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创业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复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邮创 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关于旗下基金持 有的停牌股票复牌 后
估值方 法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
导意见》 (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 ) 的规定,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本公司” )自 2014 年 10 月 23 日起采用 “指数收益法”对旗下 中邮 核心成
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邮核心竞
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所持有的 旋
极信息(300324)进行估值。
2015 年1 月15 日, 旋 极信息 (300324) 复牌 交易, 根据该股票复牌 后的交
易特征,本公司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人共同协商一致,决定自
2015 年 1 月 15 日起对旗下 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优势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邮战略新兴
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 中邮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邮
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所 持有的这只股票恢复采用收盘价进行估值。
风险提示 :本公 司承诺 以诚实信 用、勤 勉尽责 的原则管 理和运 用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投资 者投资 于本公 司管理的 基金时 应认真 阅读《基 金合同 》 、 《招 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1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