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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增利宝(000198)

天弘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所持“长安汽车”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天 弘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基 金所 持 “ 长安 汽车 ” 估 值方 法
调整 的 提示 性公告 
 
 
根据中国 证监会 《关于 进一步规 范证券 投资基 金估值业 务的指 导意见 》 (证
监会公告[2008]38 号) 、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关于停牌股票估值
的参考方法》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关于发布中基协 (AMAC) 基金行业
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 13 号)的要求,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一致,决定自 2015 年 3 月 24 日
起 , 对停牌股票长安汽 车(证券代码: 000625), 旗下基金采用 “指数 收益法” 进
行估值 , 并采用中基协 AMAC 行业指数作为 计算依据 。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
管人复核 ,本次 估值调 整对 天弘 深证成 份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LOF ) ( 基金代码:
164205 ) 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比例为 0.3481%。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自上述 股票 复牌
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将恢复 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 进行估值, 届时
将 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 如有 疑问 可登 陆 我公司 官方 网站 (www.thfund.com.cn )或 拨 打我公
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10-9999)进行详细咨询。 
特此公告 。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