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基金持 有的停牌股票复牌 后
估值方 法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 (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 ) 的规定,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 “本公司” ) 自 2014 年11 月27 日起采用 “指数收益法” 对旗下 中邮上证 38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长期停牌股票锦江股份(600754), 亨通光电
(600487)进行估值。
2015 年1 月19 日, 锦江股份(600754), 亨通光电
(600487)复牌交易, 根
据以上股票复牌后的交易特征, 本公司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共
同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5 年 1 月 19 日起对 旗下 中邮上证 380 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 所持有的相关股票恢复采用收盘价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 :本公 司承诺 以诚实信 用、勤 勉尽责 的原则管 理和运 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投资 者投资 于本公 司管理的 基金时 应认真 阅读《基 金合同 》 、 《招 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