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关于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类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 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 调整交易 所固定收 益类 品种估 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 《关于发布<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 (中基协发[2014]24 号 ) 的要求, 交 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与各基金托管人、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 决定自 2015 年 3 月 19 日起对 旗下基金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或挂牌转让 的 固 定 收 益 品种主要依据第 三 方 估 值 机 构 提供的 价 格 数 据 进 行 估 值 ,该通知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5 年 3 月 19 日 当日 进行的上述相关调整 对前一估值日各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不 超过 0.50% 。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 400-700-5000 (免长途话费) , 021-61055000, 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fund001.com ,www.bocomschroder.com 获取相关 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并选择适合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 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三月 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