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鑫利:鑫利A年约定收益率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国 金通 用鑫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之鑫利A 年约 定收益 率的 公告 根据 《国金通用鑫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关于 国金通用鑫 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之A 份额(以下简 称 “鑫利 A”)年约定收益率的相关 规定 ,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 日首日(本次为 2015 年1 月21 日)重新设定开放 日次日 (即 2015 年1 月22 日)起适用的鑫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计算公式 为: 鑫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利差 。 其中, 一年期银行定期 存款利率 (税后) 为 2015 年 1 月 21 日中国人 民银行 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 2.75% ; 利差 由基金 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确定, 协商后的利差值 仍为 0.85% 。 因此 鑫利 A 在 本次 开 放 日 后 (即 2015 年 1 月 22 日起适用) 的 约 定 年 收 益 率 为 3.60%(=2.75%+0.85%) 。 鑫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以百 分比计算的小数点后 2 位。 风险 提示: 基金管理人 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 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金通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