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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富蓝筹(519066)

添富蓝筹: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汇添富蓝 筹稳健 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 金 
更新 招募 说 明书


(2015 年第 1 号 )





基金管理人 : 汇 添富 基金 管理 股份 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 重要提 示


汇添富蓝筹稳健 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 2008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8】645 号文核准 募集。 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7 月 8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 理人保 证招 募说 明书的 内容真 实、 准确 、完整 。本招 募说 明书 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 ,但中 国证 监会对本基 金募集 的核 准,并不表 明其对 本基 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 为灵活 配置 混合 型基金 ,资产 配置 比例 可灵活 调整, 股票 投资 比例在 30—80% 之间变动。 在灵活调整资产配置时, 基金经理的判断可能与市场的实际表 现有一定偏 离,在 市场 上涨的时候 股票配 置比 例过低或在 市场下 跌时 股票配置比 例过高,从而带来对基金收益不利影响的风险。 投资有 风险, 投资 者拟 认购( 或申购 )基 金 前 应认真 阅读本 招募 说明 书,了 解 本基金产 品, 全 面认 识本基金风 险收益 特征 ,应充分考 虑投资 者自 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并 对于认 购( 或申购)基 金的意 愿、 时机、数量 等投资 行为 作出独立决 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 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 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1 月 8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 2014 年 9 月 30 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 目


录 一、 绪言 .................................................................................................................... 3 二、 释义 .................................................................................................................... 4 三、 基金管理人 ........................................................................................................ 9 四、 基金托管人 ...................................................................................................... 21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6 六、 基金的募集 ...................................................................... 错 误! 未定义 书签 。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59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0 九、 基金的投资 ...................................................................................................... 71 十、 基金的业绩 ...................................................................................................... 87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89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 91 十三、 基金的收益分配 ........................................................................................... 96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98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00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01 十七、 风险揭示 ..................................................................................................... 107 十八、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0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12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9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48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51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54 二十四、 备查文件 ................................................................................................. 155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 募说明书 3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 委托或 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本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 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当事人, 其持有本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本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 》 、基 金合同 及其他有 关规定 享有权 利、承担 义务。 基金投 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 二、 释义 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 《基金合同》 指《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仅为 《基金合同》 目的不 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 行政法规、 部 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 《基金合同》 所募集的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托管人、 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的募集、 基 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的交易、 基金份额的申购 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 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收益与分配、 基金的费用与 税收、 基金的信息披露、 风险揭示、 基金的终 止与 清算、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 摘要、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备查文件等涉及本 基金的信息, 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 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 及其定期的更 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 《汇添富蓝筹稳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 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其任 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 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 《基金合同》 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符合 《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 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 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 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 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 存管、 清 算和交收业务, 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 基金份额注册登记、 清算 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 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 《基金合同》 约束, 根据 《基金合同》 享 受权 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 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 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 团体和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 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 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 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 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工 作日 T 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 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 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向基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 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 自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 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 向基 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的日常赎回 自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 理 巨额赎回 指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 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 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 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 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 (转出基金) 的全 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 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 约定每期扣 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的股票红利、 股息、 债券利息 、 票 据投资收益、 买卖证券差价、 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 他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 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 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 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 以确定基金资 产净值的过程 货币市场工具 指现金;一年以内( 含一 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 大额 存单; 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 含三百九十七 天)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债券 回购;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 一年) 的中央银行票据;中 国证 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 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事件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 三、 基 金管 理人 ( 一) 基 金管 理人简 况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2楼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成立时间: 2005年2月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5号 注册资本: 人民币1亿元 联系人:李文 联系电话:021-28932888 股东名称及其出资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26.5%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 26.5%


( 二) 主 要人 员情况 1、 董事 会成员 潘鑫军先 生, 董事长 。 国籍:中 国,1961 年 出生,研 究生 学历, 高 级经济 师。 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历任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 支行工会主席、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总经理。 肖顺喜先生,董事。国籍:中国,1963 年出生,复旦大学 EMBA 。现任东 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东航国际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东航期货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 陈保平先 生, 董事。 国 籍:中国 ,1953 年出 生。华东 师范 大学中 国 语言文 学专业学士, 南洋交大 EMBA ,高级编审。 现任上海市 市人大 代表 (教科文委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 员会专业 委员) 、市委 宣传部新 闻阅评 督查组 组长、上 海市新 闻工作 者协会副主 席, 新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外滩画报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文汇新 民进修学院董事长。 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社长、 党委副书记, 新民晚报社 总编辑、 党委副书记,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副社长、 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 资公司总经理、 新民晚报社副总编辑, 上海青年报社编辑、 记者、 部主任、 副总 编, 上海三联书店总编辑、 沪港三联副董事长, 上海文艺出版总社党委书记、 副 社长、总编辑等。 林利军先 生, 董事, 总 经理。国 籍: 中国,1973 年出生 ,美 国哈佛 大学商 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硕士。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 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 历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公 室主任助理、 上市部总监助理, 曾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筹备工作组, 哈佛大 学毕业后就职于美国道富金融集团 (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 ) 从事投资和风险 管理工作。 韦杰夫(Jeffrey R. Williams )先生,独立董事。国籍:美国,1953 年出生, 哈佛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资深访问学者。 历任美 国花旗银行香港分行副总裁、 深圳分行行长, 美国运通银行台湾分行副总裁, 台 湾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渣打银行台湾分行总裁, 深圳发展银行行 长,哈佛上海中心董事总经理。 蔡来兴先 生, 独立董 事 ,国籍: 中国 ,1942 年出生, 上海 同济大 学 学士。 现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 中国国学中心顾问。 曾任上海市委、 市政府副秘 书长, 香港上海实业集团董事长, 香港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第九、 十、 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委员。 杨燕青女士, 独立董事, 国籍: 中国,1971 年 出生, 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 现任 《第一财经日报》 副总编辑,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第 一财经日报》 创刊编委之一, 第一财经频道高端对话节目 《经济学人》 栏目创始 人和主持人, 《波士堂》 栏目资深评论员。 曾任 《解放日报》 主任记者, 《第一 财经日报》编委,2002-2003 年期间受邀成为约翰- 霍普金斯大学访问学者。 2 、 监事 会成员 涂殷康先 生, 监事长 。 国籍:中 国,1970 年 出生,上 海财 经大学 硕 士研究 生。 现任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研发中心总经理。 曾任职于中国东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 方航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历任东航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 副总经理, 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 任瑞良先 生, 监事。 国 籍:中国 ,1963 年出 生,大学 学历 ,中国 注 册会计 师。 现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 财务中心财务主管,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投资公司财务主管、总经理助理等。 李进安先 生, 监事。 国 籍:中国 ,1968 年出 生,金融 学博 士,中 国 注册会 计师、 律师资格。 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合规总监。 历任君安证券南京业务部总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区总协调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太平南路营业部总经理, 总 裁办公室、BPR 办公室 常务副主 任,东吴 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总规 划师 、副总裁 等职。 王静女士 ,职 工监事 , 国籍:中 国,1977 年 出生,中 加商 学院工 商 管理硕 士。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总监。 曾任职于中国东方航空 集团公司宣传部,东航金控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 林旋女士, 职工监事, 国籍: 中国,1977 年出生,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硕士。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总监助理, 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监事。曾任职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陈杰先生 ,职 工监事 , 国籍:中 国,1979 年 出生,北 京大 学理学 博 士。现 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高级经理。 曾任职于罗兰贝格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能源事业部。 3 、 高管 人员 潘鑫军先生,董事长。 (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林利军先生,总经理。 (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李文先生, 督察长。 国 籍: 中国,1967年出生 , 厦门大学管理学博士, 高级 经济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稽核监督处科员, 中国 人民银行杏林支行副行长,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银行管理处处长助理、 金 融机构监管二处副处长,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总部总经理、 资金财务管理 总部总经理等。 现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 汇添富资本管理有限 公司董事。 张晖先生, 副总经理。 国籍: 中国,1971年出 生, 经济学硕士, 历任 申银万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 国研究所高级分析师、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 研究主管和基金经理。 2005年4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 陈灿辉先生, 副总经理。 国籍: 中国,1967年 出生, 大学本科, 历任 中国银 行软件开发工程师, 招银电脑有限公司证券基金事业部负责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资深高级经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 总经理助理。 2008 年7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营运官。 雷继明先 生, 副总经 理 。国籍: 中国 ,1971 年出生, 工商 管理硕 士 。历任 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网上交易部副总经理,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 业部总经理、 经纪业务总监、 总裁助理。2011 年 12 月加盟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娄焱女士 ,副 总经理 。 国籍:中 国,1971 年 出生,金 融经 济学硕 士 。曾在 赛格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富达基金北京与上海代 表处工作, 负责投资银行、 证券投资研究, 以及基金产品策划、 机构理财等管理 工作。2011 年 4 月加入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4 、 基金 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叶从飞先生,国籍:中国。1978 年出生,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11 年证券 从业经验。 曾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交易员、 投资经理助理。 2005 年 10 月加入汇添富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交易主管,2010 年 9 月 21 日至 2012 年 3 月 1 日任汇添富 医药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2012 年 3 月 2 日至今任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11 月 22 日至今任 汇添富 蓝筹稳 健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的基金 经理,2014 年 9 月 16 日至今任汇添富环保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苏竞先生,2008 年 7 月 8 日至 2013 年 11 月 22 日任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5 、 投资 决策管 理委 员会 主席:林利军先生(总经理)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 副主席:张晖先生(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成员:韩贤旺先生(研究总监) 6 、 上述 人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 属关系 。 ( 三) 基 金管 理人的 职责 根据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以 下职责: 1 、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 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 、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 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 四)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经理的 承诺 1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 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现行有效 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基金法》 及 有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 )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 (2 )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 )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 强化职业操 守, 督促和约束员工遵 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 )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 利用对敲、 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 基金经理承诺 (1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勤勉的原则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 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 )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 定, 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 基金的商业秘密、 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 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 动。 ( 五) 基 金管 理人的 风险 管理体系 本基金管理人将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风险划分为投资风险、 合规风险、 营运风 险和道德风险四大类, 其中, 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 流动性风 险等。针对上述各类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1 、 风险管理原则 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遵循以下六项基本原则: (1) 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和内部控制环境, 使风险意识贯穿到每位员 工、各个岗位和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2) 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切实保证风险管理部门的独立性和权 威性,使其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 (3) 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保证风险管理制度在投资管理和经营活 动过程中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 (4) 运用合理有效的风险指标和模型, 实现风险事前配置和预警、 事中实 时监控、事后评估和反馈的全程嵌入式投资风险管理模式。 (5) 建立和推进员工职业守则教育和专业培训体系, 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充分的职责胜任能力。 (6)建立风险事件学习机制,认真剖析各类风险事件,汲取经验和教训, 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2、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 风险管理部门、 各职能 部门四 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6 汇 添富 风险管 理组 织结构 图 (1 )董事会 对公司风 险管理 负有 最终责 任,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 委员会与督察长。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指导公司的风险管理 政策, 对公司的整体风险水平、 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督察长负责 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 监督检查受托资产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 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2 )经营管理层负责 风险管理政策、 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经营管 理层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 处置重大风险事件,促进风险管理文化的形成。 (3 )金融工程部、 稽 核监察部是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 金融工程部负责投 资组合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的管理。稽核监察部负责合规风险、 营运风险、道德风险等的管理。 (4)各职能部门负责从经营管理的各业务环节上贯彻落实风险管理措施, 执行风险识别、 风险测量、 风险控制、 风险评价和风险报告等风险管理程序, 并 持续完善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3、风险管理内容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 风险测量、 风险控制、 风险 评价、 风险报告等内容。 (1) 风险识别是 指对现 实以及 潜在的各 种风险 加以判 断、归类 和鉴定 风险 性质的过程。 (2) 风险测量是 指估计 和预测 风险发生 的概率 和可能 造成的损 失,并 根据 这两个因素的结合来衡量风险大小的程度。 稽核监察部 董事会 督察长 经营管理层 风险控制委 员会 金融工程部 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 员会 各职能部门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7 (3) 风险控制是 指采取 相应的 措施,监 控和防 止各种 风险的发 生,实 现以 合理的成本在最大限度内防范风险和减轻损失。 (4) 风险评价是 指分析 风险识 别、风险 测量和 风险控 制的执行 情况和 运行 效果的过程。 (5) 风险报告是 指将风 险事件 及处置、 风险评 价情况 以一定程 序进行 报告 的过程。 ( 六) 基 金管 理人的 内部 控制制 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 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 发展规划, 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 通过建立组织机制、 运用管理方法、 实施控制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基金管理人结合自身具体情况, 建立了科学合理、 控制严密、 运行高效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制定了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1 、 内部控制目标 (1 ) 保证基金管理人经营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 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 )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 行


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 ) 确保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财务及其他信息的真实、 准确、 及时、 完整。 2 、 内部控制原则 (1 )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 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 )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 制程序,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 ) 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 基金资产、固有财产、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 ) 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 制衡。 (5 ) 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8 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 、 内部控制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求建立: 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机制、 完善的岗位责 任制、 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 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 严格的授权控制、 有效 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等。 基金管理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 审 慎性原则和适时性原则, 制订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的内容包括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以及内部 稽核控制等。 (1 )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规范投资业务流程, 分层次强化投资风险控制。 公司根据投 资管理业务不同阶段的性质和特点, 制定了完善的管理规章、 操作流程和岗位手 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别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控制。 针对投资研究业务, 基金管理人制定了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研究总部 制度》 ,对研 究工作的 业务流 程、研 究报告质 量评价 ,研究 与投资的交 流渠道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对于投资决策业务, 基金管理人制定了 《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 份有限 公司投 资管理制 度》 , 保证投 资决策严 格遵守 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 定, 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要求, 同时设立了汇添富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以 及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对于基金交易业务, 基金管理人将实行集中交易与防 火墙制度, 建立交易监测系统、 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 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交易流程将严格按照“ 审核—执行—反馈—复核—存档” 的程序进行, 防止不正当 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2 ) 信息披露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完整地了解基 金信息。 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建立了 《汇添富基 金管理股 份有限 公司信 息披露管 理制度 》 ,指 定了信息 披露责 任人负 责信息披露 工作, 进行信息的组织、 审核和发布, 并将定期对信息披露进行检查和评价, 保 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9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先进的信息技术系统和完善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基金管 理人的信息技术系统由先进的计算机系统构成, 通过了国家、 金融行 业软件工程 标准的认证, 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 基金管理人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技术岗位责任 制度、 门禁制度、 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 对电子信息数据进行即时保存和 备份, 重要数据实行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确保了系统可靠、 稳定、 安全地运 行。 在人员控制方面, 对 信息技术人员进行有关信息系统安全的统一培训和考核; 信息技术人员之间定期轮换岗位。 (4 ) 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严格的会计系统控制措施, 确保会计核算正常运转。 基 金管理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 《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办法》 、 《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 公司财务制度、 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 通过事前防范、 事中检 查、 事后监督的方式发现、 堵截、 杜绝基金会计核算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具体措 施包括: 采用了目前最先进的基金核算软件; 基金会计严格执行复核制度; 基金 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人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 相互核对的方式; 每日 制作基金会计核算估值系统电子数据的备份, 同时打印保存书面的记账凭证、 各 类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并由专人保存原始记账凭证等。 (5 ) 内部稽核控制 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 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基金管 理人设立督察长,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召开的任何会议,调阅相关档案, 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 评价、 报告、 建议职能。 督察长定 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另外, 在经营管理层设立稽核监察部门, 配备充足合格的稽核监察人员, 并 制订了《 汇添富 基金管 理股份有 限公司 稽核监 察制度》 ,明确 规定了 稽核监察部 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督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 情况; 检查各业务部门和人员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 况。 4 、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 )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0 (2 ) 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管理人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 风险控制制度。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1 四、 基 金托 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4 年 6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70 人,平均 年龄 30 岁, 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 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 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 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 管服务。截至 2014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80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 、英国《全球托管人》 、 香港《财资》 、美国《环球金融》 、内地《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等境内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2 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 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 、基 金托管 人的 职责基 金托 管人应 当履 行下列 职责 :


(1)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3) 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 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4)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5)按 照基金 合同的 约定,根 据基金 管理人 的投资指 令,及 时办理 清算、 交割事宜;


(6)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7)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8)复 核、审 查基金 管理人计 算的基 金资产 净值和基 金份额 申购、 赎回价 格;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1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职责。 五 、基 金托管 人的 内部控 制制 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 各项业务飞速发展, 始终保持在资产 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 这些成绩的取得, 是与资产托管部 “一手抓业务拓展, 一 手抓内控建设”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 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 理工作, 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 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精心 培育内控文化, 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 来做。 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年六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 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 (审计标准第70号) 审阅后 ,2013年中 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ISAE3402 (原SAS70 ) 审阅获得无 保留意见的 控制及有效性报告, 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方面 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 经与国际大 型托管 银行 接轨,达到 国际先 进水 平。目前,ISAE3402 审阅已经成 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3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 强化和建立守法 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 管理科学化、 监 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 维护持 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 (内控合规部、 内部审计局) 、 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 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 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 对各业务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 监督。 资产托管 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 的内部风险控制处, 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 法律规章, 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 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 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 合法性原则。 内控 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 整性原 则。托 管业务的 各项经 营管理 活动都必 须有相 应的规 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 覆盖所有的 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 时性原 则。托 管业务经 营活动 必须在 发生时能 准确及 时地记 录;按 照“ 内控优先” 的原则,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 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 制度。 (4)审 慎性原 则。各 项业务经 营活动 必须防 范风险, 审慎经 营,保 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 效性原 则。内 控制度应 根据国 家政策 、法律及 经营管 理的需 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 立性原 则。设 立专门履 行托管 人职责 的管理部 门;直 接操作 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 适当分离; 内控制度的检查、 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 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 格的隔 离制度 。资产托 管业务 与传统 业务实行 严格分 离,建 立了明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4 确的岗位职责、 科学的业务流程、 详细的操作手册、 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 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 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 层检查 。主管 行领导与 部门高 级管理 层作为工 行托管 业务政 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 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 以检查 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 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 人事控制。 资产 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建立“ 自控防线” 、“ 互控 防线” 、“ 监控防 线” 三 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 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 的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 并通过 进行定期、 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 签订承诺书, 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 制理念。 (4)经 营控制 。资产 托管部通 过制定 计划、 编制预算 等方法 开展各 种业务 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 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 达到资源利用和效 益最大化目的。 (5)内 部风险 管理。 资产托管 部通过 稽核监 察、风险 评估等 方式加 强内部 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 监控, 指导业务部门进行 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 据安全 控制。 我们通过 业务操 作区相 对独立、 数据和 传真加 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 急准备 与响应 。资产托 管业务 建立专 门的灾难 恢复中 心,制 定了基 于数据、 应用、 操作、 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 并组织员工定期演 练。 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 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 从最初的按照预订 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 随机演练” 。 从演练结 果看, 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 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 产托管 部内部 设置专职 稽核监 察部门 ,配备专 职稽核 监察人 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 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 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 善组织 结构, 实施全员 风险管 理。完 善的风险 管理体 系需要 从上至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5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 只有这样, 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 有效。 资产 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 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 横向多部门制 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 立健全 规章制 度。资产 托管部 十分重 视内控制 度的建 设,一 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 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 经过多 年努力, 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包括: 岗位职责、 业 务操作流程、 稽核监察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 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 渗透各项 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 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 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 规范运作, 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 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 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 新问题、 新情况不断出现, 资产托管 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 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 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 《基金法》 、 基金 合同、 托管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 基金投融资比例、 基金投资禁止行为、 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 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 在限 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6 五、 相 关服 务机构 ( 一) 基 金份 额发售 机构 1 、 直销机 构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288号6幢538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峨山路91弄61号1幢陆家嘴软件园10号楼3楼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电话: (021)28932823 传真: (021)28932998 联系人:丛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99fund.com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 ) 2 、 代销机 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7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http://www.bankcomm.com/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5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8 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方爽


电话:010-65556689


传真:010-65550827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4199 联系人:倪苏云、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6 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联系人: 朱红 电话:010-63636153 传真:010-63636157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29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董云巍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1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3)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夏雪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0 联系电话:021-68475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14)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农林下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户服务热线: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址:http://bank.pingan.com


16)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 962528) 联系人: 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网址:www.nbcb.com.cn 17)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8 号中融碧玉蓝天大厦 15-20 楼、22-27 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666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1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4006962999 公司网站:www.srcb.com


18)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电话:0571-85108309 传真:0571-85151339 联系人:严峻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23 400-8888-508 网址:www.hzbank.com.cn 19)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电话:025-84544021 传真:025-84544129


20)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 196 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电 话:0577-88990082


传 真:0577-88995217


2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6098、96098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2 网址:www.jsbchina.cn 22)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办公地址: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戴莉丽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2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2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胡天彤


网址:www.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25)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 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3 法定代表人:杨锐敏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张大力


客户服务电话:68777877 公司网站:http://www.shhxzq.com


26)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27、28 楼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咨询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27)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徐轶青


电话:0571-87822359


公司网址:http://www.ctsec.com/ctzq/index.html


28)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公司网站 www.cgws.com


2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4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服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站:www.95579.com


30)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 姚文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2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767032 联系人:叶蕾 联系电话:021-68761616-8522 网址:www.tebon.com.cn


31)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 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 25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毛诗莉


联系电话:0755-23838750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1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85081


网址:www.fcsc.cn


3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 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0431-85096517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5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0431-85096733 网址:www.nesc.cn


3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729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3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 网址:www.dwzq.com.cn


35)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基金销售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公司网址:http://www.dxzq.net/


3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 层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6 法定代表人:雷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1 方正证券网站:www.foundersc.com


3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3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41、 42、43、44 楼 联系人:黄岚 服务热线: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39)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0-96130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公司网站:http://www.gzs.com.cn


40)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7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 3 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 话:0755-83709350 传 真:0755-83704850


公司网站:http://www.ghzq.com.cn/ghzq/index.html


4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一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4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沈刚 联系电话:0510-82831662 联系传真:0510-82830162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客服电话:95570


4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8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4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4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47)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 280 号科技城 2 层 A-33 段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长江路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 280 号科技城 2 层 A-33 段 法定代表人:赵培武 联系人:吴德森 电话:0431-82951765 传真:0431-82946531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39 网站:www.cczq.net


客服热线:0431-82951765


4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 111 号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联系电话:0471-4972343 网址:www.cnht.com.cn


49)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 23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50)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 号附 1 号红塔大厦 9 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电 话:0871-3577398 传 真:0871-3578827


5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B1 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0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 、400-80-96518 (全国)


网址:www.hazq.com


52)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 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 021-6877-8056


传真: 021-6877-81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3)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 7 至 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54)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客服电话:0931-96668、400-689-8888


公司网址:www.hlzqgs.com


5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 (01A 、02、03、04)、 17A 、18A 、24A 、25A 、26A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 5 层、 17 层、 18 层、 24 层、25 层、26 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盛宗凌、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联系传真:0755-82492962 公司网址:www.lhzq.com 客服电话:95513


5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万鸣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5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 大厦 28 层 A01 、B01 (b)单 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电 话:021-64339000


传 真:021-64333051


公司网址:http://www.cfsc.com.cn/


58)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2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9)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5 号新盛大厦 A 座 6-9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 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F-D01 零售业务 总部市场营销部产品销售部 法定代表人: 赵大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400-889-5618 联系人:李微 联系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网址:www.e5618.com


60)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95511-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网址:http://www.pingan.com


61)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918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62) 日信证券有限公司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3 注册地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 号


联络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 11 层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文思婷


联系电话:010-83991737


网址:www.rxzq.com.cn


63)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法定代表人:刘弘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6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


网址:www.i618.com.cn


65)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华旭国际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华旭国际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张瑾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518、4008918918(全国热线)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4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66)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层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电话委托:95523


网址:www.sywg.com


6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袁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网站: www.csco.com.cn 客服热线:0755-83199511


68)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 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 林小明 电 话:0755-33331188 传 真:0755-33329815


69)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栋 18、19 层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5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咨询电话:400-8888-133


接收传真:020-22373718-1013


联系人:王鑫


联系电话:020-38286651


邮箱:wangxin@wlzq.com.cn


70)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 47 层 01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室 48 层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电 话:0755-82545555


公司网站:http://www.wkzq.com.cn/wkzq/web/index.aspx


71)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联系人:汪尚斌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72)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73)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 2 号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公司网址:www.xmzq.cn


74)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标志商务中心 A 栋 11 层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6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赵小明 021-68634510-8620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75)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98-98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 孙恺 联系电话:010-83561149


网址:www.xsdzq.cn


7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77)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95562


业务联系电话:0591-38162212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7 公司网址:http://www.xyzq.com.cn/xyzq/index.html


7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43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79)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联系人:王睿 电话:0755-83007069 传真:0755-83007167 客服电话:4008-698-698


网址:www.ydsc.com.cn


8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81)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区 6-7 层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48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区 6-7 层 电话: 0571-87901908、0571-87901053 传真:0571-87901913 联系人:刘虹、谢项辉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7777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8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座 41 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86768681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8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中心 29 层 联系人:李珍


注册资金:人民币 13.55 亿元


法人代表:吴永良


联系电话:0755-82943755


客服电话:4001022011


8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 层 -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 、12 、13 、15、16、18 、19、20 、21、22、 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 商务中心 A 栋第 04、18 层至 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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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新招募说明书 49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8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王常青 基金业务对外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400-8888-108 联系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址:www.csc.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108


86)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法人代表: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联系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87)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266061)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266061)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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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新招募说明书 50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8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89)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李丹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4866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9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程月艳 联系电话:0371—65585670 联系传真:0371—65585665 客服电话:967218(郑州市外客户需要加拨区号 0371)、 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91) 680101null9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05 邮编:100088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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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 新招募说明书 51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传真: 010-66045518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93) 诺亚正行( 上海) 基 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 7650 号 2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8 楼 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94)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 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传真: 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9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注册资本: 人民币伍千万元


法定代表人: 其实


电 话:021-54509998


传 真:021-64385308


96)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 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2 电 话:021-58870011 传 真:021-68596919


公司网站:http://www.howbuy.com/


97)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98)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99)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 闫振杰 电 话:010-62020088 传 真:010-62020088-8002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基金,并及时公告。 ( 二) 基金 注 册登记 机构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3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5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 三) 律 师事 务所 和 经办 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秦悦民、傅轶 电话:021-68818100 传真:021-68816880 ( 四) 会 计师 事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吴港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徐艳、汤骏 业务联系人:汤骏 六、 基 金的 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 《运作办法》 、 《销售办法》 、 《信息披露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经 2008 年 5 月 6 日中国证监 会证监基金字【2008】645 号文件核准募集。 ( 一) 基 金的 类型及 存续 期间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4 1、基金 类型: 混合型 ,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券 投资基金 ,股票 投资占 基金资 产的比例为 30%—80%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存续期间:不定期 ( 二) 募集方 式 基金募集期内, 本基金基金份额通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向个人投资者、 机 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公开募集。 ( 三) 募集期 限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以发售公告为准。 ( 四) 募集对 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 五) 募集场 所 本基金将通过场内、 场外两种方式发售本基金。 场外销售渠道为基金管理人 的直销网点和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场外 代销机构 的代销 网点( 具体名单 见发售 公告) ;场内销 售渠道 为通过 上海证券交 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场内认购须 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投资者还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99fund.com )办理开户、认购等 业务,网上交易开通流程、业务规则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具体销售城市 (或网点) 名单和联系方式, 请参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以及当 地基金代销机构以各种形式发布的公告。 ( 六) 募集目 标 本基金不设最高募集规模。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 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 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中 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七) 基 金份 额的场 外认 购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5 本节是有关基金的场外认购, 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在场外认购基金份额适用 本节的 相关 规定 。基 金 募集期 内投 资者 在场 内 认购基 金份 额, 适用 下 一节“ 基金 份额的 场内 认购” 的相 关规定 。除 法律 法规 或 中国证 监会 有关 规定 另 有规定 外, 任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1、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场外认购的认购费率如下: 购买金额(M ) 认购费率 M <100 万 1.20% 100 万≤M<500 万 0.80% 500 万≤M<1000 万 0.20% M ≥ 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 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特定地域范围、 特定行业、 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 以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 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认 购费率。


3、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1 )基金 认购采 用金额认 购的方 式。基 金的认购 金额包 括认购 费用和净认 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2)认 购份额 计算结 果保留到 小数点 后两位 ,小数点 后两位 以后的 部分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场外基金份额的认购程序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6


(1)认购时间安排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 确定,请参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 。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发售公 告》 。


(3 )基金 份额的 认购采用 金额认 购方式 。投资者 认购本 基金采 取全额缴款 认购的方式。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 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 模没有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认购的确认


当日 ( T 日)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 投资者通常可于 T+2 日 起到网点查 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在基金成立后可以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书。


(5)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场外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 1000 元 (含 认购 费) ,通 过直销 中心 首 次认购的 最低 金额为 人 民币 50000 元(含认 购费) 。超过 最低认购 金额的 部分不 设金额级 差。募 集期间 不设置投资 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 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场外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 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 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 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利息折成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不受最 低份额限制。 ( 八) 基 金份 额的场 内认 购 本节是有关基金的场内认购, 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在场内认购基金份额适用 本节的 相关 规定 。基 金 募集期 内投 资者 在场 外 认购基 金份 额, 适用 上 一节“ 基金 份额的 场外 认购” 的相 关规定 。除 法律 、行 政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另 有 规定外 ,任 何与基金份额发售有关的当事人不得预留和提前发售基金份额。 1、基金的面值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7 本基金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场内认购的认购费率如下: 购买金额(M ) 认购费率 M <100 万 1.20% 100 万≤M<500 万 0.80% 500 万≤M<1000 万 0.20% M ≥ 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 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4、场内基金份额的认购程序 (1)认购时间安排 在募集期内,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交易日交易时间内持续挂牌定价发售本基 金基金份额(具体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2)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份额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的发售公告。 (3) 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采取全额缴款认 购的方式。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 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 没有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认购的确认 当日 ( T 日)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 投资者通常可于 T+2 日起到 网点查 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在基金成立后可以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书。 (5)认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场内认 购每笔最 低认购金额为 1,000 元,同时每笔 认购金额 必须是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8 100 元的整数倍, 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 99,999,900 元,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 次认购基金份额。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5、场内 认购款 项在基 金募集期 间产生 的利息 将折算为 基金份 额归基 金份额 持有人所有。 场内认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 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认购资金的 处理方式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 基金份额 以注册 登记机 构的记录 为准。 利息 折成基金 认购份 额不收 取认购费、 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 九) 募 集资 金的管 理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 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十)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08 年 6 月 2 日至 2008 年 7 月 2 日。 经会计师事务 所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741,799,533.92 份基金份额( 其中包括利息转份额 245,313.70 份) ,有效认购户数 为 5,285 户。其中汇添 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6 月 2 日 运用固有资 金 50,00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份额 50,075,500.00 份 (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6.75%, 认购费用 1,000.00 元;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份额 6,878,497.61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93%。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59 七、 基 金合 同的生 效 ( 一) 基 金备 案的条 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 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户数不少于 200 户的条件下, 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 会书面 确认之 日起, 《 基金合 同》生 效;否则 《基金 合同》 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 生效时, 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 投资者所有。 ( 二) 基 金合 同不能 生效 时募集 资金 的处理 方 式 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 、 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 并加计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 三) 基 金存 续期间 的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数量 和资 产规模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 四) 本 基金 基金合 同已 于2008年7月8 日 生效。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0 八、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一) 申 购与 赎回场 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 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场外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基金投资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场内申购赎回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 二) 申 购与 赎回的 开放 日及时 间


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自 《基金合同》 生效 后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 基金管理 人应在 开始办 理申购赎 回的具 体日期 前 2 日在 至少一 家指 定媒体及基 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公告。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基金管理 人公告暂 停申购 或赎回 时除外) ,投资 者应当 在开放日 办理申 购和赎 回申请。开 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 基金管理 人可对申购、 赎回时间进行调整, 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本基金已于 2008 年 8 月 8 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于 2008 年 10 月 8 日开始 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 三) 申 购与 赎回的 原则 1 、 “ 未知价” 原则, 即申购 、 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 “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 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 、 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 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 《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1 ( 四) 申 购与 赎回的 程序 1 、 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 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 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者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 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否则所提交的申购、 赎回的申请无 效而不予成交。 2 、 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 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 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为投资者 对该交 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 T +2 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 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3 、 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 T 日赎回申请成功后,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注册登记人在 T +7 日(包 括该日) 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 款 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 五) 申 购与 赎回的 数额 限制 1、 场外申购时, 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 1000 元(含申购费 )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 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 (含申购费) 。 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 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 1000 元人 民币,同时每笔申购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并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 99,999,900 元。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 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 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赎回最低份额5份, 基金份额持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2 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5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 发起赎回;场内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 份基金份额。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 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六) 申 购费 用和赎 回费 用 1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 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投资 者可将 其持有 的全部或 部分基 金份额 赎回。本 基金的 赎回费 用在投 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扣除用于市场推广、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 余额归基金财产, 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比例下限。 3、申购费率 (1)投 资者选 择前端 收费模式 申购本 基金的 ,申购费 按申购 金额采 用分级 费率。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 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具体申购 费率如下: 购买金额(M ) 申购费率 M <100 万 1.50% 100 万≤M<500 万 1.00% 500 万≤M<1000 万 0.30% M ≥ 1000 万 每笔 1000 元 (2)投 资者选 择后端 收费模式 申购本 基金的 ,后端申 购费率 按基金 份额持 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时间(Y ) 申购费率 Y ﹤1 年 1.80% 1 年≤Y ﹤2 年 1.50% 2 年≤Y ﹤3 年 1.20% 3 年≤Y ﹤4 年 0.80% 4 年≤Y ﹤5 年 0.60% Y ≥5 年 0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3 4、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N <1 年 0.5% 1 年≤N <2 年 0.25% N ≥2 年 0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扣除用于市场推广、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 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为赎回费的 25% 。 5、 对特定交易方式 (如网上交易、 电话交易等) , 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低于 柜台交易方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 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 针对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 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 七) 申 购份 额与赎 回金 额的计 算 1 、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1)如 果投资 者选择 前端收费 模式申 购本基 金,申购 时申购 份额计 算公式 为: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 / ( 1 +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如果投资者选择后端收费模式申购本基金, 申购时申购份额计算公式 为: 申购份额 = 申购金额 /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2 、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1) 如果投资者在申购时选择前端收费, 则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采用“ 份额 赎回” 方式,赎回价格以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4 赎回总金额 = 赎回份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 = 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 = 赎回总金额 ? 赎回费用 (2)如 果投资 者在申 购时选择 后端收 费,则 赎回该部 分基金 份额的 赎回金 额计算方式如下 : 后端申购费=赎回份额× 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应的后端申购费费率


赎回费=赎回份额×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 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申购费- 赎回费 3 、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 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 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 、 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场外申购时,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 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误差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 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保留到 整数位,非整数份额部分对应金额返回投资者。 5 、 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 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 除相应的费用, 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 八) 申 购和 赎回的 注册 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 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 日(含该日)起 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 T+1 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 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 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5 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 九) 拒 绝或 暂停申 购的 情形及 处理 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 、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 算; 3 、 基金资产规模过大, 使 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 或可能 对 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 、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5 、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 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发生上述 1 到 4 项暂停 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暂停申 购公告。 ( 十) 暂 停赎 回或者 延缓 支付赎 回款 项的情 形及 处理方 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 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 、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 、 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 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3 、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2个或2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回, 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 、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 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备案。 已 接受的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 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 可延期支付 部分赎回款项, 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 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 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 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 出现上 述第(3)款的 情形时 ,对已 接受的赎 回申请 可延期 支付赎 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的媒体及网站公告。投资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6 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网站上刊登暂停 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并依照 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网站上公告。 (十一 ) 巨 额赎 回的情 形及 处理方 式 1 、 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 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 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 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 、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 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 ) 全额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 ) 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 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 基金管理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基金总份额的 10% 的前提下, 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 予以办理。 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应当按照其申请赎回份额占当 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 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赎回份额; 投 资者未能赎回部分, 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办理部分予以撤 销外, 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 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 依照上述规 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 并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 赎回为止。 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 ) 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 2 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及网站或代销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 并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 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同时以邮寄、 传真或 《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 并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7 本基金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可暂 停接受赎 回申请 ;已经 接受的赎 回申请 可以延 缓支付赎 回款项 ,但不 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网站公告。 (十二 ) 重 新开 放申购 或赎 回的公 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 体及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回时, 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 放申购、 赎回公告, 并 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 暂停期间, 基 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 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 并 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三 ) 基 金的 转换 1、基金转换受理场所 基金转换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理财中心、 网站及场外基金销售代理人的 代销网点进行。 2、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08 年 8 月 8 日开通基金转换入 业务,2008 年 10 月 8 日开通 基金转换出业务。 办理基金间转换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若出现 新的证券交易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它原因, 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 的调整并公告。 3、基金转换原则 基金转换 采用“ 份 额转 换,未知 价法”,即转出/ 转入 基金的 成交价 格以申请 当日转出/ 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依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基金转 换时,须缴纳一定的转换费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9]32 号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的相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8 关规定,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 的标准收取费用。 1)当转 出基金 申购费 率低于转 入基金 申购费 率时,费 用补差 为按照 转出基 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 不 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 购赎回 费用的 汇添富货 币市场 基金转 入上述其 他开放 式基金 ,转换 申购补差费用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小数 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 日) 。投资者 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 T +1 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 续,投资者通常可自 T +2 日(含该日)起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 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 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投资者办 理基金转换业务时, 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 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 可申购状态。 基金注册登记人采用“ 先进先出” 原则确认基金转换申请, 即注册登记日期在 先的基金份额先转出。 基金转换后, 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 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基金管理 人在 不损害 基金份额 持有 人权益 的 情况下可 更改 上述原 则 ,但应 最迟在新的原则实施前 2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4、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 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 赎回费率 补差费=( 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 补差费率/(1 +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 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之间转换费率详见基金转换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 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及费率,但应最迟在适用前 2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69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 100 份。 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暂停基金转换及其他特殊情况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 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 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 定。 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 (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 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日基 金总份额的 10% 时, 为 巨额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时, 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 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 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 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 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 认的情况下, 未确认部分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 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 金转换申请。 (十四 ) 转 托管 本基金目前实行份额托管的交易制度。 投资者可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 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交易账户进行交易。 进行份额转托管时, 投资者可以将其某个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 转托管。 办理转托管业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应首先在转入方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 注册确认 业务( 即新增 交易账户 业务) ,注册 确认成功 后,在 转出方 办理转托管 手续。具体办理方法参照《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十五 ) 定 期定 额投资 计划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 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 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 定期定额投资 计划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影响, 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 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经本公司公告可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本业务。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开办该业务的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0 具体办理方法参照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的 有关规定以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十六 ) 基 金的 非交易 过户 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 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 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 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 捐赠、 司法强 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 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 其中,“ 继承”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 其持有的基 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 捐赠” 指基金 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 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 “ 司法执行” 是指司法 机构依据生 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 法人、 社 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 接受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的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者的条件。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 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上述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 并按规定的标准收费, 其 他销售机构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十七 ) 基 金的 冻结与 解冻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1 九、 基 金的 投资 ( 一) 投资目 标 通过投资于价值相对低估的蓝筹公司股票,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二) 投资范 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 债券、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本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30-80% ,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占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60%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现金和到 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股票投资对象为蓝筹公司, 蓝筹公司是指凭借优秀的管理能力和高品 质的产品或服务, 在长期持续的经营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和信誉, 从而在行业内 具有领先地位的大市值公司。本基金股票资产全部投资于蓝筹公司。 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 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可作相应调整, 股票资产 投资比例可达到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限额。 ( 三) 投资理 念 蓝筹公司始终是支撑中国经济成长的核心力量, 本基金将把握中国经济成长 脉搏, 优选受益于中国经济成长且价值相对低估的蓝筹公司, 在有效管理风险的 前提下,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长期持续稳健的投资收益。 ( 四) 投资策 略 本基金采 用灵 活积 极的资 产配置 和股 票投 资策略 。在资 产配 置中 ,通过 以 宏观经济及宏观经济政策分析为核心的情景分析法来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 债券 和现金类资产等的投资范围和比例, 并结合对市场估值、 市场资金、 投资主体行 为和市 场信 心影 响等 因 素的综 合判 断进 行灵 活 调整; 在股 票投 资中 , 采取“ 自下 而上” 的 策略 ,优 选价 值相对 低估 的蓝 筹公 司 股票构 建投 资组 合, 并 辅以严 格的 投资组合风险控制, 以获得长期持续稳健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点是 资产配置和精选股票策略。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2 1 、 资 产配 置策略 在资产配置中, 本基金运用以宏观经济及宏观经济政策分析为核心的情景分 析法来确定股票、 债券和现金类资产 (现金和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等 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 风险和各种情景发生的概率, 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 前提下, 提出对各类别资产的配置建议, 由基金经理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报告 以形成决议。 在上述确定的资产配置比例下,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估值、 市场资金、 投资主 体行为和市场信心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提出对各类别资产配置的调整建 议, 由基金经理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各类别资产配置比例的调整建议; 投资决 策委员会召开会议, 讨论基金经理的建议并确定各类别资产配置的调整比例, 由 基金经理执行。 2 、 股 票投 资策略 本基金致力于投资价值相对低估的蓝筹公司股票。 蓝筹公司是指凭借优秀的 管理能力和高品质的产品或服务,在长期持续的经营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和信 誉,从而在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的大市值公司。 为达精选之 目的, 本基金 结合定量 分析和 定性分 析,通过 构建“初选股 票池 —蓝筹股 票池— 核心蓝 筹股票池” 三 级过滤 模 型(Tri-Filtering Model )来逐级优 选股票, 在确定蓝筹公司普遍特征基础上, 发掘具有良好成长性或具有价值回归 潜力的蓝筹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布局;同时将风险管理意识贯穿于股票投资过程 中,对投资标的进行持续严格的跟踪和评估。下图是本基金股票组合构建流程。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3 汇 添富 蓝筹稳 健基 金股票 投资 组合构 建流 程








(1 ) 初 选股 票池构 建 本基金首先对 A 股市 场中的所有股票进行初选剔除,以过滤掉明显不具备 投资价值的股票, 建立初选股票池, 从而缩小研究范围, 提高工作效率。 剔除的 股票包括法律法规和本基金管理人制度明确禁止投资的股票、 筹码集中度高且流 动性差的股票、涉及重大案件和诉讼的股票等。 (2 ) 蓝 筹股 票池构 建 在初选股票池的基础上, 本基金结合定量筛选评估和定性分析, 挑选具有蓝 筹公司普遍特征的股票构建蓝筹股票池。具体有以下步骤: 1) 定 量筛 选,根 据总 市值标 准筛 选股票 构建 蓝筹股 票池 基础框 架 基于对蓝筹公司特征的深入研究, 本基金将首先运用总市值标准进行定量筛 选,在初选股票池的基础上,构建蓝筹股票池基础框架。 本基金根据总市值整体排名和总市值行业内排名进行定量筛选。 经过定量筛 所有 A 股 蓝筹股票池 股票投资组合 定量筛选 重点发掘 初选股票池 初选剔除 两类蓝筹公司 定期 按 总市值筛选 五项蓝筹公 司 普遍特 征 及时纳入符合市值规模标准股票 估值分析 具有良好成长性蓝筹公司 具有价值回归潜力蓝筹公司 跟踪和风控 定性分析 蓝筹定性特征分析 总市值排序筛选 核心蓝筹股票池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4 选后,本基金蓝筹股票池基础框架包含以下两部分: ① 每半年按照总 市值从高 到低对初选股 票池进行 排序,排名前 三分之一 的股票; ② 根据中国证监 会行业分 类标准对初选 股票池进 行分类,每半 年按照总 市值从高到低对各行业中股票进行排序,排名各行业前三分之一的股票。 同时, 在相邻两次排序期间, 如果由于新股发行、 公司重组合并以及整体上 市等因素导致相关股票的总市值大于上述第一部分排名最末股票的总市值, 或者 大于上述第二部分相应行业排名最末股票的总市值, 则将该股票纳入蓝筹股票池 基础框架。 2) 定 性分 析,挑 选具 有蓝筹 公司 普遍定 性特 征的股 票, 构建蓝 筹股 票池 通过对国内外蓝筹公司特征的深入研究, 本基金认为蓝筹公司除具有较大市 值规模外,还具有一些普遍的定性特征,包括: ① 领先的行业地 位。蓝筹 公司一般为行 业龙头或 产业领袖,往 往主导产 业价值链并引导产业发展方向; ② 持 续的经营历 史。蓝筹 公司往往拥有 持续的经 营历史,能够 较好地适 应不同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周期,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强; ③ 高品质的产品 或服务。 蓝筹公司往往 凭借强大 的技术实力、 领先的信 息优势以及庞大的营销网络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 值得信赖的产品或服务, 这也 是蓝筹公司占据市场统治地位并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 ④ 良好的品牌和 信誉。蓝 筹公司往往因 其长期为 客户提供值得 信赖的优 质产品或服务而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因而拥有超值品牌和极高的信誉度; ⑤ 优秀的管理能力。 蓝筹公司往往拥有卓越的管理能力, 管理理念创新, 管理架构稳定。


基于对上述蓝筹公司普遍定性特征的认识, 本基金在根据总市值进行初步筛 选后, 将通过公司实地调研和基本面分析, 进一步挑选出具有上述蓝筹公司定性 特征的股票,完成蓝筹股票池构建。 3) 蓝 筹股 票池调 整 在构建蓝筹股票池的过程中,本基金每半年对所有 A 股股票按照总 市值进 行排序筛选,因此本基金蓝筹股票池按照基金会计年度每半年调整一次。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5 本基金将根据上述定量筛选和定性分析标准对蓝筹股票池进行定期调整。 (3 ) 核 心蓝 筹股票 池构 建 在蓝筹股票池基础上, 本基金将结合定量评估、 定性分析和估值分析, 发掘 具有良好成长性或价值回归潜力且价值相对低估的蓝筹公司股票, 构建核心蓝筹 股票池。具体有以下步骤: 1) 定 量评 估和定 性分 析相结 合, 发 掘具 有良好 成长 性或 价值回 归潜 力的蓝 筹 公司 在蓝筹股票池基础上,本基金将发掘以下两类蓝筹公司: ① 具有良好成长性的蓝筹公司; ② 具有价值回归潜力的蓝筹公司。 具体来说: ① 发掘具有良好成长性的蓝筹公司 本基金采用以下定量标准挑选具有良好成长性的蓝筹公司: 预期未来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大于 GDP (即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在预测蓝筹公司未来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时, 本基金将主要考察下列因 素: 1. 公司历史 主营 业务收 入 增长率。 历史 财务指 标 具有客观 、定 量的优 点, 尤其是当公司基本因素相对稳定的时候,采用历史外推法具有良好的预期效果。 本基金在预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时将参考其历史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2. 公司产量 的增 加或服 务 的提升。 产量 或服务 的 扩张是公 司实 现业务 收 入 增长的主要方式。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蓝筹公司产量增加或服务提升计划、 新项目 投资进展、产量增加或服务提升制约因素以及实现程度等重要因素; 3. 公司主导 的产 品或服 务 市场供求 变化 趋势。 在 考察蓝筹 公司 主导的 产 品 或服务市场供求变化趋势时,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产品或服务生命周期处于成长期 的蓝筹公司, 因为在此阶段的产品或服务需求量大但竞争者少, 产品或服务供不 应求, 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在这种市场供求趋势下, 预期公 司将会有较高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4. 公司产品 或服 务的差 异 性。产品 或服 务的差 异 性是蓝筹 公司 提高客 户 转 换成本、 保持较高定价能力、 扩大市场份额进而促进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重要基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6 础。 成长性蓝筹公司除提供高品质的产品或服务外, 其产品或服务还应具有一定 的差异性, 如果差异性大, 则其产品或服务较难替代,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预期 会有较好的保障;


5. 公司的研 发实 力和投 入 。较强且 具有 持续性 的 技术研发 能力 和持续 有 效 的研发投入, 可以使蓝筹公司所掌握的技术不断地转化为新产品或新服务, 从而 为其成长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公司新产品推出速度以及有效 研发费用投入率等相关指标。 ② 发掘具有价值回归潜力的蓝筹公司 具有价值回归潜力的蓝筹公司是指虽不具备较高的成长潜力,但基本面向 好, 具有较大安全边际的蓝筹公司。 在发掘具有价值回归潜力的蓝筹公司时, 本 基金重点关注下列特征: 1. 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管理较为规范; 2. 盈利模式 清晰 且具备 可 持续性, 在生 产经营 、 产品研发 以及 售后服 务 等 方面拥有较强的、不易为竞争对手所模仿的核心竞争力; 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本结构合理,资产质量较好; 4. 具有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市盈率(P/E )和市净率(P/B); 5. 拥有良好 的股 利支付 记 录和股利 支付 预期。 过 去三年内 具有 分红历 史 , 重点关注持续两年分红的蓝筹公司; 同时, 具 有较强的分红意愿和良好的分红预 期。 除关注具有上述特征的蓝筹公司外, 本基金还将关注以下具有价值回归潜力 的蓝筹公司: ① 并购重组型蓝 筹公司: 预期发生资产 重组,将 可能会对公司 经营业绩 和未来发展前景产生重大和实质性影响,使公司价值可能在一定时期内低估; ② 资源富余型蓝 筹公司: 拥有未被市场 认识的或 被市场低估的 资源,导 致公司市场价值低于公司内在价值。 2) 进 行估 值分析 ,挑选出价 值相 对低估 的蓝 筹公司 股票 , 构 建核 心蓝筹股 票 池。 在挑选出上述两类蓝筹公司后, 本基金将进行估值分析, 进一步挑选价值相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7 对低估的蓝筹公司,构建核心蓝筹股票池。 在估值分析方面, 本基金将基于定性定量分析、 动态静态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采用内在价值、 相对价值以及收购价值相结合的评估方法, 如动态市盈率 (PEG)、 市盈率 (P/E ) 、市净率(P/B ) 、企业价值/ 息税前利润(EV/EBIT ) 、企业价值/ 息税、 折旧、 摊销前利 润 (EV/EBITDA ) 、 自 由现金流贴现 (DCF ) 等, 对上述 具有良好成长性或价值回归潜力的蓝筹公司进行价值评估, 从而挑选出价值相对 低估的股票,完成核心蓝筹股票池的构建。 (4 ) 投 资组 合构建 基金经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 审慎精选, 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 构 建投资组合并动态调整。 (5 ) 持 续跟 踪和风 险评 估 对所投资的蓝筹公司进行密切跟踪,保持精密的风险意识,关注发展变化, 动态评估公司价值, 同时由金融工程小组通过流动性测试、 压力测试、 情景分析 和 VaR 分析等技术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风险评估。 3 、 债 券投 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资产配置将一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 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 行和上市的国债、 金融债、 企业债、 可转债、 央行票据和资产支持证券等; 此外, 市场未来推出的各类固定收益证券及其衍生品也可能成为本基金的投资对象。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综合考虑收益性、 风险性和流动性, 在深入分析宏观经济、 货币政策以及市场结构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消极和积极策略。 消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在满足现金管理需要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提供稳定 的收益。本基金主要通过利率免疫策略来进行消极债券投资。 积极债券投资的目标是利用市场定价的无效率来获得低风险甚至是无风险 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的积极债券投资主要基于对利率期限结构的研究。 本基金也 将从债券市场的结构变化中寻求积极投资的机会。国内债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 段, 交易制度、 债券品种体系和投资者结构也在逐步完善, 这些结构变化会产生 低风险甚至无风险的套利机会。 4 、 权 证投 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将以保值为主要投资策略, 以充分利用权证来达到控制下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8 跌风险、 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的目的; 在个证层面上, 充分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 以达到增值的目的。 本基金可以持有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被动获得的权证, 并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卖出该部分权证或行权。 本基金将根据权证投资策略主动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 其他权证类资产的投资遵从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五) 投 资决 策依据 和决 策程序 1 、 投 资决 策依据 (1 )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 ) 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 (3 ) 国家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证券市场政策; (4 ) 行业发展现状及前景; (5 ) 上市公司基本面及成长前景; (6 ) 股票、债券等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2 、 投 资决 策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团队制, 强调团队合作, 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本基金管 理人将投资和研究职能整合,设立了投资研究总部,策略分析师、行业分析师、 金融工程小组和基金经理立足本职工作,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渗透到投资研究 的关键环节,群策群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中、长期稳定的较高投资回报。 3 、 投 资决 策程序 本基金具体的投资决策机制与流程为: (1 ) 策略分析师就宏观、政策、投资主题以及市场环境等提交策略报告 并讨论; 行业研究员就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组合的估值比较, 召开会议讨论确定 行业评级; (2 ) 基金经理在策略会议的基础之上提出资产配置的建议; (3 ) 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确定资产配 置比例的范围;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79 (4 ) 投资研究总部提交蓝筹股票池,在此基础上,基金经理和行业研究 员决定核心蓝筹股票池名单; (5 ) 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经过风险收益的权衡,决定投 资组合方案; (6 ) 投资总监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后,交由基金经理实施; (7 ) 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8 ) 金融工程小组进行全程风险评估和绩效分析。 投 资决 策机制 与流 程 ( 六) 投资限 制 1 、 禁止行 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 承销证券; (2 ) 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 )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0 (4 )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 ) 向基金管理 人、基 金托 管人出资或 者买卖 其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 人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6 ) 买卖与基金 管理人 、基 金托管人有 控股关 系的 股东或者与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 (7 )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 当时有效的 法律法 规、 中国证监会 及《基 金合 同》规定禁 止从事的 其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2 、 投 资组 合限制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 本基金持有 一家上 市公 司的股票, 其市值 不得 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0% ; (2 ) 本基金与由 基金管 理人 管理的其他 基金共 同持 有一家公司 发行的证 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 (3 ) 本基金进入 全国银 行间 同业市场进 行债券 回购 的资金余额 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40% ; (4 ) 本基金持有 的现金 和到 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为基金 资产净值 5%以上; (5 ) 本基金不得 违反《 基金 合同》关于 投资范 围、 投资策略和 投资比例 的约定; (6 ) 本基金在任 何交易 日买 入权证的总 金额, 不超 过上一交易 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5% , 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 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1 (7 ) 基金财产参 与股票 发行 申购,本基 金所申 报的 金额不得超 过本基金 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8 ) 本基金持有的同一( 指同一信用级别) 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9 ) 本基金投资 于同一 原始 权益人的各 类资产 支持 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 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10) 本管理人管 理的全 部基 金投资于同 一原始 权益 人的各类资 产支持证 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11) 本基金持有 的全部 资产 支持证券, 其市值 不得 超过该基金 资产净值 的 20% ; (12)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 履行适当程序后, 本基金不受 上述规定的限制。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 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 个 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七) 业 绩比 较基准 本基金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沪深 300 指数 收益率×60%+ 上证国债 指数收 益率 ×40% 。 本基金是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基于本基金资产配置比例、 股票投资对象和 指数的市场代表性, 本基金选择市场代表性较好的沪深 300 指数和上证国债指数 加权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较为忠实反映本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 同时也能比较贴切地体现和衡量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策略 以及投资业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 时, 本基金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并及时公告。 ( 八) 风 险收 益特征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2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 种。 ( 九) 基 金管 理人代 表基 金行使 股东 权利的 处理 原则及 方法 1 、 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 、 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 、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 保护基金投 资者的利益。 4 、 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 保护基金 投资者的利益。 ( 十) 基 金的 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一 ) 基 金投 资组合 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 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 投 资组 合报告 1.1 报 告期 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 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08,547,713.46 73.62 其中:股票


108,547,713.46 73.62 2 固定收益投资


20,954,000.00 14.21 其中:债券


20,954,000.00 14.21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3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计


15,371,431.78 10.43 7 其他资产


2,563,089.70 1.74 8 合计





147,436,234.94





100.00


1.2 报 告期 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投 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58,005,356.48 40.9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2,346,995.20 1.66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4,316,479.84 17.18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11,239,690.90 7.94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639,191.04 8.93 S 综合 - - 合计 108,547,713.46 76.70





1.3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资明 细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002018 华星化工 1,279,982 13,683,007.58 9.67 2 002101 广东鸿图 599,902 13,167,848.90 9.30 3 002699 美盛文化 499,968 12,639,191.04 8.93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4 4 600749 西藏旅游 999,976 12,179,707.68 8.61 5 002159 三特索道 479,904 12,136,772.16 8.58 6 002309 中利科技 500,000 11,345,000.00 8.02 7 600661 新南洋 399,989 11,239,690.90 7.94 8 002009 天奇股份 650,000 10,926,500.00 7.72 9 600580 卧龙电气 900,000 8,883,000.00 6.28 10 002657 中科金财 54,016 2,346,995.20 1.66





1.4 报 告期 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序 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009,000.00 7.0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009,000.00 7.07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10,945,000.00 7.73 8 其他 - - 9 合计 20,954,000.00 14.81


1.5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3005 平安转债 100,000 10,945,000.00 7.73 2 140317 14 进出17 100,000 10,009,000.00 7.07





1.6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7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8 报 告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5 1.9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9.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持仓。 1.9.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1.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持仓。 1.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1.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1.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1.3 其 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5,774.36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3,325.09 5 应收申购款 2,213,990.2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63,089.70


1.11.4 报 告期 末持有 的处 于转股 期的 可转换 债券 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6 1 113005 平安转债 10,945,000.00 7.73


1.11.5 报 告期 末前十 名股 票中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的说明 序 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流通受限情况 说明 1 600749 西藏旅游 12,179,707.68 8.61 重组停牌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7 十、 基 金的 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 尽 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 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 基金 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 书。 (一)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 率(1)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2)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3 )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4) (1) -(3) (2) -(4) 2008 年 7 月 8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3.00% 0.18% -19.33% 1.78% 22.33% -1.60%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54.16% 1.56% 58.37% 1.21% -4.21% 0.35%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8.15% 1.28% -6.22% 0.95% 14.37% 0.33%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0.92% -13.39% 0.78% -6.61% 0.14%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3.93% 0.86% 5.87% 0.77% -1.94% 0.09%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5.26% 1.15% -3.49% 0.84% 18.75% 0.31%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0.23% 0.97% 4.28% 0.60% -4.51% 0.37% 2008 年 7 月 8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 64.19% 1.11% 1.73% 0.99% 62.46% 0.12%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8 (二)自基金合同生 效 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 长 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 绩 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图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89 十 一、 基 金的 财产 ( 一) 基 金财 产的构 成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 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其构成主要有: 1 、 银行存款及其应计利息; 2 、 清算备付金及其应计利息; 3 、 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的保证金; 4 、 应收证券交易清算款; 5 、 应收申购款; 6 、 股票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7 、 债券投资及其估值调整和应计利息; 8 、 权证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9 、 其他投资及其估值调整; 10、 其他资产等。 ( 二) 基 金资 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 三) 基 金财 产的账 户 本基金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开立资金结算账户和托管专户用于基金的资金 结算业务, 并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开立基金证券账户、 以本基金的 名义开立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代销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 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 四) 基 金财 产的保 管和 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的财产, 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0 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代销机构以 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 结、 扣押或其他权利。 除依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定处分外, 基金财产不 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 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 相互抵销;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 抵销。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1 十 二、 基 金资 产的估 值 ( 一) 估值目 的 基金资产估值的目的是客观、 准确地反映基金资产是否保值、 增值, 依据经 基金资产估值后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而计算出的基金份额净值, 是计算基金申购 与赎回价格的基础。 ( 二) 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正常营业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 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营业日。 ( 三) 估值对 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权证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和负债。 ( 四) 估值程 序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 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 将估值结果加盖 业务公章 以书面 形式加 密传真至 基金托 管人, 基金托管 人按法 律法规 、 《基金合 同》 规定的估值方法、 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 复核无误后在基金管理人传真的书 面估值结果上加盖业务公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月末、 年中和年末估 值复核与基 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 五) 估值方 法 本基金按以下方式进行估值: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 (包括股票、 权证等) ,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 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 易所上 市实行 净价交易 的债券 按估值 日收盘价 估值, 估值日 没有交 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2 (3)交 易所上 市未实 行净价交 易的债 券按估 值日收盘 价减去 债券收 盘价中 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 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 价格; (4)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 股、转 增股、 配股和公 开增发 的新股 ,按估值 日在证 券交易 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该日无交易的, 以最近一日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2)首 次公开 发行未 上市的股 票、债 券和权 证,采用 估值技 术确定 公允价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 次公开 发行有 明确锁定 期的股 票,同 一股票在 交易所 上市后 ,按交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因持 有股票 而享有 的配股权 ,从配 股除权 日起到配 股确认 日止, 如果收 盘价高于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 则估值为零。 4、全国 银行间 债券市 场交易的 债券、 资产支 持证券等 固定收 益品种 ,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同一 债券同 时在两 个或两个 以上市 场交易 的,按债 券所处 的市场 分别估 值。 6、如有 确凿证 据表明 按上述方 法进行 估值不 能客观反 映其公 允价值 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值。 7、相关 法律法 规以及 监管部门 有强制 规定的 ,从其规 定。如 有新增 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3 根据《基 金法》 ,基金 管理人计 算并公 告基金 资产净值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因此,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 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 六) 基金份 额净 值的确 认和 估值错 误的 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 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 当估 值或份额净值计价错误实际发生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 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当错误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时, 基金管理 人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当估值错误偏差达到 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应 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关于差错处理,本合同的当事人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 、 差错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注册登记机构、 或代理销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差错,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 过错的责任人应当 对由于 该差错遭受损失 的当事 人(“ 受损方” )按下述“ 差错处 理原则” 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差错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资料申报差错、 数据传输差错、 数据计 算差错、 系统故障差错、 下达指令差错等; 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 若系同 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则属不可抗力, 按照下述 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者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 错, 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因该差 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2 、 差错处理原则 (1 ) 差错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差错责任方应及时协调 各方, 及时进行更正, 因更正差错发生的费用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由于差错责任 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差错,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差错责任方承担; 若差错责 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4 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差错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 认,确保差错已得到更正。 (2 ) 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 失负责,并且仅对差错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 ) 因差错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但 差错责任方仍应对差错负责, 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或不全部返 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 受损方” ) ,则差错责任方应赔偿受损 方的损失, 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享有要求交 付不当得利的权利; 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当得利返还给受 损方, 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的总和 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差错责任方。 (4 ) 差错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差错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5 ) 差错责任方拒绝进行赔偿时,如果因基金管理人过错造成基金资产 损失时, 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过错 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的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除基金管 理人和托管人之外的第三方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 并拒绝进行赔偿时, 由基金管 理人负责向差错方追偿。 (6 ) 如果出现差错的当事人未按规定对受损方进行赔偿, 并且依据法律、 行政法规、 《基金合同》或其他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行或依据法院判决、仲裁裁 决对受损方承担了赔偿责任,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出现过错的当事人进行追索, 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或补偿由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 (7 ) 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则处理差错。 3 、 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 ) 查明差错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差错发生的原因 确定差错的责任方; (2 )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差错造成的损失进行评 估;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5 (3 ) 根据差错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差错的责任方进行更正和 赔偿损失; (4 ) 根据差错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交易数据的, 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差错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5)基 金管理 人及基 金托管人 基金份 额净值 计算错误 偏差达 到基金 份额净 值的 0.2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 份额净值计算错误偏差 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 七) 暂停估 值的 情形 1 、 与本基金投资有关的证券交易场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 业时; 2 、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资产价值时; 3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八) 特殊情 形的 处理 1 、 基金管理人按估值方法的第5项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 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2 、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或由于其他不可抗 力原因,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 查, 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但基金管理人、 基 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 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6 十 三、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 ( 一) 基 金收 益的构 成 基金收益包括: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 股息、 债券利息、 票据投资收益、 买卖 证券差价、 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 约计入收益。 ( 二) 基 金净 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 的余额。 ( 三) 基 金收 益分配 原则 1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 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25% , 若 《基金合同 》 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若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 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 、 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 、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 、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 、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四) 收 益分 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基金净收益、 基金收益分配对象、 分配时间、 分 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 五) 收 益分 配方案 的确 定、公 告与 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 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在 2 日内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六) 基 金收 益分配 中发 生的费 用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7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 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注册登 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8 十 四、 基 金的 费用与 税收 ( 一) 基 金费 用的种 类 1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 约定, 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 二) 基 金费 用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付 方式 1 、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 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E×1.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E×2.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99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 基金管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 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7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 三) 不 列入 基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 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 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 、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 项目。 ( 四) 费用调 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 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 无 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 人必 须最迟 于 新的费率 实施 日前 2 日在至少 一种 指定媒 体 和网站 上公告。 ( 五) 基金税 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0 十 五、 基 金的 会计与 审计 ( 一) 基 金会 计政策 1 、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 、 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金首次募集的会计 年度按如下原则: 如果 《基金合同》 生效少于2个月, 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3 、 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 、 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 、 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 凭证并进行日常的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 、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 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 二) 基 金的 年度审 计 1 、 本基金管理人聘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相互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2 、 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事先征得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 、 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充足理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须通报基金托管人。 更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1 十 六、 基 金的 信息披 露 ( 一) 本 基金 的信息 披露 应符合 《 基金 法》 、 《 运作办法 》 、 《信 息披露 办法》 、 《 基金 合同》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 ( 二) 信 息披 露义务 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 并 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 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 (以下简 称“ 网站” ) 等媒介披露 , 并保证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 约定的时间和 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 三) 本 基金 信息披 露义 务人承 诺公 开披露 的基 金信息 , 不得有 下列行 为: 1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 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 、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 、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 、 登载任何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 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 、 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 四) 本 基金 公开披 露的 信息应 采用 中文文 本。 如同时 采用 外文文 本的 , 基 金信 息披露 义务 人应保 证两 种文本 的内 容一致 。两 种文本 发生 歧义的 ,以 中 文 文本 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 除特别说明外, 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元。 ( 五) 公 开披 露的基 金信 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2 1 、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 3 日前, 将基金招 募说明 书、 《 基金合同 》摘要 登载在 指定媒体 和基金 管理人 网站上;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将《基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网站上。 (1 )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基金投资者决策的全部事 项, 说明基金认购、 申 购和赎回安排、 基金投 资、 基金产品特性、 风 险揭示、 信 息披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每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并登载在网站上,将更新后的招募说 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基金管理人在公告的 15 日前向主要办公场所所在 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就有关更新内容提供书面说 明。 (2 ) 《基金合同》是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义务关系, 明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 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 金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3 ) 基金托管协议是界定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财产保管及基 金运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2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3 、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基金合同》 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4 、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 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 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3 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 将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5 、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 人应当 在《基 金合同》 、招募 说明书 等信息披 露文件 上载明 基金份 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 赎回费率, 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份额发售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6 、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 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 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年度报告 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日内 ,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 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 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 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基金合同》 生效不足 2 个月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 半 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 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 告两种方式。 7 、 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予以公告, 并在公开披露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 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 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2 ) 终止《基金合同》 ; (3 )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 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4 (5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名称、住所发生变更; (6 ) 基金管理人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发生变更; (7 ) 基金募集期延长; (8 )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 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 (9 )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在一年内变更超过百分之五十; (10)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一年内变 动超过百分之三十; (11)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13)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受到 严重行政处罚,基金托管人及其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14)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5) 基金收益分配事项; (16) 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7)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18) 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9) 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20) 更换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21) 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22) 本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及其收费方式发生变更; (23)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 (24) 本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并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25) 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后重新接受申购、赎回; (26)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8 、 澄清公告 在 《基金合同》 存续期限内, 任何公共媒体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5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的,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9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或者备案 ,并予 以公告 。召开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的, 召集人 应当至 少提前 40 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会议形式、 审议事项、 议事程序和表决 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 基 金托管 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不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召集人应当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0、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 六) 信 息披 露事务 管理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指定专人负责管 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 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 的约 定, 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 审 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信息 外, 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体披露信息, 但是其他公共媒体不得早于指定 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信息, 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 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 应当制 作工作 底稿,并 将相关 档案至 少保存到 《基金 合同》 终止后 10 年。 ( 七) 信 息披 露文件 的存 放与查 阅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6 招募说明书公布后, 应当分别置备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 构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7 十 七、 风险揭 示 ( 一) 市场风 险 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 政治因素、 投资 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 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产生风险,主要包括: 1 、


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 区发展政策等)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风险。 2 、 经济周期风险。 随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 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 期性变化。 基金投资于债券与上市公司的股票, 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 从而产 生风险。 3 、 利率风险。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会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收益率的变动。 利率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 影响着企业的融资成本和利润。 基金投资 于债券和股票,其收益水平会受到利率变化的影响。 4 、 上市公司经营风险。 上市公司的经营好坏受多种因素影响, 如管理能力、 财务状况、 市场前景、 行业竞争、 人员素质等, 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的盈利发生变 化。 如果基金所投资的上市公司经营不善, 其股票价格可能下跌, 或者能够用于 分配的利润减少, 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 虽然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这 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全规避。 5 、 信用风险。 主要是指债务人的违约风险, 若债务人经营不善, 资不抵债, 债权人可能会损失掉大部分的投资,这主要体现在企业债中。 6 、 购买力风险。 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通过现金形式来分配, 而现金可能因为 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导致购买力下降,从而使基金的实际收益下降。 7 、 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 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是指与收益率曲线非平行移 动有关的风险,单一的久期指标并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风险的存在。 8 、 再投资风险。 再投资风险反映了利率下降对固定收益证券利息收入再投 资收益的影响, 这与利率上升所带来的价格风险 (即前面所提到的利率风险) 互 为消长。 具体为当利率下降时, 基金从投资的固定收益证券所得的利息收入进行 再投资时,将获得比之前较少的收益率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8 9 、 波动性风险。 波动性风险主要存在于可转债的投资中, 具体表现为可转 债的价格受到其相对应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 同时可转债还有信用风险与转股风 险。 转股风险指相对应股票价格跌破转股价, 不能获得转股收益, 从而无法弥补 当初付出的转股期权价值。 ( 二)


管理风 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 管理人的知识、 技能、 经验、 判断等主观因素会影 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 三)


流 动性 风险 流动性风险可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 它是其他风险在基金管理和公司整体经 营方面的综合体现。 中国的证券市场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 在某些情况下某些投 资品种的流动性不佳, 由此可能影响到基金投资收益的实现。 开放式基金要随时 应对投资者的赎回, 如果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 或者变现为现金时使资 金净值产生不利的影响, 都会影响基金运作和收益水平。 尤其是在发生巨额赎回 时, 如果基金资产变现能力差, 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的困难, 导致流动性风 险,可能影响基金份额净值。 ( 四) 特定风 险 本基金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 资产配置比例可灵活调整, 股票投资比例在 30~80% 之间变动。在灵 活调整资产配 置时,基 金经理的判断 可能与市 场的实际 表现有一定偏离, 在市场上涨的时候股票配置比例过低或在市场下跌时股票配置 比例过高,从而带来对基金收益不利影响的风险。 ( 五) 操 作或 技术风 险 相关当事人在业务各环节操作过程中, 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 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 例如, 越权违规交易、 会 计部门欺诈、 交易错误、IT 系统故 障等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 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 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受到影响。 这种技 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公司、 注册登记机构、 代销机构、 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等等。 ( 六) 合 规性 风险 指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 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的规定, 或者基金投资违反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09 法规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的风险。 ( 七) 其他风 险 1 、 战争、 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 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 2 、 金融市场危机、 行业竞争、 代理商违约、 托管行违约等超出基金管理人 自身直接控制能力之外的风险,也可能导致基金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损。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0 十 八、 基 金合 同的终 止与 基金财 产的 清算 ( 一) 《 基金 合同》 终止 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 、 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 二) 基 金财 产清算 的事 项 1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自出现 《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2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 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 、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 《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 ) 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 )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 ) 制作清算报告; (5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 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 ) 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 ) 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 、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1 6 、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 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 、 基金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 、 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 《基金合同》 终 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9 、 清算的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2 十 九、 基 金合 同的内 容摘 要 ( 一) 基 金合 同当事 人的 权利与 义务 1 、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与 义务 (1 ) 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 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 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 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 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 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 对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 提起诉讼; 9)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 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遵守《基金合同》 ; 2) 缴纳基金认购、申购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3) 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 承担基金亏损或者 《基金合同》 终止的 有 限责任; 4) 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 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 自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代销 机构处获得的不当得利; 6)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3 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 、 基 金管 理人的 权利 与义务 (1 ) 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基金; 2)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根据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独立运用并 管理基金财产; 3) 依照 《基金合同》 收取 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 的其他费用; 4) 销售基金份额; 5)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 依据 《基金合同》 及有 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 如认为基金托管人 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 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 选择、 委托、 更换基金 代销机构, 对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 和处理;


9) 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注册 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 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 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前提下, 制订和调整 《业务规则》 , 决定和调整除调高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之外的基金相关费率结构和收费方式; 13) 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为基金的利益 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4)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5) 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4 施其他法律行为;


16) 选择、 更换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 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 服务的外部机构;


17)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 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 依法募集基金, 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 、 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 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 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 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 决策, 以专业化 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 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 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 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 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 、 《基 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 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 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5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 投资意向等。 除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 《基金合同》 的约定 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 《基金法》 、 《基金 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 报表、 记录和其他相 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 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 《基金合同》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 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 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 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 《基金合同》 导 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 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 托管人违反 《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 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 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 人在募 集期间 未能达到 基金的 备案条 件, 《基 金合同 》不能 生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6 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 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 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 基 金托 管人的 权利 与义务 (1 ) 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 自 《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 依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定安全保 管基金财产; 2) 依 《基金合同》 约定获 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 的其他收入; 3)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 《基金 合同》 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 对基金财产、 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 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 以基金托管人和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5) 以基金托管人名义开立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6) 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托管账户, 负责基金投资债券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7)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9)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 ) 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7 2)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配备足够的、 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 监察与稽核、 财务管 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 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 账户设置、 资 金划拨、 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 除依据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 《基金合同》 的约定,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 除 《基金法》 、 《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 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9)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季度、 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说明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 《基金合同》 的规定进行; 如果基金 管理人有未执行 《基金合同》 规定的行为, 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 当的措施; 11)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 账册、 报表和 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 估价、 变现和 分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8 配; 18) 面临解散、 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 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 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 因违反 《基金合同》 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赔偿责 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 《基金合同》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 应为基金利益向基金管理 人追偿; 21)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 二)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召集 、议 事及表 决的 程序和 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 共同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 、 召开事 由 (1 )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 终止《基金合同》 ; 2) 更换基金管理人; 3) 更换基金托管人; 4)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6) 变更基金类别; 7)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 范围或策略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外) ; 9)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19 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 下同) 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 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 法律法规 、 《基 金合同 》或中国 证监会 规定的 其他应当 召开基 金份额 持 有人大会的事项。 (2 ) 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1)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 在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 赎回费率; 4)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 对 《基金合同》 的修改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 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 除按照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外的其他情形。 2 、 会 议召 集人及 召集 方式 (1 )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2 ) 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 ) 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 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 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 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 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 (4 )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0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 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 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 应当自出具书面 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 (5 ) 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而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 单独或合 计代表基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 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 ) 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 和权益登记日。 3 、 召 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的通 知时间 、通 知内容 、通 知方式 (1 )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40 天, 在至少一 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 容: 1)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形式; 2) 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形式; 3) 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 授权委托书的内容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 代理权限和代理有 效期限等) 、送达时间和地点; 5)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 ) 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通讯方 式和书面表决方式, 并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 通讯方式、 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 间和收取方式。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1 (3 ) 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 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 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 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 督的, 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结果。 4 、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出 席会议 的方 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或通讯开会方式召开。 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但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以 现场开会方式召开。 (1 ) 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委 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 不影响表决效力。 现场开会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 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 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 额的凭 证及委 托人的代 理投票 授权委 托书符合 法律法 规、 《 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 符; 2) 经核对, 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利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 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含 50%)。 (2 ) 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 书面形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 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 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 会议召集人按 《基金合同》 规定公布会议通知后, 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 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 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 (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 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 意见; 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 不影响表决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2 效力; 3) 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 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含 50%); 4) 上述第 3) 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 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 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 受托出具书面意见的代 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符合法 律法规、 《基金 合同》 和会议通 知的规 定,并 与基金登 记注册 机构记 录相符,并 且委托人 出具的 代理投 票授权委 托书符 合法律 法规、 《 基金合 同》和 会议通知的 规定; 5) 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 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 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 表面 符合法律法规和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即视为有效的表决, 表决意见模糊 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 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5 、 议 事内 容与程 序 (1 ) 议事内容及提案权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 如 《基金合同》 的重大修 改、决定 终止《 基金合 同》 、更 换基金 管理人 、更换基 金托管 人、与 其他基金合 并、 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 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 (含 10% )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大会召集人发出会议通知前向大会召集人提 交需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也可以在会议通知发出后向大会召 集人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应当在大会召开日至少 35 天前提交召 集人并由召 集人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 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日 30 天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3 召集人对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交的临时提案进行 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大会召开日 30 天前 公告。大会召集人应当按照以下原 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1) 关联性。 大会召集人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基金有直接关系, 并且不超出 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职权范围的, 应提交大会审 议;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不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如果召集人决定 不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提案提交大会表决, 应当在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进行 解释和说明。 2) 程序性。 大会召集人可以对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 如将提案 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 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 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 大会主持 人可以就程序性问题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做出决定, 并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审议。 单独或合并持有权利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10% (含 10% )以上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或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提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表决的提案, 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 就同 一提案再次提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其时间间隔不少于 6 个月。 法律法规 另有规定除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开会议的通知后, 如果需要对原有提案 进行修改,应当最迟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 30 日公告。否则 ,会议的召 开日期应当顺延并保证至少与公告日期有 30 日的间隔期。 (2 ) 议事程序 1) 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 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 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 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 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 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4 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 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 名称) 、身份 证号码、 住所地 址、持 有或代表 有表决 权的基 金份额、委 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2) 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 后 2 个 工作 日内在公 证机关 监督下 由召集人 统计全 部有效 表决并统计 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6 、 表决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 ) 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含 50% )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 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 ) 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 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 提交符合 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 符合会议 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 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7 、 计票 (1 ) 现场开会 1) 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 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5 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 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 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 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 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 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 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 可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 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 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 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 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 ) 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 计票方式为: 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 (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 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 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8 、 生 效与 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核准或者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者出具无异议意见之 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 持有 人大会 决 议自生效 之日 起 2 个 工作日内 在至 少一家 指 定媒体 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如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 基金 托管人 均有约束力。 ( 三) 基 金合 同的变 更、 终止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6 1 、 《基金合同》的变更 (1 ) 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1) 更换基金管理人;


2) 更换基金托管人; 3)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4) 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5) 变更基金类别; 6) 变更基金投资目标、 范围或策略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 外) ; 7) 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 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程序; 9) 终止《基金合同》 ; 10) 其他可能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但出现下列情况时, 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1) 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2) 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3) 在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调低 赎回费率; 4) 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5) 对 《基金合同》 的修改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 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6) 除按照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规定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 外的其他情形。 (2 ) 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2 、 《基金合同》的终止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 )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在 6 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 新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3 ) 《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 ) 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3 、 基金财产的清算 (1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自出现 《基金合同》 终止 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 日内成立清算小组,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 进行基金清算。 (2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 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 )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 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 制作清算报告; 5)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 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 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 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 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 )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4 、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8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 、 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 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 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 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6 、 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 公告于 《基金合同》 终 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进行公告。 7 、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 15 年以上。 ( 四) 争 议解 决方式 各方当事人同意, 因 《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 《基金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 议, 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 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 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的地点在北京,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 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 五) 《 基金 合同》 存放 地和投 资者 取得《 基金 合同》 的方 式 《基金合同》 可印制成册, 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代销机构 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 《基金合同》 复制件或复 印件,但内容应以本基金合同正本为准。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29 二 十、 基 金托 管协议 的内 容摘要 ( 一) 托 管协 议当事 人 1 、 基金管理人 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 288 号 6 幢 53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22 层 法定代表人:林利军 成立时间:2005 年 2 月 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05】5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 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21)28932888 传真: (021)28932998 联系人:李文 2 、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 (010)66106912 传真: (010)66106904 联系人:赵会军 成立时间:1984 年 1 月 1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49,018,545,827 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 国务院 《关于中国 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0 能的决定》 (国发[1983]146 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办理人民币 存款、 贷款、 国内外结 算、 办理票据承兑、 贴 现、 转 贴现、 国内会计业务、 代理资金清算、 提供信用证服务, 代理销售业务, 代理发 行、 代理承销、 代理承兑债券, 代收代付业务, 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 保险业 代理业务, 代理外国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年金托 管业务、 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服务、 认购申购业务, 咨询调查业务, 贷款承诺、 企 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 组织或参加银行贷款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 外币兑换, 出 口托收及进口代收, 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 外汇借款、 外汇担保、 发行、 代理发 行、 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汇有价证券。 自营代外汇买卖, 外汇金融衍生 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二) 基 金托 管人与 基金 管理人 之间 的业务 监督 、核查 1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1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对下述 基 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 的公司股票、 债券、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 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本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得投资于相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及 《基金合同》 禁止投资的投 资工具。 2)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下述基金 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① 按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 基金合同》的 约定,本 基金的投资资 产配置比 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30%-80% ,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1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60%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 ,现金和 到期日在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股票投资对象为蓝筹公司, 蓝筹公司是指凭借优秀的管理能力和高品 质的产品或服务, 在长期持续的经营中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和信誉, 从而在行业内 具有领先地位的大市值公司。本基金股票资产全部投资于蓝筹公司。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 基金管理人 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 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 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时,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 整投资范围。 由于本基金股票资产全部投资于蓝筹公司, 因而基金管理人将每季度按照双 方约定的形式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相关股票库, 并有责任确保该股票库符合基金合 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托管人据此股票库监督本基金投资于该类上市公司股票的比 例。 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票库的临时调整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除外) 应及时发函 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加盖公司公章。 ② 根据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 本基金投资组 合遵循以 下投资限制:


1.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2. 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 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 10% ; 3. 本基金进 入全 国银行 间 同业市场 进行 债券回 购 的资金余 额不 得超过 基 金 资产净值的 40% ; 4. 本基金在 任何 交易日 买 入权证的 总金 额,不 超 过上一交 易日 基金资 产 净 值的 0.5% , 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 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 。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5. 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 1 年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6. 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 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2 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 本基金 持有 的同一( 指 同一信 用级 别) 资产 支 持证券 的比 例,不 得超 过该 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 8. 本基金投 资于 同一原 始 权益人的 各类 资产支 持 证券的比 例, 不得超 过 该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9. 本管理人 管理 的全部 基 金投资于 同一 原始权 益 人的各类 资产 支持证 券 , 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 10.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 11.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 净值的 2% ;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10% ;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12. 本基金不得违反 《基金合同》 关于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 定; 13.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 履行适当程序 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③ 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 导致的投 资组合 不符合 上述约定 的比例 ,不在 限制之内 ,但基 金管理 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以达到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规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 至少提前 2 个工作 日正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函说明基金可能变动规模和公司应对措施, 便于托管人实 施交易监督。 ④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⑤ 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除投资资产配置比例外,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检查自 《基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3 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 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下述基金 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① 承销证券; ② 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③ 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④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⑤ 向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出资或者 买卖其基 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 发行的股票或债券; ⑥ 买卖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⑦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⑧ 当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及 《基金合 同》规定禁止 从事的其 他行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 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于基金关 联投资限制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的公司名单及其更新, 加盖公章并书面提交, 并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 实性、 完整性、 全面性。 基金管理人有责任保管真实、 完整、 全面的关联交易名 单, 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 名单变更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 基 金托管人于 2 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函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 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 中严格遵循了监督流程, 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关联交易, 并造成基金资产损失 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4 规禁止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时,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并协助基金管理人采取必 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 若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 易发生时, 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对于交易所场内已成交的违规关 联交易, 基金托管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进行结算, 同时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 5) 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① 基金托管人依 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和《基金 合同》的约定 对于基金 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时面临的交易对手资信风险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银行间市场交易 对手的名单, 并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在该名单中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 易结算方式。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名单后 2 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该名单。 基金 管理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间市场现券及回购交易对手的名单进行更新, 名单 中增加或减少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时须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申请, 基金托管人 于 2 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后, 对名单进行更新。 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 书面确认后, 被确认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 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 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 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不在名单内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进行 交易, 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交易, 经提醒后基金管理人仍执行交易并造成 基金资产损失的, 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发生此种情形时, 托管人有权报告中 国证监会。 ② 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 基金管理 人在 银行间 市场进行 现券 买卖和 回 购交易时 ,需 按交易 对 手名单 中约定的该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进行交易。 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 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有利于信用风险控制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 基金托 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交易方式, 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 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③ 基金管理人参 与银行间 市场交易的核 心交易对 手为中国工商 银行、中 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5 商一致后, 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核心交易对手名单。 基金管理人有责任 控制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 在与核心交易对手以外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时, 由于 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其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 行赔偿, 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上述监督流程, 则对于由于交易对 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6)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 存款银行的 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 本基金核心存款银行名单为中国工 商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 本基金投资除核 心存款银行以外的银行存款出现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时, 先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赔偿, 之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 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 过程中遵循上述监督流程, 则对于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引起的损失, 不承担赔 偿责任。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对于核 心存款银行名单进行调整。 7) 对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① 本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 券,应遵守《 关于规范 基金投资非公 开发行证 券行为的紧急通知》 、 《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 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② 流通受限证券 ,包括由 《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 理办法》规范 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 证券, 不包括由于发布 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 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 行未上市证 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 ③ 基金管理人应 在基金首 次投资流通受 限证券前 ,向基金托管 人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 风险控制 制度。 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 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 的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 上述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 额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 至基金托管人, 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6 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进行确认。 ④ 本基金投资流 通受限证 券前,基金管 理人应向 基金托管人提 供符合法 律法规要求的有关书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证监会批准文件、 发行证券数量、 发行价 格、 锁定期, 基金拟认 购的数量、 价格、 总成 本、 总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资金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 完整, 并于拟执行投资指令前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 保证基金托管人 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 ⑤ 基金托管人应 对基金管 理人是否遵守 法律法规 、投资决策流 程、风险 控制制度、 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情况进行监督, 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 面信息。 基金托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 有权要求基金管理 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 并保留 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等 备查资料的权利。 否则, 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有关指令。 因拒绝执行该指令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⑥ 如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无法达成 一致,应 及时上报中国 证监会请 求解决。 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基金托管 人没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基金出现风险,基金托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2 ) 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 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 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行监督和核查。 (3 )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运作违反 《基金法》 、 《基 金合同》 、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 并以书面形式向 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进行解释或举证。 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 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托管人应报 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违反 《基金合同》 而 致使投资者遭受的损失。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7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 《基 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 《基金合同》 约定的, 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 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 对基金托管人按 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 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 阻挠基金托管人 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 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监督, 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 、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复核基 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 理、 未执行或无故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 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 《基金法 》 、 《 基金合同 》 、本托 管协议 及其他 有关规定 时,基 金管理 人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 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 在限期内, 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 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 并予协助配合。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 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 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有义 务要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 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提交 相关资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8 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 人并改正。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 拒绝、 阻挠基金管理人 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 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 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 三) 基 金财 产的保 管 1 、 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 ) 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 ) 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 自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 ) 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 ) 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 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 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 立。 (5 ) 对于因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产,应由基金 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到账日基金财产没有 到达基金托管人处的, 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 由 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 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基金托 管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2 、 募集资金的验证 基金募集期满, 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验资, 出具验资报告, 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 (含 2 名) 中 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验资完成, 基金 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全部资金存入基 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中,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 件。 基金托管人自基金管理人将募集的全部资金存入基金托管专户并经基金托管 人确认后方履行托管协议约定的基金财产保管职责。 对基金托管人确认前的基金 相关财产,基金托管人不负任何保管监督职责。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 未能达到 《基金合同》 生效的条件, 由基金管理人按 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39 3 、 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托管专户, 保管基金 的银行存款。 该资产托管专户是指基金托管人在集中托管模式下, 代表所托管的 基金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的专用账户。 该账户的开设 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 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 资产托管专户进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 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 亦不得使用基金的 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资产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 《现金管理条例》 、 《中国 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 、 《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 、 《支付结算办 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规定。 4 、 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账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账户; 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5 、 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 )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 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 基金托管人负责以 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自 营账户,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的债券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2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一起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国债 市场回购主协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6 、 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 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 《基金合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0 同》 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 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 由基 金管理人协助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基金合同》 的约定, 开立有关 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7 、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 其 中实物证券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 和转让,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 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 制下的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 灭失, 由此产生的责 任应由基金 托管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保管 责任。 8 、 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 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保管。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 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 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 以便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 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 通过专人送达、 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同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 合同原件应 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 15 年以上。 ( 四) 基 金资 产净值 的计 算与复 核 1 、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 )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算 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 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估值原则应符合 《基金合同》 、 《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 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 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 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加密传真方式发 送给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 签名、 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1 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因此, 就与本 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人, 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 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 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2 、 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1 ) 估值对象 基金的估值对象为基金所拥有的股票、 债券、 权证、 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及 负债。 (2 ) 估值方法 本基金的估值方法为: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 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 (包括股票、 权证等) , 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 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 易所上 市实行 净价交易 的债券 按估值 日收盘价 估值, 估值日 没有交 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 易所上 市未实 行净价交 易的债 券按估 值日收盘 价减去 债券收 盘价中 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 估值日没有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 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 确定公允 价格; (4) 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2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 股、转 增股、 配股和公 开增发 的新股 ,按估值 日在证 券交易 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该日无交易的, 以最近一日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2)首 次公开 发行未 上市的股 票、债 券和权 证,采用 估值技 术确定 公允价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 次公开 发行有 明确锁定 期的股 票,同 一股票在 交易所 上市后 ,按交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收盘价)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因持 有股票 而享有 的配股权 ,从配 股除权 日起到配 股确认 日止, 如果收 盘价高于配股价,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 则估值为零。 4、全国 银行间 债券市 场交易的 债券、 资产支 持证券等 固定收 益品种 ,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同一 债券同 时在两 个或两个 以上市 场交易 的,按债 券所处 的市场 分别估 值。 6、如有 确凿证 据表明 按上述方 法进行 估值不 能客观反 映其公 允价值 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值。 7、相关 法律法 规以及 监管部门 有强制 规定的 ,从其规 定。如 有新增 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根据《基 金法》 ,基金 管理人计 算并公 告基金 资产净值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因此,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 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3 、 估值差错处理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对 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3 后公告的, 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 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投资者或 基金支付赔偿金, 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 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 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 另一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后 仍不能发现该错误, 进而导致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错误造成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 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 额净值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 由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 方负责赔偿。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 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 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 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 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 由此造成的影响。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托管人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 相关 各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重新计算核对, 如果最后仍无法达成一致, 应以基金 管理人的计算结果为准对外公布, 由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基金托管人不负赔偿责 任。 4 、 基金账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 《基金合同》 生效后, 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 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 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 互相监督, 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 若双 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经对账发现相关各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 查明原因并纠正, 保证相关各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 若当日核对不符,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 以基金管理 人的账册为准。 5 、 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 月度报表的编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4 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 45 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 明书更新一次并登载在网站上,并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登载在指定媒体 上。 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 60 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 对报表加盖公章后, 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 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 3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并将复核结 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季度报告完成当日, 将有关报告提供 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 并将复核结果书 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在半年报完成当日,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 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 日内进行复核 ,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 人。 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 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托 管人在收到后 45 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 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 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 进行调整, 调整 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务处理方式为 准。 核对无误后, 基金 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业务印鉴或者出具 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 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 如果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 基金管理人有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 半年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 需盖章确 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 个工作日, 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 五)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名 册的登 记与 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包括 《基 金合同》 生效日 、 《基 金合同》 终止日 、基金 份额持有 人大会 权利登 记日、每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必须 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5 制和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的形式。保管期限为 15 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下列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基金合 同》终 止日、 基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权 利登记日、 每年 6 月 30 日、每 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的内容必 须包括 基金份 额持有人 的名称 和持有 的基金份 额。其 中每 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 终止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 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并定期刻成光盘备 份,保存期限为 15 年 。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 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六) 争 议解 决方式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除经 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 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的地点在北京,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 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 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 继续 忠实、 勤勉、 尽责地履行 《基金合同》 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 维护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 七) 托 管协 议的修 改与 终止 1 、 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 ) 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 变更后的托管 协议, 其内容不得与 《基金合同》 的规定有任何冲突。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 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6 (2 ) 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 依法被撤销、 破产或有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资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 依法被撤销、 破产或有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 权; 4) 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2 、 基金财产的清算 (1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自出现 《基金合同》 终止 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 内成立清算小组, 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 行基金清算。 (2 ) 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 按照《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3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 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 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 )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 《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 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 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 基金清算组作出清算报告; 5) 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 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 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 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7 9) 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6 )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清 算费用由基金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 ) 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 支付清算费用; 2) 交纳所欠税款; 3) 清偿基金债务; 4)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 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8 ) 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8 二十一 、 对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服务 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潜在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一系列 的服务,并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需要和市场的变化,增加或变更服务项目。 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 一)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注 册登记 服务 基金管理人委托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提供注册登记服务。 基金管理人将敦促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配备安全、 完 善的电脑系统及通讯系统, 准确、 及时地为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 基金份额 的登记、 管理、 托管与转托管; 基金转换和非交易过户;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 管理; 权益分配时红利的登记派发; 基金交易份额的清算过户和基金交易资金的 交收等服务。 ( 二) 交 易资 料的寄 送 1 、 账户资料:基金投资者开户申请被受理的2个工作日后(即T+2 日起 ) ,可 以到销售网点查询和打印基金账户开户确认资料。 基金成立后的30个工作日内, 基 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寄送包含基金账户信息在内的对账单。 2 、 基金交易确认查询服务: 基金投资者在交易申请被受理的2个工作日后 (即 T+2 日起) ,可以到销 售网点查询和打印该项交易的确认资料。基金成立后的30个 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寄送包含基金认购确认信息在内的对账单。 3 、 基金交易对账单的寄送频率为每季度寄送,每季度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 一次对账单 (要求不予寄送的除外) 。 季度对账单于每季结束后15 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寄送, 记录基金持有人最近一季度内所有申购、 赎回、 修改分红 方式等交易发生的时间、金额、数量、价格以及当前账户余额等。 ( 三) 客 户服 务中心 电话 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提供 24 小时自动语音查询服务。持有人可进行基金账户余 额、申购与赎回交易情况查询、基金产品与相关服务等信息的查询。 客户服务中心提供每周五天, 每天不少于 12 小时的人工热线咨询服务。 持 有人可通过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9918 (免长途话费) 享受业 务咨询、 信 息查询、服务投诉、信息定制、对账单寄送地址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49 ( 四) 网 上交 易服务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个人投资者网上交易业务。 个人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 网站 www.99fund.com 可以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 赎回、 分红方式修 改、 账户资 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申请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务。 ( 五) 定 期定 额投资 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服务。 通过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 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的有关规则另行公告。 ( 六) 网 络在 线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99fund.com ) , 通过基金账 户 (或 开户证件号码) 和查询密码, 可享受账户查询等在线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投资人 预设基金查询密码, 预设的基金查询密码为投资人开户证件号码的后 6 位。 投资 者在开户成功后,请及时拨打客服热线电话或登录网站自助修改查询密码。 基金管理人利用自己的网站定期或不定期为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策略报告、 投资者服务刊物以及与投资者交流互动服务。 ( 七) 信 息定 制服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99fund.com ) , 或拨打客服 热线电话提交信息定制申请。 基金管理人通过手机短信、 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按 持有人的定制提供信息。 可定制的信息包括: 每周基金份额净值、 月度电子对账 单、 投资者服务刊物等。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 调整定制信息的条 件、方式和内容。 ( 八) 投 资者 投诉受 理服 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代销机构网点或基金管理人客服热线电话、 基金管理人网站 留言栏目、 信函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基金管理人或销售网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 诉。 客服热线电话投诉、 电子邮件投诉、 信函投诉、 网站留言是主要投诉受理渠 道,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 现场投诉和意见簿 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由各代销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分别管理。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理的投诉, 原则上是及时回复; 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 基金管理人承诺在投诉送达基金管理人的 24 小时之内做出回复。 对于非工作日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0 提出的投诉,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完成回复。 客户服务中心邮箱:service@99fund.com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1 二十二 、 其 他应 披露事 项 以下信息披露事项已通过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以及 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99fund.com) 进行公开 披露,并已报送监管部门备案。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1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第 2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07-19 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华 龙证券开展的申购基金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07-24 3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 说明书摘要 (2014 年第 2 号)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上交 所 2014-08-21 4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 说明书(2014 年第 2 号)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上交 所 2014-08-21 5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 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上交 所 2014-08-25 6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上交 所 2014-08-25 7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 清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08-29 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澄清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09-03 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五 矿证券开展的网上交易系统 申购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0-15 10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通过直销渠道申购 (含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2014-10-21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2 定投及转换入) 旗下部分基金 费率优惠的公告 管理人网站 11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 年第 3 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0-24 1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天 风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0-30 1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 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0-30 14 关于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 申购、 定投及转换入业务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1-07 15 关于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 暂停申购、 定投及转换入业务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1-21 1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钱 景财富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1-25 1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 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1-26 1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 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2-03 19 关于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 暂停申购、 定投及转换入业务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2-05 20 关于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 暂停申购、 定投及转换入业务 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2-19 21 关于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 申购、 定投及转换入业务的公 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2-26 22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 国工商银行 2015 倾心 回馈基 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2-30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3 公告 2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同 花顺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深交 所 2014-12-30 24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 与平安银行开展的网上银行 申购和定投基金申购费率优 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2-31 25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华 福证券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深交 所 2014-12-31 2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申 万证券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4-12-31 2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基金 2014 年年度 资产净值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5-01-05 2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调整基金经理的公告 (蓝筹) 中国证券报, 上海 证券报, 证券时报, 管理人网站 2015-01-08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4 二十三 、 招 募说 明书的 存放 及查阅 方式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注册登记机 构、 基金销售机构处,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基金投资者在支付工本费 后, 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招募说明书的复印件。 对投资者按上述方式所获得的文 件及其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与所公告文本的内容完全一致。 投资者还可以直接登 录 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99fund.com) 查阅和下 载招募 说明书。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 新招募说明书 155 二十四 、 备查文 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 、 中国证监会核准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 文件; 2 、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3 、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服务协议》 ; 4 、 《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5 、 关于申请募集汇添富蓝筹稳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意见 书; 6 、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 、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 、 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营业场所及网站免费查阅 备查文件。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