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稳健:关于份额2015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诺安稳健份额 2015 年 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公告 关 于 诺 安 中证 创 业 成 长指 数 分 级 证券 投 资 基 金之 诺 安 稳 健份 额 2015 年度约定年 基 准 收 益 率的 公 告 根据 《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中关于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之 诺安稳健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 诺安稳健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3.5%”,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 1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鉴于 2015 年 1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为 2.75%, 且利息税已经暂停 , 因此 诺安稳健份额 2015 年度 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 6.25%(=2.75%+3.5%) 。 风 险 提 示: 1 、 在本基金 既定收益率水平一定的前提下, 诺安稳健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上调后, 诺安进取 份额的资产分配份额将相应减少; 2 、本基金诺 安稳健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本基金资产出现极 端损失情况下, 诺安稳健份额持有人仍可能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乃至投资本金受损的 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 和 《 招 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