金 以 基金 为会 计 核算 主体 ,独立建
账、 独立核算,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 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基金会 计核 算独立 于公 司会计 核算 。基金 会计 核算采 用专 用的财 务核 算软件 系统 进行基 金 核 算 及
帐务处 理; 每日按 时接 收成交 数据 及权益 数据 ,进行 基金 估值。 基金 会计核 算采 用基金 管 理 公 司
与托管 银行 双人同 步独 立核算 、相 互核对 的方 式,每 日就 基金的 会计 核算、 基金 估值等 与 托 管 银
行进行 核对 ;每日 估值 结果必 须与 托管行 核对 一致后 才能 对外公 告。 基金会 计除 设有专 职 基 金 会
计核算 岗外 ,还设 有基 金会计 复核 岗位, 负责 基金会 计核 算的日 常事 后复核 工作 ,确保 基 金 净 值
核算无误。
配 备 的基 金会 计 具备 会计 资 格和 基金 从 业资 格, 在 基金 核算 与 估值 方面 掌 握了 丰富 的知识和
经验, 熟悉及 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 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相
关规定 ,本 公司成 立停 牌股票 、债 券不活 跃市 场报价 等投 资品种 估值 小组 , 成员 由基金 经 理 、 行
业研究员、债券研究员、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4.6.2 基金经 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小 组对 停 牌股 票估 值 的讨 论, 发 表相 关意 见 和建 议, 与 估值 小组 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 本公司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本公司 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4.7.1 根据本 基金基金合同 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金不对丰利债 A 和丰利
债 B 进行收 益分配。
4.7.2 本基 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无。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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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托 管 人声 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 ,基 金托 管 人 —— 招 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不 存 在任 何损 害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严格遵 守了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有 关法律 法 规 、 基
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在 投 资运 作、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计 算、 利 润分 配、 基 金份 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严格遵守了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在 各重 要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金合 同 的 规 定
进行。
5.3 托 管 人 对 本年 度 报 告 中财 务 信 息 等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整 发 表 意 见
本 年 度报 告中 财 务指 标、 净 值表 现、 财 务会 计报 告 、利 润分 配 、投 资组 合 报告 等内 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 道中 天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合 伙) 注册会 计师 对本基 金出 具了“ 标准 无保留 意 见 ” 的
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12 月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35,101,417.96 8,998,899.54
结算备付金
68,366,661.47 246,366,216.08
存出保证金
200,782.78 405,629.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80,007,221.44 2,718,416,192.70
其中:股票投资
-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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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380,007,221.44 2,718,416,192.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67,551,378.63
应收利息
42,329,596.06 86,060,731.0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926,005,679.71 3,127,799,047.53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17,700,000.00 1,910,000,00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429,970,745.10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86,478.05 744,252.87
应付托管费
167,565.18 212,643.65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352.21 130,654.69
应付交易费用
-5,730.39 15,280.9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400,000.00 230,000.00
负债合计
948,837,410.15 1,911,332,832.11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957,313,031.47 1,327,113,341.07
未分配利润
19,855,238.09 -110,647,125.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977,168,269.56 1,216,466,215.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926,005,679.71 3,127,799,047.53
注: 报告截止日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下属丰利分级债券型基金 A 类的份 额参考净值 1.008 元 , 下
属丰利分级债券型基金 B 类的份额参 考净值 1.017 元, 基金份 额总额 961,192,926.61 份 , 下属丰
利分级债券型基金 A 类的份额总额 61,338,287.88 份,下属丰利分级债券型基金 B 类的份额总额
899,854,638.73 份。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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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4 月23 日( 基
金 合 同 生效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一、收入
200,472,593.61 -11,804,377.44
1. 利息收入
137,219,002.58 129,713,716.6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397,146.02 6,711,849.80
债券利息收入
134,314,935.08 121,801,297.5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06,921.48 1,200,569.35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14,804,061.81 -75,434,007.3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4,804,061.81 -75,434,007.3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78,057,652.84 -66,084,109.54
4. 汇兑收益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 损失以 “- ” 号填列)
- 22.79
减: 二 、费用
52,324,601.80 62,049,334.18
1 .管理人报 酬 7.4.8.2.1 7,291,776.15 12,237,995.24
2 .托管费 7.4.8.2.2 2,083,364.69 3,496,570.06
3 .销售服务 费 7.4.8.2.3 718,566.20 3,998,955.14
4 .交易费用
200.00 30,990.00
5 .利息支出
41,732,305.52 41,907,065.60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1,732,305.52 41,907,065.60
6 .其他费用
498,389.24 377,758.14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列)
148,147,991.81 -73,853,711.6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148,147,991.81 -73,853,711.62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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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1,327,113,341.07 -110,647,125.65 1,216,466,215.42
二、 本期经营 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48,147,991.81 148,147,991.81
三、 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369,800,309.60 -17,645,628.07 -387,445,937.67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0,364,925.28 486,498.04 10,851,423.32
2.基金赎回 款 -380,165,234.88 -18,132,126.11 -398,297,360.99
四、 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957,313,031.47 19,855,238.09 977,168,269.56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3 年 4 月23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3 年12 月 31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999,634,101.44 - 2,999,634,101.44
二、 本期经营 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3,853,711.62 -73,853,711.62
三、 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672,520,760.37 -36,793,414.03 -1,709,314,174.40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34,002,300.69 750,099.07 34,752,399.76
2.基金赎回 款 -1,706,523,061.06 -37,543,513.10 -1,744,066,574.16
四、 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1,327,113,341.07 -110,647,125.65 1,216,466,215.42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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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 高鹏______
____ 刘慧红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鹏 华 丰利 分级 债 券型 发起 式 证券 投资 基 金( 以 下简 称 “本 基金 ”) 经 中国证 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 以下 简称 “ 中 国 证监 会 ”) 证监 许可[2013]154 号 《 关于 核准 鹏 华丰 利分 级 债券 型发 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复 》核 准,由 鹏华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依照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 法 》 和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自 2013 年 3 月 25 日至 2013 年 4 月 17 日期间公开发售,首次设立募集不
包 括 认购 资金 利 息共 募集 2,999,052,076.34 元, 本 基金 设立 募 集期 内认 购 资金 产生 的 利息 收入
582,025.10 元,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 第117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 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 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3 年4 月23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 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99,634,101.44 份 基金份额,
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82,025.10 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另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12]22 号 《 关于增设发起
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基金在募集时, 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
份额为 20,003,124.00 份 ,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 3 年。
根据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本基 金通过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将基金份额分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
个级别,即丰利债 A 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简称 “丰利债 A” )和丰利债 B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简
称 “丰利债 B” ) 。 除收益分配、 基金合同终止时的基金清 算财产分配和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时的基
金份额折算外,每份丰利债 A 和每份丰利债 B 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丰利债 A 和丰利债 B 分别
募集并 按照 基金合 同约 定的比 例进 行初始 配比 ,所募 集的 两级基 金的 基金资 产合 并运作 。 其 中 ,
丰利债 A 根 据 《基金合同》 的规定获取约定收益, 并自基 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每满 6 个月开放一 次 ,
接受申购与赎回, 在丰利 债 A 的每次 申购开放日, 基金管理人将对丰利债 A 进行基金份 额折算, 丰
利债 A 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 1.000 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利债 A 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
增减;本基金净资产优先分配予丰利债 A 份额 的本金及约 定应得收益,剩余净资产分配予丰利债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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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基金合同 份额;在分级运作期内每次开放时,如本基金净资产等于或低于丰利债 A 份额的 本金
及约定应得收益的总额,本基金净资产全部分配予丰利债 A 份额后,仍 存在额外未弥补的丰利债
A 份额本金及 约定收益总额的差额, 则不再进行弥补。 丰利债 B 在 《基 金合同》 生效后封闭运作,
封闭期为 3 年。
本 基 金分 级运 作 期届 满, 本 基金 的两 级 基金 份额 将 按约 定的 收 益分 配规 则 进行 净值 计算,并
以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的份 额, 并办理基金的申购、 赎
回业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3]284 号文 审核同意, 丰利债 B 基金 份额于 2013 年 7 月19
日在深 交所 挂牌交 易。 未上市 交易 的基金 份额 托管在 场外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可通 过跨系 统 转 托 管
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 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
金融债 、企 业债、 公司 债、央 行票 据、地 方政 府债、 中期 票据、 短期 融资券 、可 转换债 券 ( 含 分
离交易可转债) 、 资产支持证券、 次级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 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 直接买入
股票、 权证 等权益 类金 融工具 ,因 所持可 转换 公司债 券转 股形成 的股 票、因 投资 于分离 交 易 可 转
债而产生的权证, 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 10 个 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其 他品 种,基 金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程 序后 ,可以 将其 纳入投 资范 围。 基 金 的 投 资
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整体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中债
总指数收益率。
7.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 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 证
券投资 基金 会计核 算业 务指引》 、 《 鹏华丰 利分 级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和在财 务报 表 附
注 7.4.4 所 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基金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4 年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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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变 更 的说 明 、 所 采用 的 会 计 估计 与 最 近 一期 年 度 报
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7.4.4.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财政部于2014 年颁布 《企 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 《企业会 计准则第40 号——
合营安排》 、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和修订后的 《 企业会计准则 第
2 号——长期 股权投资》 、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 、 《企业 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 、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 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
具列报》 , 要求除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 自 2014 年度 财务报表起施行外, 其
他准则自 2014 年7 月1 日 起施行。上述准则对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 影响。
7.4.4.2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
7.4.5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本报告期税项未发生变化。
7.4.7 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鹏 华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意 大 利 欧 利 盛 资 本 资 产 管 理 股 份 公 司
(Eurizon Capital SGR S.p.A.)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1 、本报 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2 、下述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7.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合同 生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未通过关联方
交易单 元发 生股票 交易 、权证 交易 、债券 交易 、债券 回购 交易, 也没 有发生 应支 付关联 方 的 佣 金
业务。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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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7,291,776.15 12,237,995.24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784,185.73 2,592,508.47
注:(1)支付 基金管理 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0.70% , 逐日 计提, 按月支
付。日管理费= 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 ×0.70%÷ 当 年天数。
(2) 根据《开 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 销售 费用管 理规 定》 ,基 金管 理人依 据销 售机构 销售 基金的 保 有 量
提取一 定比 例的客 户维 护费, 用以 向基金 销售 机构支 付客 户服务 及销 售活动 中产 生的相 关 费 用 ,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31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2,083,364.69 3,496,570.06
注 : 支付 基金 托 管人 招商 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的托 管 费年 费率 为 0.20% , 逐 日计 提, 按 月支付。日
托管费= 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 ×0.20%÷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丰利债 A 丰利债 B 合计
鹏华基金公司 67,432.39 - 67,432.39
招商银行 404,760.09 - 404,760.09
国信证券 1,033.08 - 1,033.08
合计 473,225.56 - 473,225.5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4 月23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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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利债 A 丰利债 B 合计
鹏华基金公司 1,363,190.82 - 1,363,190.82
招行 1,777,468.32 - 1,777,468.32
国信证券 14,357.57 - 14,357.57
合计 3,155,016.71 - 3,155,016.71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丰利债 A 基 金资产净值 0.35%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
计提,按月支付,日销售服务费= 前 一日丰利债 A 基金资产净 值 ×0.35%÷ 当年天数。
7.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基金本报告期内 及2013 年4 月23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 至2013 年12 月31 日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 购) 交易。
7.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7.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丰利债 A 丰利债 B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3 日 )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0,222,902.23 10,000,874.00
期间申购/ 买 入总份额 4,000,000.00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542,996.60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 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4,765,898.93 10,000,874.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4.0729% 1.111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4 月23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丰利债 A 丰利债 B
基金合同 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3 日 ) 持有的基金份额
10,002,250.00 10,000,874.00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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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 买 入总份额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220,652.33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 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10,222,902.33 10,000,874.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3410% 1.1114%
注:(1) 本基 金自 2013 年3 月25 日至 2013 年 4 月17 日止期间 公开发售, 于 2013 年4 月 23 日基
金合同正式生效。
(2) 本基金 管理人在募集期间认购本基金份额 20,003,124.00 份,2013 年 10 月 22 日丰利债 A 基
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 20,223,776.33 份。
(3) 本基金 管理人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申购丰利债 A 份额 4,000,000 份,2014 年 4 月 22 日丰 利
债A 基金份 额折算后本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24,448,064.04 份,2014 年10 月22 日丰利债A
基金份 额折算后本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 24,766,772.93 份。
(4) 本基金管 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7.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丰利债 B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0,010,600.00 22.23% 200,010,600.00 22.23%
注: 持 有的 基金份 额占 基金总 份额 的比例 为国 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持 有的 “ 丰利 债 B ”基 金 份 额
占“丰利债 B ” 基金总份 额 的比例。
7.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3 年 4 月23 日( 基金合 同生效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435,101,417.96 181,247.03 8,998,899.54 386,793.66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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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6 本基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4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1.1 受 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110030
格力
转债
2014 年
12 月30
日
2015 年
1 月13
日
新债未
上市
100.00 100.00 22,320 2,232,000.00 2,232,000.00 -
注:截 至本 报告期 末, 本基金 没有 持有因 认购 新发或 增发 而流通 受限 的股票 ,也 没有持 有 因 认 购
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权证。
7.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暂时停牌 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7.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7.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7.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止 , 本基金从事 证券交易所 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517,700,000.00 元, 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
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8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8.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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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1,380,007,221.44 71.65
其中:债券 1,380,007,221.44 71.65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03,468,079.43 26.14
7 其他各项资产 42,530,378.84 2.21
8 合计 1,926,005,679.71 100.00
8.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动
8.4.1
累 计 买 入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股票投资。
8.4.2
累 计 卖 出金 额 超 出 期初 基 金 资 产净 值 2%或前 20 名 的股 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股票投资。
8.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股票投资。
8.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1,321,082,060.30 135.19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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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58,925,161.14 6.03
8 其他 - -
9 合计 1,380,007,221.44 141.22
8.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2584 12 松城开 1,099,000 109,900,000.00 11.25
2 122619 12 迁安债 1,000,000 101,490,000.00 10.39
3 122665 12 镇交投 700,000 71,680,000.00 7.34
4 124238 13 通辽投 700,000 70,532,000.00 7.22
5 124167 13 滇投债 499,630 51,212,075.00 5.24
8.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 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8.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8.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8.11.1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中 本期 没有 发 行主 体被 监 管部 门立 案 调查 的、 或 在报 告编 制日前一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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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 券。
8.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00,782.7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2,329,596.06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2,530,378.84
8.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9.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
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丰利
债 A
587 104,494.53 14,765,898.93 24.07% 46,572,388.95 75.93%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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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利
债 B
368 2,445,257.17 863,758,965.00 95.99% 36,095,673.73 4.01%
合计 955 1,006,484.74 878,524,863.93 91.40% 82,668,062.68 8.60%
9.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丰利债 B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010,600.00 90.73%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874.00 4.54%
3 王守明 1,992,751.00 0.90%
4 光 大 证 券 - 光 大 银 行 - 光 大
阳光 5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1,453,296.00 0.66%
5 淮 北 矿 业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银
行股份有限
1,214,459.00 0.55%
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八组合 744,217.00 0.34%
7 安 徽 省 电 力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中国银行
455,700.00 0.21%
8 陈学臻 420,000.00 0.19%
9 中 国 太 平 洋 财 产 保 险 -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 产 品
-013C-CT001 深
403,366.00 0.18%
10 王勇 299,054.00 0.14%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9.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9.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9.5 发 起 式 基 金发 起 资 金 持有 份 额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发起份额总
数
发起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
发起份额承
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 固有资
金
24,766,772.93 2.58 20,678,531.85 2.15 三年
基金管理人 高级管
理人员
- - - - -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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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 股东 200,010,600.00 20.81 - - -
其他 - - - - -
合计 224,777,372.93 23.39 20,678,531.85 2.15 三年
注: (1 )本 基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4 月 22 日申购 丰利债 A 份额 4,000,000 份,不属于 利用发起式
资金认购的发起份额。
(2 )本基金 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3 )截至本 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持有丰利债 A 份额 14,765,898.93 份,持有 丰利债 B 份额
10,000,874.00 份,合计 持有数量为 24,766,772.93 份。
(4 )上表内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丰利债 B 份额 200,010,600.00 份,不
属于利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发起份额。
§10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丰利债 A 丰利债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4 月23 日 ) 基金份
额总额
2,099,779,462.71 899,854,638.7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36,684,133.80 899,854,638.7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0,851,423.32 -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89,723,444.40 -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3,526,175.16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1,338,287.88 899,854,638.73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11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1.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1.2.1 报告 期内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原副总经理毕国强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提出辞职,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
意毕国强先生提出的辞职申请, 并同意其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正式离任。 毕国强先生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正式离任。
报告期内因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 2014 年 12 月 25 日起,高鹏 先生转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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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在新任督察长任职之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并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2015]217 号文核准, 公司
聘任高永杰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任职日期自 2015 年2 月6 日起。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更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11.2.2 报告 期内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4 年 11 月 14 日, 本 基金托管人发布 《关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然基金托管人高级管
理人员任职资格及吴晓辉离任的公告》 ,吴晓辉同志不再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资产托
管部总经理职务;聘任姜然同志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11.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1.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1.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年度应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 100,000.00 元,该 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两年。
11.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 处罚。
11.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1.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齐鲁证券 1 - - - - -
招商证券 1 - - -1,490.43 100.00% -
注:1 、交易 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2014 年年 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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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 )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 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 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 易单元的程序:
我 公司 根据 上述 标准, 选定 符合条 件的 证券公 司作 为租用 交易 单元的 对象 。我公 司投研 部 门 定
期对所 选定 证券公 司的 服务进 行综 合评比 ,评 比内容 包括 :提供 研究 报告质 量、 数量、 及 时 性 及
提供研 究服 务主动 性和 质量等 情况 ,并依 据评 比结果 确定 交易单 元交 易的具 体情 况。我 公 司 在 比
较了多 家证 券经营 机构 的财务 状况 、经营 状况 、研究 水平 后,向 券商 租用交 易单 元作为 基 金 专 用
交易单元。
11.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
成交总额
的比例
齐鲁证券 - - - - - -
招商证券 1,458,935,061.20 100.00% 292,758,200,000.00 100.00%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