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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双息A(530017)

建信双息: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建 信双 息红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分红 公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5 年 1 月 16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300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12 月 1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建 信 双 息 红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建 信 双 息 红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第七次分红,2015 年度的
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双息红利 A 建信双息红利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30017 531017 截止基准日下 属分级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 单 位 : 人 民 币 元 ) 1.237 1.156 基 准 日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可 供分配利润 (单位: 人民 币元) 186,063,492.06 11,228,734.41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 人 民币元) 55,819,047.62 3,368,620.33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 元/10 份基金份额) 0.44 0.28 注: (1) 本基金于 2014 年 9 月 1 日新增 C 类份额, 原有基金份额全部转换 为 A 类份额。A 类基金 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的成立时间不同, C 类份额成立时间较短, 因此不同基金 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有所不同。 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2)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 A 、C 类份额均符合基金分红条件,故 进行分红,A 类份额分红方案为 0.44 元每 10 份基金份额,C 类份额 分红方案为









































































































































1 0.28 元每 10 份基金份额。 (3)根据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 每次收 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 本基 金的分 红方 式有现 金分 红和红 利再 投资两 种; 若投资 者不 选择, 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如果采用红利再投资形式的, 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 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同一投资人持有的同一类别 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 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 同,则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2. 与 分红相 关的 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20 日 除息日


2015 年 1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1 月 21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2015 年 1 月 21 日直接 计入其基金账户,2015 年 1 月 22 日 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权益 登记日 申请 申购的 基金 份额不 享有 本次分 红权 益,权 益登 记日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对于 未选择 具体 分红方 式的 投资者 ,本 基金默 认的 分红方 式为 现金方 式。 (3) 投资 者可以 在基 金开放 日的 交易时 间内 到销售 网点 修改分 红方 式,本 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 不含该日) 最 后 一 次 选 择 的 分红方式为准。 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 方式是否正确, 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 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









































































































































2 点办理变更手续。 (4) 本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及希 望了 解本基 金其 他有关 信息 的投资 者, 可以登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cbfund.cn ) 或拨 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5533 免 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咨询相关事宜。 (5) 权益 登记日 和红 利发放 日注 册登记 人不 接受投 资者 基金转 托管 、非交 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