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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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 元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关 于 旗 下 部 分 基金 新 增 郑 州 银 行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基 金 销 售
机 构 并 开 通 定 期定 额 投 资 业 务 的公 告
根据鑫元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以下 简称 “本公 司” ) 与 郑州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
称 “郑 州银 行 ” )签 署的 销售协 议, 自 2015 年 1 月 7 日起 ,本 公司 增加 郑 州银行 为基金 销
售机构 办理 鑫元 货币 市场 基金的 销售 业务 。同 时, 自 2015 年 1 月 7 日起 ,投 资者可 在上 述
销售机 构办 理鑫 元货 币市 场基金 的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
一、 代销业 务
(一) 适用基 金范 围
鑫元货 币市 场基金 ( 基金 代码:A 类:000483 、B 类:000484 )
(二) 办理时 间
自2015 年1 月7日起 , 投资 者可在 上述 销售 机构 进行 上述基 金的 开户 、 申购、 赎回等 销售
业务 。 各 基金 开放 申购 赎回 等业务 的具 体时 间以 本公 司发布 的相 关公 告和 销售 机构及 网点 的
安排和 规定 为准 。
二、 定期定 额投 资业 务
“定 期定 额投 资业 务 ” 是 指投资 者通 过本 公司 指定 的销售 机构 申请 ,约 定每 期扣款 时
间、 扣 款金 额、 扣款 方式, 由指定 销售 机构 于每 期约 定扣款 日, 在投 资者 指定 银行账 户内 自
动完成 扣款 和基 金申 购申 请的一 种长 期投 资方 式。
(一) 适用基 金范 围
鑫元货 币市 场基金 ( 基金 代码:A 类:000483 、B 类:000484 )
(二) 办理时 间
在遵守 基金 合同 及招 募说 明书的 前提 下, 办理 定期 定额投 资业 务的 具体 时间 、 流程 以销
售机构 及网 点的 安排 和规 定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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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定期扣 款金 额
投资者 可以 与 郑 州银 行 约 定每月 固定 扣款 金额 , 每 期最低 申购 金额 为人 民 币100 元, 且
不设定 级差 及累 计申 购限 额。
有关上 述活 动的 具体 规定 如有变 化, 敬请 投资 者留 意相关 公告 。
三、 投资者 可通 过以 下方 式咨 询详情 :
(一) 郑州银 行股 份 有 限公 司
客服电 话:967585 ( 河南 地区) 、 4000-967585 ( 全 国)
网站:http://www.zzbank.cn/
(二)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06-6188
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 示 : 基 金管理 人承 诺以诚 实信 用 、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财 产,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投资 者购 买货 币市场 基金 并不 等于 将资 金作为 存款 存放
在银行 或存 款类 金融 机构 。 本公 司提 醒投 资者 在投 资前应 认真 阅读 基金 的基 金合同 、 招 募说
明书等 文件 。敬 请投 资者 注意投 资风 险。
特此公 告。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五 年 一 月 五日