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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产业(000619)

东方红产业: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4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东方红 产 业 升级 灵 活配 置 混合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 
( 摘 要) 
(2014 年第 1 号) 
 
 
东方红 产 业升级 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 资基金 (以下简 称“本 基金” )由中
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于 2014 年4 月2 日证监许可 【2014】 352 号文准予注册 。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 年6 月6 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有风险, 投资人认购 (或申购) 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 全面认识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
市场, 对认购 (或申购 ) 基金的意愿、 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投
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 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可能包括:
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封闭期无
法赎回和开放期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
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 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 在
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
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 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
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14 年12 月 5 日,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至
2014 年 9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黄浦区 中山南路318 号31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 黄浦区中山南路318 号 2 号楼31 层 
法定代表人:王国斌 
设立日期:2010 年7 月28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518 号 
开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3]1131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传真: (021)63326981 
联系人: 钱慧 
股东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0%的股权。 
公司前身是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2010 年 7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
理子公司 的批 复》 ( 证 监许可[2010]518 号) 批准,由 东方 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出
资3 亿元, 在原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
是国内首家获批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王国斌先 生, 董事长 ,1968 年生, 中共 党员 ,硕士研 究生 。曾任 上 海万国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融资经理; 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国际业务部融资经理; 中 国经
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部总经理助理;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总部副
总经理、 总裁助理兼交易总部总经理、 总裁助理兼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 东
方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资产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
委员 (公司副总裁序列) 兼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总部总经理、 副总裁兼受托资产管
理业务总部总经理; 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潘鑫军先 生, 董事,1961 年出生 ,中 共党员 ,研究生 学历 ,高级 经 济师。
曾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 处出纳、 副组长; 工商银行
上海分行长宁区办事处愚园路分理处党支部书记; 工商银行上海分行整党办公室
联络员, 工商银行上海分行组织处副主任科员; 工商银行上海分行长宁支行工会
主席、副 行长( 主持工 作) 、行 长、党 委书记 兼国际机 场支行 党支部 书记;东方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总裁、 董事长兼总裁。 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汇添富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 
金文忠先 生, 董事,1964 年出生 ,中 共党员 ,硕士研 究生 ,经 济 师 。曾任
上海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 上海万国证券办公室主任助理、 发行部副经理
(主持工 作) 、 研究所 副所长、 总裁助 理兼总 裁办公室 副主任 ;野村 证券企业现
代化委员会项目室副主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副总裁。 现任东方
证券股份 有限公 司党委 副书记、 总裁, 上海东 方证券创 新投资 有限公 司董事长、
杭州东方银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东方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东方金融控
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杨玉成先 生, 董事,1965 年出生 ,中 共党员 ,硕士研 究生 ,高级 经 济师。
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教师; 君安证券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上海
大众科技创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上海申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副总裁; 申能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东方金融控股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东方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诚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诚毅新能源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陈光明先 生, 董事,1974 年生, 中 共 党员, 硕士研究 生。 曾任东 方 证券受
托资产管 理业务 总部业 务董事; 东方基 金有限 责任公司 投资部 经理兼 基金经理;
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 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助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基金管理人监事 
顾林福先 生, 监事,1956 年生, 中共 党员, 研究生, 经济 师。曾 任 上海市
教育局办事员、 科员、 副处长、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处长; 现任上海市教育发展
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陈光明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 
任莉女士 ,联 席总经 理 ,1968 年生 ,北 京大 学社会学 学士 ,美国 芝 加哥伊
利诺州立 大学社 会学硕 士、芝加 哥大学 工商管 理硕士。 曾任中 央音乐 学院教师;
深圳工业品集团业务主管; 深圳新药特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安诚医药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荘生荘臣公司高级分析员; 北美医药公司副总经理; 东方
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 亚洲环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东方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副总经理; 现任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 
4、合规总监 
李进安先生, 合规总监,1968 年生, 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 注册会计师,
律师。 曾任江西省吉安地区财政局财干校讲师; 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
师; 君安证券稽核部高级稽核师; 君安证券南京业务部总经理; 国泰君安证券南
京太平南路营业部总经理、 江苏区总协调人; 国泰君安证券总裁办公室、BPR 常
务副主任;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规划师、 副总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
规负责人、 总裁助理兼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 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风险官、 合规总监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5、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 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 
钱慧女士,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监,
1978 年出生 ,上海 财 经大学经 济学硕 士。曾 任东方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稽核部稽
核员、 稽核主管、 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风险经理;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风控主 管、合 规与风 险管理部 部门副 总监( 主持工作 ) 、合 规与风 险管理部总
监;现任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监。 
6、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基金经理:杨达治先生,生于 1978 年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
研究生, 自2002 年起开始从事证券行业工作。2002 年加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 证券投 资业务 总部研究 员;2003 年 加入东方 基金有 限责任 公司,担任
研究部研 究员;2005 年加入东 方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担任资 产管理 业务总部投
资经理;2010 年东 方 证券股份 有限公 司资产 管理业务 总部获 监管部 门批准成立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投资部资深投资经理、 研究部副总监兼资
深投资经理。现任公司执行董事、研究部总监。2014 年 1 月起任东方红新动力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6 月起任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7、基金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 员 
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公司总经理陈光明先生, 研究部总监杨
达治先生 ,基金投资部执行董事林鹏先生 。 
列席人员: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合规负责人兼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监钱慧
女士。 
8、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4 年 6 月末,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170 人,平均年龄
30 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
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 家提供
托管服务以来, 秉承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 的宗旨, 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
和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 严格履
行资产托管人职责, 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 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
全、 高效、 专业的托管服务, 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
行中最丰 富、最 成熟的 产品线。 拥有包 括证券 投资基金 、信托 资产、 保险资产、
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 产、股权投
资基金、 证券公司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
全的托管产品体系, 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 可以
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14 年 6 月,中国工商银 行共托管证
券投资基金380 只。 自 2003 年以来, 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 《亚洲货币》 、 英国
《全球托 管人》 、 香港 《财资》 、美国《 环球 金融》 、 内地《证 券时 报》 、 《 上海证
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4 项最 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
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 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 持 续 认 可 和 广 泛 好 评 。 
三 、 相 关 服 务 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黄浦区 中山南路318号31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 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层 
法定代表人:王国斌 
联系电话: (021)33315895 
传真: (021)63326381 
联系人:廉迪 
公司网址:www.dfham.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电话: (010)66107900 
传真: (010)66107914 
联系人: 杨菲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电话: (021)63325888 
联系人:胡月茹 
客服电话: (021)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4199 
联系人:吴斌 
客服电话: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5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8533 
联系人:张裕 
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服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8598853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 号南证大厦45层 
负责人:倪俊骥 
电话: (021)52341668 
传真: (021)62676960 
联系人:宣伟华 
经办律师:宣伟华、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四、基金的名称 
东方红 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 型 
六 、 基 金 的 投 资目 标 
把握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机遇, 在受益于产业升级的传统行业和新兴产业
中精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个股,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
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 、 基 金 的 投 资方 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 、债券(含中小企
业私募债) 、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
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 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95%; 本基金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投资于产业升级的证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所指的产业升级主要是指产业结构的改善和产业效率的提高。 从宏观
方面理解, 产业升级是国民经济结构综合资本、 技术、 供需结构、 对 外贸易结构
等因素逐步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移动, 到达一定水平 后再向第三产业转移的升
级状态, 转移的动力来自于各产业利润率的差异 (商业利润率高于工业, 工业利
润率高于农业) 。从微观方面理解,企业内部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流程重组等,
提升企业自身的生产效率, 提高企业的价值; 同一行业中的企业, 在竞合机制的
指引下, 积极主动地转产, 生产市场需要的某种商品或退出某种商品的生产, 或
者进行资产重组,通过兼并、接管、破产、倒闭等方式寻求资源的有效利用。 
待基金参与 证券投资基金、 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 等的相关规定颁布后, 基
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 参与证券投资基金、 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
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届时基金参与 证券投资基金、 融资融券、 转融
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 具体参与比例限制、 费用收支、 信息披露、 估值方法
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参与国债期货的相关准备完备后, 基金管理人可
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参与 国
债期货 , 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届时基金参与 国债期货的风险控制原
则、 具体参与比例限制、 费用收支、 信息披露、 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八 、 基 金 的 投 资策 略 
中国经济列车在高速运行30年后, 已进入一个转型期, 产业结构升级是经济
转型期的一项根本任务。 在此背景下, 本基金 以中国转型期的产业结构升级为投
资主线, 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构建资产组合。 一方面, 管理人通过研究发达国
家产业演进的历史, 结合中国经济的自身特点和政策导向, 寻找中国当期阶段最
受益的“一些行业” ;另一方面,管理人会“自下而上”的观察一些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把握产业演进过程中,行业龙头盈利能力提升的投资机会。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主要指 “权益类资产” 、 “固 定收益类资产” 、 “现金等货币
类资产” 之间 的配置比例。 管理人会重点跟踪直接反映资金成本的各种利率水平,
对流动性有重大影响的一些因素, 包括央行货币政策走向、 外汇占款的变动、 海
外风险偏好等, 以及反映市场风险偏好的一些指标, 例如垃圾公司债和国债之间
的利差等。 同时管理人会对宏观经济, 以及各行业企业的盈利走向做一个大致判
断。 依据这些, 管理人通过定性和半定量的比较大类资产之间的风险收益比, 在
符合基金合同的情况下,在大类资产之间做一个相对最优的配置。 
2、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在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过程中, 本基金将以中国转型期的产业结构升级作为
投资主线。 具体来说, 本 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策略分三个层次, 首先通过判
断宏观经济趋势和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趋势, 判断产业升级的方向; 然后分析产业
升级方向对不同行业的影响、 筛选出受益行业; 最后在相关行业中精选受益最大、
盈利增长最明确、资质最好的个股,完成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 
(1 )产业升级分析 
产业升级主要是指产业结构的改善和产业素质与效率的提高。 从宏观方面理
解, 产业升级是国民经济结构综合资本、 技术、 供需结构、 对外贸易结构等因素
逐步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移动, 到达一定水平后再向第三产业转移的升级状态;
根据配第的解释, 转移的动力来自 于各产业利润率的差异 (商业利润率高于工业,
工业利润率高于农业) 。从微观方面理解,企业内部积极进行技术创新,流程重
组等, 提升企业自身的生产效率, 提高企业的价值; 同一行业中的企业, 在竞合
机制的指引下, 积极主动地转产, 生产市场需要的某种商品或退出某种商品的生
产, 或者进行资产重组, 通过兼并、 接管、 破 产、 倒闭等方式寻求资源的有效利
用。 
产业层面,本基金重点两个层面的变化: 
第一, 宏观上, 产业升级表现为 “主导产业” 的轮换, 结合经济发展规律和
政策导向,基金管理人希望自上而下的寻找一些未来能够驱动中国经济增长的
“主导产业” ,例如新型服务业,附加值更高的高端制造业等。 第二, 微观上, 基金管理人会密切关注由于产业升级而导致的产业内部竞合
关系的变化。 深入研究产业不同发展阶段, 龙头企业市场份额以及盈利能力的变
化趋势。 
(2 )行业配置 
在行业配置层面, 管理人倾向于代表未来方向的新兴行业以及盈利能力正在
提升的传统行业。 具体分析时, 管理人通过跟踪各行业整体的收入增速、 利润增
速、 毛利率变动幅度、ROIC变动情况, 依此来判断各行业的景气度, 再根据行业
整体的估值情况, 市场的预期, 目前机构配置的比例来综合考虑各行业在组合中
的配置比例。 
(3 )个股选择 
针对个股, 每个报告期管理人都会根据公开信息和一些假设推理初筛一批重
点研究标的, 围绕这些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票研究团队将展开深入的调研, 除
了上市公司外, 管理人还会调研竞争对手, 产业链的上下游, 以此来验证管理人
的推理是否正确。 具体来说, 管理人会重点关注以下三方面: 管理层素质、 公司
商业模式、估值水平。 
本基金会坚持 “长短结合” 的股票投资策略, 对于一些长期受益于经济 结构
转型的行业,包括一些战略新兴行业,管理人会寻找其中 的 优 秀 公 司 长 期 持 有 ,
在基本面发生变化或有更好的标的出现的时候卖出; 除此以外, 对于 一些短期机
会, 比如景气周期较短的行业性机会, 概念性的投资机会等, 在有一定安全边际
的情况下,管理人也会适当参与,选股的标准包括业绩弹性、市场认可度等。 
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固定收益投资主要用于提高非股票资产的收益率, 管理人将坚持价值投资的
理念,严格控制风险,追求合理的回报。 
基金管理人的债券研究团队会密切关注通胀、 利率、 期限、 流动性、 税收等
因素, 实时的确定各债券品种的公允价值 。 通过配置不同类别和期限的债券品种,
达到债券组合的收益率目标。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作为有效控制基金投资组合风险、 提高投资组合收益的辅助工
具。 管理人将根据权证对应公司基本面情况确定权证的合理价值, 在发现权证价值低估或者权证能有效对冲正股波动风险时买入。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以回避市场风险。 故股指期货空头
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 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
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6、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 为目的, 以回避市场风险。 故国债期货空头
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 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
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九 、 基 金 的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 益率
*30% 。 
十 、 基 金 的 风 险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 属于较高预期风险、 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
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 , 低 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十 一 、 基 金 的 投资 组 合 报 告 
以下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 2014 年9 月30 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241,370,416.87 81.17 
 其中:股票 241,370,416.87 81.17 
2 固定收益投资 9,000,800.00 3.03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其中:债券 9,000,800.00 3.03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39,253,833.46 13.20 
7 其他资产 7,731,079.83 2.60 
8 合计 297,356,130.16 100.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10,483,750.56 3.80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45,462,364.40 52.67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44,674,000.00 16.18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10,279,575.96 3.72 
J 金融业 7,925,760.00 2.87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K 房地产业 22,544,965.95 8.1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41,370,416.87 87.40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886 国投电力 3,000,000 20,790,000.00 7.53 
2 002415 海康威视 1,000,090 19,271,734.30 6.98 
3 600048 保利地产 3,250,000 18,037,500.00 6.53 
4 600066 宇通客车 964,551 17,583,764.73 6.37 
5 600674 川投能源 900,000 15,984,000.00 5.79 
6 000423 东阿阿胶 400,010 13,940,348.50 5.05 
7 600518 康美药业 800,063 12,817,009.26 4.64 
8 000625 长安汽车 800,834 10,971,425.80 3.97 
9 002157 正邦科技 1,050,000 10,741,500.00 3.89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0 600406 国电南瑞 600,092 10,279,575.96 3.72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9,000,800.00 3.26 
8 其他 - - 
9 合计 9,000,800.00 3.26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10020 南山转债 80,000 9,000,800.00 3.26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以回避市场风险。 故股指期货空头
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 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
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以回避市场风险。 故国债期货空头
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 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
约数量,以 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编制
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21,871.1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221,109.74 
5 应收申购款 7,388,098.9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731,079.83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0020 南山转债 9,000,800.00 3.26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 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
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二 、 基 金 的 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以下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4 年9 月30 日。 1、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4.7.1- 
2014.9.30 
10.59% 0.77% 9.34% 0.63% 1.25% 0.14%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14 年6 月6 日生效。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截止日期为2014 年9 月30 日。 
本基金于2014 年 6 月6 日成立,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末不足一年。 
本基金建仓期6 个月,即从 2014 年6 月6 日起至2014 年12 月5 日,截至
2014 年 9 月30 日,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十三、费用概览 
( 一 ) 与 基 金 运 作 有 关 的 费 用 
1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1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管 理 费 ; 
(2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托 管 费 ; 
(3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 
(4 ) 《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后 与 基 金 相 关 的 会 计 师 费 、 律 师 费 和 诉 讼 费 ; 
(5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费 用 ; 
(6 ) 基 金 的 证 券 交 易 费 用 ; 
(7 ) 基 金 的 银 行 汇 划 费 用 ; 
(8 ) 基 金 开 户 费 和 银 行 账 户 维 护 费 ; 
(9 )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 基 金 合 同 》 约 定 , 可 以 在 基 金 财 产 中 列 支 的
其 他 费 用 。 
本 基 金 终 止 清 算 时 所 发 生 费 用 , 按 实 际 支 出 额 从 基 金 财 产 总 值 中 扣 除 。 
2 、 基 金 费 用 计 提 方 法 、 计 提 标 准 和 支 付 方 式 
(1 )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管 理 费 
a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后 第一 年 内 ,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50%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 = E × 1 . 5 0 % ÷ 当年天数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管 理 费 
E 为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b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满 一 年 后 的 每 个 季 度 对 日 , 根 据 基 金 在 该 日 之 前 一年 (不
含 该 日 ) 的 收 益 率 分 档 收 取 。 
前 一 年 的 收 益 率 (R ) 适 用 管 理 费 率 M ( 年 ) 
R<-5% 0 
-5% ≤R<8% 1.5% 
R ≥8% 2.5% 
基金份额 前 一 年 的 收 益 率 R=(区间截止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区 间 起 始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区 间 起 始 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100% , 
其 中 :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分 红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分 红 : 自 基 金 成 立 至 指 定 交 易 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分 红 之 和 
当 基 金 份 额 前 一 年 的 收 益 率 小 于-5% 时 ,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为 0 , 即 不 收 取 管
理 费 。 
当 基 金 份 额 前 一 年 的 收 益 率 大 于 等 于-5% , 且 小 于 8% 时 ,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50% 年 费 率 计 提 。 
当 基 金 份 额 前 一 年 的 收 益 率 大 于 等 于 8% 时 , 基 金 的 管 理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2.50% 年 费 率 计 提 。 
管 理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 = E×M ÷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管 理 费 
E 为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一 年 后 的 对 应 日 的 下 一 个 工 作 日 起 , 在 每 个 季 度 对 日 ,
根据在该日之前一年(不含该日)的 收 益 率 确定该日起(含该日)至下一个
季度对日(不含该日)的基金管理费率,管理费率确定后在该季度内保持不
变;自下一个季度对日起,按照新的季度对日之前一年 ( 不 含 该 日 ) 的收益
率 的 结 果 确 定 之 后 一 个 季 度 的 管 理 费 率 ; 以 此 类 推 。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管 理 费 划 款 指 令 ,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前 2 个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管 理 人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假 等,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2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托 管 费 
本 基 金 的 托 管 费 按 前 一 日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0.25% 的 年 费 率 计 提 。 托 管 费 的
计 算 方 法 如 下 : 
H =E ×0.25% ÷ 当 年 天 数 
H 为 每 日 应 计 提 的 基 金 托 管 费 
E 为 前 一 日 的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托 管 费 划 款 指 令 , 基 金 托 管 人 复 核 后 于 次 月 前 2 个工
作 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取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日 等,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上 述 一 、 基 金 费 用 的 种 类 中 第 3 -8 项 费 用 ,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 规
定 , 按 费 用 实 际 支 出 金 额 列 入 当 期 费 用 , 由 基 金 托 管 人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支 付 。 
( 二 ) 与 基 金 销 售 有 关 的 费 用 
1、申购费 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 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 销售、 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投资
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申购金额(M) 适用申购费率 
M<50 万 1.5% 
50万≤M<100万 1.0% 
M≥100万 1000元/笔 
(注:M: 申购 金额 ;单 位 :元)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 用 
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赎回, 适用
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份额存续时间(L) 适用赎回费率 
L<7 个自然日 1.5% 
7 个自然日≤L<30 个自然日 0.75% 
30 个自然日≤L<365 个自然日 0.5% 
365 个自然日≤L<730 个自然日 0.3% 
L≥730 个自然日 0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30个自然日的, 赎回费用
全部归基金财产, 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3个自然月的, 赎回费用的75%归基金财产,
对份额存续时间小于6 个自然月的, 赎回费用的50%归基金财产, 对份额存续时间
大于等于6个自然月的, 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 注
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
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 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浮动范围内,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的
情形除外; 调低基金管理 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 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 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 法规执
行。 
十 四 、 对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说 明 
管理人 依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 主要更
新内容如下: 
1、“重 要提示 ”部分 新增了招 募说明 书内容 的截止日 期及有 关财务 数据的
截止日期。 2、 “三、 基金管理人” 部分对 基金管理人的 基本情况及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
进行了更新。 
3、 “四、 基金托管人” 部分对基金托管人 基本情况 、 主要人员情况、 基金托
管业务经营情况 等进行了更新。 
4、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 直销机构、 代销机构信息进行了更新。 
5、 “六、 基金的募集” 部分删除了基金份额发售等不适用的内容, 新增 了基
金募集情况。 
6、 “七、 基金合同的生 效” 部分删除了 基金备案、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
资金的处理方式等不适用 的内容,新增了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7、“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增加了基金打 开 申 购 、 赎 回 的 日 期 。 
8、 “十 、基金 的投 资” 部分新增 了本 基金投 资 组合报告 ,内容 截止 至 2014
年9 月 30 日。 
9、新增“十、基金的业绩” ,内容截止至 2014 年9 月30 日。 
10、“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增加了与基金销售有关 的费用。 
11、“ 二 十一 、 对基金 份额持有 人的服 务”部 分修改了 客户投 诉受理 服务方
式、 客户呼叫热线、 电子信箱 等内容。 
12、 新增 “ 二十二 、 其 它应披露事项” 部分, 内容为报告期内应披露的本基
金其他相关事项。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0 一五年一 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