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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宸增利债券(000104)

华宸增利债券: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 宸未 来信 用增 利 债 券型 发起 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分 红公 告 
公 告送 出日期 :2015 年 1 月 16 日 
 
1 、 公 告基 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宸未来信用增利 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宸信用增利 
基金主代码 00010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8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 华
宸未来信用增利债 券 型 发起式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华 宸 未 来 信 用 增 利 债 券 型 发起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1 月 13 日 
截 止 收 益 分 配 基 准 日 的 相
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
人民币元) 
1.090 
基 准 日 基 金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单位:人民币元) 
2,804,778.03 
截 止 基 准 日 按 照 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 红 比 例 计 算 的 应 分 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60,955.61 
本次分红方案 (单位: 人民
币元/10 份基金份额)


0.6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度 第 1 次分红 注:本基金每 10 份基 金份额发放红利 0.60 元。 2 、 与 分红 相关的 其他信 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21 日 除息日


2015 年 1 月 21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1 月 22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明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方 式 的 投 资 者 所 得 的 基 金 份 额 计 算 基 准 为 2015 年 1 月 21 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 。 红利再投资所 得的基金 份额于 2015 年 1 月 22 日登记到投资者对应的交易 账户中, 2015 年 1 月 23 日起投 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证 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 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 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基金向 投资者分配的 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投资者 通过红利 再投资所









































































































































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 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项 (1 )权益登记 日申购 或转换转入的 基金份额 不享有本次分 红权益, 赎回或 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 )对于未选 择本基 金具体分红方 式的投资 者,本基金默 认的分红 方式为 现金红利方式。 (3 )投资者可 以在基 金开放日的交 易时间内 到销售网点修 改分红方 式,本 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15 年 1 月 21 日) 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分红方式修改只对 单个交易账户有效, 即 投资者 通过多个 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 须分别 提交分红方式变更 申请。 请投资者到销售 网点或通过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 如 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 ) 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 2015 年 1 月 21 日申请赎 回基金份 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 100 份时,本基金 将自动计算 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 )本基金份 额持有 人及希望了解 本基金其 他有关信息的 投资者, 可以登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hcmirae.com )或拨打华宸未来基金客服热线 4009200699 (免长途 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 值变化, 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 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宸未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