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南方基金管 理 有限 公 司 关于旗下基金 调整 交易所固定 收益 品 种 估 值 方 法的 公 告 为确保证 券投资 基 金估值的 合理性 和 公允性, 根据 《中国 证券投 资基金业 协会估 值 核算工作 小组关 于2015 年1 季度 固定 收益品种 的 估值处理 标准 》 (以 下简称 “估值 处理 标准 ”), 经与相 关托 管银行、 会 计师事务 所协商 一 致, 自 2015 年 3 月 16 日起, 本 公司对 旗下证券 投 资基金持 有的 在 上 海证券交 易所、 深圳 证券交易 所 上市 交 易或挂牌 转 让的固定 收益品 种 ( 估值处理 标准另 有规定的 除外) 的 估值方法 进行 调整,采用 第三 方 估值机构 提供的 价 格数据进 行估值 。 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 相关调整 对前一估 值日基 金 资产净值 的影响 不 超过0.50% 。 敬请投资 者予以 关 注。 特此公告 。 南方基金 管理有 限 公司 二〇 一五 年 三月 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