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月盈A/C:关于进行第一次定期支付的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进行第一次定期支付的提示公告 公告送出日:2015年3 月12日 浦银安盛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 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 年12 月5 日生效。根据《浦银安盛 月月盈安心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 现将定期支付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定期支付的含义 定期支付指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每月定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支付一定现金的业务。 二、 定期支付的时间 基金每月对投资人进行1 次定期支付,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 月可不进行支付。为保证本基金在自由开放期的平稳运作,若本基金 的自由开放期内包含有定期支付基准日或定期支付基准日为运作周 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时,则当期可不进行定期支付。 三、 定期支付的对象 本基金按月实施定期支付机制时, 定期支付对象为满足下列条件 的投资人: 1、在本基金定期支付权益登记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2、在本基金定期支付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低于本基金规定的可享受定期支付机制 的最低数额限制,具体的最低数额限制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 有权对可享受定期支付机制的最低数额限制进行调整。 如投资人在定期支付日单个交易账号下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余 额低于规定的可享受定期支付机制的最低数额限制时, 导致其无法享 有当期定期支付机制, 则在投资人再次申购使其交易账户份额余额重 新满足条件后,可继续享有定期支付机制。 四、 定期支付的支付基准日、权益登记日及款项支付 基金进行定期支付的,当月的15号(T 日,若该日为法定节假日 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定期支付基准日,该月的现金支付 金额以该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得出。当月的15 号(T 日, 若该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也是该月定期支付的权益 登记日,即该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为该月定期支付的对象。 对于T 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登记机构在T+1 日确定自动 赎回用于现金支付的基金份额数并将上述用于现金支付的基金份额 从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中进行扣减。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登记机构及其 相关销售机构在T+7 日(包括该日)内将支付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 有人账户。 本次定期支付的相关时间具体如下: 首个定期支付基准日:2015年3月16日。 首个定期支付权益登记日:2015年3月16日。 五、 定期支付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每次定期支付按照年化现金支付比率计算现金支付金额 并自动赎回对应金额的基金份额数以用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现 金支付, 现金支付金额和自动赎回用于现金支付的基金份额按照单个 基金交易账户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Sn=Mn×( R/12) Cn=NAVn×Sn 其中: Sn 为第n 次定期支付该基金交易账户对应的自动赎回用于现金 支付的份额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场内份额计 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整数位; Cn 为第n 次定期支付该基金交易账户实际可获得的现金支付金 额,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NAVn 为第n 次定期支付权益登记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R 为年化现金支付比率; Mn 为第n 次定期支付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 账户确认持有的份额数。 当期定期支付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相应减少, 同时,资金账户将获得对应的现金支付。 年化现金支付比率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 金实际运作情况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于每个开放期开始前,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对上述约定的年化现金支付比率进行调整,并公布下一个运作周期的年化现金支付比率,在调整前公告,上述调整不须召开份 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首个运作周期的年化现金支付比率为6%。 六、 定期支付的确认原则 1、定期支付每期自动赎回用以现金支付的基金份额时,按“先 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先自动赎回登记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 额; 2、投资者在自由开放期内申购的基金份额,从开放期结束后, 基金进入运作周期开始后可享有定期支付机制。 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时, 基金份额持有人主动发起的份额减少 业务(包括赎回、转换出及转托管出)或者登记机构发起的其他非定 期支付份额减少业务的确认原则上优先于定期支付业务的确认; 每期 自动赎回用以定期支付的基金份额时, 若因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其他的 份额减少业务被确认而导致基金份额余额不足时, 当期的定期支付业 务将被确认失败,即该账户当期不进行现金支付。基金管理人可在法 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七、 定期支付金额计算的举例 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交易账户在2015年3月16日确认持有 10,000份本基金,假设2015年3月16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则: 本次定期支付份额数=10,000×(6%/12)= 50份 本次定期支付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资金账户获得的现金支付额度 (即当期定期支付金额)= 50×1.01=50.50元 即本次定期支付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将减少50 份,资金账户将获得现金支付50.50元。 八、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首次定期支付起,在每月定期支付基准日后三个工作日以内, 本基金管理人将在公司网站上披露当次定期支付的相关信息 (包括定 期支付基准日、权益登记日、当期定期支付比率、定期支付基准日基 金份额净值和每百份基金份额的当期定期支付金额等),而不再就定 期支付的结果于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再行公告。 九、 风险提示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 险、流动性风险、强制赎回风险等。本基金还存在定期支付比率不同 于投资收益率、暂停或延缓定期支付的风险、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等 特有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有关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的详情敬请参见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十七、风险揭示”。 投资人欲了解有关每次定期支付的详细情况, 可通过本公司客户 服务中心查询。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进行第一次定期支付的有关事项予 以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 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 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