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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互联网(人民币)(000988)

嘉实互联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 理人: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二○一 五年 三月 
 2 
 
嘉实 全球 互 联网 股 票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份 额 发售 公 告 
 
重要提 示 
1 、 嘉实 全 球互 联网 股票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 简称 “本基 金 ” ) 经 中国 证监 会 2014
年12 月26 日 《关 于准予 嘉实 全球 互联 网 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注册 的 批复 》 ( 证监 许可[2014] 
1440 号文 )注册 募 集。 
2 、本 基金 是契 约型 开放 式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嘉实 全球 互联 网股票 
基金代 码: 嘉实 全球 互联 网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人民币 000988 















嘉实 全球 互联 网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美元现 钞000990














嘉实 全球 互联 网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美元现汇 000989 其中如 无特 指, 美元 现钞 和美元 现汇 以下 统称 美元 份额。 3 、 本基金的管理 人为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本公 司 ” ) ,托管人 为 招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招商 银行 ”), 境 外 托 管 人 为 布 朗 兄 弟 哈 里 曼 银 行 ( 以 下 简 称 “BBH ” ) , 注 册登 记机 构 为本公 司 。 4 、 本基 金募 集对 象是 符合 法律法 规规 定的 可投 资于 证券投 资基 金 的 个人 投资 者、 机 构 投资者 和合 格境 外机 构投 资者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以人 民币 、美 元购买 证券 投 资基金 的其 他投 资人 。 5 、本 基金 自 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2015 年 4 月 10 日 通过基 金销 售机 构公 开发 售。本 基金的 募集 期限 不超 过 3 个月, 自基 金份 额开 始发 售之日 起计 算。 本公 司也 可根据 基金 销 售情况 在募 集期 限内 适当 延长或 缩短 基金 发售 时间 , 并及 时公 告。 各 销售 机构 的办理 网点 、 办理日 期和 时间 等事 项参 照各销 售机 构的 具体 规定 。 6 、 本 基金 通过 各 销售 机构 的 基金 销 售网 点以 人 民币 和 美元 两 种货 币同 时 向投 资 者公 开发售 。以 人民 币认 购的 基金份 额登 记为 人民 币份 额,以 美元 现钞 认购 的基 金份额 登记 为 美元现钞 份额 , 以美 元现 汇认购 的基 金份 额登 记为 美元现 汇份 额 。 各类 基金 份额的 发售 机 构、业 务办 理规 则可 能不 尽相同 ,投 资者 在办 理业 务前应 查阅 招募 说明 书及 本公告 。 7 、募集 规 模及 规模 控制 方 案 3 本基金 不设 募集 上限 。 8 、 投 资者 欲购 买 本基 金, 须 开立 本 公司 基金 账 户 。 除 法律 法 规另 有规 定 外, 一 个投 资者只 能开 设和 使用 一个 基金账 户 ( 保险 公司 多险 种开户 等符 合法 律法 规规 定的可 以开 立 多个 账户) ;不得非法 利用他人账户或 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 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 进 行认购 。 已 经开 立嘉 实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司 基金 账户 的投资 者可 免予 开户 申请 。 发售 期内 各 代销网 点同 时为 投资 者办 理开立 基金 账户 和认 购的 手续, 但认 购申 请的 确认 须以开 户确 认 成功为 前提 条件 。 9 、 投 资者 应保 证 用于 认购 的 资金 来 源合 法, 投 资者 应 有权 自 行支 配, 不 存在 任 何法 律上、 合约 上或 其他 障碍 。 10、 认购 最低 限额 : 在基金 募集 期内 ,对 于人 民币份 额的 认购 ,投 资者 通过代 销机 构或 嘉实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网 上直 销首 次认 购单 笔最低 限额 为人 民币 5,000 元, 追加 认购 单笔 最低 限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 投 资者 通过直 销 中心柜 台首 次认 购单 笔最 低限额 为人 民 币 20,000 元 , 追 加认 购 单 笔最 低限 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对于美 元份 额的 认购 ,投 资者通 过代 销机 构 首 次认 购单笔 最低 限额 为 500 美 元,追 加 认购单 笔最 低限 额为 100 美元; 投资 者通 过直 销中 心柜台 首次 认购 单笔 最低 限额为 2,000 美元, 追加 认购 单笔 最低 限额 为 100 美元 。 对于已 认购 其中 一个 币种 份额, 首次 认购 另外 一个 币种份 额的 投资 者, 其认 购适用 于 另一份额 类别 认 购的 首次 单笔最 低限 额 , 包括 已经 认购了 美元 现钞 份额 再认 购美元 现汇 份 额,或 已经 认购 了美 元现 汇份额 再认 购美 元现 钞份 额 。 11 、 销 售网 点 ( 包括 直销 中心和 代销 网点 ) 受 理申 请并不 表示 对该 申请 是否 成功的确 认,而 仅代 表确 实收 到了 认购申 请。 申请 是否 成功 应以基 金注 册登 记机 构( 即嘉实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 的 确认 登记 为准。 如当 日基 金募 集规 模达到 规模 上限, 则投 资人 在销售 机构 认 购截止 时间 后提 交的 认购 申请视 为无 效认 购。 投资 者可在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到 各销售 网点 查 询最终 成交 确认 情况 和认 购的份 额。 12、 本基 金募 集期 间对 单 个基金 份额 持有 人不 设置 最高累 计认 购金 额限 制。 13 、 投 资者 认购 款项 在基 金募集 期间 的利 息折 合成 相应币 种的 基金 份额 记入 投资者 账 户,具 体份 额数 以注 册登 记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14 、本公告仅对 “ 嘉实 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 予4 以 说明。投 资者欲了 解 “ 嘉实 全球互联 网 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金 ” 的详 细情况 ,请详 细阅读 刊 登在 2015 年 3 月 19 日 《 证券时 报 》“ 嘉实 全球 互联 网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招 募说明 书 ” 。 15 、 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及本公 告将 同时 发布 在本 公司网 站(www.jsfund.cn ) 。投 资 者亦可 通过 本公 司网 站下 载基金 申请 表格 和了 解基 金发售 相关 事宜 。 16 、 各代 销机 构的 代销 网 点以及 开户 、认 购等 事项 的详细 情况 请向 各代 销机 构咨 询 。 17 、 对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 区 的 投 资 者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010 ) 85712266 , 或者 全国 统一 客户热 线 400-600-8800 ( 免长途 话费 ) 咨 询购 买事 宜。 18、 募 集期 内, 本基 金还 有可能 新增 代销 机构 , 敬 请留意 近期 本公 司及 各代 销机构 的 公告, 或拨 打本 公司 客服 电话 (400-600-8800) 及 各 代销机 构客 户服 务电 话咨 询相关 事宜 。 19 、 基金 管理 人可 综合 各 种情况 对基 金份 额的 发售 安排做 适当 调整 。 20、 风险 提示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互 联网 公司以 及以 互联 网为 主要 依托公 司的 股票 ,基 金净 值会因 为 境内、 外证 券市 场波 动等 因素产 生波 动。 在投 资本 基金前 ,投 资者 应全 面了 解本基 金的 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对认 购(或申购) 基 金的意 愿、 时机 、数 量等 投资行 为作 出独 立决 策, 获得基 金投 资收 益, 并承 担基金 投资 中 出现的 各类 风险 :一 是全 球投资 风险 。由 于本 基金 主要投 资于 全球 范围 内的 互联网 行业 相 关公司 ,受 国际 政治 环境 、宏观 和微 观经 济因 素、 国家政 策、 投资 人风 险收 益偏好 和市 场 流动程 度等 各种 因素 的变 化,可 能导 致境 外市 场风 险、政 治风 险、 汇率 风险 、法律 风险 、 会计核 算风 险、 税收 风险 、政府 管制 风险 、集 中投 资某个 国家 或地 区的 风险 等;二 是本 基 金投资 风险 , 包 括投 流动 性风险 、 衍 生品 风险、 利 率风险 、 信 用风 险、 上 市 公司经 营风 险、 大 宗 交易 风险 、证 券借 贷/正回购/ 逆 回购 风险 、交 易结 算 风险 等; 三是 行业 风险 , 本基 金 为行业 基金 ,在 享受 全球 互联网 行业 收益 的同 时, 也必须 承担 单一 行业 带来 的风险 ;四 是 其他风 险, 包括 管理 风险 、操作 风险 和技 术风 险、 大额赎 回风 险、 顺延 或暂 停赎回 风险 以 及不可 抗力 风险 等。 本基金属于主动投资的股票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 期 收益投资品种。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 投 资决策 后, 基金 运营 状况 与基金 净值 变化 引致 的投 资风险 ,由 投资 者自 行负 责。5 一、本 次基 金募 集基 本情 况 1、基 金名 称和 代码 基金名 称: 嘉实 全球 互联 网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嘉实 全球 互联 网股票 基金代 码: 嘉实 全球 互联 网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人民币 000988














嘉实 全球 互联 网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美元现钞 000990














嘉实 全球 互联 网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美元现汇 000989 2、基 金运 作方 式和 类型 本基金 是契 约型 开放 式,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3、认 购最 低限 额: 在基金 募集 期内 ,对 于人 民币份 额的 认购 ,投 资者 通过代 销机 构或 嘉实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网 上直 销首 次认 购单 笔最低 限额 为人 民币 5,000 元, 追加 认购 单笔 最低 限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 投 资者 通过直 销 中心柜 台首 次认 购单 笔最 低限额 为人 民 币 20,000 元 , 追 加认 购 单笔最 低限 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对于美 元份 额的 认购 ,投 资者通 过代 销机 构 首 次认 购单笔 最低 限额 为 500 美 元,追 加 认购单 笔最 低限 额为 100 美元; 投资 者通 过直 销中 心柜台 首次 认购 单笔 最低 限额为 2,000 美元, 追加 认购 单笔 最低 限额 为 100 美元 。 对于已 认购 其中 一个 币种 份额, 首次 认购 另外 一个 币种份 额的 投资 者, 其认 购适用 于 另一份额 类别 认 购的 首次 单笔最 低限 额 , 包括 已经 认购了 美元 现钞 份额 再 认 购美元 现汇 份 额,或 已经 认购 了美 元现 汇份额 再认 购美 元现 钞份 额 。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与基 金托 管人协 商一 致后 , 调整 认 (申 ) 购 的最 低金 额限 制, 基金管 理 人必须 在开 始调 整之 日的2 日前至 少在 一种 中国 证监 会指定 的媒 体上 刊登 公告 。 4、基 金存 续期 限 不定期 。 5、基 金份 额初 始面 值 本基金 的人 民币 份额 初始 面值为1.00 元人 民币 ,美 元份额 初始 面值 为1.00 美 元。 6、基 金投 资目 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互联网 行 业股票,在严格控制风 险 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 绩 比较基准 的投资 回报 。 6 7、募 集 规 模上 限: 本基金 不设 募集 上限 。 8、发 售对 象 符合法 律 法 规规 定的 个人 投资者 、 机 构投 资者 及合 格境外 机构 投资 者, 以及 法律法 规 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以人 民币 或美元 购买 证券 投资 基金 相应币 种份 额的 其他 投资 者。 9、销 售机 构与 销售 地点 (1) 直销 机构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直 销中心 。 或者通 过 本 公司 网上 交易 系统办 理本 基金 的开 户、 认购等 业务 ,具 体交 易细 则请 参阅本 公司 网站 公告 。网 上交易 网址 :www.jsfund.cn。 其中, 直销 中心 可以 分别 办理本 基金 人民 币份 额和 美元现汇 份额 ( 仅限 机构 投资 者)的 认购 业务 ;网 上交 易系统 只可 办理 本基 金人 民币份 额的 认购 业务 。 (2) 代销 机构 招商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平 安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上 海 农村商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乌 鲁木齐 商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河北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锦 州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苏 州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嘉 实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 、 万 银财富 (北 京)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杭 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浙 江同花 顺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 北 京展 恒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 宜信普 泽投 资顾 问( 北京 )有限 公司 、深 圳众 禄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中 信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 、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申 银万 国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国 泰君 安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 、长 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国 都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光 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中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 任公司 、中 信证 券( 浙江 )有限 责任 公司 、长 江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 、齐 鲁证 券有 限公 司、华 鑫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中 山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信 达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3 ) 可以 办理 本基 金人 民 币份额 认购 的代 销机 构包 括: 招商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平 安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上 海 农村商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乌 鲁木齐 商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河北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锦7 州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苏 州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嘉 实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 、 万 银财富 (北 京)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杭 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浙 江同花 顺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 北 京展 恒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 宜信普 泽投 资顾 问( 北京 )有限 公司 、深 圳众 禄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中 信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 、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申 银万 国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国 泰君 安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 、长 城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国 都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光 大证 券 股 份有 限公司 、 中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 任公司 、中 信证 券( 浙江 )有限 责任 公司 、长 江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 、齐 鲁证 券有 限公 司、华 鑫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中 山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信 达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4) 可以 办理 本基 金美 元 现钞份 额认 购的 代销 机构 包括: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5) 可以 办理 本基 金美 元 现汇份 额认 购的 代销 机构 包括: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如本次 募集 期间 , 对 本基 金某类 基金 份额 新增 代销 机构或 营业 网点 ,将 另行 公告。 10、募 集时 间安 排与 基金 合同生 效 (1)本基 金的募集 期为自 基金份额 开始发售 之日起 到基金份 额发售结 束之日 止的时 间 段,最 长不 超过3个 月。 (2)本基 金的发售 期为自2015年3月23日到2015 年4 月10日。在 发售期 内,本 基金的 人 民币份 额和 美元 份额 分别 向个人 投资 者和 机构 投资 者同时 发售 。 基 金管 理人 根 据认购 的情 况 可适当 延长 发售 时间 , 但 最长不 超过 法定 募集 期 ; 同时也 可根 据认 购和 市场 情况提 前结 束发 售。 (3)基金 募集期满 ,本基 金符合法 律法规规 定的基 金合同生 效条件的 ,基金 管理人 应 按照规 定在 办理 基金 验资 和备案 手续 后公 告本 基金 合同生 效。 募集期 间认 购资 金利 息在 募 集期 结束 时归 入投 资者 认购金 额中 ,折 合成 相应 币种的 基 金份额 ,归 投资 者所 有。 募集资 金利 息的 数额 以基 金注册 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基金合 同生 效前 ,投 资者 的认购 款项 只能 存入 商业 银行, 不得 动用 。 二、认 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认 购方 式 8 本基金 认购 采取 “ 金 额认 购 ” 的方 式。 2、认 购费 率 本基金 认购 费率 按照 认购 金额递 减 , 即 认购 金额 越 大, 所适 用的 认购 费率 越 低。 若投 资者在 认购 期内 有多 笔认 购,适 用费 率按 单笔 分别 计算, 具体 如下 :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 认购费率 M<50 万元 1.2% 50 万 元≤M <200 万元 1.0% 200 万 元≤M<500 万元 0.6% M≥500 万元 单笔 1000 元 对于人 民币 份额 , 可直 接 依照上 述认 购费 率结 构 ; 对于美 元份 额 , 需 首先 将 美元认 购资 金按募 集期 最后 一日 的汇 率折算 为人 民币 ( 折算 结 果保留 小数 点后 两位 , 小 数点后 两位 以后 的部分 舍去 ) , 然后 依照 上 述认购 费率 结构 以确 定所 适用的 认购 费率 。 敬请投 资者 注意 , 投资 者 认购费 率是 按照 认购 申请 确认金 额所 对应 的费 率计 算。 对于 认 购本基 金美 元份 额的 投资 者, 认 购费 率的 确定 需将 美 元认购 申请 确认 金额 按照 募集期 最后 一 日的汇 率折 算为 人民 币再 确定其 所适 用的 费率 。 在 本 基金发 售期 内美 元汇 率 可 能会发 生一 定 的变动 , 因 此按 募集 期最 后 一日汇 率所 确定 的认 购费 率可能 会高 于按 认购 申请 日汇率 所确 定 的认购 费率 。 本基金 的认 购费 用由 认购 人承担 ,认 购费 不列 入基 金资产 ,主 要用 于基 金的 市场推 广 、 销售、 注册 登记 等募 集期 间发生 的各 项费 用。 确认成 功的 认购 款项 在募 集期间 产生 的利 息将 折算 为基金 份额 归投 资者 所有 。 其中利 息 的数额 以注 册登 记机 构的 记录为 准。 认购份 额的 计算 : 本基金 的认 购金 额包 括认 购费用 和净 认购 金额 。 1)认 购费 用适 用比 例费 率 时,认 购份 额的 计算 方法 如下: 对于人 民币 份额 的认 购: 净认购 金额 = 认购 金额/ (1+ 认购 费率) ; 认购费 用 = 认 购金 额-净 认购金 额; 认购份 额 = ( 净认 购金 额 +认购 金额 募集 期间 利息 )/ 人 民币 份额 初始 面值 。 对于美 元份 额的 认购 : 9 首先将 美元 认购 资金 按募 集期最 后一 日的 汇率 折算 为人民 币( 折算 结果 保留 小数 点后两 位, 小数 点后 两位 以后的 部分 舍去 ) , 以确 定 所适用 的认 购费 率。 净认购 金额 = 认购 金额/ (1+ 认购 费率) ; 认购费 用 = 认 购金 额-净 认购金 额; 认购份 额 = ( 净认 购金 额 +认购 金额 募集 期间 利息 )/ 美 元份 额初 始面 值。 2)认 购费 用为 固定 金额 时 ,认购 份额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对于人 民币 份额 的认 购 : 认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认购费 用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金额 募集 期间 利息 )/ 人 民币 份额 初始 面值 对于美 元份 额的 认购 首先将 美元 认购 资金 按募 集期最 后一 日的 汇率 折算 为人民 币( 折算 结果 保留 小数 点后两 位, 小数 点后 两位 以后的 部分 舍去 ) , 以确 定 是否适 用于 固定 费用 。 认购费 用= 人民 币固 定金 额/募 集期 最后 一日 美元 汇 率 (认购 费用 的折 算结 果保 留小数 点后 两位 ,小 数点 两位以 后的 部分 舍去 ) 净认购 金额 =认 购金 额- 认购费 用 认购份 额= (净 认购 金额 +认购 金额 募集 期间 利息 )/ 美 元份 额初 始面 值 认购份 额的 计 算 结果 保留 小数点 后两 位, 小数 点后 两位以 后的 部分 舍去 , 舍 去部分 所 代 表的资 产计 入基 金财 产。 多笔认 购时 ,按 上述 公式 进行逐 笔计 算。 例 一: 三位 投资 者在 认购期 分别 投资1 万元 、100 万元 和1,000 万 元认 购本 基金人 民币 份 额,假 设募 集期 利息 分别 为19.73元、1,972.60 元和19,726.01元 。认 购份 数计 算 如下: 认购一 认购二 认购三 认购金 额( 元) 1万 100万 1,000 万 适用认 购费 率 1.2% 1.0% 单笔1000 元 净认购 金额 (元 ) 9,881.42 990,099.01 9,999,000.00 认购费 用( 元) 118.58 9,900.99 1000.00 认购期 利息 (元 ) 19.73 1,972.60 19,726.01 认购份 额( 份) 9,901.15 992,071.61 10,018,726.01 例二 : 三 位投 资者 在认 购 期分别 投资25,000美元、250,000 美元 和2,500,000 美 元 , 嘉 实募10 集期利息分 别为49.31 美元 、493.12 美元和4,931.20 美 元,募集期 最后一 日美元 兑人民币汇 率 为6.3500 。 认购 份数 计算 如下: 认购一 认购二 认购三 认购金 额( 美元 ) 25,000 250,000 2,500,000 认购金 额( 换算 为人 民币 ) 158,750.00 1,587,500.00 15,875,000.00 适用认 购费 率 1.2% 1.0% 单笔1,000 元人 民币 净认购 金额 (美 元) 24,703.56 247,524.75 2,499,842.52 认购费 用( 美元 ) 296.44 2,475.25 157.48 认购期 利息 49.31 493.12 4,931.20 认购份 额( 份) 24,752.87 248,017.87 2,504,773.72 3 、认 购 的 限制 (1 ) 在 募集 期内 , 投资 者 可多次 认购 , 对单 一投 资 者在认 购期 间累 计认 购份 额不设 上 限。 (2) 认购 最低 限额 : 在基金 募集 期内 ,对 于人 民币份 额的 认购 ,投 资者 通过代 销机 构或 嘉实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网 上直 销首 次认 购单 笔最低 限额 为人 民币5,000 元, 追加 认购 单笔 最低 限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投资 者通 过直 销 中心柜 台首 次认 购单 笔最 低限额 为人 民 币 20,000 元 , 追加 认购 单笔最 低限 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对于美 元份 额的 认购 ,投 资者通 过代 销机 构首 次认 购单笔 最低 限额 为 500 美 元,追 加 认购单 笔最 低限 额为 100 美元; 投资 者通 过直 销中 心柜台 首次 认购 单笔 最低 限额为 2,000 美元, 追加 认购 单笔 最低 限额 为 100 美元 。 对于已 认购 其中 一个 币种 份额, 首次 认购 另外 一个 币种份 额的 投资 者, 其认 购适用 于 另一份额 类别 认 购的 首次 单笔最 低限 额 , 包括 已经 认购了 美元 现钞 份额 再认 购美元 现汇 份 额,或 已经 认购 了美 元现 汇份额 再认 购美 元现 钞份 额 。 各代销 机构 对各 币种 基金 份额的 最低 认购 限额 及交 易级差 有其 他规 定的 ,以 各代销 机 构的业 务规 定为 准。 4 、 投资 者在 募集 期内 可以 多次认 购基 金份 额 , 但 认 购申请 一旦 被受 理 , 即 不 得撤销 。 5 、 已 购买 过 嘉 实 成长 收益 混 合、 嘉 实增 长混 合 、嘉 实 稳健 混 合、 嘉实 债 券、 嘉 实服 务增值 行业 混合 、嘉 实优 质企业 股票 、嘉 实货 币、 嘉实超 短债 债券 、 嘉 实主 题混合 、嘉 实11 策略混 合、 嘉实 海外 中国 股票(QDII) 、嘉 实研 究精 选股票 、嘉 实多 元债 券、 嘉实量 化阿 尔 法股票 、嘉 实回 报灵 活配 置混合 、嘉 实价 值优 势股 票、嘉 实稳 固收 益债 券、 嘉实稳 固收 益 债券 、 嘉 实主 题新 动力 股 票、 嘉实 多利 债券 、 嘉实 领先成 长股 票 、 嘉 实深 证 基本 面 120ETF 联接、 嘉实 信用 债券 、嘉 实周期 优选 股票 、嘉 实安 心货币 、嘉 实中 创 400 联接 、 嘉 实优 化 红利股 票、 嘉实 全球 房地 产(QDII) 、嘉实增强 收益 定期债 券、 嘉实 理财 宝 7 天债 券 、嘉 实 纯债债 券、 嘉实 中证 金边 中期国 债 ETF 联接、 嘉实 丰益纯 债定 期债 券、 嘉实 研究阿 尔法 、 嘉 实如 意宝 定期 债券、 嘉实 美国 成长 股票 (QDII ) 、 嘉实 丰益 策略 定期债 券、 嘉实 丰益 信 用定期 债券 、 嘉实 新兴 市 场双币 分级 债券 、 嘉实 绝 对收益 策略 定期 混合 、 嘉 实活期 宝货 币、 嘉实 1 个月 理财 债券 的投 资者, 在原 开户 机构 的网 点购买 本基 金时 不用 再次 开立本 公司 基 金账户 ,在 新的 销售 机构 网点购 买本 基金 时, 需先 办理登 记基 金账 号业 务。 6 、 缴 款方 式: 全 额缴 款。 其 中, 人 民币 份额 的 认购 须 缴纳 人 民币 ,美 元 现钞 份 额的 认购须 缴纳 美元 现钞 ,美 元现汇 份额 的认 购须 缴 纳 美元现 汇 。 三、机 构投资者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 一) 注意事 项 1 、 一 个机 构投 资 者在 嘉实 基 金管 理 有限 公司 只 能开 设 和使 用 一个 基金 账 户; 不 得非 法利用 他人 账户 或资 金进 行认购 ,也 不得 违规 融资 或帮助 他人 违规 进行 认购 。 2 、 机 构投 资者 认 购基 金可 以 在代 销 机构 指定 的 基金 代 销网 点 或本 公司 网 上直 销 、 直 销中心 柜台 办理 。 对 于人 民币份 额的 认购 ,机 构投 资者通 过代 销机 构或 嘉实 基金管 理有 限 公司网 上直 销首 次认 购单 笔最低 限额 为人 民币 5,000 元, 追加 认购 单笔 最低 限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 投 资者 通过直 销 中心柜 台首 次认 购单 笔最 低限额 为人 民 币 20,000 元 , 追 加认 购 单笔最 低限 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对 于美 元份 额的 认 购,投 资者 通过 代销 机构 首次认 购单 笔最低 限额 为 500 美元, 追加认 购单 笔最 低限 额 为 100 美元; 投资 者通 过直 销中心 柜台 首 次认购 单笔 最低 限额 为 2,000 美 元 , 追 加认 购单笔 最 低限额 为 100 美元 。 对 于 已认购 其中 一个币 种份 额, 首次 认购 另外一 个币 种份 额的 投资 者,其 认购 适用 于另一 份额 类别 认购 的 首次单 笔最 低限 额 , 包括 已经认 购了 美元 现钞 份额 再认购 美元 现汇 份额 ,或 已经认 购了 美 元现汇 份额 再认 购美 元现 钞份额 。 3 、 对于 在 直销 中 心开 户的 机 构投 资 者 , 若投 资 于本 基 金人 民 币份 额则 必 须指 定 一个12 人民币 的 银 行账 户作 为 人 民币份 额 的 唯一 资金 结算 账户 ; 若投 资于 本基 金美 元 现汇 份额 则 必须指 定一 个美 元的 银行 账户作 为美 元现汇 份 额的 唯一资 金结 算账 户。 对于 法人机 构投 资 者,指 定的 银行 账户 户名 须与基 金账 户户 名一 致, 今后投 资者 对不 同币 种份 额的 赎 回、 分 红及无 效认 (申 )购 的资 金退款 等资 金结 算均 只能 通过 相 应的 资金 结算 账户 进行。 4 、在 代销 网点 认购 的机 构 投资者 请遵 循代 销机 构的 相关规 定。 ( 二) 通过嘉 实直 销中 心办 理开 户和认 购的 程序 : 1 、开 户及 认购 时间 : 直销中 心柜 台: 认购 业务 的办理 时间 为基 金份 额发 售日的 9 :30 至 17 :00 (周六、 周日及 法定 节假 日不 受理 ) 。 基金公 司网 上直 销: 认购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为基 金份 额发售 日的 任意 时间 (包 括周六 、 周日及 法定 节假 日) , 每一 发售 日 17 : 00 以后 提交 的申请 , 视 为下 一工 作日 提交的 申请 办 理。发售 末 日截 止为 当 日 17 :00 前。 2 、开 立账 户 法人机 构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基金账 户时 应提 交下 列材 料: (1) 填妥 并加盖机 构单位公 章的《 基金开户 、认购( 申购) 申请表( 机构) 》 :必须 注 明机构 客户 的名 称、 注册 地址、 通信 地址、 邮政 编 码、 经 营范 围、 组 织机 构 代码、 税 务登记证 号码;法 定代表 人、负责 人和授权 办理业 务人员的 姓名、联 系电话 、 电子邮 箱、 身份 证件 或者 身份证 明文 件的 种类 、号 码、有 效期 限等 信息 。 (2) 可 证明本机 构依法设 立并有 效存续的 营业执照 、组织 机构代码 证、税务 登记证 书 和资格 证书 等的 副本 复印 件,加 盖机 构单 位公 章。 (3) 控 股股东或 者实际控 制人的 法定代表 人、负责 人或授 权办理业 务人员的 姓名、 联 系电话 、电 子邮 箱、 身份 证件或 者身 份证 明文 件的 种类、 号码 、有 效期 限等 信息 (4) 本 机构法定 代表人、 负责人 的有效身 份证件复 印件( 如为身份 证,要求 身份证 正 反两面 的复 印件 ) 。 (5) 认 购本基金 人民币份 额的, 须预留人 民币银行 账户的 银行开户 许可证或 预留人 民 币 银行账户 的银行开 户证明 复印件; 认 购本基 金美元 现汇份额 的,须预 留美元 银 行账户 的银 行开 户许 可证 或预留 美元 银行 账户 的银 行开户 证明 复印 件。 (6) 本机 构对授权 办理业务 人员的 《基金业 务授权委 托书( 法人机构 ) 》 ,加盖机构 单 位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章或 法人签 字。 13 (7) 授 权办理业 务人员的 有效身 份证件复 印件(如 为身份 证,要求 身份证正 反两面 的 复印件 ) 。 (8) 预留印 鉴卡 一式 三份 。 (9) 签署一 式两 份的 《嘉 实传 真委托 服务 协议 书》 (如 开通传 真交 易) 。 非 法 人 机 构 投 资 者 申 请 开 立 基 金 账 户 请 参 照 嘉 实 网 站(www.jsfund.cn) 的 机 构 账 户 类 业务指 南。 机构投 资者 开户 资料 的填 写必须 真实 、准 确, 否则 由此引 起的 错误 和损 失, 由投资 者 自己承 担。 3 、提 出认 购申 请 机构投 资者 在直 销中 心柜台 认购 应提 交加 盖预 留印 鉴的认 购申 请表 。 基金公 司网 上直 销: 机构 投资者 申请 办理 认购 申请 时请按 照嘉 实公 司网 站相 关指南 进 行操作 ,无 须提 供书 面材 料。 尚未办 理开 户手 续 或 已开 立本公 司基 金账 户但 需要 增设其 它币 种交 易账 户 的 投资者 可 提供规 定的 资料 将开 户 或 增设其 它币 种交 易账 户 与 认购一 起办 理。 4 、投 资者 提示 请机构 投资 者尽 早向 直销 中心索 取开 户和 认购 申请 表。投 资者 也可 从嘉 实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的网 站(www.jsfund.cn) 上下 载直 销业 务申 请 表 格, 但 必须 在办 理业 务时 保证提 交的 材料与 下载 文件 中所 要求 的格式 一致 。 直销中 心与 代理 销售 网点 的业务 申请 表不 同, 投资 者请勿 混用 。 5 、 嘉实 直销 中心 联系 方式 : (010)65215301 、 65215303 , 4006008800 ( 免长 途 话费) , www.jsfund.cn 。 ( 三) 机构投 资者 在代 销机 构的 开户与 认购 程序 以各 代销 机构的 规定 为准 。 ( 四) 缴款方 式 1 、 机 构投 资者 通 过代 销网 点 认购 需 准备 足额 的 认购 资 金存 入 指定 的资 金 结算 账 户, 由代销 机构 扣款 。 2 、 通 过基 金 公司 网上 直销 认 购的 机 构投 资 者, 应按 照 基金 公 司网 上 直销 业务 相 关规 定缴款 。 3 、 通 过直 销中 心 柜台 认购 的 机构 投 资者 ,需 通 过全 额 缴款 的 方式 缴款 , 具体 方 式如 下: 14 (1 ) 人民 币份 额的 认购 须 使用人 民币 ,并 在提 出认 购申请 当 日 16 :30 之前 将足额 认 购资金 划至 本公 司在 中国 工商银 行或 中国 银行 的人 民币直 销专 户; 美元 现汇 份额的 认购 须 使用美 元, 并 在 提出 认购 申请当 日 16 :30 之前 将 足额认 购资 金划 至本 公司 在 中国 银行 的 美元直 销专 户。 人民币 直销 专户 : 户名: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开户银 行: 中国 工商 银行 北京市 东城 支行 营业 室 账号:0200080729027303686 户名: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开户银 行: 中国 银行 总行 营业部 账号:778350006680 接入行 号:104100000045


电子联 行:040004 美元直 销专 户: 户名: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开户银 行: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北 京分 行营 业部 账号:342860953895 投资者 若未 按上 述办 法划 付认购 款项 , 造 成认 购无 效的,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及 各 币种的 直销 专户 的开 户银 行不承 担任 何责 任。 (2 ) 机构 投资 者在 填写 银 行划款 凭证 时, 请写 明用 途。 (3 ) 机构 投资 者的 认购 款 项于申 请当 日 的 16 :30 前到帐 ,该 申请 方为 有效 申请; 申 请之日 16 :30 资金 未到 账者, 如果 投资 者选 择延 期,且 认购 资金 可于 下两 个工作 日( 该 工作日 仍处 于募 集期 内) 内到账 ,直 销中 心将 把认 购申请 转为 资金 实际 到账 的工作 日接 受 的申请 ;如 果投 资者 不选 择延期 、或 认购 款项 在募 集期内 未到 账, 该申 请将 被视为 无效 申 请。 (4 ) 至募 集期 结束 , 以 下 情况将 被视 为无 效认 购, 款项将 退往 投资 者的 指定 资金结 算 账户: ①投资 者划 来资 金, 但未 办理开 户手 续或 开户 不成 功的; ②投资 者划 来资 金, 但未 办理对 应币 种的 交易 账户 增设的 或增 设不 成功 的; 15 ③投资 者划 来资 金, 但未 办理认 购申 请或 认购 申请 未被确 认的 ; ④投资 者划 来的 认购 资金 少于其 申请 的认 购金 额的; ⑤其它 导致 认购 无效 的情 况。 四、个 人投资者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 一) 注意 事项 1 、 个 人投 资者 通 过代 销机 构 办理 本 基金 人民 币 份额 业 务, 必 须事 先开 立 各 代 销 机构 的 以人 民币 为基 础的 资金 帐户卡 或存 折; 个人 投资 者通过 直销 中心 办理 本基金 人民 币份 额 业务, 必须 事先 开立 银行 人民币 活期 存款 账户 ,作 为 人民 币 直 销资 金结 算账 户 ,该 银行 账 户户名 须与 基金 账户 户名 一致 。 2 、 个 人投 资者 通 过代 销机 构 办理 本 基金 美元 份 额 业 务 ,必 须 事先 开立 各 代销 机 构 的 以美元 为基 础的 资金 帐户 卡 或存 折; 直销 中心 不接 受 个人 投资 者通 过直 销中 心办理 本基金 美元现汇 份额 业务 。 3 、 个 人投 资者 认 购本 基金 各 币种 基 金份 额 , 可 以在 相关 代 销 机构 指定 的 网点 以 及本 公司直 销中 心办 理。 对于 人民币 份额 , 投 资者 通过 代销机 构 或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网 上 直销 认 购的 单笔 最低 限额 为人民 币 5,000 元, 通过 直销中 心柜台 首 次认 购的 单笔最 低限 额 为人民 币 20,000 元, 追 加认购 最低 限额 为 1,000 元。 对 于美 元份 额的 认购 ,投资 者通 过 代销机 构首 次认 购单 笔最 低限额 为 500 美元, 追加 认购单 笔最 低限 额 为 100 美元。 对于已 认购其 中一 个币 种份 额, 首次认 购另 外一 个币 种份 额的投 资者 ,其 认购 适用 于 另一 份额 类 别 认购 的首 次单 笔最 低限 额 ,包 括已 经认 购了 美元 现钞份 额再 认购 美元 现汇 份额, 或已 经 认购了 美元 现汇 份额 再认 购美元 现钞 份额 。 ( 二) 通过嘉实 直销 中心 办 理开户 和认 购的 程序 1 、开 户及 认购 的时 间 直销中 心柜 台: 认购 业务 的办理 时间 为 基 金份 额发 售日 9 :30 至 17 :00 ( 周六、 周 日及法定 节 假日 不受 理) 。 基金公 司网 上直 销: 认购 业务的 办理 时间 为基 金份 额发售 日的 任意 时间 (包 括周六 、 周日及 法定 节假 日) , 每一 发售 日 17 : 00 以后 提交 的申请 , 视 为下 一工 作日 提交的 申请 办 理。发售 末 日截 止为 当 日 17 :00 前。 16 2 、开 立账 户 直销中 心柜 台: 个人 投资 者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 时应 提交下 列材 料: (1) 填妥 并 由本 人或 代办 人或 监护人 签字 的 《基 金开 户 、 认 购 (申 购 ) 申 请表 ( 个 人) 》 (2) 出示本 人 有 效身 份证 件 并 留存 复 印件 (3) 投 资人如未 满十六周 岁,须 同时出示 未成年人 本人及 其监护人 的身份证 件以及能 证 明监护与 被监护关 系的有 效证件原 件,以及 基金管 理人以谨 慎原则认 为需要 提 供的其 他文 件或 证件 (4) 委托他 人办 理的 , 须 出示 代办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并留 存 复印 件 (5) 认购本 基金 人民 币份 额的 ,须出 示人 民币 银行 储蓄 卡并留 存复 印件


(6) 签署一 式两 份的 《基 金传 真委托 服务 协议 书 》 (如 开 通传真 交易 ) (7) 签署《 基金 投资 人风 险承 受能力 调查 问卷 》 基金公 司网 上直 销: 个人 投资者 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 时请按 照嘉 实公 司网 站相 关指南 进 行操作 ,无 须提 供书 面材 料。 3 、提 出认 购申 请 直销中 心柜 台: 个人 投资 者办理 认购 申请 时需 准备 以下资 料: (1) 填妥并 由本 人或 代办 人或 监护人 签字 的《 基金 认购 (申购 )申 请表 》 (2) 出示本 人 有 效身 份证 件 并 留存 复 印件 (3) 投资人 如未 满十八 周 岁 , 须 同时出 示未 成年 人本 人及 其监护 人的 身份 证件 以及 能证 明 监护与被 监护关系 的有效 证件原件 ,以及基 金管理 人以谨慎 原则认为 需要提 供 的其他 文件 或证 件 (4) 委托他 人办 理的 , 须 出示 代办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并留 存 复印 件 基金公 司网 上直 销: 个人 投资者 申请 办理 认购 申请 时请按 照嘉 实公 司网 站相 关指南 进 行操作 ,无 须提 供书 面材 料。 尚未办 理开 户手 续 或 已开 立本公 司基 金账 户但 需要 增设其 它币 种交 易账 户 的 投资者 可 提供规 定的 资料 将开 户 或 增设其 它币 种交 易账 户 与 认购一 起办 理。 4 、投 资者 提示 (1) 请有意 认购 基金 的个 人投 资者尽 早向 直销 中心 柜台 索取开 户和 认购 申请 表 。 个 人投 资 者 也 可 从 嘉 实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网 站(www.jsfund.cn) 上 下 载 有 关 直 销 业 务 表 格,但 必须 在办 理业 务时 保证提 交的 材料 与下 载文 件中所 要求 的格 式一 致。 17 (2) 直销中 心与 代理 销售 网点 的业务 申请 表不 同, 个人 投资者 请勿 混用 。 (3) 直销中 心联 系方 式 :010 -65215301 、65215303 ,4006008800 (免 长途 电话 费) , www.jsfund.cn ( 三) 个人 投资 者在 代销 机 构的开 户与 认购 程序 以各 代销机 构的 规定 为准 。 ( 四) 缴款 方式 1 、 个人 投资 者通 过代 销网 点认购 只需 准备 足额 的认 购资金 存入 指定 的资 金结 算账户 , 由代销 机构 扣划 相应 款项 。 2 、 通 过基 金 公司 网上 直销 认 购的 个 人投 资 者, 应按 照 基金 公 司网 上 直销 业务 相 关规 定缴款 。 3 、 通过 直销 中 心柜台 认购 的 个人 投资 者, 则 需通过 全 额缴 款的 方式 缴 款,具 体 方式 如下: (1 ) 持支 持银 联的 银行 卡 通过直 销中 心 POS 机刷 卡 付款( 限人 民币 份额 认购 使用 ) (2 ) 通过 银行 转账 汇款 到 嘉实直 销专 户 人民币 份额 的认 购须 使用 人民币 , 并 在提 出认 购申 请当 日 16:30 之前 将足 额 认购资 金 划至本 公司 在中 国工 商银 行或中 国银 行的 人民 币直 销专户 。 人民币 直销 专户 : 户名: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开户银 行: 中国 工商 银行 北京市 东城 支行 营业 室 账号:0200080729027303686 户名: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开户银 行: 中国 银行 总行 营业部 账号:778350006680 接入行 号:104100000045


电子联 行:040004 投资者 若未 按上 述办 法划 付认购 款项 ,造 成认 购无 效的,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及 各 币种 直 销专 户的 开户 银行 不承担 任何 责任 。 (3 ) 投资 者在 银行 填写 划 款凭证 时, 请写 明用 途。 (4 ) 投资 者的 认购 款项 于 申请当 日 的 16 :30 前到 帐,该 申请 方为 有效 申请 ;申请 之 日 16 :30 资金 未到 账者 ,如果 投资 者选 择延 期, 且认购 资金 可于 下两 个工 作日( 该工 作18 日仍处 于募 集期 内) 内到 账,直 销中 心将 把认 购申 请转为 资金 实际 到账 的工 作日接 受的 申 请;如 果投 资者 不选 择延 期、或 认购 款项 在募 集期 内未到 账, 该申 请将 被视 为无效 申请 。 (4 )至 募集 期结束 ,以 下 情况将 被视为 无效 认购, 款项将 退往投 资者 指定的 资金结 算 账户: ①投资 者划 来资 金, 但未 办理开 户手 续或 开户 不成 功的; ②投资 者划 来资 金, 但未 办理对 应币 种的 交易 账户 增设的 或增 设不 成功 的; ③投资 者划 来资 金, 但未 办理认 购申 请或 认购 申请 未被确 认的 ; ④投资 者划 来资 金, 但划 款账户 与投 资者 基金 账户 户名不 一致 的; ⑤投资 者划 来的 认购 资金 少于其 申请 的认 购金 额的 ; ⑥其它 导致 认购 无效 的情 况 。 五、清 算与交割 1 、 嘉实 全 球 互联 网 股 票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验 资日 以前 , 全部 认 购资 金 将被 冻结 在 基金 募集专 户中 。认 购资 金募 集期间 的资 金利 息转 为投 资者 相 应币 种的 基金 份额 。 2 、 本 基金 注 册登 记机 构( 嘉 实基 金 管理 有 限公 司) 在 募集 结 束后 对 基金 权益 进 行过 户登记 。 3 、 投 资者 通 过代 销机 构进 行 认购 时 产生 的 无效 认购 资 金, 将 于认 购 申请 被确 认 无效 之日起 三个 工作 日内 向投 资者指 定 的 对应 币种 的 银 行帐户 或指 定 的 对应 币种 的 券商 资金 帐 户划出 。通 过直 销机 构进 行认购 时产 生的 无效 认购 资金在 认购 结束 后三 个工 作日内 向投 资 者指定 的对 应币 种的 银行 帐户划 出。 六、基 金资产的验资与基 金合同生效 1 、 基 金募 集 期限 届满 ,募 集 的基 金 总 金 额 符合 《证 券 投资 基 金法 》 第四 十四 条 的规 定,并 具基 金募 集总 金 额 不少于 两亿 元人 民币 ( 募 集资金 中的 美元 应以 募集 期最后 一日 的 汇率折 算为 人民 币以 确定 募集是 否达 到最 低募 集金 额要求 ) ,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的人数 不少 于 两百人 ,基 金管 理人 应当 按照规 定办 理验 资和 基金 备案手 续。 2 、 基 金管 理 人应 当委 托具 有 证券 从 业资 格 的会 计师 事 务所 对 认购 资 金进 行验 资 并出 具验资 报告 ,基 金注 册登 记人出 具认 购户 数证 明。 19 3 、 基 金管 理 人应 当将 验资 报 告及 本 基金 备 案材 料提 交 中国 证 监会 , 中国 证监 会 将于 收到前 述材 料后 予以 书面 确认。 自中 国证 监会 书面 确认之 日起 ,基 金合 同生 效。基 金管 理 人将于 收到 中国 证监 会确 认文件 的次 日发 布基 金合 同生效 公告 。 4 、 基 金募 集 期限 届满 ,不 能 满足 法 律法 规 规定 的基 金 合同 生 效条 件 的, 基金 管 理人 应当承 担下 列责 任: (1 ) 以其 固有 财产 承担 因 募集行 为而 产生 的债 务和 费用; (2 )在基金募 集期限届 满 后三十日内返 还投资者 已 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 行 同期存款 利息。 七、本 次募集有关当事人 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道 8 号上 海国 金 中心二 期 23 楼 01-03 单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北大 街 8 号华 润大 厦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安奎 电话: (010 )65215588 传真: (010 )65185678 联系人 : 胡 勇钦 客服电 话:400-600-8800 (免长 途话 费) 、( 010 )85712266 网站:www.jsfund.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简称 招商 银行)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 深 圳市 深南大 道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李 建红 成立时 间:1987 年 4 月 8 日 联系电 话:0755 —83199084 传真:0755 —83195201 网站: www.cmbchina.com 20 (三)销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1 )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直销 中心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东城 区建 国门 南大 街7 号 万豪 中心 D 座 12 层 电话 (010 )65215588 传真 (010 )65215577 联系人 赵佳 (2 )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上海 直销 中心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富城 路 99 号震旦 国际 大 楼 1702 室 电话 (021 )38789658 传真 (021 )68880023 联系人 鲍东华 (3 )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成都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成都市 人民 南路 一 段 86 号 城市之 心 30H 电话 (028 )86202100 传真 (028 )86202100 联系人 王启明 (4)嘉 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深圳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深南 东 路 5047 号 发展银 行大 厦附 楼二 楼 电话 (0755 )25870686 传真 (0755 )25870663 联系人 陈寒梦 (5 )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青岛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青岛市 市南 区香 港中 路 10 号颐和 国际 大 厦 A 座 3502 室 电话 (0532 )66777766 传真 (0532 )66777676 联系人 胡洪峰 (6 )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杭州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杭州市 西湖 区杭 大 路 15 号 嘉华国 际商 务中 心 313 室 电话 (0571 )87759328 传真 (0571 )87759331 联系人 章文雷 (7 )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福州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福州市 鼓楼 区五 四 路 158 号环球 广 场 25 层 04 单元 电话 (0591 )88013673 传真 (0591 )88013670 联系人 吴志峰 (8 )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南京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南京市 白下 区中 山东 路 288 号新 世纪 广 场 A 座 4202 室 电话 (025 )66671118 传真 (025 )66671100 联系人 徐莉莉 (9 )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广州 分公 司 办公地 址 广州市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 号大 都会 广 场 2415-2416 室 电话 (020 )87555163 传真 (020 )81552120 21 联系人 周炜 其中, 直销 中心 可以 分别 办理本 基金 人民 币份 额和 美元份 额的 认购 业务 ;网 上交 易系统 只可 办理 本基 金人 民币份 额的 认购 业务 。 2 、代销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 司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 有 限公司 住所、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深南 大 道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服电 话 95555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中国 银行 总行 办公 大楼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田国立 电话 (010 )66596688 传真 (010 )66594946 网址 www.boc.cn 客服电 话 95566 住所 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闹 市口 大 街1 号院1 号 楼长 安兴 融中 心 法定代 表人 王洪章 网址 www.ccb.com 客服电 话 95533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188 号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网址 www.bankcomm.com 客服电 话 95559 住所、 办公 地址 广东省 深圳 市深 南东 路5047 号 深圳 发展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肖遂宁 联系人 张青 电话 0755-22166118 传真 0755-82080406 网址 www.bank.pingan.com 客服电 话 95511-3 或95501 22 (7)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8)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9)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10)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1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12)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 住所、 办公 地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8 号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 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吴海平 电话 (021 )38576977 传真 (021 )50105124 网址 www.srcb.com 客服电 话 (021 )962999 住所 乌鲁木 齐市 新华 北 路8 号 办公地 址 乌鲁木 齐市 新华 北 路8 号 商业银 行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农惠臣 联系人 何佳 电话 (0991 )8824667 传真 (0991 )8824667 网址 www.uccb.com.cn 客服电 话 (0991 )96518 住所、 办公 地址 天津市 河西 区马 场 道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宝凤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 )58316666 传真 (022 )58316569 网址 www.cbhb.com.cn 客服电 话 400-888-8811 住所、 办公 地址 石家庄 市平 安北 大 街28 号 法定代 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娟 电话 0311-88627587 传真 0311-88627027 网址 www.hebbank.com 客服电 话 4006129999 办公地 址 辽宁省 锦州 市科 技 路68 号 注册地 址 辽宁省 锦州 市科 技 路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张伟 联系人 张华阳 电话 0416-3220085 传真 0416-3220017 网址 www.jinzhoubank.com 客服电 话 400-6696178 办公地 址 江苏省 苏州 市钟 园 路728 号 注册地 址 江苏省 苏州 市东 吴北 路 143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兰凤 联系人 熊志强 电话 0512-69868390 传真 0512-69868370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客服电 话 0512-96067 23 (13) 万银财富(北京)基 金销 售有限公司 (1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 限公 司 (15)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 限公 司 (16)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 (1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世纪 大 道8 号 B 座 46 楼 06-10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世纪 大 道8 号 B 座 46 楼 06-10 单 元 、 北 京市 朝阳 区建国 路 91 号 金地 中心A 座 6 层 法定代 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景琪 电话 021-20289890 传真 021-20280110 网址 www.harvestwm.cn 客服电 话 400-021-8850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北 四环 中 路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3201 单元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北 四环 中 路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3201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李招弟 联系人 高晓芳 电话 010-59393923 传真 010-59393074 网址 www.wy-fund.com 客服电 话 400-808-0069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南 路1118 号 鄂 尔多斯 国际 大 厦 903 ~906 室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虹口 区场 中 路685 弄 37 号 4 号楼449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999 传真 021-68596916 网址 www.ehowbuy.com 客服电 话 4007009665 办公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滨 江区 江南 大道 3588 号恒 生大 厦12 楼 注册地 址 杭州市 余杭 区仓 前街 道海 曙路 东 2 号 法定代 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张裕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客服电 话 4000-766-123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朝外 大 街 22 号泛 利 大厦 10 层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朝外 大 街 22 号泛 利 大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莉 联系人 习甜 传真 021-20835879 网址 http://fund.licaike.com/ 客服电 话 4009200022 24 (1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 限公 司 (19)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限公司 (2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 限公 司 (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翠 柏 路7 号 杭州电 子商 务产 业 园 2 号楼 2 楼 注册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文 二西 路一 号元茂 大 厦903 室 法定代 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杨翼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网址 www.5ifund.com 客服电 话 4008-773-772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华 严北 里2 号民建 大 厦 6 层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顺义 区后 沙峪 镇安 富街 6 号 法定代 表人 闫振杰 联系人 翟飞飞 电话 13520236631 传真 010-62020355 网址 010-62020355 客服电 话 4008886661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建 国 路88 号SOHO 现 代城C 座1809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建 国 路88 号9 号楼 15 层1809 法定代 表人 沈伟桦 联系人 程刚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网址 www.yixinfund.com 客服电 话 400-6099-200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罗湖 区梨 园路 物资 控股置 地大 厦8 楼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罗湖 区深 南东 路5047 号 发展 银行 25 层I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网址 www.zlfund.cn 客服电 话 4006-788-887 住所、 办公 地址 北京市 朝阳 区 亮 马桥 路 48 号中信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 )60833722 传真 (010 )60833739 网址 www.cs.ecitic.com 客服电 话 95558 25 (2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 限公 司 (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 司 (25)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26)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淮 海中 路 9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广东 路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金芸、 李笑 鸣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网址 www.htsec.com 客服电 话 95553 或 拨 打 各 城 市 营业网 点咨 询电 话 住所、 办公 地址 上海市 常熟 路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储晓明 联系人 李清怡 电话 (021 )54033888 传真 (021 )54030294 网址 www.sywg.com 客服电 话 (021 )962505 住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168 号 上海 银行 大厦29 楼 法定代 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客服电 话 4008888666 住所、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深 南大 道6008 号 特区 报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刘阳 电话 (0755 )83516289 传真 (0755 )83515567 网址 www.cgws.com 客服电 话 4006666888、( 0755 ) 33680000 住所、 办公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直门 南大 街 3 号 国华 投资 大 厦9 层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喆 联系人 黄静 电话 (010 )84183389 传真 (010)84183311-3389 网址 www.guodu.com 客服电 话 400-818-8118 住所、 办公 地址 上海市 静安 区新 闸 路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李芳 芳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网址 www.ebscn.com 客服电 话 4008888788 、 10108998 26 (28) 中信证券(山东)有 限责 任公司 (29) 中信证券(浙江)有 限责 任公司 (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31)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3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3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3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 办公 地址 青岛市 崂山 区深 圳 路222 号青岛 国际 金融 广 场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网址 www.citicssd.com 客服电 话 95548 住所、 办公 地址 浙江省 杭州 市解 放东 路 29 号迪凯 银 座 22 层 注册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解 放东 路 29 号迪凯 银 座 22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强 联系人 王霈霈 电话 0571-85783737 传真 0571-85106383 网址 www.bigsun.com.cn 客服电 话 (0571 )95548 住所、 办公 地址 湖北省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8 号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泽柱 联系人 李良 电话 (027 )65799999 传真 (027 )85481900 网址 www.95579.com 客服电 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住所、 办公 地址 山东省 济南 市市 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电话 (0531 )68889155 传真 (0531 )68889752 网址 www.qlzq.com.cn 客服电 话 95538 住所、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金 田 路4018 号安联 大 厦 28 层 A01 、B01 (b )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洪家新


联系人 孔泉 电话 (0755 )82083788 传真 (0755 )82083408 网址 www.cfsc.com.cn 客服电 话 ( 021 ) 32109999 , (029 )68918888 住所、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益 田 路6009 号新世 界中 心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永良 联系人 李珍 电话 (0755 )82570586 传真 (0755 )82960582 网址 www.zszq.com 客服电 话 4001022011 27 3 、可以办理本基 金人民币 份额认购的代销机构 包括 :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 司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 办公 地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闹 市口 大 街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高冠江 联系人 唐静 电话 (010 )63081000 传真 (010 )63080978 网址 www.cindasc.com 客服电 话 400-800-8899 住所、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深南 大 道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服电 话 95555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中国 银行 总行 办公 大楼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田国立 电话 (010 )66596688 传真 (010 )66594946 网址 www.boc.cn 客服电 话 95566 住所 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闹 市口 大 街1 号院1 号 楼长 安兴 融中 心 法定代 表人 王洪章 网址 www.ccb.com 客服电 话 95533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188 号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网址 www.bankcomm.com 客服电 话 95559 住所、 办公 地址 广东省 深圳 市深 南东 路5047 号 深圳 发展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肖遂宁 联系人 张青 电话 0755-22166118 传真 0755-82080406 网址 www.bank.pingan.com 客服电 话 95511-3 或95501 28 (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7) 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8)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9)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10)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1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 办公 地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8 号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 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吴海平 电话 (021 )38576977 传真 (021 )50105124 网址 www.srcb.com 客服电 话 (021 )962999 住所 乌鲁木 齐市 新华 北 路8 号 办公地 址 乌鲁木 齐市 新华 北 路8 号 商业银 行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农惠臣 联系人 何佳 电话 (0991 )8824667 传真 (0991 )8824667 网址 www.uccb.com.cn 客服电 话 (0991 )96518 住所、 办公 地址 天津市 河西 区马 场 道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宝凤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 )58316666 传真 (022 )58316569 网址 www.cbhb.com.cn 客服电 话 400-888-8811 住所、 办公 地址 石家庄 市平 安北 大 街28 号 法定代 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娟 电话 0311-88627587 传真 0311-88627027 网址 www.hebbank.com 客服电 话 4006129999 办公地 址 辽宁省 锦州 市科 技 路68 号 注册地 址 辽宁省 锦州 市科 技 路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张伟 联系人 张华阳 电话 0416-3220085 传真 0416-3220017 网址 www.jinzhoubank.com 客服电 话 400-6696178 办公地 址 江苏省 苏州 市钟 园 路728 号 注册地 址 江苏省 苏州 市东 吴北 路 143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兰凤 联系人 熊志强 电话 0512-69868390 传真 0512-69868370 网址 www.suzhoubank.com 客服电 话 0512-96067 29 (12)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 (13) 万银财富(北京)基 金销 售有限公司 (14)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 限公 司 (15)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 限公 司 (16) 和讯信息科技 有限公 司 (17)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世纪 大 道8 号 B 座 46 楼 06-10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世纪 大 道8 号 B 座 46 楼 06-10 单 元 、 北 京市 朝阳 区建国 路 91 号 金地 中心A 座 6 层 法定代 表人 赵学军 联系人 景琪 电话 021-20289890 传真 021-20280110 网址 www.harvestwm.cn 客服电 话 400-021-8850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北 四环 中 路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3201 单元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北 四环 中 路27 号院 5 号楼 3201 内 3201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李招弟 联系人 高晓芳 电话 010-59393923 传真 010-59393074 网址 www.wy-fund.com 客服电 话 400-808-0069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南 路1118 号 鄂 尔多斯 国际 大 厦 903 ~906 室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虹口 区场 中 路685 弄 37 号 4 号楼449 室 法定 代 表人 杨文斌 联系人 张茹 电话 021-20613999 传真 021-68596916 网址 www.ehowbuy.com 客服电 话 4007009665 办公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滨 江区 江南 大道 3588 号恒 生大 厦12 楼 注册地 址 杭州市 余杭 区仓 前街 道海 曙路 东 2 号 法定代 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张裕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7013 网址 http://www.fund123.cn/ 客服电 话 4000-766-123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朝外 大 街 22 号泛 利 大厦 10 层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朝外 大 街 22 号泛 利 大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莉 联系人 习甜 传真 021-20835879 网址 http://fund.licaike.com/ 客服电 话 4009200022 30 (18)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 限公 司 (19)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限公司 (2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 限公 司 (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翠 柏 路7 号 杭州电 子商 务产 业 园 2 号楼 2 楼 注册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文 二西 路一 号元茂 大 厦903 室 法定代 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杨翼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网址 www.5ifund.com 客服电 话 4008-773-772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华 严北 里2 号民建 大 厦 6 层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顺义 区后 沙峪 镇安 富街 6 号 法定代 表人 闫振杰 联系人 翟飞飞 电话 13520236631 传真 010-62020355 网址 010-62020355 客服电 话 4008886661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建 国 路88 号SOHO 现 代城C 座1809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区建 国 路88 号9 号楼 15 层1809 法定代 表人 沈伟桦 联系人 程刚 电话 010-52855713 传真 010-85894285 网址 www.yixinfund.com 客服电 话 400-6099-200 办公地 址 深圳市 罗湖 区梨 园路 物资 控股置 地大 厦8 楼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罗湖 区深 南东 路5047 号 发展 银行 25 层I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网址 www.zlfund.cn 客服电 话 4006-788-887 住所、 办公 地址 北京市 朝阳 区亮 马桥 路 48 号中信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 )60833722 传真 (010 )60833739 网址 www.cs.ecitic.com 客服电 话 95558 31 (23)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 限公 司 (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 司 (25)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26)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淮 海中 路 9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广东 路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金芸、 李笑 鸣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网址 www.htsec.com 客服电 话 95553 或 拨 打 各 城 市 营业网 点咨 询电 话 住所、 办公 地址 上海市 常熟 路171 号 法定代 表人 储晓明 联系人 李清怡 电话 (021 )54033888 传真 (021 )54030294 网址 www.sywg.com 客服电 话 (021 )962505 住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168 号 上海 银行 大厦29 楼 法定代 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客服电 话 4008888666 住所、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深 南大 道6008 号 特区 报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刘阳 电话 (0755 )83516289 传真 (0755 )83515567 网址 www.cgws.com 客服电 话 4006666888、( 0755 ) 33680000 住所、 办公 地址 北京市 东城 区东 直门 南大 街 3 号 国华 投资 大 厦9 层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喆 联系人 黄静 电话 (010 )84183389 传真 (010)84183311-3389 网址 www.guodu.com 客服电 话 400-818-8118 住所、 办公 地址 上海市 静安 区新 闸 路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李芳 芳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网址 www.ebscn.com 客服电 话 4008888788 、 10108998 32 (28) 中信证券(山东)有 限责 任公司 (29) 中信证券(浙江)有 限责 任公司 (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31)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3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3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3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 办公 地址 青岛市 崂山 区深 圳 路222 号青岛 国际 金融 广 场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网址 www.citicssd.com 客服电 话 95548 住所、 办公 地址 浙江省 杭州 市解 放东 路 29 号迪凯 银 座 22 层 注册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解 放东 路 29 号迪凯 银 座 22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强 联系人 王霈霈 电话 0571-85783737 传真 0571-85106383 网址 www.bigsun.com.cn 客服电 话 (0571 )95548 住 所、 办公 地址 湖北省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8 号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泽柱 联系人 李良 电话 (027 )65799999 传真 (027 )85481900 网址 www.95579.com 客服电 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住所、 办公 地址 山东省 济南 市市 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电话 (0531 )68889155 传真 (0531 )68889752 网址 www.qlzq.com.cn 客服电 话 95538 住所、 办 公 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金 田 路4018 号安联 大 厦 28 层 A01 、B01 (b )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洪家新


联系人 孔泉 电话 (0755 )82083788 传真 (0755 )82083408 网址 www.cfsc.com.cn 客服电 话 ( 021 ) 32109999 , (029 )68918888 住所、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益 田 路6009 号新世 界中 心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永良 联系人 李珍 电话 (0755 )82570586 传真 (0755 )82960582 网址 www.zszq.com 客服电 话 4001022011 33 4 、可以办理本基 金美元现 钞份额认购的代销机 构包 括: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5 、可以办理本基 金美元现 汇份额认购的代销机 构包 括: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 办公 地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闹 市口 大 街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高冠江 联系人 唐静 电话 (010 )63081000 传真 (010 )63080978 网址 www.cindasc.com 客服电 话 400-800-8899 住所、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深南 大 道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服电 话 95555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188 号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网址 www.bankcomm.com 客服电 话 95559 住所、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深南 大 道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服电 话 95555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中国 银行 总行 办公 大楼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田国立 电话 (010 )66596688 传真 (010 )66594946 网址 www.boc.cn 客服电 话 95566 34 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开 展 情况增加本基金相关 代 销机构,届时将另行 公 告。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 纪大道 8 号上 海国 金中 心 二期 23 楼01-03 单元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北大 街 8 号 华润 大 厦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安 奎 总经理 :赵 学军 电话: (010 )65215588 传真: (010 )65185678 联系人 :彭鑫 (五)律师事务所及 经办 律师 名称: 上海 源泰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及 办公 地址 :中 国上 海浦东 南 路 256 号华 夏银 行大 厦 14 层 联系电 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负责人 :廖 海 联系人 :刘佳 经办律 师: 廖海 、刘佳 (六)会计师事务所 和经 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 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湖滨 路 202 号企 业天 地 2 号楼普 华永 道中 心 1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绍信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188 号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网址 www.bankcomm.com 客服电 话 95559 35 联系电 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 :洪磊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 许 康玮 、 洪磊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5年3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