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平 安大 华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关 于 平安 大华 新鑫先 锋混 合型证 券投 资 基金
基 金合 同生效 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1 月 3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称
平安大 华 新 鑫先 锋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平安大 华 新 鑫先 锋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00073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期 2015 年 1 月 29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平安大 华 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及其 配套 法规 、 《平 安大
华新鑫 先锋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 平 安大华 新鑫
先锋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等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 集申 请获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的文 号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证监
许可[2014] 668 号
基金 募 集期 间
自 2015 年 1 月 5 日
至 2015 年 1 月 27 日止
验资机 构名 称
普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募集资 金划 入基 金托 管专 户的日 期
2015 年 1 月 29 日
募集有 效认 购总 户数 (单 位:户 )
4600
募集期 间净 认购 金额 (单 位:元 )
414,125,173.84
认购资 金在 募集 期间 产生 的利息 (单 位: 元)
50,277.87
募集份 额( 单位 :份 )
有效认 购份 额
414,125,173.84
2
利息结 转的 份额
50,277.87
合计
414,175,451.71
其中: 募集 期 间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
有资金 认购 本基 金情 况
认购的 基金 份额 (单 位: 份)
0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
其他需 要说 明的 事项
-
其中: 募集 期 间 基金 管理 人的从 业
人员认 购本 基金 情况
认购的 基金 份额 (单 位: 份)
6,931.18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0.001673%
募集期 限届 满基 金是 否符 合法律 法规 规定 的办 理基 金备案 手续
的条件
是
向中国 证监 会办 理基 金备 案手续 获得 书面 确认 的日 期
2015 年 1 月 29 日
注:1 、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高 级管理 人员 、基 金投 资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未持 有本 基金份 额;
2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未 持有本 基金 份额 ;
3 、本 次基 金募 集期 间所 发 生的信 息披 露费 、 律师 费 和会计 师费 等费 用由 基金 管理人 承
担,不 另从 基金 资产 支付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 本基金 管理 人正 式开 始管 理本基 金。
本基金 的申 购 、 赎回 自基 金合同 生效 之日 起三 个月 内开始 办理 。 办理申 购 、 赎回 业 务的
具体时 间由 本基 金管 理人 于申购 、 赎回 开放日 前依 照 《 信息 披露 办法 》 的 有 关规定 在至 少一
种中国 证监 会指 定的 信息 披露媒 体上 刊登 公告 。
销售机 构受 理投 资人 认购 申请并 不代 表该 申请 成功 , 申请的 成功 与否 须以 本基 金注册 登
记人的 确认 结果 为准 。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可 以到 本基 金销售 机构 的网 点查 询交 易确认 情况 , 也
可以通 过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网站(www.fund.pingan.com )或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00-4800 查询
交易确 认情 况。
特此公 告。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五年 一月 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