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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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 恒生 中国 企业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4 年第 4 季 度报 告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银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告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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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1 月16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4 年10 月1 日起至12 月 31 日止。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 银华 H 股
交易代码 16183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4 月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7,529,320.68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对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进行有效跟踪,并力争将本基金的
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5% 以内, 年 跟踪误差控制在 5%以内 , 以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恒生中国企业指数中的组成及其
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收
益表现, 并根 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
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 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
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 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5% ,其 中,本
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 80% ; 权证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现金及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 5% 。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 港币 汇率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收益率 ×95%+人民币活 期存
款收益率×5% (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
从本基金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来看,银华 H 股 A 份额具 有预期低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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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相对 稳定的特征;银华 H 股B 份额具 有预期高风险、高
预期收益的特征。同时,本基金为海外证券投资基金,除了需要承
担与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
率风险、主要市场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 基金的基金简
称
银华 H 股A 银华 H 股B 银华 H 股
下属分级 基金的交易代
码
150175 150176 161831
报告期末下属 分级基金
的份额总额
20,074,818.00 份 20,074,818.00 份 17,379,684.68 份
下属分级 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
低风险、收益相对稳
定。
高风险、 高预 期收益。
较高风险、 较高预期
收益。
2.2 境 外 资 产 托管 人
项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
英文 JPMorgan Chase Bank, HONG KONG BRANCH
中文 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
注册地址 1111 Polaris Parkway, Columbus, OH 43240, U.S.A.
办公地址 270 Park Avenue, New York, New York 10017-2070
邮政编码 OH 43240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财 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4 年 10 月1 日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
1. 本期已实 现收益 -253,591.68
2. 本期利润 2,764,101.25
3.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90
4.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66,130,932.45
5.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1495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 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 所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基金的申购、 赎回费等, 计入费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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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本 报 告 期 基金 份 额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
个月
7.70% 1.59% 14.91% 1.47% -7.21% 0.12%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累 计 净 值增 长 率 变 动及 其 与 同 期业 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率
变动的比较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4 年4 月9 日。 按 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
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五章的规定:投资于
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
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ETF 的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5% ,其 中,投资于标
的指数成份股、备选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权证 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3% ;现金 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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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乐育涛
先生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4 年 4 月
9 日
- 12 年
硕士学历。 曾 就职于WorldCo
金融服务公司,主要从事自
营证券投资工作;曾就职于
Binocular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主要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策略
研 究 工 作 ; 并 曾 就 职 于
Evaluserve 咨询公司, 曾任
职投资研究部主管。2007 年
4 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曾担任基金经理助理
职务,自 2011 年 5 月 11 日
起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
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注:1 、此处 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运 作 遵规 守 信 情 况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 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 在 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无 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 平 交 易 专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
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
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
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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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按照 “ 时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 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
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
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投 资 策略 和 业 绩 表现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本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恒生国企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报
告期内,本基金积极采取措 施应对大额申赎对跟踪效果带来的影响。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1495 元, 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70% , 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4.91%。报告期内 ,受大额申赎资金冲击的影响,本基金跟踪误差有所扩大。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情况积极采取合理的措施,力争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之内。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作为一只投资于香港恒生国企指数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本基金将在严守基金合同及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 策略,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
效果带来的冲击,逐步降低前期产生的跟踪误差,力争投资回报与业绩比较基准保持一致。
4.6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况,出现该情况的
时间范围为 2014 年8 月8 日至 2014 年10 月 28 日以 及 2014 年 11 月4 日至2014 年12 月29 日。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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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5.1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54,991,917.89 60.05
其中:普通股 54,991,917.89 60.05
优先股 - -
存托凭证 - -
房地产信托凭证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其中: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6 货币市场工具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29,522,358.88 32.24
8 其他资产 7,056,580.93 7.71
9 合计 91,570,857.70 100.00
5.2 报 告 期 末 在各 个 国 家 (地 区 ) 证 券市 场 的 股 票及 存 托 凭 证投 资 分 布
国家(地区)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中国香港 54,991,917.89 83.16
合计 54,991,917.89 83.16
注:1. 股票 的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确定。
2. 本基金本 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5.3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及 存 托凭 证 投 资 组合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保健
Health Care 774,070.80 1.17
必 需 消 费 品
Consumer
Staples
331,956.50 0.50
材料
Materials 1,473,455.33 2.23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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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服务
Telecommunication
Services
1,232,025.61 1.86
非 必 需 消 费 品
Consumer
Discretionary
2,159,949.73 3.27
工业
Industrials 1,864,746.69 2.82
公共事业
Utilities 1,204,991.04 1.82
金融
Financials 37,000,617.32 55.95
能源
Energy 8,950,104.87 13.53
合计 54,991,917.89 83.16
注:1. 以上 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
2. 本基金本 报告期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5.4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及 存托 凭 证 投 资
明细
序
号
公司名称 ( 英
文)
公司
名称
( 中
文)
证券
代码
所在证
券市场
所属国
家( 地
区)
数量(股)
公允价值(人
民币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td.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1398
HK
香港证
券交易
所
中国香
港
1,615,000 7,210,981.78 10.90
2
Bank of China
Ltd.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3988
HK
香港证
券交易
所
中国香
港
2,075,000 7,153,275.94 10.82
3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中国
人寿
保险
股份
有限
公司
2628
HK
香港证
券交易
所
中国香
港
185,000 4,443,901.93 6.72
4
PetroChina
Co. Ltd.
中国
石油
天然
气股
份有
限公
司
857
HK
香港证
券交易
所
中国香
港
524,000 3,554,963.77 5.38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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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Ping An
Insurance
(Group) Co.
of China Ltd.
中国
平安
保险
( 集
团) 股
份有
限公
司
2318
HK
香港证
券交易
所
中国香
港
50,500 3,151,180.66 4.77
6
China
Petroleum &
Chemical
Corporation
中国
石油
化工
股份
有限
公司
386
HK
香港证
券交易
所
中国香
港
634,000 3,125,897.38 4.73
7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td.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1288
HK
香港证
券交易
所
中国香
港
797,000 2,464,619.21 3.73
8
China
Merchants
Bank Co.,
Ltd.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3968
HK
香港证
券交易
所
中国香
港
149,000 2,287,360.12 3.46
9
China
Pacific
Insurance
(Group) Co.,
Ltd.
中国
太平
洋保
险( 集
团) 股
份有
限公
司
2601
HK
香港证
券交易
所
中国香
港
55,000 1,709,481.29 2.58
10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1988
HK
香港证
券交易
所
中国香
港
202,500 1,629,410.99 2.46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 末未持有存托凭证。
5.5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信 用 等级 分 类 的 债券 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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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7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金 融 衍 生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金融衍生品。
5.9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基 金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 报告期末未持有基金。
5.10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5.10.1 本 基 金 投 资的 前 十 名 证券 的 发 行 主体 本 期 不 存在 被 监 管 部门 立 案 调 查, 或 在
报 告 编 制 日前 一 年 内 受到 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情形 。
5.10.2 本 基 金 投 资的 前 十 名 股票 没 有 超 出基 金 合 同 规定 的 备 选 股票 库 之 外 的情 形 。
5.10.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人民币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7,015.22
4 应收利息 350.84
5 应收申购款 7,049,214.87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056,580.93
5.10.4 报 告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 转股 期 的 可 转换 债 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 告 期 末 前十 名 股 票 中存 在 流 通 受限 情 况 的 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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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银华 H 股A 银华 H 股B 银华 H 股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129,984.00 2,129,984.00 15,590,226.48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 114,392,376.33
减: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 77,133,290.29
报 告 期 期 间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份额减少以"-" 填列)
17,944,834.00 17,944,834.00 -35,469,627.84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074,818.00 20,074,818.00 17,379,684.68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
§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1 、本基金管 理人以 2014 年 12 月1 日 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本基金银华 H 股份额以及银华 H
股 A 份额办 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2 、本基金托 管人 2014 年11 月 03 日发 布公告,聘任赵观甫为中国建设银行投资托管业务部
总经理。
§9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9.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9.1.1 中国 证监会核准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 《银华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 《银华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 《银华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
9.1.5 《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 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 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本报 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银华恒生国企指数分级(QDII ) (场内简称:银华 H 股)2014 年第 4 季度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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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
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
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 ) 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