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 信 建 投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基 金 调整交易 所 固定收益 品 种估值方 法 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 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以下简称“估值处理标准”), 经与相关托管银行、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 自 2015 年 3 月 23 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 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用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相关 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非货币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 未 超过 0.25%;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 相关调 整对当日基金 (货币基金) 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偏离度未超过 0.25% 。敬请投资 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