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第 4 季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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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 沪 深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2014
年第 4 季 度报 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告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1 月 22 日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第 4 季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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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1 月19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 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10 月1 日起至12 月 31 日止。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基金简称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
场内简称 鹏华 300
基金主代码 160615
交易代码 16061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4 月3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8,588,451.00 份
投资目标
采用指数化投资方式, 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之间的跟踪误差最小化, 力争将日平均跟踪
误差控制在 0.35% 以内, 以实现对沪深 300 指数 的有效
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沪深
300 指数中的 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
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 增发、 分红
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
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 时, 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
动性不足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
指数时,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
和调整, 并辅之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等, 使跟踪误
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 数收益率 ×95% +银行同 业存款利率 ×5%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第 4 季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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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采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 其预期的风
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财 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4 年 10 月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1. 本期已实 现收益 27,671,646.98
2. 本期利润
180,109,693.95
3.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605
4.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659,705,322.74
5.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297
注:1.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基金转换费等) ,计入费 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本 报 告 期 基金 份 额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39.46% 1.55% 41.63% 1.56% -2.17% -0.01%
注:业绩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 银行 同业存款利率 ×5% 。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第 4 季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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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累 计 净 值增 长 率 变 动及 其 与 同 期业 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 率
变动的比较
1 、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 2009 年4 月3 日生效。
2 、按基金 合同规定,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
例。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杨靖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09 年4 月
3 日
2014 年 12
月 6 日
14
杨靖先生, 国籍中国, 理学
硕士,14 年 证券从业经验。
曾 在 长 城 证 券 公 司 从 事 证
券 研 究 工 作 , 先 后 任 研 究
员 、 行 业 研 究 小 组 组 长 ;
2001 年 6 月 加盟鹏华基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从 事 行 业 研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第 4 季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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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工作, 2005 年开始先后任
鹏华中国 50 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 鹏华 行业成长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2006 年9 月至 2007 年4 月
任 原 鹏 华 普 润 基 金 (2007
年4 月已转型 为鹏华优质治
理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基 金 经 理 ,2007
年4 月至2009 年10 月担 任
鹏 华 优 质 治 理 股 票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 (LOF ) 基金经 理,
2009 年4 月 起至2014 年12
月担任鹏华沪深300 指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基 金 经
理,2012 年 9 月起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 鹏华中证 A 股
资 源 产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3
月起至2014 年12 月担任 鹏
华中证5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 ) 基 金 经 理 。 杨 靖
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发生变动, 杨 靖不再担任本
基金基金经理。
王咏辉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 6 日
- 16
王咏辉先生, 国籍英国, 英
国 牛 津 大 学 工 程 和 计 算 机
专业硕士, 16 年证券基金从
业经验。 曾担 任伦敦摩根大
通(JP Morgan ) 投 资 基 金
管理公司分析员、 高级分 析
师, 汇丰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
(HSBC ) 高 级分析师, 伦敦
巴 克 莱 国 际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 部 门 负 责
人 , 巴 克 莱 资 本 公 司
(Barclays Capital) 部门
负责人, 泰达 宏利基金公司
国际投资部副总监、 产品 与
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等职,
2010 年4 月至 2012 年8 月
担 任 泰 达 宏 利 中 证 财 富 大
盘 指 数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1 年7 月至2012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第 4 季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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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 月担任泰 达宏利 全球新
格局证券投资 QDII 基金 基
金 经 理 ,201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8 月 担任泰达宏利
中证500 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11
月 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2013 年12 月起担 任
鹏华中证 50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 9 月 起兼任鹏华中
证800 地产指 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沪 深 30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基金经理, 现 同时担任量化
投资部总经理、 投资决策 委
员会成员。 王 咏辉先生具备
基金从业资格, 英国基金 经
理从业资格 (IMC ) 。 本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发生
变动, 杨靖不 再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 变 更由王咏辉担
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 平 交 易 专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第 4 季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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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
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 易次数为 2 次,主要原因在于指数成分股交易不活跃导致。
4.4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投 资 策略 和 业 绩 表现 说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沪深 300 指数 2014 年四 季度趋势上行, 并且伴随着成交量的明显放大。 主要原因如下: 以深
化经济结构改革、稳增长的定向刺激政策不断出台,国企改革等主题投资概念不断涌现,场外资
金持续流入等。但究其根本,以沪深 300 指数 成分股为代表的蓝筹股整体估值较低是市场上行重
要的支撑因素。
2014 年四季 度投资者申购赎回仍然频繁, 给跟踪指数造成一定的困扰, 但通过我们精心的调
整,四季度跟踪误差较小。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297 元,累 计净值 1.357 元;报告期 内基金份额净值增
长率为 39.46% ,同期沪深300 指数增长 率为 44.17%。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由于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和环保的压力,经济增长中枢有下移的压力,但产业升级和结构转
型、以及国企改革所释放的制度红利让投资者对未来经济走势不至于失去信心。在市场盈利效应
的正面激励下,场外资金的不断涌入将是未来市场保持相对强势的重要元素。展望一季度,2014
年四季度的上涨短期内给市场带来一定的调整压力,但中期市场有望继续底部抬高,振荡上行。
目前沪深 300 整体估值仍 然较 低,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对于长期投资而言,市场调整时仍
是较好的建仓时机。
4.6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说明
无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第 4 季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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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5.1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624,138,406.35 93.21
其中:股票 624,138,406.35 93.21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0,384,566.43 6.03
7 其他资产 5,072,412.48 0.76
8 合计 669,595,385.26 100.00
5.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5.2.1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按 行业 分 类 的 股票 投 资 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831,282.14 0.28
B 采 矿 业 29,043,879.39 4.40
C 制造业 199,041,422.91 30.1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22,192,373.14 3.36
E 建筑业 27,186,288.73 4.12
F 批发和零售业 14,019,893.90 2.13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6,586,194.44 2.51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20,228,559.72 3.07
J 金融业 240,975,189.13 36.53
K 房地产业 30,144,410.64 4.5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160,262.10 0.93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050,983.03 1.07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530,199.75 0.08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249,473.56 1.10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第 4 季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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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综合 1,897,993.77 0.29
合计 624,138,406.35 94.61
5.2.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资 按 行业 分 类 的 股票 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3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股 票投 资 明 细
5.3.1 报 告 期 末 指数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十 名股 票 投 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352,536 26,337,964.56 3.99
2 600016 民生银行 1,996,862 21,725,858.56 3.29
3 600036 招商银行 1,215,800 20,170,122.00 3.06
4 600030 中信证券 579,901 19,658,643.90 2.98
5 600837 海通证券 596,012 14,340,048.72 2.17
6 601166 兴业银行 841,840 13,890,360.00 2.11
7 600000 浦发银行 824,402 12,934,867.38 1.96
8 000002 万
科A 714,533 9,932,008.70 1.51
9 601668 中国建筑 1,105,091 8,045,062.48 1.22
10 601328 交通银行 1,156,651 7,865,226.80 1.19
5.3.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股 票 投 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4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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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9.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5.11.1
根据中 国证监会[2014]103 号文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中国平安的发行主体中国
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 简称 “ 中国平安”) 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热公司( 简称 “ 平
安证券”) 于2014 年 12 月 08 日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 称 平安证券在深圳海联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海联讯” ) 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 目中作为海联讯的保荐机
构和主承销商,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海联讯在会计期末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同时在相关会计
期间虚增营业收入的事实,致使其所出具的保荐书中关于海联讯应收账款项目的财务数据和财务
指标的陈述、海联讯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陈述、海联讯符合发行上市条件的结论
意见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400 万元,没收 承
销股票违法所得 2,867 万元,并处以 440 万元 罚款。
对该股 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中国平安作为国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第 4 季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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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最大的保 险机构之一将长期受益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平安证券投行业务对中国平安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行政处罚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
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他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15,417.38
2 应收证 券清算款 1,591,726.69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042.89
5 应收申购款 3,356,225.52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072,412.48
5.11.4 报 告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 转股 期 的 可 转换 债 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前 十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报告期末积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11.7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注 的 其 他 文字 描 述 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鹏华沪深 300 指数(LOF)2014 年第 4 季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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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11,206,755.4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63,577,261.73
减: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66,195,566.21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份额减少以"-"
填列)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08,588,451.00
§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7.1 基 金 管 理 人持 有 本 基 金份 额 变 动 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 金 管 理 人运 用 固 有 资金 投 资 本 基金 交 易 明 细
注: 本基金管 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8.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一)《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二)《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托管协议》;
(三)《鹏华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4 年第 4 季度报告》 (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 ://www.phfund.com ) 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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